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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公告

沧州公告专题栏目,提供与沧州公告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沧州公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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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邮政社会招聘公告

2024-04-12,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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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北邮政社会招聘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的省级分公司,下辖省寄递事业部及4个省直属单位,11个市分公司和雄安分公司、148个区县(市)分公司。营业网点2459处,金融网点1085个,从业人员2万余人。

经营业务主要包括:国内和国际信函寄递业务;国内和国际包裹快递业务;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票发行业务;邮政汇兑业务;机要通信业务;邮政金融业务;邮政物流业务;电子商务业务;各类邮政代理业务;国家规定开办的其他业务。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始终坚持把人才发展作为优先战略,建立分类分层的人才培养选拔体系,不断完善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大力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制定下发了代理金融网点支局长职业发展“星辰计划”、寄递揽投部经理职业发展“蔚蓝计划”、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匠星计划”、营销队伍建设“追光者计划”、代理金融合规检查队伍建设“猎鹰计划”,进一步畅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使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近年来,已有众多的优秀毕业生通过企业开放广阔的晋升平台,凭借自己的不懈努力,走上了项目经理、营业部经理、部门经理、企业领导等岗位,成为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招聘单位

所属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廊坊、沧州、衡水11个市分公司、雄安分公司。

二、招聘岗位

1.寄递营业部经理

主要指特快揽投部负责人。营业部经理主要负责揽投部的经营发展及日常管理,负责揽投部运行质量、服务质量的管理和监控,负责揽投部的段道规划、设计、调整等工作。

2.寄递客户经理

主要指从事政务、商企、电商特快、国际业务、物流业务等方面的营销人员。客户经理主要负责客户开发、客户维护、欠费回收、客户分析、市场信息收集反馈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邮政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相应岗位履岗的心理和身体条件,无不良从业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4.符合邮政企业人事回避管理规定。

(二)岗位条件

1.营业部经理岗位

具有快递物流行业1年及以上揽投站点负责人工作经历,或2年及以上揽投部等相关工作经历。

2.客户经理岗位

具有2年及以上的快递行业客户管理或相关领域营销工作经历。

四、招聘流程及投递链接

招聘流程: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背调→录用

投递链接:https://hbyzsz.zhaopin.com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21日24日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河北邮政享有对本次招聘、聘用管理的最终解释权。

3.应聘者在线报名时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包括手机、电子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遗漏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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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柳庄子小区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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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转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公告

庄子小区管委会及有关居民: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制定沧州市 2023 年度第 16

批次建设用地转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方案

一、转用收回范围和目的

拟转用收回你小区位于沧河线南侧、迎宾大道西侧的土地,面积约 0.4604

公顷。征地范围图见附件。转用收回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转用收回你小区土地 0.4604 公顷,均为农用地 (其中耕地 0.0160 公顷)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冀政发[2020]5号 ) 执行,为217.5万元/公顷

(14.5 万元/亩),计 100.137

万元,支付给被转用收回的小区管委会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沧政办规[2023]1号) 执行。经确认,此次转用收回土地不涉及居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 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冀政发 [2020]5号)和《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沧运政办字[2020]4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 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拟转用收回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运河区市场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对转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居民认为转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 年10月27日至2023 年11月27日特此公告。

联系人:司晓晨 联系电话: 0317-5507219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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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年度国考调剂公告

2024-01-15,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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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公告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部分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条件

除具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参加调剂的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拟调剂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拟调剂职位和原报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拟调剂职位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还须同时达到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

(三)未进入原报考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调剂的报考者只能申请1个调剂职位。进入调剂职位面试的,不得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二、调剂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自即日起,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

(二)报名

2024年1月15日8:00至1月17日18:00期间,报考者凭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报职位并提交调剂申请。报考者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提交调剂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非网上报名的报考者参加调剂时,请直接与拟申请调剂的招录机关联系,在2024年1月17日18:00前提交书面调剂申请。

(三)资格审查

2024年1月18日8:00至1月19日18:00,招录机关对调剂本单位职位的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一般依次按照报考者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两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对于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依次按照报考者合成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三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达到规定的调剂人数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024年1月20日之后,参加调剂的报考者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进入调剂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公务员局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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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3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2023-03-09,全文共 1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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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计算机技术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一、考试安排

2023年度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初级、中级、高级)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27日、28日,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1月4日、5日。“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

