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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怎么申请(标准是多少钱+申请流程+服务单位)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是发放给重度失能或持有相应残疾证的老年人,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补贴。那么具体的补贴标准是多少呢?申请流程怎么操作等。

2024-01-04,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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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最新消息:这些情况将暂停发放

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抽查评估,在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各区在规范记录并留存相关联系沟通证据情况下,暂停发放相关人员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待完成复评后评估结论为一级(重度)的,恢复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暂停期间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予以补发:

(一)因电话错误或变更、地址不详实等原因,导致联系不到老年人或其家属;

(二)复评对象在医院治疗,但在接到复评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提供在院治疗的相关材料证明;

(三)复评对象在京外居住不能复评;

(四)除上述(一)至(三)规定的情形外,自通知复评之日起连续一个月内老年人或其家属无故推迟或取消评估达3次的。

二、什么是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是发放给重度失能或持有相应残疾证的老年人,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补贴。

三、补贴标准多少钱?

1、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四、如何申请

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通过智能手机、计算机等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北京社会建设与民政网、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填报申请

1、办法一

打开【北京市民政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在热点服务板块找到【养老服务津贴补贴】,选择【失能护理补贴】按要求填写信息。

2、办法二

1、微信关注【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点击【掌上服务】进入,【注册】(如果已经认证,用验证码登录)并【登录】。

2、点击【老年人综合津贴】进入,点击【业务办理】,选择补贴类型,并输入老人信息,按要求进行申请。

五、使用范围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是以服务给付的方式解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困难,而不是以现金方式解决失能老年人的经济困难。属于“专款专用”,不能取现,有着严格的使用要求,可以用在以下几个方面:

☞ 养老机构的入住费用、辐射社区居家服务费用

☞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的短期托养、日间照料

☞ 家庭照护床位护理、入户生活照料等费用

☞ 护理站、康复医院、家政等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护理照料服务

☞ 其他符合政策要求的照料护理用品、康复辅助器具等服务产品和服务项目

六、服务商如何查询

☞ 拨打北京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198,或到北京农商银行任意网点咨询查询。

☞ 登陆北京农商银行网址查询

https://tb.mocentre.cn/Wap/PolyPage/index?keymark=ylzc0331。

☞ 微信扫码识别北京农商银行二维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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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采暖补贴智能物联卡怎么申请怎么用?

2024-03-21,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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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物联网燃气表用户

已安装智能物联网表(NB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结束后,系统会自动采集采暖季前后的表底数计算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您的表端。无需您手动上报。

注意事项

① 如果您在10月15日前更换了新的智能物联网燃气表,系统将自动完成两次表底数申报,无需您自行申报。

② 如果您是在10月15日后更换了新的智能物联网燃气表,且2024年7月1日后仍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补贴查询功能查询到补贴金额,请您及时联系燃气服务中心,由工作人员为您更新表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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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公租房补贴能补贴多少钱?

2024-05-11,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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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2024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2024北京延庆公租房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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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公租房申请入口及申请流程

2024-04-14,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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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租房申请入口: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

申请流程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及手机(如申请人因身体等特殊困难情况无法前往窗口的,受委托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窗口协助登记,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特别提示:

1、意向登记时,申请家庭使用主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注册并认证。

2、意向登记认证时,申请家庭需要填写“公租房备案编号”。“公租房备案编号”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进行查询,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住房保障”→“审核分配”→“备案结果查询”)。

京籍家庭如何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

北京公租房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配租套型标准为: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

3、本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4、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最终选房顺序号将根据意向登记结果和分组规则进行确认。

5、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已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及本次配租期间办理退房的已配租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

2024年4月北京石景山区公租房快速配租公告

2024年北京石景山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持续关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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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公租房租金补贴政策及怎么申请?

