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时间(开始+结束)
2023-01-05,全文共 347 字
+ 加入清单第十八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线上受理时间:2023年1月5日(周四)—2月15日(周三)
【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申报系统关闭,请提前预留线上填报时间】
申报范围
在京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所取得的技术先进、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
相关说明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小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2023-2024年度北京采暖补贴申报时间是多久?
2023-11-02,全文共 848 字
+ 加入清单第一次表底数申报:
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4日
第二次表底数申报:
2024年3月16日—2024年4月15日
自采暖用户需在今年11月14日前完成第一次燃气表底数申报,逾期或将影响自采暖补贴的核算及领取。
一、北京自采暖补贴是什么?
北京燃气集团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天然气分户自采暖居民用户用气补贴工作,根据政策要求采集用户采暖季前后两次表底数据,并发放采暖用气补贴。
二、自采暖补贴的适用范围
北京市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是指新建居民住宅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天然气采暖的居民用户(包括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以及液化天然气)。
三、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注意事项:
1、根据政策要求,每年采暖季前后开放燃气表底申报渠道;提供在补贴报数及领取时限内采暖季的补贴数;
2、据查询渠道:
北京燃气集团对采暖补贴数据进行数据核对;
3、采暖补贴申报成功后数据为“待审核”状态采暖季结束后的7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开放领取渠道:已更换智能物联网表具的用户无需申报表底
4、用户可以通过补贴查询功能查询补贴数据详情和补贴发放状态。
5、表底数报错了怎么办?
处于保存状态下的表底可以自行修改,如果已经成功提交则无法修改。您可使用APP中的报修功能进行反馈,或拨打北京燃气客户服务热线96777,会有工作人员协助您解决。
6、提示“第二次表底数小于第一次表底数”
请核实您填报的表底数是否有误。只需填写燃气表机械轮上的整数位。(前4~5位是整数位,后3位为小数位)如因更换过燃气表造成表底数变更,请拨打北京燃气客户服务热线96777或前往燃气服务中心报数。
7、提示“非壁挂炉用户”
请拨打北京燃气客户服务热线96777,或咨询燃气服务中心。
8、仅显示第二次表底数
如果第二次表底数处于保存状态,在填报信息中仅能看到申报的表底信息,在确认表底信息无误的情况下,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就可查询到两次表底数和补贴气量。
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工作通告(时间安排+指标节点)
2024-04-19,全文共 455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规定,现就2024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和落户办理5个阶段。2024年各阶段安排如下。
三、 资格条件和指标操作认定说明
(一)2023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4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二)2020年7月(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无需填报。2020年8月(含)后的单位宿舍、租赁住所情况须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填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官网入口
2023-01-05,全文共 338 字
+ 加入清单电话咨询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8845
技术服务电话:010—88828846
咨询服务时间:项目受理期0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其他事项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小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2.申报状态短信通知系统已上线,请申报单位务必更新企业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保证申报状态信息正常查收。
北京燃气app上怎样申报采暖补贴(申报流程步骤)
2021-10-19,全文共 487 字
+ 加入清单1.可以扫描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点击查看)
2.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3.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以上图源为:北京燃气96777
注意事项:
① 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 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 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 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 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⑥ 第一、二次报数后生成的补贴进入“待审核”状态,补贴领取开放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北京燃气APP报修方法
您可在主页或服务菜单中,找到燃气报修功能。选择好相应的问题分类,将遇到的问题描述的尽量详细一些,附上照片后提交就完成了报修。之后会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您,协助您解决遇到的燃气问题。
2023-2024年度北京采暖补贴第一次申报流程
2023-11-02,全文共 755 字
+ 加入清单自采暖用户需在2023年11月14日前完成第一次燃气表底数申报,逾期或将影响自采暖补贴的核算及领取。
2023-2024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时间:
第一次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2023年11月14日;
