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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上半年

泉州上半年专题栏目,提供与泉州上半年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泉州上半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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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泉州鲤城区教资认定体检医院

2024-04-19,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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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泉州鲤城区教资认定体检医院

1.体检时间:我局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申请人务必在现场确认前自行完成体检,逾期不补检。

2.体检医院:

①泉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部(鲤城区东街248-252号医院内急救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595-22277043)、

②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体检中心(鲤城区中山北路34号心血管楼一楼,联系电话:0595-22756633)、

③泉州市中医院体检中心(鲤城区笋江路388号,联系电话:0595-22209961)。

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鲤城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鲤城区的人员自行选择一家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网址:http://jyt.fujian.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gfxwj/201805/t20180507_3659784.htm

点击查询:体检表

点击查询:教资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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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全文

2024-01-03,全文共 2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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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网上报名时间:1月12日至1月15日17:00截止。

3.审核时间:1月16日17:00截止。

4.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该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2.注册。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3.报名。考生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最后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公安联网审核、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

4.缴费。我省采用是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后,经考试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17日24时,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人每科70元。

5.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审核点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4日-9日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

4月12日左右,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成绩查询公告。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学科及课程调整

1.我省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中学类别初中、高中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学科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中学类别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2.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若由于本人填报虚假、错误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将由考生本人自负。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建议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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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石狮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5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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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2024上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受理机构

符合我市认定条件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石狮市教育局认定。符合我市申请条件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石狮市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本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的人员;

(二)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三)持有我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石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日程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按泉州市教育局通知文件要求,我市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

泉州市统一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石狮市教育局不再统一组织体检,符合石狮市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务必在网报完成并取得“报名号”后及现场确认结束前,自行前往石狮市医院参加体检(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595-88610337)。

1.体检时间:2024年5月27日网报完成并取得“报名号”后至现场确认结束前。

注意:由于体检数日后才能领取报告,申请人务必在现场确认结束前几天完成体检,保证在现场确认结束前取得合格报告。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中职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更要注意泉州市统一的现场确认结束时间。

2.体检地点:石狮市石锦路2156号石狮市医院门诊大楼一楼东侧体检楼(途经公交线路:1路、9路、14路、16路、18路、23路)。

3.申请人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

4.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到石狮市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方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5.申请人的体检报告须达“合格”结论。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温馨提醒:体检要求空腹,具体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上午8:00—10:00,如遇节假日请咨询医院,医院体检每日数量有限额。若申请人在生理期也可前往,医院会再次安排有效时间体检剩余项目。为了母婴健康,强烈建议孕期和产后45天以内的申请人下一季度再申请认定。

(三)现场确认和认定(领证)时间

1.符合我市申请条件的高中教师资格、中职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21日-6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确认业务。)

现场确认地点: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嘉禄路568号教育局院内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教育分中心”)

领证时间:2024年7月15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领证地点: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嘉禄路568号教育局院内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教育分中心”)

2.符合我市认定条件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4日-7月19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确认业务。)

现场确认地点: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嘉禄路568号教育局院内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教育分中心”)

领证时间: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证书

五、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全市统一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注意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符合我市申请条件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石狮市教育局。符合我市认定条件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择石狮市教育局。

2.注意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3.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按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二)申请人应认真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的常用电子邮箱,以备在遗忘登录密码时,通过电子邮箱找回密码)。

(三)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所填报名信息,作为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四)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五)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六、现场确认(认定)工作要求

符合我市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网上申请成功后,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我市规定的时间、现场确认点进行预约、提交、现场确认审核认定及领取证书。

(一)联系电话:0595-88776561 0595-88877211

(二)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确认时,为了提高效率,防止扎堆等待,请申请人在以下日期内在手机上操作预约现场确认时间:

1.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可操作预约的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6月27日;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可操作预约的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7月18日。

温馨提示:建议申请人拿到合格的体检报告后再进行预约,免得占用预约号,若无法如期履约请及时取消预约号,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3.预约流程:

申请人登录“石狮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XIN服务”——“预约办理”(首次预约须完成注册绑定)——“我要预约”——

