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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国考2024年报考指南

2023-10-16,全文共 17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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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3.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4.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答: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5.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果符合有关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6. 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采取了哪些倾斜措施?

答: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中央机关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可以单独或者综合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同时从中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 《招考简章》中提出的学历要求应当如何理解?

答:对于2024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比如,《招考简章》中仅允许本科学历人员报考的职位,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8.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9. 哪些情形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答: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0.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关工作(学习)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答: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1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2. 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否可以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答: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职位计划。报考定向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3. 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市(地)级及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以后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公安特警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为25周岁以下(1997年10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以后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14. 报考者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

15. 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多少?

答:除2024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4年7月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0月。

二、关于报名

16. 什么情况下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答:报考者每次只能报考1个职位,在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者可以更改。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2023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但不可再次报考原职位。

17. 《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提供?

答:所有报考者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纸质《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一般在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

18. 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答:社会在职人员一般不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个别招录机关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关于资格审查

19. 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一般应当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0.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招录机关根据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

21.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招考简章》和专题网站查询。

四、关于笔试

22. 笔试考务费用是多少?哪些人员可以减免?

答:笔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情况请向承担笔试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可于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查询。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23. 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4.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金融监管财经类职位、金融监管综合类职位、金融监管法律类职位、金融监管财会类职位、金融监管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5.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证监财金类职位、证监会计类职位、证监法律类职位、证监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6.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27. 如何选择考试地点?

答: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其中,对于8个非通用语职位、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将统一安排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参加考试。

28. 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

答: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确定合格分数线。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合格分数线分别划定。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五、关于面试

29.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

答: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30. 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答: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24年3月底前进行。面试内容和方式结合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或者招录机关网站查询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咨询。

31. 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答: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分值比重及有关要求等由招录机关确定,详情可查看《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32. 为何有些职位需要组织调剂?

答:个别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不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可以在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相关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33. 体检应当在哪些机构进行?

答: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应当在市(地)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4.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答: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5.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者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6. 考察时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吗?

答: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认定核实的重要环节,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7. 哪些机关实行差额考察?

答: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可以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一般不高于2:1。省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录用标准的,不得录用,如有需要,招录机关可以顺延递补后续考生进行考察。

38. 考察人选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答: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39.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吗?

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需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关于违规违纪人员处理

40. 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1.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42.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3.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4. 对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将如何处理?

答: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5. 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6.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47.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答:报考者在招考过程中有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八、其他

48. 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答: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9. 报考者应当如何备考?

答: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这些能力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

50.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10-12370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每日8:00—18:00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使用电脑进行网上报名,推荐使用谷歌、IE、360、火狐浏览器访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如使用IE浏览器,请选择IE8及以上版本;如使用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浏览。

2.请考生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早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

3.《招考公告》公布的网站中,下载的文件类型有:*.rar、*.zip、*.doc、*.xls、*.xlsx。*.rar文件用WinRAR打开;*.zip文件用WinZIP打开;*.doc文件用Word打开;*.xls、*.xlsx文件用Excel打开。(注:“*”代表文件名称)

如在专题网站下载的招考简章出现无法打开的情况,请将浏览器更换为谷歌或360极速模式后再次下载。如出现下载的招考简章文件名为乱码的情况,请文件名中的乱码修改为英文字母,“zip”前面的“_”修改为“.”,即可正常解压文件打开。

4.考生登录网站,必须完成“考生注册”“完善个人信息”“职位填报”等操作并点击“职位提交”按钮后,才能将信息提交至招录机关审核。

5.为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6.报名截止后,考生将不能进行注册,无法补充、修改或删除任何个人信息(含考试地点),也无法进行职位填报和修改(含改报、职位恢复和退订)操作。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前,按招录机关要求修改或补充完所需信息后,再进行一次职位提交操作,否则招录机关将无法看到考生信息。

7.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考生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二、考生注册

1.如何注册新用户?

通过首页的“个人中心”或“考生报名入口”注册新用户。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点击“我同意”后进行注册。考生填写完注册信息后,点击“注册”,弹出注册成功提示,完成注册。

2.注册时如何填写姓名?

姓名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并且与身份证件一致。

3.注册时如何设置密码?

