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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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申请保存提交的注意事项一览

2024-04-19,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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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过程中请注意及时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指标对应的导航标会提示“已保存”。

完成填报后,请确认所有指标均由“未保存”变为“已保存”,并点击进入“预览/提交”页面完成提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报阶段结束时,您仍未完成提交,您将无法获得积分,也将不能计算年度总积分。

提交成功后,在“预览/提交”页面,“申请人积分申报状态”显示为“已提交”。

如果申报阶段结束时,您仍有审核结果尚未返回,请不要担心,系统将在所有审核结果与复查申请审核结果返回后为您计算年度总积分。如下图

“提交积分落户申请”后不能对相关指标进行复查,需在“预览/提交”页面内点击“撤回修改积分落户申请”,并在“积分申报”页面对相应指标进行复查。

申报阶段结束后,无法新增、修改、复查或保存指标信息,也无法提交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报阶段结束时,您未完成提交,将无法获得积分,不能计算年度总积分,也不能在审核结果查询阶段提出审核结果异议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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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申请提交后如何进行复查?

2024-04-19,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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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积分落户申请”后不能对相关指标进行复查,需在“预览/提交”页面内点击“撤回修改积分落户申请”,并在“积分申报”页面对相应指标进行复查。

申报阶段结束后,无法新增、修改、复查或保存指标信息,也无法提交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报阶段结束时,您未完成提交,将无法获得积分,不能计算年度总积分,也不能在审核结果查询阶段提出审核结果异议申诉。

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工作通告(时间安排+指标节点)

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各指标时间节点

北京积分落户申报手册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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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人数会增加吗

2024-04-19,全文共 1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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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积分落户人数增加吗?

不会增加。落户规模依然是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

积分落户政策是推动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自2018年实施以来,按照每年6000人规模并实行同分同落。2023年对应最低分值为109.92分,实际公示名单共6003人。

本年度积分落户工作分5个阶段:

4月18日8时至5月17日20时为申报阶段;

5月18日至6月6日为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

6月7日8时至6月14日20时为审核结果查询阶段;

6月15日至7月14日为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

7月15日起共8个自然日为公示阶段。

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自2018年实施以来,强调诚信申报。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在积分落户过程中,相关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所做承诺的,相关失信记录将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强调,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开始申报时间是几号几点?

4月18日早8时

申报时间:2024年4月18日8时至5月17日20时

申报期限:30个自然日

申报入口: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http://rsj.beijing.gov.cn/jflh/)填写申报信息。

7月15日起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

本年度5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为:

申报阶段(4月18日8时至5月17日20时,共计30个自然日);

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5月18日至6月6日,共计20个自然日);

审核结果查询阶段(6月7日8时至6月14日20时,共计8个自然日);

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6月15日至7月14日,共计30个自然日);

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7月15日起,公示8个自然日,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年度积分落户主体工作共计96个自然日。

2024年本市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

诚信申报,杜绝弄虚作假

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确保所填报指标信息真实准确,并共同对填报指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在积分落户过程中相关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做出承诺的,相关失信记录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

针对积分落户工作的具体安排,有关部门提醒申请人要关注权威发布信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查询了解。

为准确填报,提高效率,申请人可在申报前做好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自有住所信息、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等查询工作,核实无误后再行填报。

需要提醒申请人的是,本市积分落户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2024年积分落户申报在即,用人单位和申请人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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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工作通告(时间安排+指标节点)

2024-04-19,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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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规定,现就2024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和落户办理5个阶段。2024年各阶段安排如下。

二、各指标时间节点

三、 资格条件和指标操作认定说明

(一)2023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4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二)2020年7月(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无需填报。2020年8月(含)后的单位宿舍、租赁住所情况须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填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北京积分落户申报手册2024年版

北京积分落户凭证材料上传要求及制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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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各指标时间节点

2024-04-19,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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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积分落户申报指标时间节点

名 称

本次申报计算时间

1.资格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2.积分指标:

(4)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5)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6)教育背景指标

(7)职住区域指标

(8)创新创业指标(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的,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

(9)荣誉表彰指标

(10)守法记录指标

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资格条件: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报审核全程

积分指标:

1.创新创业指标(在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一定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且持股的)

2.纳税指标(近3年连续纳税)

2021年、2022年、2023年

积分指标:

1.纳税指标(涉税违法行为)

2.守法记录指标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积分指标:

年龄指标

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工作通告(时间安排+指标节点)

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各指标时间节点

北京积分落户申报手册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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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凭证材料上传要求及制作方法

2024-04-19,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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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申报,杜绝弄虚作假

依据《北京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确保所填报指标信息真实准确,并共同对填报指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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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各指标时间节点

北京积分落户申报手册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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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公租房申请入口及申请流程

2024-04-14,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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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租房申请入口: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

申请流程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及手机(如申请人因身体等特殊困难情况无法前往窗口的,受委托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窗口协助登记,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特别提示:

1、意向登记时,申请家庭使用主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注册并认证。

2、意向登记认证时,申请家庭需要填写“公租房备案编号”。“公租房备案编号”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进行查询,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住房保障”→“审核分配”→“备案结果查询”)。

京籍家庭如何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

北京公租房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配租套型标准为: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

3、本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4、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最终选房顺序号将根据意向登记结果和分组规则进行确认。

5、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已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及本次配租期间办理退房的已配租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

2024年4月北京石景山区公租房快速配租公告

2024年北京石景山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持续关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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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春节景观灯有哪些?北京各区汇总一览

2024-01-19,全文共 1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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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春节景观有哪些?