其他各专业考试地点设在沧州市。

二、报考资格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三、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报名流程

2023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上半年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14日-20日17时30分,下半年网上填报时间为8月15日-21日17时30分。考生可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网上报名对应入口,按要求注册、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上半年最晚于3月23日17时、下半年最晚于8月24日17时进行网上交费即完成报名。“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报考人员“考试考区”项务必选择石家庄,其他专业报考人员“报名省市”项和“考试考区”项应保持一致。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上半年于3月23日17时前、下半年于8月24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上半年自5月24日起,下半年自11月1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五、收费标准

根据工信教[2016]111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各科目上机费每人每科73元(其中每人每科代国家收取18元),其它专业考试各科目笔试费每人每科53元(其中每人每科代国家收取18元)。

六、考试大纲

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教程修订出版信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上发布。

七、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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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2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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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4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2016]30号)和《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3〕1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7月6、7日开展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现将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

(一)凡符合《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3〕18号)文件中规定的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此项考试(附件1),报考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防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执行。

(二)实践技能考试共设置107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和执业类别,在《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中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考生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应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拟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个人不按要求报考,影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责任自负。

(三)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上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标准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省实行统一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分数为60分。考生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下载考试合格成绩单。有效期三年(从考试当年算起)。

(四)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二、报名申报事项

考试报名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四个阶段方能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辛集、定州市和雄安新区不设报名点,辛集市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由石家庄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情况采取大单位集中报送、考生属地县区集中报送等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确认工作,报名前做好宣传引导。报名信息管理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网上预报名。2024年4月23日至5月8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需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及学历信息。考生报名信息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保存提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持考试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聘任证明及复印件。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附件4)。考试管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对审核合格的考生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并打印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请考生确认签字。确认单是报考人员报名有效的最终凭据。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责任到人,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

对涉及的违纪违规人员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驻石家庄市中、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时须选择石家庄考点,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对网上填报的考试报名表内容及上传的考生报名照片核实后审核人签字,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聘任证明及复印件上必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确认。

3、网上缴费。网报注册完成后,考试管理机构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网报系统资格审核栏显示“通过”,报考人员即可在2024年5月24日至5月30日期间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即获取考试资格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应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完成后,重新登录考试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24年7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7月7日。

四、考试时间

日期

场次

时间

76

1场次

8:30-10:30

2场次

11:00-13:00

3场次

14:00-16:00

4场次

16:30-18:30

77

5场次

8:30-10:30

6场次

11:00-13:00

7场次

14:00-16:00

8场次

16:30-18:30

五、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1个月左右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成绩查询。

六、收费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95元,报名费每人10元,共计105元。

附件:

1.报名条件(摘要).docx

2.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docx

3.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docx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docx

5.河北省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各市现场确认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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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2024-03-07,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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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计算机技术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河北省人社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4〕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4年度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初级、中级、高级)采取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25日至28日,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1月9日至12日,考试批次及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选择报考地点为“沧州”的各级别、各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在沧州市参加考试。

二、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三、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它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声称未携带手机的应试人员须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考中监督。

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报名流程

2024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上半年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20日9时30分-26日17时,下半年网上填报时间为8月21日9时30分-27日17时。考生可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网上报名对应入口,按要求注册、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上半年最晚于3月28日17时、下半年最晚于8月29日17时进行网上交费即完成报名。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上半年于3月28日17时前、下半年于8月29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上半年自5月20日起,下半年自11月4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

五、收费标准

根据工信教〔2016〕111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调整为:报名费每人10元,各科目上机费每人每科73元。

六、考试大纲及教程

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教程修订出版信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上发布。

七、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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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北队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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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南陈屯镇北队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3年度第7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强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南侧、运河西侧的士地。征地范围图见附件。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 3.3818 公顷,均为农用地 (其中耕地 2.3669 公顷)。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翼政发 [2020] 5 号)执行为262.5 万元/公顷

(17.5 万元/亩),计887.7225

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 沧政办规[2023] 1号 ) 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 [2008] 132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冀政发[2020]5号)和《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的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沧运政办字

[2020]48 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 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运河区南陈屯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特此公告。

联系人:司晓晨

联系电话: 0317-5507219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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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邮政储蓄银行春季校园招聘公告

2024-04-12,全文共 1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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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北邮政储蓄银行春季校园招聘

