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城市便民服务

0

2024泉州洛江区2024年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泉州洛江区开展2024年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户籍或居住地在洛江的可以申请认定。

2024-04-26,全文共 3719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洛江区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区的人员;

2.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2024年5月27日-6月25日,申请人务必在现场确认前完成体检;逾期不补检。

2.体检医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丰泽街)新大楼二楼裙楼健康管理中心,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到现场确认点指定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印章,未贴照片者不开检)。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三)现场确认(受理)

1.时间安排:6月21日-28日。

2.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确认报名: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五区之间流动人员,无法办理居住证,应回户籍地申请认定);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资格种类、学科及姓名)。

(8)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各认定机构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四)审核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教师资格管理系统信息等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认定机构通过当地新闻媒体、网站等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程序及要求等,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提醒提示,指导申请人做好网上报名、材料准备、现场确认等工作。

(二)严格审查审核。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审核。对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等要求,在作出认定结论前,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成申请人的犯罪记录(含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核查,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质效。

(三)规范整档工作。认定机构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整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并装入档案袋,入档材料包括: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按清单所列顺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从网上下载、打印,需有证书号码并加盖认定机构或审批专用公章;一式2份,一份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所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应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由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签字、加盖相关审核章。认定机构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资格类别、任教学科、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更多相似推荐

2024泉州德化县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4415 字

+ 加入清单

德化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县的人员;

(二)泉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德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泉州市统一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申请人应于2024年6月5日-7月6日时间段自行到德化县医院完成所有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特别提示: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由于现场确认时间是2024年6月19日-26日,所以请抓紧体检,避免逾期,逾期不补检)《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由个人自行下载A3纸双面打印,中间装订。

2.体检医院:申请人须在德化县县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应粘贴网报上传同版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相片,并完善个人信息)到德化县医院体检中心,由医院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未贴照片者不得开检)。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5)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到德化县医院体检需要预约,具体预约操作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三)现场确认(受理)

1.时间安排: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由德化县教育局认定机构审查、确认后,再将材料报送至泉州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19日-26日(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确认工作)。

领证时间:2024年7月22日-26日。

(2)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5日-19日(工作日)。

领证时间:当天。

2.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确认报名: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8)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各认定机构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3.注意事项:

(1)凡在我县申报教师资格认定者(含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种类),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地址: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教育局窗口(浔中镇东埔口5号)联系电话:0595-23592012。

(2)为提高现场确认时效,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开通预约服务,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成功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预约现场确认时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预约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26日(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确认工作);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预约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0日(工作日)。以上预约时间将提前一天开放预约号。具体预约方法如下:申请人关注微信公众号“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微服务”中的“预约服务”,选择“七楼”→“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选择“我要预约”,输入相应信息(申请者、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完成预约。

(3)申请人应根据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自助一体机履约后进行现场确认服务。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取消预约,避免预约资源浪费,操作方法如下:“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微服务”中的“预约信息”→输入相应信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取消预约”→确定取消预约信息。

五、有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政务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教育政务部门要为港澳台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等便利)。各认定机构需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申请人按上述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资格类别、任教学科、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各类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严格按照《教师法》规定执行。具备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者,方可向我局申请认定。如有疑问,可上网参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永春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4905 字

+ 加入清单

永春县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县的人员;

2.我县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永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永春县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永春县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符合我县申请认定条件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择永春县教育局;符合我县申请条件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永春县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

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申请人必须在5月6日至6月30日,到永春县医院自行完成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特别提示: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是2024年6月21日-28日;2024年7月1日-7月19日接受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时间。)

2.体检医院:申请人必须在永春县教育局指定的永春县医院自行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到永春县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门诊楼五楼)服务台领取《体检表》,并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印章,未贴照片者不开检),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4.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请细读《永春县医院体检需知》(见附件),同时,到永春县医院体检需要预约,具体预约步骤如下:

(1)关注公众号“永春县医院”:

(2)点:“更多”;

(3)进入教师资格证体检预约;

(4)预约日期;

(5)预约成功;

(6)体检预约查询。

体检预约须知:

健康管理中心每天共放20个预约号,预约时请务必先查看全部可预约日期,提前做好安排(一个身份证预约一个名额),并“体检预约查询”,查看预约是否成功。

(三)现场确认(受理)

