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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4月25日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书》。

2024-04-25,全文共 2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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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发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25日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书》。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职位且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携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后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9.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

12.报考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13.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4.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入伍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5.报考定向招录“公安英烈子女”职位的考生,除须提供出生证明和户籍关系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认定为公安烈士的,须提供政府批复为烈士的文件和烈士证明书(含烈士子女优待证),因公牺牲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认定文件复印件,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和因公牺牲证明书复印件,是公安英模(一级和二级英模)的,须提供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视情提供相关奖励命令以及人事档案内的奖励审批表复印件,四级以上伤残的,须提供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资格复审通知书》;

3.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错填、漏填民族、获奖情况等个人信息导致未加分的,加分情况不予补充计算。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并与招录机关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与所报考招录机关联系。

五、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9:00-12:00 14:30-17:30)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0471-6550200、655228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0471-4628937、4628914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471-6986593、6986620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0471-3689985

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0471-5316820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5332003、4606370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7100103、5619306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229638、8357516

兴安盟委组织部:0482-8267658、8267661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21、8836337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821980、8872561

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0479-8223309、8225517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9696、8320022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22、8583323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9208、8655723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8991629、8991641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0483-8333181、8332325

政策咨询电话:0471-12370

附件: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及《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4月24日

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通知书下载打印入口

2024-04-25,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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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通知书下载打印

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4月24日后

下载打印方式

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

分数线

盟市以上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0分,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5分,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0分,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笔试合格成绩分数线划定为45分。

拓展阅读

点击查看: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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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咨询电话一览

2024-04-25,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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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9:00-12:00 14:30-17:30)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0471-6550200、655228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0471-4628937、4628914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471-6986593、6986620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0471-3689985

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0471-5316820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5332003、4606370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7100103、5619306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229638、8357516

兴安盟委组织部:0482-8267658、8267661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21、8836337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821980、8872561

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0479-8223309、8225517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9696、8320022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22、8583323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9208、8655723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8991629、8991641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0483-8333181、8332325

政策咨询电话:0471-1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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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流程及要求

2024-04-25,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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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

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资格复审通知书》;

3.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错填、漏填民族、获奖情况等个人信息导致未加分的,加分情况不予补充计算。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并与招录机关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与所报考招录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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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通知书在哪领取打印?

2024-04-25,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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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通知书在哪领取打印

下载打印方式

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职位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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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2024-04-25,全文共 1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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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需要什么材料手续?

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职位且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携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后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9.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

12.报考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13.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4.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入伍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5.报考定向招录“公安英烈子女”职位的考生,除须提供出生证明和户籍关系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认定为公安烈士的,须提供政府批复为烈士的文件和烈士证明书(含烈士子女优待证),因公牺牲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认定文件复印件,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和因公牺牲证明书复印件,是公安英模(一级和二级英模)的,须提供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视情提供相关奖励命令以及人事档案内的奖励审批表复印件,四级以上伤残的,须提供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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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

2024-04-25,全文共 1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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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2024年4月25日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书》。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职位且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携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后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9.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

12.报考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13.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4.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入伍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5.报考定向招录“公安英烈子女”职位的考生,除须提供出生证明和户籍关系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认定为公安烈士的,须提供政府批复为烈士的文件和烈士证明书(含烈士子女优待证),因公牺牲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认定文件复印件,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和因公牺牲证明书复印件,是公安英模(一级和二级英模)的,须提供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视情提供相关奖励命令以及人事档案内的奖励审批表复印件,四级以上伤残的,须提供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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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公务员取消和减少录用人数职位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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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取消减少录用人数职位公告

各位报考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公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和减少录用人数职位。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已经交费的考生(不含减少录用人数职位的考生)请于2月27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一次或放弃报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改报不符合条件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放弃报名的予以退费。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取消、减少招录人数的职位

2、公务员2024未达到规定比例取消职位已交费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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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公告(5977人)

2024-01-26,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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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招考简章和招考职位详情随本公告同步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发布。请报考者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在指定时间登录该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初步确定为:2月19日9:00至2月23日17:00

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3月16日、3月17日

特别提示:

1.因各盟市考点承载力有限,请报考者提早报名并选择考点,如提示“该考点已满,请选择其他考点参加考试”,请报考者就近选择其他考点。

2.咨询时间为2月19日至2月27日(9:00-12:00,13:30-18:00),因工作需要,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进行咨询。

3.本次考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提醒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职位表将于1月27日10:00后开放下载,以下载版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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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锡林郭勒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4-01-24,全文共 2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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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锡林郭勒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事宜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报考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分5天进行,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各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附件1、2。

3.资格复审地点在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盟劳动大厦一楼大厅。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原件一份(打印在一张纸上,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

2.《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打印在一张纸上,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原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一份。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一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证明材料须写明: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时间和任嘎查村“两委”成员时间。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一份。存档证明格式:姓名,身份证号,xxxx年xx月毕业于xx大学,该同志档案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存放我处(或xxxx年x月x日至今档案由我处保管),落款写明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10.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的相关证明原件一份或入团志愿书复印件一份。

11.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12.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请将自愿放弃说明(手写,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自愿放弃的理由)pdf版发送至1050780675@qq.com。

2.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原则上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确有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被委托人须需携带资格复审全部材料,并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标注联系电话)。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5:1(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岗位)或3:1(其他岗位)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4.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须现场确认面试答题语种。面试答题语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事宜

(一)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时间:2024年2月4日,地点在锡林浩特市蒙古族中学。请参加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人员须在2月4日早晨7:00—7:30到指定地点、指定候考室(详见附件3)报到,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份;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原件。