“教育局分中心”——“石狮市教育局”——选择要预约办理的事项——我要预约——预约所需时段——确定——显示预约成功。

温馨提示:申请人应比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确认地点履约,等待受理业务。

4.预约时间号段充足,每人只能预约一次,为避免系统拥挤,请错峰预约。

5.我市认定的教师资格为即办件,现场办理速度受限,若与预约时段稍有延迟,请申请人谅解并耐心等待。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认定机构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10.申请人所提供原件在网报系统无法核验通过的,另需提供复印件材料(统一用A4复印纸),并在复印件上签名。

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我市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现场确认预约成功后,务必按预约时间提前到达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嘉禄路568号教育局院内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教育分中心”)。

(四)由于现场确认人数多,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业务办理结束后,请即办即走,尽量减少逗留时间。

(五)如遇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认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有关事项将在石狮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六)网报和认定过程出现的常见问题请注意浏览“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常见问题”专栏。

(七)认定机构生成有证书号码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统一由认定机构网上下载打印和加盖认定机构或审批专用公章,一份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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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时间和入口

2024-04-07,全文共 2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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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网上报名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4月12日10:00-4月15日17:00开放报名权限(已参加此次笔试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网报时按要求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中职文化课考生参照高中学科考生)。各考区接受面试考生的条件如下:

1.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八个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本考区内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本考区所在地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2.厦门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数学、英语及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3.集美大学考区接收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报考幼儿园学段科目、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思想品德”)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同时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且报考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仅接收报考“数学”“英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4.闽南师范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5.莆田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6.武夷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小学学段(社会、科学、音乐、体育)、中学学段( 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须在网报时选择“南平”考区。

7.福建教育学院考区只接收报考小学学段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形式进行,审核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16日17:00前,考生在审核时段(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在报名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网上审核是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面试的,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因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定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如遇到报名审核问题可联系报考考区,各考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三)网上付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17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代替报名,如因未按要求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确保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在后期申请认证教师资格证时,发现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证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四)考生须认真按本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考区报名,如因未按公告要求选错考区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参加2024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六)已参加2024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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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泉港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4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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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泉港区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区的人员;

2.泉港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日程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区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为了提高行政审批窗口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提前将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3151449397@qq.com,要求照片长413像素(PX),宽295像素(PX),分辨率最小72dpi(像素/英寸),格式为JPG/JPEG,电子照片统一命名为:姓名(教师资格种类、学科)。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检检查

1.体检时间:申请人须在网报成功后自行到泉港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自行参加体检,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逾期不补检。

2.体检医院:申请人须在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所指定的医疗机构自行参加体检,我区体检医院为福建医科大学附一闽南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到指定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三)现场确认(受理)

1.时间安排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28日(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确认工作);

地点: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企业登记综合服务窗口(D19)联系电话:0595-27726056

(2)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7月5日(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确认工作);

地点: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企业登记综合服务窗口(D19)联系电话:0595-27726056

(3)领证时间:待定(证书制订后邮寄)

2.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确认报名: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我区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四)审核认定

泉港区教育局将结合教师资格网络管理系统信息等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我局将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之前积极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公示制度,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提醒提示,指导申请人做好网上报名、材料准备、现场确认等工作。

(二)严格审查审核。泉港区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审核。对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等要求,在作出认定结论前,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成申请人的犯罪记录(含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核查,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质效。

(三)规范整档工作。

1.生成有证书号码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统一由认定机构网上下载打印和加盖认定机构公章,一份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2.学生信息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学生信息网电子信息无法查验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复印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表原件和照片等材料。

申请人所提供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应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由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签字并加盖相关审核章。

六、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我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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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泉州师范学院普通话考试报名指南

2024-03-12,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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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普通话考试报名

根据国家语委、省语委文件要求,我校语委办决定于2024年4-5月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本次测试采取计算机辅助测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现将有关测试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对象:本校在学的所有全日制学生、教职工

2.报名时间:3月11日至3月14日

3. 报名方式:网上缴费报名,网址https://caiwuwx.qztc.edu.cn/

4. 报名流程:

5.报名注意事项:①在其他测试站报名还未测的考生无法重复报名;②缴费成功后请勿重复缴费。

6.报名费用:根据文件规定,学生25元/人,教师50元/人。

7. 核对报名信息:采用纸质核对方式,各二级学院于3月15日下午到教务处领取“报名考生校对名册”,并通知考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信息核对并签字,核对后的数据务必于3月18日上午汇总上交教务处。

8.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2919507

请各二级学院予以支持,尽快通知师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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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福建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2024-04-07,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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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居住证、学生证上的家庭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什么时候报名?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4月12日10:00-4月15日17:00开放报名权限(已参加此次笔试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网报时按要求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中职文化课考生参照高中学科考生)。

推荐查询:详细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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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丰泽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资认定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3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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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丰泽区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区的人员;

(二)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四)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①户籍或居住地在丰泽区的人员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丰泽区教育局;②在泉州师范学院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现场确认点为泉州师范学院;③在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点为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我局将在网报系统开通前做好与指定体检医院沟通、协调,落实体检要求,确保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完成体检;逾期不补检。

2.体检医院:申请人须在网上报名开通后现场确认前到东南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到东南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三)现场确认(受理)

1.时间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28日。

2.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确认报名: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五区之间流动人员,无法办理居住证,应回户籍地申请认定);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

(8)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各认定机构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3.地点:丰泽区政服务中心二楼教师资格认定窗口

联系电话:22508503

注意事项: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采用预约制,请前往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4.领证时间:2024年7月10日

5.领证地点:丰泽区教育局会议室(妙云街160号树脂大楼5楼)

(四)审核认定

各认定机构应结合教师资格网络管理系统信息等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

五、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我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整档要求

1.生成有证书号码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统一由我局网上下载打印和加盖我局公章,一份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我局归档保存。

七、工作要求

(一)我局将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之前积极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公示制度,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局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将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成申请人犯罪记录(含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情况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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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2024-04-19,全文共 3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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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的人员;

(二)泉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具体认定时间及要求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自行安排,并在网报系统开通前做好与指定体检医院到沟通、协调,落实体检要求,确保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完成体检;逾期不补检。

2.体检医院:申请人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到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指定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印章,未贴照片者不开检)。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三)现场确认(受理)

1.时间安排: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时间(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上半年认定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

其中,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负责审查、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28日;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审查、确认后于2024年7月2前将申请人的材料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2.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见附件1)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确认报名: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五区之间流动人员,无法办理居住证,应回户籍地申请认定);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8)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各认定机构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四)审核认定

各认定机构应结合教师资格网络管理系统信息等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按以下时间安排到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A栋3楼38号窗口统一办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手续、领取证书。

1.7月9日: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

2.7月10日: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

3.7月11日:泉州台商投资区、 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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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晋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2024-04-19,全文共 1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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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的人员;

(二)福州大学(晋江校区)、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应届毕业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晋江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报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二)报名方式: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www.jszg.edu.cn)。

四、体检安排及要求

(一)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申请人务必在网报开通后现场确认报名前自行到晋江市医院(罗裳院区)完成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晋江市医院地址:晋江市晋光路罗山段16号);

(二)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到晋江市医院(罗裳院区)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特别提醒:医院出具体检报告需4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注意自行安排体检时间;

(三)申请人的体检报告须达“合格”结论。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五、现场确认

(一)时间安排

由于晋江认定人数较多,为保证及时处理申请,现场确认分类别、分学科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24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6月25日: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6月26日:小学语文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6月27日:小学数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6月28日:除小学语文、数学外,其他学科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7月1日: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资格申报人员;

7月2日:除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外其他学科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个别人员如规定时间无法到现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对象、网上报名流程、现场确认应携带的材料清单及整理要求等事项详见附件。

(二)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址: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H综合事务服务区H06号教育窗口(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

2.联系电话:0595—85659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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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福建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指南

2024-04-07,全文共 3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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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福建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

1、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居住证、学生证上的家庭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面试时间、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时间:2024年5月11日-12日(部分考区考试时间5月11日-14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1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含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外,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科目。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请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在面试时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4.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3、面试报名审核工作

