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市便民服务

0

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上半年陕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正式发布,网上报名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有关认定报名条件、认定对象、体检及现场确认等相关信息请看下文公告内容

2024-04-25,全文共 2938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西省的中国公民以及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陕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在陕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西安市教育局认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定,韩城市的申请人在渭南市申请认定,神木、府谷的申请人在榆林市申请认定。

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各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认定和体检公告为准。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各省份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可查询各认定机构具体联系方式。陕西省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下载见附件。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完成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在陕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在陕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方式及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在信息发布网站的领取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4月22日

更多相似推荐

2024西安周至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1593 字

+ 加入清单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体检工作要求,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认定服务,现将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安排

1、陕西省人民医院周至医院

联系电话:029-87122777

体检科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餐厅二楼)二楼体检中心

2、周至县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29-87155618(周内预约)

029-87151086(节假日、周末预约)

体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瑞光路48号

温馨提示:请提前电话预约,每天医院会根据预约人数安排体检工作,个人体检时间以预约时间为准。

二、体检时间

2024年6月2日—6月21日,早上8:00—12:00。

体检预约开始时间:6月1日 8:00—12:00

体检预约结束时间:6月20日 14:00—17:00

三、体检标准

2024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规定。

四、体检范围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周至县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五、体检要求

(一)2024年上半年周至县教师资格体检共安排两家医院,不按照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中任何一家进行体检。

(二)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三)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四)申请人下载体检表(附件1)并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

>>>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五)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进行电话预约(预约电话见附件3)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为方便申请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于规定时间内报周至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一)建议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再预约体检,若先行体检,请申请人确保网报成功。

(二)申请人在体检前务必仔细阅读《体检事项温馨提示》(附件2),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工作仍有疑问,可联系体检医院咨询。

七、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1、请体检人员按照体检安排的时间,于当天上午7:30-10:00之间到达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前1周内请注意休息,切勿熬夜,饮食相对清淡,禁止饮酒。

3、体检前3天请避免高强度剧烈运动。

4、长期服用某些药物,如减肥类药品、中药制剂及抗生素类药物,建议提前15天停止服药。治疗其它疾病必须按时服药的考生,请在既往病史栏中详细填写服药名称及服药原因。

5、体检前一日22:00后禁止饮水进食,保持空腹状态。

6、由于化验项目须用早晨血液标本,故请体检者于早上10时前抽血。

7、近视或有其它眼疾的考生请佩戴自己适合眼镜,检查矫正视力。

8、请女性体检人,尽量穿裤装等方便体检检查的衣服,并尽量当天不要佩戴首饰。

9、因妊娠不能进行X光检查的体检申请人,请告知医务人员,并出具二级以上医院的妊娠相关检查证明,确认妊娠后,由医院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予以免检。但是备孕状态不是拒绝X光线的理由。

10、体检结束后,申请人将体检表留在医院,由医院统一汇总上交,体检结论可在体检预约系统中查看。

由于部分检查项目的异常结果尚不足以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检查来确认诊断,所以建议考生在体检后1周内不要外出,并保持通信畅通,以免错失复查机会。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0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西安临潼区教资认定体检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1389 字

+ 加入清单

西安临潼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要求,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认定服务,现将我区2024年上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安排

1、临潼区人民医院

地址:临潼区西关正街2号;联系电话:029-83825003

2、临潼区人民医院开发区医院

地址:临潼区桃源路123号;联系电话:029-83875431

二、体检时间

2024年5月23日—6月2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0: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体检。

三、体检标准

2024年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我区执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规定。

四、体检范围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详见我区认定公告)。

五、体检要求

(一)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我区共安排2家医院,不按照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应在网报成功后再进行体检,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中任何一家进行体检。为避免出现体检人员拥堵,建议提前前往。

(二)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体检前请认真阅读《体检事项温馨提示》(见附件2)。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工作仍有疑问,可联系体检医院。

(三)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依次有序开展,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四)体检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

(五)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六)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并于规定时间内转区教育局。

附件:《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一、请体检人员按照体检公告安排,于当天上午8:00-10:00之间到达定点医院参加体检。根据以往体检医院情况,为避免出现人员拥堵,排队时间过长,建议体检人员提前了解体检医院实际情况,择机前往参与体检。

