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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非京籍入学材料要求有哪些?持续更新
2024-05-08,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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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按照各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由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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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房山区非京籍入学材料审核要求有哪些?
2024-05-06,全文共 930 字
+ 加入清单(一)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在京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2023年6月至审核月期间连续在房山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审核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社保的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确认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时间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同时,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市场主体进行严格审核和考察,凡未实际经营者,其营业执照一律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二)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的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如果儿童超龄,应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区教委统一印制),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区教委进行审核。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2024北京平谷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要求?审核标准一览
2024-05-06,全文共 742 字
+ 加入清单(一)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同时提供夫妻一方2024年1月至3月在平谷区缴纳社保证明(审核申请人在平谷区自有住房的,提供夫妻一方2024年1月至3月在北京市缴纳社保证明),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2.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审核申请人在平谷区自有住房的,提供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2024年5月31日以前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2024北京平谷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材料+要求)
2024-05-06,全文共 1795 字
+ 加入清单平谷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政府主管区长任组长,区教委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区信访办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区日常联合审核工作小组,由区教委牵头,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材料。
二、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供本人在平谷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审核程序
(一)初审
审核申请人于2024年5月10日-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向居住地辖区内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电话预约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对“入学服务平台”填写信息与实际材料是否一致。初审合格的进入联合审核;初审不合格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劝其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二)联合审核
区教委统筹审核工作。联合审核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入学服务平台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进行审核,具体职责如下:
1.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审核。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
2.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审核。自有住房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审核。租住房屋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
3.北京市居住证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审核。
4.全家户口簿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
(三)反馈审核结果
联合审核结束后,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审核申请人。审核申请人收到查看审核结果的短信提示后,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打印信息采集表并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审核未通过的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四、审核标准
(一)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同时提供夫妻一方2024年1月至3月在平谷区缴纳社保证明(审核申请人在平谷区自有住房的,提供夫妻一方2024年1月至3月在北京市缴纳社保证明),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2.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审核申请人在平谷区自有住房的,提供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2024年5月31日以前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附件:平谷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北京通州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材料要求有哪些?
2024-05-05,全文共 1435 字
+ 加入清单入学材料:务工就业材料、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
入学材料要求:
(一)务工就业材料
申请人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应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1.受雇于用人单位,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社会保险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缴满12个月,自2024年4月26日(含)起补缴无效。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或合伙人,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条件2、3、4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除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以外)为2023年3月31日及以前办理,法定代表人、股东、投资人至今持续任职,且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材料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的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自2024年4月26日(含)起补缴无效。
(二)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申请人提供在通州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应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1.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
2.租住住房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票据、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在通州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在通州区租住无房产证农村住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以上情况租住起始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
2024年,我区继续实施“六年一学位”政策。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申请人所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件地址与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必须一致。
其中租住住房的,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租住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2024年1月1日(含)以后变更租住地址无效。
2024北京海淀区非京籍入学材料审核细则(材料+标准)
2024-04-30,全文共 3667 字
+ 加入清单为做好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海淀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机制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牵头单位为区教委,成员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安海淀分局、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区级联合审核工作小组,通过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开展工作。
联合审核机制
各街镇牵头成立本街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合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审工作小组),由区教委、公安海淀分局、区房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抽调专人按照审核标准对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核。联审工作小组的办公地点由各街镇自行安排。
审核流程及部门职责
(一)注册信息
1.非本市户籍儿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拟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未就读过小学的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拟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到居住地所在学区管理中心现场领取并填写《2024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在学区管理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并协助注册后,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2.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非本市户籍的海淀区学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淀区初中入学服务平台”,查看相关信息;