(一)网上报名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4月12日10:00-4月15日17:00开放报名权限(已参加此次笔试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网报时按要求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中职文化课考生参照高中学科考生)。各考区接受面试考生的条件如下:

1.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八个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本考区内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本考区所在地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2.厦门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数学、英语及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3.集美大学考区接收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报考幼儿园学段科目、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思想品德”)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同时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且报考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仅接收报考“数学”“英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4.闽南师范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5.莆田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6.武夷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小学学段(社会、科学、音乐、体育)、中学学段( 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须在网报时选择“南平”考区。

7.福建教育学院考区只接收报考小学学段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形式进行,审核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16日17:00前,考生在审核时段(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在报名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网上审核是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面试的,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因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定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如遇到报名审核问题可联系报考考区,各考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三)网上付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17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4、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代替报名,如因未按要求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确保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在后期申请认证教师资格证时,发现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证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四)考生须认真按本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考区报名,如因未按公告要求选错考区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参加2024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标准参照2024年上半年笔试公告要求(https://www.eeafj.cn/jszgksgsgg/20231229/13124.html)。

(六)已参加2024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七)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开放日期:2024年5月6日-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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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华侨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2024-03-13,全文共 1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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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华侨大学2024上半年普通话测试

一、报名对象

1.报名对象:华侨大学2024届、2025届毕业生、本校教职工。名额报满即止。

2.不得报名的情况:已经在其他考点报名还未测试,或已经在其他考点测试成绩未公布的考生。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暂定测试时间

4月13日(仅限厦门校区师生报考)

4月14日(仅限厦门校区师生报考)

4月20日(仅限泉州校区师生报考)

4月27日(仅限泉州校区师生报考)

注:20日、27日两天的测试将安排大巴车往返两校区接送泉州校区考生,请考生根据测试时间凭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登记上车。

(二)测试地点

厦门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2楼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报考学生须根据所在校区选择相应测试日期,不得重复报名,测试站将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具体测试日期。

三、测试内容

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编写、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为测试内容。考生也可自行购买《普通话训练与测试指导用书》(福建人民出版社)作为参考使用。

四、报名及测试流程

按照预报名、网上报名、线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测试的顺序组织实施。预报名、网上报名、线上缴费,三个步骤均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

(一)预报名

请各单位将预报名汇总表(见附件)电子表格于3月18日上午11点前发至邮箱:hqucyy@hqu.edu.cn,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两校区办公室。请各单位确保考生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将导致考生预报名失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

2.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1)点击右上角“请登录”,考生自行注册、登录。

(2)报名入口处选择“福建省”,再点击“我要报名”,选择“华侨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及“测试时间”后,点击“下一步”。

(3)考生阅读“报名须知”后,点击“下一步”。

(4)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所在单位”填写“华侨大学xx学院”,点击“下一步”。

(5)核对报名信息,点击“下一步”,完成网上报名。

(三)线上缴费

1.缴费时间:3月28日9:00-3月29日16:3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考生须确保完成预报名和网上报名再缴费,一旦缴费,无法退费。

2.缴费方式:

(1)学生考生:进入学校财务处网站(https://cwc.hqu.edu.cn/)→点击右侧“收费平台”→点击右侧“学生缴费”→选择收费项目“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缴费25元。

(2)教师考生:进入学校财务处网站(https://cwc.hqu.edu.cn/)→点击右侧“收费平台”→点击右侧“其他缴费”→选择收费项目“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缴费50元。

(四)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于考前3天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参与测试。考生须认真查阅准考证的要求,准时参与测试。测试当天超过16:50未到达测试点,视为弃考。

五、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照片要求:近期免冠白底2寸照片,尺寸是3.5*5.3厘米,390*567像素,支持JPG/JPEG格式,1M以内。所上传证件照将用于准考证等打印。

2.考生务必确保所填信息准确,因信息填错、照片不符合等造成无法考试或者证书无效等情形,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准考证参加考试。

4.严格遵守考场规定,一经发现作弊或代考等行为,取消测试成绩及一年内的考试资格。

5.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204室,电话:0595-22691552;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617室,电话:0592-6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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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泉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安排表

