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4,全文共 365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4年4月14日
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13个公租房项目,房源共计510套。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特别提示:
租金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24年3月31日(含)前取得石景山区京籍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备案编号GLH、GX开头)。
(二)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5日9:30至2024年4月21日17: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配租工作完成后本次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3.年龄认定时间为截止登记结束之日(2024年4月21日)。
☀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指南
☑点击查看: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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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全文共 428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北京保租房房源最新消息
更新时间:2024年1月16日
西城区
面向毕业大学生对接保障性租赁 住房西承寓·融泽项目专项配租
房源信息/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申请登记
☑登记时间:2024年1月15日9:00--2024年1月21日17:00。
☑登记对象:点击查看
申请方式:
通过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或北京保障房APP进行登记。申请人应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首页注册账号。在房源展示时间内,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保租房专项配租界面。
申请步骤:点击查看
资格审核及结果公示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2月2日前对
☑查询方式:登记网站或APP查看审核结果
☑异议复核:点击查看
☑结果公示查看:点击查看
选房安排
☑选房时间:按照网上登记时间排序,线下组织开展
☑选房安排:点击查看
2024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2024-05-11,全文共 1464 字
+ 加入清单延庆公租房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9:30--2024年5月11日16:30(3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房山公租房
2024年4月北京房山区公租房剩余房源快速配租公告
本次配租共涉及1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属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产权项目7个,燕房投资项目9个,可配租房源936套,其中:大套型183套、中套型356套、小套型397套。
公告指南:点击查看
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8日上午10:00 至4月30日下午17:00(3天)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
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申请资格:点击查看
北京大兴公租房
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2日 10:00-2024年4月26日12:00。
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
配租对象
2024年4月21日(含)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大兴区公租房轮候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登记配租:
1.申请人在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大兴区的。
2.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婚姻、收入、住房、财产(资产)等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
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1个,房源共计950套。其中大套型671套,中套型205套,小套型74套。
房源情况:点击查看
配租标准及注意事项:点击查看
北京顺义公租房
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10:00-4月25日17:00
配租房源: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8个项目,803套房源,其中小套型114套,中套型279套,大套型410套。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10:00-4月25日17:00
重点说明: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房源情况: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点击查看
登记原则:点击查看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补贴:点击查看
市场租房补贴:点击查看
户型图+周边交通:点击查看
拓展阅读: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
(一)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
(二)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特别提示:保障家庭不得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同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024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2024-04-24,全文共 1103 字
+ 加入清单房山公租房
2024年4月北京房山区公租房剩余房源快速配租公告
本次配租共涉及1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属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产权项目7个,燕房投资项目9个,可配租房源936套,其中:大套型183套、中套型356套、小套型397套。
公告指南:点击查看
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8日上午10:00 至4月30日下午17:00(3天)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
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申请资格:点击查看
北京大兴公租房
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2日 10:00-2024年4月26日12:00。
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
配租对象
2024年4月21日(含)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大兴区公租房轮候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登记配租:
1.申请人在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大兴区的。
2.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婚姻、收入、住房、财产(资产)等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
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1个,房源共计950套。其中大套型671套,中套型205套,小套型74套。
房源情况:点击查看
配租标准及注意事项:点击查看
北京顺义公租房
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10:00-4月25日17:00
配租房源: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8个项目,803套房源,其中小套型114套,中套型279套,大套型410套。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10:00-4月25日17:00
重点说明: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房源情况: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点击查看
登记原则:点击查看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补贴:点击查看
市场租房补贴:点击查看
户型图+周边交通:点击查看
拓展阅读: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
(一)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
(二)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特别提示:保障家庭不得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同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024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2024-03-22,全文共 877 字
