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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入学

北京入学专题栏目,提供与北京入学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北京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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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义务教育入学新政策汇总(幼升小+小升初)

2023-02-24,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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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京籍无房子女义务教育入学

海淀区调整2023年、2023年、2025年京籍无房在海淀区租房的备案审核时间

将执行截至入学当年审核起始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年限政策:2023年,承租房屋截至当年审核起始日登记备案须满1年;2024年,承租房屋截至当年审核起始日登记备案须满2年;自2025年起,承租房屋截至当年审核起始日登记备案须满3年。

二、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

(一)昌平区调整2023年非京籍入学材料审核时间

入学材料时间调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具体实施细则以2023年发布的昌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为准。

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在规定时间内(见2023年入学政策)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街提出审核申请。

(二)怀柔区调整2023年非京籍在怀务工就业材料审时间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2023年起,应提供加盖有怀柔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以及截至申请月前1年内在本区连续缴纳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补缴无效。

2、2023年起,审核申请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审核申请人为公司股东或者合伙人的,应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名录、营业执照原件。注册(或变更)营业执照截止时间为上一年6月1日之前。

(三)门头沟区调整2023年非京籍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时间

2023年起,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本区市场监管局(含原工商行政部门)2022年10月31日前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经营主体合法真实经营,依法纳税,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

三、新增新购房多校划片城区

(一)通州区2023年新增新购房实行多校划片入学政策

以2023年5月1日为时间节点,此时间之后在通州区购买房产并用于申请入学的,实施多校划片,不再对应一所学校。

(二)经开区2023年新增新购房实行多校划片入学政策

2023年1月1日起在经开区范围内交易或取得的二手房全部实行多校划片入学。

(三)平谷区2023年马坊地区全地区派位入学

2023年起,平谷区马坊地区小学入学方式迎来调整。该区在《2022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表示,2023年起,马坊地区小学入学采取多校划片入学方式,全地区统一派位入学。

2022北京16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材料要求汇总

2023年起北京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新变化(划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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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公布

2023-05-05,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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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小学入学程序和条件

2023 年经开区小学入学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对每一个适龄儿童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平台”

(一) 入学程序

1.符合在经开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中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端口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确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2.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3.联合工委、管委会各机构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条件的审核,严格审核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情况。

(二) 入学条件

1.实际居住在经开区范围且具有经开区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本市非经开区范围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公租房租赁合同”)在经开区范围的适龄儿童。

3.长期在经开区范围工作、居住的京籍无房家庭,具备连续在经开区范围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

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经开区范围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4.实际居住在经开区范围且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

(1)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认定的台胞子女;

(2) 经开区组织人事部认定的华侨子女;

(3) 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4) 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5) 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

(6)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5.通过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经开区中小学就读审核”的适龄儿童。

6.经开区范围内在建在售住宅小区,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实际入住后,符合经开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协调入学。

7.超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入学,须持相关材料到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审核合格确认后方可进行信息采集和入学。

二、初中入学程序和条件

2023 年经开区初中入学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对每一个适龄少年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

(一) 入学程序

1.初中入学采用对口直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经开区范围小学六年级京籍毕业生和通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经开区中小学就读审核”的非京籍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指导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完成初中入学相关操作。

2.一贯制学校小升初直升初中部,亦庄镇第一中心小学对口升入人大附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初中部;

北京亦庄实验小学对口升入北京亦庄实验中学初中部。亦庄镇第二中心小学在河西区学区三所中学 (北京亦庄实验中学、人大附中亦庄新城学校、北京市第二中学经开区学校)

多校划片入学。

3.北京小学大兴分校亦庄学校 2023 年京籍毕业生和通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经开区中小学就读审核”的毕业生在河西区学区三所中学

(北京亦庄实验中学、人大附中亦庄新城学校、北京市第二中学经开区学校) 多校划片入学。

4.申请回经开区范围升初中的非经开区范围小学毕业生在经开区范围内多校划片入学。

(二) 入学条件

1.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及通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经开区中小学就读审核”的经开区范围小学毕业生。

2.已经办理回经开区范围升入初中手续的外区及外省市小学毕业生。

附件:

1.经开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经开区中小学就读审核程序及标准

3.经开区小学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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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表(18区)

2023北京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操作指南(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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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3-05-23,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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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密云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相 关 安 排

4月30日前

完成本区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5月5日至5月31日

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5月8日至5月14日

区教委受理回户籍所在区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6月17日至6月18日

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上旬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2023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

2023北京义务教育入学新政策汇总(幼升小+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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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最新