2008年1月1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挂牌成立。下辖12家二级分行,164家一级支行,拥有邮政金融网点1455个。河北省分行成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及监管部门的领导下,将支持河北经济建设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定位于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在普惠金融、财富金融、产业金融、绿色金融四大领域持续发力,以金融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打造服务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数字生态银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撑。

一、招聘对象

面向境内、境外高校毕业生。其中,境内院校毕业生应在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之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境外院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之间毕业,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如届时国家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用工性质为合同制用工。

二、招聘基本要求

(一)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拥护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个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专业素质优秀。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的专业知识、理论基础、综合素质等。

(四)身体素质良好。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符合本行招录回避相关要求。

(六)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银行业从业人员有关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支行销售类

(一)岗位说明

主要从事公司/零售客户经理、理财经理等工作,负责客户维护及业务营销拓展,旨在为我行培养优秀的营销骨干。

(二)资格条件

1.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留学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和营销能力。

3.金融、经济、信息技术、数理统计、财务会计、管理、法律等专业。

具体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工作地点,详见各岗位招聘页面。

四、分行优势

(一)薪酬优渥。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薪酬等,多项激励并重,让你的劳动和价值有所回报。

(二)福利丰厚。提供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企业年金、带薪休假、节日福利、生日慰问、健康体检、职工之家等福利待遇。

(三)平台广阔。有多岗位锻炼机会,并提供系统的员工培养机制、畅通的双轨晋升通道,助力员工职业成长。

五、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4月19日24点)、资格审查与筛选、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签约、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登录网站https://webapp.zhaopin.com/2024/hd/zgyzc0319ZL85636/,进入电子报名系统相应入口报名。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可根据意愿申报一个岗位,请准确、完整填写简历和相关资料信息,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不接受其他渠道报名方式和纸质简历。

(二)招聘期间,我行将通过应聘者在线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电子邮件等)与本人联系,请确保准确填写并保持通信畅通。

(三)我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申请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或在我行培训、实习期鉴定为不合格的,我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相应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我行从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中心、命题中心等机构或类似机构,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校园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校园招聘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我行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我行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邮箱:ychebzhaopin@163.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投递),邮件标题请以“报考岗位+姓名”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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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普通高中学考报名公告

2024-02-29,全文共 1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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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省普通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的公告

2024年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籍注册、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3月4日上午9时—3月18日下午17时。

二、组织实施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社会考生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安排。报名网站地址为:https://xk.hebeea.edu.cn

三、考籍注册

(一)本次考籍注册对象为:我省2021级、2022级、2023级未注册考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尚未注册考籍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及社会考生。

(二)参加本次考籍注册的考生,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采集信息、注册考籍。

(三)各学校使用统一的采集程序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港澳台和外国学生由就读学校手工录入各项信息并逐级提交至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注册考籍。

(四)考生考籍号在学校上传考生信息、提交考生照片后,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分配,初始登录密码为XUEkao加上考生居民身份证号后8位。

(五)外省转入我省就读的考生,应在考籍注册工作开始前按照考籍变更管理程序完成转入和成绩认证手续。考籍注册工作前未完成的,应在转入学校按照我省新注册考生办理考籍注册,待本次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办理成绩合并。

四、报名工作

(一)参加本次报名的考生使用考籍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考生如忘记密码,可联系本学校管理员重置密码,重置后密码为XUEkao加上考生居民身份证号后8位。

(二)2021级考生可以报考全部14个科目。2022级考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中选择报考,2022级普通高中在校生累计最多可报考8个科目。2023级考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选择报考,最多可报考4个科目。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冀教基函〔2022〕9号)的规定,具有特殊学习背景的考生,可按照文件规定报考相应科目。

(三)网下签字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由报名学校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签字。

(四)特别强调,《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政发〔2019〕2号)明确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请考生认真核查自己拟报考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是否尚未报考或尚未合格,合理安排报考科目和时间。

(五)考生只能在考籍注册学校报名。现就读学校同考籍注册学校不一致的,考生须在报名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现就读学校办理考籍变更手续,变更考籍注册学校。变更完成后方可在现就读学校报名。

(六)已经办理休、复学或留级变更的考生,应及时办理考籍变更手续并按照相应年级考生限报要求报名。

(七)考生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如有变更,应在报名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考籍注册学校办理考籍变更手续。报名开始至成绩公布期间,不办理考籍变更。考生报名后身份信息变更的,考试期间仍需使用原身份信息,考试成绩公布后,方可办理变更。

