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海淀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派位入学志愿填报须知
2023-06-27,全文共 979 字
+ 加入清单1.持有海淀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经过学区、学校核验材料,在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前提下,“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参加此次派位。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海淀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3.志愿学校原则上分布在适龄儿童所属学区范围内,所属学区学位不足的补充相邻学区部分学校的学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填报完整后确认提交。
二、派位录取方式
1.派位遵循就近入学原则。到学校进行登记的,志愿学校(一)为登记入学学校,其他志愿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自行选择填报。到学区进行登记的,志愿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自行选择填报。
2.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志愿填报人数大于派位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3.电脑派位全程公证。
三、操作流程
1.登录系统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6月27日至6月29日期间,自行访问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点击“立即办理”,选择海淀区。根据页面提示输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的登录账号和密码(账号和密码与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一致),根据页面提示完成“填报志愿”相关操作。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登录系统。
2.上网填报志愿
选择进入“志愿填报”界面,根据页面提示点选填报。
多胞胎儿童可勾选“绑定多胞胎儿童”复选框,并根据提示输入儿童的基本信息。绑定多胞胎的适龄儿童自动填报同一学校,只需填报一次。
志愿填报后点击“提交”,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完成相应的志愿填报操作。
3.修改志愿填报
6月27日-6月29日志愿填报期间,如需调整可选择进入“志愿填报”界面,点击“修改志愿信息”,在志愿填报界面进行志愿信息修改,完成修改操作,确认提交。若已绑定多胞胎,绑定多胞胎的儿童填报信息同时修改。
4.上网查看派位结果
7月3日14:00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登录系统,选择进入“派位结果查看”界面,查看派位结果。
经公证处公证后的派位结果不能更改。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不可放弃,不能再参加其他入学方式。
2023年海淀区“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派位入学日程安排
6月27日-29日 |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 上网填报志愿 |
7月3日 | 电脑派位 |
14:00后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 上网查看派位结果 | |
7月10日 |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 上网查看入学通知书 |
2023北京海淀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派位入学问答
2023-06-27,全文共 1715 字
+ 加入清单参加海淀区“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派位入学须符合哪些条件?
持有海淀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经过学区、学校核验材料,在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前提下, “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参加此次派位。
参加海淀区“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派位入学应怎样填报志愿?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6月27日至6月29日期间,自行访问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点击“立即办理”,选择海淀区。根据页面提示输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的登录账号和密码(账号和密码与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一致),根据页面提示完成“填报志愿”相关操作。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
(2)适龄儿童监护人选择进入“志愿填报”界面,根据页面提示点选填报,志愿填报要求不重不漏。
(3)志愿填报后点击“提交”,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完成相应的志愿填报操作。
多胞胎儿童应怎样填报志愿?
多胞胎儿童可勾选“绑定多胞胎儿童”复选框,并根据提示输入儿童的基本信息。绑定多胞胎的适龄儿童自动填报同一学校,只需填报一次。
海淀区“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派位原则是什么?
(1)派位遵循就近入学原则。到学校进行登记的,志愿学校(一)为登记入学学校,其他志愿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自行选择填报。到学区进行登记的,志愿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自行选择填报。
(2)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志愿填报人数大于派位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海淀区“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派位区域怎样确定?
志愿学校原则上分布在适龄儿童所属学区范围内。所属学区学位不足的补充相邻学区部分学校的学位。
怎样查询派位结果?
7月3日14:00后,适龄儿童监护人可登录系统,选择进入“派位结果查看”界面,查看派位结果。
已确认提交的志愿信息可以修改吗?
6月27日-6月29日志愿填报期间,如需调整可选择进入“志愿填报”界面,点击“修改志愿信息”,在志愿填报界面进行志愿信息修改,完成修改操作,确认提交。若已绑定多胞胎,绑定多胞胎的儿童填报信息同时修改。
错过海淀区“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派位的,将怎样入学?