“2024欢乐春节

畅享京城”主题系列活动18日启动,将持续至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活动期间,全市聚焦旅游、商务和体育赛事活动等板块,推出2500余场体现首都特色、资源优势和生肖年味的“旅游+”活动,满足市民游客的美好期待,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2024欢乐春节 畅享京城”主题系列活动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联合主办,将持续至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

活动期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各区、各单位,将推出冰雪、亲子合家欢、研学、京郊游等近500项活动和产品,为市民游客享受多样化、高品质的假日旅游生活提供充足选择。该局将指导各市场主体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优化服务环境,让每个在京过年的市民游客都能感受到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举办北京冰雪旅游季活动,将全市特色冰雪资源与周边景区、酒店餐饮、文博场所、演艺资源深度融合,发布16区冰雪游攻略“宝藏图”,推出近百项“冰雪+”文旅项目、消费场所和主题玩法。活动期间,冬奥场馆和全市各冰场雪场全面开放,“鸟巢”“冰立方”“雪飞燕”“雪飞天”等场馆场地冰雪活动面积超100万平方米,为滑雪爱好者及市民玩冰戏雪提供丰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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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亲子、家庭型旅游休闲需求,春节期间,全市的微度假目的地、文化旅游体验基地、文商旅融合集聚区等文旅品牌,将推出130余项节日活动和产品。北京微度假目的地“门头沟小院的悠闲时光”将推出檀谷新春祈愿季活动,隆福寺文化街区、古北水镇等文商旅融合集聚区将举办年味市集、花会巡游等多项节日庆祝和促消费活动,全市各大酒店在提供年夜饭、年货礼盒、“餐饮+客房”套餐的基础上,积极举办特色年味节庆活动。

突出京郊季节特点,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发布25条乡村旅游线路,邀请市民游客“住民宿、玩冰雪、过大年”。其中,10条乡村深度游线路将集中推荐京郊适合冬天游玩的村庄;15条乡村特色游线路将围绕戏冰雪、赶大集、赏灯会,推荐京郊旅游资源。

活动期间,北京市商务局将加强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政企合力,构建惠年节、享年味、品年韵、玩冰雪四个板块,覆盖购年货、送年礼、吃年饭、度年假、逛年景等多元场景,推出“年货节”“火锅节”等特色活动,带动举办活动千余项。

同时,北京多家商场、购物中心、超市、连锁品牌门店以及电商平台设置年货专区,推出“国货潮品”“文创佳品”“健康食品”等特色年货。国贸商城举办北京老字号艺品雅集、工体举办年货博览会、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第28届老北京年货大集,汇聚北京老字号文创新品和全国各地年货精品。

2024老北京年货大集时间地点交通及展品范围

2024北京工体年货博览会时间地点门票及内容

北京市体育局会同各区、各单位,将围绕竞技类、群众类、冰雪类三大系列,推出25个1000余场次体育赛事、冰雪嘉年华系列活动,为市民和来京游客提供安心、贴心、放心的体育消费环境。

该局将以市民快乐冰雪季为龙头,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近千场次。假日期间,全市5000余家体育运动场所有效保障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开放供应;南山滑雪场、渔阳国际滑雪场等百余家冰雪运动场所满足来京游客和本地市民冰雪消费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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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北京西城区保租房在哪里申请?附申请入口

2024-01-16,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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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北京西城区租房

申请入口

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om.cn/home)

北京保障房APP

申请步骤: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首页注册账号。在房源展示时间内,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保租房专项配租界面。

登记说明: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符合在西城区、昌平区内无房条件。申请人应按照系统要求填报,涉及上传证明或相关材料的须提供原件电子版照片或PDF材料并确保清晰;

(2)填报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

(3)学历学位证明中留学人员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尚未毕业的应届生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工作证明中需上传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其中上传劳动合同的需提供甲乙双方信息、合同期限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页;

未按要求填报和上传材料导致无法确认身份、合同信息的视为登记无效,请申请人如实提交材料。登记结果仅对本次配租工作有效。

北京西城区大学生保租房西承寓·融泽项目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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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怎么申请(标准是多少钱+申请流程+服务单位)

2024-01-04,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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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最新消息:这些情况将暂停发放

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抽查评估,在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各区在规范记录并留存相关联系沟通证据情况下,暂停发放相关人员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待完成复评后评估结论为一级(重度)的,恢复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暂停期间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予以补发:

(一)因电话错误或变更、地址不详实等原因,导致联系不到老年人或其家属;

(二)复评对象在医院治疗,但在接到复评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提供在院治疗的相关材料证明;

(三)复评对象在京外居住不能复评;

(四)除上述(一)至(三)规定的情形外,自通知复评之日起连续一个月内老年人或其家属无故推迟或取消评估达3次的。

二、什么是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是发放给重度失能或持有相应残疾证的老年人,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补贴。

三、补贴标准多少钱?