二、体检前1周内请注意休息,切勿熬夜,饮食相对清淡,禁止饮酒。

三、体检前3天请避免高强度剧烈运动。

四、长期服用某些药物,如减肥类药品、中药制剂及抗生素类药物,建议提前15天停止服药。治疗其它疾病必须按时服药的,请在既往病史栏中详细填写服药名称及服药原因。

五、体检前日22:00时后禁止饮水进食,保持空腹状态。

六、由于化验项目须用早晨血液标本,故请体检者于早上10时前抽血。

七、近视或有其它眼疾的考生请佩戴自己适合眼镜,检查矫正视力。

八、请女性体检人,尽量穿裤装等方便体检检查的衣服,并尽量当天不要佩戴首饰。

九、因妊娠不能进行X光检查的体检申请人,需携带已经妊娠的相关检查证明,确认妊娠后,由医院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予以免检。

十、体检结束后,申请人将体检表留在医院,由医院统一汇总。

由于部分检查项目的异常结果尚不足以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检查来确认诊断,所以建议考生在体检后1周内不要外出,并保持通信畅通,以免错失复查机会。

展开阅读全文

2024西安灞桥区教资认定体检公告(附预约入口)

2024-05-15,全文共 1227 字

+ 加入清单

2024灞桥区教资认定体检体检指南

一、体检医院及时间

(1)体检医院:西安市灞桥区庆华医院、西安灞桥纺织医院。

(2)体检范围: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我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3)体检时间:2024年5月21日——6月22日,周一至周六早上8:00——11:00(最终体检时间以医院预约系统设定时间为准)。

二、体检要求

(1)2024年教师资格体检共安排两家医院,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中任何一家进行体检。

(2)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户籍未在灞桥区、浐灞生态区、港务区的,还需提供在灞桥行政(辖)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体检表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3)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4)体检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

(5)为避免体检人员集中,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体检环境,灞桥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实行预约制度,未预约的申请人医院将无法安排。

(6)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7)为方便申请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于规定时间内报灞桥区教育局人事科。

(8)建议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再预约体检,若先行体检,请申请人确保网报成功。

三、体检预约系统说明

灞桥区2024年上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的申请人通过西安灞桥纺织医院、西安市灞桥区庆华医院体检预约系统提交体检预约。预约及体检流程

灞桥区教资认定体检预约具体流程

体检携带材料:携带身份证、手机、体检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 1张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一、西安灞桥纺织医院体检预约流程

教师体检实行微信预约,预约方法:扫二维码添加“西安灞桥纺织医院”微信号,发送个人信息和体检日期。(最终体检时间以医院预约时间为准)请于预约日期早上8:00在医院门诊大厅导医台登记。

预约登记微信号:17702952495

微信号名称:西安灞桥纺织医院

微信号二维码:

二、西安庆华医院体检预约流程

体检实行网上预约,预约方法:扫描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和体检日期。(最终体检时间以医院预约时间为准)

请于预约日期9:00前在医院体检科二层体检办公室领取体检表。

网上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周六周天及节假日网上预约无效。

体检时间为:5月21日至6月22日,早上8:00至11:00(周天及节假日不体检)。相关事宜请咨询电话:83626200-6318

预约微信二维码:

展开阅读全文

2024西安阎良区教资认定体检医院及时间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1512 字

+ 加入清单

西安阎良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按照西安市阎良区关于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明确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要求,为申请人提供好认定服务,现将阎良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

1.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院

联系电话:029-86848382,029-86848219

体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北路与迎宾立交交叉口东北200米。

2.西安市阎良区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29-61180612,029-61180613

体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胜利街康复巷9号。

二、体检时间

2024年5月20日—6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0:30。

三、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依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体检范围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符合在阎良区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体检要求

(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体检共安排2家医院,不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中任何一家进行体检。

(二)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三)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下载体检表(附件1)并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

(五)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可提前进行电话咨询预约,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六)为方便申请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后报区教育局。

(七)建议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再体检,若先行体检,请申请人确认网报成功。

提示:申请人在体检前务必仔细阅读《体检事项温馨提示》(附件2),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工作仍有疑问,可联系体检医院咨询。

附件1: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1.请体检人员按照体检电话预约的时间,于当天上午8:00-10:30之间到达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前1周内请注意休息,切勿熬夜,饮食相对清淡,禁止饮酒。

3.体检前3天请避免高强度剧烈运动。

4.长期服用某些药物,如减肥类药品、中药制剂及抗生素类药物,建议提前15天停止服药。治疗其它疾病必须按时服药的体检人员,请在既往病史栏中详细填写服药名称及服药原因。

5.体检前一天22:00时后禁止饮水进食,保持空腹状态。

6.由于化验项目须用早晨血液标本,故请体检人员于早上10时前抽血。

7.近视或有其它眼疾的体检人员,请佩戴自己适合眼镜,检查矫正视力。

8.请女性体检人,尽量穿裤装等方便体检检查的衣服,并尽量当天不要佩戴首饰。

9.因妊娠不能进行X光检查的体检申请人,请告知医务人员,并做相关妊娠检查后,由医院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予以免检。