第二次申报时间:2024年03月16日至2024年04月15日。
【申报途径】
① 北京燃气APP
② 北京燃气微信小程序
③ 96777客户服务热线
④ 燃气服务中心电话
【申报流程】
第一步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
第二步
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第三步
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 请您注意
① 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 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 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 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 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申报流程】
已安装智能物联网表(NB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采集,采暖季前后的表底数计算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您的表端,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微信小程序查看申报情况
【申报流程】
已安装“燃气智眸”的用户,请您注意由于目前智眸网络信号不稳定,导致燃气表底数据异常。请您务必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其他途径自行报数,您也可以携带燃气卡在申报指定时间内到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申报。或拨打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电话及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进行申报。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报记录查询流程(京通小程序)
2023-02-20,全文共 401 字
+ 加入清单缴费人可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报记录查询功能,查询本人全渠道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报数据。缴费人在社保缴费办理模块选择协议支付方式的数据未缴费成功时,可在本模块再次发起缴费操作。
【操作平台】京通小程序(支付宝 | 百度)
【操作步骤】
☞点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报记录查询】,进入页面:
☞ 输入需查询的待缴信息的申报日期区间,点击【查询】
☞系统查询出当前用户全渠道的已申报数据,申报状态包括申报成功、申报处理中、已作废。
☞申报成功的数据若还未缴费,用户可选择作废申报或者继续缴费。
☞用户点击缴费,选择需要缴费的数据,选择协议支付,点击【确定】,系统带出可缴费的协议;
☞如有多条可缴费的协议账户,可选择协议;
☞点击“确定缴费”,进行缴费处理,跳转到缴费完成页面。
☞ 点击“继续缴费”,跳转到协议支付缴费页面。
北京养犬年检网上申报办理流程图解
2023-05-05,全文共 428 字
+ 加入清单第一步:进入网上办理平台
1、平安北京微信公众号
预约登记步骤:
进入“平安北京”微信公众号后选择“北京警务-网上北京市公安局-治安业务-养犬管理”,注册登录后网上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
2、首都治安微提示微信公众号
预约登记步骤:
进入“首都治安微提示”微信公众号中选择“服务-养犬管理”,注册登录后网上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
第二步:办理相关手续
1、在主页面业务办理版块,点击“犬只年检”,进入年检手续办理页面。
2、年检页面显示待年检犬只信息,犬只信息正常则显示“选择年检”,点击进入即可;如犬只信息不全,则显示“去补录”,点击进入补录信息(补录信息同犬类登记流程一致,但信息补录后需辖区民警审核生成待年检信息)。
3、主页面在我的业务版块点击“登记年检”,选择“养犬年检”进入费用支付页面。
4、按提示支付成功后,完成年检业务办理。(您可以点击“立即返回”到主页面查看记录或办理其他业务)
2023-2024北京采暖补贴第二次申报怎么申请?
2023-11-02,全文共 718 字
+ 加入清单2023-2024北京采暖补贴第二次申报怎么申请
申请时间:
第一次表底数申报:
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4日
第二次表底数申报:
2024年3月16日—2024年4月15日
申报对象:北京市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
申请入口:
① 北京燃气APP
② 北京燃气微信小程序
③ 96777客户服务热线
④ 燃气服务中心电话
申请流程:
【燃气表型】
【申报流程】
第一步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
第二步
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第三步
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 请您注意
① 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 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 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 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 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申报流程】
已安装智能物联网表(NB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采集,采暖季前后的表底数计算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您的表端,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微信小程序查看申报情况
【申报流程】
已安装“燃气智眸”的用户,请您注意由于目前智眸网络信号不稳定,导致燃气表底数据异常。请您务必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其他途径自行报数,您也可以携带燃气卡在申报指定时间内到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申报。或拨打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电话及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进行申报。
2023-2024年度北京采暖补贴第一次申报怎么填?
2023-11-02,全文共 739 字
+ 加入清单2023-2024年度北京采暖补贴第一次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4日
申报怎么填?
