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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沙湘江新区优秀教师社招公告(中小学+幼儿园)

2024-04-09,全文共 4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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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简章:

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全面提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品牌,湘江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300名。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岗位共44个,招聘计划300名,年龄、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2024年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岗位表

任教(工作)经历及岗位其他资质要求:

报考中小学岗位要求截至2024年2月,累计有10个学期及以上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任教经历或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下属教研机构中小学教研员工作经历。

报考幼儿园岗位要求截至2024年2月,累计有10个学期及以上幼儿园(具有合法办学资质)任教经历或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下属教研机构学前教育教研员工作经历。

岗位其他资质要求,应具有以下五项资质之一:

①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②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不含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给予嘉奖或记三等功的人员)、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楷模、优秀班主任等综合性荣誉;

③近五年经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学科名师工作室名师、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有任期规定的,只需任期截止时间在2019年4月14日以后);

④近五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学竞赛活动(含片段教学、说课、微课,在线集体备课比赛须为执教者)中获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评定为地市级及以上优课或精品课(优课或精品课指教学竞赛活动未设置一、二、三等奖奖项);

⑤近五年主持地市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的评选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省级及以上奖项。

说明:

1.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取得时间、年龄及其他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4日。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4月14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学期累计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组织部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情形均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试教)—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聘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本简章为准。招聘环节所涉及排名均在报考岗位内单独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诚信承诺书,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相关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5日9:00—4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链接的“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入口: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 (yuelu.gov.cn)

3.报名系统需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登录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及符合岗位条件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或扫描图片),照片(或扫描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保证照片(或扫描图片)清晰。

5.资格初审:4月15日9:00—4月18日17:00。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上传资质材料的照片进行初步审查。请报考人员注意及时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不可再修改信息及改报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资格初审期内完善(修改)信息再次提交。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缺失、上传照片(或扫描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6.各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具体岗位调整通知见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有效报名人员可在资格初审结束后,提出改报岗位的书面申请,具体提交时间及地点详见岗位调整通知。

(三)资格复审:

1.有效报名人员即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4月29日通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表》(考生可以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收取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

②毕业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③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截图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④职称证和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职称文件复印件或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网页验证截图或发证机关提供的成绩证明单;

⑥任教经历证明;

⑦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资质材料和相关佐证文件(含通知和通报)。

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还应提交报考人员本人手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具体岗位调整通知见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6.准考证打印通道:5月15日上午10:00开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以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都必须提供的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四)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5月15日通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4.考核方式为试教(音乐、美术、体育、幼儿园岗位考生除试教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占试教成绩10%)。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5.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于5月22日通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体检对象以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末位考核成绩相同时增加结构化面试环节(含递补阶段),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在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

5.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岗位工作实际,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将于2025年6月统一体检(如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统筹分配确定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年内不得调离湖南湘江新区教育系统。

3.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其他:本简章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8999957;0731-88999309;0731-88999312

监督电话:0731-88999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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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长沙卫健委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岗位+时间+入口)

2023-11-09,全文共 4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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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意: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2023届博士研究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55个,招聘计划68名。

招聘职位表:点击查看/下载

说明:1.30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1月9日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三岁。

2.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3.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含)。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6.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7.有执业证或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通过相关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暂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关于编制备案制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新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长沙市第四医院实施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改革试点。编制备案制是指公立医院在核定的人员总额内自主聘用,报编制部门备案,实行备案制管理。改革试点期内,试点医院编制备案制人员的在岗聘用、收入分配、进修培训、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考核奖惩等方面与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同等对待。

六、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w.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w.changsha.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网站: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将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研究生岗位对本科学历/学位有要求的,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5)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若毕业证书不能体现专业方向,需上传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执业证的,上传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扫描件;

(7)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职称的,上传职称证书扫描件;

(8)报考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上传规培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出具已完成规培的证明扫描件;

(9)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上传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扫描件;

(10)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上传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11)按放宽条件报考的,需上传本人符合放宽条件的有关材料扫描件;

(12)其他需要上传的岗位要求材料扫描件。

以上前4项为必须上传资料,后8项根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选择上传。如未上传岗位要求所需资料,或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正常报考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周五)09:00—11月13日(周一)17:00。考生对照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再改报。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0日(周五)09:00—11月14日(周二)12:00。考生在资格初审期间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提示补充资料的请及时补充上传并再次提交。

4.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6.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工作与考核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学历与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3.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任一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五)总成绩合成

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跟班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跟班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完成调档及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跟班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

(一)咨询电话:

1.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731-88666316

2.长沙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0731-84015906

3.长沙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5668051

4.长沙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4667683

5.长沙市第三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5171617

6.长沙市第四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1854639

7.长沙市口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3878470

8.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5259023

9.长沙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4196605

(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9728875

(三)监督电话: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731-8866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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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2-20,全文共 4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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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湖南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湖南省公安厅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8名(其中厅机关22名、厅交警总队176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湖南省公安厅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2024年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

