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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省省考公告

2024年陕西省省考共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6772名。

2024-01-30,全文共 6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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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为全省各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67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满足职位资格条件。

上述第2、6项所列为基本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招考职位表中注明有“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特设职位”的,是专门面向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限规定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满5年的乡镇(街道)机关事业编制在岗人员,以及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七类人员。退役士兵报考特设职位的,不享受《陕西省实施办法》规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二)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

5.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公安机关公开招录的人民警察职位;司法警察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司法行政机关公开招录的人民警察职位。

6.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可以通过本次招考专题网页查阅《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招考招录专栏公布,并在下列指定网站安排链接:

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

陕西先锋网(http://www.sxdyjy.cn)

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有关具体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解释、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请报考者查阅本公告附件。

报考者需要咨询《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问题时,可直接拨打本公告附件中的职位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4年2月1日8:00至2月6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报考者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若报考者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1日8:00至2月7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者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2月1日8:00至2月6日18:00,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月6日18:00至2月7日18:00期间,报考者可以查询审核状态,但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

报考者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未按资格条件要求报考的,将取消资格。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环节。

(三)报名确认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应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7日24时,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公共科目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专业科目笔试不收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费,具体办理程序详见报考指南。

(四)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应在2024年3月12日9时至3月16日9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4年3月16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4年3月16日下午 14:00-17:00申论

(二)专业科目笔试

1.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

2.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4年3月17日上午 9:00-11:00

(三)笔试地点

报考市属职位(含各市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

报考省直部门和部分省垂直管理系统职位(省司法监狱系统、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笔试。

(四)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预计于4月16日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本次招考专题网页、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在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同时,发布对违规违纪考生处理的公告。

(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且参加笔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在3月18日至3月20日期间,向本人退役档案所在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加分。已享受各级政府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不享受报考公务员的加分政策。加分具体要求详见报考指南。

四、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无专业科目笔试职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有专业科目笔试职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按职位排序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将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统一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另行通知。

报考者提交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不能通过面试资格复审。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系统职位,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司法监狱系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对于录用计划数少于10名(不含10名)的职位,因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不合格、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不超过录用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范围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录用计划数多于10名(含10名)的职位,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人数多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录用计划数2倍时,按不超过录用计划数2倍的数量递补一次。

对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形成的缺额递补一次。

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设有专业技能测试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

设有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按录用计划数的5倍,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不合格人员时不再递补。专业技能测试在面试之前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招考部门可以划定测试合格分数线,并在测试前随测试安排一并通知考生,未达测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录用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后,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原始成绩加总后排序,按录用计划3倍的数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招考部门在面试前通知考生。

(三)面试组织实施

全省面试工作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垂直管理系统 省级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3(有专业技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对于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对于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下列面试分数线之一的,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合格分数线A为:“本考场(在同一场次,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B为:“本考场(在同一场次,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大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中,进入体检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次日,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的公告。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个别职位体检有关项目有具体要求的,详见职位表或者报考指南中的有关信息。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暂缓体检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还要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选的重要依据。

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对象主动放弃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所形成的空缺,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本次招考区分职位层级,结合地域分布,对职位资格条件相同相近的职位计划进行了合并。考试考察程序结束后,由相应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报考合并职位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具体录用职位。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情况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以各市和省直部门为单位,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进行空缺职位的人员递补。

八、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予以录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本次新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有5年服务期。职位表中其他注有具体服务期限规定的职位按其规定执行。

九、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公告文本内容有同等效力。职位设置、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招考部门负责解释。

2.本次招考的公告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不要通过上述网站之外的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

露,影响正常报名。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安排以本次招考专题网页公告为准,在笔试环节后留意相关网站的考录信息。

3.本次考试的职位专业名称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审核。

4.报考者向同一职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均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报考该职位。

5.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陕西省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1.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3.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4.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5.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8.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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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4年省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安排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2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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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查询、面试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全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发布。考生可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和陕西人事考试网的专门链接登录查询。

对考生的缺考科目成绩标注为“-1”。对违规违纪考生,相关科目成绩标注为“-2”,并注有违规违纪情况。

二、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安排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1.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确保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区别职位层级划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含公安专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情况如下:

职位层级

最低控制分数线

省直机关职位

145

市直机关职位

135

县乡机关职位

115

凡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也不得递补。

2.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按职位依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对于一般职位,按录用计划3倍的数量,确定该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形成的空缺,按本次招考公告有关规定予以递补。

对于复审阶段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按录用计划5倍的数量,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放弃资格复审所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3.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本公告公布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关情况(详见附件1),是依各职位考生准考证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与笔试总成绩排序无关。同时公布了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面试结束后将公布参加面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

(二)面试资格复审受理部门

报考各市所属职位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受理;报考省直部门职位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由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处负责受理;报考省垂直管理系统职位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由省垂直管理系统的省级主管部门人事处负责受理。