凡在派位库中,因未填报志愿、或填报志愿未提交确认的适龄儿童将错过海淀区“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派位,视为自动放弃派位入学机会。后续由所属学区协调入学。
2023年海淀区“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派位入学日程安排
6月27日-29日 |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上网填报志愿 |
7月3日 | 电脑派位 |
14:00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上网查看派位结果 | |
7月10日 |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上网查看入学通知书 |
【小学入学咨询电话】
本市户籍:62819952 62884772
非本市户籍:62819680 82557630
【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各学区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
序号 | 学区 | 电话 | 地址 |
1 | 海淀学区 | 82620162 | 海淀区稻香园甲8号 |
2 | 清河学区 | 82748109 | 海淀区西二旗大街19号(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内) |
3 | 上地学区 | 62967726 | 海淀区厢黄旗东路紫城嘉园9号楼底商A207 |
4 | 中关村学区 | 82356066 | 海淀区罗庄西里5号 |
5 | 八里庄学区 | 88138210 | 海淀区定慧西里17号 |
6 | 青龙桥学区 | 62881416 | 海淀区大有庄甲18号 |
7 | 羊坊店学区 | 68173558 | 海淀区普惠南里14号 |
8 | 西三旗学区 | 82938430 | 海淀区西三旗建枫路1号(西三旗街道综合执法中心院内) |
9 | 花园路学区 | 62061772 | 海淀区塔院小区郎秋园乙7号 |
10 | 万寿路学区 | 88625882 | 海淀区永定路127号 |
11 | 学院路学区 | 62393652 | 海淀区志新村小区25号 |
12 | 紫竹院学区 | 68436675 | 海淀区潘庄9号 |
13 | 永定路学区 | 56840688 | 海淀区阜石路甲59号(首师大附中一分校内) |
14 | 四季青学区 | 62877100 | 北京市海淀区闵庄南路17号(首都师范大学附属玉泉学校内) |
15 | 北太平庄学区 | 62184831 | 海淀区高粱桥斜街3号(交大附中第二分校内) |
16 | 上庄西北旺学区 | 50981545 | 海淀区永泽北路6号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永丰学校北门) |
17 | 温泉苏家坨学区 | 62451099 | 海淀区101中学温泉校区内 |
2023北京丰台区京籍无房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2023-04-27,全文共 1254 字
+ 加入清单丰台区2023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的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因父母在丰台区长期居住并就业,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须提供以下材料: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材料、全家户口簿。
二、审核时间
申请、初审时间:2023年5月18日、19日。
三、审核程序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职责和标准审核材料。
(一)区教委受理审核申请,进行初审
儿童父或母按照本文第二条规定时间到区教委招生考试中心(丰台区望园西里4号)进行申请、初审。初审合格的,在2023年5月31日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信息。
(二)相关审核单位进行复审
1.在丰台区就业材料由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2.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进行复审。
3.无房及租房情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或复审。
(三)审核结果反馈
审核结果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显示,儿童父母在2023年5月31日前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完成学龄儿童信息采集。
四、审核标准
(一)无房家庭审核标准
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儿童父母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
(二)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儿童父或母需提供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其父或母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丰台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2.其父或母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其父或母还应提供自2020年6月至申请月前两个月全部在丰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三)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材料审核标准
儿童及其父母在本细则发布日之前已在丰台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儿童父母应提供自2020年6月至申请月的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回执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四)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及其父母为本市非丰台区户籍,户口簿及其它材料能清晰表明儿童与其父母的关系。
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五、其它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可在租赁住房所在地按规定入学。
(二)各审核部门严格执行审核标准,安排专人依据工作程序按时、规范审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顺利进行。
(三)儿童父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由复审单位予以解释。
(四)如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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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顺义区京籍无房家庭子女入学指南(材料+时间)
2023-05-04,全文共 2186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精神,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为本市非顺义区户籍,且其父母至少一人为本市户籍。户口簿及其他材料能清晰表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户籍页未直接标注关系的,提供与户籍信息一致的出生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2.儿童年龄符合入学规定(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二)在顺义区实际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家庭在顺义区同一地址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提供《备案证明回执》。
2.适龄儿童父母任何一方在本市无住房,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房屋审批证明等)和房主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和租房纳税缴纳日期截至2023年4月30日应满3年以上(含3年)。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租住地下室、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人防空间、储藏室、过道房、车库、非合法建筑等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三)在顺义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顺义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雇于顺义区用人单位的,应提供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劳动合同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签订,至2023年4月30日须满3年,社会保险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至2023年4月30日须连续按月缴纳3年,同时应提供2020年5月至2023年3月在顺义区缴纳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连续缴纳无间断,补缴无效。
2.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2020年4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顺义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在2020年4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顺义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2020年4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者应为申请人本人,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程序
(一)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适龄儿童父母应在5月19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审核申请。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统筹审核工作,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开具《京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初审合格证明》。
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联合审核:
1.在顺义区务工就业材料由顺义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其中,劳动合同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本市无房情况和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情况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单独承租房屋实际居住情况由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负责。
3.出租房屋发票和《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由区税务局负责。
4.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
(二)注册采集信息
适龄儿童父母在5月26日前,持《京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初审合格证明》,携带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注册。注册后于5月31日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顺义区”端口,完善信息,确保网上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与所提供的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一致。
(三)审核结果反馈
适龄儿童父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未通过审核的,由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四)入学审核登记
区教委对通过审核的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子女,协调安排入学。适龄儿童父母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教委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规范操作,如实记录审核结果,留存审核材料一年。
(二)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要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培训,做到熟悉标准,明确要求;要及时向申请人宣传审核程序和标准,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三)区教委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2023北京朝阳区京籍外区无房子女入学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2023-04-26,全文共 1707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京教基二[2023]4号),按照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非户籍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为本市外区户籍。
2.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保持一致。