凡在我县申报教师资格认定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请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报成功后,通过微信公众号“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预约现场确认时间,自2024年6月 5日起,可预约 6月 21 日至 7月19日的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号。

预约时,请务必先查看全部可预约日期,做到合理安排。

其中,2024年6月21日-

28日(法定节假日期间没有预约号,不办理确认工作)接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审查的预约;2024年7月1日-7月19日接受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预约。

具体预约方法如下:申请人关注微信公众号“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选择

“永易办”→“要预约”→“我要预约”→“教育局”→选择“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或“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初审”→选择预约时间,输入相应信息(申请者、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完成预约,请注意从6月

5 日后才可以预约。

申请人根据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右侧自助一体机履约后,可打印纸质凭条到窗口叫号进行确认服务。如有特殊情况,需取消预约,为避免预约资源浪费,操作方法如下:进入“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政务服务”中的“预约服务”的“我的预约”→输入相应信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取消预约”→确定取消预约信息,避免超时未履约收到短信。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21日-28日(法定节假日期间没有预约号,不办理确认工作)

领证方式:邮递或可自取(2024年7月11日后邮递寄出的,邮费到付,实际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19日(工作日,没有预约不得前往确认)

领证时间:当天

3.为方便答疑解惑,所有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请加入永春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QQ临时群,群号为:790175967。

4.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现场认定及领取证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委托所在高校统一办理。注意正确选择确认点,有疑问请向相应确认点咨询。

现场确认点:

地址: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五里街镇八二三中路22号)

联系电话:0595—23880266(网报期间)

0595—23886575(现场确认期间)

5.提交材料:

将结合教师资格网络管理系统信息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应该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永春县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永春县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永春县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及体检表粘贴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教师资格种类及姓名),同时,将相片电子版发送至1144503274@qq.com(格式为:姓名.jpg,特别提醒:图片命名必须为完整姓名,后缀必须是小写的jpg,如果没有发送电子照片,将影响办件时效,请务必做好)。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要留档备查)。

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申请人按上述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提交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申请资格类别及联系电话;另外,认定机构打印出有证书号码的认定申请表并盖章,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管理,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申请人所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统一A4复印纸),应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经现场确认点核对签名、加盖相关审核章存档,验后原件即退回申请人,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A4复印一份,复印件进行存档。

五、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各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各类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执行。具备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者,方可向我局申请认定。如有疑问,可上网参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泉港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4459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泉港区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区的人员;

2.泉港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日程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区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为了提高行政审批窗口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提前将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3151449397@qq.com,要求照片长413像素(PX),宽295像素(PX),分辨率最小72dpi(像素/英寸),格式为JPG/JPEG,电子照片统一命名为:姓名(教师资格种类、学科)。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检检查

1.体检时间:申请人须在网报成功后自行到泉港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自行参加体检,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逾期不补检。

2.体检医院:申请人须在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所指定的医疗机构自行参加体检,我区体检医院为福建医科大学附一闽南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到指定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三)现场确认(受理)

1.时间安排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28日(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确认工作);

地点: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企业登记综合服务窗口(D19)联系电话:0595-27726056

(2)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7月5日(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确认工作);

地点: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企业登记综合服务窗口(D19)联系电话:0595-27726056

(3)领证时间:待定(证书制订后邮寄)

2.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确认报名: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我区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四)审核认定

泉港区教育局将结合教师资格网络管理系统信息等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我局将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之前积极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公示制度,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提醒提示,指导申请人做好网上报名、材料准备、现场确认等工作。

(二)严格审查审核。泉港区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审核。对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等要求,在作出认定结论前,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成申请人的犯罪记录(含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核查,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质效。

(三)规范整档工作。

1.生成有证书号码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统一由认定机构网上下载打印和加盖认定机构公章,一份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2.学生信息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学生信息网电子信息无法查验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复印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表原件和照片等材料。

申请人所提供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应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由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签字并加盖相关审核章。

六、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我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丰泽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资认定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3732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丰泽区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区的人员;