密码为8—30位的组合,必须包括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

4.忘记密码怎么办?

可以凭借注册邮箱和账户安全问题找回,请确保注册邮箱准确有效;或者在咨询时间内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5.保存注册信息时,没有弹出注册成功提示,怎么办?

有可能考生所在地区网速比较慢,建议考生避开报名高峰时段进行报名。

6.保存注册信息时,提示注册信息有误,怎么办?

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的信息,如电话号码、密码、邮箱等未按要求填写,会有红框标注提示。出现注册信息有误的提示后,请考生查找红框标注的信息,按照红框旁的要求修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7.注册后不能登录怎么办?

有可能是考生上次登录时没有点“退出”按钮正常退出,请考生先打开浏览器清除缓存,关闭浏览器重新打开网站登录;也有可能是网速慢或密码输入错误,请考生重新登录。

8.往年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时的注册信息(如账号、密码等)今年能否使用?

不能用。

9.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怎么办?

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不能重复注册。如果个人未注册但在注册时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请在咨询时间内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三、个人信息填写

1.如何填写个人信息?

注册完成首次登录后,页面弹出完善个人信息对话框,点击“完善个人信息”,进入“考生基本信息”页面,填写个人信息;也可以在“报考职位”页面中,点击“完善个人信息”按钮,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弹出是否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确认页面信息填写无误,点击“进入个人中心”。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基本信息”页面中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考生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能超过限定的字符数,考试地点是考生选择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

2.如何填写备注?

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请在此处说明;如没有,请填无,不能不填写内容。

四、职位填报

1.如何进行职位填报?

建议考生提前在首页的“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招考简章》,查看所有职位。

职位填报过程包括“我要报考”和“职位提交”两步:

(1)点击“个人中心”的“职位查询”按钮,按筛选条件进行职位选择后,点击职位列表最后的“职位说明”按钮,进入职位详细信息页面,认真查看后点击“我要报考”按钮。

(2)在“个人中心”的“报考职位”页面,点击“职位提交”按钮,完成职位填报。

2.报名信息提交后,网页显示的报名信息没有更新怎么办?

(1)请点浏览器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常规”页“浏览历史记录”栏中点[设置];

(3)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每次访问网页时”选项;

(4)点[确定]-[确定]。

3.如何使用职位收藏功能?

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职位查询”或“报考职位”中的“职位填报”后,点击所选职位的“职位说明”,点击“职位收藏”按钮,此后可在“职位收藏”页面中快速找到该职位,按照职位填报流程完成报名。

五、资格审查状态查看

1.如何查看资格审查状态?

登录专题网站,进入“个人中心”的“报考职位”页面,查看资格审查状态。

2.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怎么办?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请考生向招录机关咨询。在此之前请不要进行退订职位或改报操作,也不要修改任何信息。

3.资格审查状态为什么一直显示“待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需要一个过程,请考生向招录机关咨询。

4.为什么“报考职位”页面中有职位信息,但没有资格审查状态?

未按要求进行“职位提交”操作,重点检查是否点击“职位提交”按钮。

5.如何查看某职位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

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定时更新,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通过“职位收藏”页面查看。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职位查询”后,点击需查看职位的“职位说明”,点击下方“收藏职位”按钮,点击确定后,即可在“个人中心”的“职位收藏”页面中查看所选职位的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

(2)通过“报考职位”页面查看。若已报考职位,可点击“进入个人中心”,在个人中心的 “报考职位”页面中查看所选职位的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

六、信息修改

1.如何退订职位?

职位未提交前,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报考职位”后,点击“退订该职位”按钮,点击“确定”按钮,弹出退订职位成功提示,完成职位退订。

职位提交后,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报考职位”后,点击“撤回修改”按钮,点击“退订该职位”按钮,点击“确定”按钮,弹出退订职位成功提示,完成职位退订。

需要注意的是,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通过”后,无法退订职位。

2.如何修改个人信息?

职位未提交前,点击“个人中心”左上角“修改个人信息”按钮后可进行修改。

职位提交后,资格审查状态为“待审核”的,需先点击“报考职位”页面的“撤回修改”,再点击“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直接点击“补充资料”按钮即可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需先退订该职位才可修改个人信息,一旦退订,将无法再次报考审核不通过的职位;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通过”的,不可修改个人信息。

3.如何改报职位?

