2019-10-23,全文共 924 字
+ 加入清单“三房”轮候家庭指的是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
简单说,三房轮候家庭就是指廉租房、经适房及限价房轮候家庭。
什么是三房轮候优先?
三房轮候家庭是指廉租房、经适房及限价房轮候家庭,除三房轮候家庭外还有公租房轮候家庭,在摇公租房时,三房轮候家庭优先于公租房轮候家庭配租。
也就是说,这个优先是相对于(本次)公租房来说的,这次算优先,不是指你限价房配售时也优先哦。
【名词解释】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经适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推荐阅读:
更多相似推荐
2024北京丰台区京籍无房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2024-05-02,全文共 1250 字
+ 加入清单丰台区2024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的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因父母在丰台区长期居住并就业,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须提供以下材料: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材料、全家户口簿。
二、审核时间
申请、初审时间:2024年5月16日、17日。
三、审核程序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职责和标准审核材料。
(一)区教委受理审核申请,进行初审
儿童父或母按照本文第二条规定时间到区教委招生考试中心(丰台区望园西里4号)进行申请、初审。初审合格的,在2024年5月31日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信息。
(二)相关审核单位进行复审
1.在丰台区就业材料由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2.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进行复审。
3.无房及租房情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或复审。
(三)审核结果反馈
审核结果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显示,儿童父母在2024年5月31日前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完成学龄儿童信息采集。
四、审核标准
(一)无房家庭审核标准
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儿童父母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
(二)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儿童父或母需提供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其父或母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丰台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2.其父或母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其父或母还应提供自2021年6月至申请月前两个月全部在丰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三)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材料审核标准
儿童及其父母在本细则发布日之前已在丰台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儿童父母应提供自2021年6月至申请月的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回执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四)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及其父母为本市非丰台区户籍,户口簿及其它材料能清晰表明儿童与其父母的关系。
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五、其它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可在租赁住房所在地按规定入学。
(二)各审核部门严格执行审核标准,安排专人依据工作程序按时、规范审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顺利进行。
(三)儿童父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由复审单位予以解释。
(四)如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责任。
点击查看:
北京燕谷投资公司剩余房源面向平谷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配租公告
2024-04-17,全文共 2305 字
+ 加入清单慧谷嘉园公租房、远山嘉园公租房项目,天成开元项目为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运营的公租房项目。为进一步提高本市保障房分配效率,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文件精神,现将剩余房源面向平谷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的方式进行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慧谷嘉园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区小屯新路2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34套,中套型(一室一厅)29套,建筑面积约54-54.04平方米;大套型(两室一厅)5套,建筑面积约61.34-62.46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6元/建筑平方米·月。
远山嘉园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南街69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8套,中套型(两室一厅)3套,建筑面积约51.6-53.46平方米;小套型(一室一厅)5套,建筑面积约32.15-40.39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8元/建筑平方米·月。
天成开元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大街38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58套,小套型(一居室)17套,建筑面积约40.78-40.83平方米,中套型(两居室)36套,建筑面积约53.4-54.03平方米,大套型(三居室)5套,建筑面积约69.84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8.5元/建筑平方米·月。