需要注意的是,自采暖用户使用的燃气表型不同,表底数申报流程不同。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北京燃气微信小程序、96777客户服务热线、燃气服务中心电话等途径申报。
【燃气表型】
【申报途径】
① 北京燃气APP
② 北京燃气微信小程序
③ 96777客户服务热线
④ 燃气服务中心电话
【申报流程】
第一步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
第二步
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第三步
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 请您注意
① 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 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 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 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 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申报流程】
已安装智能物联网表(NB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采集,采暖季前后的表底数计算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您的表端,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微信小程序查看申报情况
【申报流程】
已安装“燃气智眸”的用户,请您注意由于目前智眸网络信号不稳定,导致燃气表底数据异常。请您务必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其他途径自行报数,您也可以携带燃气卡在申报指定时间内到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申报。或拨打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电话及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进行申报。
2023年度北京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2023-04-07,全文共 3941 字
+ 加入清单各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研究,即日启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进度安排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经开区申报时间分别是:(申报批次由企业自主决定)
第一批:4月4日-4月21日
第二批:4月24日-6月30日
第三批:7月3日-8月25日
第四批:8月28日-10月20日
(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时间为准)。
受理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二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服务厅高新窗口)。
咨询电话:010-6785768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申报对象
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20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受理亦庄新城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范围包括:现阶段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综合配套服务区(旧宫镇、瀛海地区、亦庄地区)、台湖高端总部基地、光机电一体化基地、马驹桥镇区、物流基地、金桥科技产业基地以及长子营、青云店、采育镇工业园。具体范围见下图,请企业按照注册地址结合亦庄新城区域范围图判断是否在亦庄新城区域内(浅黄色部分为经开区科创局受理范围)。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网上操作
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不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同时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装订入册。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
(二)电子版受理材料(由U盘拷贝)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1)。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三)纸质版受理材料
(1)申报材料参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顺序清单》(附件2)准备,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2)封面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封面式样》(附件3)打印制作封面,除“受理编号”外,其他信息由企业自行填写,并确保与“企业注册登记表”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递交申报材料须网上预约后,按预约时间由申报企业委派企业员工进行提交,不接受非预约及非本企业员工提交的申报材料。系统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务必是本企业内相关负责人电话,以便后续及时联系沟通相关事宜。
(四)网上预约流程
微信公众号“亦事通”→“办亦事”→“在线预约”(个人登录)→“社会服务厅”→“高企认定”。
四、年度报告、更名及账号信息找回
(一)年度报告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企业应于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前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在用户登录处以法人登录的形式登录→进入首页“服务事项”→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点击“办理入口”→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点击“我要办理”→2022年高企发展情况,报送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
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
(二)更名及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需注意变更原因等内容应填写齐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名称变更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并加盖公章);
2.工商变更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4.旧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材料请扫描为电子版,并保存于一个文件夹,发送至邮箱gxrd@kw.beijing.gov.cn。文件夹请注明企业全称,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信息找回
企业如遗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用户名、密码,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单击“企业申报”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界面,选择“密码找回”或者“企业账号申诉”,按要求准确填写企业相关信息,通过查收企业注册邮箱中收到的网址链接,找回用户名和重置密码。如企业忘记注册时的手机号或者邮箱,请点击“企业账号申诉”,按照要求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后进行用户名和密码的重置。
五、其他事项
(一)中介机构
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4.中介机构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或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三年无受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监管警示等不良记录,税务师事务所原则上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国税总局《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中“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下同)应不低于200分。企业在聘请中介机构时,要认真查询其相关资质及信用等情况,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中介机构是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的第一责任人,在承接专项审计业务时要确保本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以上企业和中介机构如承诺不实,应承担相关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处罚公示网址:
http://czj.beijing.gov.cn/ztlm/xzzfxxzt/xzzfdtxx/xzzfjg/xzcfjdxx/
http://www.bicpa.org.cn/zyjgz/zyjg/cjjl/index.html
税务师事务所信用积分查询网址:
https://12366.chinatax.gov.cn/sszyfw/bulletinBoard/main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介机构,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后,应附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其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须提供证书编号)。
(二)事中事后监管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以下简称“市认定小组”)将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中事后监管。对经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不予认定,已取得认定的企业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相关网站公告。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一经查实将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其他
北京市认定小组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单位或个人如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gaoxinchu@kw.beijing.gov.cn,或拨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监督电话。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情况统计表