10.体检结束后,申请人将体检表留在医院,由医院统一汇总交区教育局。

由于部分检查项目的异常结果尚不足以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检查来确诊,所以建议体检人员在体检后1周内不要外出,并留好联系方式保持通信畅通,以免错失复查机会。

展开阅读全文

2024西安鄠邑区教资认定体检公告(医院名单+时间)

2024-05-15,全文共 1695 字

+ 加入清单

西安市鄠邑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体检工作要求,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认定服务,现将我区2024年上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安排

陕西省森工医院、西安市鄠邑区人民医院、西安市鄠邑区中医医院。

二、体检时间

2024年6月17日—6月22日

周一至周六早上8:00—10:00

三、体检标准

2024年我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规定。

四、体检范围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五、体检要求

(一)2024年鄠邑区教师资格体检共安排三家医院,不按照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二)为避免体检人员集中,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体检环境,请各位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在体检时间内错峰前往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三)申请人体检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点击查看: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四)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五)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

(六)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七)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于规定时间内报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六、体检须知

申请人在体检前务必仔细阅读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工作仍有疑问,可联系体检医院。

鄠邑区各教资认定体检医院联系方式

一、陕西省森工医院

联系电话:029-84832634 029-84824057

体检地址:西安市鄠邑区画展街陕西省森工医院门诊15楼。

区内公交车:101路,102路,801路,930路,815路,905路,910路,908路,909路,912路,913路

二、西安市鄠邑区人民医院(亦名鄠邑区北关医院)

联系电话:029-84819890

体检地址:西安市鄠邑区渼陂西路5号鄠邑区人民医院对面天使楼2楼。

区内公交车:909路,803路,913路,903路,912路,913路,鄠邑汽车南站-元村。

三、西安市鄠邑区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29-81460682

体检地址:西安市鄠邑区中医医院吕公路院区(新院区)门诊三楼中部东侧

区内公交车:102路,909路

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1、请体检人员按照体检安排的时间,于当天上午8:00-10:00之间到达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前1周内请注意休息,切勿熬夜,饮食相对清淡,禁止饮酒。

3、体检前3天请避免高强度剧烈运动。

4、长期服用某些药物,如减肥类药品、中药制剂及抗生素类药物,建议提前15天停止服药。治疗其它疾病必须按时服药的考生,请在既往病史栏中详细填写服药名称及服药原因。

5、体检前日22:00时后禁止饮水进食,保持空腹状态。

6、由于化验项目须用早晨血液标本,故请体检者于早上10时前抽血。

7、近视或有其它眼疾的考生请佩戴自己适合眼镜,检查矫正视力。

8、请女性体检人,尽量穿裤装等方便体检检查的衣服,并尽量当天不要佩戴首饰。

9、因妊娠不能进行X光检查的体检申请人,需携带已经妊娠的相关检查证明原件,确认妊娠后,由医院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予以免检。

10、体检结束后,申请人将体检表留在医院,由医院统一汇总上交。

11、体检时佩戴口罩采取自愿,请务必按照医院规定体检时间完成检查项目。

由于部分检查项目的异常结果尚不足以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检查来确认诊断,所以建议考生在体检后1周内不要外出,并保持通信畅通,以免错失复查机会。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4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西安高陵区教资认定体检时间+地点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1434 字

+ 加入清单

陵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体检工作要求,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服务,现将高陵区2024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

西安市高陵区医院、西安市高陵区中医医院。

二、体检时间

2024年5月20日—6月29日,周一至周六(不含法定节假日)早上8:30—10:30(申请人可在时限内自行通过电话预约确定,后附医院预约电话)。

三、体检标准

本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相关规定。(费用自理)

四、体检范围

符合高陵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

五、体检要求

(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体检共安排两家医院,不按照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中任何一家进行体检。

(二)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附件1)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三)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四)体检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一栏内容,并确认签字。

(五)为避免体检人员集中,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体检服务,体检实行预约制度(可提前与体检医院电话预约)。

(六)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七)为方便申请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于规定时间内报区教师资格办。

(八)建议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再预约体检,若先行体检,请申请人确保网报成功。

附件:1《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正反打印)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

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一、请体检人员按照体检安排的时间,于当天上午8:30-10:00之间到达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前1周内请注意休息,切勿熬夜,饮食相对清淡,禁止饮酒。