(二)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四)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①户籍或居住地在丰泽区的人员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丰泽区教育局;②在泉州师范学院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现场确认点为泉州师范学院;③在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点为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我局将在网报系统开通前做好与指定体检医院沟通、协调,落实体检要求,确保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完成体检;逾期不补检。

2.体检医院:申请人须在网上报名开通后现场确认前到东南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到东南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三)现场确认(受理)

1.时间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28日。

2.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确认报名: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五区之间流动人员,无法办理居住证,应回户籍地申请认定);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

(8)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各认定机构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3.地点:丰泽区政服务中心二楼教师资格认定窗口

联系电话:22508503

注意事项: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采用预约制,请前往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4.领证时间:2024年7月10日

5.领证地点:丰泽区教育局会议室(妙云街160号树脂大楼5楼)

(四)审核认定

各认定机构应结合教师资格网络管理系统信息等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

五、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我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整档要求

1.生成有证书号码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统一由我局网上下载打印和加盖我局公章,一份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我局归档保存。

七、工作要求

(一)我局将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之前积极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公示制度,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局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将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成申请人犯罪记录(含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情况核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半年泉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安排表

2024-04-19,全文共 890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场确认安排表

1.鲤城区教育局

地址: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打锡街157号)

联系电话:0595-22388096

2.丰泽区教育局

地址: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师资格认定窗口(妙云街160号)

联系电话:0595-22508503

3.洛江区教育局

地址:洛江区教育局三楼人事股(万安街道万贤街36号)

联系电话:0595-22633310

4.泉港区教育局

地址:泉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登记综合服务窗口(D19)

联系电话:0595-27726056

5.晋江市教育局

地址: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H综合事务服务区H06号教育窗口(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

联系电话:0595-85659038

6.石狮市教育局

地址: 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嘉禄路568号教育局院内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教育分中心”)

联系电话:0595-88877211、88776561

7.南安市教育局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区综合窗口(教师资格认定)(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

联系电话:0595-86367817

8.惠安县教育局

地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教育局窗口(世纪大道电信大楼)

联系电话:0595-87310812

9.安溪县教育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一层教育局窗口(城厢镇二环路)

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10.永春县教育局

地址: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五里街镇八二三中路22号)

联系电话:0595-23880266(网报)、0595-23886575(认定)

11.德化县教育局

地址: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教育局窗口(浔中镇东浦口5号)

联系电话:0595-23592012

12.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9号10号窗口(滨湖南路大创商厦)

联系电话:0595-27398852

13.泉州师范学院(受理本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地址:泉州师院学生服务中心(东海校区文科楼A栋一层)

联系电话:0595-22919509

点击查询:泉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2024-04-19,全文共 3567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的人员;

(二)泉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具体认定时间及要求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自行安排,并在网报系统开通前做好与指定体检医院到沟通、协调,落实体检要求,确保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完成体检;逾期不补检。

2.体检医院:申请人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到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指定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印章,未贴照片者不开检)。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三)现场确认(受理)

1.时间安排: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时间(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上半年认定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

其中,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负责审查、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28日;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审查、确认后于2024年7月2前将申请人的材料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2.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见附件1)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确认报名: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五区之间流动人员,无法办理居住证,应回户籍地申请认定);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8)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各认定机构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四)审核认定

各认定机构应结合教师资格网络管理系统信息等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按以下时间安排到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A栋3楼38号窗口统一办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手续、领取证书。

1.7月9日: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

2.7月10日: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

3.7月11日:泉州台商投资区、 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师范学院。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石狮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5185 字

+ 加入清单

石狮市2024上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受理机构

符合我市认定条件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石狮市教育局认定。符合我市申请条件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石狮市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本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的人员;

(二)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三)持有我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石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日程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按泉州市教育局通知文件要求,我市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

泉州市统一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石狮市教育局不再统一组织体检,符合石狮市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务必在网报完成并取得“报名号”后及现场确认结束前,自行前往石狮市医院参加体检(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595-88610337)。

1.体检时间:2024年5月27日网报完成并取得“报名号”后至现场确认结束前。

注意:由于体检数日后才能领取报告,申请人务必在现场确认结束前几天完成体检,保证在现场确认结束前取得合格报告。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中职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更要注意泉州市统一的现场确认结束时间。