附件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顺序清单
附件3: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封面式样
附件4: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
附件5: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6: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4月4日
2024上半年小客车指标申报截止到几号结束
2024-03-05,全文共 1218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3月8日截止
市小客车指标办结合往期较集中咨询和易出现问题作出四点提示。
申报信息应准确无误
家庭主申请人可登录系统点击查看“我的家庭申请”,检查“申请指标类型”“与主申请人关系”是否填写正确,并逐一查看家庭申请人的申请表信息,检查家庭申请人的身份类型、婚姻状况等信息是否填报无误,各项信息以3月8日24时的状态为准。
从以往的申报经验看,存在申请人因家庭人数增减、家庭成员更换、婚姻状况变化、身份类型变化、证件信息变化等未准确填报,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家庭入围、中签后亲属关系及婚姻状况核查不通过等情况较多。特别提示:家庭成员已去世但尚未注销户籍的,应从家庭组团中删除该成员。
社保和个税应符合要求
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家庭(含所有申请人)和个人,需符合“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申请条件。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从2019年3月至2024年2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从2019年至2023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当所有家庭成员完成意愿确认后,主申请人还需要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完成提交申请操作。完成提交的家庭申请,申请状态将变更为“已提交,待审核”。
家庭主申请人可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中心】内,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看是否完成申报工作。
审核与复核
3月8日申报期截止后,所有申报信息无法修改。3月9日开始,相关部门将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期间,申请人须确保身份证或者居住证、工作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均处于有效状态,以便通过审核。
审核结果将于4月9日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并查看。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于4月23日前(15日内)向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需要重点提示的是,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于经公安、司法机关等调查确认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同时,三年内不予受理相关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请市民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参与小客车指标配置,避免财产、权益损失,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2024北京小客车指标申报时间查询:
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为申报期
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个人账户进行申报、修改信息等操作。
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各指标时间节点
2024-04-19,全文共 466 字
+ 加入清单名 称 | 本次申报计算时间 |
1.资格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2.积分指标: (4)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5)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6)教育背景指标 (7)职住区域指标 (8)创新创业指标(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的,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 (9)荣誉表彰指标 (10)守法记录指标 | 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
资格条件:无刑事犯罪记录 | 申报审核全程 |
积分指标: 1.创新创业指标(在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一定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且持股的) 2.纳税指标(近3年连续纳税) | 2021年、2022年、2023年 |
积分指标: 1.纳税指标(涉税违法行为) 2.守法记录指标 |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
积分指标: 年龄指标 | 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范围是什么?
2023-01-05,全文共 306 字
+ 加入清单在京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所取得的技术先进、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
受理时间
第十八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线上受理时间:2023年1月5日(周四)—2月15日(周三)(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申报系统关闭,请提前预留线上填报时间)。
电话咨询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8845
技术服务电话:010—88828846
咨询服务时间:项目受理期0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2023-2024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时间申报入口流程指南
2023-11-02,全文共 724 字
+ 加入清单第一次表底数申报: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4日
第二次表底数申报:2024年3月16日—2024年4月15日
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流程:
第一步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
第二步
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第三步
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 请您注意
① 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 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 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 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 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申报流程】
已安装智能物联网表(NB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采集,采暖季前后的表底数计算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您的表端,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微信小程序查看申报情况
【申报流程】
已安装“燃气智眸”的用户,请您注意由于目前智眸网络信号不稳定,导致燃气表底数据异常。请您务必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其他途径自行报数,您也可以携带燃气卡在申报指定时间内到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申报。或拨打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电话及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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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北京采暖补贴申报指南(对象+时间+流程)
2023-11-04,全文共 1084 字
+ 加入清单申报+时间
第一次表底数申报:
2023年10月15日—11月14日
第二次表底数申报:
2024年3月16日—2024年4月15日
燃气表型
申报途径
☞ 北京燃气APP
☞ 北京燃气微信小程序
☞ 96777客户服务热线
☞ 燃气服务中心电话
线上申报流程
卡 表 用 户
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
第二步、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第三步,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请您注意
① 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 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 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 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 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智能表用户
已安装智能物联网表(NB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采集;采暖季前后的表底数计算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您的表端。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微信小程序查看申报情况。
智眸用户
已安装“燃气智眸”的用户,请您注意;由于目前智眸网络信号不稳定,导致燃气表底数据异常,请您务必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其他途径自行报数。
其他申报方式
除此之外可拨打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电话及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进行申报或携带燃气卡在申报指定时间内到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申报
燃气服务中心名单
更多热点问题一起了解下
1、如何查询是否上报成功?