上述公租房项目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二、配租对象和原则
(一)配租对象
2024年3月31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平谷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自愿进行网络登记。
优先家庭: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社会救助人员、二人及二人以上未成年子女、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等家庭。
特殊说明: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二)配租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同一申请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放弃超过两次的需重新申请备案资格。
三、配租排序原则
按照备案年份、配租资格情况、意向登记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一)2024年3月31日(含)前取得备案资格的优先家庭排序在前;
(二)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三)取得备案资格时间和配租资格相同的家庭,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登记系统结束登记时排列出的顺序将作为最终的选房顺序,选房时将按照该顺序依次进行。
四、配租程序
(一)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6日上午10:00-4月20日下午5: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重点说明: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在对应的配租计划点击“点击查看”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3.协助登记时间及地点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0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5:00。
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协助登记地点:慧谷嘉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协助登记地址:平谷区马坊镇小屯新路2号院新华联慧谷小区公租房2号楼1单元102室
联系电话:010-50941978
登记标准
5.意向登记排序及结果公示
登记系统将按照排序原则对意向登记家庭进行排序。
意向登记家庭排序名单将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bjpg.gov.cn/)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户口所在地街(镇)住房保障部门咨询。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序对复核通过家庭组织选房入住。
五、其他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
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010-69967331
监管电话: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809160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2024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展映首批片单
2024-03-29,全文共 141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展映单元介绍(附展映时间片单)
2024-03-29,全文共 1462 字
+ 加入清单在策划选片上,“北京展映”贯彻精选海内外优秀影片的基本思路,在延续过往单元设置的基础上增设了多个创新性单元和特别策划主题,力争为观众奉上新颖、多元、立体的展映节目。
首先,备受瞩目的“天坛奖”入围影片和“注目未来”所有参选影片将会在展映中对公众开放,观众可以第一时间欣赏到竞赛单元的所有入选影片。
“特别放映”单元将举办“天坛奖”评委会主席埃米尔·库斯图里卡先生的作品回顾,为观众呈现这位电影大师的经典之作。
为庆祝中法建交60周年,“特别放映”单元将推出“芳名法兰西”主题策划,呈现由驰名影坛的法国女演员主演的精彩影片。本专题将跨越60年的时间,为观众呈现法国影史经典和最新佳作。
中国电影的发展离不开青春的力量,青春的创造。“特别放映”单元还将推出“涌动青春,中国电影新力量”主题,向观众推荐一组优秀的国产影片,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青年电影创作的丰硕成果。
“惊喜首映”单元将在今年全面升级为“首映”单元,为有望进入中国电影市场的中外新作打造舞台,为影迷提供与电影人面对面的机会。
本届“北京展映”的“焦点影人”有:西班牙电影大师维克多·艾里斯,和中国美术学院教授,电影导演、编剧和制片人——刘健。两位影人的最新作品都将来到北影节与观众见面。
“大师回顾”单元将迎来两位重磅电影人的作品。首先是已故格鲁吉亚电影大师奥塔·埃索里亚尼的作品回顾,“北京展映”将为国内观众首次呈现这位大师作品的数字修复版;著名导演、制片人黄建新的《黑炮事件》将通过全新4K修复版的形式与观众见面。
深受影迷喜爱的“修复经典”单元将在今年升级扩容成为全新的“致敬”单元。“致敬”单元不仅将展示全球前沿电影修复技术,放映《秋菊打官司》《深深的腥红》《疯狂的爱情》等全新4K修复影片;同时,本单元将推出《非常戈达尔》等具有影史纪念意义的重磅新老作品。
还有更多单元将从不同角度呈现全球最新热门影片:
具有前沿视角的“镜 界”单元将带来《佩佩》《过季》《被占城市》等具有电影美学探索价值的作品。
“女性之声”单元将呈现《生日女孩》《五月十二月》等精彩的女性题材影片。
“真实至上”单元将展示《心灵休憩处》《再会长江》等中外优秀纪录片。
“缤纷动画”单元将放映《他们射杀了钢琴师 》等多部全新动画长片,以及《未麻的部屋》等经典动画的最佳视听版本。
“幕力所集”是2024年设立的全新单元。观众将通过这一单元在大银幕上欣赏包括中外剧集和演出现场在内的丰富内容,以此探索电影院的多元未来。
“环球视野”单元将放映《夏蝉》《你好,妈妈》等海外获奖作品和热门新作;同时,“环球视野”还将推出“巴西电影周”、“日本电影周”和去年大获好评的“丝路亚洲连线”专题,展示各国影坛最新力作;本单元的部分影片将继续通过流媒体平台进行展示,让电影节目与全国电影观众实现云上共享。
此外,我们将继续与香港国际电影节和创意香港合作推出“光影浪潮-香港电影新动力”主题,放映中国香港新老影片集萃。
“嘉年华”旗下的“午夜场”单元今年将同时奉献全球高口碑类型佳片和全新修复的影史经典;“系列饕餮”单元将推出“猩球崛起”和“火影忍者剧场版”两大系列回顾,让影迷一饱眼福;本届“北京展映”将继续与北京国际体育电影周合作,放映《拳赛之日》等精彩的体育题材影片;而“巨幕探索”则会推出一组由IMAX制作的纪实佳作,为观众奉上难忘的观影体验。
2024年北京房山区公租房第一批面向部分轮候家庭组织选房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1559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对应配租套型为“中或大套型”的轮候家庭,以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选房。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房源情况