(八)外省转入的考生在外省取得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有效,合格性考试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的,“合格”转为“D”等级,“不合格”转为“E”等级;合格性考试成绩分为A、B、C、D、E的转换为同名等级。考生可根据本人外省考试成绩选择报考科目。

五、缴费工作

(一)网上缴费。考生确认签字后,学校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考生签字锁定考生报考科目。缴费方式分为:个人支付和班级支付。考生缴费成功后,所报科目和科次均无法更改,请学校务必加以提醒,考生务必谨慎操作。未能成功缴费的报考科目无效。

(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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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忠德实验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12-19,全文共 1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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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忠德实验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一、学校简介

北京忠德教育集团以北京市忠德学校为基础,2017年在河北肃宁建成一所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于一体的全日寄宿制民办学校——肃宁县忠德实验学校。学校位于雄安新区南大门——沧州市肃宁县,毗邻人民公园和铁路,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县城设有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学校占地120亩,总建筑面积12万余平方米,现有在校学生6000余人,教职工650人,其中一线教师450人,本科以上学历达到100%。忠德学校为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绿色校园,学校设施先进、功能齐全。建有教学楼、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餐厅、图书馆、报告厅、田径场、体育馆等;设有计算机教室、标准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录播室等;配有校园网、多媒体、智能管理系统。

办学以来,我校领导团队遍访全国名校,博取真经;引进全国优秀人才,到我校传经送宝;逐渐形成了适合忠德发展的管理模式。

忠德学校校风正、学风浓。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德育工作成绩显著,生活管理落实到位,荣获奖项穰穰满仓: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肃宁县教育教学质量优胜单位”;荣获全国中学生英语大赛一等奖,全国书法大赛团体二等奖;在校本课程开发、科技创新、诗词、绘画、普法征文、体育等方面获奖共计85项;被评为河北省2019、2020年度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

先后被授予中国民办学校理事单位、学校品牌发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单位、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河北师大名校联盟副会长单位。被多所知名高校确定为生源基地: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生源基地、吉林师范大学就业实习基地、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实习基地。

全体忠德人始终秉承“正气、大气、才气”之校风,践行“忠诚守信,自强不息”之校训,齐心合力,努力把忠德学校打造成文化底蕴深厚、群众满意度高的中国名校。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身心健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有魄力、有激情,善于沟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聘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语文教师应具备二级甲等证书)。

三、招聘岗位

高中学科教师: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6人、物理5人、化学5人、生物5人、政治5人、历史4人、地理7人、音乐2人。

四、福利待遇

1、被聘用专职教师工资待遇比当地同行业工资水平高20%-30%,其中:小学教师:7-10万、中学普通教师8-13万、高中名师16-30万,博士生与特别优秀者工资面议;

2、免费提供教师公寓和营养配餐;

3、所有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员工,享有五险一金,带薪寒暑假;

4、教师子女享受入学优惠政策;

5、教职员工在职称评定、荣誉认定、学术活动、奖励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6、为优秀教师提供国内外培训机会;

7、每年为教职员工免费体检一次;

8、享受过节福利费等福利待遇;

9、享受校龄工资。

五、招聘程序

1、将简历发至指定邮箱。

2、预约面试、笔试时间。

3、考察流程:面试---笔试---试讲---特定话题答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13426118738(同微信)

沈老师 18633715690(同微信)

(加微信注明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学科)

座机电话:0317-5187657/5187630

邮箱:zhongderenshi@163.com

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学科+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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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北队村第19批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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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南陈屯镇北队村及有关农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3 年度第 19

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 2 宗土地,其中 1号地位于赵庄西街东侧、玺樾春秋北侧;2

号地位于强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南侧、运河西侧。征地范围图见附件。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商业服务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运河区南陈屯镇北队村土地25.9333 公顷,其中农用地 1.3444 公顷(其中耕地 0.2164 公顷).建设用地

24.5889 公顷。其中 1号地面积 25.0248 公顷,2 号地面积 0.9085公顷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冀政发[2020]5 号 )执行为262.5 万元/公顷

(17.5 万元/亩),计6807.49125

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方式及标准参照《赵庄北队片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执行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沧政办规[2023]1号) 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 [2008] 132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翼政发 [2020]5号)和《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的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沧运政办字