+ 加入清单朝阳公租房
2024年北京朝阳区公租房面向特殊困难轮候家庭组织专项配租公告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12个公租房项目,产权单位均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海淀公租房
最新项目:2024年3月北京海淀区公租房配租意向登记公告全文
登记时间:2024年3月26日10:00至2024年4月3日15: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协助登记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4月3日下午14:00以后,不受理协助登记)
房源共计:共计1268套。其中,大套型322套,中套型187套,小套型759套。
房源信息:点击查看
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点击查看
申请流程:点击查看
登记原则:点击查看
咨询电话:010-82785468(本次配租结束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房山公租房
2024年北京房山区公租房第一批面向部分轮候家庭组织选房公告
房源共计548套,涉及15个公租房项目,分别为:燕保·大学城家园、燕保·阜盛家园、朗悦嘉园、领峰四季园、乐活雅苑、漫缇家园、富禧良嘉园、青春天著佳苑、紫欣苑、圣水嘉名、佳和家苑、天资华府、铭品嘉苑、清苑嘉园、安盛家园。
公告指南:点击查看
拓展阅读: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
(一)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
(二)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特别提示:保障家庭不得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同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024北京平谷线最新消息(持续关注更新)
2024-02-27,全文共 1144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4年2月27日
由中交一公局集团承建的轨道交通22号线河北段首个盾构区间——神潮右线盾构区间顺利贯通,这为全线贯通奠定了坚实基础。
平谷线16合同段首条盾构区间——神潮右线盾构区间总长1794.69米,由中交一公局集团和中交隧道局联合承建。
自潮白大街站起始,向西沿迎宾路延伸,区间纵断面呈现“V”字形走势。在最大坡度24‰和半径3100米的曲线上,盾构机精准掘进,历经187个日夜最终顺利抵达神威大街站右线接收井。
当前,由中交一公局集团承建的河北段6台盾构累计掘进达5000环,突破8公里大关。
平谷线西起朝阳区东大桥,东至平谷新城,途经朝阳区、通州区、河北省三河市、平谷区等地区。串联了CBD核心区、定福庄组团、城市副中心、河北燕郊、平谷新城等重点功能区。
线路全长约81.2公里,其中地下段约53.8公里、地面及高架线约27.4公里,共设置21座车站。
21座车站中,换乘站共12座,开通后可与地铁八通线、6号线、10号线、14号线、17号线、28号线和M101线等线路实现换乘。
△平谷线线路示意图 仅供参考
平谷线通州设站6座
★永顺站
★北关站
★运河商务区站
★城市副中心站
★政务中心站
★政务中心东站
河北段设站5座
河北段全长约30公里,设有燕郊站、神威大街站、潮白大街站、高楼站4座地下车站,齐心庄地上车站以及1个车辆段,预计2025年全线通车。
目前轨道交通22号线工程建设正全面推进,全线施工招标完成20个标段(北京段17个,河北段3个)。实现实质性开工18个标段(北京段15个,河北段3个)。
截至1月底,全线车站主体结构完成38.3%,区间主体结构完成15.4%。
轨道交通22号线是国内第一条集地铁快线、市域快线于一体并预留与城际网互联互通条件、实现“多网融合”的创新线路,将在北京第一次实现快慢车运行、不对称发车、多交路运营等运营组织方式。
线路建成通车后,北三县到城市副中心将实现最快9分钟通达,北三县到CBD地区(东大桥站)最短时间约为32分钟,平谷区到CBD地区最短时间约为55分钟,有效缓解跨界道路的交通压力,也将大大提升跨界通勤群众的出行效率和幸福感。
轨道交通22号线是北京市首条跨省域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也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首条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示范线。
线路建成后,北三县、平谷区将接入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网,增强了城市副中心对河北省廊坊北三县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产业资源对接、服务功能拓展,助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同时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对区域发展引导作用,“珠链式”开发的土地将转化成为区域性的经济带,京津冀空间布局模式以轨道交通为轴纵深发展,在推动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的同时推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
2024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2024-01-16,全文共 1833 字
+ 加入清单平谷公租房
2024年1月最新项目
关于燕谷投资公司运营项目剩余房源面向平谷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配租的公告
房源情况
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原则:点击查看
☑登记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10:00-1月19日下午5:00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5:00。
☑协助登记地点:点击查看
☑协助登记地址: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10-69913522
☑登记标准:点击查看
☑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点击查看
意向登记排序及结果公示
☑意向登记家庭排序公布时间:2024年1月22日
☑结果公示查询: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
大兴公租房
登记时间
2024年1月15日 10:00-2024年1月19日12:00。
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
配租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大兴区公租房轮候家庭。
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1个,房源共计1222套。其中大套型716套,中套型390套,小套型116套。
房源情况:点击查看
配租标准及注意事项:点击查看
房租价格:点击查看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朝阳公租房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00--2023年12月4日17:00。
配租对象:2023年11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朝阳区轮候家庭。
房源信息: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28个公租房项目,房源共计1983套。其中,大套型761套,中套型456套,小套型766套。
房源情况:点击查看
配租标准及注意事项:点击查看
房租价格:点击查看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大兴公租房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1个,房源共计1265套。其中大套型735套,中套型420套,小套型110套。
项目户型图/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点击查看
配租标准:点击查看
附件1 :2023年大兴区具有公租房优先资格家庭公租房配租拟发放选房通知单家庭名单.xlsx
海淀公租房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配租房源:共计936套。其中,大套型333套,中套型77套,小套型526套。
项目位置/租金/户型图查看
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22日10:00至2023年11月29日15: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申请对象:点击查看
申请流程:点击查看
房山公租房
剩余房源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00 至12月1日下午17:00(2天)
房源信息: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点击查看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丰台公租房
房源情况: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1个,房源共计1234套。其中,大套型557套,中套型311套,小套型366套。
网上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20日10:00—2023年11月24日17: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特殊说明: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更改登记意愿申请。
房源位置/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操作步骤:点击查看
登记标准/原则: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排序规则:点击查看