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海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网站,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二)线上初审
公安海淀分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社保信息;区税务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的缴税信息;区市场监管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的企业信息;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区房管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屋预售合同备案信息或公租房信息。
线上初审结束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将接到上网查询审核结果的手机短信提示。初审通过的,可打印《2024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或《2024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申请表》、承诺书、知情同意书,并在网上预约到居住地所在街镇接受线下联审的时段;初审未通过的,可自行上网查询原因。
(三)线下联审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2024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或《2024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申请表》、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镇提交审核申请。
各街镇统筹材料审核工作,审核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由联审工作小组负责解决。
各街镇负责收取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材料,现场核实网上登记信息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实际提交材料信息的一致性;公安海淀分局负责核实户口簿信息,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负责核实在本区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与网上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区房管局负责核实在本区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房主房屋预售合同备案信息与网签信息的一致性;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营业执照的有效性。
(四)反馈审核结果
材料齐全的,各街镇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材料不齐全的,各街镇应明确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联审工作结束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将接到上网查询审核结果的手机短信提示。
四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簿
1.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户籍、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应保持一致。
2.单亲家庭应提交离婚证书,以及由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材料。
3.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双方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二)北京市居住证
1.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单亲家庭为一方)持有居住地址为海淀区的北京市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有效期起始日须为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
2.北京市居住证上登记的居住地址应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上的地址一致。
(三)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购房的,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备案的预售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租房的,应提交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签订的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连续承租1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凭证;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应提交安全责任书)。
(1)租住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个人房屋的,须提交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连续1年以上的在职凭证(加盖公章)、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凭证(加盖公章)、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房管部门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加盖公章)。
(3)租住无产权证的农民个人房的,须提交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及以下两种证明之一:①建房屋审批凭证;②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委会初审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并决定通过的房屋情况凭证(以上两种证明均须由所在镇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
(4)租住集体土地上房屋的,须提交由镇政府研究决定后出具的房屋情况凭证(加盖公章)和《知情同意书》(加盖公章)。
(5)租住海淀区公租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与其单位签署的《人才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与市、区级指定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租住违法建设房屋、办公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多人合租房等的居住材料无效;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规定租住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的居住材料无效。
在2022年5月1日后(含当日)取得的规划用途为办公、商业、公建、酒店等非住宅类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作为入学依据。
继续执行“六年一学位”政策:将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信息与2019年以来该登记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登记地址对应住房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继续执行“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学位”政策:2022年起,所有用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九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须提交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凡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所在用人单位须合法经营运营,企业信息真实,存续状态为开业;本人应于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以本单位职工身份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3年9月(含)至2024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3年9月(含)至2024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2.在海淀区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或在各类合法有形市场中正常经营的,须合法经营运营且在海淀区依法纳税,同时营业执照于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核发且现行有效;本人应于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3年9月(含)至2024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3年9月(含)至2024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以上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2023年9月(含)至2024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情况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工作要求
(一)联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培训,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和复核,规范操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审核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会商,及时上报各项数据及审核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采取积极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联审工作小组有责任建议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人数会增加吗
2024-04-19,全文共 1474 字
+ 加入清单不会增加。落户规模依然是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
积分落户政策是推动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自2018年实施以来,按照每年6000人规模并实行同分同落。2023年对应最低分值为109.92分,实际公示名单共6003人。
本年度积分落户工作分5个阶段:
4月18日8时至5月17日20时为申报阶段;
5月18日至6月6日为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
6月7日8时至6月14日20时为审核结果查询阶段;
6月15日至7月14日为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
7月15日起共8个自然日为公示阶段。
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自2018年实施以来,强调诚信申报。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在积分落户过程中,相关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所做承诺的,相关失信记录将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强调,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开始申报时间是几号几点?