4.公告发布前取得职位要求最低学历,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文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记。

5.具有岗位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和资格初审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湖南第一招考网、“湖南公安”“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时间和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9:00至3月1日18: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2日9:00至3月4日16:00。

报名入口:报考人员登陆“2024年湖南省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报名。

上传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2.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电子照片。3.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4.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有效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5.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有效工作经历证明为劳动合同书等有效工作证明材料、所获技能资格等级证书等。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上传要求:①报名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②网上报名的同时,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图片(命名为XX材料.jpg格式)形式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最多上传5张图片,可将多张照片拼接成一张图片,每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三)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在厅机关或厅交警总队职位表中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审查包括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聘用时考察等,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最高年龄限制为35周岁的岗位,报考人员出生年月不得早于1988年3月,不得晚于2006年2月;报考最高年龄限制为30岁的岗位,报考人员出生年月不得早于1993年3月,不得晚于2006年2月;报考最高年龄限制为28岁的岗位,报考人员出生年月不得早于1995年3月,不得晚于2006年2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湖南公安”“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一般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有专业技能测试职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占比40%、专业技能测试占比30%、面试占比30%计算。专业技能测试将单独组织,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3日后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510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附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证明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凡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未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放弃复审者,依次递补一次。

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有专业技能测试的,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厅机关职位1至职位11,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为5:1。

厅交警总队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为2:1,其中职位1至职位2、职位4至职位6、职位8至职位11、职位13职位16、职位20至职位22,比例为5:1;职位3、职位18至职位19、职位23、职位27至职位28,比例为3:1。招聘人数较多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经同意可适当调整比例。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名单,另行公告。厅机关辅警职位请关注“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厅交警总队辅警职位请关注“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学识水平、思维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2.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3.所有职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厅机关辅警职位请关注“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厅交警总队辅警职位请关注“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

六、体能测评、体检

参与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1.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含吸毒检测),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项目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凡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能测评和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相关疾病试图蒙混过关的考生,取消其体能测评和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违规事实做出处理。

体能测评和体检,另行公告。厅机关辅警职位请关注“湖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厅交警总队辅警职位请关注“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

七、考察

考察内容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与聘用

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湖南省公安厅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湖南公安”“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2至4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映的情况对聘用有影响的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自暂缓作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本次聘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辅警必须按照警务化管理要求服从安排,严格遵守党纪警规和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章制度。

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享受职工体检、工会福利等。

对录取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录入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湖南省公安厅同类招聘考试。

九、后备人才库

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核后,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1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评之日起计算。相应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补充。

十、纪律与监督

1.此次招聘由纪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32条所列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十一、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以“湖南公安”“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医院收取的体检费外不另外收取其它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4590838(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0731-84068269(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治部)

举报电话:0731-8406815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240657转8005

18975870521

(以上电话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咨询、投诉)

附件:

1.2024年湖南省公安厅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2.2024年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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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长沙宁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人数+时间+入口)

2023-11-21,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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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宁乡市公安局、宁乡市纪委监委等单位所属事业单位。

二、人员管理: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招聘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8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详见附件:《宁乡市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

附件:《宁乡市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附件:《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毕业证原则上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操)—体检(含涉毒筛查)—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乡人才” 微信公众平台、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等媒体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入口

①微信公众号报名:扫码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

可以扫描或长按识别 “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才服务”一“考试报名“报名。

②网站报名:登录“宁乡人才网”报名

登录宁乡人才网(https://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须知及诚信承诺书,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报名按如下要求进行:

(1)要求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规范 填写报名表。

(2)上传个人免冠证件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照片;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5)对应岗位要求的执业(职称)资格证书原件照片;

已确认通过相关资格(职称)、规培,但尚未颁发证书的,可暂提供成绩单(通过国家规定合格线)、证明或文件(相应部门出具)报名,正式的证书原件须2024年7月31日前 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上传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聘用合同、社保证明);

工作经历须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截止计算至2023年11月27日;

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9:00至11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00至12月1日12: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2月5日9:00至笔试开考前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并及时在宁乡人才网发布,请以发布公告及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主要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及写作。采用综合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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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23-07-05,全文共 5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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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要求,须本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报名。

(二)正式报名前,建议考生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s://www.hneeb.cn/hnxxg/),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政策问答”栏目,了解考试的相关政策要求。

(三) 提交报考信息前,考生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考生就读或毕业院校名称须规范)、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在市州教育考试院尚未审核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四)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违反上述要求,出现笔试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7月7日8时至10日17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7月7日8时至12日17时