申请公告:点击查看
拓展阅读: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
(一)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
(二)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特别提示:保障家庭不得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同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024北京西城保租房都有哪些?最新房源消息(持续关注更新)
2024-01-16,全文共 430 字
+ 加入清单北京西城保租房都有哪些?最新房源消息
西城区面向毕业大学生对接保障性租赁 住房西承寓·融泽项目专项配租
房源信息/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申请登记
☑登记时间:2024年1月15日9:00--2024年1月21日17:00。
☑登记对象:点击查看
申请方式:
通过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或北京保障房APP进行登记。申请人应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首页注册账号。在房源展示时间内,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保租房专项配租界面。
申请步骤:点击查看
资格审核及结果公示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2月2日前对
☑查询方式:登记网站或APP查看审核结果
☑异议复核:点击查看
☑结果公示查看:点击查看
选房安排
☑选房时间:按照网上登记时间排序,线下组织开展
☑选房安排:点击查看
2024年北京最新限号通知(持续关注更新)
2024-03-25,全文共 1334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北京最新限号通知(持续关注更新)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2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2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3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最新消息:北京单双号限号最新通知(不断跟进)
☞限行范围: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限行时间:7:00-20:00(工作日)
外省、区、市机动车在京期间,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全天禁止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建国门外大街、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段)。
(二)未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全天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道路。
(三)未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持“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在有效期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
(四)未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或持“进京通行证(六环内)”超过有效期的载客汽车,在六环路(不含)以内和通州区全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天数。
(五)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以及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还应遵守相应的区域限行规定。
2024北京延庆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4-05-11,全文共 3398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4年5月11日
❤2024年5月公租房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延庆区2024年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
优先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二)配租原则
1.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在限制期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三、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9:30--2024年5月11日16:30(3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别提示: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成家园或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四)分组和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选房时按照同套型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依次选房。
2.排序规则
取得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五)选房顺序公示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有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房源具体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选房事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畅通。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将在完成选房后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或降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六、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三房"轮候家庭
“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①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②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
③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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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 | 密云区 | 怀柔区 | 延庆区 | 燕山 | 经开区 |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按照各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由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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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大兴公租房
大兴区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第二次申购登记
北京壹品文旅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大兴区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现该项目开始第二次申购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10:00至2024年5月11日下午17:00。
项目基本情况
大兴区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域YZ00-0803-2019、2057地块,四至为:东至瀛义街,南至瀛信路,西至瀛通路,北至瀛宏路。项目共计1332套房源,本次配售房源共37套,其中,二居室4套,建筑面积约78平方米;三居室26套,建筑面积约89-116平方米;四居室7套,建筑面积约119平方米。销售均价为290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全装修交房。
申购公告:点击查看
共有份额比例:点击查看
销售对象:点击查看
申购条件:点击查看
资格审核:点击查看
面向申购家庭配售房源:点击下载
情况提示:点击下载
申购注意事项:点击查看
申购系统操作指南:点击查看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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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北京房山区公租房剩余房源快速配租公告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剩余房源面向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房山区轮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方式进行配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共涉及1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属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产权项目7个,燕房投资项目9个,可配租房源936套,其中:大套型183套、中套型356套、小套型397套。