3.超龄儿童应提供北京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原始诊断证明及原始病历、北京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身体康复并同意入学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朝阳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截至2023年5月1日)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3年内(截至2023
年5月1日)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等)
和房主身份证的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房屋租赁合同须于2020年5月1日前签订,至2023年5月1日须满3年,租赁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租赁期限至2023
年5月1日须满3年。
(三)在朝阳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朝阳区工作且在朝阳区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截至2023年5月1日)。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合法有效且加盖朝阳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劳动合同须于2020年5月1日前签订,至2023年5月1日须满3年,社会保险在审核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至2023年5月1日须连续按月缴纳3年,需提供入学当年3月份之前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不视为连续缴费。
二、审核程序
(一)受理审核申请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朝阳区”后,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的“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服务”采集信息和预约复核时间。
(二)材料初审
区招生考试中心按照标准初审全家户口簿、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情况、在朝阳区务工就业情况等材料,初审合格后,提交联审。
(三)相关部门联审
1.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本市无房情况和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情况进行审核。
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在朝阳区务工就业情况进行审核。
3.区税务局对租住房屋的发票情况进行审核。
(四)反馈审核结果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朝阳区”后,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的“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服务”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朝阳区入学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三、时间安排
(一)预约审核
2023年5月5日至5月31日,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朝阳区”后,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的“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服务”,按系统提示采集信息并预约复核时间。
(二)材料初审
2023年5月5日至6月1日,区招生考试中心按照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提交联审。
(三)信息联审
2023年5月5日至6月1日,区联审小组相关部门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对初审通过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联审。
(四)查询结果
2023年6月4日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朝阳区”后,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的“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服务”查询审核结果。
点击查看:
2023北京海淀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小学派位录取方式
2023-06-27,全文共 306 字
+ 加入清单1.派位遵循就近入学原则。到学校进行登记的,志愿学校(一)为登记入学学校,其他志愿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自行选择填报。到学区进行登记的,志愿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自行选择填报。
2.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志愿填报人数大于派位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3.电脑派位全程公证。
参加海淀区“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派位入学须符合哪些条件?
持有海淀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经过学区、学校核验材料,在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前提下, “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参加此次派位
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10-10,全文共 1245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2〕62号),为做好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申请
(一)申请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8年9月至2023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二)申请方式及时间
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9时至11日17时。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三)提交申请材料
随迁子女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需提交其父母(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双方或一方)的下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在京居住证明: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户籍证明: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三项证明提交其一即可)。
3.身份证明:身份证。
上述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并于2023年10月18日前提交至随迁子女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进行审核。考生后续报名资格确认、体检等相关事宜均由报名单位组织实施,应届考生报名单位原则上为学籍所在学校,往届考生报名单位原则上为原学籍所在区高招办。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学籍信息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根据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四)申请条件审核
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申请条件的审核以相关部门审核的结果为依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卡审核以市公安局的审核结果为准,工作居住证审核以市人力社保局的审核结果为准,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情况审核以市社保中心及市医保中心的审核结果为准;随迁子女的学籍审核以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的审核结果为准。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汇总各部门审核结果后,由报名单位于11月1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考生及家长。
二、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通过申请条件审核的考生应于2023年11月1日9时至4日17时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三、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的考生按照报名所在区高招办要求到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单位同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现场资格确认时间由各区自行安排,但须在2023年11月11日之前完成。
符合条件并完成上述三个报名阶段的随迁子女考生,方可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类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考试与录取工作执行北京市相关招生政策。
2024北京丰台区京籍无房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2024-05-02,全文共 1250 字
+ 加入清单丰台区2024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的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因父母在丰台区长期居住并就业,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须提供以下材料: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材料、全家户口簿。
二、审核时间
申请、初审时间:2024年5月16日、17日。
三、审核程序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职责和标准审核材料。
(一)区教委受理审核申请,进行初审
儿童父或母按照本文第二条规定时间到区教委招生考试中心(丰台区望园西里4号)进行申请、初审。初审合格的,在2024年5月31日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信息。
(二)相关审核单位进行复审
1.在丰台区就业材料由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2.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进行复审。
3.无房及租房情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或复审。
(三)审核结果反馈
审核结果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显示,儿童父母在2024年5月31日前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完成学龄儿童信息采集。
四、审核标准
(一)无房家庭审核标准
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儿童父母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
(二)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儿童父或母需提供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其父或母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丰台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2.其父或母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其父或母还应提供自2021年6月至申请月前两个月全部在丰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三)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材料审核标准
儿童及其父母在本细则发布日之前已在丰台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儿童父母应提供自2021年6月至申请月的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回执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四)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及其父母为本市非丰台区户籍,户口簿及其它材料能清晰表明儿童与其父母的关系。
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五、其它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可在租赁住房所在地按规定入学。
(二)各审核部门严格执行审核标准,安排专人依据工作程序按时、规范审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顺利进行。
(三)儿童父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由复审单位予以解释。
(四)如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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