2024-04-19,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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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场确认安排表

1.鲤城区教育局

地址: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打锡街157号)

联系电话:0595-22388096

2.丰泽区教育局

地址: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师资格认定窗口(妙云街160号)

联系电话:0595-22508503

3.洛江区教育局

地址:洛江区教育局三楼人事股(万安街道万贤街36号)

联系电话:0595-22633310

4.泉港区教育局

地址:泉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登记综合服务窗口(D19)

联系电话:0595-27726056

5.晋江市教育局

地址: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H综合事务服务区H06号教育窗口(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

联系电话:0595-85659038

6.石狮市教育局

地址: 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嘉禄路568号教育局院内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教育分中心”)

联系电话:0595-88877211、88776561

7.南安市教育局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区综合窗口(教师资格认定)(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

联系电话:0595-86367817

8.惠安县教育局

地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教育局窗口(世纪大道电信大楼)

联系电话:0595-87310812

9.安溪县教育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一层教育局窗口(城厢镇二环路)

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10.永春县教育局

地址: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五里街镇八二三中路22号)

联系电话:0595-23880266(网报)、0595-23886575(认定)

11.德化县教育局

地址: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教育局窗口(浔中镇东浦口5号)

联系电话:0595-23592012

12.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9号10号窗口(滨湖南路大创商厦)

联系电话:0595-27398852

13.泉州师范学院(受理本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地址:泉州师院学生服务中心(东海校区文科楼A栋一层)

联系电话:0595-22919509

点击查询:泉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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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福建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有复核吗?

2024-04-13,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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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福建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在4月12日10:00统一公布,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工作日内(4月12日-25日),通过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并在5月6日至5月12日登录查询复核结果,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谷歌、火狐、360浏览器。

1.成绩复核电脑端链接 :

http://125.77.73.40:81/h5/#/pages/login?id=532501253832709

2.成绩复核手机端直接扫二维码:

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考生可在公布日期后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www.neea.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项目主页“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

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点击查询:福建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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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泉州德化县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4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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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县的人员;

(二)泉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德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泉州市统一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申请人应于2024年6月5日-7月6日时间段自行到德化县医院完成所有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特别提示: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由于现场确认时间是2024年6月19日-26日,所以请抓紧体检,避免逾期,逾期不补检)《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由个人自行下载A3纸双面打印,中间装订。

2.体检医院:申请人须在德化县县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应粘贴网报上传同版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相片,并完善个人信息)到德化县医院体检中心,由医院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未贴照片者不得开检)。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5)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到德化县医院体检需要预约,具体预约操作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三)现场确认(受理)

1.时间安排: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由德化县教育局认定机构审查、确认后,再将材料报送至泉州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19日-26日(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确认工作)。

领证时间:2024年7月22日-26日。

(2)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5日-19日(工作日)。

领证时间:当天。

2.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确认报名: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8)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各认定机构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3.注意事项:

(1)凡在我县申报教师资格认定者(含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种类),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地址: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教育局窗口(浔中镇东埔口5号)联系电话:0595-23592012。

(2)为提高现场确认时效,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开通预约服务,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成功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预约现场确认时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预约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26日(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确认工作);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预约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0日(工作日)。以上预约时间将提前一天开放预约号。具体预约方法如下:申请人关注微信公众号“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微服务”中的“预约服务”,选择“七楼”→“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选择“我要预约”,输入相应信息(申请者、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完成预约。

(3)申请人应根据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自助一体机履约后进行现场确认服务。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取消预约,避免预约资源浪费,操作方法如下:“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微服务”中的“预约信息”→输入相应信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取消预约”→确定取消预约信息。

五、有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政务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教育政务部门要为港澳台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等便利)。各认定机构需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申请人按上述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资格类别、任教学科、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各类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严格按照《教师法》规定执行。具备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者,方可向我局申请认定。如有疑问,可上网参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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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福建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复核入口网址

2024-04-13,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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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工作日内(4月12日-25日),通过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并在5月6日至5月12日登录查询复核结果,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谷歌、火狐、360浏览器。

1.成绩复核电脑端链接 :

http://125.77.73.40:81/h5/#/pages/login?id=532501253832709

2.成绩复核手机端直接扫二维码:

笔试成绩构成

1、卷面分:满分150分,是平时及考试做的试题试卷分数。

2、报告分:满分120分,是卷面分按照转化规律折合后的分数。

3、合格分:70分,即报告分的合格分数,代表考试通过啦!