职位未提交前,需退订职位再进行职位改报。

职位提交后,资格审查状态为“待审核”的,需先点击“撤回修改”,再点击“退订该职位”,之后进行职位改报,并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如需报考原职位点击“报考职位”页面的“重新提交”按钮,如需改报其他职位先点击“退订该职位”再进行职位改报并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需先点击“退订该职位”再进行职位改报,并提交,但不可再次报考审核不通过的职位;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通过”的,不可改报职位。

七、信息安全注意事项

1.为防止信息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访问专题网站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点击浏览器菜单中[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5)请在登录完成相关操作后,点击“退出”按钮并关闭浏览器。

2.每台电脑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同时进行报名操作,且避免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建议每位考生报名完毕点击“退出”按钮并关闭浏览器(或关机重启电脑)后,下一位考生再重新打开浏览器开始报名。

3.每次访问专题网站时,请直接输入http://bm.scs.gov.cn/kl2024进入,避免通过其他网站跳转的方式进入报名网站,防止进入假的“钓鱼”网站,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12370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每日8:00—18:00

第三章 考务安排

一、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号码,务必牢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8日8:00后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注册密码登录专题网站考生报名入口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

二、什么是“照片处理工具”?如何使用?

“照片处理工具”是对报考人员所需上传照片进行标准化处理的专用照片处理软件。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源照片要求: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照片处理工具”可于2023年10月26日后下载使用。请报考人员提前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下载使用方法: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点击下载”

->按要求处理照片并保存。

三、报名确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是怎样的?

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均需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一般采取网上确认的形式。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0:00至11月6日24:00,在此期间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进行报名确认。

各地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可在专题网站查询。

无法办理网上确认的报考人员,需到考试机构现场确认。

四、如何办理报名确认?

1. 报名确认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确认流程为:“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阅读报名确认须知”->“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城市”->“确认信息”->“缴费”。

(1)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登录页面,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即可登录。

(2)阅读报名确认须知

报考人员登录系统后,仔细阅读《报名确认须知》,熟悉考场规则、相关考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规定,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查看《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页面,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查看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确认注意事项》页面,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3)上传照片

阅读报名确认须知完成后,跳转至“上传照片”页面。仔细阅读“照片要求”及“有关说明”内容。选择“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照片,输入验证码,点击“上传照片”,审查通过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4)选择考点城市

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同时考虑实际需要,本次笔试拟在200余个城市设置考点(具体名单可在报名确认时查询)。照片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选择考点城市”页面,只有一个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会自动选中,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考点城市的选择。多个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人员选择考点城市后,需点击“保存”按钮方可完成考点城市的选择;如果选择的考点城市显示“该考点城市已满,请选择其他考点城市参加考试”,请选择其他考点城市。

(5)确认信息

考点城市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确认信息页面。报考人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完成信息确认操作。

(6)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缴费页面。报考人员确认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网上支付”按钮,弹出提示信息框,点击“是,我要缴费”按钮,生成订单,并跳转至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操作。支付完成后,自动跳转回报名确认平台。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以下报考人员还需要按当地考试机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①符合减免考试费用要求且申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

②其他经当地考试机构确认需现场办理的人员。

这些报考人员应关注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拨打咨询电话,按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注: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的页面左下方点击“常见问题”,查看有关政策问题、考务问题、技术问题解答。

2. 网上报名确认应注意哪些事项?

(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前,须仔细阅读首页《重要提示》相关内容,并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个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确认须知,熟悉考场规则、相关考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规定,并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确认时间截止前,需按要求进行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城市、确认信息、缴费操作。网上报名确认截止后,未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未确认,无法参加考试。

(4)为便于顺利完成报名确认,请报考人员尽量避开开通首日及结束日等高峰时段。

(5)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登录操作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3. 网上报名确认流程的状态标识

(1)未完成状态

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灰色”,表示该步骤还未完成。

(2)正在进行状态

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红色”,表示该步骤为正在进行状态。

(3)已完成状态

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蓝色”,表示该步骤为已完成。

(4)不可修改状态

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蓝色”且标有红色“—”符号,表示该步骤已完成且不可修改。

4. 常见问题

(1)报考人员照片已经上传成功,能否修改?