1、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四、如何申请

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通过智能手机、计算机等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北京社会建设与民政网、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填报申请

1、办法一

打开【北京市民政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在热点服务板块找到【养老服务津贴补贴】,选择【失能护理补贴】按要求填写信息。

2、办法二

1、微信关注【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点击【掌上服务】进入,【注册】(如果已经认证,用验证码登录)并【登录】。

2、点击【老年人综合津贴】进入,点击【业务办理】,选择补贴类型,并输入老人信息,按要求进行申请。

五、使用范围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是以服务给付的方式解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困难,而不是以现金方式解决失能老年人的经济困难。属于“专款专用”,不能取现,有着严格的使用要求,可以用在以下几个方面:

☞ 养老机构的入住费用、辐射社区居家服务费用

☞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的短期托养、日间照料

☞ 家庭照护床位护理、入户生活照料等费用

☞ 护理站、康复医院、家政等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护理照料服务

☞ 其他符合政策要求的照料护理用品、康复辅助器具等服务产品和服务项目

六、服务商如何查询

☞ 拨打北京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198,或到北京农商银行任意网点咨询查询。

☞ 登陆北京农商银行网址查询

https://tb.mocentre.cn/Wap/PolyPage/index?keymark=ylzc0331。

☞ 微信扫码识别北京农商银行二维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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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新政策: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可获积分落户加分

2023-12-21,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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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非京籍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可按照相关政策办理人才引进或积分落户加分。

支持本市职业院校与京外职业院校合作 2025年本市养老护理人员总数将达到2.5万名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实施养老服务人才“拴心留人”工程,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及积分落户相关政策。《行动计划》明确,非京籍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可按照相关政策办理人才引进或积分落户加分。到2025年,全市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家庭从事专业照护服务的养老护理人员总数将达到2.5万名。

《行动计划》分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三部分,聚焦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建设增量扩容、提质增效、拴心留人“三大工程”提出了12项重点工作任务。

在养老服务人才“增量扩容”方面,本市将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人才主渠道作用,支持本市职业院校与京外职业院校合作,通过京外招生、对口合作等方式,为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定向培养养老服务人才。

为扩大养老护理员来源渠道,本市将鼓励各区、大型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主动与冀蒙、中西部地区对口建立养老护理员劳动力输入对接机制,2024年6月前,各区民政部门与冀蒙、中西部地区至少1个县级以上地区建立养老护理员劳动力输入对接关系。2025年底前,每区建立对接关系不少于3个。同时,建立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综合等级评价,推动综合等级评价结果与养老护理员的职业生涯规划、薪酬待遇等相衔接。

在“提质增效”方面,本市将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养老护理见习基地,健全市、区分级分层培训体系,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比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保障。市民政局将每年组织举办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示范班,并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比赛,并遴选国家级相关职业技能赛事参赛对象。

对于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本市将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及积分落户相关政策,“拴心留人”。《行动计划》明确,对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举办的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第1名的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或按照一定标准投资建设养老机构或投资运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照护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中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照人才引进政策办理落户。对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举办的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第2至10名的非京籍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可按照政策有关规定享受积分落户加分。

《行动计划》的出台旨在让养老服务领域吸引人、培养人、留住人,推动养老服务人才规模持续扩大、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稳步提升、人才队伍稳定性有效增强。按照其中提出的工作目标,2025年前,本市将对养老服务机构、企业负责人、老年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组织全员培训;培训1万名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人员。到2025年,全市建成3个养老服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一批养老护理见习基地;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家庭从事专业照护服务的养老护理人员总数达到2.5万名;每家三星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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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房申请对象(哪些人可以申请)

2023-10-17,全文共 2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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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安排和销售对象

大兴星筑星光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房源安排,将结合大兴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项目申购登记家庭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摇号公告中予以公示。

销售对象分两类,第一类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第二类为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两类家庭具体分组如下: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为两组:

第一组为大兴区户籍、在大兴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和核心区危楼简易楼改造、重点文物腾退、申请式退租换租的腾退安置家庭。

第二组为本市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城六区和经开区)户籍无房家庭、在城六区和经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二)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为三组:

第一组为区委组织部认定的大兴区优秀青年人才,在区产促中心认定的大兴区重点企业、区科委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大兴经济开发区(原新媒体产业园)、生物医药基地产业园、京南大学联盟、大兴国际机场驻场单位从业的人员。

申请人所在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大兴区进行工商注册,纳税、入统,并不在拟腾退产业之内。申请人需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二组为在大兴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第三组为在城六区和经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四、申购条件

(一)申购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止2023年11月1日)。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申购家庭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三)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四)销售对象中"本市户籍家庭"是指在开通网上申请当月(2023年10月)申请人已取得大兴区、城六区和经开区任一区户籍。

(五)“核心区危楼简易楼改造、重点文物腾退、申请式退租换租的腾退安置家庭”是指经东城区、西城区相关部门认定的符合上述腾退安置条件的家庭。

(六)销售对象中"在大兴区、城六区和经开区工作"是指本市户籍家庭和非本市户籍家庭在开通网上申请当月(2023年10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大兴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任一区。

五、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结束后,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本区工作情况进行联网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申请复核,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二)大兴区委组织部、大兴区产促中心、大兴区科委、大兴经济开发区(原新媒体产业园)、生物医药基地产业园、京南大学联盟、大兴区机场办等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告申购条件,对非本市户籍申请家庭中第一组家庭情况进行审核。非本市户籍第一组申请家庭需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7:00前向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家庭信息。申请家庭工作单位需于2023年11月4日前向主管部门进行申报。主管部门需于2023年11月9日前将符合第一组认定条件的家庭名单提交至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的,不纳入非本市户籍申请家庭第一组范围。

(三)在申请家庭选房后,在正式签约前,开发企业将再次组织对选房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六、监督管理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对摇号配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域YZ00-0803-2019、2057地块。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组织建设、审核配售、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均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执行。