本次配租共涉及1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属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产权项目7个,燕房投资项目9个,可配租房源936套,其中:大套型183套、中套型356套、小套型397套。
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将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中。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24年4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房山区轮候家庭。
重点说明:
1.非本次配租对象家庭登记无效。
2.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婚姻、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4. 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5.资格限制家庭登记无效。
(二)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8日上午10:00 至4月30日下午17:00(3天)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采取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bphc.com.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开展房山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快速配租登记—点击查看—去登记—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推荐阅读:快速配租登记用户操作手册.docx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特别提示:
1.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2.如不清楚备案编号的家庭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http://zjw.beijing.gov.cn/),点击首页里的“保障房摇号结果”—审核分配里的“备案结果查询”输入主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房山区”进行查询或申请人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查询。
(四)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大套型、中套型、小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的登记结果在上述项目中选租对应套型的房源。
(五)分组及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两组,分别为优先组、普通组家庭。具体如下:
优先组家庭:2024年4月27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房山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2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其中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还须于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7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提交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进行线下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或提交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纳入优先组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4年4月27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房山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2.排序规则
以上各组家庭按下列规则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六)意向登记及选房顺序公示
本次“快速配租”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zfbz/)。
三、选房安排
(一)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将根据北京市相关政策组织选房,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二)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将依据公示的最终选房顺序开展选房工作。
(三)选房时按照优先组大套型、普通组大套型;优先组中套型、普通组中套型;优先组小套型、普通组小套型次序依次选房。
(四)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特别提示: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亦不能降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小套型房源)。
四、资格复核及入住办理
本次配租项目在签约入住前,将由房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轮候期超过一年的选房家庭开展资格复核。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资格复核通知请关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fsh.gov.cn/zwgk/zfbz/)。
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按项目分批次为通过资格复核且应配租套型符合选房原则的家庭安排办理入住手续。(例如:某小或中套型备案资格家庭,在意向登记中选择中套型登记,在选房现场升档选择大套型房屋,经过资格复核后,备案资格变更为宿舍、单身或小套型,则该家庭不符合选房配租原则,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将不予为其办理入住。)
申请家庭在入住后需要调换调整房屋的,只能在备案资格应配租套型范围内选择房屋进行。(例如:单身小套型家庭升档入住中套型房屋后提出房屋调换调整的,只能调换调整到小套型房屋)。
特别提示:
根据《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1〕8号)文件第四(二)条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补贴
(一)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二)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如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83平方米,则超出部分(23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补贴。
六、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
(一)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二)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特别提示:保障家庭不得在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同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七、其他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配租的政策解释和资格复核工作,产权单位(运营单位)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4月23日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1、“三房”轮候家庭
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除了以上三种,北京市还开展了面向京籍无房职工家庭和“新北京人”两个项目试点,具体要求如下:
4、京籍无房职工家庭
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具有房源分配区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房源分配区工作。注:详细申请条件以项目公告要求为准。
5、外省市来京家庭(“新北京人”)
一是必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且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得在禁限目录范围内;
二是要求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三是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已办理居住证。
申请公租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5周岁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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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7 周六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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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5 周日 19:00