(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注意的有关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进行真伪查验。学历学位的查验方法是:进入本人“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办事大厅—教育,按要求查出本人的学历学位信息,展示给资格复审工作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出入境记录。

2.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未打印登记表的考生可于4月17日至4月30日期间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打印报名登记表。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具有由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有关材料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限定生源地(兵源地)或户口所在地职位的人员,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口所在地的相关材料。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入学时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留存;下同),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或毕业登记表;考生提供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材料,须为2024年1月29日之前已在公安机关办结落户手续的户口簿或集体户籍卡。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入伍通知书或县级武装部出具的入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获得加分且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退役士兵考生,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退伍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证章原件和奖励登记表;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提供本人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验证报告单;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报考特设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主管部门年度考核情况及服务起止时间证明。报考特设职位的乡镇机关事业编制在岗人员,须提交县级人社部门出具能够说明目前在职状态、事业编制身份和近5年考核情况的证明。

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资格复审对象应当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职位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事项,请查阅本次招考《报考指南》,或电话详询资格审查部门。

5.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按照2024年修订的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和标准执行。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请考生根据自己身体状况判断是否适于进行体能测评。若参加体能测评,应先进行必要的热身训练,以利于发挥正常运动水平。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须按照体能测评组织单位的统一安排,遵守测评工作纪律,以确保体能测评顺利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具体安排

各市区和省级有关部门面试资格复审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体能测评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2。

三、关于专业技能测试

按照本次招考公告,对职位表标注有“面试资格复审环节设有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将组织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之后,各有关部门将向考生通知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安排。

四、重要提示

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工作安排,以及后续考录环节有关信息以省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专栏中发布的公告,以及相关资格审查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请相关考生留意上述网站公布的面试资格复审安排通知,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附件:1. 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

2. 面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工作安排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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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4年省考笔试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考点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3724 字

+ 加入清单

各位应试人员:

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2024年3月16日在我院举行。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3月16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6日14:00-17:00 申论

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各自考场交通路线和地址,请尽早到达考点。考点不提供车辆停放,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场规则‍

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一、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报考者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报考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全程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报考者进入考场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座位,应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及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报考者不得传递任何物品。报考者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

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试卷采用“卷卡合一”的方式印制,

配套答题卡在试卷的封底内页,请报考者本人沿裁切线将答题卡小心撕下,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报考者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将影响报考者考试成绩。

五、报考者应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报考者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作答,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接到试卷后,应及时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开考后,无特殊情况(印刷质量问题等),不更换答题卡。答题卡被撕坏或有折痕、申论更换答题思路或试题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报考者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八、考试结束铃响,报考者应立即停止答题(含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将试卷和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举起右手,坐在原位,保持安静,等待监考人员收取。待其收齐清点无误后,经允许在座次表上签字,领取本人身份证件后离场。

报考者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法、违纪处理。

九、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照违纪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替考、电子作弊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以上周知内容,属考试组织机构履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相关“经提醒”事宜。请各位报考者遵守相关规定,诚信考试并承担因违纪而受到的相关处理。

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摘录)

第三条 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六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三)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七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 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二)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三)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五)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八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二)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九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

(四)通过搞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录用机会、经济利益以及其他不当利益的;

(五)购买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六)其他扰乱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的行为。

第十三条 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报考者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应当将其违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通报所在单位。

第十四条 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

任职定级后查明有本办法所列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

第十八条

报考者的违规违纪行为被当场发现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并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规违纪事实和现场处置情况,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报送负责组织有关工作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

第十九条

对报考者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报考者拟作出的处理决定以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对报考者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第二十条 对报考者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决定书,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或者公告等方式送达。

对给予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处理的报考者,限制报考的日期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报考者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地址及乘车路线

1.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西安市浐河东路6262号)

2.乘车路线

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考点交通线路方案1

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考点交通线路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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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泉州洛江区2024年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3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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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洛江区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区的人员;

2.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2024年5月27日-6月25日,申请人务必在现场确认前完成体检;逾期不补检。

2.体检医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丰泽街)新大楼二楼裙楼健康管理中心,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到现场确认点指定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印章,未贴照片者不开检)。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三)现场确认(受理)

1.时间安排:6月21日-28日。

2.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确认报名: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五区之间流动人员,无法办理居住证,应回户籍地申请认定);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资格种类、学科及姓名)。

(8)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各认定机构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四)审核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教师资格管理系统信息等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认定机构通过当地新闻媒体、网站等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程序及要求等,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提醒提示,指导申请人做好网上报名、材料准备、现场确认等工作。

(二)严格审查审核。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审核。对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等要求,在作出认定结论前,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成申请人的犯罪记录(含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核查,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质效。