三、体检前3天请避免高强度剧烈运动。

四、长期服用某些药物,如减肥类药品、中药制剂及抗生素类药物,建议提前15天停止服药。治疗其他疾病必须按时服药的考生,请在既往病史栏中详细填写服药名称及服药原因。

五、体检前日22:00时后禁止饮水进食,保持空腹状态。

六、由于化验项目须用早晨血液标本,故请体检者于早上10时前抽血。

七、近视或有其它眼疾的考生请佩戴自己适合眼镜,检查矫正视力。

八、请女性体检人,尽量穿裤装等方便体检检查的衣服,并尽量当天不要佩戴首饰。

九、因妊娠不能进行X光检查的体检申请人,需携带已经妊娠的相关检查证明,确认妊娠后,由医院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予以免检。

十、体检结束后,申请人将体检表留在医院,由医院统一汇总上交。

由于部分检查项目的异常结果尚不足以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检查来确认诊断,所以建议考生在体检后1周内不要外出,并保持通信畅通,以免错失复查机会。

体检医院联系方式

一、西安市高陵区医院

联系(预约)电话:029-86926231;15902913866

地 址:高陵区鹿苑大道与上林二路十字东北角

二、西安市高陵区中医院

联系(预约)电话:029-86913419;15829909734

地 址:高陵区北街367号

展开阅读全文

2024陕西省教资认定系统官网入口

2024-04-25,全文共 488 字

+ 加入清单

点击进入>>>【陕西教师资格认定官网入口

2024上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5月20至6月21日

陕西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完成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各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认定和体检公告为准。陕西省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下载(见附件2)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下材料完成审核确认。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方式及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在信息发布网站的领取通知。

推荐阅读:陕西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陕西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报名入口

2024-04-25,全文共 515 字

+ 加入清单

2024陕西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将于5月20日开启,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完成审核确认。

网上报名入口点击进入陕西教资认定系统

网上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1、认定地点选择

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

2、认定类型选择

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网上审核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4、办理机构

西安市教育局认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定,韩城市的申请人在渭南市申请认定,神木、府谷的申请人在榆林市申请认定。

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推荐阅读:陕西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展开阅读全文

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2024-04-25,全文共 2201 字

+ 加入清单

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认定机构名称认定资格种类日常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通知公告发布渠道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杨凌示范区新桥路政务大厦518室029-87030606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通知公告https://jyj.yangling.gov.cn/
陕西省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种类创新大厦18层(秦都区上林路丰产路)029-33186084西咸新区官网(http://www.xixianxinqu.gov.cn/)/“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西安市教育局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碑林区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029-87274558西安市教育局(http://edu.xa.gov.cn)
新城区教育局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西安市新城区东一路61号029-87437327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http://www.xincheng.gov.cn/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西安市碑林区卫华巷15号029-87516438http://www.beilin.gov.cn/
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西安市莲湖区红埠街59号029-87638220http://www.lianhu.gov.cn/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西安市灞桥区区委党校区教育局405办公室029-83552660www.baqiao.gov.cn/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西安市未央区汇文南路北段未央区教育局029-86239715http://www.weiyang.gov.cn/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雁塔区健康东路20号029-85381282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西安市阎良区凤凰北街5号029-86866082http://www.yanliang.gov.cn
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认定西安市临潼区人民东路55号029-83817232www.lintong.gov.cn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资格证。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029-85284505http://www.changanqu.gov.cn/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初中教师资格认定西安市高陵区文卫路290号029-86912236https://www.gaoling.gov.cn
蓝田县教育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蓝田县职业教育中心院内)029-82734969http://www.lantian.gov.cn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周至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务处029-87154638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 http://www.zhouzhi.gov.cn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涝滨南路教育和科学技术局323办公室029-84811749http://www.xahy.gov.cn/
铜川市教育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铜川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6号窗口(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中段市人力资源大厦)0919-2839360http://www.tongchuan.gov.cn/
宝鸡市教育局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中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市教育中心0917-2790772http://jyj.baoji.gov.cn/
咸阳市教育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路中段029-33328033http://jyj.xianyang.gov.cn/
渭南市教育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渭南市东风街中段12号0913-2053183http://jyj.weinan.gov.cn/
延安市教育局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0911-7090802http://jyj.yanan.gov.cn/
汉中市教育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院政府大院1号楼0916-2626674http://jyj.hanzhong.gov.cn
榆林市教育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榆林市榆阳区桃李路3号0912-3529395http://jyj.yl.gov.cn/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0915-3216119http://jyj.ankang.gov.cn/
商洛市教育局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0914-2317722http://jyj.shangluo.gov.cn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上半年陕西教资认定申请流程

