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5,全文共 1536 字
+ 加入清单河北省2024年贺岁币和2024年贺岁钞余量预约兑换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将对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首次发行剩余部分开展余量预约兑换(以下分别简称2024年贺岁币余量、2024年贺岁钞余量)。河北省由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共同承担2024年贺岁币、贺岁钞余量预约兑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兑换地区
我行承办2024年贺岁币余量、2024年贺岁钞余量预约兑换的地区为: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衡水、沧州、保定、廊坊、承德、张家口、雄安新区十二个地区,承办网点共有225个。具体承办网点及额度信息请扫描文末二维码《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贺岁纪念钞余量预约兑换信息》查看。
二、预约兑换安排
1、预约期
2024年贺岁币、贺岁钞余量兑换均采取线上方式预约,线上预约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官方网站等线上渠道办理,预约期内先约先得,约满为止。
2024年贺岁币余量线上预约期:2024年4月18日22时至19日24时;
2024年贺岁钞余量线上预约期:2024年4月18日22时30分至19日24时。
2、兑换期
预约期结束后不进行重复预约和上期约而不兑行为核查。
2024年贺岁币余量、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期:2024年4月20日至4月24日网点对外营业时间。承办网点节假日不休息。
三、线上预约渠道
1.官方网站(www.icbc.com.cn):首页纪念币轮播广告-点击进入预约,或纪念币专区-纪念币/钞预约兑换入口。
2.中国工商银行APP:首页纪念币预约入口。
3.工银e生活APP:首页纪念币预约入口。
4.个人网银:首页纪念币轮播广告-点击进入预约。
5.微信公众号:中国工商银行-热门推荐-预约纪念币,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生活-纪念币预约,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办理-[纪念币]线上预约。
6.微信小程序:“工行服务”小程序-纪念币预约广告-点击进入预约。
请从以上预约渠道进入纪念币预约系统。
四、注意事项
1.2024年贺岁币余量、2024年贺岁钞余量分别预约,每人分别只能预约一次。2024年贺岁币余量每人限额为20枚、2024年贺岁钞余量每人限额为10张。
2.本次余量预约兑换为首次的剩余部分,可能存在纪念币不成卷、纪念钞号码不连续等情况,敬请谅解。
3.线上预约时,请录入正确的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短信通知。
4.预约、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代他人办理兑换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被代办人数不超过2人。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
5.预约记录修改和撤销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时至24时,客户可通过线上预约渠道自助办理或在网点对外营业时间内持预约登记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行任意承办余量预约兑换网点办理(相关身份证件要求如上条)。
6.兑换方式支持现金、我行借记卡或存折,为提高兑换效率,建议使用现金方式兑换。
7.线上预约暂不支持IE8(包括文档模式)及以下版本,请提前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同时不支持使用微信电脑版访问我行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预约,请使用微信移动客户端。各线上预约渠道将于正式预约开始前开放。
8.余量兑换期后如还有剩余,按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9.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求调整或延长兑换时间,我行分支机构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详询我行客服热线95588。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
2024年4月15日
2024龙年贺岁纪念币余量预约兑换信息
2024龙年贺岁纪念钞余量预约兑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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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2572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4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2016]30号)和《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3〕1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7月6、7日开展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现将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
(一)凡符合《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3〕18号)文件中规定的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此项考试(附件1),报考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防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执行。
(二)实践技能考试共设置107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和执业类别,在《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中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考生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应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拟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个人不按要求报考,影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责任自负。
(三)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上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标准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省实行统一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分数为60分。考生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下载考试合格成绩单。有效期三年(从考试当年算起)。
(四)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二、报名申报事项
考试报名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四个阶段方能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辛集、定州市和雄安新区不设报名点,辛集市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由石家庄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情况采取大单位集中报送、考生属地县区集中报送等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确认工作,报名前做好宣传引导。报名信息管理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网上预报名。2024年4月23日至5月8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需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及学历信息。考生报名信息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保存提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持考试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聘任证明及复印件。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附件4)。考试管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对审核合格的考生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并打印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请考生确认签字。确认单是报考人员报名有效的最终凭据。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责任到人,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
对涉及的违纪违规人员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驻石家庄市中、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时须选择石家庄考点,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对网上填报的考试报名表内容及上传的考生报名照片核实后审核人签字,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聘任证明及复印件上必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确认。
3、网上缴费。网报注册完成后,考试管理机构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网报系统资格审核栏显示“通过”,报考人员即可在2024年5月24日至5月30日期间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即获取考试资格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应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完成后,重新登录考试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24年7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7月7日。
四、考试时间
日期 | 场次 | 时间 |
7月6日 | 第1场次 | 8:30-10:30 |
第2场次 | 11:00-13:00 | |
第3场次 | 14:00-16:00 | |
