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流程
2024-04-25,全文共 741 字
+ 加入清单陕西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义务。
2.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考试与资格证书:
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或者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体检合格:需要通过指定医院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
5.在校生规定:
普通高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但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前,不满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提出认定申请,认定机构会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做出认定结论并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陕西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申报流程完成报名。
2、体检
网上申报完成之后根据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3、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材料完成审核确认。
4、领证
现场确认完成之后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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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2024-04-25,全文共 2201 字
+ 加入清单认定机构名称 | 认定资格种类 | 日常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通知公告发布渠道 |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 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杨凌示范区新桥路政务大厦518室 | 029-87030606 |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通知公告https://jyj.yangling.gov.cn/ |
陕西省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 | 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种类 | 创新大厦18层(秦都区上林路丰产路) | 029-33186084 | 西咸新区官网(http://www.xixianxinqu.gov.cn/)/“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
西安市教育局 |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 碑林区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 029-87274558 | 西安市教育局(http://edu.xa.gov.cn) |
新城区教育局 | 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 西安市新城区东一路61号 | 029-87437327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http://www.xincheng.gov.cn/ |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 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 西安市碑林区卫华巷15号 | 029-87516438 | http://www.beilin.gov.cn/ |
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 | 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 | 西安市莲湖区红埠街59号 | 029-87638220 | http://www.lianhu.gov.cn/ |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 西安市灞桥区区委党校区教育局405办公室 | 029-83552660 | www.baqiao.gov.cn/ |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 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 西安市未央区汇文南路北段未央区教育局 | 029-86239715 | http://www.weiyang.gov.cn/ |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 雁塔区健康东路20号 | 029-85381282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 |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 西安市阎良区凤凰北街5号 | 029-86866082 | http://www.yanliang.gov.cn |
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 |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认定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东路55号 | 029-83817232 | www.lintong.gov.cn |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资格证。 | 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 | 029-85284505 | http://www.changanqu.gov.cn/ |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 |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初中教师资格认定 | 西安市高陵区文卫路290号 | 029-86912236 | https://www.gaoling.gov.cn |
蓝田县教育局 |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 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蓝田县职业教育中心院内) | 029-82734969 | http://www.lantian.gov.cn |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 周至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务处 | 029-87154638 | 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 http://www.zhouzhi.gov.cn |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 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涝滨南路教育和科学技术局323办公室 | 029-84811749 | http://www.xahy.gov.cn/ |
铜川市教育局 |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铜川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6号窗口(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中段市人力资源大厦) | 0919-2839360 | http://www.tongchuan.gov.cn/ |
宝鸡市教育局 | 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中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市教育中心 | 0917-2790772 | http://jyj.baoji.gov.cn/ |
咸阳市教育局 |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路中段 | 029-33328033 | http://jyj.xianyang.gov.cn/ |
渭南市教育局 |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渭南市东风街中段12号 | 0913-2053183 | http://jyj.weinan.gov.cn/ |
延安市教育局 | 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 | 0911-7090802 | http://jyj.yanan.gov.cn/ |
汉中市教育局 |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院政府大院1号楼 | 0916-2626674 | http://jyj.hanzhong.gov.cn |
榆林市教育局 |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榆林市榆阳区桃李路3号 | 0912-3529395 | http://jyj.yl.gov.cn/ |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 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 | 0915-3216119 | http://jyj.ankang.gov.cn/ |
商洛市教育局 | 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 | 0914-2317722 | http://jyj.shangluo.gov.cn |
2024西安周至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1593 字
+ 加入清单为进一步明确体检工作要求,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认定服务,现将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安排
1、陕西省人民医院周至医院
联系电话:029-87122777
体检科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餐厅二楼)二楼体检中心
2、周至县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29-87155618(周内预约)
029-87151086(节假日、周末预约)
体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瑞光路48号
温馨提示:请提前电话预约,每天医院会根据预约人数安排体检工作,个人体检时间以预约时间为准。
二、体检时间
2024年6月2日—6月21日,早上8:00—12:00。
体检预约开始时间:6月1日 8:00—12:00
体检预约结束时间:6月20日 14:00—17:00
三、体检标准
2024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规定。
四、体检范围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周至县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五、体检要求
(一)2024年上半年周至县教师资格体检共安排两家医院,不按照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中任何一家进行体检。
(二)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三)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四)申请人下载体检表(附件1)并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
(五)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进行电话预约(预约电话见附件3)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为方便申请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于规定时间内报周至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一)建议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再预约体检,若先行体检,请申请人确保网报成功。
(二)申请人在体检前务必仔细阅读《体检事项温馨提示》(附件2),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工作仍有疑问,可联系体检医院咨询。
七、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1、请体检人员按照体检安排的时间,于当天上午7:30-10:00之间到达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前1周内请注意休息,切勿熬夜,饮食相对清淡,禁止饮酒。
3、体检前3天请避免高强度剧烈运动。
4、长期服用某些药物,如减肥类药品、中药制剂及抗生素类药物,建议提前15天停止服药。治疗其它疾病必须按时服药的考生,请在既往病史栏中详细填写服药名称及服药原因。
5、体检前一日22:00后禁止饮水进食,保持空腹状态。
6、由于化验项目须用早晨血液标本,故请体检者于早上10时前抽血。
7、近视或有其它眼疾的考生请佩戴自己适合眼镜,检查矫正视力。
8、请女性体检人,尽量穿裤装等方便体检检查的衣服,并尽量当天不要佩戴首饰。
9、因妊娠不能进行X光检查的体检申请人,请告知医务人员,并出具二级以上医院的妊娠相关检查证明,确认妊娠后,由医院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予以免检。但是备孕状态不是拒绝X光线的理由。
10、体检结束后,申请人将体检表留在医院,由医院统一汇总上交,体检结论可在体检预约系统中查看。
由于部分检查项目的异常结果尚不足以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检查来确认诊断,所以建议考生在体检后1周内不要外出,并保持通信畅通,以免错失复查机会。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0日
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25,全文共 2938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西省的中国公民以及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陕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在陕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西安市教育局认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定,韩城市的申请人在渭南市申请认定,神木、府谷的申请人在榆林市申请认定。
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各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认定和体检公告为准。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各省份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可查询各认定机构具体联系方式。陕西省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下载见附件。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完成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在陕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在陕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方式及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在信息发布网站的领取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