2024-04-25,全文共 746 字

+ 加入清单

2024上半年陕西教资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西安市教育局认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定,韩城市的申请人在渭南市申请认定,神木、府谷的申请人在榆林市申请认定。

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各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认定和体检公告为准。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材料完成审核确认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方式及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在信息发布网站的领取通知。

推荐阅读:陕西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陕西教资认定时间(附认定入口)

2024-04-25,全文共 517 字

+ 加入清单

陕西2024上半年教资认定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陕西2024下半年教资认定时间:预计10月至11月

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

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

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西安市教育局认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定,韩城市的申请人在渭南市申请认定,神木、府谷的申请人在榆林市申请认定。

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推荐阅读: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陕西省2024年省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安排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2541 字

+ 加入清单

按照《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查询、面试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全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发布。考生可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和陕西人事考试网的专门链接登录查询。

对考生的缺考科目成绩标注为“-1”。对违规违纪考生,相关科目成绩标注为“-2”,并注有违规违纪情况。

二、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安排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1.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确保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区别职位层级划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含公安专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情况如下:

职位层级

最低控制分数线

省直机关职位

145

市直机关职位

135

县乡机关职位

115

凡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也不得递补。

2.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按职位依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对于一般职位,按录用计划3倍的数量,确定该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形成的空缺,按本次招考公告有关规定予以递补。

对于复审阶段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按录用计划5倍的数量,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放弃资格复审所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3.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本公告公布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关情况(详见附件1),是依各职位考生准考证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与笔试总成绩排序无关。同时公布了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面试结束后将公布参加面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

(二)面试资格复审受理部门

报考各市所属职位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受理;报考省直部门职位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由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处负责受理;报考省垂直管理系统职位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由省垂直管理系统的省级主管部门人事处负责受理。

(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注意的有关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进行真伪查验。学历学位的查验方法是:进入本人“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办事大厅—教育,按要求查出本人的学历学位信息,展示给资格复审工作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出入境记录。

2.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未打印登记表的考生可于4月17日至4月30日期间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打印报名登记表。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具有由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有关材料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限定生源地(兵源地)或户口所在地职位的人员,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口所在地的相关材料。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入学时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留存;下同),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或毕业登记表;考生提供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材料,须为2024年1月29日之前已在公安机关办结落户手续的户口簿或集体户籍卡。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入伍通知书或县级武装部出具的入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获得加分且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退役士兵考生,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退伍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证章原件和奖励登记表;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提供本人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验证报告单;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报考特设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主管部门年度考核情况及服务起止时间证明。报考特设职位的乡镇机关事业编制在岗人员,须提交县级人社部门出具能够说明目前在职状态、事业编制身份和近5年考核情况的证明。

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资格复审对象应当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职位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事项,请查阅本次招考《报考指南》,或电话详询资格审查部门。

5.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按照2024年修订的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和标准执行。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请考生根据自己身体状况判断是否适于进行体能测评。若参加体能测评,应先进行必要的热身训练,以利于发挥正常运动水平。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须按照体能测评组织单位的统一安排,遵守测评工作纪律,以确保体能测评顺利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具体安排

各市区和省级有关部门面试资格复审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体能测评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2。

三、关于专业技能测试

按照本次招考公告,对职位表标注有“面试资格复审环节设有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将组织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之后,各有关部门将向考生通知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安排。

四、重要提示

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工作安排,以及后续考录环节有关信息以省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专栏中发布的公告,以及相关资格审查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请相关考生留意上述网站公布的面试资格复审安排通知,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附件:1. 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

2. 面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工作安排情况表

推荐阅读:

西安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西安国企最新招聘(更新中)
西安近期教师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西安医院最新招聘信息(更新中)
西安大厂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西安近期企业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展开阅读全文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4-03-21,全文共 2428 字

+ 加入清单

一、公司简介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陕西省国资委共同出资设立。负责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电网建设、管理和运营,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广大电力客户提供安全可电力供应。截至2023年底,全省电网发电装机9606.5万千瓦,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开关站、高抗站)1435座、变电容量17964.57万千伏安,35千伏及以输电线路总长6.41万公里;全省电网最大用电负荷3976万干瓦、最大日用电量8.5亿千瓦时。

二、招聘安排

1.网上报名。应聘毕业生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网址:https://zhaopin.sgcc.com.cn)报根据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简历,上传附件,并申报应聘单位。本批次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3月31日。所有附件均应按一文件一附件上传,多文件可多附件,并按所列名称规范命名,具体要求如下:

图源: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

2.资格审查。我公司对应聘毕业生进行简历筛选,按志愿择优选拔应试毕业生人选,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统一笔试准考证。凡第一志愿应聘我公司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附件上传、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将影响简历筛选。未填写学籍验证码(在用户登录->学籍认证中填写)、未上传学籍报告、专业及学历等信息与学籍报告不一致的,无法通过简历筛选。

3.笔试和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毕业生需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组织的统一笔试,拟录用毕业生均需全部通过统一面试。考试通知以招聘平台站内消息方式予以送达(个人中心可查),并以手机短信方式提示。本批次笔试初定4月14日(最终以统一考试公告时间为准)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4.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我公司需要和岗位要求,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成绩及应聘志愿,择优确定拟录用毕业生名单,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核准后,在招聘平台公示。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5.录用及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毕业生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

未通过简历筛选、笔试或面试的毕业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条件和需求信息

(一)报名条件

1.国家统招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且学籍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少量符合国网公司招聘要求的国(境)外院校研究生,

2.截止2024年6月30日,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大专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3周岁。条件优秀,人岗匹配度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习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适应电力企业工作,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患有以下疾病者,不适合招聘岗位要求:(1)色盲、双眼纠正视力低于1.0;(2)双耳听力障碍;(3)四肢功能残疾;((4)有恐高症或严重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合电力登高作业生产;(5)其它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应电力作业岗位的。

(二)需求信息

我公司2024年第二批招聘计划约500人,最终招聘数量将根据上级单位核准情况及应聘生源、第一批签约情况相应调整。所需专业均指主修专业,不包括第二学历和学位。专业信息以学籍验证报告为准,专业类别以国网公司招聘平分类为准。具体需求信息如下:

电工类:主要包括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机与电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继电保护、能源和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等

电子信息类:主要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信息安全、通信工程及相关专业。

其他工学类:主要包括安全工程、土木工程、水文水资源、热能与动力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环境工程、测绘工程及相关专业。

金融财务类:主要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及相关专业(不含金融专业)

管理类:主要包括技术经济、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及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主要包括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汉语言文学、有机化学及相关专业。

四、有关要求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是我公司接受高校毕业生应聘报名的唯一途径。我公司不接受电话报名、投寄简历、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应聘报名。

2.应聘毕业生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并保管好个人账号及密码,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3.为保证应聘毕业生及时收到考试相关信息及通知,请应聘毕业生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上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个人通信不畅等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接收通知而影响应聘,由毕业生自行负责。

4.我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不指定教材及辅导材料,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5.关于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招聘考试的笔试内容等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招聘平台相关公告。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未按我公司要求完成就业协议签订或办理录用手续的;

5.未按国网公司规定时间取得完备入职手续并办理入职的;

6.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16:00-18:00

咨询电话:029-81002134

邮箱:sx rzyg@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柿园路218号(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710048

七、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推荐阅读:

西安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西安国企最新招聘(更新中)
西安近期教师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西安医院最新招聘信息(更新中)
西安大厂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西安近期企业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展开阅读全文

陕西省2024年省考笔试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考点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3724 字

+ 加入清单

各位应试人员:

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2024年3月16日在我院举行。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3月16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6日14:00-17:00 申论

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各自考场交通路线和地址,请尽早到达考点。考点不提供车辆停放,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场规则‍

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一、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报考者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报考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全程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报考者进入考场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座位,应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及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报考者不得传递任何物品。报考者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

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试卷采用“卷卡合一”的方式印制,

配套答题卡在试卷的封底内页,请报考者本人沿裁切线将答题卡小心撕下,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报考者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将影响报考者考试成绩。

五、报考者应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报考者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作答,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接到试卷后,应及时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开考后,无特殊情况(印刷质量问题等),不更换答题卡。答题卡被撕坏或有折痕、申论更换答题思路或试题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报考者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八、考试结束铃响,报考者应立即停止答题(含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将试卷和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举起右手,坐在原位,保持安静,等待监考人员收取。待其收齐清点无误后,经允许在座次表上签字,领取本人身份证件后离场。

报考者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法、违纪处理。

九、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照违纪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替考、电子作弊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以上周知内容,属考试组织机构履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相关“经提醒”事宜。请各位报考者遵守相关规定,诚信考试并承担因违纪而受到的相关处理。

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摘录)

第三条 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六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三)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七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 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二)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三)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五)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八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二)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九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

(四)通过搞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录用机会、经济利益以及其他不当利益的;

(五)购买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六)其他扰乱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的行为。

第十三条 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报考者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应当将其违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通报所在单位。

第十四条 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

任职定级后查明有本办法所列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

第十八条

报考者的违规违纪行为被当场发现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并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规违纪事实和现场处置情况,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报送负责组织有关工作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