2.体检地点:石狮市石锦路2156号石狮市医院门诊大楼一楼东侧体检楼(途经公交线路:1路、9路、14路、16路、18路、23路)。

3.申请人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

4.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到石狮市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方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5.申请人的体检报告须达“合格”结论。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温馨提醒:体检要求空腹,具体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上午8:00—10:00,如遇节假日请咨询医院,医院体检每日数量有限额。若申请人在生理期也可前往,医院会再次安排有效时间体检剩余项目。为了母婴健康,强烈建议孕期和产后45天以内的申请人下一季度再申请认定。

(三)现场确认和认定(领证)时间

1.符合我市申请条件的高中教师资格、中职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21日-6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确认业务。)

现场确认地点: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嘉禄路568号教育局院内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教育分中心”)

领证时间:2024年7月15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领证地点: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嘉禄路568号教育局院内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教育分中心”)

2.符合我市认定条件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4日-7月19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确认业务。)

现场确认地点: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嘉禄路568号教育局院内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教育分中心”)

领证时间: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证书

五、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全市统一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注意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符合我市申请条件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石狮市教育局。符合我市认定条件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择石狮市教育局。

2.注意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3.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按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二)申请人应认真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的常用电子邮箱,以备在遗忘登录密码时,通过电子邮箱找回密码)。

(三)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所填报名信息,作为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四)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五)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六、现场确认(认定)工作要求

符合我市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网上申请成功后,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我市规定的时间、现场确认点进行预约、提交、现场确认审核认定及领取证书。

(一)联系电话:0595-88776561 0595-88877211

(二)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确认时,为了提高效率,防止扎堆等待,请申请人在以下日期内在手机上操作预约现场确认时间:

1.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可操作预约的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6月27日;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可操作预约的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7月18日。

温馨提示:建议申请人拿到合格的体检报告后再进行预约,免得占用预约号,若无法如期履约请及时取消预约号,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3.预约流程:

申请人登录“石狮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XIN服务”——“预约办理”(首次预约须完成注册绑定)——“我要预约”——

“教育局分中心”——“石狮市教育局”——选择要预约办理的事项——我要预约——预约所需时段——确定——显示预约成功。

温馨提示:申请人应比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确认地点履约,等待受理业务。

4.预约时间号段充足,每人只能预约一次,为避免系统拥挤,请错峰预约。

5.我市认定的教师资格为即办件,现场办理速度受限,若与预约时段稍有延迟,请申请人谅解并耐心等待。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认定机构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10.申请人所提供原件在网报系统无法核验通过的,另需提供复印件材料(统一用A4复印纸),并在复印件上签名。

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我市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现场确认预约成功后,务必按预约时间提前到达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嘉禄路568号教育局院内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教育分中心”)。

(四)由于现场确认人数多,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业务办理结束后,请即办即走,尽量减少逗留时间。

(五)如遇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认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有关事项将在石狮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六)网报和认定过程出现的常见问题请注意浏览“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常见问题”专栏。

(七)认定机构生成有证书号码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统一由认定机构网上下载打印和加盖认定机构或审批专用公章,一份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泉州晋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2024-04-19,全文共 424 字

+ 加入清单

晋江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

(一)时间安排

由于晋江认定人数较多,为保证及时处理申请,现场确认分类别、分学科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24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6月25日: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6月26日:小学语文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6月27日:小学数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6月28日:除小学语文、数学外,其他学科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7月1日: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资格申报人员;

7月2日:除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外其他学科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个别人员如规定时间无法到现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对象、网上报名流程、现场确认应携带的材料清单及整理要求等事项详见附件。

(二)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址: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H综合事务服务区H06号教育窗口(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

2.联系电话:0595—85659038

点击查询:认定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半年晋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2024-04-19,全文共 1655 字

+ 加入清单

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的人员;

(二)福州大学(晋江校区)、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应届毕业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晋江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报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二)报名方式: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www.jszg.edu.cn)。

四、体检安排及要求

(一)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申请人务必在网报开通后现场确认报名前自行到晋江市医院(罗裳院区)完成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晋江市医院地址:晋江市晋光路罗山段16号);