2024-01-25,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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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租金补贴

公租房意向登记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1、承租家庭办理补贴领取手续

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

携带材料:户名为本人的租金代扣银行卡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等资料。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资料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留存银行卡复印件,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交由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申请人确认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提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3、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予以复核。复核通过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单》,并送达给申请人。租金补贴起始发放时间为租赁期限开始之日的次月。

4、发放租金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每月5日(含)前须在系统中确认上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交纳情况,并通过系统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生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应发明细,确认后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租金补贴发放给租金补贴家庭。

·租金补贴家庭未交纳租金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租金补贴,待其补齐相应租金后一并补发。

·因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租金交纳不足整月的,当月租金补贴不予发放。

其他

咨询电话:010-88150800 010-686362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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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北京采暖补贴第一次申报怎么申请(时间+入口+流程)

2023-11-02,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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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采暖补贴第一次申报怎么申请

第一次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4日

【燃气表型】

【申报入口

① 北京燃气APP

② 北京燃气微信小程序

③ 96777客户服务热线

④ 燃气服务中心电话

【申报流程

第一步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

第二步

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第三步

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 请您注意

① 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 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 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 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 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申报流程】

已安装智能物联网表(NB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采集,采暖季前后的表底数计算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您的表端,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微信小程序查看申报情况

【申报流程】

已安装“燃气智眸”的用户,请您注意由于目前智眸网络信号不稳定,导致燃气表底数据异常。请您务必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其他途径自行报数,您也可以携带燃气卡在申报指定时间内到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申报。或拨打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电话及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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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新系统单位人员缴费退费申请操作流程

2023-10-24,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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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路径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热点服务”模块,点击“社保网上服务”,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新平台网址: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

2.点击“缴费管理”进入“单位人员缴费退费申请”进行申报。

提示:您也可到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现场办理该业务。

步骤详解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缴费管理”。

2.进入“单位人员缴费退费申请”。

3.进入申报页面,输入“查询信息”,点击“查询”,查询可退费信息。

4.选择需要退费的月份→选择退费原因→核对退费银行信息→上传附件→点击提交。

5.点击“提交”后,显示退费预览信息。

在退费预览页面,如果存在不能退费的情况,点击“不能退费情况”,查看不能退费情况。

在不能退费页面,可点击“导出”,导出失败信息。

6.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认提交”。

温馨提示

退费情况包括:社保核定的缴费,因违规代缴、劳动合同变动单位未及时减员、服刑期间违规缴费等情形产生实际缴费的。

单位发起缴费退费申请时,需先选择退费月份、退费原因,仔细核对退费银行信息并上传附件,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交退费申请。上传附件内容包括: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法律文书或离职证明(非必要);

个人申请(非必要);其他材料(非必要);

国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或毕业证明(非必要);

国外的单位情况说明、个人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院录取材料、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出入境记录(非必要);

行政工资介绍信或组织人事部门证明(非必要);

退休材料(非必要);退费期间的单位报税截图(非必要);

退费申请表(非必要)。

退费业务不推送给医疗系统,需要按医疗途径另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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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顺义区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标准+怎么申请)

2023-06-20,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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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企业)给予新能源汽车现金补贴5000元/辆

补贴总金额:1500万

补贴车型:

理想汽车公司旗下全系列车型(详见#小程序://理想汽车/B3iI7vI1GaeaHWx)

补贴期限:

2023年6月20日0时-7月31日24时(补贴总金额发放完毕截止)

补贴参与条件:

·购车订单定购时间在补贴期限2023年6月20日0时-7月31日24时。

·本轮活动所购车辆为理想汽车公司旗下全系列车型。

·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企业)仅能享有1次且1辆新能源汽车的补贴。

补贴参与方式:

·申请流程:本次购车补贴采用汽车经销企业代消费者申报的方式。

·名额初步锁定:购车人(企业)在支付定金后,向汽车经销企业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证件、购车合同与购车发票、必须为同一自然人或同一企业)。

·补贴兑付:购车人在指定汽车经销企业按照补贴后的价格支付购车款,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指定经销企业:

·理想智造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24号

·电话:400 686 0900

补贴兑付方式:

·承办方安排专人每日对购车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人名单将统一反馈给汽车经销企业。

·汽车经销企业将在材料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购车人。

·承办方统一与汽车经销企业结算,补贴金额将以抵扣车款的方式返还用户。

·补贴领取按照订单定购日期排序发放,补贴总金额领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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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北京朝阳公租房市场租房补贴标准+申请条件

2023-06-09,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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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

(一)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

(二)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特别提示:保障家庭不得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同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023年6月北京朝阳公租房租金补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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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置换新能源车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时间+流程)