在报名确认时间段内,未缴费报考人员的照片可以修改,已缴费报考人员不可修改。

(2)报考人员上传照片过程中出现“文件流丢失”,如何解决?

报考人员上传照片过程中若出现“文件流丢失”的提示信息,请检查使用的浏览器是否为推荐的浏览器类型和版本,使用推荐的浏览器类型及版本即可解决。

(3)网上支付成功,但系统显示还未完成缴费,如何解决?

该问题是由于网络或其他因素导致支付平台支付信息无法返回报名确认系统。若银行卡确实扣款,请记录支付订单号,联系当地考试机构进行支付记录核对,无需重复缴费。

(4)使用支付宝时,点击“支付”进入支付宝系统出现“错误代码 ILLEGAL_EXTERFACE”,无法进行支付,如何解决?

该问题是电脑安装软件环境造成的,报考人员可更换其他电脑登录系统进行支付。

(5)点击“支付”按钮,无法跳转至支付平台,如何解决?

首先检查电脑是否安装并开启360安全卫士、360杀毒、腾讯电脑管家或金山毒霸等杀毒软件,如已开启,请临时退出,重试支付操作。

如还未解决,该情况可能是由于IE浏览器安全设置造成的,请按以下步骤操作:IE浏览器菜单栏->工具选项下“Internet选项”->隐私选项卡中将倒数第二个复选框“启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取消勾选,最后点击“确定”。

(6)推荐浏览器使用版本。

推荐在1280*1024分辨率下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9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访问系统。

五、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办理减免手续的方式和时间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六、如何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仔细阅读《准考证打印须知》,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显示报考人员的准考证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即可完成准考证打印。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七、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 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请认真核对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2. 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

3.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考生答题前请沿裁切线先行撕下,并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4.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5.

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否则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6.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7. 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

8. 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9.

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报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对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10. 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11. 如对试卷、答题卡等有疑义,请现场提出,以便及时、妥善处置。

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八、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九、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2024年1月,报考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专题网站上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

十、如何获得笔试成绩单?

本次考试不下发考试成绩单。报考人员确实需要的,可在2024年2月28日前向当地省级考试机构申请,由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出具成绩证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咨询电话: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公布。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6日,工作日8:30—17:00

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66、0531-66680723、0531-66680779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每日8:00—20:00;11月19日至11月26日,每日8:00—20:00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66、84237866、84237802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工作日8:30—17:00

报考人员也可通过点击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首页的“在线咨询”图标咨询相关考务或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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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公务员简章(附职位表)

2024-01-27,全文共 13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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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全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设置

(一)本次计划招录公务员5977人,其中参公人员1634人。

(二)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部分职位定向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和“公安英烈子女”。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于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4.“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5.“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指:2024年2月19日(不含)之前在我区任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满3年,且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1年的现任党组织书记和现嘎查村“两委”成员中,享受“退正进副”待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党组织书记。

6.“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我区34个艰苦边远地区中聘用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苏木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和工勤人员)。

7. “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8.“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人员。

9.“公安英烈子女”是指:公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子女和四级以上因公伤残的公安英模子女。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19日(不含)至2006年2月19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研究生、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放宽到四十周岁以下,即1983年2月19日(不含)之后出生;招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简章》和《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招考职位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以《简章》和《职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为准;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2024年7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受2年基层工作经历限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三)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报考者必须为2024年2月19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2月19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四)报考须政审的职位(具体详见职位表),在资格复审时进行政审,进入考察环节还要进行深入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报名前,报考者可通过职位表中咨询电话提前了解相关事宜,避免报考失败。

(五)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工作期间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的相应荣誉〕的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2月19日(不含)之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考的前提下,还需经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推荐后才可报名,且不得跨盟市、跨类别报考。

(六)报考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根河市、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霍林郭勒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多伦县、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四子王旗、化德县、商都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鄂托克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等34个艰苦边远地区的部分职位以及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限制户籍的其他职位,报考者须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户籍或生源(具体详见职位表)。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者,不受户籍或生源地要求限制。在上述地区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地所在盟市的职位,不受户籍或生源地要求限制。

