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的顺序是什么?
2022-08-22,全文共 307 字
+ 加入清单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转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12月1日起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
自2022年12月1日起,允许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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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如何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2022-08-22,全文共 452 字
+ 加入清单答:2022年9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自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为备案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购买时,应确保个人账户能足额支付。
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通用的吗?
答:是,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参保人可以在全国已上线医保电子凭证的地区办理有关医保业务,可以说“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什么是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是国家医疗保障局为医保相关的参保人、参保单位、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医护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等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中颁发的统一标识信息。
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可与身份证、二维码、生物特征等相关联,支持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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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流程(图解)
2022-11-02,全文共 515 字
+ 加入清单01、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医疗保障个人网厅”界面,点击左侧菜单栏的【我要办】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
02、查看承诺书,勾选【本人承诺添加的共济对象身份真实有效!】,点击【确定】按钮。
03、查看【操作提示】:参保人维护家庭共济关系信息后,共济对象于2022年12月01日起,可使用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点击【确定】按钮。
04、点击【添加共济对象】按钮添加新的共济对象。
05、输入【共济对象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
06、添加新共济对象成功后,列表会展示新添加共济对象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07、查看业务反馈结果。
08、点击要删除的共济对象后的【删除】按钮。
09、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10、删除共济对象成功后,列表会展示当前有效的共济对象信息,不再展示已删除的共济对象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11、查看业务反馈结果。
以上图源为北京海淀
★提醒:添加和删除共济对象可以同时操作统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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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北京居民医保缴费信息共济账户查询方式
2023-12-06,全文共 266 字
+ 加入清单温馨提示
如果您的医保个人账户办理了家庭共济备案给孩子使用,并且您的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孩子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系统已于11月30日优先从您的医保个人账户扣款,自动完成缴费。如通过此种方式缴费成功,在京通小程序或其他渠道缴费时,会显示“未查询到该申报人的待缴费信息”。
是否已通过共济个人账户缴费成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方式一:
进入京通小程序-“医保服务”-“职工个人账户明细查询”,可看到“城乡居民医保费扣款”条目。
方式二:
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北京市”-“个人账户明细查询”,可看到“城乡居民医保费扣款”条目。
北京城乡居民医保能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缴费吗?
2022-10-31,全文共 271 字
+ 加入清单答:可以。自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含共济账户)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查看缴费方式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家庭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是须进行备案(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注意: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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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账户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2022-08-25,全文共 604 字
+ 加入清单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即已计入医保专用存折或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的资金)仍可随时自由支取。自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只能在就医、购药等规定范围定向使用。
延伸阅读:北京医保转出外地医保
第一步:参保人员在本市减员(参保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前提下,只需要打印《参保凭证》,并将《参保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向本市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二步:本市在收到新参保地发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新参保地邮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
☞参保人如何获取本人的《参保凭证》?
目前,北京市参保人员获取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简称《参保凭证》)的途径包括:
(1)转移接续柜台办理: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或者本人(委托人)携带有效证件,到参保人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接续柜台打印《参保凭证》。
(2)“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打印:参保人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登录】——【个人城镇职工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登录成功后,在【查询管理】模块下的
【打印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参保凭证】中打印《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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