2023-05-04,全文共 3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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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依法保障燕山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燕山地区实际,经燕山工委、办事处批准,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积极落实全国、北京市、燕山地区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明确入学规则,严格规范秩序,确保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燕山地区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照地区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本市非燕山地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燕山工作、居住,符合在燕山地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燕山地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其适龄子女可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

燕山地区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进行审核,重点对过道房、地下室、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燕山户籍小学毕业学生及本市非燕山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燕山地区的小学毕业生,可进入燕山地区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燕山教委将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免试、就近原则,安排学生进入初中校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按北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四)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燕山地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燕山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持有本人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资料,依据流程办理。

(五)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六)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燕山地区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四、入学方式

(一)划片分配入学

燕山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小学,需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依据燕山地区各小学划定的入学服务范围,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小学入学登记手续。

燕山户籍小学毕业学生及本市非燕山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燕山地区的小学毕业生,按《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燕教政〔2016〕36号)规定,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二)智力残疾儿童入学

燕山羊耳峪小学作为燕山地区附设特教班的学校,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要求,面向燕山地区的适龄智力残疾儿童招生,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各小学、初中对入特教班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其进入中小学校随班就读,确保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非本市户籍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燕山地区完成义务教育的,依据《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办公室关于印发燕山地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燕办办发〔2023〕4号)的规定办理。燕山教委积极与相关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切实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以上各种类型的学生,均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系统将对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五、入学流程

(一)本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具有燕山地区户籍或房产的,可在其户籍所在街道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依据文件规定办理小学入学登记手续。

燕山户籍且已在燕山完成小学教育的毕业生,拟在本地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应按时填写“初中入学登记表”,燕山教委将依据《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燕教政〔2016〕36号),根据学生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使用全市统一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小升初”入学分配。

燕山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燕山,且在燕山以外地区完成小学教育的毕业生,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中“回户口所在区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办理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二)本市非燕山地区户籍在北京市范围内无房家庭,长期在燕山工作、居住,且满足燕山地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燕山教委依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综合地区各中小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地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依据《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办公室关于印发燕山地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燕办办发〔2023〕4号)的要求到燕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燕山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六、工作要求

1.全面加强入学保障。燕山教委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服务范围,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增加教育供给,制定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报燕山办事处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示。

2.严格入学计划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燕山教委将依据地区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依据中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燕山教委将会同燕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3.严肃入学工作纪律。加强对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各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测评、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督导与检查。燕山教委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燕山办事处教育督导室和燕山教委中、小教科等部门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及时纠正,相关学校严肃处理。

5.深入做好政策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通过公示、社区公告、微信公众号、毕业年级家长会等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与动员工作,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地区入学政策。

6.完善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向社会公布咨询、建议和举报电话,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及时解决入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积极接受社会的监督,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咨询电话:

小学 69341094、69341007

初中 69335362、69341007

附件

2023年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2023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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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2023-09-07,全文共 1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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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小学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划定的服务片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强化部门联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

对于具有本市户籍但不具有大兴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本区工作、居住,具备连续在大兴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大兴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条件人员子女可以在大兴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镇教委统筹协调入学。

大兴区自2024年起,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及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房产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划片范围内登记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该房址如再有入学需求,以多校划片方式协调解决(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具有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规定程序有序升学。全区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各镇属小学对口直升镇属初中;直属地区其他小学毕业生综合考虑户籍、学籍、住址、回户籍地和居住地等相关信息,综合使用对口直升、登记、就近派位与分区域派位等多种途径免试就近入学。进一步加大直属初中登记入学比例,提供多种选择途径,引导合理入学;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本区升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参加大兴区在京升学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在本区升学。

(三)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四)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属于镇属入学范围的由各镇负责解决;属于直属地区范围的,根据各校可提供学位情况和本人相关条件情况,参照本市户籍入学方式,由区教委统筹协调入学。

区镇两级政府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辖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要求对提出申请的进行联合审核。

依据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进一步优化入学平台,加大户籍、房产等适龄儿童少年信息采集内容真实性审核力度,将每一名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五)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入学。

(六)凡属区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任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等,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七)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与本区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方案、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以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

(八)寄宿班等其他入学按市区两级规定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进行。

北京大兴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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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延庆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

2024-05-04,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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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2024非京籍入学材料哪些