[202048 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 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运河区南陈屯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 年11月7日至 2023 年12月6日特此公告。

联系人:司晓晨联系电话:0317-5507219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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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石油分公司招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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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石油分公司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加能站储备经理10人。

岗位职责:负责站内油品经营、易捷和客户服务工作,执行落实各项营销活动和各项作业操作规程、管理规定。

工作地点:公司所辖区县加能站。其中:黄骅2人、青县2人、肃宁2人、河间1人、献县3人。

招聘条件:2022年(含)以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能适应倒班工作;无油品过敏反应;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

薪酬待遇

实行即时绩效考核制度,联量计酬多劳多得;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定期配发劳保用品、安排健康体检、提供专业技能提升培训。

应聘方式

有意向应聘者,请本人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1个月有效内)以及简历中所描述证件扫描件,以上资料整理为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czsinopec2023@163.com,邮件标题及资料名称为:“社招+县域+姓名”。资料投递时间截至2024年5月14日。

联系我们

公司地址:沧州市解放东路15号

联系电话:0317-5567032

附件:加能站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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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大和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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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南陈屯镇大和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3年度第7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沧河线南侧、迎宾大道西侧的土地。征地范围图见附件。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9422公顷,均为农用地。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 号)执行为217.5万元/(14.5万元/亩),计1074.928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沧政办规[2023]1号)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 (冀政 [2008]132 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冀政发 [2020]5 号)和《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的实施方案 (试行) >的通知》

(沧运政办字[2020]48 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 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运河区南陈屯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3 年10月11日特此公告。

联系人:司晓晨联系电话:0317-5507219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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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

2024-01-04,全文共 3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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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1月12日开始,现将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日程安排

图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二、报考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校生在读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省。

(三)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当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学历条件

(一)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须是招生管理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双向备案”生源)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生,可凭在读学历申请相应类别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

2.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含3+2)专科、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

3.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一年级(含)以上学生;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六)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报考。

四、考区选择

所有考生均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有效期内)申领地报考。辛集市考生请选择石家庄考区。

在校生还可选择在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生可在廊坊市报考。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4年1月12日8:00至15日9:00,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考生登录后按相关提示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点击“报名”。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状态将显示为“待审核”。1月15日9:00之前报名信息未成功提交的,将不能再报名。

报名前,考生须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不大于200K,jpg/jpeg格式。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照片不得开美颜及美化修图。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网上审核

2024年1月12日14:00至16日17:00,各考区将对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随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报名状态将显示为“待支付”。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

审核未通过人员,可在16日17:00审核截止前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修改个人信息或照片后,须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试科目,提交后再次处于“待审核”状态,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正常情况下考生无需到现场审核确认。如审核系统提示要求在线提交相关材料,或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线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审核,或及时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须在16日17:00审核截止前向考区提请核实。未及时提请核实的,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三)网上缴费

2024年1月12日14:00至17日24:00,已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各科目需要合并缴费)。报考费65元/科次。缴费后,本次报名成功。建议考生在缴费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4日至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考位为考区统一编场,随机分配。

六、成绩查询

2024年上半年笔试成绩公布日期为4月12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hb2024cj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4月26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图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七、其他说明

(一)我省对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二)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电子邮箱正常使用。

(三)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考生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作弊行为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且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考试违规行为详见附件1)。考生违规行为将录入考生违规数据库,接受社会有关方面查询,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或学校。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五)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回放复查,发现违纪作弊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六)参加教师资格笔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身体情况、年龄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考生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面试及资格认定问题请见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http://jszg.hee.gov.cn/)相关说明。

(七)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八)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已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

(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免费下载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复习备考。

(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有未通过科目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科目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该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八、各考区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00,14:30-17:00)、邮箱、网址及微信公众号

图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月2日

附件: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代码列表

图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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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泊头市中医医院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0,全文共 1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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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泊头市中医医院招聘60工作人员公告

泊头市中医医院根据发展需要,现招聘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若干。欢迎各位优秀人才前来应聘,在新的平台上,共铸辉煌。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笔试、面试、试工考察等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4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需取得相应学位证;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大专。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具有执业医师资质或取得规培证书或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岗位需求

2024年度招聘需求

类别

学历

要求

专业

数量

备注

临床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内科、儿科(临床医学、中医、

中西医结合)