(二)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到晋江市医院(罗裳院区)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特别提醒:医院出具体检报告需4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注意自行安排体检时间;

(三)申请人的体检报告须达“合格”结论。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五、现场确认

(一)时间安排

由于晋江认定人数较多,为保证及时处理申请,现场确认分类别、分学科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24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6月25日: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6月26日:小学语文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6月27日:小学数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6月28日:除小学语文、数学外,其他学科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7月1日: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资格申报人员;

7月2日:除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外其他学科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个别人员如规定时间无法到现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对象、网上报名流程、现场确认应携带的材料清单及整理要求等事项详见附件。

(二)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址: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H综合事务服务区H06号教育窗口(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

2.联系电话:0595—85659038

展开阅读全文

福建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全文

2024-01-03,全文共 2384 字

+ 加入清单

福建省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网上报名时间:1月12日至1月15日17:00截止。

3.审核时间:1月16日17:00截止。

4.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该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2.注册。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3.报名。考生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最后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公安联网审核、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

4.缴费。我省采用是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后,经考试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17日24时,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人每科70元。

5.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审核点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4日-9日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

4月12日左右,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成绩查询公告。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学科及课程调整

1.我省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中学类别初中、高中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学科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中学类别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2.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若由于本人填报虚假、错误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将由考生本人自负。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建议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半年泉州鲤城区教资认定体检医院

2024-04-19,全文共 453 字

+ 加入清单

2024上半年泉州鲤城区教资认定体检医院

1.体检时间:我局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申请人务必在现场确认前自行完成体检,逾期不补检。

2.体检医院:

①泉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部(鲤城区东街248-252号医院内急救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595-22277043)、

②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体检中心(鲤城区中山北路34号心血管楼一楼,联系电话:0595-22756633)、

③泉州市中医院体检中心(鲤城区笋江路388号,联系电话:0595-22209961)。

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鲤城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鲤城区的人员自行选择一家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网址:http://jyt.fujian.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gfxwj/201805/t20180507_3659784.htm

点击查询:体检表

点击查询:教资认定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泉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

2024-04-19,全文共 769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的人员;

(二)泉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泉州鲤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指南

2024-04-19,全文共 3536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鲤城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鲤城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区的人员;

(二)鲤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鲤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鲤城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鲤城区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须办理鲤城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鲤城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须办理鲤城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鲤城区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我局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申请人务必在现场确认前自行完成体检,逾期不补检。

2.体检医院:①泉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部(鲤城区东街248-252号医院内急救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595-22277043)、②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体检中心(鲤城区中山北路34号心血管楼一楼,联系电话:0595-22756633)、③泉州市中医院体检中心(鲤城区笋江路388号,联系电话:0595-2220996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鲤城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鲤城区的人员自行选择一家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网址:http://jyt.fujian.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gfxwj/201805/t20180507_3659784.htm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到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指定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印章,未贴照片者不开检)。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三)现场确认和认定(领证)时间、地址

1.时间安排:

①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21日-28日

地址: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鲤城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2楼)

联系电话:0595-22388096

②认定(领证)时间:届时由我局统一通知

地址: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鲤城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2楼)

联系电话:0595-22388096

2.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确认报名: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五区之间流动人员,无法办理居住证,应回户籍地申请认定);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8)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各认定机构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四)审核认定

鲤城区教育局将结合教师资格网络管理系统信息等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展开阅读全文

福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时间和入口

2024-04-07,全文共 2096 字

+ 加入清单

福建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网上报名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4月12日10:00-4月15日17:00开放报名权限(已参加此次笔试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网报时按要求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中职文化课考生参照高中学科考生)。各考区接受面试考生的条件如下:

1.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八个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本考区内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本考区所在地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2.厦门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数学、英语及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3.集美大学考区接收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报考幼儿园学段科目、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思想品德”)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同时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且报考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仅接收报考“数学”“英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4.闽南师范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5.莆田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6.武夷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小学学段(社会、科学、音乐、体育)、中学学段( 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须在网报时选择“南平”考区。