(一)在延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市场监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审核。在延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至少一方在延)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自2021年12月31日前起始连续在工作所在区缴纳社保的权益记录,补缴不属于连续缴费。审核申请人在延自有住房的,可只提供一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核发时间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延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审核。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可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下载)、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主身份证,以及房主依法缴纳至少连续半年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发票。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三)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由延庆公安分局(暂住地派出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审核。

1.审核申请人需现场出示“北京通”APP中有效期内的电子北京市居住证。

2.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四)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户口簿信息。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参加小学一年级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的儿童应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024北京延庆区非京籍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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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一览(文字版原文)

2023-04-23,全文共 1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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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积极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格规范秩序,确保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责任予以落实。

(二)坚持区级为主,各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平稳有序。

三、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区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各区教委要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强化部门联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根据志愿派位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就近登记入学。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四)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五)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委应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入学需求预测,按照学龄人口数量、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

(二)各区教委是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主责单位,应依据本意见精神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报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各区教委应全面准确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及时公布当年义务教育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招生计划和校额到校政策,严格要求民办学校执行广告和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收费标准。

(四)各区教委应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和监督,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教委将进一步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22日

2023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小学+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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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小学+初中)

2023-05-05,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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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工作内容
4月30日前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5月1日起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5月5日至5月31日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5月8日至5月14日各区教委受理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
6月3日至6月6日民办小学、公办寄宿小学报名
6月12日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派位录取
6月17日至6月18日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3日全市小升初派位录取
7月上旬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2023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发布(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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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平谷区幼升小入学指南(时间+材料+条件)

2023-05-04,全文共 4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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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关于2023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首都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平谷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平谷区房产证明;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在平谷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平谷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父母一方在平谷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下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平谷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入学审核申请,通过审核后,可在我区就读。

二、入学流程

(一)信息采集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在2023年5月5日-5月31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平谷区”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对应的服务入口进行注册、完成信息采集。监护人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提交信息后,系统将对户籍信息联网验证。由于未按规定参加信息采集而对入学产生的影响由监护人承担。

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个区参加信息采集,不足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不能采集入学信息。超龄儿童家长持儿童户口簿到考试中心幼小初招生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信息验证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2.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须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入学材料,于5月10日至20日电话联系考试中心预约初审。初审合格后,“入学服务平台”向家长推送短信告知登录账号和密码,由家长完成信息采集。户籍信息验证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完成信息采集后须携带相关材料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台胞子女需要到区台办审核确认,华侨子女需要到区侨务部门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完成后,须于5月10日-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电话联系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预约审核。审核通过的,打印信息采集表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二)审核入学材料

6月12日-16日,家长拨打服务片所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预约现场审核时间;6月17日-18日,按预约时间到学校审核。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单校划片

适龄儿童家长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按预约时间到服务片所属小学办理入学资格确认手续,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到一所学校办理,确认时间一经截止,不能更改。学校审核通过的,现场收取“信息采集表”进行初录,最终确认入学,以教委审批为准。

(2)多校划片

①适龄儿童家长携带信息采集表、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按预约时间到服务片所属小学办理入学资格确认手续,确认时间一经截止,不能更改。符合派位条件的,学校现场收取“信息采集表”并在“入学服务平台”上标注派位顺位,打印“派位入学确认单”。确认单分上下两联,上联交给家长,下联由家长签字后学校留存一年。

②6月17-20日,志愿填报。家长须在入学平台上填满全部志愿,且志愿不能重复。志愿填报期间,可以撤销并重新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填报和更改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自行确定,各顺位电脑随机派位依据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双胞胎或多胞胎在填报志愿完全一致的情况下,派位到同一所学校就读。

③6月28日,派位入学。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由公证处监督,并对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④6月28日16:00-7月7日,派位结果查询。家长可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查询派位结果。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材料审核与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相同。

(2)相关入学材料通过审核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预约时间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审核通过的,现场收取“信息采集表”进行初录,最终确认入学,以教委审批为准。

(三)审核录取

区教委于7月7日审核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监护人将收到入学通知短信,可登录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查看入学通知。各小学于7月11日发放录取通知书,适龄儿童须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到学校报到。

三、入学规则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住房和户籍的变更时间截止到当年5月31日,住房的变更日期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日期为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以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或其他有效材料上的日期为准。凡在5月31日后变更住房和户籍信息的,统一由区教委协调入学。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符合入学条件但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在派位结束后视各校招生情况予以协调入学,派位已满的学校不再安排。