第4场次 | 16:30-18:30 | |
7月7日 | 第5场次 | 8:30-10:30 |
第6场次 | 11:00-13:00 | |
第7场次 | 14:00-16:00 | |
第8场次 | 16:30-18:30 |
五、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1个月左右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成绩查询。
六、收费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95元,报名费每人10元,共计105元。
附件:
1.报名条件(摘要).docx
2.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docx
3.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docx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docx
5.河北省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各市现场确认安排.docx
2024年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公告
2024-03-23,全文共 5617 字
+ 加入清单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省省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等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2024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1650名,各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表》和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通过河北党建网(www.hebdj.gov.cn)、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8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附件1)及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所应聘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所应聘单位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4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
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2: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7:00。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12:00期间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4月12日17: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二)网上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用户,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本次考试在河北省内11个设区市设置考点考场,请根据个人实际就近选择考区。考区一经选择,不得修改。
6.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7.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并及时查阅笔试通知了解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通过招聘单位《招聘公告》或发布的通知了解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交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7日9时-5月12日11时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向HBjianmian@163.com发送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审核材料包括: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4月13日17:00前发送至HBjianmian@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综合类岗位(附件1无填充颜色部分)的应聘人员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医学类岗位(附件1填充浅黄色部分)的应聘人员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教育类岗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附件1填充天蓝色部分)的应聘人员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税务类岗位(附件1填充绿色部分)的应聘人员参加税务类专业科目笔试。
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
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4)。
统一招聘税务类包括管理岗A、管理岗B、管理岗C岗位。其中管理岗A岗位笔试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管理岗B、管理岗C岗位笔试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计算机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税务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5)。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5月12日上午,具体时间为:
8:00-9:30
《职业能力测验》
或《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或《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或《计算机基础知识》
或《综合应用能力》
10:15-12:15
《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是否进入面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查询时间在5月31日前。进入面试人选根据《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岗位,将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
面试的相关事项详见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确的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见招聘单位《招聘公告》。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根据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确定进入人选。
考察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七、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北人社网-资讯动态-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查阅《岗位信息表》(附件1)
考务咨询电话:0311-83808508、83824748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
0311-87907275
0311-88625272(省税务局)
附件:
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
3.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4.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5.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税务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1723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公告
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试将于5月18至19日举行(18日开考英语四级,19日开考英语六级),笔试将于6月15日举行。现就报名和考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我省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试和笔试网上报名与网上缴费时间自3月22日上午6:00开始至3月29日16:00结束。
二、报考资格
1.笔试报考资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在籍研究生。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可报考英语四级,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学生可报考英语六级。报考日、德、俄语六级考生,对其相应语种四级成绩不做要求。
2.口试报考资格为完成对应级别笔试科目报考的考生,即完成本次英语四级笔试报名后方可报考英语四级口试,完成本次英语六级笔试报名后方可报考英语六级口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口语考试不再跨校报考,考生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详情请咨询本校教务部门。
3.考位已满的考点,考生可选择“候补”报名,系统将自动排序,填补未按时缴费考生空出的考位。
三、报名方式
我省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试和笔试网上报名均须由考生自行完成,包括注册用户、检查确认学籍信息与报考资格、选择报考语言级别及网上缴费等(具体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报名与缴费地址:http://cet-bm.neea.edu.cn。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并充分了解网站首页的考生须知、报名流程、常见问题、成绩报告单和CET考试最新动态等相关信息,同时,务必关注本校报名通知。
四、收费标准
报名费收取标准为:笔试30元/科次、口试50元/科次。
五、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报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并需考点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可在报名成功后,4月8日16:00前向所在院校申请提供合理便利,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请流程请咨询所在院校教务部门。
六、准考证打印