(三)规范整档工作。认定机构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整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并装入档案袋,入档材料包括: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按清单所列顺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从网上下载、打印,需有证书号码并加盖认定机构或审批专用公章;一式2份,一份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所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应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由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签字、加盖相关审核章。认定机构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资格类别、任教学科、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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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招聘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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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上半年招聘公告

山东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是山东高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是山东省首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企业,是山东高速集团新兴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公司积极践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扛牢绿色低碳发展责任,聚焦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方向,以新能源、新材料、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高端绿色化工为主要业务,努力打造主业突出、国内一流、具有行业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商,公司下设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高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高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3个二级公司。

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东高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校园招聘(2人):工程管理岗1人、技术支持岗1人。

社会招聘(8人):工程管理部副部长1人、业务开发岗(一)1人、业务开发岗(二)1人、储能电站运营岗2人、工程管理岗1人、技术支持岗2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24:00。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详见附件2。

2.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24:00。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履历评价。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进行履历评价,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背调和体检。按照考试成绩,确定背景调查和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应聘者需确认是否同意进行背景调查和体检,如不予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

(七)录用。根据考试成绩、背景调查及体检情况,为通过公示的应聘者办理录用手续。

三、其他

(一)考试通知等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

(三)除网上报名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凡有造假行为,或在报到时没有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资格。

(六)薪酬待遇按照录取后工作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七)山东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

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0531-68977582。(工作日:8:30-17:00)

附件下载:

附件1:山东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才聚齐鲁 成就未来”山东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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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公告

2024-04-25,全文共 2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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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发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25日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书》。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职位且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携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后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9.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

12.报考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13.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4.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入伍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5.报考定向招录“公安英烈子女”职位的考生,除须提供出生证明和户籍关系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认定为公安烈士的,须提供政府批复为烈士的文件和烈士证明书(含烈士子女优待证),因公牺牲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认定文件复印件,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和因公牺牲证明书复印件,是公安英模(一级和二级英模)的,须提供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视情提供相关奖励命令以及人事档案内的奖励审批表复印件,四级以上伤残的,须提供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资格复审通知书》;

3.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错填、漏填民族、获奖情况等个人信息导致未加分的,加分情况不予补充计算。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并与招录机关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与所报考招录机关联系。

五、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9:00-12:00 14:30-17:30)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0471-6550200、655228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0471-4628937、4628914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471-6986593、6986620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0471-3689985

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0471-5316820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5332003、4606370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7100103、5619306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229638、8357516

兴安盟委组织部:0482-8267658、8267661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21、8836337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821980、8872561

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0479-8223309、8225517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9696、8320022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22、8583323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9208、8655723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8991629、8991641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0483-8333181、8332325

政策咨询电话:0471-12370

附件: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及《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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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25,全文共 2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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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西省的中国公民以及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陕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在陕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西安市教育局认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定,韩城市的申请人在渭南市申请认定,神木、府谷的申请人在榆林市申请认定。

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各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认定和体检公告为准。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各省份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可查询各认定机构具体联系方式。陕西省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下载见附件。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完成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在陕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在陕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方式及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在信息发布网站的领取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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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2024年招聘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2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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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开展2024年度一线业务操作岗位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教育部门认可的2024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等认证材料。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七)年龄28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含)以下(时间计算至2024年4月23日);

(八)符合烟草行业招聘工作的回避制度规定。

招录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共101人,请登录报名网站(xy.liepin.com/tobaccogdcity)查询具体岗位。

招聘流程

网申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拟录用人员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1、网申报名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3日-5月7日(报名时间截止于2024年5月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上传材料:

应聘者在简历填写环节需上传以下材料,请提前做好准备,包括:(1)诚信应聘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请本人自行下载打印,手写签名后再扫描上传至简历申报系统);(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国(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本,确保验证码清晰并在有效期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尚未取得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经学校签章或学校教务系统下载的各学年学业成绩单;

(5)其他有关材料。

报名须知:

(1)每位应聘者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简历申请表一旦提交后便无法修改,请慎重选择报名岗位,并确保所填写的简历信息真实、完整、准确;(2)应聘者须以最高学历进行报考;(3)专业及学科门类划分请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参考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4)若国(境)外学校所学专业不在以上目录中,招聘单位可根据所学专业名称、课程内容等与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程度综合判定。

2、简历筛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从中选取参加笔试的人员。

3、笔试

笔试拟定于2024年5月下旬在线下进行,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笔试地点在广州,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面试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拟定于2024年5月下旬至6月初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开展,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5、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主要包括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工作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拟录用人员公示