1.单校划片:登记入学

(1)适龄儿童可以凭户口登记入学

①户口登记在各村的,依据户口簿上的地址到村对口小学登记入学。

②户口登记在城关各居民小区的,北环东路、北环西路以北的适龄儿童,谷丰路为界,以东到平谷八小登记入学,以西到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平谷分校登记入学;北环东路、北环西路以南,谷丰路、文化北街、文化南街为界,以东到平谷二小登记入学,以西到平谷五小登记入学。

③户口登记在洳河嘉园、洳苑嘉园、如歌家园的适龄儿童到周村小学登记入学。

④户口登记在马坊地区各居民小区的适龄儿童到马坊中心小学登记入学;其他乡镇居民小区的适龄儿童到对口小学登记入学。

(2)适龄儿童可以凭住房登记入学

①凭住房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住房材料房主的姓名必须是其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

②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的,适龄儿童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在同一地址且三年以上的或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单独登记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地址三年以上的,可凭该房屋登记入学;不满三年或非单独落户的,由区教委统一协调入学。

③楼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发票及近三年实际入住材料(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发票,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燃气报装单据等)。

(3)全区范围内各自然村,仅按适龄儿童户籍保障入学。

2.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1)实施学校

2023年,平谷四小、平谷六小招生范围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以2022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在此之前购买的房屋,房产、户口符合条件且一致的居民子女实行原有单校划片,登记入学(在金乡西小区和园丁小区购买住房的原始住户按房户一致对待);如果登记入学人数大于招生人数,则实行派位入学,放在首批次进行,家长须于登记后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不完全符合单校划片入学条件及2022年1月1日以后购买房屋的,实行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2)填报志愿

平谷四小范围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平谷四小、平谷八小。

平谷六小范围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平谷六小、平谷八小、北二实平谷分校。其中,北环路以北、谷丰路以西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到北二实平谷分校登记入学,北环路以北、谷丰路以东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到平谷八小登记入学,不选择登记入学的,须参加派位入学,按规定填报志愿。

(3)派位顺位

第一顺位:2022年1月1日以后购买房屋,房户一致的;

第二顺位:已购买房屋,房户不一致的;

第三顺位:其他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规则及方式与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相同。

2.相关入学材料通过审核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学校为:城关地区,新平北路以北及林荫北街、林荫南街以东到平谷二小登记入学;新平北路以南,林荫北街、林荫南街以西到平谷七小登记入学。农村地区,居住在马坊地区的到马坊中心小学登记入学;居住在洳河嘉园、洳苑嘉园、如歌家园的到周村小学登记入学;居住在其他地区的到居住地对口小学登记入学。

(三)公办寄宿学校入学

北京绿谷小香玉艺术学校:招收具有平谷区入学资格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计划招生70人,

6月5日至6日完成报名及初录工作,最终确认入学,以教委审批为准。

(四)民办学校入学

1.德翰实验小学:以招收本区适龄儿童为主,计划招生80人。6月5日至6日完成报名及初录工作,最终确认入学,以教委审批为准。

2.精英未来学校:以招收本区适龄儿童为主,计划招生80人。6月5日至6日完成报名及初录工作,最终确认入学,以教委审批为准。

(五)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其适龄子女依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协调入学:北环东路、北环西路以北的适龄儿童到平谷八小登记入学;北环东路、北环西路以南,谷丰路、文化北街、文化南街为界,以东到平谷二小登记入学,以西到平谷五小登记入学。

(六)残疾儿童入学

残疾儿童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学校需指导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并确认登记入学。

(七)2023年起,平谷区第十一小学(原平谷六小璟悦府校区)开始招生,招收顺平路以北,大发路、新平西路以西,平谷大街以南,洳河巡河路以东范围的适龄儿童。

(八)适龄儿童在平谷区入学的条件、方式、学校,每年根据北京市教委文件、会议精神,在出现特殊情况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政策以当年公布为准。

附件:1.2023年平谷区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2023年平谷区小学招生范围

3.2023年平谷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2023北京平谷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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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全文

2023-09-07,全文共 3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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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相关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丰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要求,依法保障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区政府批准,现就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积极落实全国、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丰台基础教育“强基工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格规范秩序,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责任予以保障。

(二)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平稳有序。

三、入学政策

(一)入学条件及要求

1.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材料,以下相同)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在丰台区入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本市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按照规定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制定本区实施细则,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二)相关政策及规定

1.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非住宅性质的用房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2.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确定入学片区、入学方式和入学顺序。

3.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对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登记管理。在部分学校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小学入学。

实行“六年一学位”的学校,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地址自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开始记录,六年内只提供一个本校单校划片小学入学学位(同一家庭的子女除外),不符合该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自2021年9月1日起,儿童迁移户口或出生落户,如户主不是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自2023年9月1日起,小学阶段转入的学生,初中入学时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读初中。