2023-03-06,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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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3年北京将继续延长置换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1.自然人车主。

2.2022年6月1日0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期间,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手续。

3.报废或转出本市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或转出时间为准,购买新能源小客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二)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补贴标准按照转出本市或报废的乘用车类型(新能源小客车和其他乘用车)和新购置车辆销售价格划分。以转账方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账户上。

乘用车置换新能源小客车补贴标准(单位:元/车)

办理时限

补贴适用时间:2022年6月1日0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期间。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于2022年7月1日0时至2023年2月28日24时期间,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进入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和提交申报补贴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车主申请政府补贴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24时,如确需更改车辆信息、银行账号信息的,办理政府补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将不予补贴。

申报材料

(一)上传车主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二)上传新购新能源小客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三)上传新购新能源小客车行驶证照片;

(四)上传报废或转出本市乘用车行驶证照片,确实无法上传行驶证照片的,需要填报车辆号牌号码和车架号;

(五)上传车主的有效银行卡账号面照片。

具体流程

(一)由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提供相关服务

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北京绿色交易所)搭建交易办理平台,设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授权,由第三方机构审核乘用车报废或转出信息,以及新能源小客车销售及注册登记信息,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为符合条件的车主办理政府补贴相关手续。

(二)补贴申请流程

1.车主报废或转出本市乘用车并完成新能源小客车购置手续。

2.车主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照片。

3.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政府部门监督审核。

4.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审核后,按规定拨付政府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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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全攻略(申请条件+网站+流程+入口)

2022-03-01,全文共 7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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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需年满30周岁);

3、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

4、符合北京限购条件。

(各区还会在项目公告中规定符合本区的相关要求,具体以各项目公告为准)

注: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如下:

【非京籍家庭】

1、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2、若想在通州区购买房屋,还必须符合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要求。

【京籍家庭】

1、已婚京籍家庭(除通州外):无房的可购买两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

2、单身京籍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家庭):在京无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

3、想在通州买房的京籍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的前提下,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在通州购买一套住房:

(1)已有1套住房、落户通州3年(含)以上的京籍家庭。

(2)已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社保或个税的京籍家庭。

(3)京籍无房家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

北京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和配售采取项目登记制,不搞轮候。共有产权住房具备申请条件后,由项目所在区住建委或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发布申购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申购家庭应仔细阅读申购公告,符合申购条件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如实填写家庭资料并提交审核。申购过程全程在线办理,一般不需要提交其他书面材料。

申请流程

1、项目公示

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网上申请

网上申购期间内,申请家庭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

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联网审核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4、摇号名单公示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5、摇号配售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摇号结果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6、顺序选房

提前5个工作日,在销售现场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

申请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家庭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7、购房确认

开发建设单位核对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复核。

复核通过的选房家庭可签订购房合同。

网上申购流程图解:

一、选定处于申购期的项目,点击‘我要申购’按钮进行申购。

阅知共有产权住房相关政策规定,并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后,进入下一步。

二、(1)选择申购入口,若已有申请编码的家庭,可直接点击“已取得申请编码”按钮进行申购(首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只能选择全新申购)。

(2)如购房家庭信息发生变化(如年龄、婚姻状况、户籍变更等情形)或首次进行共有产权住房申购的家庭请选择“全新申购”操作。进入后阅读申购说明以及承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选择家庭类型,并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点击‘下一步’,填写家庭申购信息。且添加的申购只能查看不能修改。如需返回上一步,点击下方的‘返回上一步操作’即可。

(3)选择家庭分类的对应一项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购,显示如下图界面。确定申请编码的前四位后,填写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婚姻状况、户籍所在地等内容点击“保存”即可完成申购。其他类别的家庭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后即可完成申购,点击“重置”按钮可重新录入信息。

三、申购成功后,点击导航菜单‘当前申购’,显示如下图界面。展示已经申购的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申请编号,申请人和日期。点击‘查看’可以预览家庭申购的详细信息及申请编码。点击‘修改’可以对申购信息进行修改。

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答: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组织建设单位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家庭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家庭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家庭要符合《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二是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应当年满30周岁。(各区还会在项目公告中规定符合本区的相关要求)

非京籍家庭能否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答:为贯彻落实中央“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方向”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各区共有产权住房,用于满足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房源不少于30%。各区可结合实际,根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确定具体申请条件。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能否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答:可以申购。申购时先按照北京市户籍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同时按照各区规定的申购条件纳入“非京籍”家庭类别审核,如工作地、社保缴纳地等条件审核,进入摇号环节的纳入“非京籍”组别进行摇号。

共有产权项目如何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未通过如何进行复核?