第十九条

对报考者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报考者拟作出的处理决定以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对报考者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第二十条 对报考者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决定书,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或者公告等方式送达。

对给予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处理的报考者,限制报考的日期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报考者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地址及乘车路线

1.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西安市浐河东路6262号)

2.乘车路线

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考点交通线路方案1

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考点交通线路方案2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5447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面向社会为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809名工作人员(含中央驻陕事业单位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shaanxi.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陕西公共招聘网(www.sxggzp.com)、“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附件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85717700,接听时间08:00-12:00,14:00-18:00),待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或“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报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由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招聘结果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时限要求。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工作一般应在40日内完成。2024年6月上旬前,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归口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二)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报考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指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24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咨询电话及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查询网址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春节招聘公告

2024-02-22,全文共 1134 字

+ 加入清单

集团简介

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是陕西省委省政府为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解决全省耕地占补平衡问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服务保障而组建的省管国有大型企业。

招聘计划

建英计划

招聘对象: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招聘人数:5人

招聘专业

土壤学

微生物学

智能科学与技术

建英福利

上升通道: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1年,具备选拔为集团中层副职条件

海外交流:定期选派业务骨干赴海内外知名高校与研究机构深造学习,交流访问

福利保障:与集团签订劳动合同的建英人才可享受集团人才房政策(人才引进奖励价购买集团开发的西安市120m住房一套,约5700元/㎡)

薪酬待遇:年综合收人不低于25万元

地秀计划

招聘对象: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

招聘人数:65人

招聘专业

农业与林业类(28人)

农业水土工程,环境工程,作物遗传育种,果树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工程,森林培育

建筑土木类(8人)

结构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建筑技术科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土木水利

电气工程类(6人)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类(6人)

大地测量学与网量工程,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地国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城乡规划学

管理类、文学类与法学类(17人)

会计学,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新闻学,法律民商法学,项目管理,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国际商务,思想政治教育,设计学,汉语言文字学

地秀福利

上升通道: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5年且在集团工作满2年以上,具备选拔为集团中层副职条件

研究深造:鼓励硕土研究生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并承担相应学费

海外交流:定期选派优秀骨干赴海内外知名高校与研究机构深造学习,交流访问

薪酬待遇

年综合收人不低于16万元

职工福利

五险一金、企业年金、出差补助、通讯补贴

餐费补助、高温津贴、取暖补贴、驻勤补助

野外津贴、节日礼品、生日福利、带薪年假

员工餐厅、员工公寓、员工体检、职工书屋

通勤班车、医务室、健身房、母婴室

招聘流程

1、网申

2、简历筛选

3、线上面试

4、线下笔试

5、线下面试

6、加入地建

(通过简历筛选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人“线下面试”环节)

简历投递

投递网址:点击进入

投递日期

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15日

联系方式

集团地址:西安市光泰路7号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

集团网站:https://shaanxidijian. com

联系电话:029-88319733(韦女士)

推荐阅读:

西安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西安国企最新招聘(更新中)
西安近期教师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西安医院最新招聘信息(更新中)
西安大厂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西安近期企业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半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2024-02-05,全文共 1105 字

+ 加入清单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坐落在国家首个以创新城市发展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西咸新区,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1997年由步长集团投资创办,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2年获得学士学位单位授予权,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7年获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单位。学校获得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第五批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等荣誉称号。

专任教师招聘岗位及要求

任职要求

热爱祖国,为人师表,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条件,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任职资格

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交叉学科应与招聘要求一致;第一学历为高水平大学全日制统招本科者优先,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博士研究生学历:本、硕、博各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交叉学科应与招聘要求一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成果突出者可放宽至45周岁)。

薪资待遇

硕士研究生:按照校内薪资结构执行,月薪6K+,并提供读博、访学、进修等教师发展支持,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博士研究生:年薪制14W-40W,薪资标准根据工作任务协商面议;给予安家费15W-20W;科研启动费理科10W、文科5W;配偶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安置工作;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福利社保

寒暑假期 法定假期 周末双休

五险一金 职称晋升 绩效奖金

教师公寓 用餐补贴 节日福利

职称晋升 培训发展 通勤班车

...