片区入学中,学校在接收完成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少年后,剩余的招生计划用于多校划片,根据儿童少年填报的志愿由计算机随机分配,确定入学学校。

自2024年起,新增教育资源学位用于多校划片入学。

4.符合回其他区就读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生,须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完成申请、审核、登记手续。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申请回丰台区就读初中的,需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

5.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6.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批,统筹解决。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四、入学方式

(一)小学入学

1.第一批

符合条件的儿童可自愿选择入读有第一批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填报志愿派位入学。

2.第二批

本区户籍儿童、父母自有住房的本市其他区户籍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儿童、父母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在《丰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规定时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实际居住材料、信息采集表等,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

(1)单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可选择对应学校直接入学。

(2)多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不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无单一对应学校的儿童(含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儿童、父母租住房屋的非本市户籍儿童等),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二)初中入学

1.第一批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填报公办学校(含寄宿、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志愿,派位入学。

2.第二批

(1)单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生,按照小学初中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人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时电脑随机派位。

(2)多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被录取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无对应初中学校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本市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小学入学后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区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初中入学片区的,可申请到现居住地所在片区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回丰台区就读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确定初中入学片区,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加强领导

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协调各部门工作,统筹研究解决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规范程序,杜绝违规

各学校应严格按照区教委确定的义务教育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执行市、区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三)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区教委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组织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相关委办局、各街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实施意见的学习和培训,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相互配合,规范操作,认真审核。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四)及时公示,加强宣传

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入学片区等相关信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各街镇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社区(村)向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进行宣传,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丰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丰教发〔2023〕9号-丰台区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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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通州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材料要求有哪些?

2024-05-05,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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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通州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材料要求哪些

入学材料:务工就业材料、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

入学材料要求:

(一)务工就业材料

申请人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应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1.受雇于用人单位,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社会保险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缴满12个月,自2024年4月26日(含)起补缴无效。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或合伙人,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条件2、3、4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除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以外)为2023年3月31日及以前办理,法定代表人、股东、投资人至今持续任职,且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材料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的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自2024年4月26日(含)起补缴无效。

(二)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申请人提供在通州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应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1.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

2.租住住房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票据、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在通州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在通州区租住无房产证农村住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以上情况租住起始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

2024年,我区继续实施“六年一学位”政策。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申请人所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件地址与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必须一致。

其中租住住房的,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租住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2024年1月1日(含)以后变更租住地址无效。

2024北京通州区非京籍适龄少年小升初入学工作办法原文

2024北京通州区非京籍适龄儿童幼升小入学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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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怀柔区幼升小入学政策最新消息

2023-05-04,全文共 2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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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升小】怀柔区2023年小学入学政策发布!

一、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怀柔区申请入小学,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怀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具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在怀柔区有独立产权房家庭的适龄儿童。

3.具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怀柔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怀柔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父母在怀柔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

4.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登记居住地址为怀柔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5.“四证”网上审核通过的非本市户籍家庭的适龄儿童。(“四证”指:在怀务工就业材料、在怀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北京市居住证、全家户口簿)

二、入学流程

1.信息采集:符合怀柔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均需在5月5日-5月31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提示:信息录入后,各部门会在网上联合审核,直至所有证件审核完毕,才能打印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受户籍、房产等各证件联审时间不同,信息采集表打印时间有所不同,请家长耐心等待。)

如有问题,请咨询小学招生办公室:60639659、60639081

区教委小教科:69625770、69621036

入学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6068560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学校报名:6月17日-18日,按政策要求到划片学校报名,以学校在门口张贴或公众号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三、入学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在怀柔城区有房屋产权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到区教委划定范围的城区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划片图附后)

2.父(母)在镇乡有本区户籍,或有房屋产权的本市非怀柔区户籍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镇乡小学(不包括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3.本市非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儿童,到镇乡小学(不含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怀柔城区有房屋产权的,到区教委划定范围的城区小学(见划片图)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父(母)在城区内没有房屋产权的,到区镇乡小学(不包括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内有房屋产权的,可到实验小学、怀柔镇中心小学、第六小学和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父(母)在城区内没有房屋产权的,到区镇乡小学(不包括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四、有关政策

(一)城区各小学入学登记时,严格按照划片范围和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原则上招收服务片内既有户口又有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且户口与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在一起条件双符合的适龄生;适当招收服务片内有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单符合的适龄生。