房源共计548套,涉及15个公租房项目,分别为:燕保·大学城家园、燕保·阜盛家园、朗悦嘉园、领峰四季园、乐活雅苑、漫缇家园、富禧良嘉园、青春天著佳苑、紫欣苑、圣水嘉名、佳和家苑、天资华府、铭品嘉苑、清苑嘉园、安盛家园。详情参见附件2。
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配租对象
2024年1月31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未保障(未配租配售、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应配租套型为“中或大套型”房山区轮候家庭。
三、配租标准
四、分配方式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上述配租对象的轮候家庭采取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选房。
五、排序规则
选房顺序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例如:GX111400322与GX111400464备案时间相同,GX111400322排序在前,GX111400464排序在后)
4.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原“三房”轮候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备案时间以原保障性住房资格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六、选房安排
(一)选房时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二)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特别提示:
根据《通知》文件第四(二)条规定,“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本次发放选房通知单的备案家庭均有房源可选,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如本次放弃选房(包括不领取选房通知单、不参加现场选房及现场放弃选房)、放弃签约将被记录,如累计放弃两次的,将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七、资格复核及入住办理
本次配租项目在签约入住前,将由房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轮候期超过一年的选房家庭开展资格复核。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资格复核通知请关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fsh.gov.cn/zwgk/zfbz/)。
八、租金补贴
(一)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二)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如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83平方米,则超出部分(23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补贴。
九、其他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2024年北京朝阳区公租房面向特殊困难轮候家庭组织专项配租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2585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朝阳区实际情况,对部分“低保、低收入、重残、大病等特殊困难”的轮候家庭,以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专项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一)项目简介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12个公租房项目,产权单位均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项目简介如下:
1.燕保·北焦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垡头地区化工路70号院,租金标准为60元/㎡·月;
2.燕保·汇鸿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常营乡三间房东路燕保汇鸿家园(1-5号楼)、常营南路50号院(6号楼),租金标准为48/㎡·月,部分房源无燃气;
※项目内部分房源为老年公租房,具体情况以选房现场为准;
3.燕保·常营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常营乡朝阳北路20号院,租金标准为48/㎡·月;
4.管庄北二里项目,坐落为朝阳区管庄乡常营南路43号院,租金标准为48/㎡·月;
5.怡景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豆各庄乡黄厂路4号院,租金标准为48/㎡·月;
6.香榭8号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八棵杨北街2号院,租金标准为72/㎡·月;
7.熙悦尚郡家园,坐落为朝阳区平房乡朝阳北路82号院,租金标准为65/㎡·月;
8.燕保·双桥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黑庄户乡双桥中路12号院,租金标准为42/㎡·月,部分房源无燃气;
9.燕保·百湾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王四营乡燕保·百湾家园,租金标准为70元/㎡·月,部分房源无燃气;
10.燕保·马泉营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崔各庄乡容慧路1号院,租金标准为42元/㎡·月;
11.瑞湾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孙河乡西甸路6号院,租金标准为44元/㎡·月;
12.拾景园项目,坐落为通州区台湖镇嘉创二路1号院,租金标准为35/㎡·月。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房源的套型是按照政策规定以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确定;
2.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
3.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具备配租条件的房源,将一并纳入本轮可选房源。具体房源情况以选房现场为准。
二、配租对象
(一)已列入发放选房通知单家庭
2024年2月29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未保障(未配租配售、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等特殊困难”的朝阳区轮候家庭,直接列入2024年朝阳区面向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专项配租拟发放选房通知单家庭名单。(以下简称“专项配租名单”,详见附件1)