7.福建教育学院考区只接收报考小学学段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形式进行,审核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16日17:00前,考生在审核时段(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在报名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网上审核是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面试的,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因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定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如遇到报名审核问题可联系报考考区,各考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三)网上付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17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代替报名,如因未按要求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确保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在后期申请认证教师资格证时,发现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证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四)考生须认真按本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考区报名,如因未按公告要求选错考区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参加2024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六)已参加2024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泉州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时间

2024-02-18,全文共 354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中小学春节学期开学时间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2023年6月10日发布的《2023-2024学年度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历时间安排》,2024年春季学期具体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

2024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2024年6月30日学期结束,暑假开始。

二、小学

2024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2024年6月26日统一安排期末考试。2024年6月30日学期结束,暑假开始。

三、普通中学

(一)初中

2024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2024年7月5日学期结束,暑假开始。

(二)普通高中

2024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2024年7月12日学期结束,暑假开始。

四、中等职业学校

2024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2024年7月5日学期结束,暑假开始。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泉州洛江区公安辅警招聘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4239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洛江区公安辅警招聘

因工作需要,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指公安机关依法招聘和管理,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各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02、工作职责

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部分岗位需参加夜班、周末班轮值。

03、招聘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 年龄为18周岁以上,其中男性4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1月23日至2006年1月22日期间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1月23日至2006年1月22日期间出生)。

4.符合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其中,学历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以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须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将予以解聘。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要报考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主要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下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主要亲属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或者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9.从泉州市公安机关的辅警岗位离职不满一年的(自离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

10.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

04、福利待遇

新聘用的辅警与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具体薪资根据辅警的学历、工作岗位、工作绩效等差别有所不同,除依法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外,转正后全年实发工资平均每月约3000元至4000元。同时,可加入用人单位工会享受工会福利,并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05、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依次有网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报名资格复核、政审、体检、递补和公示等环节,上一个环节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整个招聘工作预计在2024年2月底前完成。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洛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考生须密切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日23:59截止。

报名方式:考生需仔细对照《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各岗位条件要求,自行下载《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电脑上如实填写后(其中,表格最下方的签名栏暂留空白不填写),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337462442@qq.com,并在邮件标题上标注考生姓名。

报名咨询电话:0595-22633133(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收到报名邮件后,资格初审结果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告知考生。考生在报名之后应及时关注邮件信息或者来电,报名后未收到来信或来电的,请主动来电确认,以免错过报名结果反馈信息。

体能测试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和标准见下方表格。

“纵跳摸高”为男女必考项,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

男子选考项为“男子1000米跑”“男子1分钟跳绳”“男子2000米健步走”,三个项目任选一项参加测试,参测者可自备跳绳,以上项目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

女子选考项为“女子800米跑”“女子1分钟跳绳”“女子1500米健步走”,三个项目任选一项参加测试,参测者可自备跳绳,以上项目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

所有测试结果均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男子体测项目和标准:

1988年1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5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88年1月22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6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

女子体测项目和标准:

1993年1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93年1月22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

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能够适应剧烈活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1)纵跳摸高测评方法

准备测评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评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评条的视为合格。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戴手套等其他物品。

(2)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方法

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3)男子2000米健步走、女子1500米健步走测评方法

测验方法与800米、1000米跑测验方法相同,受测者行进方式只能为快走而不能跑,双脚不能同时离地,因行进方式违反规定被警告两次者取消测试成绩。

(4)男子1分钟跳绳、女子1分钟跳绳测评方法

统一计时。受测者每跳跃1次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记录1分钟跳绳次数。测验过程中跳绳绊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

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组织,随机抽题考试,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间45分钟。卷面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考题为主来源于生活常识、时事政治理论、党史、法律法规等范畴。考生可参考《学习资料(2024年度第一期)》(附件3)进行学习。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加10分,但不重复加分。

面试

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以面谈的形式组织并当场打分,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

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获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考生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笔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笔试成绩排列。

报名资格复核

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报名资格复核环节的人选。报名资格复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以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须在高中(中专)毕业证书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学籍档案保管单位名称,并签字确认,方便我局后续通过查档核实学历真实性。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学位证的还须提供所获学位的《认证报告》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4)属于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体为:“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明,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须提供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须提供相关证书;“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5)考生若是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须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政审

报名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政审。政审为主审核考生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体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所有岗位文身视为不合格。

递补

面试环节结束后,后续环节因弃权或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将同步进行递补工作,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递补。

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06、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中,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并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若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或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列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考生进入公示环节后,因个人原因弃权的,列入考生诚信档案,自弃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辅警招聘考试。

3.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及体检表,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4.“洛江公安”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务必确保通信畅通。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5.本公告由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学习资料(2024年度第一期)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泉州歌舞剧院还可以看《遇见泉州》演出吗?