在猎聘网(xy.liepin.com/tobaccogdcity)、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www.tobacco.gov.cn)以及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门户网站(www.gd.tobacco.gov.cn)同时公示拟录用人员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一)我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环节的人员,未获以上资格的人员,恕不一一通知。请应聘者正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或多次致电不接等原因联系不到应聘者本人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或成绩,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我单位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四)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按照填报要求如实说明,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应聘者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本招聘公告由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单位、培训机构、中介、个人等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培训机构、中介、个人等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二)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发现冒用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详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说明,如仍有疑问,可发送邮件至有关招考单位,工作人员仅对招聘公告的内容以及报名技术服务问题进行回复,不对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1.广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gzyc_zhaopin@163.com

2.珠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zhyczpgz@163.com

3.汕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styc_zhaopin@163.com

4.佛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gdfsyczhaopin@163.com

5.韶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sgyczp@163.com

6.惠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HZYCZP2024@163.com

7.中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zsycygzp@163.com

8.江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jmyczp@163.com

9.湛江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zjycrsk@163.com

10.揭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jyyczp2024@163.com

11.云浮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yfyczhaopin@163.com

报名过程中如遇信息技术问题,请联系:gdyc_tech2024@163.com。

附件: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2024年度一线业务操作岗位诚信应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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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校园招聘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1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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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2024上半年校园招聘公告

山东高速集团是山东省基础设施领域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世界500强企业,注册资本459亿元,资产总额突破1.5万亿元。集团大力发展基础设施核心业务,致力于打造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服务商和行业龙头企业,为“交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截至目前,山东高速集团运营管理高速公路8745公里,其中省内7059公里,占全省的84%,拥有山东高速(600350.SH)、山东路桥(000498.SZ)、山高控股(412.HK)、齐鲁高速(1576.HK)、威海银行(9677.HK)、山高新能源(1250.HK)6家上市公司,获评国内AAA级和国际A级信用评级。

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各岗位学历及专业等要求。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三)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本科毕业生2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28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32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通过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招聘系统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在线报名。

报名网址:

http://zhaopin.sdhsg.com/#/centralizedRecruitment?orgId=1

手机二维码:

2.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24:00。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履历评价。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进行履历评价,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背调和体检。按照考试成绩,确定背景调查和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应聘者需确认是否同意进行背景调查和体检,如不予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

(七)录用。根据考试成绩、背景调查及体检情况,为通过公示的应聘者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通知等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

(三)除网上报名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凡有造假行为,或在报到时没有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资格。

(六)薪酬待遇按照录取后工作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七)山东高速集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

(八)监督电话:0531-89250067(工作日:8:30-17:00)。监督电话仅受理反映各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关招聘岗位咨询事宜,请联系应聘岗位所属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具体详见山东高速招聘平台各招聘岗位信息。

附件下载: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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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社会招聘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1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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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2024上半年社会招聘公告

山东高速集团是山东省基础设施领域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世界500强企业,注册资本459亿元,资产总额突破1.5万亿元。集团大力发展基础设施核心业务,致力于打造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服务商和行业龙头企业,为“交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截至目前,山东高速集团运营管理高速公路8745公里,其中省内7059公里,占全省的84%,拥有山东高速(600350.SH)、山东路桥(000498.SZ)、山高控股(412.HK)、齐鲁高速(1576.HK)、威海银行(9677.HK)、山高新能源(1250.HK)6家上市公司,获评国内AAA级和国际A级信用评级。

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详见附件。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通过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招聘系统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在线报名。

报名网址:

http://zhaopin.sdhsg.com/#/social?orgId=1

手机二维码:

2.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24:00。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履历评价。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进行履历评价,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背调和体检。按照考试成绩,确定背景调查和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应聘者需确认是否同意进行背景调查和体检,如不予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

(七)录用。根据考试成绩、背景调查及体检情况,为通过公示的应聘者办理录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考试通知等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

(三)除网上报名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凡有造假行为,或在报到时没有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资格。

(六)薪酬待遇按照录取后工作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七)山东高速集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

(八)监督电话:0531-89250067(工作日:8:30-17:00)。监督电话仅受理反映各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关招聘岗位咨询事宜,请联系应聘岗位所属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具体详见山东高速招聘平台各招聘岗位信息。

附件下载: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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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六盘水省考资格复审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3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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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公告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市(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具体实施。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复审地点: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报名序号的《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2份。

此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委培生或定向生等信息),并签署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12月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承诺书(参见附件4)。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参见附件5)。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年1月工作须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材料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服务期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截止2024年12月累计服务须满2周年)。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截止2024年12月累计服务须满2周年)。

6.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截止2024年12月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7.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退伍证或转业证,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

8.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年1月仍在职且任职时间满3周年<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且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证明材料内容须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担任职务及起止时间、近3年考核等次以及同意报考等有关内容)。

9.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连续满2周年证明(截止2024年1月任职时间满2周年,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累计)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10.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有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须进行复核。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12.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按照《招录公告》规定,对照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带有报名序号)以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合格人员,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间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对象由各复审单位通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复审公告。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如因招录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不正确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录单位承担。