1.口试科目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为5月13日上午9:00,笔试科目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为6月10日上午9:00。
2.考生可自行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http://cet-bm.neea.edu.cn)首页,通过“快速打印准考证”完成打印。
七、诚信考试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全国性统一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在考试中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生违规数据库并通报所在学校,学校按有关涉及考试作弊相关规定进一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学籍;组织团伙作弊,在互联网、微信、QQ、微博等平台发布传递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请考生务必心存戒惧,诚信应考,切勿以身试法。
八、成绩与报告单
当次考试成绩(笔试及口试)于考试结束后60个工作日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发布的时间和方式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http://cet.neea.edu.cn)发布的公告为准。
成绩发布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看并下载电子成绩报告单(小语种科目为电子证书),电子成绩报告单与纸质成绩报告单同等效力。
纸质成绩报告单依申请发放,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或成绩发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网站(http://cet-bm.neea.edu.cn)自主选择是否需要纸质成绩报告单。选择纸质成绩报告单的考生应按考点规定时间及地点免费领取,成绩发布半年后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如对成绩有异议,可按规定进行分数核查,具体办法请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http://cet.neea.edu.cn)“考生服务”—“成绩核查”栏目。
九、咨询电话
河北省各市及考点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024年河北省专升本考试报名公告
2024-03-14,全文共 3636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河北省专升本考试报名公告
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023年12月23日前,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向生源学校有关部门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复印件各1份,考生需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
所有考生(含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3年12月24日9时-27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右侧导航栏“普通专升本信息服务”,登录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使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按系统要求设置密码,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报名佐证材料照片,接受资格审核。
特别提醒:网上注册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注册。未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三)网上报名及缴费
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各类考生须于2024年1月15日9时-1月18日17时进入系统(登录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考生网上注册时设置的密码),按照报名流程和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我省普通专升本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类每生120元,其他类每生100元。
特别提醒: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考生须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未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无效;已进行网上交费的,不予退费。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我省普通专升本唯一报名网站,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受理考生报名。
二、招生对象
(一)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含2024年春季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生)。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为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2023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已报考过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的大学生士兵除外)及2024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其中,符合条件的2024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2024年或2025年普通专升本,且仅可参加一次。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三、提交报名材料相关要求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名材料含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合格证书(项目年度考核表等其他材料无效)。
2.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报名材料含考生本人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局(办)提供的证明或国扶系统查询界面截图,打印后加盖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局(办)公章〕。
3.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材料含考生本人身份证、入伍批准书(通知书)、退出现役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除外)。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交相关证书佐证材料。毕业于我省普通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向生源学校有关部门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特别提醒: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部(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邮编:050091,收件人: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部,联系电话:0311-66007133)。
2024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除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外(不含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1)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证明信》(证明为2024年春季退役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待获得退出现役证后,及时提交生源学校审验(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的,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部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
四、资格审核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网上注册相关信息后,系统将对其信息与学籍数据进行审核比对,通过资格审核并经考生本人确认后,即可获得报考资格。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网上注册、选择相应考生类别、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报名佐证材料后,点击“提交申请”,等待生源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特别提醒:考生应在2023年12月24日9时-27日17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如审核未通过,须按系统提示,修改相关信息并重新上传报名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获得相应报考资格。
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成招部负责审核、公示。
五、网上报名相关要求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填报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后,报考信息不得修改。未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无效。
考生提交信息后,系统将对其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进行对应性检查并反馈审核结果,请及时查询。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如系统审核未通过,请等待生源学校审核。生源学校审核未通过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及时修改相关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特别提醒:为保证本科阶段的培养质量,根据专业相通性原则,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与专科专业大体对应(相同或相近),艺术类、体育类、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不得跨科类或跨专业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和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原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