(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12日24时

(四)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6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7.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8.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上述科目笔试不考“科目三”,仅在面试中考核。通过该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如:四年制本科学制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指的是大学三年级及大学四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除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规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和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有关高等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学生外(参加免试认定改革专业名单请考生咨询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其余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条件

1.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须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6.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申请人相同。在我省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我省相应师范生政策。

(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

考生本人从报名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首页“报名流程”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系统页面→选择报考省份(湖南)→注册设置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选择报考省份(湖南),点击登录,进入注册界面。(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均须(重新)注册获取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报名注册需要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考生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该注册手机作为考生在考试前的唯一联系方式,请考生确保该手机号在考前处于开通可联系状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400-7797-255)。注册时,要求考生本人准确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

第三步,完成注册后,考生按照流程先仔细阅读并确认后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步,阅读报考须知。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资格,符合条件方可报考。

第五步,填写个人信息。考生需自行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的正确性。考生应仔细检查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第六步,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如下: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第七步,填报。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规定后方可进行填报。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居住证编号(须如实填写,居住证编号为身份证号)、学校名称、是否在校生、是否师范专业、在校生学籍学号、最高学历及证书编号等信息,并按户籍、学籍(在校生)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选择考区。

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考区因组考需要将考点设置在高等院校和距离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较近的县市区的,考区将对辖区内所有考点进行随机编排。请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重点关注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正常参加考试。

重要提醒:在提交审核前,考生务必再次确认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报考科目是否选择完整等(如选择报考科目时少选或漏选,经审核通过后,将不能新增其他科目或修改所报科目)。网上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予更改,考生应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通过笔试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八步,审核。笔试报名不设现场资格审核环节,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等待市州教育考试院在48小时之内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进行审核。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咨询所选考区所在的市州教育考试院。

第九步,缴费。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五、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一)考生可于9月11日至9月16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院申请免费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可于11月8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提出复核申请。复核方式请考生届时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湖南考试招生公众号)当次考试的成绩复核公告。

六、考试收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70元。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一旦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七、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考生的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认定和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二)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因此,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三)教育部确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有资格参加面试报名。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

(五)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院)联系地址和电话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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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铁动车调价公告(座次+票价)

2024-05-06,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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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5日起,对杭深铁路杭甬段上运行的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列车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并根据市场状况,区分季节、日期、时段、席别等因素,建立灵活定价机制,实行有升有降、差异化的折扣浮动策略。各站间执行票价将以公布票价为上限、5.5折为下限,实行多档次、灵活折扣的浮动票价体系,为旅客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具体各次列车的执行票价请在购票时查询12306网站。

杭甬调价

杭州东站到宁波站二等座6月15日起公布票价为85元,较目前的公布票价71元,上涨约19.72%。

杭长调价:

沪昆高铁杭长段,杭州东站到长沙南站二等座6月15日起公布票价为485元,相比较现在的票价405元,上涨了约19.75%。

沪杭调价:

上海虹桥站到杭州东站二等座6月15日起公布票价为87元,较目前的公布票价73元,上涨约19.18%。

武广调价:

武汉站至广州南站二等座6月15日起公布票价为553元,较目前的公布票价463.5元,上涨约19.31%。

长沙南站至广州南站二等座6月15日起公布票价为377元,较目前的公布票价314元,上涨20.06%。

(以上全部截图来源:铁路12306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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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省考集中面试公告(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2024-04-25,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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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公告

一、面试时间:4月27日至4月28日;

>>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省直考点分组名单

二、面试地点:湖南警察学院(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

三、入场时间:上午7:00-7:50入场,上午8:00仍未到达湖南警察学院第一教学楼负一楼西侧考生集中抽签处相应组别报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放弃面试处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候考室、考场,面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残疾人考生可按照规定,提前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备,申请合理便利。

3.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讲究卫生,不在考场、候考室、候分区、卫生间内抽烟、嚼槟榔。

5.抽签在下午面试的考生,统一免费提供中餐。

6.面试期间,接送考生或考生自驾车辆不能进入考点,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生须合理选择交通方式,科学安排时间,从湖南警察学院南门进入考点(学院南门到考场第一教学楼的步行距离约为1公里)。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咨询电话:0731-81127349。

省直考点面试期间咨询电话:0731-81866631。

>>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考生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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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雷锋纪念馆招聘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2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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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雷锋纪念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宣讲员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纪念馆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关心下一代党史国史教育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为更好地做好雷锋精神宣讲研究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宣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数

合同制宣讲员1名。

二、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可靠,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语言表达能力强,形象气质佳。

(三)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公历199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五)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六)男女不限,女生身高1.65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75米及以上。

四、岗位职责和基本待遇

(一)岗位职责

1.负责讲解接待工作;

2.雷锋精神的宣传和研究工作;

3.根据馆方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二)基本待遇

正式录用后,宣讲员实行绩效考核和星级评定机制,根据考核情况和星级等次决定劳务报酬(10-12万元/年,含五险一金)。提供统一食宿,四季工装。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8日17:00。