(二)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房源、户型及合同等信息由项目开发公司提供,仅供参考。

(三)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四)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并如实填报家庭信息。申请家庭未如实填报家庭信息或错报家庭信息的,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审核通过的,不予接受复核,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项目开发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七)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八)项目《北京市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已在网上公示。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8pqNp35DeG3Msvtet4puA?pwd=dyap

如对预售合同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7:00前反馈至BZXZF605@163.com。

网签前如遇北京市共有产权房政策调整,届时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申购网址:http://gycq.zjw.beijing.gov.cn/。

服务热线:010-88858887、010-61277120、010-61277160、010-61277161。

监督电话:010-69262646(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面向申购家庭配售房源.docx

附件2: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有关情况特别提示.docx

附件3:申购注意事项.docx

附件4:申购系统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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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北京朝阳公租房申请条件流程一览

2023-06-09,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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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租对象

2023年6月5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朝阳区轮候家庭。

(二)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为2023年6月6日10:00--2023年6月12日17:00。

重点说明: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三)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公租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请需要协助登记家庭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配租标准

(五)登记注意事项

1.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可参加本次配租活动。

2.登记家庭只可在应配租套型范围内选择登记套型。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登记套型结果作为选房依据。(例如:应配租套型为中或大套型的登记家庭,仅可选择中套型或大套型其中一个作为登记套型,如选择中套型作为登记套型,则将纳入中套型登记家庭排序选房。)

3.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登记。

4.廉租住房资格备案家庭在登记上述项目时,须先向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提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申请,获得备案资格后,方可进行登记。

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原“三房”轮候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备案时间以原保障性住房资格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6.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六)分组及排序规则

登记系统按照以下原则自动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登记顺序。

2023年6月北京朝阳公租房房源信息查询(租金+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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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春节景观灯有哪些?北京各区汇总一览

2023-01-19,全文共 1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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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春节景观有哪些?

怀柔区

亮灯时间:陆续亮灯,1月14日(小年)进入试运行阶段,1月21日(除夕)正式进入亮灯保障阶段

景观布置:“三纵十横十节点”。三纵十横户主要街路以传统红灯笼、特色中国结灯饰为主,象征吉祥如意;部分街道装点特色树灯灯饰,营造氛围灯光;十处节点布置主题灯光小品,形成视觉冲击,提升节日氛围。

2023年北京怀柔区春节灯饰布置主题+范围+亮灯时间

朝阳区

亮灯时间:1月20日起

景观布置:朝阳区今年的春节景观布置以中国红、金黄色为主色调。同时点缀现代潮流的科技元素,蓝色、炫彩等效果则体现区域的时尚感,全区装饰56条道路、6处景观节点。

2023年北京朝阳区春节景观布置详情(亮灯时间+地点)

密云区

亮灯时间:1月14日起

景观布置:围绕“一横两纵,十三节点”,从密云的“自然和山水、科技和产业、民俗和传统、历史和人文、国潮和时尚”五个方面进行布置。

2023年北京密云区春节景观灯什么时候开始亮灯?

顺义区

亮灯时间:1月14日起

景观布置:全部景观布置涉及27条景观道路和13处景观节点,会形成‘一核心、两轴线、四节点、多周边’的景观分布。

2023年北京顺义春节景观灯有哪些(附亮灯时间)

经开区

亮灯时间:1月13日起

景观布置:大红灯笼高挂,满街火树银花。随着春节的临近,北京经开区春节景观迎来了布置高潮。特色鲜明的景观小品、彩色串灯、灯笼和中国结等将伴随夜幕降临一同亮起,给经开区营造出喜庆、祥和、欢乐的氛围。

2023年北京经开区新春景观亮灯时间及地点

大兴区

亮灯时间:1月12日已经点亮

大兴区城管委采取点面结合方式,采用国潮风、新中式等各种元素的彩灯在城区主要干道及路口布置,向市民展现一场视觉盛宴,传递新春佳节的美好祝愿。

2023年北京大兴区春节景观有哪些(附具体地址)

东城区

亮灯时间:1月14日起

夜景灯光突出中轴线的景观核心地位,覆盖全区“八横、八纵”共75条道路、7座过街天桥,建设2处景观小品,装点5处口袋公园,充分利用灯笼、中国结、宫灯、春字福字斗方等传统元素,打造多层立体、昼夜兼顾的节日效果,营造浓郁的中国年味儿。

2023年北京东城春节景观布置详情(附亮灯时间)

丰台区

亮灯时间:1月20日起

丰台区将按照重大节日标准开启夜景照明,开启丽泽商务区灯光秀,点亮西三环。全区将在72条道路悬挂灯笼灯饰5300余组,布置4处节点景观、7条夜景靓丽街、18处过街天桥夜景照明。

2023年北京丰台区春节景观灯亮灯时间及布置

石景山区

亮灯时间:已点亮

石景山区坚持“整体布局、节俭利旧”“创新特色、多元参与”的原则以“五核、三轴、多周边”为总体布局,开展春节及元宵节景观布置。“在全区51条道路,悬挂2157组灯笼灯饰,来传递春节的传统文化,形成‘红红火火过大年’的节日景象。”

2023年北京石景山区春节景观打卡地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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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全攻略(申请条件+网站+流程+入口)

2022-03-01,全文共 7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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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需年满30周岁);

3、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

4、符合北京限购条件。

(各区还会在项目公告中规定符合本区的相关要求,具体以各项目公告为准)