(二)补充意向登记(已列入“专项配租名单”的家庭无需重复意向登记)
2024年3月19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未配租配售的“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等特殊困难”的朝阳区轮候家庭,且未列入专项配租名单的家庭,如有意愿参与本次配租,须于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提交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大病诊断书》或“重度残疾凭证”并参加意向登记。登记家庭逾期未提交上述证件或提交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意向登记无效,不纳入本次配租范围。
街道(地区)住房保障须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17:00前将补充登记情况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逾期不予接收。
三、配租标准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以下标准开展:
四、分配方式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上述配租对象的轮候家庭采取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专项配租。
特别提示:
根据《通知》文件第四条规定,“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发放选房通知单的选房家庭到场时可选房源不少于两处,且户型与通知选房家庭资格相匹配的(应配租套型为中或大套型的家庭对应匹配房源为大套型或中套型),如本次放弃选房(包括不领取选房通知单、不参加现场选房及现场放弃选房)、选房后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放弃签约将被记录,如累计放弃两次的,将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五、分组及排序规则
(一)分组规则
本次选房将备案家庭按照应配租套型分为三组,分别为第一组(中或大套型)、第二组(小或中套型)、第三组(小套型)。
(二)排序规则
以上各组家庭按下列规则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
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原“三房”轮候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备案时间以原保障性住房资格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4.廉租住房资格备案家庭在登记上述项目时,须先向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提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申请,获得备案资格后,方可进行登记。
(三)排序结果公示
本次选房的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家庭完成意向登记后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bjchy.gov.cn→公示公告-朝阳住保)。
六、选房安排
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产权单位将按选房规则规定的顺序组织集中选房工作,请各轮候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七、其他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64186113
产权单位咨询电话: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88150800、686362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朝阳区面向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专项配租拟发放选房通知单家庭名单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3月20日
无房家庭离婚后是否可以申请北京公租房?
2024-01-25,全文共 413 字
+ 加入清单无房家庭离婚后是否可以申请北京公租房?
按照《关于公租房申请受理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回复意见》(京住审字【2012】93号)第六条 申请人曾离婚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执行。
如您对“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有异议,建议申请保障性住房时提供“确属离婚及家庭住房确实困难的书面说明”,街道住保部门(或委托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核实,由街道住保部门在“确属离婚及家庭住房确实困难的书面说明”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若收入、资产等条件符合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街道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区审议后决定是否办理。
如需进一步咨询或建议,您可以登录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进入政民互动栏目,或者在建委官网查询有关政策或信息。
更多推荐:
2024年北京春节景观灯有哪些?北京各区汇总一览
2024-01-19,全文共 1434 字
+ 加入清单“2024欢乐春节
畅享京城”主题系列活动18日启动,将持续至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活动期间,全市聚焦旅游、商务和体育赛事活动等板块,推出2500余场体现首都特色、资源优势和生肖年味的“旅游+”活动,满足市民游客的美好期待,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2024欢乐春节 畅享京城”主题系列活动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联合主办,将持续至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
活动期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各区、各单位,将推出冰雪、亲子合家欢、研学、京郊游等近500项活动和产品,为市民游客享受多样化、高品质的假日旅游生活提供充足选择。该局将指导各市场主体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优化服务环境,让每个在京过年的市民游客都能感受到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举办北京冰雪旅游季活动,将全市特色冰雪资源与周边景区、酒店餐饮、文博场所、演艺资源深度融合,发布16区冰雪游攻略“宝藏图”,推出近百项“冰雪+”文旅项目、消费场所和主题玩法。活动期间,冬奥场馆和全市各冰场雪场全面开放,“鸟巢”“冰立方”“雪飞燕”“雪飞天”等场馆场地冰雪活动面积超100万平方米,为滑雪爱好者及市民玩冰戏雪提供丰富选择。