三、面试事宜

面试时间、地点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http://www.xmpta.org.cn/)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479—8223309(盟委组织部)、0479—8278199(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锡林郭勒盟地区岗位资格复审安排(党群系统事业单位)

2.锡林郭勒盟地区岗位资格复审安排(政府系统事业单位)

3.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安排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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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广播电视局2024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1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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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采取线下审核。

(二)时间:2024年1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三)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宜居酒店二楼二号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52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参照附件1);

(七)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参照附件2);

(八)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4)各1份。

(九)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须本人现场提交材料。

(二)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递补资格。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及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官网。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4590026(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附件:

1.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2.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证明

3.考生诚信承诺书

4.面试语种确认书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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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编制考试(通辽市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2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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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辽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辽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市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含市直卫健系统非医疗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门负责。

市直卫健系统医疗岗位资格复审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有关事宜详见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奈曼旗、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市、区)自主组织实施,有关事宜详见各旗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

市直及各旗县(市、区)资格复审工作同步开展,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认真确认自己报考的岗位,切莫错过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工作从2024年1月26日开始,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递补工作在1月29日结束。

市直党群、政府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市直党群部门资格复审地点:通辽市行政中心西配楼1楼105会议室,市直政府部门资格复审地点:通辽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三楼求职招聘大厅(明仁大街金凯大厦三楼)。市直医疗岗位及各旗县(市、区)岗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在报名网站打印);

(二)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三)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七)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九)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明确存放时间。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十一)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十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现场扫描微信二维码缴纳考务费5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非“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还须在《面试通知书》勾选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或蒙古语作答。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岗位《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有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审核单位。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四)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辽市资格复审及相关工作一览表

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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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联考(赤峰)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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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赤峰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赤峰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区人社局、组织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24年1月29日至1月30日进行资格复审;1月31日进行递补复审。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资格复审地点详见附件1。(特别提示:克什克腾旗、巴林右旗、红山区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较多,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或提前电话咨询,避免人员聚集扎堆)

三、复审人员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中应聘赤峰市岗位的人员。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在报名网站打印);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资格复审时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进行面试的考生须提交《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未提交的则默认为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审核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六、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1日内若出现3次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赤峰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地点汇总表

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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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编制考试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2024-01-22,全文共 2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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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市人社局、组织部、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及递补工作于2024年1月23日开始,1月26日结束,各岗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在报名网站打印);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资格复审时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进行面试的考生须提交《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未提交的则默认为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审核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五、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面试公告。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汇总表

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

兴安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的补充公告

根据相关要求,报考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无需提交《面试语种确认书》,望周知。

兴安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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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拉善盟事业单位联考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2024

2024-01-22,全文共 2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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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善盟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

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公告》,除边境旗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外,其余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资格复审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中应聘阿拉善盟岗位的人员。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自行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25日至1月26日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1-7;1月29日进行递补复审。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四、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符合要求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特别提示:通过成绩查询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须本人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期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自愿被取消聘用资格”)、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资格复审流程

(一)考生现场填写《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以下简称《资格复审表》),审核人员核对《资格复审表》与《报名表》一致性;

(二)审核考生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条件;

(三)考生提交《资格复审通知书》《资格复审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附件8)以及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对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对《资格复审通知书》予以盖章审核通过。

六、其他事宜

(一)考生本人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可采取委托的方式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须填写《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9),因受委托人原因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二)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递补只进行一次。请同岗位其他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手机保持畅通(可提前准备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如因电话不畅通导致错过递补机会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盟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旗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教育类岗位、卫生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组织。

(四)盟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面试工作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教育类岗位、卫生类岗位面试工作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请考生随时关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网(http://www.ampta.cn)。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盟直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2.阿左旗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3.阿右旗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4.额济纳旗、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5.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6.教育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7.卫生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8.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诚信承诺书

9.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组织部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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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事业编招聘考试呼伦贝尔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4-01-22,全文共 2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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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呼伦贝尔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1月26日进行资格复审;1月29日进行递补复审。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二)地点:具体地点详见附件。

(三)复审人员范围: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中应聘呼伦贝尔市岗位的人员。

(四)提交材料要求: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符合要求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须本人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期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自愿被取消聘用资格”)、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复审流程

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1份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等有关材料留给资格审查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在资格复审通过时务必准确选择面试答题语言。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单》(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待加试合格后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审查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1日内若出现3次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4.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旗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1日内若出现3次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面试分别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组织,有关通知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具体网址详见附件)。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呼伦贝尔市资格复审及相关工作一览表

中共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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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联考(巴彦淖尔)资格复审公告

2024-01-22,全文共 2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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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巴彦淖尔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巴彦淖尔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报考市直部门(含河套学院)和各旗县区岗位的考生分别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公告下方(市直各部门审核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2)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资格复审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环节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审核的,责任自负。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巴彦淖尔市招聘岗位)市直各部门审核时间安排表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组织部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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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合格分数线是多少?

2024-04-24,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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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合格分数线多少?

1、 盟市以上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0分

2、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5分

3、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0分

4、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笔试合格成绩分数线划定为45分。

特别说明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凡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无人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职位予以取消。

2、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安排将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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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成绩公布(附查询入口)

2024-04-24,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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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的公告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即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盟市以上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0分,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5分,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0分,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笔试合格成绩分数线划定为45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凡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无人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职位予以取消(详见附件)。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安排将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

特别提示:

考生应注意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向任何机构和个人透露成绩等有关信息,避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和恶意举报等情况的发生。

附件:无人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予以取消的职位

成绩查询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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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成绩查询最新消息(更新中)

2024-04-16,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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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成绩查询最新消息

2024年4月15日更新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阅卷有关情况的公告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完成。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和取消职位情况待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工作结束后另行公告,请勿轻信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及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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