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申请家庭承租公租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租房屋如何处理?

答:申请家庭承租公租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允许其提出申购申请。申请家庭参加摇号后摇中共有产权住房并选房,应当在办理共有产权住房网签前签订补充协议,承诺入住2个月内腾退所租住房屋并结清租金等租赁费用,补充协议签订后停发租金补贴,共有产权住房入住通知发送后2个月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腾退住房前,所选房屋不予办理网签;拒不腾退住房的,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如何查询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资格审核、摇号相关信息?

答:共有产权住房审核分配工作遵循以区为主的原则,具体的审核标准设定,审核问题,摇号资格查询、摇号分配及选房签约等可咨询房源坐落地区住建委(房管局)。

共有产权住房配售由谁组织?优先配售对象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土地资源紧张的东、西城如何获得共有产权住房房源?

答: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优先配售对象包括:一是项目所在区户籍无房家庭;二是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其他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三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以公告为准)。

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工作遵循“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原则,各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建设。按照目前工作思路,今后会加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各区都应加大供给力度。对于供地不足的东、西城,会在大兴、房山、昌平、顺义等发展新区统筹一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东、西城房源供应不足。如2018年初昌平区就拿出了绿海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665套房源面向东、西城无房家庭配售。

销售价格和份额何时确定?由谁确定?

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应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审核后确定。销售评估及确定结果在土地上市前面向社会公开,共有份额比例在摇号公告发布前面向社会公开。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有何信贷优惠政策?

答: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组合贷。

购房合同如何签订?

答:申请家庭选定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应共同与开发建设单位、代持机构签订三方购房合同,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为同住人。

放弃选定的共有产权住房会怎么样?

答: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 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房的剩余房源怎么处理?

答:除在选房过程中,有放弃房源,需现场按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递补外,开发建设单位公开选房后房源有剩余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递补选房公告,并组织其他摇号家庭依次选房。开发建设单位递补选房后满6个月,房源仍有剩余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筹调配给其他区进行配售。

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标准和户型标准是什么?

答: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的要求,遵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规范、标准,并严格执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具体规定如下:

①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其中,城六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城六区以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

②套型设计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城六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充分考虑两孩及适老性要求,套型以多居室为主,严格控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③开发建设单位承诺的建设标准高于《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按承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日常监督。

其他类保障房转化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是否执行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导则,装修标准执行哪个文件要求?

答:《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适用于2017年9月30日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和建设及监督管理活动。其他类保障房转化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在规划设计时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的要求,遵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规范、标准,不执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

此类转化项目,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未约定全装修交房的项目,按文件约定执行;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约定了全装修交房的项目,装修标准执行《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有关意见的通知》(京建法〔2015〕17号)及《关于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15〕18号)文件。

在共有产权住房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答: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和同住人应当按照本市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和房屋销售合同约定使用房屋。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不得将拥有的产权份额分割转让给他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出售、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例如违法不能违法群租房屋,在出租、出售和出借前需要和代持机构协商。

购房人、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有擅自出售、赠与、出租、出借或超过份额担保等行为的,代持机构可以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其改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租吗?出租要遵守哪些管理规定?

答: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可以用于出租。出租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购房人与代持机构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另行制定。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抵押吗?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可依法将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用于抵押。其中,代持机构抵押融资只能专项用于本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和运营管理。

共有产权住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由谁承担?日常使用中的维护及维修由谁负责?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应当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取暖费、水电费等费用,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因政府在土地出让时让渡了一部分土地收益,同时让渡了共有房屋的使用权,本着与购买家庭互相让渡的原则,不再按照所占份额承担日常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及维修责任。

共有产权住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向当事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并按规定在附记栏注记共有人姓名、共有方式及共有份额等内容。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人弄虚作假要承担哪些责任?