报考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现须在报考职位所在盟市工作或生活。

报考面向“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现须在报考职位所在旗县(市、区)工作或生活。

(七)除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4年7月底外,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2月19日(不含)之前。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聘用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主动申请放弃录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九)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3日17:00。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同时报考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的,具体要求详见集中选调公告。

3.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

报考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报考者,工作简历中还须填写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时间和任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时间以及符合加分、放宽学历政策的获奖情况。

报考面向“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报考者,工作简历中还须填写:

(1)被正式聘用时间;

(2)符合加分政策的获奖情况;

(3)加注“本人在历年年度考核中不存在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4)当前工作、生活所在地。

报考面向“残疾人”职位的报考者,工作简历中还须注明残疾人证编号、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报考者,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机构)。

5.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

6.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

7.报考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报名网站政策法规栏),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8.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录用等处理。

9.报名期间,可在报名网站实时查询报考职位报名情况,供报考者参考。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4日17:00。

2.学历、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确认

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自行选择笔试考点,笔试考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如提示“该考点已满,请选择其他考点参加考试”,请报考者就近选择其他考点。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需要在指定的网上银行交纳考务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交纳考务费170元,报考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交纳考务费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报考者交费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5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2.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者以及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以上三类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4年2月19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4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

报考人员减免的费用在2024年4月22日后,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开考比例

盟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5:1;街道办事处的职位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旗县(市、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4:1;公安、检察院(不含司法辅助人员职位)、法院(不含司法辅助人员职位)、监狱系统(不含医务职位)、戒毒系统(不含医务职位)、苏木乡镇和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检察院和法院系统司法辅助人员、监狱和戒毒系统医务职位以及面向“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残疾人”、“退役军人”和“公安英烈子女”招录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2:1,详见职位表。

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职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2月27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改报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放弃报名的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交费成功后,须于2024年3月11日至17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盟市以上机关(参公单位)和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分别命制不同《申论》试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公共科目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报考者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的报考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报考“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只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综合测验》,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综合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安专业知识》,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4年3月16日-17日。具体安排为:

3月16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综合测验)

3月16日14:00-17:00申论

3月17日9:00-11:00公安专业知识

笔试考点设在12个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计算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知识成绩分别占40%、40%、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计算方法如下:

公安系统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成绩×20%

报考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综合测验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计算方法如下:

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综合测验成绩

报考公安系统和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以外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除报考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外,其他职位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

“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集体获得盟市党委、政府(行署)和自治区部门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央部委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加分项不累加,以最高加分值为准),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2月19日(不含)之前。

“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在工作期间获得盟市党委、政府(行署)和自治区部门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1分;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央部委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1.5分;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加分项不累加,以最高加分值为准),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2月19日(不含)之前。

(四)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等,视情况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五、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职位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

1.报考盟市所属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职位且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9)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1)“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

(12)“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13)“残疾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4)“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5)“公安英烈子女”除须提供出生证明和户籍关系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认定为公安烈士的,须提供政府批复为烈士的文件和烈士证明书(含烈士子女优待证),因公牺牲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认定文件复印件,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和因公牺牲证明书复印件,是公安英模(一级和二级英模)的,须提供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视情提供相关奖励命令以及人事档案内的奖励审批表复印件,四级以上伤残的,须提供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错填、漏填民族、获奖情况等个人信息导致未加分的,加分情况不予补充计算。

(三)体能测评

1.报考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告。

3.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报考者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盟市人事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报考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体能测评合格)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考生在面试环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考生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通过语言加试后,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考生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招考职位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备录用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个人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一)体检

1.体检机构由自治区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招录机关应当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专门招录残疾人的职位,按照公布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工作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进行,其中报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还要注意核实考察人选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政治素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务员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试用期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机关(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调整工作机关(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初任培训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

(五)服务期

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戒毒系统职位;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残疾人”职位;“退役军人”职位;“公安英烈子女”职位;“需要政审”职位以及《简章》和《职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职位的,考生须在录用机关(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

录用到苏木乡镇职位的,考生须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到上级机关、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

按照管理权限,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在录用人员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备注栏注明在录用机关(单位)或其所在旗县(市、区)的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关要求,同时招录机关(单位)要与录用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十、其他

(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环节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三)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在此,报考者要认真选择职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五)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本次考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提醒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八)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咨询时间:2月19日至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法院系统)

3、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公安系统)

4、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监狱戒毒系统)

5、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检察院系统)

6、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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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务员考试信息网官网(附网址)

2024-02-19,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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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务员考试信息网官网

内蒙古公务员省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同时报考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的,具体要求详见集中选调公告。

特别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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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考公务员报名序号是什么?怎么查询?