2024-05-13,全文共 483 字

+ 加入清单

大型情景文艺演出遇见泉州

演出时间:5月18日、5月25日,每晚19:30

演出地点:泉州歌舞剧院(泉州市丰泽区清源街道泉山路400号)

扫码立即购票

售票客服电话:18160992285

购票说明

1、一人一票,对号入座,一律凭票入场,三周岁以上儿童与成人同票价,无其他免票政策;

2、每笔订单最多购买6张,多张需分多次购买;

3、演出开始前24小时不可退票退款;

4、票品为有价票券,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的文化服务具有时效性,稀缺性等特征,不支持换场。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场观看,请自行处置票券;

5、下单后15分钟内未支付,订单系统自动取消,超时需重新下单购买;

6、凭订单二维码或取票码至剧院自助兑换纸质票,凭票入场,无需身份证;

7、已取纸质票不支持退票退款;

8、若演出受不可抗力影响延期或取消导致退票的,仅支持退回票款。

演出介绍

宋元戏梦看泉州,高山表示,泉州是远近闻名的“戏窝子”,丰富的戏曲资源为现代舞台艺术创作提供了宝贵的素材。这场演出融合了泉州戏曲的精华,南音、梨园戏、提线木偶戏、高甲戏等全部亮相,希望通过古今文化对话的形式,让观众以戏剧为经纬,穿越宋元,展望未来。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经营类岗位招聘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5261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营岗位招聘简章

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泽国投集团”)系泉州市丰泽区区属国有集团公司,因工作需要,2024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名,招聘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的工作人员共计8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营类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身体健康,且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⑥被列入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及权属企业招聘限制名单的人员;⑦从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及权属企业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在职人员的,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报考人员于2002年后取得大专或以上学历的,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详见《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境外院校开设的专业不在该目录内的,由丰泽国投集团认定。

3.报考人员的工作资历及相关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执(职)业资格证等)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其中,报考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工作部微信公众号、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同步发布。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9:00至5月21日17:00。

3.报考人员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7:00。

4.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7:00。

5.报考人员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如实及时填写报名表;

(2)以附件形式上传《岗位信息表》中(详见附件)所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上传文件格式为图片(jpg、jpeg)或PDF格式,上传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文件名称。

6.其他应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表里的照片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入围笔试者,请自行上网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符合免笔试报考人员除外)

1.笔试开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开考人数比例低于3:1时,继续组织开考。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并设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以及准考证上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物品,未能同时提供者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笔试后随时关注。

(五)面试前资格复审

1.所有岗位面试前,泉州丰泽国投集团将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2.按照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入围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弃权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环节。

3.入围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均应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逾期不参加面试前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丰泽国投集团将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下一招聘环节的人选。

(六)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采用按题作答的方式,着重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及专业水平。

2.本次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设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成绩公示后,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的开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开考人数比例低于3:1的,继续开考。符合免笔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经初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不计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

4.面试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将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上公布,请报考人员面试后随时关注。

(七)综合成绩

符合条件免笔试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

其余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综合成绩查询。综合成绩将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考试后随时关注。

四、体检

(一)丰泽国投集团原则上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则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如入围体检对象人数已满额,但入围体检环节的最后人选,出现有2个(含)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入围体检。

入围体检对象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时,未招满的差额由丰泽国投集团另行统筹安排。

(二)经营类岗位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丰泽国投集团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部分体检项目)的,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经丰泽国投集团同意延期体检申请后,于分娩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一)体检结束后,由丰泽国投集团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二)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综治(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完整版个人征信报告。已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最近一家在职单位提供的背景调查材料。背景调查材料模板由丰泽国投集团另行提供。

(三)考察阶段,丰泽国投集团还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被考察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

发现被考察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丰泽国投集团将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考察人员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