点击查询:福建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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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永春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4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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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县的人员;

2.我县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永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永春县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永春县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符合我县申请认定条件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择永春县教育局;符合我县申请条件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永春县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

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申请人必须在5月6日至6月30日,到永春县医院自行完成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特别提示: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是2024年6月21日-28日;2024年7月1日-7月19日接受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时间。)

2.体检医院:申请人必须在永春县教育局指定的永春县医院自行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到永春县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门诊楼五楼)服务台领取《体检表》,并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印章,未贴照片者不开检),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4.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请细读《永春县医院体检需知》(见附件),同时,到永春县医院体检需要预约,具体预约步骤如下:

(1)关注公众号“永春县医院”:

(2)点:“更多”;

(3)进入教师资格证体检预约;

(4)预约日期;

(5)预约成功;

(6)体检预约查询。

体检预约须知:

健康管理中心每天共放20个预约号,预约时请务必先查看全部可预约日期,提前做好安排(一个身份证预约一个名额),并“体检预约查询”,查看预约是否成功。

(三)现场确认(受理)

凡在我县申报教师资格认定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请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报成功后,通过微信公众号“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预约现场确认时间,自2024年6月 5日起,可预约 6月 21 日至 7月19日的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号。

预约时,请务必先查看全部可预约日期,做到合理安排。

其中,2024年6月21日-

28日(法定节假日期间没有预约号,不办理确认工作)接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审查的预约;2024年7月1日-7月19日接受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预约。

具体预约方法如下:申请人关注微信公众号“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选择

“永易办”→“要预约”→“我要预约”→“教育局”→选择“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或“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初审”→选择预约时间,输入相应信息(申请者、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完成预约,请注意从6月

5 日后才可以预约。

申请人根据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右侧自助一体机履约后,可打印纸质凭条到窗口叫号进行确认服务。如有特殊情况,需取消预约,为避免预约资源浪费,操作方法如下:进入“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政务服务”中的“预约服务”的“我的预约”→输入相应信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取消预约”→确定取消预约信息,避免超时未履约收到短信。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21日-28日(法定节假日期间没有预约号,不办理确认工作)

领证方式:邮递或可自取(2024年7月11日后邮递寄出的,邮费到付,实际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19日(工作日,没有预约不得前往确认)

领证时间:当天

3.为方便答疑解惑,所有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请加入永春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QQ临时群,群号为:790175967。

4.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现场认定及领取证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委托所在高校统一办理。注意正确选择确认点,有疑问请向相应确认点咨询。

现场确认点:

地址: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五里街镇八二三中路22号)

联系电话:0595—23880266(网报期间)

0595—23886575(现场确认期间)

5.提交材料:

将结合教师资格网络管理系统信息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应该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永春县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永春县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永春县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及体检表粘贴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教师资格种类及姓名),同时,将相片电子版发送至1144503274@qq.com(格式为:姓名.jpg,特别提醒:图片命名必须为完整姓名,后缀必须是小写的jpg,如果没有发送电子照片,将影响办件时效,请务必做好)。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要留档备查)。

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申请人按上述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提交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申请资格类别及联系电话;另外,认定机构打印出有证书号码的认定申请表并盖章,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管理,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申请人所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统一A4复印纸),应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经现场确认点核对签名、加盖相关审核章存档,验后原件即退回申请人,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A4复印一份,复印件进行存档。

五、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各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各类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执行。具备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者,方可向我局申请认定。如有疑问,可上网参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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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泉州洛江区2024年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3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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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洛江区2024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区的人员;

2.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2024年5月27日-6月25日,申请人务必在现场确认前完成体检;逾期不补检。

2.体检医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丰泽街)新大楼二楼裙楼健康管理中心,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到现场确认点指定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印章,未贴照片者不开检)。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三)现场确认(受理)