(二)当城区学校(包括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学位不足时,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当镇乡学校学位不足时,按照“分配入学”的方式进入镇乡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三)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按照入学计划招收6个班,其中2个寄宿班,寄宿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四)自2022年起,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入学学生,毕业后将根据区内学校资源布局及学位情况,按当年入学政策升入初中。

五、政策调整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父(母)须提供“四证”:本人在怀务工就业材料(社保或营业执照)、在怀实际住所居住材料(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2023年起,社保(或营业执照)时限由6个月调整为1年,即社保要求为:2022年6月-2023年5月,且在怀柔区正常连续按月缴纳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补缴无效。注册(或变更)营业执照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之前。

六、划片调整

(一)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搬迁至新校址后,其原入学划片范围不发生改变。

(二)自中关村三小怀柔分校(府前龙樾七小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其划片范围为:府前东街以北,兴怀大街以南,西至迎宾路,东至城区边界。届时,第三小学主校区划片范围调整为:南大街以北,兴怀大街以南,西至青春路,东至迎宾路。

七、怀柔区2023年小学入学主要工作时间安排图源:怀柔教育

八、怀柔区城区2023年小学入学划片范围示意图

图源:怀柔教育

图源:怀柔教育

2023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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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平谷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4-05-06,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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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平谷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具 体 工 作

4月30日前

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5月6日至5月31日

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5月8日至5月14日

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6月6日至6月9日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报名

6月12日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完成招生工作

6月15日至6月16日

小学、初中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6月15日至6月20日

参加派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志愿填报

6月27日

小学和初中完成入学派位

7月9日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30日

小学和初中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到

2024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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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燕山地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小学+初中

2024-05-06,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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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地区2024非京籍入学材料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地区工作、本地区居住,需要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燕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

审核标准:

(一)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燕山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同时提供2024年1月1日-5月31日期间在本地区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满三个月的由燕山市场监管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租住办公用房、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危房、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均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审核申请人应提供全家户口簿及出生证明(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北京市居住证开具日期截至时间应在本地区公布实施细则时间之后。

2024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4非京籍北京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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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门头沟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附时间)

2023-05-04,全文共 3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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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现就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积极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管理,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2.坚持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3.坚持免试就近,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坚持平稳有序、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工作任务

(一)小学入学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区户籍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下同)在本区的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适龄儿童的父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经区教委审核认定的超龄儿童、京籍无房适龄儿童信息需到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单独采集。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计划招生,首先接收服务片区内学生,入学人数超出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由区教委协调其他学校接收入学。严禁非正常跨片入学(棚户区拆迁等特殊原因除外),严禁非正常跨区入学。

非门头沟区户籍的京籍无房家庭,在门头沟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同时夫妻一方在门头沟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其适龄子女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的,可在我区入学。

(二)小升初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且在门头沟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和在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且已经办理回门头沟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学生,按照就近登记、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的办法到相应初中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1.就近登记:各初中校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就近接收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学生)。

2.单校划片: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在此范围的每一所小学的毕业生升入划定的初中学校。在此范围的每一所初中学校接收对口小学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学生)。

3.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永定地区的大峪一小、实验二小永定分校共同对应大峪中学分校、首师大附中永定分校;永定地区的八中京西附小对应八中永定实验学校、八中京西校区;门城地区的育园小学、黑山小学、京师实验小学、大峪二小共同对应大峪中学、京师实验中学、八中永定实验学校、门头沟外国语学校、新桥路中学,采用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学生填报志愿随机派位确定入学初中校。

多校划片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

4.小学毕业生因棚户区改造和山区规划调整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的,可以申请到家庭新住址所对应的学校入学。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区教委协调其他学校解决。

(三)小学毕业生回区升学

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申请到外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小学初审合格后,在网上提交申请,全市统一网上审核学生的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审核通过后,再由毕业生学籍所在区和拟转入区分别进行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后,该生将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分配入学,本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在小学入学工作中符合上述条件学生的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门头沟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完成。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本区务工就业材料、在本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区联合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审核后,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通过填报志愿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小学。

(五)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

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新生入学工作。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残疾程度到就近的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六)就读寄宿学校

学校招收寄宿生实行登记派位入学。区教委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录取寄宿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的招收寄宿生计划数,同时学校寄宿招生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七)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

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四、工作要求

(一)计划管理、过程监控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区教委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2023年本区继续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二)加强学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区教委将严格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控制新生非正常流动,保证各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杜绝违规操作

1.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各中小学校要按规定的日期发放正式“入学通知书”。在暑假前,各小学负责本校毕业学生的教育工作。

2.