地点:北京市 | 国家体育场-鸟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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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启动海淀区第二十三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计1268套。其中,大套型322套,中套型187套,小套型759套。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
1.文龙家园等13个公租房项目本次配租时按照居室结构划分房源套型,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产权单位提供的项目情况介绍(附件1)。选房前,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实际配租房源及相应户型信息以选房现场提供的展板为准。
2.文龙家园、馨瑞嘉园、凯盛家园、三嘉信苑项目拟调整租金标准。如签约前该项目已完成租金标准评估备案工作,签约时将按调整后的租金标准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4.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例如,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67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60平方米,超出部分(7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补贴;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53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53平方米。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4年3月25日前(含)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登记配租:
1.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2024年4月3日前(含)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2.申请人在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海淀的。
3.已配租配售或已选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4.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二)登记时间
2024年3月26日10:00至2024年4月3日15: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三)登记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登记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 /home),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4月3日下午14:00以后,不受理协助登记)
特别提示:
1.登记套型相同的家庭,系统按下列规则排序:
(1)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2)配租资格相同的,备案日期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日期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3)配租资格、备案日期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
2.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可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家庭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备案信息不一致,请在登记时限内持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在系统上优先类型一栏应当显示“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如未显示,请在登记时限内持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未按照要求登记的不纳入第一组家庭。
4.此次配租分组(详见本公告内分组规则)以家庭登记时系统记录的特殊情况(优先情况)、登记套型为准进行分组。
家庭完成登记后,须点击“排队详情”查看快速配租结果和申请人基础信息,核实登记套型、优先类型等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问题,请在登记时限内持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登记结束后,申请家庭对登记套型、优先类型等信息有异议的,不予受理。
(四)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的登记结果在上述项目中选租对应套型的房源。
(五)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三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家庭: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第二组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等特殊情况家庭。
第三组家庭:除第一、第二组外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
(六)选房排序规则及名单公示
同套型家庭选房顺序按照第一组家庭、第二组家庭、第三组家庭的次序排列,同套型同组别家庭按照登记结束时(2024年4月3日15时)的排队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确定选房顺序。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据线上登记结果、分组及选房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意向登记家庭名单(含选房顺序)于2024年4月7日前(含)在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详见:http://zyk.bjhd.gov.cn/jbdt/auto4522_51806/zdly/bzzf/。
三、选房规则
(一)本次选房中套型和小套型家庭可按选房顺序升一档选房,但不可跨档选房。选房时,先由大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其次由中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或中套型,再由小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中套型或小套型。
(二)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放弃选房家庭将依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记录一次放弃。
四、资格复核及选房入住工作安排
意向登记结束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参加此次意向登记的家庭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知及结果将在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详见:http://zyk.bjhd.gov.cn/jbdt/auto4522_51806/zdly/bzzf/。
本次配租选房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选房结束后,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根据各项目情况分别组织资格复核通过的家庭办理签约入住,具体时间、地点以产权单位(运营单位)通知为准。请登记家庭关注并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公租房意向登记家庭确定选房顺序号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由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街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海淀区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办理租金补贴领取登记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市场租房补贴
公租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政策详见: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522_51806/auto4522_53847/auto4522_53852/202008/t20200803_4417168.shtml。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及流程可咨询资格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七、其他
咨询电话:010-82785468(本次配租结束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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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返工季。现在的你一定满怀激情,踌躇满志,为了梦想摩拳擦掌。为了帮助在外打拼的你能顺利租到一处安居之所,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为你准备了一份《住房租赁指南》,帮助你顺利租房、安心租房。