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则上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六、考试安排
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两部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公共文化考试,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公共文化考试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
(一)考试时间。公共文化考试安排在2024年4月20日上午进行,分两个考试单元。其中:英语科目考试时间为8:30至9:30;政治、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科目考试时间为10:30至 11:30。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安排在2024年4月20日下午进行。其中,文史、医学、理工、经管、农学、外语、体育类考试时间为14:30 至17:00;艺术类专业考试开始时间为14:30,具体结束时间详见附件2。
(二)考试内容。公共文化考试分为文史、医学、理工、经管、农学、艺术、体育、外语八类。文史、医学类专业考政治、英语;理工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一)、英语;经管、农学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二)、英语;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英语;外语类专业考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政治各科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时间60分钟。 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
考生可于2024年1月14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公共文化考试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说明。
七、其他
(一)报名期间若遇到报名资格、报考专业审核等方面问题,请考生咨询所在生源学校。生源学校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二)按照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招生考试安排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省教育考试院拟以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考生,请考生自网上报名至新生报到入学前,不要变更网上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
(三)在“考生注册”时设置的密码一定要妥善保存,不要外泄。因密码泄露造成本人报考信息或志愿信息被篡改,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为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性,请考生使用计算机进行网上报名。建议使用谷歌(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新版Microsoft Edge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报名期间请关闭窗口拦截功能。
附件:
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公告
2024-03-06,全文共 1633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公告
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下同)测试工作定于4月6日开始。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
4月6日开始,至4月中下旬结束。
二、测试地点
邢台学院体育场(邢台市襄都区泉北东大街88号)。
三、缴费安排
凡按普通体育类报名且报考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的考生,于3月11日0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邢台学院官网缴纳考试费260元(冀发改公价〔2024〕75号)。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专业测试,不安排补缴费。缴费方式:扫码支付。具体步骤如下:
(一)登录邢台学院官网(http://www.xttc.edu.cn/),打开“2024年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智慧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平台),输入用户名与密码(用户名与初始密码均为考生号),查看考生本人缴费二维码。
(二)微信、支付宝扫描或长按识别缴费二维码,进入非税缴费页面。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支付”,支付成功系统显示完成缴费。
(三)考生完成缴费后,可于次日中午12时后登录智慧平台,查询个人缴费状态。缴费咨询电话(仅限缴费咨询):0319-3650667。
四、相关安排
(一)各市考生测试顺序及注意事项见《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
(二)3月29日起,已缴费考生登录智慧平台查看本人具体测试时间。
(三)考生须于本人测试日的前1天登录智慧平台办理网上报到手续,并留存本人分组等信息。每日网上报到时间为0时至14时,20:00后,考生网上查阅具体分组情况。
五、网上报到办理流程
(一)登录智慧平台进入网上报到系统。
(二)阅读《考生须知》。
(三)签订《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考生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
六、注意事项
(一)掌握测试规则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试。学习各项目测试流程及相关规则,避免犯规、缺考、迟到。因犯规、缺考等原因造成测试项目无成绩者不得再次测试该项目;测试开始后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测试的考生不允许再次测试;已取得成绩的考生,不允许再次参加测试;因极端天气等原因中断测试后,及时关注测试调整安排。测试时间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因与其他测试时间冲突或身体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测试的考生,需本人网上报到前向考点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考点同意后,在测试周期内通过调整测试时间方式解决。未按时网上和现场报到,未签订《考生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的考生,均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二)关注信息更新
请考生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邢台学院官网和报名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最新通知,充分做好应试准备。
(三)保持身体健康
体育类专业测试属于剧烈性运动,请家长和考生充分评估考生本人的身体情况及参加本次体育测试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本次测试。不建议有心脏疾病等身体健康隐患的考生参加考试。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增减衣物,科学合理训练,防止感冒、伤病等意外情况影响测试。对在考试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杜绝违规违纪
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是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在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其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同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刑法》规定,在考试中实施组织或参与组织考试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为确保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工作的公平公正,体育测试各项目全部采用电子计时、电子测距等测量方式,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测试区域实行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请考生充分认识体育测试公平公正性,不要轻信网上“踩管加秒”“抢跑加秒”等谣传。
邢台学院体育测试考务办咨询电话:0319—3650800。
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2024-03-05,全文共 848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免考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免考。考生注册时上传的电子图像最终将用于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的毕业电子信息注册,电子图像不符合要求将无法毕业。请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图像,具体要求详见“电子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申请免考流程及要求
1 、网上注册、申请免考
时间:3月1日—6日(8:00—22:00);
要求:考生本人办理。
2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时间:3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和7日(9:00—11:30);
要求:考生现场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的内容后签字,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3、网上支付
时间:3月1日—7日(8:00—22:00);
要求: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不予退费、免考信息不予更改,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4 、免考结果发布
时间:4月6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免考审核结果”栏目查询。
5 、免考成绩发布
时间:5月10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中“合格成绩”查询。
二、注意事项