(二)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含递补复审人员)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相应的复审时间结束前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外,还须持双方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结束后,各市(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资格复审)单位须于2024年4月27日前将资格复审情况报告(含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需要打印《报名信息表》的报考人员请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自行打印。

(二)六盘水市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拟于5月11日、12日进行。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招录公告》指定的凉都先锋党建云(http://www.lpszzb.gov.cn)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ps.gov.cn)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如因报考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

咨询电话:0858-8690956

附件1: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

附件2: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4:2024届毕业生承诺书(参考)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

附件6:基层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参考)

六盘水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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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4年贺岁币和2024年贺岁钞余量预约兑换的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1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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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4贺岁币和2024贺岁余量预约兑换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将对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首次发行剩余部分开展余量预约兑换(以下分别简称2024年贺岁币余量、2024年贺岁钞余量)。河北省由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共同承担2024年贺岁币、贺岁钞余量预约兑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兑换地区

我行承办2024年贺岁币余量、2024年贺岁钞余量预约兑换的地区为: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衡水、沧州、保定、廊坊、承德、张家口、雄安新区十二个地区,承办网点共有225个。具体承办网点及额度信息请扫描文末二维码《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贺岁纪念钞余量预约兑换信息》查看。

二、预约兑换安排

1、预约期

2024年贺岁币、贺岁钞余量兑换均采取线上方式预约,线上预约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官方网站等线上渠道办理,预约期内先约先得,约满为止。

2024年贺岁币余量线上预约期:2024年4月18日22时至19日24时;

2024年贺岁钞余量线上预约期:2024年4月18日22时30分至19日24时。

2、兑换期

预约期结束后不进行重复预约和上期约而不兑行为核查。

2024年贺岁币余量、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期:2024年4月20日至4月24日网点对外营业时间。承办网点节假日不休息。

三、线上预约渠道

1.官方网站(www.icbc.com.cn):首页纪念币轮播广告-点击进入预约,或纪念币专区-纪念币/钞预约兑换入口。

2.中国工商银行APP:首页纪念币预约入口。

3.工银e生活APP:首页纪念币预约入口。

4.个人网银:首页纪念币轮播广告-点击进入预约。

5.微信公众号:中国工商银行-热门推荐-预约纪念币,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生活-纪念币预约,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办理-[纪念币]线上预约。

6.微信小程序:“工行服务”小程序-纪念币预约广告-点击进入预约。

请从以上预约渠道进入纪念币预约系统。

四、注意事项

1.2024年贺岁币余量、2024年贺岁钞余量分别预约,每人分别只能预约一次。2024年贺岁币余量每人限额为20枚、2024年贺岁钞余量每人限额为10张。

2.本次余量预约兑换为首次的剩余部分,可能存在纪念币不成卷、纪念钞号码不连续等情况,敬请谅解。

3.线上预约时,请录入正确的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短信通知。

4.预约、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代他人办理兑换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被代办人数不超过2人。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

5.预约记录修改和撤销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时至24时,客户可通过线上预约渠道自助办理或在网点对外营业时间内持预约登记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行任意承办余量预约兑换网点办理(相关身份证件要求如上条)。

6.兑换方式支持现金、我行借记卡或存折,为提高兑换效率,建议使用现金方式兑换。

7.线上预约暂不支持IE8(包括文档模式)及以下版本,请提前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同时不支持使用微信电脑版访问我行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预约,请使用微信移动客户端。各线上预约渠道将于正式预约开始前开放。

8.余量兑换期后如还有剩余,按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9.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求调整或延长兑换时间,我行分支机构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详询我行客服热线95588。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

2024年4月15日

2024龙年贺岁纪念币余量预约兑换信息

2024龙年贺岁纪念钞余量预约兑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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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公告

2024-04-12,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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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贺岁纪念余量兑换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安排,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首次发行剩余部分将面向公众兑换(以下简称余量兑换),广东省(深圳市除外,下同)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全部采取线上预约兑换方式。

二、广东省的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工作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统称承办银行)共同承担,具体方式请登录各承办银行网站查询。广东省各地市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分配数量见附表1。

三、广东省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余量预约期为2024年4月18日22时至19日24时,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预约期为2024年4月18日22时30分至19日24时。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兑换期均为2024年4月20日至24日。

四、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每人兑换限额20枚,2024年贺岁纪念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10张。个人办理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人可代2人领取,代领时须持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兑换。

五、由于首次发行过程中需对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进行拆卷、拆捆等操作,余量兑换时可能出现纪念币不成卷、纪念钞号码不连续等情况,此为正常现象,特此说明。

六、普通纪念币余量兑换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广东省承办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 95588,

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 9559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 95580。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各地市分行监督电话见附表2。