4月18日早8时
申报时间:2024年4月18日8时至5月17日20时
申报期限:30个自然日
申报入口: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http://rsj.beijing.gov.cn/jflh/)填写申报信息。
7月15日起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
本年度5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为:
申报阶段(4月18日8时至5月17日20时,共计30个自然日);
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5月18日至6月6日,共计20个自然日);
审核结果查询阶段(6月7日8时至6月14日20时,共计8个自然日);
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6月15日至7月14日,共计30个自然日);
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7月15日起,公示8个自然日,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年度积分落户主体工作共计96个自然日。
2024年本市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
诚信申报,杜绝弄虚作假
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确保所填报指标信息真实准确,并共同对填报指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在积分落户过程中相关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做出承诺的,相关失信记录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
针对积分落户工作的具体安排,有关部门提醒申请人要关注权威发布信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查询了解。
为准确填报,提高效率,申请人可在申报前做好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自有住所信息、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等查询工作,核实无误后再行填报。
需要提醒申请人的是,本市积分落户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2024年积分落户申报在即,用人单位和申请人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北京积分落户申请保存提交的注意事项一览
2024-04-19,全文共 399 字
+ 加入清单填报过程中请注意及时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指标对应的导航标会提示“已保存”。
完成填报后,请确认所有指标均由“未保存”变为“已保存”,并点击进入“预览/提交”页面完成提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报阶段结束时,您仍未完成提交,您将无法获得积分,也将不能计算年度总积分。
提交成功后,在“预览/提交”页面,“申请人积分申报状态”显示为“已提交”。
如果申报阶段结束时,您仍有审核结果尚未返回,请不要担心,系统将在所有审核结果与复查申请审核结果返回后为您计算年度总积分。如下图
“提交积分落户申请”后不能对相关指标进行复查,需在“预览/提交”页面内点击“撤回修改积分落户申请”,并在“积分申报”页面对相应指标进行复查。
申报阶段结束后,无法新增、修改、复查或保存指标信息,也无法提交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报阶段结束时,您未完成提交,将无法获得积分,不能计算年度总积分,也不能在审核结果查询阶段提出审核结果异议申诉。
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工作通告(时间安排+指标节点)
2024-04-19,全文共 455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规定,现就2024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和落户办理5个阶段。2024年各阶段安排如下。
三、 资格条件和指标操作认定说明
(一)2023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4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二)2020年7月(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无需填报。2020年8月(含)后的单位宿舍、租赁住所情况须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填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各指标时间节点
2024-04-19,全文共 466 字
+ 加入清单名 称 | 本次申报计算时间 |
1.资格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2.积分指标: (4)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5)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6)教育背景指标 (7)职住区域指标 (8)创新创业指标(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的,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 (9)荣誉表彰指标 (10)守法记录指标 | 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
资格条件:无刑事犯罪记录 | 申报审核全程 |
积分指标: 1.创新创业指标(在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一定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且持股的) 2.纳税指标(近3年连续纳税) | 2021年、2022年、2023年 |
积分指标: 1.纳税指标(涉税违法行为) 2.守法记录指标 |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
积分指标: 年龄指标 | 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
北京积分落户申请提交后如何进行复查?