(一)使用学历证书申请免考的考生,须先用手机(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关键字“学信网”)下载安装“学信网”App,在申请免考过程中,使用该App扫描学信二维码并授权完成本人学历信息的核查。
(二)考生使用“等级证书”或“其他证书”申请免考时,证书在线未通过核查的,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一份与原件一起存放)。
(三)考生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我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河北省2024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2024-03-01,全文共 4241 字
+ 加入清单河北省2024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适应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公务员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河北省选调生工作办法》等政策法规,河北省决定开展2024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列入《河北省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院校(学科)名单》(附件1)范围院校(学科)的毕业生,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 国内重点院校。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及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和政法类院校相关专业中,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
2. 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河北省属13所骨干本科院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择优推荐的,国家计划内统招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职位
2024年度河北省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共提供792个职位,其中省直部门职位42个、市直部门和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职位249个、县直部门职位501个。(职位表及各职位要求见附件2)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生可报考省直、市直和县直相应职位,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毕业生可报考县直相应职位。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认真学习党的指导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国家领导人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好、品行优,肯奉献、敢担当,能力强、作风实。
3. 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应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毕业生,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毕业生可纳入范围),一般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4.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3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5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1年3月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 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管理能力;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体健康。
7. 须同时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学科分类参考目录见附件3)
8.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8:00。考生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www.hebpta.com.cn),查询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生,可同时报考3个职位,即1个省直职位、1个设区市市直或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职位、1个县直职位(所报市直职位和县直职位原则上应隶属同一设区市或雄安新区,报考定州市职位的可兼报保定市1个市直职位,报考辛集市职位的可兼报石家庄市1个市直职位);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毕业生,可在标注专门面向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招录的职位中,报考1个县直职位。
2. 考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通过系统内“报名表下载”功能,打印《河北省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信息不得改动,如有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修改后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须上传小二寸近期电子彩色照片(蓝底、正面、免冠、jpg格式,30K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表》相关信息确定并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文档内容及盖章应清晰可辨,大小控制在2M以内),在系统中上传后提交审核。
3.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 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用户名”。登录报名系统后可填报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5. 各职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2,截至3月15日18:00,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的,核减相应职位选调计划。若该职位选调计划核减为0,报考该职位人员可于3月17日18:00至18日18:00,按以上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11-83808508、83824748。
(二)资格审查
对提交审核的考生,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待所有报考岗位全部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除因职位核减需重新报名审核外,填报信息将不能修改。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于3月19日12:00至3月23日20: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
2024年3月24日(周日)上午10:00-12:00,在石家庄市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职位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选调计划与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情况,将及时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在石家庄市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增设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专业测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1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列入签订就业协议名单范围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限内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相关招录单位,请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提供三方协议或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空缺职位由招录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签约考生须恪守诚信精神、自觉履责践约,未经省委组织部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签约、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招录单位分别组织。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省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选调政策
河北省高度重视定向选调生工作,将其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的战略之举,不断完善政策、改进举措、强化培养,使选调生成为各个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力量。
1. 定向选调生录用后具备公务员身份,安排到省直、市直、县直机关单位,本人自愿直接到乡镇(街道)工作的可由市级以上组织部门统筹安排。对选调生设置6年重点培养期(含1年试用期),培养期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重点管理、跟踪培养,省委组织部定期了解选调生工作、生活和成长状况。
2.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文件进行任职定级,学士、硕士、博士分别任命为一级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或相当层次职级;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报审后取消录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根据工作需要、职数空缺和干部表现等情况,按规定晋升相应职务职级,博士试用期后工作满4年的,可安排副县(处)级职务或相应职级。
3. 强化选调生培养锻炼,在规定时限内,由省市组织部门统一安排到村任职或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根据工作需要及干部德才条件、日常表现等,不断优化培养路径和培养措施,有计划地安排到重要岗位、重点任务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