2.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红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只有符合要求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只能凭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提供的在照片上盖有骑缝章的户籍证明代替,电子身份证、驾驶证等其他证件无效)、学历学位证(含验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2.在资格初审当天审核提交的所有材料并测量身高。身高或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不予参加后续考试。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初审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雷锋纪念馆志愿者之家。逾期未参加资格初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初审时用。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至开考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暂定)周日上午9:00-11:3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测试内容:写作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占60%,写作占40%),满分为100分,时量150分钟。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5。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2.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验证报告)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材料。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合成综合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面试人选中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不超过2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资格复审和考察

1.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雷锋纪念馆牵头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2.考察了解入围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由于考察对象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

3.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职位空缺的,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原则上不超过1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公示期间个人放弃或被举报查实确定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入围面试人选中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考生对招聘过程中填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全过程各环节直至正式聘用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本馆有权取消考生参加考试和聘用的资格,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731-88165506(湖南雷锋纪念馆办公室)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071233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080312

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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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报名+咨询电话)

2024-04-23,全文共 3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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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24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农业大学是农业农村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全国文明校园、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曾担任学校名誉校长。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办学始于1903年创办的修业学堂。现已发展成为以农学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协同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科涵盖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艺等10大门类,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与生态学、化学、工程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材料科学等7个学科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0个,招聘计划32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8名,管理岗位14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rst.hunan.gov.cn/)、湖南农业大学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5月5日。

报名入口: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 (hunau.edu.cn)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按如下流程进行报名:登录湖南农业大学官网→“我要加盟”→报名系统→注册用户→根据“应聘须知”,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保存并提交信息。

提交信息后,审核状态显示为“已提交,二级单位待审核”即为报名成功。

3.报名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必须上传由所在党组织开具,有经办人签字(手写或签章,打印无效)并加盖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落款日期须为2024年4月1日以后;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内容含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岗位);

(5)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可入围面试后提供)。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工作经历证明须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岗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

1号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2-10号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号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10号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1号岗位: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等,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人岗匹配度等,总分100分。

(2)2-10号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人岗匹配度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1号岗位岗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2-10号岗位: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1号岗位以面试成绩为准,2-10号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农业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617756(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618683(纪委办公室)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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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长沙宁乡卫健委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11-20,全文共 2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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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卫健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人员管理: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招聘单位竞聘后确定。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四肢健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4.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1月27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1月27日后出生)。

具体见附件1:《宁乡市卫健系统 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计划表》;

6.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附件2:《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7.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毕业证原则上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宁乡市卫健系统编内人员;

2.宁乡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

3.2024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与宁乡市卫健系统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关系未满三年的(截止2023年11月27日)。在2021年、2022年宁乡市卫健系统招聘考试中通过面试(技能考核)后放弃或录用后未满试用期放弃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觉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 资格复审— 面试(技能考核)— 体检— 考察(含资格终审)—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 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乡人才”“ 健康宁乡”微信公众平台、宁乡人才网(https://www.nxxhr.com/)等媒体同时发布。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方式:

手机端:可以扫描或长按识别 “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才服务”一“考试报名“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人才网(https://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须知及诚信承诺书,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报名按如下要求进行:

(1)要求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规范填写报名表。

(2)上传个人免冠证件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照片;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5)对应岗位要求的执业(职称)资格证书原件照片;

已确认通过相关资格(职称)、规培,但尚未颁发证书的,可暂提供成绩单(通过国家规定合格线)、证明或文件(相应部门出具)报名,正式的证书原件须2024年7月31日前 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上传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须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截止计算至2023年11月27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

2.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 9:00 至11月29日 17:00。

(三)网上资格初审

开考比例:A类岗位(急需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B类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考生报名后,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公告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笔试时,考生须带准考证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本人签名的报名表。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0:00至11月30日 12:00

请考生在2023年11月27日10:00—11月30日11: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审核。

因考生未按要求提交信息、上传图片而影响资格审核,以及未按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准考证打印时间(免笔试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为2023年12月4日9:00至笔试开考前;报名表打印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0:00至资格复审结束。

(四)笔试

1. 考试对象

(1)报考A类岗位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且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考生不超过20人(含20人),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以研究生学历(研究生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报考A类岗位;

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条件均符合报考要求)报考A15-A30岗位;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已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或具备卫生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一致)报考A16-A30岗位。