2024-04-19,全文共 233 字
+ 加入清单“提交积分落户申请”后不能对相关指标进行复查,需在“预览/提交”页面内点击“撤回修改积分落户申请”,并在“积分申报”页面对相应指标进行复查。
申报阶段结束后,无法新增、修改、复查或保存指标信息,也无法提交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报阶段结束时,您未完成提交,将无法获得积分,不能计算年度总积分,也不能在审核结果查询阶段提出审核结果异议申诉。
北京积分落户新政策: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可获积分落户加分
2023-12-21,全文共 1455 字
+ 加入清单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非京籍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可按照相关政策办理人才引进或积分落户加分。
支持本市职业院校与京外职业院校合作 2025年本市养老护理人员总数将达到2.5万名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实施养老服务人才“拴心留人”工程,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及积分落户相关政策。《行动计划》明确,非京籍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可按照相关政策办理人才引进或积分落户加分。到2025年,全市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家庭从事专业照护服务的养老护理人员总数将达到2.5万名。
《行动计划》分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三部分,聚焦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建设增量扩容、提质增效、拴心留人“三大工程”提出了12项重点工作任务。
在养老服务人才“增量扩容”方面,本市将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人才主渠道作用,支持本市职业院校与京外职业院校合作,通过京外招生、对口合作等方式,为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定向培养养老服务人才。
为扩大养老护理员来源渠道,本市将鼓励各区、大型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主动与冀蒙、中西部地区对口建立养老护理员劳动力输入对接机制,2024年6月前,各区民政部门与冀蒙、中西部地区至少1个县级以上地区建立养老护理员劳动力输入对接关系。2025年底前,每区建立对接关系不少于3个。同时,建立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综合等级评价,推动综合等级评价结果与养老护理员的职业生涯规划、薪酬待遇等相衔接。
在“提质增效”方面,本市将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养老护理见习基地,健全市、区分级分层培训体系,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比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保障。市民政局将每年组织举办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示范班,并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比赛,并遴选国家级相关职业技能赛事参赛对象。
对于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本市将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及积分落户相关政策,“拴心留人”。《行动计划》明确,对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举办的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第1名的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或按照一定标准投资建设养老机构或投资运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照护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中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照人才引进政策办理落户。对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举办的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第2至10名的非京籍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可按照政策有关规定享受积分落户加分。
《行动计划》的出台旨在让养老服务领域吸引人、培养人、留住人,推动养老服务人才规模持续扩大、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稳步提升、人才队伍稳定性有效增强。按照其中提出的工作目标,2025年前,本市将对养老服务机构、企业负责人、老年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组织全员培训;培训1万名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人员。到2025年,全市建成3个养老服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一批养老护理见习基地;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家庭从事专业照护服务的养老护理人员总数达到2.5万名;每家三星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者。
2023北京经开区汽车消费券居民职工补贴申请材料及要求
2023-06-05,全文共 283 字
+ 加入清单经开区户籍居民或者在经开区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保的从业人员购车时每台补贴1000元。
所需申报材料: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信息或一年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申报要求:
经开区户籍人员识别定义为户口簿首页公章显示天华路派出所和博兴路派出所;社保材料规则为购车个人在汽车交付当月提供缴费区县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的连续12个月社保权益记录(每月15日之后提供截止月份为交付月前1个月的社保权益记录,每月15日之前提供截止月份为交付月前2个月的社保权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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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非京籍入学材料要求有哪些?
2023-05-19,全文共 294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年5月19日
东城区 | 西城区 | 朝阳区 | 海淀区 | 石景山 | 丰台区 |
顺义区 | 通州区 | 大兴区 | 房山区 | 门头沟 | 昌平区 |
平谷区 | 密云区 | 怀柔区 | 延庆区 | 燕山 | 经开区 |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按照各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由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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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结婚登记华侨需要什么材料办理?附照片要求
2023-05-11,全文共 313 字
+ 加入清单结婚双方需要共同提交三张二寸(高3.5cm×宽5.3cm)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背景色为红、蓝、白均可,但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艺术照等。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本人居住或工作生活证件证明(一方为京籍时不需要提供)。
·本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交有效的离婚证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交丧偶证明。
2023北京平谷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要求?审核标准一览
2023-05-11,全文共 792 字
+ 加入清单一、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同时提供夫妻一方当年1月至3月在平谷区缴纳社保证明(审核申请人在平谷区自有住房的,提供夫妻一方当年1月至3月在北京市缴纳社保证明),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2.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本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审核申请人在平谷区自有住房的,提供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为当年5月31日前,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当年5月31日以前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2023北京房山区非京籍入学材料审核要求有哪些?
2023-05-08,全文共 933 字
+ 加入清单(一)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在京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2022年6月至审核月期间连续在房山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审核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社保的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确认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时间应在2022年5月31日前。同时,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市场主体进行严格审核和考察,凡未实际经营者,其营业执照一律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二)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的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如果儿童超龄,应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区教委统一印制),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区教委进行审核。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