2023-10-16,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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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即将开始,共计划招录3.96万人。

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号码,务必牢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8日8:00后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注册密码登录专题网站考生报名入口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

什么是“照片处理工具”?如何使用?

“照片处理工具”是对报考人员所需上传照片进行标准化处理的专用照片处理软件。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源照片要求: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照片处理工具”可于2023年10月26日后下载使用。请报考人员提前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下载使用方法: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点击下载”

->按要求处理照片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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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公告

2024-04-25,全文共 2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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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发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25日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书》。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职位且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携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后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9.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

12.报考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13.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4.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入伍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5.报考定向招录“公安英烈子女”职位的考生,除须提供出生证明和户籍关系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认定为公安烈士的,须提供政府批复为烈士的文件和烈士证明书(含烈士子女优待证),因公牺牲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认定文件复印件,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和因公牺牲证明书复印件,是公安英模(一级和二级英模)的,须提供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视情提供相关奖励命令以及人事档案内的奖励审批表复印件,四级以上伤残的,须提供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资格复审通知书》;

3.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错填、漏填民族、获奖情况等个人信息导致未加分的,加分情况不予补充计算。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并与招录机关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与所报考招录机关联系。

五、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9:00-12:00 14:30-17:30)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0471-6550200、655228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0471-4628937、4628914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471-6986593、6986620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0471-3689985

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0471-5316820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5332003、4606370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7100103、5619306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229638、8357516

兴安盟委组织部:0482-8267658、8267661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21、8836337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821980、8872561

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0479-8223309、8225517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9696、8320022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22、8583323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9208、8655723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8991629、8991641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0483-8333181、8332325

政策咨询电话:0471-12370

附件: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及《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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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流程及要求

2024-04-25,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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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

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资格复审通知书》;

3.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错填、漏填民族、获奖情况等个人信息导致未加分的,加分情况不予补充计算。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并与招录机关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与所报考招录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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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退费时间+退费地点+退费材料

2024-03-22,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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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退费

退费申请对象

1、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者

2、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务费

3、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

退费材料

1、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2、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

3、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说明:低保证明在2024年2月19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4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退费地点

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团结巷2号

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

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

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费地址详见各盟市官网发布退费通知。

点击查看:2024内蒙古省考各盟市报名费退费通知(汇总)

说明:其他盟市人事考试中心暂未发布最新退费公告,请耐心等待。上表地址仅供参考,请以自行查询导航为准。

退费到账时间

报考人员减免的费用在2024年4月22日后,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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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简章(附职位表)

2024-01-29,全文共 5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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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工作。为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设置

本次计划招录担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安全监管专业公务员100人。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招录范围:

面向国有企业中具有矿山、危化一线工作经历人员招录。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29日(不含)至2006年1月29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放宽到四十二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29日(不含)之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主动申请放弃录用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3.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5.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6.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

7.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录用等处理。

8.报名期间,可在报名网站实时查询报考职位报名情况,供报考者参考。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3日17:00。

2.学历、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自治区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确认

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时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需要在指定的网上银行交纳考务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报考者交费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4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笔试开考比例

各职位均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交费成功后,须于2024年3月11日至16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综合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专业科目根据类别分别命制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 公共科目

14:00-16:00 专业科目

(三)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

(五)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职位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只在同类别职位间进行,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下一环节且符合拟调剂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持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所从事工作内容、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和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招录机关组织进行。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考生在面试环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时,招录职位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备录用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个人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一)体检

1.体检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体检工作由自治区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进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深入核实被考察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政治素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注重了解被考察人员专业素养及工作实绩。被考察人员所在单位应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同时出具被考察人员廉政意见。