(2)报考A类岗位考生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虽符合上述条件,但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考生超过 20人,须笔试,但笔试成绩只作为是否入围资格复审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3)B类岗位考生全部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并及时在宁乡人才网发布,请以发布公告及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综合性试卷,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满分100分。参加笔试考生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成绩查询。具体成绩查询时间将在考试当天广播及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宁乡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或宁乡市人社局云考试小程序选择“考试报名”端口,进入“查询正在进行 ”菜单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第二天 上午9:00-12:00 到宁乡市卫生健康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查分当天下午16:00后到申请查分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电话咨询(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春城北路 249号 宁乡市卫生健康局610室,咨询电话:0731-87883768)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信息来源:宁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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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2024年1月9日至2月10日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公告

2024-01-10,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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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滨江文化园及附近禁飞

禁飞时间:2024年1月9日起至2月10日24时

禁飞地点:长沙滨江文化园及周边2000米范围区域

长沙滨江文化园及周边2000米范围区域为重大活动举办场所,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未经批准,严禁飞行闯入。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范围:

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器。

违反处罚: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置;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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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省考招录职位计划第二次调整公告(职位+调整)

2024-04-26,全文共 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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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调整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职位计划公告

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招录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又无人递补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等规定,现对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职位进行调整,核减部分招录计划或取消职位。

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调整招录计划的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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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沙市芙蓉区面向全国高校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公告

2024-03-13,全文共 3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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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2024面向全国高校公开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芙蓉区面向全国高校公开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3月及以后出生)。

具体引进岗位及专业要求:

《2024年芙蓉区面向全国高校公开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备注:本次引才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引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相关待遇:

1.公开引进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分别参照七级、八级职员执行工资福利待遇。

2.公开引进人员享受芙蓉高层次人才和骨干人才相关待遇。

三、引进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公开引才公告、有关引才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拟引进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urong.gov.cn/)公布。报名及资格初审相关信息在报名网站(https://hunan.bmpta.com/csfryjrc/index.aspx)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公开引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网站:2024年芙蓉区面向全国高校公开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 (bmpta.com)

报考人员需用个人真实信息注册用户。注册后,报考人员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确认诚信报名承诺书,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资格。

3.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9:00-3月26日16:30。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引才公告,诚信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报名期内,报考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必须确认报名才会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未确认报名的,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资格初审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1.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进行资格初审。

2.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报考人员需在3月27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人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导致不能正常参考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4.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10:1(含10: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四)适岗能力评价

1.适岗能力评价相关要求将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个人适岗能力评价资料至指定邮箱,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其提供的个人适岗能力评价资料,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情况,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不高于1:8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并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入围最后一名的同分者一并进入考核。

3.适岗能力评价情况仅作为入围考核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出现考核人选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六)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3.考核主要采用写作+面谈的考核方式进行,写作和面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写作成绩1:5的比例且成绩在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谈程序,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谈,面谈成绩在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4.考生总成绩按写作成绩占40%、面谈成绩占60%的权重合成最终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能录取(合格分数线为80分)。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写作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具体考核组织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引进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写作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将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经批准,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次,若总成绩相同,写作成绩高者入围。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同时进行资格终审。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引进岗位考察人选有空缺的,经批准,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次,若总成绩相同,写作成绩高者入围,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个人放弃,或被举报查实确定为不合格的,经批准,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递补1次。若总成绩相同,写作成绩高者入围。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并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协议。

2.本次人才引进不明确到具体街道,待引进后由芙蓉区根据人才的专业与经历,结合工作需要按相关程序分配具体单位,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引进资格。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5.被取消引进资格或自动放弃的,经批准,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递补1次。若总成绩相同,写作成绩高者入围。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参加各项引进程序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引才活动的,视作放弃。

2.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参加资格审核,但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4届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同时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公开引才各环节中有关事宜的具体通知,均以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形式通知,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

4.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

长沙市芙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0731-84683518,0731-84683196

5.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889795 (仅限工作时间)

6.监督电话(仅限工作时间)

芙蓉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组:0731-846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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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省洞口县教师校医招聘公告(条件+报名+岗位表)

2024-05-14,全文共 4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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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16名,职业中专教师8名、校医1名,城区初中教师16名,城区小学教师10名,招聘的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见(《洞口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计划与要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形象端庄,无精神类病史;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不能报名人员

1.洞口县在编在岗教师、定向公费师范生、服务期内特岗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6.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洞口县公开招聘教师专栏”(https://www.dongkou.gov.cn/2021zpjs/nzpjs.shtml)、“洞口教育”微信公众号、邵阳人事考试网(http://39.103.148.72/)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8:00至5月17日18:00

报名入口: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

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建议考生不要压着时间报名。

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并在报名网页签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招考承诺书》。

须在报名网页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②学历学位证书图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上传信息完整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学历还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认定材料。在2024年7月31前未取得要求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A.《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B.《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严格“持证上岗”,在2024年7月31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⑤要求师范类专业的岗位,如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没有明确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需提供毕业(就读)院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书及毕业成绩单。

⑥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就读(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成绩单。