为满足亲子、家庭型旅游休闲需求,春节期间,全市的微度假目的地、文化旅游体验基地、文商旅融合集聚区等文旅品牌,将推出130余项节日活动和产品。北京微度假目的地“门头沟小院的悠闲时光”将推出檀谷新春祈愿季活动,隆福寺文化街区、古北水镇等文商旅融合集聚区将举办年味市集、花会巡游等多项节日庆祝和促消费活动,全市各大酒店在提供年夜饭、年货礼盒、“餐饮+客房”套餐的基础上,积极举办特色年味节庆活动。
突出京郊季节特点,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发布25条乡村旅游线路,邀请市民游客“住民宿、玩冰雪、过大年”。其中,10条乡村深度游线路将集中推荐京郊适合冬天游玩的村庄;15条乡村特色游线路将围绕戏冰雪、赶大集、赏灯会,推荐京郊旅游资源。
活动期间,北京市商务局将加强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政企合力,构建惠年节、享年味、品年韵、玩冰雪四个板块,覆盖购年货、送年礼、吃年饭、度年假、逛年景等多元场景,推出“年货节”“火锅节”等特色活动,带动举办活动千余项。
同时,北京多家商场、购物中心、超市、连锁品牌门店以及电商平台设置年货专区,推出“国货潮品”“文创佳品”“健康食品”等特色年货。国贸商城举办北京老字号艺品雅集、工体举办年货博览会、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第28届老北京年货大集,汇聚北京老字号文创新品和全国各地年货精品。
北京市体育局会同各区、各单位,将围绕竞技类、群众类、冰雪类三大系列,推出25个1000余场次体育赛事、冰雪嘉年华系列活动,为市民和来京游客提供安心、贴心、放心的体育消费环境。
该局将以市民快乐冰雪季为龙头,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近千场次。假日期间,全市5000余家体育运动场所有效保障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开放供应;南山滑雪场、渔阳国际滑雪场等百余家冰雪运动场所满足来京游客和本地市民冰雪消费新需求。
推荐阅读:
北京公租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2023-11-24,全文共 294 字
+ 加入清单北京公租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其中申请廉租住房的低保家庭成员按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标明的人口认定。
北京重残大病及特困家庭公租房补贴标准是什么?
2023-11-24,全文共 343 字
+ 加入清单(一)加大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力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补贴比例低于95%的家庭,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提高租金补贴:
1.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
2.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人员;
3.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符合提高补贴申请条件的,提高一档租金补贴。
(二)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租金补贴机制:经区县人民政府认定,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标准领取后仍无力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特殊困难家庭,由区县人民政府酌情提高补贴,所需费用由区县人民政府承担。
北京残疾退役士兵人武部现役干部家庭申请保障房优先吗?
2023-11-24,全文共 545 字
+ 加入清单北京残疾退役士兵人武部现役干部家庭申请保障房优先吗?
按照京民安发〔2010〕433号,残疾退役士兵领取购(建)房补贴后,符合条件的可优先配租配售政策性住房;按照京建发〔2011〕299号,符合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资格的人武部干部属于优抚家庭的,由申请家庭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从本区(县)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中优先配租配售。
公共租赁住房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其中申请廉租住房的低保家庭成员按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标明的人口认定。
北京公租房家庭收入怎么算不能超过多少?
2023-11-24,全文共 478 字
+ 加入清单北京公租房家庭收入如何计算?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每个申请成员在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每个人的工资、奖金(含年终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公共租赁住房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其中申请廉租住房的低保家庭成员按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标明的人口认定。
北京礼品赠品及家庭用品展览会展品范围
2023-11-24,全文共 292 字
+ 加入清单电子(消费电子、可穿戴产品)、杯壶、文具、包装及纸制品、家庭用品
(伞、餐厨、家居、服装、毛巾、户外、玩具、母婴、汽车用品)、箱包、皮具、五金、低价定制促销品、生活电器、厨房电器、健康食品、节令食品、家纺、品牌产品、工艺品、收藏品、手表、国际展商。
展会时间:
2024.03.21-03.23
开闭馆时间:09:00-18:00
举办地址: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
举办展馆: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六号
举办周期:1年1届
展览面积:40000m
展商数量:1000家
观众数量:45000人
举办历史:49届
门票价格:免费
展会门票:点击购票
北京礼品赠品及家庭用品展览会时间地点
2023-11-24,全文共 542 字
+ 加入清单展会时间:
2024.03.21-03.23
开闭馆时间:09:00-18:00
举办地址: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
举办展馆: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六号
举办周期:1年1届
展览面积:40000m
展商数量:1000家
观众数量:45000人
举办历史:49届
门票价格:免费
展会门票:点击购票
展会介绍:
北京礼品赠品及家庭用品展览会 (GIFTS &
HOME)由励展展览集团举办。深耕北方礼品渠道,积累了完善的专业买家资源,是礼品业公认的北方地区礼品家居旗舰展,被众多优质工厂、品牌运营商、原创设计及国际产品视为开拓北方礼品市场不容错过的平台。
北京礼品赠品及家庭用品展GIFTS &
HOME上届展会总面积40000平方米,参展企业1000家,参展人数达45000人。展会搜罗产品、供应商、采购订货,展会通过钻石买家配对、区域买家见面会及在线商务配对,协助展商精准对接目标买家,完成品牌推广、渠道建设和产品销售等多重目标.