附表1:广东省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分配方案.doc

附表2:广东省各地区普通纪念币发行工作监督电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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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2024公务员省考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2024-04-12,全文共 1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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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有关要求,现就长沙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有关要求及考录工作后续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行政能力测验+申论)80分,且必须参加所报考职位全部笔试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024年湖南省考笔试成绩官网查询指南(入口+成绩复查)

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体能测评对象名单不再另行公告。人民警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测查全部3个项目。人武专干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考核标准》执行。

>>长沙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长沙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安排表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确定。

请报考人员主动与各招录机关联系,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2.报考面向“四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3.报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本人基层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受委托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5.招录职位对身高有要求的,在资格审查时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

1.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将于4月24日发布,明确面试有关安排,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为4月27日至4月30日。

2.面试结束公布综合成绩后,随即组织开展体检、补充录用、考察等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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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省省考面试及调剂公告(分数线+面试名单+调剂流程)

2024-04-11,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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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调剂有关事项公告

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为4月27日至28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按职位类别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如下:

图源: 江西组工微讯

全省重点帮扶县相应职位合格线,分别在所属职位类别合格线基础上降低5分。

二、第一批入闱面试名单

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从各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入闱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详见附件1。

三、网上公开调剂

第一批入闱面试人数不足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将进行网上公开调剂。具体如下:

(一)调剂职位

调剂职位、需调剂人数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2。

(二)调剂原则

考生只能在使用同一申论试卷类别、同一专业加试科目的职位之间调剂。其中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既可以笔试总成绩参与调剂,也可以公共科目成绩参与调剂。

【调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进入第一批入闱面试名单;

2.符合拟调剂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

3.笔试科目符合拟调剂职位要求,且笔试成绩达到拟调剂职位所属类别的合格分数线;

4.本次公务员考试笔试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三)调剂流程

1.调剂报名

调剂报名时间:4月12日9:00-17:00

考生登录调剂报名系统,填写拟调剂职位代码并提交预审。调剂报名提交后不能修改,请考生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如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预审

预审时间:4月12日18:00-13日12:00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对调剂报名人员信息,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网上预审。网上预审期间,仅对考生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还需按规定对考生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审查。

3.查询预审结果

查询时间:4月13日13:00-18:00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查询资格预审结果,如对预审情况有异议,须在4月13日20:00前向审查部门反映。

4.公布调剂入闱人员名单

调剂报名和预审结束后,按各职位调剂报名成功且通过预审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职位调剂入闱面试人员。调剂人员按调剂后职位进行后续工作,调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于4月17日前公布。

四、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一般为现场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现场审查的,招考单位可视情采取网上预审、现场复核方式进行审查,现场审查时间和地点于4月17日前公布。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审查部门发放面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递补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考生,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关单位网站或公众号公布。

附件:

1.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2.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职位情况表

附件1“面试名单”

附件2“调剂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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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龙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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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安排,2024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贺岁纪念钞首次发行剩余部分将面向公众兑换(以下简称余量兑换),广东省(深圳市除外,下同)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全部采取线上预约兑换方式。

二、广东省的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工作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统称承办银行)共同承担,具体方式请登录各承办银行网站查询。广东省各地市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分配数量见附表1。

三、广东省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余量预约期为2024年4月18日22时至19日24时,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预约期为2024年4月18日22时30分至19日24时。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兑换期均为2024年4月20日至24日。

四、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每人兑换限额20枚,2024年贺岁纪念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10张。个人办理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人可代2人领取,代领时须持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兑换。

五、由于首次发行过程中需对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进行拆卷、拆捆等操作,余量兑换时可能出现纪念币不成卷、纪念钞号码不连续等情况,此为正常现象,特此说明。

六、普通纪念币余量兑换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广东省承办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 95588,

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 9559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 95580。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各地市分行监督电话见附表2。

附表1:广东省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分配方案

附表2:广东省各地区普通纪念币发行工作监督电话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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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公告

2024-04-09,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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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贺岁纪念余量兑换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安排,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首次发行剩余部分将面向公众兑换(以下简称余量兑换),广东省(深圳市除外,下同)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全部采取线上预约兑换方式。

二、广东省的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工作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统称承办银行)共同承担,具体方式请登录各承办银行网站查询。广东省各地市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分配数量见附表1。

三、广东省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余量预约期为2024年4月18日22时至19日24时,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预约期为2024年4月18日22时30分至19日24时。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兑换期均为2024年4月20日至24日。

四、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每人兑换限额20枚,2024年贺岁纪念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10张。个人办理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人可代2人领取,代领时须持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兑换。

五、由于首次发行过程中需对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进行拆卷、拆捆等操作,余量兑换时可能出现纪念币不成卷、纪念钞号码不连续等情况,此为正常现象,特此说明。

六、普通纪念币余量兑换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广东省承办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 95588,

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 9559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 95580。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各地市分行监督电话见附表2。