外科(临床医学)

麻醉

针灸推拿

康复治疗

口腔医学

影像诊断

中、西药学

35


护理类

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

20


行政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学

1

应届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医保专业

1


后勤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生物医学工程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具有高压电工作业证

四、简历投递

将个人简历投递至btszyyryzp@163.com邮箱即可。须填写简历信息如下图。

五、招聘程序

1、报名结束后将对所有投递简历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以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到本人。

2、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3、资格审查贯穿应聘程序全过程,应聘者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及考试作弊者,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4、简历投递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咨询电话:0317-8266505、13102428855

六、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七、招聘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面试部分采取聘请相关专业专家担任评委进行评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笔试结果确定面试人员。

(一)笔试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专业性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成绩40%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提问方式,满分100分,提问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60%计入总分。

八、考察

考察内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拟聘用人员有本方案第二条(二)项情况之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因考察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九、试工

考察结束后,按总分成绩进行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择优进入试工阶段。拟聘用人员在泊头市中医医院相关科室试工七天,七天试工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体检

试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泊头市中医医院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经考察、试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泊头市润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与泊头市中医医院分别在单位公示栏进行7天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问题经查属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监督电话:0317-8266505

十二、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泊头市中医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实行人事代理合同制管理,人事关系及档案由泊头市润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聘用人员待遇参照泊头市中医医院在岗人员待遇标准核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泊头市中医医院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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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2024-01-10,全文共 3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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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沧州市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进一步提升灾害事故处置能力,结合工作岗位空缺情况,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42名,男性,岗位、用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详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原则上为沧州市范围内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人员。灭火救援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9年1月18日至2006年1月8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95年1月18日以后出生),其中,从事过专职消防队员工作达到1年以上的,认定为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为21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8日至2003年1月8日期间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岗位的分配和调整。

3.本人没有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和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记录。

4.报名审查、体格检查、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合格。

5.高中、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聘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5.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开除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的。

7.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8.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9.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面颈部有纹身的;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纹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纹身的。

11.有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腰椎间盘突出、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或病史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审查、体格检查、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招聘公示等程序进行,其中,体格检查、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招聘公示等时间安排依据报名情况后续确定,另行通知。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前往各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填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内容手写,照片粘贴一寸蓝底免冠照片,详见附件2),并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携带:

(1)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证明)、退役证件及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3份复印件;

(2)个人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6张;

(3)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应携带本人B2类或以上车型有效驾驶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4)个人信用报告1份(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官网获取,https://ipcrs.pbccrc.org.cn/)。

报名需提交以上材料,相关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体格检查。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通过报名审查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内容参考《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费由个人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最终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三)体能测试。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组织实施,测试科目为单杠引体向上、1000米跑、立定跳远、100米跑,单项科目25分,体能测试依据《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3),按基础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将进行排名,并于当日内在各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名点进行张榜公示。

(四)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根据体能成绩排名,按不高于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体能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报考动机、性格特征等内容。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时长每人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面试完成后按各岗位考核综合成绩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得分=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政治审查。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参考《应征公民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4),政治审查表正反面打印并粘贴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居委会(村)和常住地派出所均需出具审查意见并盖章,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将予以淘汰。

(六)招聘公示。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根据报名审查、体格检查、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沧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和各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名点进行张榜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各环节应聘人员出现问题或自动放弃的,按照考核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如未招满,可由灭火救援员岗位进行补录。

五、岗前培训和签订合同

(一)岗前培训。录用人员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为期1个月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筹分配至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各地消防救援机构组织为期2个月的岗位培训。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培训期间实行量化考核、全程淘汰,对思想不稳定、不服从管理、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消防工作的予以淘汰。

(二)签订合同。录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3年,试用期3个月,录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作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费由各地财政部门保障,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试用期3个月,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且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按标准发放正式工资,正式工资均与每月量化考评挂钩,各县(市、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存在地区差异,具体工资发放标准按照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规定执行,详情请咨询所报单位。

(二)福利待遇包含国家规定的婚假、护理假、丧假,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入职满一年享受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等。

七、应聘须知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格检查、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确定人选、岗前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电话通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或未接听电话通知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劳务中介机构受理,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测试辅导班和培训班。在招聘过程中,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应聘过程中收取中介费、培训费等任何费用,请应聘人员切实维护个人权益。