北京礼品赠品及家庭用品展GIFTS&
HOME主办方引入了当下火爆的网红直播宣传,盛邀多位知名人气美女现场逛展直播,对展会及展商产品进行全方位宣传,由此带动粉丝一起关注展会和展品,让北京国际礼品、赠品及家庭用品展GIFTS&HOME的品牌影响力得到极大提升。
2023年11月北京昌平区公租房面向轮候家庭配租公告
2023-11-12,全文共 3996 字
+ 加入清单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计9个,其中悦府家园、溪城家园、保利芳园、冠芳园公租房项目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运营,青秀尚城、TBD云集园、东方蓝海、都会中心公租房项目由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运营。上述9个公租房项目共计267套,其中,大套型107套,中套型134套,小套型26套。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
1.本次配租的9个公租房项目均已具备入住条件,更多项目情况详见产权单位提供的项目情况介绍(附件1及附件2)。
2.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
3.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需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
二、配租对象和登记原则
(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3年11月15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昌平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二)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如发现申请家庭同时登记多个套型,该家庭登记结果将自动作废,并取消其登记资格。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登记家庭只能在唯一一家产权单位所持有运营的项目范围内进行登记,不能同时在两个产权单位进行登记。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三、配租分组及排序原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三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家庭: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第二组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第三组家庭:除第一、第二组外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昌平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按照备案时间及意向登记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一)取得备案资格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二)备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登记顺序。
四、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00-11月17日下午17:00(共3天)。
(二)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业务办理介绍”—“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以下6个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1.悦府家园项目
悦府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昌平区东小口镇龙锦一街37号院108室(悦府家园项目管理处)。
地址提示:公交460路、461路在“地铁平西府站”下车即到,地铁8号线平西府站D口往东走约8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80755311、80755377。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2.冠芳园项目
冠芳园项目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昌平区定泗路15号院1号楼2单元105室(冠芳园项目管理处)
地址提示:公交922路、昌22路、昌19路、专49路在“豆各庄新村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10-50864955。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3.青秀尚城项目
青秀尚城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25号院27号楼108室。
地址提示:地铁昌平线南邵站出,步行大约2公里即到。
联系电话:010-89706500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4.TBD云集园项目
TBD云集园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TBD云集园(宏福大厦对面)9号楼305室。
地址提示:地铁昌平线生命科学园B3口下车,乘坐871路到王府街下车,步行5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57891070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5.东方蓝海项目
未来科学城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北七家镇英才南一街10号院2号楼一层。
地址提示: 乘坐487路到鲁疃嘉园西下车向北步行500米、乘坐417路英才南三街下车向北步行5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60740064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6.都会中心项目
都会中心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南邵镇文智路15号院2号楼1单元201室。
地址提示: 乘坐326路、643路、885路、C104路、快速直达专线138路到南环大桥东下车向南步行3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60744280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特别提示:
1.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可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家庭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与以上6个项目取得联系。
2.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房保障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咨询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解决。
(三)意向登记排序及结果公示
系统意向登记工作结束后,将按照排序规则对意向登记家庭进行分项排序。
意向登记家庭排序名单将于2023年11月22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选房安排
选房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组织实施,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特别提示:
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亦不可以降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大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中套型房源)。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六、资格复核
选房工作结束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对已选房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向原申请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八、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及流程可咨询资格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九、其他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及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010-88150800
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10-56765669
昌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801125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1月8 日
北京单双号限行是什么意思?
2023-10-31,全文共 384 字
+ 加入清单北京单双号限行是什么意思?