附表1:广东省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分配方案.doc

附表2:广东省各地区普通纪念币发行工作监督电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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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4-03-21,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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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简介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陕西省国资委共同出资设立。负责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电网建设、管理和运营,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广大电力客户提供安全可电力供应。截至2023年底,全省电网发电装机9606.5万千瓦,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开关站、高抗站)1435座、变电容量17964.57万千伏安,35千伏及以输电线路总长6.41万公里;全省电网最大用电负荷3976万干瓦、最大日用电量8.5亿千瓦时。

二、招聘安排

1.网上报名。应聘毕业生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网址:https://zhaopin.sgcc.com.cn)报根据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简历,上传附件,并申报应聘单位。本批次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3月31日。所有附件均应按一文件一附件上传,多文件可多附件,并按所列名称规范命名,具体要求如下:

图源: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

2.资格审查。我公司对应聘毕业生进行简历筛选,按志愿择优选拔应试毕业生人选,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统一笔试准考证。凡第一志愿应聘我公司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附件上传、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将影响简历筛选。未填写学籍验证码(在用户登录->学籍认证中填写)、未上传学籍报告、专业及学历等信息与学籍报告不一致的,无法通过简历筛选。

3.笔试和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毕业生需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组织的统一笔试,拟录用毕业生均需全部通过统一面试。考试通知以招聘平台站内消息方式予以送达(个人中心可查),并以手机短信方式提示。本批次笔试初定4月14日(最终以统一考试公告时间为准)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4.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我公司需要和岗位要求,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成绩及应聘志愿,择优确定拟录用毕业生名单,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核准后,在招聘平台公示。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5.录用及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毕业生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

未通过简历筛选、笔试或面试的毕业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条件和需求信息

(一)报名条件

1.国家统招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且学籍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少量符合国网公司招聘要求的国(境)外院校研究生,

2.截止2024年6月30日,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大专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3周岁。条件优秀,人岗匹配度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习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适应电力企业工作,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患有以下疾病者,不适合招聘岗位要求:(1)色盲、双眼纠正视力低于1.0;(2)双耳听力障碍;(3)四肢功能残疾;((4)有恐高症或严重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合电力登高作业生产;(5)其它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应电力作业岗位的。

(二)需求信息

我公司2024年第二批招聘计划约500人,最终招聘数量将根据上级单位核准情况及应聘生源、第一批签约情况相应调整。所需专业均指主修专业,不包括第二学历和学位。专业信息以学籍验证报告为准,专业类别以国网公司招聘平分类为准。具体需求信息如下:

电工类:主要包括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机与电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继电保护、能源和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等

电子信息类:主要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信息安全、通信工程及相关专业。

其他工学类:主要包括安全工程、土木工程、水文水资源、热能与动力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环境工程、测绘工程及相关专业。

金融财务类:主要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及相关专业(不含金融专业)

管理类:主要包括技术经济、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及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主要包括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汉语言文学、有机化学及相关专业。

四、有关要求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是我公司接受高校毕业生应聘报名的唯一途径。我公司不接受电话报名、投寄简历、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应聘报名。

2.应聘毕业生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并保管好个人账号及密码,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3.为保证应聘毕业生及时收到考试相关信息及通知,请应聘毕业生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上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个人通信不畅等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接收通知而影响应聘,由毕业生自行负责。

4.我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不指定教材及辅导材料,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5.关于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招聘考试的笔试内容等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招聘平台相关公告。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未按我公司要求完成就业协议签订或办理录用手续的;

5.未按国网公司规定时间取得完备入职手续并办理入职的;

6.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16:00-18:00

咨询电话:029-81002134

邮箱:sx rzyg@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柿园路218号(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710048

七、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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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公告2024

2024-02-29,全文共 3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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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对象

1.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2022级(即高二年级)、2023级(即高一年级)学生;

2.具有陕西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学籍的2022级、2023级学生;

3.具有陕西省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4.具有陕西省户籍的社会人员(初中学校毕业或年龄大于15周岁,且无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本次开考的省级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和信息技术等10科,市级统考科目为通用技术1科。

(一)省级统考科目

1.笔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9科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机考科目。信息技术科目采用机考模式,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市级统考科目

通用技术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等,由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以下简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选科要求

1.普通高中在校生。考生只能报考已完成必修课程学习的科目。高一年级的考生,每人报考的科目数不得超过4科,且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最多选择1科,在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科目中最多选择3科;高二年级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未报考或未合格的科目。

2.其他类型考生。可自主选择此次开考的部分或全部科目。

3.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考生不得再次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1日8∶00至1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报名;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在其学校所在地县(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以下简称“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准备