⑦在编在职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3)图片内容清晰可辨,大小不超过200KB。报名人员一定要确保网上报名成功(报名页面会弹出“报名成功”提示),报名未成功的视为无效报名。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应聘者所学专业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报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739-7131529(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等),13787492340(网报技术支持)。

(6)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三)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开始后就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在5月19日下午6:00前完成。

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初审结论为“初审通过”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初审结论为“资料不全”的考生须按工作人员的审查提示及时(最迟在5月19日下午4:00前)在报名页面补报所缺资料,工作人员再次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笔试环节,不及时补报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初审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开考比例。各岗位(按男女分别招聘的同一个岗位,在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视为2个岗位。下同)网上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加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需达60分及以上,否则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笔试方式。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考试方式及内容:点击查看

3.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网页打印,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五)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确定。分岗位按笔试成绩高低以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列入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公布。审查时本人必须到场,打印1份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导出并贴有电子照片),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网报证明材料顺序号整理)。

3.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等额递补。递补时如最后一名对象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列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六)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均为面试对象,面试环节出现放弃人员不再递补。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达1:2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面试内容。校医岗位的面试方式为专业问答,面试时间10分钟。其他岗位的面试方式为上微型课,面试教材为我县现行使用的对应学段学科教材,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所有岗位面试总成绩100分,最后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2。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最后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分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年龄大者优先,此后的人员递补排名参照此法。

2.体检前预报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未按时报名者、不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者,视为放弃体检,并从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理。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名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对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且合格后方可聘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洞口县教育局组织,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应聘资格、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进一步核审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如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后,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待遇

1.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人员分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选岗。选岗时,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办理入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受聘对象在洞口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得少于5年,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待遇

所聘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报名及考务相关事项、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有关手续办理等所有招聘信息,均通过洞口县人民政府网“2024年洞口县公开招聘教师专栏”、“洞口教育”微信公众号、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错过相关招聘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未尽事宜,以洞口县教育局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洞口县教育局政工股:0739—7131529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9-7080757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9-7234217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723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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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湘江科学城首开区道路命名的公告

2023-11-18,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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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湘江科学城首开区道路命名公告

一、征名道路:共22条

湘江科学城首开区东至潇湘大道,南至白云城际主干道,西至潭州大道,北至红桥大道,总面积约5.8平方公里。

根据当前规划,未确定名称的道路共22条,其中南北向7条(城市次干道2条,城市支路5条),东西向14条(城市主干道5条,城市次干道1条,城市支路8条),环形1条(城市支路)。

二、命名依据和原则

(一)命名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长沙市《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

(二)命名原则:本着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便于管理、含义健康、易找好记的原则,将科学元素及省市人文历史、传统文化、地理特征、标志性建筑等融入新的地名中,更好地体现地方特色,延续地名文脉。

三、网上征集方案

征集时间:2023年11月17起至2023年12月15日止

征集要求:

道路命名要体现湘江科学城发展要求和城市功能定位,在传承地域文化的同时,突出湘江科学城特色。

此外,道路命名更名应当遵守《地名管理条例》如下规定:

(1)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

(2)符合道路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

(3)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4)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5)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

(6)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

(7)同一个建成区内的道路和街巷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8)法律,行政法规对地名命名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有关说明:

(1)建议路名如有一致,以投稿者时间先者为准;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参投稿件再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命名将向全社会征集,机构或个人名义不限。届时专家评选和大众投票评选相结合,最终评选出道路命名入围名称,并从中评选出采用命名比例最高者为一等奖,按比例逐级递减评选出二等奖、三等奖、采纳奖,最终结果将在媒体上公示。

(3)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将对征集作品统一评审,其知识产权归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所有。投稿时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征集”字样,请注明应征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4)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所有。

五、投稿方式

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征集道路名称,征集稿件应注明以下内容:建议名称;建议名称的涵义及寓意说明;推荐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1、书面投稿:本次征集道路名称投稿直接寄湘江新区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442号。

2、线上投稿: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516373816@qq.com

六、奖金

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及3000元奖金(含税);

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及1000元奖金(含税);

三等奖5名,颁发证书及400元奖金(含税);

采纳奖20名,颁发证书、伴手礼及100元奖金。

>>>信息来源:湘江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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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4龙年贺岁纪念币发行公告(分配数量+预约发行)

2024-01-02,全文共 1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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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分配数量预约发行公告

湖南省各市州分配数量:

湖南省各市州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分配数量见下表:

>>湖南2024年贺岁纪念钞发行公告

湖南省预约承办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长沙银行。

预约兑换安排:

线上预约时间:

2024年贺岁币:2024年1月3日22时至1月4日24时

线下预约时间:

均为2024年1月4日,具体办理时点以相应承办银行公告为准。

预约核实期:2024年1月7日至1月8日{核实具体办理流程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 26 号)}