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单日双日”是按照具体日期来界定,比如1日是“单日”,单号行驶;2日是“双日”,双号行驶,以此类推。
10月30日晚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根据通告,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每天3时至24时,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0号管理;同时,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该措施何时开始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单双号限行措施针对的是红色预警,本市10月30日12时至11月2日24时期间启动的是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也就是说截至目前北京仍处于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中。此外,纯电动小客车、氢燃料电池车辆可免限行。
2023年11月经开区北京具有保障房资格的轮候家庭公租房专项配租
2023-10-31,全文共 3617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怡景名苑等4个公租房项目部分房源,面向经开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市低保、低收入等特殊困难家庭,采取“快速配租”方式进行专项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4个,房源共计51套,包含小套型32套,中套型2套,大套型17套,具体为:
备注:
1. 上述租金标准为发布配租公告时点的租金标准,如遇公租房项目租金调整,实际签约入住时,按照调整后的租金标准执行。
2. 上述公租房项目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3.
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将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中。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第一序列家庭:2023年10月31日(含)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经开区城市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第二序列家庭:2019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经开区城市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见义勇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三房”轮候家庭。
(二)网上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6日10:00-11月8日17: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特殊说明: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更改登记意愿申请。
(三)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8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鉴于现场“协助登记”人数较多时可能需排队等候等原因,建议具备条件的家庭尽量通过“自行登记”方式进行意向登记。
特殊说明: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核实确认。
(四)登记标准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五)登记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登记结果作为以上4个项目的选房依据。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已经配租(含原廉租房实物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备案家庭,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备案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
(六)分组及排序原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登记家庭分为两组,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具体为:
第一组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其中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须于2023年11月10日前,持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证、低收入证到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进行资格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或资格确认不通过的家庭,将不纳入第一组家庭。
第二组家庭:除第一组外具有经开区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尚未配租、配售的优先级家庭。
2.排序规则
以上各组家庭按下列规则排序:
第一组家庭:
(1)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时间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第二组家庭: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较多的家庭排序在前、优先配租资格较少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相同、配租资格相同的,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4)备案年份相同、配租资格相同、备案时间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3.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七)意向登记及选房顺序公示
本次“专项配租”各组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gw.beijing.gov.cn/)进行公示。
三、选房安排
选房时按照第一组大套型、第二组大套型;第一组中套型、第二组中套型;第一组小套型、第二组小套型的次序依次选房。
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亦不可以降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大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中套型房源)。
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及入住办理
本次配租项目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将由经开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复查)结果可向申请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作为上述4个公租房项目的产权单位,将根据各项目情况,依序对复核(复查)通过家庭办理签约入住工作,具体办理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请各选房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通畅。
特别提示: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租房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补贴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入住公租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再申报的家庭,自审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但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
(一)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
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单位:元/月
(二)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特别提示:保障家庭不得在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同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七、其他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010-50872204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010-6788143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023年10月北京通州区公租房面向具有保障房资格的轮候家庭专项配租公告
2023-10-18,全文共 2217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554号)及《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精准保障能力,加快解决特殊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现就我区69户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进行专项配租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专项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房源共11个项目,分别为台湖光机电公租房项目、璟秀欣苑、盛达嘉园、燕保·梨园家园、方恒东景、缇香雅园、燕保·马驹桥家园、运潮馨苑、新地国际、通瑞嘉苑、珠江东都国际,房源共计106套,其中小套型42套、中套型39套、大套型25套。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房源信息表》。
二、配租对象
2017年3月24日(含)至2023年9月30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获得保障房市级备案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
三、配租排序原则及结果公示
(一)配租排序原则
按照备案日期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1.备案日期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日期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日期、配租资格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例如:GX121700123与GX121700135备案时间相同,GX121700123排序在前,GX121700135排序在后)