被考察人员已履行义务的,被考察人员应在丰泽国投集团限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继续后续招聘程序;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被考察人员的考察资格。聘用人员入职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将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由集团公司通知公示合格者按期报到,未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弃权后的空额人选将从对应岗位报考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须按丰泽国投集团限定的入职时间按时入职。入职时间另行通知。入职后须服从丰泽国投集团及其权属企业内部调配,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拟聘用人员为2024届应届毕业生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前先行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劳动合同。集团公司将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调整基本工资,绩效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个人工作业绩考核情况发放,公司为获得聘用的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自付)。本次聘用各岗位人员经费纳入丰泽区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核算予以保障,聘用人员按公司相关制度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体检对象自行放弃体检资格或考察对象自行放弃考察资格者,将被列入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及权属企业招聘限制名单,自放弃之日起5年内取消其报考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及权属企业各岗位资格。

(三)本次招聘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有效期均为一年,自成绩公示之日起计算。

(四)本次公开招聘笔(面)试成绩公示、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1.有关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95-28073035[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冬令时:8:00-12:00,14:30-17:30;夏令时(6月1日起执行):8:00-12:00,15:00-18:00)开通];

2.有关岗位要求及待遇问题可咨询:

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595-28355021[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冬令时 8:00-12:00,14:30-17:30;夏令时(6月1日起执行) 8:00-12:00,15:00-18:00)开通]。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505053[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冬令时:8:00-12:00,14:30-17:30;夏令时(6月1日起执行):8:00-12:00,15:00-18:00)开通]。

(六)本次招聘简章以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工作部微信公众号、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发布为准。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各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简章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中心市区2024年第一批增量公租房选房公告

2024-04-25,全文共 1156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中心市区2024第一批增量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分配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决定开展中心市区2024年第一批增量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轮选房全部为租赁型房源,共计60套(其中:市直34套、鲤城区19套、丰泽区7套),分别为:一房型30套[其中:市直16套(含4套合租一房型)、鲤城区8套、丰泽区6套]、二房型30套(市直18套、鲤城区11套、丰泽区1套)。

二、选房对象。

截至本轮选房分配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4月24日),12个月内经审核通过的新增的或12个月内主动提出年度复核并审核通过的,处于轮候状态的公租房申请家庭。

三、选房安排。

为提高分配效率,增量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分配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进行选房分配。具体安排为:

(一)网上预约

1.预约时间:2024年4月25日—4月30日;

2.预约方式:通过“闽政通”APP-“本地”-“智慧住建”-“公租房选房”-“预约选房”栏目线上办理选房预约。

(二)集中选房

1.选房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00;

2.选房地点:鲤城区新华南路209号芳草嘉园综合楼二楼选房服务大厅;

3.队列安排。根据预约对象在“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轮候号先后,按优先队列及普通队列进行排序,并组织选房。优先队列为符合优先选房条件的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廉租补贴家庭、烈属、驻泉官兵、三级(含)以上残疾、区级(含)以上见义勇为、市级(含)以上劳模等轮候家庭;普通队列为优先选房对象外的其他轮候家庭。

四、其他事项

(一)看房方式。本次安排线上看房,申请家庭可在2024年4月25日上午8:30后登录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保障性住房专栏(http://zfjsj.quanzhou.gov.cn/xygl/bzxzf/)、也可通过“闽政通”APP-“本地”-“智慧住建”-“公租房选房”-“预约选房”等2种方式查看房源、户型。

(二)材料报送。请已办理选房预约且符合优先选房的轮候家庭,于2024年4月30日前至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效的优先选房证明材料。

鲤城区:鲤城区庄府巷24号鲤城区人民政府大院4号楼6楼603室,联系电话:22350870;

丰泽区:田安南路637号(六灌路与田安路交叉口)建设大厦六楼611室,联系电话:22591612;

泉州开发区: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二楼(资源规划建设局服务窗口),联系电话:22358187。

(三)选房名单。轮候家庭的选房名单将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fjsj.quanzhou.gov.cn/)网站公布。同时,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提前电话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四)服务保障。各相关单位在上述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专职入驻选房服务大厅;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做好选房服务大厅的后勤保障。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