注: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如下:

【非京籍家庭】

1、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2、若想在通州区购买房屋,还必须符合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要求。

【京籍家庭】

1、已婚京籍家庭(除通州外):无房的可购买两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

2、单身京籍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家庭):在京无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

3、想在通州买房的京籍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的前提下,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在通州购买一套住房:

(1)已有1套住房、落户通州3年(含)以上的京籍家庭。

(2)已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社保或个税的京籍家庭。

(3)京籍无房家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

北京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和配售采取项目登记制,不搞轮候。共有产权住房具备申请条件后,由项目所在区住建委或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发布申购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申购家庭应仔细阅读申购公告,符合申购条件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如实填写家庭资料并提交审核。申购过程全程在线办理,一般不需要提交其他书面材料。

申请流程

1、项目公示

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网上申请

网上申购期间内,申请家庭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

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联网审核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4、摇号名单公示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5、摇号配售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摇号结果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6、顺序选房

提前5个工作日,在销售现场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

申请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家庭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7、购房确认

开发建设单位核对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复核。

复核通过的选房家庭可签订购房合同。

网上申购流程图解:

一、选定处于申购期的项目,点击‘我要申购’按钮进行申购。

阅知共有产权住房相关政策规定,并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后,进入下一步。

二、(1)选择申购入口,若已有申请编码的家庭,可直接点击“已取得申请编码”按钮进行申购(首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只能选择全新申购)。

(2)如购房家庭信息发生变化(如年龄、婚姻状况、户籍变更等情形)或首次进行共有产权住房申购的家庭请选择“全新申购”操作。进入后阅读申购说明以及承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选择家庭类型,并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点击‘下一步’,填写家庭申购信息。且添加的申购只能查看不能修改。如需返回上一步,点击下方的‘返回上一步操作’即可。

(3)选择家庭分类的对应一项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购,显示如下图界面。确定申请编码的前四位后,填写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婚姻状况、户籍所在地等内容点击“保存”即可完成申购。其他类别的家庭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后即可完成申购,点击“重置”按钮可重新录入信息。

三、申购成功后,点击导航菜单‘当前申购’,显示如下图界面。展示已经申购的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申请编号,申请人和日期。点击‘查看’可以预览家庭申购的详细信息及申请编码。点击‘修改’可以对申购信息进行修改。

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答: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组织建设单位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家庭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家庭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家庭要符合《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二是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应当年满30周岁。(各区还会在项目公告中规定符合本区的相关要求)

非京籍家庭能否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答:为贯彻落实中央“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方向”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各区共有产权住房,用于满足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房源不少于30%。各区可结合实际,根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确定具体申请条件。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能否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答:可以申购。申购时先按照北京市户籍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同时按照各区规定的申购条件纳入“非京籍”家庭类别审核,如工作地、社保缴纳地等条件审核,进入摇号环节的纳入“非京籍”组别进行摇号。

共有产权项目如何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未通过如何进行复核?

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申请家庭承租公租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租房屋如何处理?

答:申请家庭承租公租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允许其提出申购申请。申请家庭参加摇号后摇中共有产权住房并选房,应当在办理共有产权住房网签前签订补充协议,承诺入住2个月内腾退所租住房屋并结清租金等租赁费用,补充协议签订后停发租金补贴,共有产权住房入住通知发送后2个月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腾退住房前,所选房屋不予办理网签;拒不腾退住房的,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如何查询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资格审核、摇号相关信息?

答:共有产权住房审核分配工作遵循以区为主的原则,具体的审核标准设定,审核问题,摇号资格查询、摇号分配及选房签约等可咨询房源坐落地区住建委(房管局)。

共有产权住房配售由谁组织?优先配售对象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土地资源紧张的东、西城如何获得共有产权住房房源?

答: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优先配售对象包括:一是项目所在区户籍无房家庭;二是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其他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三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以公告为准)。

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工作遵循“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原则,各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建设。按照目前工作思路,今后会加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各区都应加大供给力度。对于供地不足的东、西城,会在大兴、房山、昌平、顺义等发展新区统筹一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东、西城房源供应不足。如2018年初昌平区就拿出了绿海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665套房源面向东、西城无房家庭配售。

销售价格和份额何时确定?由谁确定?

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应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审核后确定。销售评估及确定结果在土地上市前面向社会公开,共有份额比例在摇号公告发布前面向社会公开。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有何信贷优惠政策?

答: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组合贷。

购房合同如何签订?

答:申请家庭选定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应共同与开发建设单位、代持机构签订三方购房合同,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为同住人。

放弃选定的共有产权住房会怎么样?

答: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 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房的剩余房源怎么处理?

答:除在选房过程中,有放弃房源,需现场按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递补外,开发建设单位公开选房后房源有剩余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递补选房公告,并组织其他摇号家庭依次选房。开发建设单位递补选房后满6个月,房源仍有剩余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筹调配给其他区进行配售。

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标准和户型标准是什么?

答: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的要求,遵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规范、标准,并严格执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具体规定如下:

①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其中,城六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城六区以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

②套型设计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城六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充分考虑两孩及适老性要求,套型以多居室为主,严格控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③开发建设单位承诺的建设标准高于《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按承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日常监督。

其他类保障房转化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是否执行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导则,装修标准执行哪个文件要求?