坚决治理乱收费。严格执行北京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大监督力度,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报名费、测试费和借读费等。

3.杜绝违规操作。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中“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4.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委定期对全系统受理、承办及处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等信访情况进行及时通报。

5.加强对本区义教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区教委会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区教委及时向社会公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公办中、小学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单等信息。各学校要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工作,让学生家长了解校额到校政策,明确升入优质高中预期。在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开展期间,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平稳推进义教入学工作。

2023年,区教委将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附件:门头沟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2023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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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朝阳区幼升小入学指南(信息采集+时间)

2023-05-06,全文共 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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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适龄儿童家长的一封信

家长您好:

根据《朝阳区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相关规定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按照以下流程为儿童办理小学入学登记手续。

一、信息采集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于2023年5月5日至5月31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朝阳区”,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根据适龄儿童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端口,完成相关信息采集。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端口,完成信息采集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2.本市外区户籍且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朝阳区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进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端口,完成信息采集,复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3.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且在朝阳区租住房屋的适龄儿童,进入“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服务”端口,完成信息采集并预约审核+时间,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4.符合按本市户籍对待条件的适龄儿童、外籍适龄儿童,进入“按本市户籍对待、外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端口,完成信息采集并预约复核时间,复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端口,完成信息采集并预约审核时间,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二、统筹分配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完成信息采集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后,于规定时间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在“就近入学”中,按实际情况,选择对应入学服务片端口,并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操作。

1.选择“自有住房且对应一所服务学校划定入学服务片”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登录“2023年朝阳区居住地对应学校查询系统 (小学)”(http://xqcx.bjchyedu.cn/)查询对应学校情况,按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2.

选择以下入学服务片的适龄儿童家长,请于规定时间以附件形式上传入学材料,复核通过后完成意向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意向确认单”,完成小学入学统筹分配。

(1)自有住房且对应多所服务学校划定入学服务片;

(2)本区户籍按户口所在地 (含集体户口) 对应多所服务学校划定入学服务片;

(3)本市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且租住房屋划定入学服务片;

(4)非本市户籍联审通过且租住房屋划定入学服务片。

三、录取通知

录取学校将于7月初通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录取情况。

四、报到确认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到录取通知后,按学校通知要求完成报到确认工作。

政策咨询方式

1.登录“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官网” (http://www.cyks.org.cn/),进入“小学入学”端口,查看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相关政策。

2.登录“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官网”

(http://www.cyks.org.cn/),进入“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政策咨询系统”或点击屏幕上浮动的小窗口“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政策咨询”,在系统中录入咨询的问题,提交成功后,政策咨询员将在预约时间内进行电话回复,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

3.拨打政策咨询电话85967525或85851008,工作人员将记录家长咨询的问题并预约回复时间,政策咨询员将在预约时间内进行电话回复,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

2023北京朝阳区京籍外区无房子女入学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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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怀柔区幼升小入学政策最新消息

2024-05-06,全文共 1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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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升小】怀柔区2024年小学入学政策发布!

一、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怀柔区申请入小学,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怀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具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在怀柔区有独立产权房家庭的适龄儿童。

3.具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的无房家庭,符合在怀柔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父母在怀柔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

4.“四证”网上审核通过的非本市户籍家庭的适龄儿童。(“四证”指:截至5月份审核时父母一方在怀柔满1年的连续社保或营业执照、房产证或有效期租房合同、全家户口簿、父母一方5月份前办理的北京市怀柔区居住证。)

二、入学流程

1.儿童信息采集:符合怀柔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均需在5月6日-5月31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提示:信息录入后,各部门会在网上联合审核,直至所有证件审核完毕,才能打印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因户籍、房产等各证件联审时间不同,信息采集表打印时间有所不同,请家长耐心等待。)

如有问题,请咨询小学招生办公室:60639659、60639081

区教委小教科:69625770、69621036

入学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69625985

纪检监察电话:69625027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学校现场报名:6月15日-16日,按政策要求到划片学校报名,以学校在门口张贴或公众号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3.发放录取通知:7月上旬各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儿童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入学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在怀柔城区有房屋产权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到区教委划定范围的城区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划片图附后)

2.户籍在本区镇乡或在本区镇乡有房屋产权家庭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镇乡小学(不包括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3.本市非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儿童,到镇乡小学(不含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怀柔区户籍或持有登记居住地址为怀柔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怀柔城区有房屋产权的,到区教委划定范围的城区小学(见划片图)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父(母)在城区内没有房屋产权的,到区镇乡小学(不包括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内有房屋产权的,可到实验小学、怀柔镇中心小学、第六小学和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父(母)在城区内没有房屋产权的,到区镇乡小学(不包括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四、有关政策