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务员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视情况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录,补录只在同类别职位间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但未进入下一环节且符合拟补录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补录。补录的人选,按照补录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录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试用期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机关(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未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调整工作机关(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初任培训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

(五)服务期

新录用人员在录用机关(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

按照管理权限,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录用人员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备注栏注明在录用机关(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关要求,同时招录机关(单位)要与录用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十、其他

(一)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环节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二)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报考者要认真选择职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四)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本次考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七)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咨询时间:1月29日至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职位表》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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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咨询电话一览

2024-04-25,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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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9:00-12:00 14:30-17:30)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0471-6550200、655228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0471-4628937、4628914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471-6986593、6986620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0471-3689985

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0471-5316820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5332003、4606370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7100103、5619306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229638、8357516

兴安盟委组织部:0482-8267658、8267661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21、8836337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821980、8872561

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0479-8223309、8225517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9696、8320022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22、8583323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9208、8655723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8991629、8991641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0483-8333181、8332325

政策咨询电话:0471-1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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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公务员取消和减少录用人数职位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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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取消减少录用人数职位公告

各位报考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公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和减少录用人数职位。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已经交费的考生(不含减少录用人数职位的考生)请于2月27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一次或放弃报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改报不符合条件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放弃报名的予以退费。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取消、减少招录人数的职位

2、公务员2024未达到规定比例取消职位已交费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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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年龄限制是多少?

2024-02-02,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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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年龄限制多少?

年龄限制

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19日(不含)至2006年2月19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研究生、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放宽到四十周岁以下,即1983年2月19日(不含)之后出生;招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简章》和《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招考职位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以《简章》和《职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为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聘用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主动申请放弃录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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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遴选公务员公告(附职位表)

2024-01-29,全文共 4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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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自治区直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简称参公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计划遴选179名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盟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盟市及以下参公单位中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中央及自治区设在盟市及以下地方的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不含参公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19日。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等,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另有年龄要求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8.职务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9.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的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核减遴选计划数。

(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政治素养内容占笔试成绩的40%,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业务水平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按各占50%确定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试业务水平测试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7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50%

(四)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条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

(五)遴选机关不得擅自终止遴选程序。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结合遴选机关需求按照规定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进入岗位试用期后放弃遴选资格的报考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3日17∶00。

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下载打印《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遴选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填写完整的《遴选报名表》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发送到所报考机关指定电子邮箱或传真机上。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由各盟市委组织部统一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名选调生限推荐1个职位。经组织推荐报名的选调生,还可选报1个相同职务层次的其他遴选职位,具体步骤与前款相同,报名成功后报考者按照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报考2个遴选职位的选调生,如果均入围面试,则只参加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面试,另一职位的人员依次递补。

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除选调生外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不得多报。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遴选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各遴选机关接收报考者上传的《遴选报名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遴选报名表》的,遴选机关将不予资格审查。面向选调生职位的资格审查要以盟市委组织部推荐人员信息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遴选资格。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在指定网上交费,并进行报名确认,交费时间截止2月24日17∶00。具体步骤为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交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3月11日至17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交费截止后,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取消或相应核减计划。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也可放弃改报,对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改报时间为2月27日9∶00至12∶00。报名期间,各遴选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并解答疑问。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一科,即《综合试卷》,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案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9∶00—12∶00,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3.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划定政治素养内容(客观题)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4.成绩查询。2024年4月上旬,报考者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可于2024年4月上旬开始等候遴选机关面试通知或在相关网站查询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各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取消遴选。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包括本人身份证、《遴选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电子学历认证报告)、《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机关盖章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出现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工作结束后,汇总形成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遴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于遴选人数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低于1.5∶1。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同时注重了解被考察人员专业素养及工作实绩。被考察人员所在单位应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同时出具被考察人员廉政意见。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按人事相宜、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2.体检。各遴选机关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进行体检。如需体检,按1∶1的比例组织考生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公示、岗位试用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确定拟遴选人员后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入岗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2.岗位试用期。遴选人员的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岗位试用期内,由遴选机关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岗位试用期结束后,遴选人员应及时回原单位工作,遴选机关不得留用。岗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机关试用期内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职级。