附件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附件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治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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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华区小赵庄乡吕家坟村第9批次征地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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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赵庄乡吕家坟村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2023年度第9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新华区吕家坟村1宗土地,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吕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吕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吕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吕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1.4974公顷。依照城镇规划,该地块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吕家坟村集体土地面积1.4974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7918公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18个。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第Ⅱ区片,区片地价为每公顷217.5万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1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沧新政字〔2020〕15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97.7054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组织可向我市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小赵庄乡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刘大夺  联系电话:0317-3025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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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沧州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2023-03-09,全文共 4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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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设置

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3日、14日举行。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

5月13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5月1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告知承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省市两级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沧州市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照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将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3月14日前完成注册,3月10日9时-16日17时30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报考人员选择报名考区时,原则上应根据现工作地、居住地进行选择。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请沧州市的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3月17日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街28号)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6.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5月10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使用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水利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五、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实施

沧州市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切实加强考试现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考试安全。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两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考中心函[2020]36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笔试费每人6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19元),其余三科笔试费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1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专业对照表网址: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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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渤海新区黄骅市兵役登记暨征兵公告

2023-12-15,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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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新区黄骅市2024年度兵役登记征兵公告

2024年度兵役登记暨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自12月1日起在网上进行登记报名。欢迎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依法进行兵役登记,履行兵役义务,在强军事业中绽放青春梦想,在火热军营里锻造精彩人生。为方便应征青年及家长更好地了解掌握今年兵员征集的时间节点和征集条件,现将相关政策要求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

(一)登记对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我市常驻户籍男性公民。

(二)登记时间:2023.12.1-2024.02.10

(三)登记方式: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自主登记或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登记。

二、兵役征集

男兵征集,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一)征集重点

优先征集大学毕业生(含2024年夏季毕业的毕业班学生),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

(二)各类毕业生区分

1.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18-24周岁);

2.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函授、自考、成人教育等,18-22周岁);

3.取得毕业证书及国家认可的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

1.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2.手机关注“河北征兵”微信公众号,进入全国征兵网报名。

注意:报名需要帐号,有学信网帐号可直接登录,没有的需要注册学信网帐号后再进行登录。

(四)标准条件

进行应征报名,需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应征地需选择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1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体格检查标准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页面查看《摘要》

(五)应征流程

1.登记报名 2.体格检查 3.政治考核 4.役前教育 5.审批定兵 6.张榜公示 7.批准入伍 8.新兵起运

三、咨询电话:

图源:沧州临港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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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青县明德中学招聘公告

2023-12-19,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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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青县明德中学招聘各科教师公告

沧州青县明德中学,位于沧州市青县县城,是青县县委、县政府、教育局共同引入的衡水优质民办寄宿制高级中学。

以原衡水中学著名校长为专家引领,衡水教育发展研究会为教育教学核心、由"现代孔子"之称的著名教育改革家魏书生先生亲自题写校名,是衡水教育发展研究会旗下的又一所优质教育基地校。

我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践行”明德正心追求卓越“的校风校训,为打造河北省高中教育第一品牌、跨入全国知名学校的办学目标不断前进,让沧州学子在家门口就能接受优质教育资源

一、招聘岗位

高中各学科带头人、骨干班主任、优秀学科教师及应往届大学生 (语文、数学、英语、地理、历史、政治、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心理等)。

二、岗位要求

1、有高三教学经历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2、有一定教学经验的骨干班主任、优秀学科教师;

3、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大学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优先)

4、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性格阳光,不限性别、地域。

三、薪酬福利

1、试用期结束,签订聘用合同

2、工资结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课时工资;根据学历、教学资历等发放基本工资,根据工作业绩、教学成绩发放绩效工资

四、晋升渠道

1、教师一一骨干教师一一学科带头人一一年薪教师

2、优秀教师一一管理干部一一学校领导层

五、教师福利

1、温馨公寓,免费入住

2、营养餐饮,每月补助

3、子女入读,学费优惠

4、待遇优厚,保险齐全

5、婚丧嫁娶,带薪休假

6、衡水教育一体化培训

7、与衡水名校同步教研

六、应聘程序

1、应聘者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资料后,等待审核通知。

扫描二维码:

2、咨询电话:

王老师 13831881639

陈老师 13831894556

学校地址:沧州青县新华西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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