●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或租房APP找房。现在有很多互联网交易平台或租房APP,使用起来也很方便。您要先确定自己的实际需求,在租房平台输入您理想的租房区域、可以接受的租金水平以及偏好的房间朝向等信息,从平台中筛选合适的房源。
部分平台还有VR看房功能,不仅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也方便您在疫情期间选房看房。
●直接到经纪机构或者租赁企业的门店问询,也可以登录企业官方网站或APP查询。通过输入您的目标地段、房型、租金区间等条件后进行筛选。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信息可以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bjjs/fwgl/fdcjj/index.shtml)查询。
●你还可以登录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惠民租房供需对接平台”看房选房,针对此次复工季,多家头部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专门提供了海量房源供大家选择。
关于位置:你可以选择距离工作地点附近的房屋,同时,也可以沿着地铁沿线向外,品质高、价格低的房源也不失为好的选择。总的来说,中心城区的平均租金高于其他区域。
关于合租:与其他人共同合租住房,租金相对较低,但要注意通过正规企业租住合规房源,千万别群租,违法群租安全、消防隐患大,危害自己的人身安全。北京市规定,要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能打隔断出租。而且对于人均使用面积和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都有严格的要求,为了自身的安全,千万不要群租。(我市规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二、租房注意事项
您在实地看房、打算承租时,要注意:
●查看出租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主或出租人的身份证件,确认房主和出租人的关系,确保出租人有权出租。您还可以向出租人了解房屋装修情况。出租房屋为转租的,要确认房主已书面同意该房屋可以转租;还要查看房主与出租人约定的租赁期间,确保您的租期在可转租的时间范围内。
●警惕“低租金”。看房时,一定要先比较一下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不要图便宜选择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源,当心被骗取定金、租金。
●房屋带看时,提醒您一定要选择佩戴信息卡的从业人员。您可以通过扫描从业人员信息卡上的二维码查询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谨防不良中介或者虚假从业人员。还要提醒您严格遵照小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配合扫码等,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警惕“假承诺”。实地看房时,要检查、试用一下各种家电、屋内设施等,确认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状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发现问题要在合同中注明,不要轻信出租方的口头承诺。
三、要遵守规定
首先,消防安全要重视。应当合理、安全使用居住房屋及其附属消防设施、设备,自觉接受、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及出租人的监督检查,杜绝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尤其切记不要在租赁住房内存放电动车蓄电池、为电动车蓄电池充电,或者使用超荷载的高功率电器。
其次,承租人应当对自己的使用行为负责。应当配合出租人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服从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管理服务站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未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还要提示您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居住环境。积极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尽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工作和生活中主动做好垃圾分类,为首都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最后,还要遵守入住小区的相关规定,按照社区或物业的要求办理小区出入证等。
四、哪些房屋不能租
按照现行法律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1.属于违法建筑的;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不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的;5.通过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等方式分割出租的;6.不符合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的;7.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政策性住房;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五、使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选好房子,下一步就是签合同了。租赁房屋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鼓励大家使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您可登录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scjgj.beijing.gov.cn/)查阅、下载。
请注意,按照我市相关政策,您如果与收取房屋出租的住房租赁企业签订合同的,住房租赁企业必须使用我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六、租赁合同备案
租赁合同签订后一定要及时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租赁当事人可以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前往区租赁登记备案服务窗口或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设置的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备案(便民服务点列表详见https://www.breaa.cn/newsDetails?id=1316¤t=4),还可以利用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http://fwzl.zjw.beijing.gov.cn/user/loginServer)在线办理登记备案。目前已经有多种公共服务与租赁登记备案实现对接,如办理积分落户、子女入学、申请公积金等,下一步,还将逐步推进与更多公共服务的信息共享。所以,租赁备案能够切实保障您的利益。
另外,按照现行规定,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并填报相关信息。
七、注意“租金押金”安全
在北京租房一般按“押1付3”支付租金押金,即付款周期为3个月。
自2021年3月1日起,北京对租赁市场实施了新规,租赁企业预收的租金数额最多为1至3个月房租,因此,不要一次性支付长期租金。
押金方面,由租赁企业收取房屋再出租的,押金须由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托管,押金托管后,承租人会收到托管成功的短信,确认押金已托管。
在此还要告诉大家的是,《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已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请大家关注条例相关内容,维护自身租住权益。
祝你如愿租到满意的小家,为梦想拼搏奋进~
北京演唱会演出信息2024年持续更新(时间+票价+地点)
2024-01-29,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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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郎朗音乐盛典
演出时间:2024.02.04 周日 19:30
演出场馆:北京市 | 华熙LIVE·五棵松
演出票价:480-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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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地点:北京市 | 国家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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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勤北京演唱会时间:2024-02-25 周日 19:30
李克勤北京演唱会地点:华熙LIVE·五棵松中央广场
李克勤北京演唱会门票价格:380,580,780,1080,1380
2024北京通州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4-01-25,全文共 3010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4年1月25日