兑换时间:兑换期均为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

>>2024长沙贺岁纪念币预约时间(附预约入口)

预约兑换限额及证件要求:

1.限额:2024年贺岁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

2.证件要求:线下预约、兑换、核实的有效身份证件应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3.线下预约要求:公众如代他人办理线下预约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上述其他有效证件,且代办人数不超过5人。

4.核查保留要求:公众如代他人办理撤销重复预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上述其他有效证件,且代办人数不超过5人。

5.兑换代领要求:公众如代他人兑换的,须持本人及被代领人在预约系统中登记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上述其他有效证件办理,且代领人数不超过5人,同一人在同一家承办银行代领超过5人的,不予兑换。

6.其他:若本次预约成功而未兑换,相关信息将被记录,并影响下一次普通纪念币预约兑换,请预约成功的公众按时办理兑换。

余量兑换安排:

预约兑换期结束后如有剩余,由各承办银行原兑换网点继续开展余量兑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余量兑换方式:为便于公众办理2024年贺岁币余量兑换,全省统一采取现场登记身份信息后直接兑换的方式进行兑换,先到先得,兑完为止。

(二)余量兑换对象:2024年贺岁币余量兑换面向公众个人和单位团体两类群体。

(三)余量兑换时间:湖南省2024年贺岁币余量兑换时间均为2024年1月17日至1月30日(具体办理时间参照兑换网点营业时间),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公众个人兑换期:2024年1月17日至1月23日(共7日)为公众个人兑换期。余量兑换网点只接受公众个人兑换。

2.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2024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共7日)为公众个人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余量兑换网点同时接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个人和单位同时提交兑换申请时,优先办理个人兑换。

余量兑换限额及要求:

1.兑换限额:公众个人办理2024年贺岁币余量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兑换限额与预约兑换要求一致;单位团体办理余量兑换业务时,单次兑换数量限额为1000枚。

2.个人证件要求及代领限制:公众个人办理余量兑换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公众个人可代5人办理余量兑换,代领人须持本人和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3.单位团体提交申请资料:单位团体于余量集中兑换并行期开始之日起,可向兑换网点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兑换的品种、数量及用途,同时提交单位团体兑换办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办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如有多家单位团体提交申请的,按提交申请先后顺序办理。

4.其他:此次余量兑换为2024年贺岁币预约发行后的剩余部分,可能存在纪念钞不连号或不成把等情况,请公众理解支持。

承办银行监督电话:

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咨询投诉热线:95599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咨询投诉热线:9553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咨询投诉热线:95580

华夏银行长沙分行咨询投诉热线:9557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咨询投诉热线:95528

长沙银行咨询投诉热线:96511

人民银行核查及监督电话: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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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沙望城人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4-03-20,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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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人社局2024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支持重点人员就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我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咨询电话:0731-88077850

招聘对象及条件:

1.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即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身体心理健康;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工作能力;

5.工作内容为从事人事人才、就业创业、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等相关业务工作。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专业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3月29日。

报名入口: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据实填写报名信息。

此次报名不收取费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现场面谈。

(二)面谈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谈,面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水平测试

面谈结束后,由相关业务科室组织人选进行适岗能力测试。

(四)体检

专业水平测试后,按面谈成绩占比60%、专业水平测试40%,合成综合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望城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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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山禁止骑行公告

2023-05-22,全文共 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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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禁止骑行公告

尊敬的游客朋友们:

岳麓山是典型的城市山岳型景区,路窄、弯急、游人多,不适宜自行车骑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岳麓山禁止骑行。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遵守相关条例,不要在景区内骑行,请您理解支持。

麓山景区管理处

2023年5月20日

麓山景区呼吁,为了游客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遵守相关条例,不要在景区内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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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沙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报名+考试+岗位表)

2024-04-26,全文共 5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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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4年长沙市望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和对象:

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认定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望城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区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具体资格条件见《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3.国(境)外留学取得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的报考人员视同为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按照本科学历,报考有相应学历要求、不限专业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4.报名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2024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但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等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5.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6.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2、2023、2024届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五、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合并招聘岗位)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考试报名: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缴费同时进行。

报名网站: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

报名、缴费时间: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8日17:00

2.照片格式: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红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只有符合要求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报考、开考规则: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报名缴费,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书面申请改报其他岗位或联系望城区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

4.资格初审:本次考试网络报名不设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理性报考。一旦资格审查通过或进入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得无故、随意放弃考核、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时资格复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考务费: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脱贫户等人员凭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城乡低保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到长沙市望城区政府行政中心主楼人社局407室办理考务费用退费手续(要求先完成系统内缴费)。

7.准考证打印:报名且缴费成功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2024年长沙市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望城区人社局审查。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至开考前。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暂定)周日上午9:00-12:0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测试内容:文字综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写作(大小作文),满分为100分,时量180分钟;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写作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占60%,写作占40%),满分为100分,时量150分钟。