应聘方式

1.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24年6月28日 18:00)

应聘人员将电子简历(文件名:应聘学院+姓名+学历+专业)投递至招聘学院邮箱(详见附件),同步发送至学校人力资源处邮箱;符合配偶安置条件者附配偶简历。

注:电子简历应附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表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科研获奖等相关证书扫描件。所提交材料不退,请自留备份。

2.资格审查及初选。

3.笔试、面试、试讲(定期组织,以具体通知为准)。

4.体检。

5.确定拟聘用人选。

6.发送《录用通知书》。

联系方式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人力资源处

孙老师 029-33814530

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网址:https://rsc.csiic.com

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4年上半年教师招聘计划》

说明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人员招聘。学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求职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下载

附件【2024-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师应聘登记表】

附件【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4年上半年教师招聘计划】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1月31日陕西省油价上调公告

2024-01-31,全文共 195 字

+ 加入清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布自2024年1月31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陕西省省汽、柴油价格相应下调,92号汽油和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提高200元。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1月31日24时起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

推荐阅读:2024陕西油价最新价格(持续更新)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陕西省省考公告

2024-01-30,全文共 6267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为全省各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67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满足职位资格条件。

上述第2、6项所列为基本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招考职位表中注明有“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特设职位”的,是专门面向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限规定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满5年的乡镇(街道)机关事业编制在岗人员,以及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七类人员。退役士兵报考特设职位的,不享受《陕西省实施办法》规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二)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

5.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公安机关公开招录的人民警察职位;司法警察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司法行政机关公开招录的人民警察职位。

6.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可以通过本次招考专题网页查阅《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招考招录专栏公布,并在下列指定网站安排链接:

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

陕西先锋网(http://www.sxdyjy.cn)

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有关具体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解释、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请报考者查阅本公告附件。

报考者需要咨询《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问题时,可直接拨打本公告附件中的职位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4年2月1日8:00至2月6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报考者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若报考者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1日8:00至2月7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者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2月1日8:00至2月6日18:00,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月6日18:00至2月7日18:00期间,报考者可以查询审核状态,但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

报考者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未按资格条件要求报考的,将取消资格。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环节。

(三)报名确认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应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7日24时,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公共科目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专业科目笔试不收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费,具体办理程序详见报考指南。

(四)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应在2024年3月12日9时至3月16日9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4年3月16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4年3月16日下午 14:00-17:00申论

(二)专业科目笔试

1.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

2.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4年3月17日上午 9:00-11:00

(三)笔试地点

报考市属职位(含各市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

报考省直部门和部分省垂直管理系统职位(省司法监狱系统、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笔试。

(四)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预计于4月16日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本次招考专题网页、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在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同时,发布对违规违纪考生处理的公告。

(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且参加笔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在3月18日至3月20日期间,向本人退役档案所在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加分。已享受各级政府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不享受报考公务员的加分政策。加分具体要求详见报考指南。

四、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无专业科目笔试职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有专业科目笔试职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按职位排序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将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统一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另行通知。

报考者提交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不能通过面试资格复审。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系统职位,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司法监狱系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对于录用计划数少于10名(不含10名)的职位,因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不合格、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不超过录用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范围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录用计划数多于10名(含10名)的职位,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人数多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录用计划数2倍时,按不超过录用计划数2倍的数量递补一次。

对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形成的缺额递补一次。

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设有专业技能测试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

设有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按录用计划数的5倍,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不合格人员时不再递补。专业技能测试在面试之前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招考部门可以划定测试合格分数线,并在测试前随测试安排一并通知考生,未达测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录用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后,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原始成绩加总后排序,按录用计划3倍的数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招考部门在面试前通知考生。

(三)面试组织实施

全省面试工作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垂直管理系统 省级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3(有专业技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对于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对于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下列面试分数线之一的,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合格分数线A为:“本考场(在同一场次,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B为:“本考场(在同一场次,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大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中,进入体检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次日,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的公告。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个别职位体检有关项目有具体要求的,详见职位表或者报考指南中的有关信息。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暂缓体检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还要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选的重要依据。

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对象主动放弃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所形成的空缺,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本次招考区分职位层级,结合地域分布,对职位资格条件相同相近的职位计划进行了合并。考试考察程序结束后,由相应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报考合并职位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具体录用职位。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情况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以各市和省直部门为单位,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进行空缺职位的人员递补。

八、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予以录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本次新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有5年服务期。职位表中其他注有具体服务期限规定的职位按其规定执行。

九、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公告文本内容有同等效力。职位设置、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招考部门负责解释。

2.本次招考的公告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不要通过上述网站之外的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

露,影响正常报名。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安排以本次招考专题网页公告为准,在笔试环节后留意相关网站的考录信息。

3.本次考试的职位专业名称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审核。

4.报考者向同一职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均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报考该职位。

5.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陕西省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1.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3.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4.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5.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8.咨询电话

推荐阅读:

西安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西安国企最新招聘(更新中)
西安近期教师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西安医院最新招聘信息(更新中)
西安大厂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西安近期企业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