答:违反《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经查实,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变更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状况,伪造或提供不真实相关证明材料,承诺腾退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腾退的,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并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已取得资格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取消其购买资格;

(二)已签约的,开发建设单位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已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由代持机构责令其腾退住房,收取住房占用期间的市场租金,住房腾退给代持机构后,由代持机构退回购房款。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获得其他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是否需要退出?

答: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关于共有产权住房出售、转让及获得其他住房有哪些规定?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目前尚无政府份额出售政策。

(一)购房人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转让申请,明确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

(二)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目前平台正在加紧建设中)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共有产权不动产证满5年后,代持机构优先购买、以及购房人购买政府份额的价格如何确定?

答:代持机构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价格,应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购房人转让价格明显低于评估价格的,代持机构应当按购房人提出的转让价格予以回购。

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是否能逐步购买政府持有份额?

答:政府不出让持有份额,是希望共有产权住房能够循环使用,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用上,也是为了引导购房人成为长期住户,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调控思路,减少共有产权住房的资产属性。

夫妻带未成年子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未成年子女成年后是否能再次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如果未成年子女成年以后买了商品房,父母是否要退共有产权住房?

答:申请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仅为同住人并非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成年后如符合届时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可作为独立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作为独立家庭购买了商品住房,不影响原父母家庭对共有产权住房的持有。

我离婚了,且离婚前家庭无购房,不满3年内再婚的配偶也没有购房记录是否可以申请共有产权住房;我离婚前与前配偶有房屋,离婚后给了对方,再婚后配偶无房,新家庭是否可以申请共有产权?

答:《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所指的婚姻状态为申请时点婚姻状态,申请时为已再婚的家庭成员均无购房记录不受离婚三年限制;离婚前有购房且转移给前配偶的,再婚后配偶虽无房,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家庭有住房转出记录的,不能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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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租金补贴指南(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如何申请)

2018-07-24,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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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承租公租房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提示: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可继续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后,按照规定的标准核定公租房租金补贴。

补贴标准:

计算公式: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

补贴面积: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公租房租金补贴比例:

发放流程:

1、承租家庭办理补贴领取手续

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

携带材料:户名为本人的租金代扣银行卡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等资料。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资料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留存银行卡复印件,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交由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申请人确认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提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3、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予以复核。复核通过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单》,并送达给申请人。租金补贴起始发放时间为租赁期限开始之日的次月。

4、发放租金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每月5日(含)前须在系统中确认上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交纳情况,并通过系统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生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应发明细,确认后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租金补贴发放给租金补贴家庭。

·租金补贴家庭未交纳租金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租金补贴,待其补齐相应租金后一并补发。

·因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租金交纳不足整月的,当月租金补贴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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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延庆区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公告(申请时间+租金标准)

2024-05-11,全文共 2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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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延庆2024第一次租房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

优先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二)配租原则

1.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在限制期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三、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9:30--2024年5月11日16:30(3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别提示: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成家园或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四)分组和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选房时按照同套型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依次选房。

2.排序规则

取得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五)选房顺序公示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有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房源具体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选房事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畅通。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将在完成选房后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或降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六、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此公告。

附件:配租登记用户操作手册.docx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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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公租房怎么申请?

2024-05-11,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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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租房怎么申请?

操作步骤: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点击下载查看:配租登记用户操作手册.docx

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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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密云区非京籍义务教育材料审核细则+流程+标准

2024-05-06,全文共 2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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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和《2024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协调工作组,主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区教委、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区监委第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网信办、区住建委、区司法局、区规自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城指中心、各镇街(地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审核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

二、审核所需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以下称审核申请人)在密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密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在密务工就业材料、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现居住地址为密云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四项材料。

三、审核职责标准

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合审核机制,各成员单位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材料。

(一)在密务工就业材料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夫妻双方在京社保缴费证明(其中至少有一方提供的是在密社保)。自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社保缴费须满12个月,补缴的无效。

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应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自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营业执照、企业股东或合伙人在相应机关的备案文件取得时间须满12个月。

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自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营业执照取得时间须满12个月。