答:《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适用于2017年9月30日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和建设及监督管理活动。其他类保障房转化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在规划设计时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的要求,遵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规范、标准,不执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

此类转化项目,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未约定全装修交房的项目,按文件约定执行;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约定了全装修交房的项目,装修标准执行《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有关意见的通知》(京建法〔2015〕17号)及《关于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15〕18号)文件。

在共有产权住房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答: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和同住人应当按照本市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和房屋销售合同约定使用房屋。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不得将拥有的产权份额分割转让给他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出售、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例如违法不能违法群租房屋,在出租、出售和出借前需要和代持机构协商。

购房人、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有擅自出售、赠与、出租、出借或超过份额担保等行为的,代持机构可以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其改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租吗?出租要遵守哪些管理规定?

答: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可以用于出租。出租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购房人与代持机构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另行制定。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抵押吗?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可依法将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用于抵押。其中,代持机构抵押融资只能专项用于本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和运营管理。

共有产权住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由谁承担?日常使用中的维护及维修由谁负责?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应当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取暖费、水电费等费用,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因政府在土地出让时让渡了一部分土地收益,同时让渡了共有房屋的使用权,本着与购买家庭互相让渡的原则,不再按照所占份额承担日常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及维修责任。

共有产权住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向当事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并按规定在附记栏注记共有人姓名、共有方式及共有份额等内容。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人弄虚作假要承担哪些责任?

答:违反《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经查实,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变更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状况,伪造或提供不真实相关证明材料,承诺腾退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腾退的,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并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已取得资格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取消其购买资格;

(二)已签约的,开发建设单位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已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由代持机构责令其腾退住房,收取住房占用期间的市场租金,住房腾退给代持机构后,由代持机构退回购房款。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获得其他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是否需要退出?

答: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关于共有产权住房出售、转让及获得其他住房有哪些规定?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目前尚无政府份额出售政策。

(一)购房人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转让申请,明确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

(二)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目前平台正在加紧建设中)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共有产权不动产证满5年后,代持机构优先购买、以及购房人购买政府份额的价格如何确定?

答:代持机构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价格,应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购房人转让价格明显低于评估价格的,代持机构应当按购房人提出的转让价格予以回购。

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是否能逐步购买政府持有份额?

答:政府不出让持有份额,是希望共有产权住房能够循环使用,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用上,也是为了引导购房人成为长期住户,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调控思路,减少共有产权住房的资产属性。

夫妻带未成年子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未成年子女成年后是否能再次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如果未成年子女成年以后买了商品房,父母是否要退共有产权住房?

答:申请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仅为同住人并非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成年后如符合届时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可作为独立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作为独立家庭购买了商品住房,不影响原父母家庭对共有产权住房的持有。

我离婚了,且离婚前家庭无购房,不满3年内再婚的配偶也没有购房记录是否可以申请共有产权住房;我离婚前与前配偶有房屋,离婚后给了对方,再婚后配偶无房,新家庭是否可以申请共有产权?

答:《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所指的婚姻状态为申请时点婚姻状态,申请时为已再婚的家庭成员均无购房记录不受离婚三年限制;离婚前有购房且转移给前配偶的,再婚后配偶虽无房,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家庭有住房转出记录的,不能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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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庭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条件+操作+积分计算)

2021-01-04,全文共 8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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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客车指标办事说明(家庭)

目录: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三、家庭总积分计算说明

四、家庭总积分使用说明

五、亲属关系核查说明

六、其他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一)家庭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家庭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构成,申请人总数不得少于2人。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

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离婚十年以内不得作为家庭申请人,2021年1月1日前已离婚的除外。

家庭申请应确定一名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并作为将来的指标持有人。

所有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获得指标后的十年以内不得再次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家庭申请人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所有家庭申请人须声明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遵守前述规定。

(二)本市户籍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的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五)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

注2:“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香港、澳门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七)台湾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八)外籍人员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九)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家庭主申请人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吗?

可以。按个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市户籍居民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十一)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十二)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的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十三)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

注2:“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四)香港、澳门居民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十五)台湾居民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十六)外籍人员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十七)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吗?

可以。按个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可无需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注册与登录?

1.2014年1月1日前未申请过摇号的新用户,可在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首页点击“我要注册”,选择用户类型,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完成账户注册。注册成功的用户凭“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

新用户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注册。

2.2014年1月1日前已经申请过摇号的,系统自动完成账户注册,申请人直接用“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没有手机号的用申请编码代替。

(二)如何修改注册账户信息?

已注册用户登录系统后进入用户中心,在账户功能区点击“修改姓名”、“修改密码”、“修改手机”可完成账户信息的修改;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三)如何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时间段可提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首先阅读《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告知承诺书》,下一步填写家庭主申请人身份信息、婚姻状况信息和配偶的相关信息,再填写其他家庭申请人身份信息、婚姻状况信息和配偶的相关信息,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

所有家庭申请人信息填写完成并核对无误后,进行意愿确认。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所有家庭申请人均通过后,可提交家庭申请。

(四)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如何选择指标类型?

以家庭为单位提交申请,可选择新能源指标或普通指标,也可只选择普通指标。

选择新能源指标或普通指标的,先参加5月26日的新能源指标配置,若入围,不得参加普通指标配置;未入围的可继续参加普通指标配置。

(五)如何取消申请?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时间段可进行取消申请操作。

家庭主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在申请表页面左上方点击“取消申请”;或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六)哪些情况需要变更申请,如何变更申请?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时间段可进行变更申请操作。

申请有效期内,如因出生或死亡导致家庭申请人人数增减但家庭主申请人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申请。

家庭主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在申请表页面点击“变更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可删除或增加相关申请人;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七)哪些情况需要重新申请,如何重新申请?