答:点击APP首页上的“采暖补贴”,选择“补贴查询及领取”或在采暖补贴填报期内,在采暖补贴界面点击右上角的填报信息按钮,可以查询到所报信息。
2、APP报数无法正常提交?
答: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3、报错表底数怎么办?
答:第一次表底报数只有保存功能,处于保存状态下的表底数据可以自行修改,以最后一次成功保存的数据为准。
4、忘记报数,错过时间能不能补?
答:错过采暖季前和采暖季后两次表底数申报时间中的任何一次,都将导致无法计算生成补贴,逾期也无法补报。因此,还未进行第一次表底数申报的居民请抓紧时间申报。
还需要关注补贴领取时间,如在补贴期间内未领取补贴的,视为放弃当年补贴。当领取补贴的时候如果同时需要购气,请先进行购气,后领取补贴。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指南(范围+材料)
2023-01-05,全文共 1126 字
+ 加入清单申报范围
在京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所取得的技术先进、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
申报材料
申请参加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的单位需登录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在线注册企业信息、上传申报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并填报如下材料:
1.证明申报项目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如科技查新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报告,其中科技查新报告需要是近一年时间内出具的报告);
2.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针对申报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对应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相关认证证书;
3.申报项目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及其执行标准自主声明公开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新产品或新服务的项目必须提供,申报新技术的项目非必须提供);
4.国家和本市对申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涉及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特殊领域的产品,应提供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药品注册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证、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普通化妆品备案证等复印件);
5.申报承诺书;
6.其他需提供的申报材料,能提供尽量提供,包括: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企业征信等级截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件,上年度及本年度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发票,所获荣誉、承担政府项目的立项或结题证明、技术应用证明或服务案例证明、技术研究报告、服务资质证明等。
以上申报材料需扫描清晰(若出现不清晰资料以审核不通过处理),在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项目申报页面按材料目录顺序分别上传电子版。
受理时间
第十八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线上受理时间:2023年1月5日(周四)—2月15日(周三)(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申报系统关闭,请提前预留线上填报时间)。
电话咨询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8845
技术服务电话:010—88828846
咨询服务时间:项目受理期0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其他事项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小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2.申报状态短信通知系统已上线,请申报单位务必更新企业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保证申报状态信息正常查收。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2023-01-05,全文共 603 字
+ 加入清单1.证明申报项目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如科技查新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报告,其中科技查新报告需要是近一年时间内出具的报告);
2.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针对申报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对应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相关认证证书;
3.申报项目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及其执行标准自主声明公开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新产品或新服务的项目必须提供,申报新技术的项目非必须提供);
4.国家和本市对申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涉及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特殊领域的产品,应提供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药品注册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证、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普通化妆品备案证等复印件);
5.申报承诺书;
6.其他需提供的申报材料,能提供尽量提供,包括: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企业征信等级截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件,上年度及本年度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发票,所获荣誉、承担政府项目的立项或结题证明、技术应用证明或服务案例证明、技术研究报告、服务资质证明等。
以上申报材料需扫描清晰(若出现不清晰资料以审核不通过处理),在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项目申报页面按材料目录顺序分别上传电子版。
2023-2024北京采暖补贴第二次申报时间是多久?
2023-11-02,全文共 395 字
+ 加入清单第二次表底数申报时间:2024年3月16日—2024年4月15日
第一次表底数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4日
自采暖用户别忘了申报,逾期或将影响自采暖补贴的核算及领取。
需要注意的是,自采暖用户使用的燃气表型不同,表底数申报流程不同。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北京燃气微信小程序、96777客户服务热线、燃气服务中心电话等途径申报。
已安装智能物联网表(NB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采集采暖季前后的表底数,计算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表端,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微信小程序查看申报情况。已安装“燃气智眸”的用户,由于目前智眸网络信号不稳定导致燃气表底数据异常,北京燃气集团提示这部分用户,务必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其他途径自行报数。2023-2024年度北京采暖补贴申报指南(时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