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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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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贵州省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

2024-04-19,全文共 1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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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方式:资格复审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原则上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4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6日(8: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人员需登陆“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主动联系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咨询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1.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退伍证或转业证)。

资格复审时,须对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等进行复核。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四、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上而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

(二)各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须及时与资格复审对象联系并做好相关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材料,对未提交书面材料的,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备查。

(三)各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招录公告》,对资格复审对象提供的报名信息表等相关资料,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间内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发复审递补公告。招录机关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该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如因招录机关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面试工作拟于2024年5月11日、12日进行,届时将提前发布面试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二)若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电话:0851—86824280

附件:

1.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

2.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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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六盘水省考资格复审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3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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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公告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市(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具体实施。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复审地点: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报名序号的《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2份。

此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委培生或定向生等信息),并签署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12月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承诺书(参见附件4)。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参见附件5)。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年1月工作须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材料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服务期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截止2024年12月累计服务须满2周年)。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截止2024年12月累计服务须满2周年)。

6.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截止2024年12月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7.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退伍证或转业证,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

8.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年1月仍在职且任职时间满3周年<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且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证明材料内容须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担任职务及起止时间、近3年考核等次以及同意报考等有关内容)。

9.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连续满2周年证明(截止2024年1月任职时间满2周年,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累计)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10.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有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须进行复核。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12.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按照《招录公告》规定,对照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带有报名序号)以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合格人员,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间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对象由各复审单位通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复审公告。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如因招录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不正确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录单位承担。

(二)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含递补复审人员)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相应的复审时间结束前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外,还须持双方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结束后,各市(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资格复审)单位须于2024年4月27日前将资格复审情况报告(含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需要打印《报名信息表》的报考人员请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自行打印。

(二)六盘水市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拟于5月11日、12日进行。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招录公告》指定的凉都先锋党建云(http://www.lpszzb.gov.cn)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ps.gov.cn)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如因报考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

咨询电话:0858-8690956

附件1: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

附件2: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4:2024届毕业生承诺书(参考)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

附件6:基层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参考)

六盘水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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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黔西南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

2024-04-19,全文共 2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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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公告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址

资格复审方式: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4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6日(8:30-17:30)

资格复审地址:资格复审地点、招录机关联系方式详见《黔西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址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人员需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主动联系招录机关咨询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对照《招录公告》相关规定和要求,持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 ”打印的《贵州省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以及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和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一)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1.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调入其他单位的,需提供调动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详见附件2)。

2.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内年度考核情况、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退伍证或转业证)。

5.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任职连续满2周年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并签署《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承诺书》(详见附件3)。

9.资格复审时,须对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等进行复核。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10.招录职位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

1.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4)。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本人需委托他人办理现场资格复审手续的,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复审:(1)本人签名加盖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和《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2)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递补资格审核后,审查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录单位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如因招录机关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密切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

(三)各招录机关须及时与资格复审对象联系并做好相关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材料,对未提交书面材料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备查。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报考者,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刻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

五、其他事宜

(一)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拟定于2024年5月11日、12日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准备。

(二)根据《招录公告》规定,在公开招录过程中,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均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xn.gov.cn)发布,请广大报考者仔细阅读《招录公告》,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查阅各环节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报考者未及时阅览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黔西南州公务员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报考者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黔西南州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电话: 黔西南州公务员局      0859-3233780

黔西南州公安局政治部  0859-3292019

附件:

1.黔西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址一览表

2.同意报考证明示例

3.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承诺书示例

4.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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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黔东南州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

2024-04-19,全文共 3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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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公告

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已公布。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州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统一领导,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由各县(市)党委组织部及有关招录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8:30-17:30)

审核地点:详见《黔东南州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黔东南州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

三、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人员需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主动联系招录机关咨询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四、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1.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属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考生需签署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承诺书(附件3)。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资料。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退伍证或转业证)。

6.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称职以上等次及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连续满2周年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8.户籍已迁往外省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本省生源考生可不提供生源地证明。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且户籍不在贵州的本省生源考生,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的考生,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省生源地证明材料。

其中限“本县户籍(生源)”职位按照招录单位要求另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10.报考者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或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且不符合加分条件不需进行加分审核的,可不提供户口簿。其他人员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11.资格复审时,需对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等进行复核。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页和本人页)1份。

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12.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1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资格复审递补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黔东南州委组织部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该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有关事项

1.黔东南州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面试工作拟于2024年5月11日、12日进行(具体时间以我州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我州发布的各环节招录信息,如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相关事宜内容都将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上而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同时,我州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员考试秩序。

2.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855-8256229(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

附件1.黔东南州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

附件2.黔东南州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

附件3.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

附件5.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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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贵州公务员遴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

2024-04-19,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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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24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方式:资格复审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原则上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7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9日(8: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遴选机关(单位)联系方式详见《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附件)。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人员需登陆“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请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主动联系遴选机关(单位)咨询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推荐表;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对象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各遴选机关(单位)要主动通知资格复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向遴选机关(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对未提交书面申请的,遴选机关(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制度,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备查。

3.各遴选机关(单位)须按照《遴选公告》和资格复审对象提供的材料,对资格复审对象是否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资格复审时间内提供所需材料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遴选机关(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对象的,视为该递补复审对象自动放弃。如因遴选机关(单位)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责任。

三、其他事宜

(一)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的面试工作拟于2024年5月18日进行,届时将提前发布面试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二)若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电话:0851—86823635

附件:2024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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