申请有效期内,除了因出生或死亡导致家庭申请人人数增减且家庭主申请人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之外,都需要重新申请。

需要重新申请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局限于:更换主申请人;更换其他申请人;主申请人或其他家庭申请人的申请信息(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驾驶证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化。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时间段可进行重新申请操作。

家庭主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在申请表页面点击“重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可重新填报家庭申请人相关信息;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八)在窗口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籍人员提供有效护照。

各类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之外,家庭主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所有家庭申请人婚姻状况的相关证件。

注1: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材料(户口簿或结婚证)。

注2:以上相关证件和各类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九)什么时间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如何查询?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提交的申请,自4月9日9:00起可以在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审核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每年8月1日-10月8日提交的申请,自11月9日9:00起可以在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审核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十)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提交申请且审核不通过的,可在4月23日前在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审核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如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进行“申请复核”操作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相应审核单位于5月24日前反馈复核结果。如果填报有误,可在下个申报期点击“重新申请”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申请参加审核。

每年的8月1日-10月8日提交申请且审核不通过的,可在11月23日前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审核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如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进行“申请复核”操作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相应审核单位于12月24日前反馈复核结果。如果填报有误,可在下个申报期点击“重新申请”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申请参加审核。

(十一)什么时间可以查询指标配置结果?如何查询?

5月26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新能源指标配置,配置结束后,可以在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配置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配置结果,或拨打12580查询当期配置结果。

6月26日、12月26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普通指标配置,配置结束后,可以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配置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摇号结果,或拨打12580查询当期配置结果。未取得配置指标的,在申请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指标配置。

指标配置时间因故发生变化的,由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提前公布。

(十二)如何查询家庭申请有效期?

在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页面上可见关于有效期的提示信息,请仔细阅读。

家庭申请通过审核后,申请有效期保留到次年3月8日。未取得配置指标的,在申请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指标配置,申请有效期满后,将对家庭申请资格再次审核。申请有效期内,如因出生或死亡导致家庭申请人人数增减但家庭主申请人未发生变化的,可以变更申请;发生其他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变更申请和重新申请均随下一次指标配置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家庭总积分重新计算。

(十三)家庭如何打印《家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家庭获得指标的,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下载打印《家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家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12个月,申请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12个月内,到税务、市场监管、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购置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开具、车辆登记等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三、家庭总积分计算说明

家庭申请人积分由基础积分和阶梯(轮候)积分组成。

(一)基础积分说明

家庭主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2分,其他家庭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每人1分。

(二)阶梯(轮候)积分说明

1.家庭申请人当前在参加普通小客车指标摇号的,阶梯(轮候)积分=按其累积的阶梯数每1阶梯加1分(阶梯数计算规则参见《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个人)》)。

2.家庭申请人正在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按其最近一次开始轮候的时间距离家庭摇号申请年上一年12月31日,每满一年加1分,以往参加摇号获得的阶梯数合并加分,求和后为其阶梯(轮候)积分。

注:家庭申请人正在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参与家庭申报后,其以个人身份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轮候时间将不再保留(即不再保留原轮候次序)。

3.以往没有参加摇号或轮候的,没有阶梯(轮候)积分。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满一年,所有家庭申请人积分各增加1分。

(三)家庭申请人积分说明

家庭申请人积分=家庭申请人基础积分+家庭申请人阶梯(轮候)积分。

(四)家庭总积分说明

1.家庭申请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配偶积分)×2+其他成员积分之和]×家庭代际数。

2.家庭申请人中不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其他成员积分之和)×家庭代际数。

家庭代际数是指家庭申请人中包含有几代人,最多为3代。

四、家庭总积分使用说明

(一)家庭申请普通指标的阶梯中签率说明

家庭与个人同池摇号。

家庭总积分分数即为该家庭的申请编码出现在摇号池中的次数。申请编码出现的次数越多,中签率越高,但只能中签一次。

(二)家庭申请新能源指标的积分排序说明

家庭申请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按家庭总积分由高到低排序配置,总积分相同的家庭,以家庭申请人中最早在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时间的先后排序配置。

(三)当期基准中签率

摇号池中处于第一阶梯申请人的中签率是当期基准中签率。如申请人中签率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或多倍),那么该申请人的申请编码对应2个(或多个)摇号基数序号,当其中一个摇号基数序号中签,该申请编码即中签。摇号程序保证每个申请编码对应的多个摇号基数序号最多只能摇中一个。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结果公示功能区点击“普通指标摇号池编码公布”,查看每期摇号基数序号。

当期基准中签率=当期指标配额/(第一阶梯人数×1+第二阶梯人数×2+第三阶梯人数×3+…)

(四)摇号基数序号

摇号基数序号是指标配置月25日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由工作人员按规则为审核通过的编码分配的序号,形成摇号池编码数据文件,并刻盘封存,将参与6月26日、12月26日的摇号。

具体分配规则:首先,将当期所有审核通过的编码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分配序号;然后,第二阶梯及以上的编码继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接在后面继续分配一次序号;再然后,第三阶梯及以上的编码继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接在后面继续分配一次序号;以此类推。