(二)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区住建委、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分别审核。其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审核;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的由区住建委审核;租住房屋的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区住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凭证,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等无效。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三)全家户口簿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须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均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密云区工作、生活并停留六个月以上,以居住证上的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居住证地址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五)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1.责任部门及职责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由镇街(地区)教委负责。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入学材料均审核通过后,由居住地镇街(地区)教委进行网上确认,并为其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四、审核工作程序

(一)小学入学

1.网上提交申请

审核申请人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

2.现场审核

审核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到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审核材料。

3.镇街(地区)教委确认现场审核结果

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审核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镇街(地区)教委提供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四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审核通过后,镇街(地区)教委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4.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审核通过后,审核申请人务必于2024年5月31日前再次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确认2024年在密云区入学。

5.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审核申请人于2024年6月15日至6月16日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二)初中入学

1.现场审核

审核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到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审核材料。

2.镇街(地区)教委确认现场审核结果

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审核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镇街(地区)教委提供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四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镇街(地区)教委为其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3.初中入学登记确认

五、具体工作要求

1.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审核标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

2.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镇街(地区)政府(办事处)作为受理材料复核和反馈复核结果的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

3.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共同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024北京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4北京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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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顺义区非京籍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政策(标准+流程)

2024-05-01,全文共 2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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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为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按照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参加信息注册后,申请人须持本人务工就业材料、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核。

二、审核程序

(一)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受理审核申请

在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的“顺义区”端口,参加入学信息采集,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所填写信息要真实、完整、准确。按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审核申请。

(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统筹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联合审核:

1.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其中,劳动合同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3.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

4.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

(三)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反馈审核结果

申请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要在2024年5月31日前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并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或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上进行确认。

三、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申请人及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均应提供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均应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且至少一方在顺义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连续缴纳无间断,补缴无效。

2.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2023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本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的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在2023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本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的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在2023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本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其住房规划用途应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无效),须提供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房屋所有权占比100%(政府共有产权房除外),购房入住时间须在2024年4月30日以前。

2.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建房审批证明或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和租房纳税缴纳日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租住地下室、半地下室、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人防空间、储藏室、过道房、车库房、非合法建筑、危房等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全家户口簿能清晰表明申请人与其配偶及儿童的关系,户籍页未直接标注关系的,提供与户籍信息一致的出生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2.小学入学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规范操作,如实记录审核结果,留存审核材料一年。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培训,做到熟悉标准,明确要求;要及时向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宣传审核程序和标准,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三)区教委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2024北京顺义区幼升小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4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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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多少钱?

2024-04-28,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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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多少钱?

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流程(时间+入口+资料)

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入口(官网+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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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流程(时间+入口+资料)

2024-04-28,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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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时间:2025年1月10日前

申请入口

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

√微信小程序“汽车以旧换新”

申请材料:

√个人身份信息;

√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相关材料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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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公租房多少钱一个月?租金标准公布

2024-04-23,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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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租房多少一个月?租金标准公布

本次配租共涉及1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属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产权项目7个,燕房投资项目9个,可配租房源936套,其中:大套型183套、中套型356套、小套型397套。

本次配租共涉及1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属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产权项目7个,燕房投资项目9个,可配租房源936套,其中:大套型183套、中套型356套、小套型397套。

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将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中。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2024北京房山公租房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2024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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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区公租房申请官网网址入口(附操作流程)

2024-04-14,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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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区租房申请官网网址入口:https://www.bphc.com.cn

操作指南:本次意向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bphc.com.cn),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具体步骤如下:

1. 点击登记时,若备案家庭没有登录,提示备案家庭进行登录,点击“登录”按钮会出现登录页面。

2. 若已经登录,且符合登记条件,如用户有多种套型资格,则需要选择其中一个登记。

3.继续,会出现“本次计划的告知书”,在备案家庭阅读完成告知书之后方可进行登记。登记成功之后出现该页。可以点击具体按钮,进行打印、跳转用户中心查看结果,或继续选择项目进行登记。

4.登记结果(列表)。

以上图源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鉴于现场“协助登记”人数较多时可能需排队等候等原因,建议具备条件的家庭尽量通过“自行登记”方式进行意向登记。

特别提示:

(1)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2)本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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