1.首次报名考生

(1)资格审查。报名前,所有考生须接受县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资格审查。其中,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还应在其学籍所在学校核实本人学籍信息,核实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中本人“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就读学校、年级名称”等五项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未注册学籍或学籍五项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学校学籍管理员,完成学籍注册或学籍信息更正工作。如因学籍未注册或学籍信息有误,导致无法进行合格考网上报名,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信息采集。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由报名点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和头像信息,确认考生身份,发放包含考籍号和登录密码的报名条。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身份证信息与学籍系统中相应信息不一致者,不得以普通高中在校生身份报考。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核查考生身份,确保“人、证、照”合一,严防借机代考。

2.再次报名考生

考籍发生变更的考生,应及时在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合格考管理平台”)办理考籍档案转移手续。考生完成考籍档案转移后,方可在考籍转入地报名考试;未完成考籍档案转移的考生,须在原考籍地报名考试。

(二)网上报名

首次报名的考生凭报名条上的考籍号和登录密码,再次报名的考生凭本人考籍号(或身份证号码)和自己设定的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进入高中学考合格考管理平台,查验本人姓名、性别、学籍号、身份证号、就读学校、就读年级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考条款),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完善个人相关信息,按选科要求,选择本次考试的科目。

合格考考试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市、县级教育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不得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用。

(三)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县级教育考试机构要为其打印《考生报考信息校对单》,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及时更正,确保准确。如因考生本人未认真核对造成个人信息、报考科目等信息错误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确认应于3月27日前完成。

(四)残疾考生便利申请

残疾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提供合理便利的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县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形成《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下发给有关县级教育考试机构,由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告知书》送达残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下发的《告知书》应于考前一周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准考证》打印

省级统考科目开考前一周,考生登录高中学考管理平台,自行下载打印《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准考证》(省级统考科目),《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市级统考科目《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及办法,由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通知考生。

五、考场编排

省级统考科目考点必须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考点,且原则上应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确因困难需要在乡(镇)增设考点的,应报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批准;市级统考科目考点设置标准,由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省级统考科目考场编排工作要求如下:

(一)4月5日前,各县级教育考试机构确定考点,完成考场编排。为便于管理和确保考试安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安排考点时,原则上不要让考生跨考点参加考试。考场通过高中学考合格考管理平台随机编排。编排考场时,要切实做到同校或同班考生座位号不得连号。外语科目须按语种单独编排考场。每科每考场安排30名考生,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设考场。

(二)4月16日前,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上报《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试卷及答题卡使用数量统计表》(学考表7-1)《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试卷及答题卡使用数量统计表-外语科目》(学考表7-2)《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外语听力介质使用数量统计表》《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学考表8-1)《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外语科目》(学考表8-2)。备用试卷和答题卡按每科每考点1袋统计,英语语种听力考试内容存储介质按每考点2套统计,其中1套备用。小语种听力考试内容存储介质按每考场1套、每考点备用1套统计。

(三)4月25日前,各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打印《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场编排表》一式三份,县(区)、考点、中学各一份。

(四)5月8日前,各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打印《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分科目考场座次表》,下发给各考点。

(五)考生的条形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随试卷下发。

市级统考科目的考场编排工作,由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报名工作组织领导。2024年我省“老学考”“新学考”接续实施,“新学考”首次全科开考,外语听力考试、小语种考试首次落地,考试时间长、考生数量多、考务任务重、组考压力大。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学校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组织精兵强将,全面加强对本地区合格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好“新”、“老”学考组织工作;要强化管理,科学筹划,全程做好合格考报名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选科引导、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顺利报考。

(二)精心谋划,做好报名工作前期准备。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中学考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的学习、解读和宣传,确保各级各类考务工作人员熟悉合格考报名程序和要求;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高中学考合格考管理平台操作培训,确保各级考务员、信息管理员熟悉高中学考合格考管理平台功能,熟练掌握网上报名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要提前做好各类基础数据维护,完善高中学考合格考管理平台各类用户和管理人员信息,严格按规范标准建立学校数据库,提前为所属学校分配账号和权限;要积极协调、督促、指导各报名点做好各类信息数据采集设备的配备调试工作,以及网络、电力供应等保障工作,确保网上报名顺利进行。

(三)统筹协调,提升考试组织保障能力。各地要充分认清“新学考”考生类型复杂、报名人数增长、考试科目增多、考场需求增加的形势,综合考虑省、市级统考科目组考任务和需求,全面排查本地考点建设、外语听力播放设备配备情况,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及早筹划准备,全面提升“新学考”考试组织保障能力。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高中学考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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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5447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面向社会为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809名工作人员(含中央驻陕事业单位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shaanxi.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陕西公共招聘网(www.sxggzp.com)、“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附件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85717700,接听时间08:00-12:00,14:00-18:00),待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或“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报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由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招聘结果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时限要求。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工作一般应在40日内完成。2024年6月上旬前,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归口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二)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报考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指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24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咨询电话及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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