(一)城区各小学入学登记时,严格按照划片范围和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原则上招收服务片内既有户口又有父母房屋产权,且户口与父母房屋产权在一起条件双符合的适龄生;适当招收服务片内有父母房屋产权单符合的适龄生。

(二)当城区学校(包括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学位不足时,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当镇乡学校学位不足时,按照“分配入学”的方式进入镇乡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三)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入学学生,毕业后将根据区内学校资源布局及学位情况,按当年入学政策升入初中。

(四)中关村三小怀柔分校(府前龙樾七小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其划片范围为:府前东街以北,兴怀大街以南,西至迎宾路,东至铁路线。届时,第三小学(主校区)划片范围调整为:南大街以北,兴怀大街以南,西至青春路,东至迎宾路。

五、怀柔区2024年小学入学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六、怀柔区2024年城区小学入学划片范围示意图

2024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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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海淀区小升初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3-04-26,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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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2023年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5月1日起

北京市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5月5日—8日

回海淀区升学小学毕业生网上信息采集(外区、外省市、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海淀区小学毕业生办理回户口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申请

5月8日—14日

各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30日-6月2日

大学附中接受大学子弟报名

6月8日

公办初中登记入学、按比例对口直升、公办寄宿学校(班)、民办学校派位录取

7月3日

派位入学录取

7月上旬

各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初中入学咨询电话: 62586791;62586790(每年4—7月招生期间开通)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2023北京海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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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云幼儿园入学条件如何区分城区户籍和农村户籍?

2023-06-27,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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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密云城区户籍”和“密云农村户籍”?

密云城区户籍指城关、西滨河派出所户籍,即户籍地址在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密云镇、檀营地区办事处辖区范围内。

密云农村户籍指十里堡、西田各庄、河南寨、溪翁庄、穆家峪、巨各庄、东邵渠、大城子、北庄、太师屯、新城子、古北口、高岭、不老屯、冯家峪、石城派出所辖区内户籍。

如何判断自家的住房是否属于密云城区住房?

密云城区住房指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密云镇、檀营地区办事处辖区范围内的住房。

幼儿园小班招生年龄范围是?

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幼儿是今年小班招生的年龄范围。

2023年北京密云城区幼儿园招生时间安排

2023年北京密云农村镇幼儿园招生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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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海淀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

2023-05-08,全文共 1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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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海淀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

入学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等。

(一)全家户口簿

1. 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户籍、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应保持一致。

2. 单亲家庭应提交离婚证书,以及由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材料。

3. 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双方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二)北京市居住证

1. 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单亲家庭为一方)持有居住地址为海淀区的北京市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有效期起始日须为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

2. 北京市居住证上登记的居住地址应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上的地址一致。

(三)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购房的,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备案的预售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

2.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租房的,应提交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签订的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连续承租1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凭证;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应提交安全责任书)。

(1)租住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个人房屋的,须提交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连续1年以上的在职凭证(加盖公章)、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凭证(加盖公章)、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房管部门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加盖公章)。

(3)租住无产权证的农民个人房的,须提交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及以下两种证明之一:①建房屋审批凭证;②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委会初审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并决定通过的房屋情况凭证(以上两种证明均须由所在镇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

(4)租住集体土地上房屋的,须提交由镇政府研究决定后出具的房屋情况凭证(加盖公章)和《知情同意书》(加盖公章)。

(5)租住海淀区公租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与其单位签署的《人才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与市、区级指定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租住违法建设房屋、办公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多人合租房等的居住材料无效;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规定租住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的居住材料无效。

在2022年5月1日后(含当日)取得的规划用途为办公、商业、公建、酒店等非住宅类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作为入学依据。

继续执行“六年一学位”政策:将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信息与2018年以来该登记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登记地址对应住房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继续执行“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学位”政策:2022年起,所有用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九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须提交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凡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所在用人单位须合法经营运营,企业信息真实,存续状态为开业;本人应于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以本单位职工身份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2年9月(含)至2023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2. 在海淀区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或在各类合法有形市场中正常经营的,须合法经营运营且在海淀区依法纳税,同时营业执照于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核发且现行有效;本人应于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2年9月(含)至2023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以上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情况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023北京海淀区非京籍幼升小问题解答(21问)

2023北京海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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