3.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只能凭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提供的在照片上盖有骑缝章的户籍证明代替,电子身份证、驾驶证等其他证件无效,缺少有效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报考人员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应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抄袭和被抄袭导致作答内容雷同,经阅卷专家组确认后,均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抄袭、协助他人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和电子用品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5年内限制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如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终身限制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5.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到长沙市望城区政府行政中心主楼区人社局407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由区人社局向考生反馈。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笔试成绩相同的,文字综合岗位按分值最高的大作文成绩、其他专业岗位按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2.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验证报告)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材料;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佐证材料,如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合成综合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5.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望城人社公众号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文字综合岗位按分值最高的大作文成绩、其他专业岗位按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对进入体检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岗位的面试人选中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6.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实施。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入围考察人选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由于考察对象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

3.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中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公示期间个人放弃或被举报查实确定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中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选岗与聘用:

对有多个招聘单位的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考生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将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未满服务期辞职或调出望城区的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中原具有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或科员以上领导职务及职级均不予保留,聘用人员中原行政或事业在编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原有社保关系按国家规定接续。聘用人员享受所在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具体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配合支持,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八、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涉及招聘考试重要公告、通知和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731-88081720(望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071233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076195

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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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2024芙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报名+条件+岗位表)

2024-03-21,全文共 5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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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芙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5年内不得调离芙蓉区教育系统。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服从安排,能胜任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有《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长教通〔2019〕26号)规定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情形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含2024届)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在职研究生除外);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长沙市芙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表中的毕业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含自主招生、单独招生等),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学生。

岗位表中的在职人员:报考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岗位的要求有一年及以上(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在全日制普通小学、幼儿园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一致的任教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且本学期仍在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学岗位上。任教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的教师可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报考人员工作经历以本人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为认定依据。

具体条件:

(1)年龄:1988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报考小学教师在职岗位的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小学教师毕业生岗位的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国内相同等级学历、学位。

(3)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持有舞蹈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音乐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证:报考语文、英语、学前教育岗位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岗位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专业要求: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报考英语、物理、音乐、美术、体育、心理、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岗位的,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芙蓉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报考小学体育游泳、足球、篮球、排球教师岗位要求具备报考专业的教练证或裁判证,本人(或带队)参加行政部门主办的该项目比赛获地市级前三或省级前八名次。

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公告:

3月20日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3月31日—4月2日,共三天(每天9:00-17: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入口:芙蓉教师招聘 (furongedu.cn)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简章为准。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的图片要求为JP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2M。

报名所需材料:

在职人员:①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学位证;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证;⑥任教经历证明材料(材料模板);⑦其他(如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毕业生:①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学位证(2024届高校毕业生如暂不能提供,请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大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④教师资格证(2024届高校毕业生如暂不能提供,请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⑤普通话证;⑥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下载材料模板);⑦其他(如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初审:

组考单位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请考生在3月31日—4月2日期间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相关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因考生个人提交的资料有误、缺失或上传的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识别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未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导致不能正常参考的,均由考生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缴费确认:

1.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4月3日中午12:00缴费通道关闭,逾期不能补缴。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及考生为低保人员家庭成员的证明材料(一般为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等),于4月20日(笔试当天)考试结束后一小时内在考点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芙蓉区教育局将对申请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通过人员的考务费将全额退还。逾期未办理的一律不再办理,因逾期影响退费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笔试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调整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考务费全额退还。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4月16日—4月17日(每天9:00-18:00)。考生登录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时间:暂定4月20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安排和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的笔试合并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考试时限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查询、申请查分及领取查分结果时间另行通知,详见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通知。

4.笔试后,报考同一岗位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其他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七)资格审查:

1.时间为5月5日(周日)。入围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职人员:①《长沙市芙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证、学位证;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证;⑥任教经历证明材料(使用附件3中的模板)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等)。

毕业生:①《长沙市芙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证、学位证(2024届高校毕业生如暂不能提供,请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大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④教师资格证(2024届高校毕业生如暂不能提供,请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⑤普通话证;⑥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见附件4)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2.不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入围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面试:

1.时间:暂定5月12日(周日)。面试具体时间要求和地点见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责任自负。

2.面试含试教与专业技能测试(仅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学前教育岗位)。面试总分为100分,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仅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学前教育)按照试教、技能测试6:4合成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3.考试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九)体检:

1.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则不再递补。

(十)考察及资格复核: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采取信函电函、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3.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一)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委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原职务和级别不再保留。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4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任资格。

考试纪律要求: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对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信息等均通过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n)予以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芙蓉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731-84683254;0731-84683244

监督电话:芙蓉区教育局监督审计科:0731-84683253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683263

技术支持:芙蓉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0731-8489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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