燕保·马驹桥家园、璟秀欣苑、盛达嘉园、台湖银河湾(东区)、台湖银河湾(西区)等5个公租房项目是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产权的公租房项目,截至目前尚余部分剩余房源。为进一步提高分配效率,结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市住建委授权,将燕保·马驹桥家园等5个公租房项目剩余房源面向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经开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开展“快速配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5个公租房项目,房源共计643套。其中,大套型174套,中套型94套,小套型375套。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将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中。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备注:上述公租房项目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部分房屋含有上一承租家庭剩余的能源费,需下一入住家庭缴纳相应金额的能源费。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东城、西城、通州区、经开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月29日10:00至2024年2月2日17: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特殊说明: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更改登记意愿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三)登记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登记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 /home),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
温馨提示:鉴于现场“协助登记”人数较多时可能需排队等候等原因,建议具备条件的家庭尽量通过“自行登记”方式进行意向登记。
特殊说明:
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核实确认。
(四)登记标准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配租。
(五)登记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登记结果作为选房依据。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已经配租(含原廉租房实物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备案家庭,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备案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
(六)排序原则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按照上述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七)意向登记及选房顺序公示
本次“快速配租”各组选房顺序,将于春节假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详见https://www.bphc.com.cn
三、选房规则
(一)本次选房中套型和小套型家庭可按选房顺序升一档选房,但不可跨档选房。选房时,先由大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其次由中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或中套型,再由小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中套型或小套型。
(二)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放弃选房或签约家庭将依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记录一次放弃。
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及选房入住工作安排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预计3月初组织开展选房工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选房结束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分批组织资格复核通过的家庭办理签约入住,具体时间、地点以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通知为准。请登记家庭关注并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参加此次意向登记的家庭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家庭,不予办理入住。
五、公租房租金补贴
公租房意向登记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其他
咨询电话:010-88150800 010-686362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4日
点击下载附件1:燕保·马驹桥家园等5个公租房项目基本情况介绍.docx
点击下载附件2: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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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谷投资公司运营项目剩余房源面向平谷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配租的公告
1.登记时间
2024年1月15日上午10:00-1月19日下午5: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重点说明: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在对应的配租计划点击“点击查看”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3.协助登记时间及地点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5:00。
申购公告: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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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公租房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00--2023年12月4日17:00。
配租对象:2023年11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朝阳区轮候家庭。
房源信息: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28个公租房项目,房源共计1983套。其中,大套型761套,中套型456套,小套型766套。
房源情况:点击查看
配租标准及注意事项:点击查看
房租价格:点击查看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大兴公租房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1个,房源共计1265套。其中大套型735套,中套型420套,小套型110套。
项目户型图/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点击查看
配租标准:点击查看
附件1 :2023年大兴区具有公租房优先资格家庭公租房配租拟发放选房通知单家庭名单.xlsx
海淀公租房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配租房源:共计936套。其中,大套型333套,中套型77套,小套型526套。
项目位置/租金/户型图查看
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22日10:00至2023年11月29日15: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申请对象:点击查看
申请流程:点击查看
房山公租房
剩余房源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00 至12月1日下午17:00(2天)
房源信息: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点击查看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丰台公租房
房源情况: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1个,房源共计1234套。其中,大套型557套,中套型311套,小套型366套。
网上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20日10:00—2023年11月24日17: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特殊说明: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更改登记意愿申请。
房源位置/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操作步骤:点击查看
登记标准/原则: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排序规则:点击查看
申请公告:点击查看
拓展阅读: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
(一)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
(二)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特别提示:保障家庭不得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同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