当期摇号基数序号总数=第一阶梯人数×1+第二阶梯人数×2+第三阶梯人数×3……

(五)阶梯中签率的实现

摇号程序从当期所有摇号基数序号中随机抽取中签者,高阶梯的编码对应多个摇号基数序号,因此,其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多倍。摇号程序确保高阶梯编码的多个摇号基数序号最多只能摇中一个,当其中一个摇号基数序号中签,该编码即中签。

(六)摇号过程的三重随机

第一重随机:

第一重随机指的是申请编码的产生是随机的。申请编码共13位,前4位是在填报申请时由系统产生的4位随机数,申请人有三次选择机会;后9位是提交申请时,由系统按申请提交时间产生的顺序号。

第二重随机:

第二重随机指的是6位种子数的产生是随机的。6位种子数的产生按时间先后依次设置了以下随机环节:

一、摇号月25日,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随机抽取10位申请人代表。

二、26日在摇号现场,首先10位申请人代表按照到场的先后顺序,依次落座在1至10号座位;由工作人员操作摇号机选取申请人代表,被抽中的申请人代表负责启动摇号机,摇号机将随机抽取摇号球,摇号球对应的数字即为随机种子数。

第三重随机:

第三重随机指的是国标“线性同余发生器”的摇号算法,该算法确保了摇号池中每个摇号基数序号的中签概率相同。经过技术方案讨论和专家论证,确定摇号算法的基础为国标《GB/T10111—2008》中的线性同余发生器。该发生器是目前普遍使用的产生随机数的方法。(参见国标GB/T10111—2008规范性附录C)。

五、亲属关系核查说明

(一)如何进行亲属关系核查?

家庭积分排序入围或者摇号中签的,由本市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对家庭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等信息进行核查。

(二)办理公证有哪些要求?需要到公证机构办理吗?

对部分家庭申请人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不能通过数据交换进行核查的,指标管理机构通过指定网站通知家庭申请人。

涉及婚姻状况需要补充提交证明材料的,车辆登记所有人或受让方应当按照通知提示,首先到民政部门指定的办公窗口进行现场核查。

通过数据交换及民政办公窗口均无法核查的,家庭主申请人可以按照通知提示,自愿向本市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对经公证机构依法审查仍不能查明亲属关系的,可自愿申请办理声明公证。

(三)公证须在多长时间内提交?

公证书可自通知家庭主申请人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并提交。指标管理机构核验公证书后,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逾期未提交公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亲属关系核验未通过的,能否继续参加指标配置?

亲属关系核验未通过,在此之后的申报期继续参加指标配置的,需重新提交申请。

六、其他

取得家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后家庭主申请人死亡的,其尚未使用的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不含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可由其他家庭申请人共同指定一名家庭申请人使用。该家庭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注册。

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与《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个人)》相应内容一致。

(2021年1月1日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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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申请步骤及流程一览

2019-10-23,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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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般来说,申请公租房会经过备案、意向登记、摇号、签约入住等流程。但按房源归属不同,市区两级可分别组织申请工作。下面,小编将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持有的房源为例,详细介绍下具体的申请步骤

北京公租房申请步骤:

第一步、备案(很重要)

“三房”轮候家庭: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登记,申请公租房。

三房轮候是什么意思?北京“三房”轮候家庭指什么?

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需经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备案表。

“三审两公示”指什么?北京公租房三审两公示流程一览

第二步、意向登记(很重要)

在项目公告发出后,四种申请家庭(“三房”轮候家庭、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新北京人”、京籍无房职工家庭)均需登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官网,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

第三步、摇号

摇号时间确定后,项目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共同组织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和选房顺序都会向社会公示。

第四步、签约入住

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

北京公租房备案详细流程步骤

北京公租房申请流程图解(申请条件+申请网站)

【特别提醒】

1、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只租不售,不得买卖。

2、入住公租房后不可以转租、转借,否则房屋将被收回。

3、申请公租房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市和区住房保障部门也不会委托任何单位代办公租房申请和租赁业务,凡是打着代办公租房手续收取高额手续费的,请市民不要相信。

申请公租房有哪些好处?

1、北京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落户

《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中提到,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注:关于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的相关规定正在制定中,待规定发布实施之后,就可以办理了。届时,“北京便民100”也会第一时间推送这个好消息给大家。

2、租金稳定

大部分公租房项目租金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符合条件的家庭还可以申请租金补贴,更符合承租家庭的负担能力。

3、租期稳定

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期满后如仍符合条件可以续租,既不用害怕中途被赶走搬家,也不用担心房东随意上涨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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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房资格条件及申请材料一览

2018-11-20,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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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房资格条件申请材料一览

【京籍家庭】

■ 购房条件:

1、已婚京籍家庭(除通州外):无房的可购买两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

2、单身京籍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家庭):在京无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

3、想在通州买房的京籍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的前提下,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在通州购买一套住房:

(1)已有1套住房、落户通州3年(含)以上的京籍家庭。

(2)已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社保或个税的京籍家庭。

(3)京籍无房家庭。

■ 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现役军官、武警警官的家庭成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和军官证或警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非京籍家庭】

■ 购房条件:

1、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2、若想在通州区购买房屋,还必须符合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要求。

■ 所需材料:

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居住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港澳台侨家庭】

■ 购房条件:

在京无房且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港澳台侨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 所需材料:

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港澳人员提交有效的《港澳人员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华侨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外籍家庭】

■ 购房条件:

持有工作类或记者类签证在境内工作且无房的外籍家庭,可购买一套。

■ 所需材料:

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外国个人提交有效的护照、中文译本公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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