1.时间安排:6月21日-28日。

2.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确认报名: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五区之间流动人员,无法办理居住证,应回户籍地申请认定);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资格种类、学科及姓名)。

(8)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各认定机构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四)审核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教师资格管理系统信息等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认定机构通过当地新闻媒体、网站等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程序及要求等,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提醒提示,指导申请人做好网上报名、材料准备、现场确认等工作。

(二)严格审查审核。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审核。对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等要求,在作出认定结论前,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成申请人的犯罪记录(含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核查,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质效。

(三)规范整档工作。认定机构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整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并装入档案袋,入档材料包括: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按清单所列顺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从网上下载、打印,需有证书号码并加盖认定机构或审批专用公章;一式2份,一份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所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应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由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签字、加盖相关审核章。认定机构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资格类别、任教学科、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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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福建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2024-01-03,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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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试安排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网上报名时间:1月12日至1月15日17:00截止。

3.审核时间:1月16日17:00截止。

推荐查询:福建教资笔试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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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德化瓷都文旅投资有限公司2024 年上半年招聘方案

2024-04-12,全文共 2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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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德化瓷都文旅投资有限公司2024上半年第一轮招聘方案

本次共公开招聘 4 个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1。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

年)》。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者需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干事创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团结合作;

4.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

(三)特别说明:

对于行政(事业)身份干部参加应聘并录用的,其组织人事关系调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事业)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备注: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的,以 2024 年 3 月为基准月计算。涉及岗位招聘专业要求的,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

年)》设置。

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实行岗位薪资制,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年度效益奖金等;固定工资按月兑现,绩效工资和年度效益奖金根据企业整体效益情况及个人工作绩效情况核发(年收入指税前收入,包含五险一金个人应承担部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福利。

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社会调查、确定人选、组织体检、公示聘用、办理入职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每月 30 号前统计当期报名人数,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于次月中下旬组织面试考核,招满即止。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

1.下载填写《福建德化瓷都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提供 word

文档和签名后的扫描文档或图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学历学位请自行在“学信网”“学位在线”进行在线认证,并提供验证报告)。资格证书请提供资格确认文件、在线查询截图等相关

3.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单位证明,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证明)。

4.个人简历、近两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片 1

张(电子版填入报名表中,并将照片名称修改为本人姓名后放在压缩包内),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以上各项材料汇总整理成压缩文件后,以“应聘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姓名”为文件名,于报名截止前发送至公司招聘专用邮箱(cdwlhr@126.com),发送后请自行确认收件成功。

(二)资格审查。考生必须在审核原件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评审或执业资格考试已通过但尚未领取证书的,如有相应公布文件或成绩单,可按已获得该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予以确认。考生应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本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影响量化评分结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入围面试人选,由公司通过邮件形式将准考证发送至考生的报名邮箱。考生应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届时持面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面试。

(三)组织面试。由福建德化瓷都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组织面试工作。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 1:3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用半结构化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理论知识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70 分(含),低于 70 分者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按照最终成绩从高至低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社会调查人员名单。若同一招聘岗位所有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低于 70

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则视情况可取消本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四)社会调查。根据招聘岗位名额,由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确定进入社会调查人员名单。对进入社会调查名单的人员进行社会调查,调查方式包括查阅个人档案、开具相关审核证明等,主要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证件的真实性,任职经历、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综治(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信被执行等情况。从资格审查至社会调查环节(截至确定拟聘用人选前),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如有特殊情形暂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报经公司审批同意。

(五)确定人选。若社会调查结果符合任职要求,由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组织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聘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入职。

1.报到时限。被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2.人员递补。从面试至办理入职等环节,因考生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由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不符合要求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新录用人员在入职后

2 个月内(以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离职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公司决定是否按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接受有关招聘事项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95-27293555,联系人:黄先生。

(二)本次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参与股东单位及其所属企业调剂流动,工作地点为德化县。所有人员实行聘任制,签订劳动合同。薪资标准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则予以转岗、降聘或辞退;聘用期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情形的,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所填写资料、联系方式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福建德化瓷都文旅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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