3.其他区县迁入通州区的申请家庭,公租房申请备案时间在2017年3月24日之前的按迁入通州区时间进行排序,在2017年3月24日之后的按申请备案时间排序。
(二)配租套型标准
(三)排序结果及公示
我委根据配租排序原则,对通州区69户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按照配租套型分别进行了排序,排序结果公示见附件2《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选房排序表》。
四、配租程序
(一)选房方案
1.选房时间
2023年10 月16日(星期一)下午2:00-5:00,请选房家庭提前20分钟到场(具体选房时间以《选房通知单》为准)。
2.选房地点
通州区海盛四街10号院,台湖银河湾(东区)东门东侧。
3.选房家庭需携带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一份;
(2)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一份;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一份;
(4)《选房通知单》一份;
(5)《公共租赁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
选房时申请人本人须亲自到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以及第3条规定的材料代办选房手续。《授权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摁手印。
4.注意事项
(1)选房家庭须按时到场,在通知选房时间范围内仍未到场,视为迟到,将由排序在后的家庭依次选房。
(2)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如该家庭仍未到场进行选房,视为放弃本次优先选房资格。
(3)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如该家庭到场未进行选房,视为放弃本次优先选房资格(将现场签署《放弃优先配租资格承诺书》)。
(4)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相关规定,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选房时,应当告知该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同一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应当在信息系统对该家庭相关情况予以记录。
(二)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本次配租项目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将由通州区住保中心对选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选房家庭应到原申请乡镇、街道住房保障窗口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办理入住手续。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与资格复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配租。
五、其他
咨询电话:
北京通州区各街乡住保电话 | ||
序号 | 街乡 | 咨询电话 |
1 | 新华街道 | 80880782 |
2 | 中仓街道 | 69553773 |
3 | 北苑街道 | 69558847 |
4 | 玉桥街道 | 81580121 |
5 | 永顺镇 | 89588019 |
6 | 梨园镇 | 60526316 |
7 | 宋庄镇 | 69592072 |
8 | 潞城镇 | 89581028 |
9 | 西集镇 | 61570208 |
10 | 张家湾镇 | 81569320 |
11 | 漷县镇 | 80557606 |
12 | 台湖镇 | 61536038 |
13 | 永乐店镇 | 80572270 |
14 | 马驹桥镇 | 60500746 |
15 | 于家务乡 | 50973911 |
16 | 通运街道 | 80518007 |
17 | 杨庄街道 | 80812365 |
18 | 文景街道 | 80579191 |
19 | 九棵树街道 | 60526763 |
20 | 临河里街道 | 80811039 |
21 | 潞邑街道 | 89588019 |
22 | 潞源街道 | 89538301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附件:
1.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房源信息表
2.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选房排序表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 月11日
2023北京顺义区京籍无房家庭子女入学指南(材料+时间)
2023-05-04,全文共 2186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精神,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为本市非顺义区户籍,且其父母至少一人为本市户籍。户口簿及其他材料能清晰表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户籍页未直接标注关系的,提供与户籍信息一致的出生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2.儿童年龄符合入学规定(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二)在顺义区实际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家庭在顺义区同一地址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提供《备案证明回执》。
2.适龄儿童父母任何一方在本市无住房,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房屋审批证明等)和房主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和租房纳税缴纳日期截至2023年4月30日应满3年以上(含3年)。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租住地下室、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人防空间、储藏室、过道房、车库、非合法建筑等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三)在顺义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顺义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雇于顺义区用人单位的,应提供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劳动合同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签订,至2023年4月30日须满3年,社会保险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至2023年4月30日须连续按月缴纳3年,同时应提供2020年5月至2023年3月在顺义区缴纳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连续缴纳无间断,补缴无效。
2.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2020年4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顺义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在2020年4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顺义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2020年4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者应为申请人本人,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程序
(一)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适龄儿童父母应在5月19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审核申请。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统筹审核工作,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开具《京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初审合格证明》。
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联合审核:
1.在顺义区务工就业材料由顺义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其中,劳动合同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本市无房情况和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情况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单独承租房屋实际居住情况由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负责。
3.出租房屋发票和《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由区税务局负责。
4.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
(二)注册采集信息
适龄儿童父母在5月26日前,持《京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初审合格证明》,携带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注册。注册后于5月31日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顺义区”端口,完善信息,确保网上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与所提供的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一致。
(三)审核结果反馈
适龄儿童父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未通过审核的,由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四)入学审核登记
区教委对通过审核的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子女,协调安排入学。适龄儿童父母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教委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规范操作,如实记录审核结果,留存审核材料一年。
(二)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要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培训,做到熟悉标准,明确要求;要及时向申请人宣传审核程序和标准,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三)区教委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