3.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1-12370

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报名交费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6287995

咨询问题受理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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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成绩查询最新消息(更新中)

2024-04-16,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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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成绩查询最新消息

2024年4月15日更新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阅卷有关情况的公告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完成。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和取消职位情况待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工作结束后另行公告,请勿轻信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及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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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遴选公务员岗位取消公告(附名单)

2024-02-27,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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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取消职位和减少遴选人数的公告

各位报考者:

根据《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公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和减少遴选人数统计表。报考取消职位且已经交费的考生请于2月27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同步发送报名登记表,放弃或改报后不符合条件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予以退费。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普通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和减少遴选人数职位

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面向选调生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和减少遴选人数职位

3.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普通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已交费人员

4.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面向选调生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已交费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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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公告(5977人)

2024-01-26,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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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招考简章和招考职位详情随本公告同步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发布。请报考者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在指定时间登录该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初步确定为:2月19日9:00至2月23日17:00

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3月16日、3月17日

特别提示:

1.因各盟市考点承载力有限,请报考者提早报名并选择考点,如提示“该考点已满,请选择其他考点参加考试”,请报考者就近选择其他考点。

2.咨询时间为2月19日至2月27日(9:00-12:00,13:30-18:00),因工作需要,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进行咨询。

3.本次考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提醒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职位表将于1月27日10:00后开放下载,以下载版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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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退费去哪退?附地点

2024-03-22,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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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退费去哪退?

相关政策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者以及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

退费地点

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团结巷2号

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

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

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费地址详见各盟市官网发布退费通知。

点击查看:2024内蒙古省考各盟市报名费退费通知(汇总)

说明:其他盟市人事考试中心暂未发布最新退费公告,请耐心等待。上表地址仅供参考,请以自行查询导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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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合格分数线是多少?

2024-04-24,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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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合格分数线多少?

1、 盟市以上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0分

2、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5分

3、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0分

4、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笔试合格成绩分数线划定为45分。

特别说明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凡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无人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职位予以取消。

2、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安排将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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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笔试时间+科目+成绩

2024-01-29,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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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盟市以上机关(参公单位)和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分别命制不同《申论》试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公共科目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报考者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的报考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报考“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只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综合测验》,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综合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安专业知识》,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4年3月16日-17日。具体安排为:

3月16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综合测验)

3月16日14:00-17:00申论

3月17日9:00-11:00公安专业知识

笔试考点设在12个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计算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知识成绩分别占40%、40%、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计算方法如下:

公安系统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成绩×20%

报考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综合测验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计算方法如下:

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综合测验成绩

报考公安系统和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以外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除报考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外,其他职位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

“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集体获得盟市党委、政府(行署)和自治区部门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央部委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加分项不累加,以最高加分值为准),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2月19日(不含)之前。

“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在工作期间获得盟市党委、政府(行署)和自治区部门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1分;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央部委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1.5分;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加分项不累加,以最高加分值为准),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2月19日(不含)之前。

(四)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等,视情况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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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安机关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开始+截止)

2024-01-04,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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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1月3日8:00至1月7日9:00

准考证打印方式

请考生及时登录“2024年度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专项招录网站”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所示注意事项,提前准备考试用品。

考试时间

2024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2024年1月6、7日举行。

按规定要求作答

(一)考试用笔要求。《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实行纸笔化考试。答题卡填涂时,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需要填写的信息,请考生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书写。需要用铅笔涂写的部分请使用2B铅笔规范填涂。

(二)电子化考试上机操作要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实行电子化考试。考试各部分采取限时作答的方式,除“知觉速度与准确性”部分必须在第一部分作答外,剩余部分的作答顺序由系统随机确定。考生进入某一部分后,无论是否作答,退出后都不允许返回该部分查看或再次作答。请考生提前熟悉考试系统,并合理安排作答时间。考生应按考试系统要求或提示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三)《申论》主观科目答题区域要注意事项。参加《申论》主观科目考试时,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按题目设置了相应的答题区域,考生在作答时须注意答题区域,未在指定答题区域内作答的答案,将按无效处理。按规定,各科目答题卡被人为撕坏或折污、更换答题思路或试题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答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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