4. 定向选调生被录用后,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统筹管理。自到河北工作之日起,发放租房补助每月不少于1000元、连续发放五年。同时根据各地各单位相关引才政策,在租房、购房、交通、医疗、旅游等方面享有优惠。
六、其他事项
1. 选调生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勿听信任何不实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2. 请及时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通知动态,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各招录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4)。
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欢迎有志到河北工作的同学踊跃报考。
附件:
1. 河北省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院校(学科)名单
2. 河北省2024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职位表
3. 学科分类参考目录
4. 各招录单位联系电话一览表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24年3月1日
2024年河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2024-02-19,全文共 5763 字
+ 加入清单河北省2024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工作公告
为适应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对优秀人才的需求,大力培养经过实践锻炼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24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1076名。其中,石家庄市166名,承德市60名,张家口市90名,秦皇岛市70名,唐山市120名,廊坊市80名,保定市138名,沧州市70名,衡水市50名,邢台市70名,邯郸市132名,定州市20名,辛集市8名,雄安新区2名。各地选拔计划中男女各占50%。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认真学习党的指导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好、品行优,肯奉献、敢担当,能力强、作风实。
3.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4.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届毕业生中优先录用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
5.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6. 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存在问题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此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 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应为2024年7月31日前),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4年2月底),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1学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管理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研究生也可报名。
3. 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8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 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人员,2024年度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2. 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4年2月底)。非中共党员的研究生也可报名。
4.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培训定岗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6日17:0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月27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7日17:00。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www.hebpta.com.cn),查询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
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已报考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的人员不得同时兼报选调生。
2.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 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市,分别是: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手机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以免影响报名。
4. 请按照网上要求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信息或选择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为完成报名。
5.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再允许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11-83808508、83824748。
6. 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本次缴费使用支付宝扫码方式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退费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在报名系统中“减免申请”模块提交审核材料→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核对且符合减免条件的,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格式为JPG或PNG,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格式为JPG或PNG,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在报名截止前上传。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3月11日9:00至3月16日9:3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各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截至2月27日17:00,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的,核减相应职位选调计划。若该职位选调计划核减为0,报考该职位人员可于2月28日12:00-18:00,按以上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为3月16日,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报考各设区市选调生的考生在所报考的设区市进行笔试,报考定州市、辛集市选调生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区进行笔试,报考雄安新区选调生的考生在保定市区进行笔试(具体考场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四)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统筹各职位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研究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各职位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4月10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等情况。
4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含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下同)负责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核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特别提示: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 经学校或服务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分“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种,纸质原件,一式三份,式样附后)。
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审核原件)。
3. 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4. 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5. 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其中,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还需要注意:
1.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填写盖章。
2.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市委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河北省青年志愿者中心填写盖章。
3.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教育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填写盖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生选拔工作始终。凡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适用有关政策规定而影响考生资格认定的,以及考生出生年月、党员身份、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等存疑的,一经核实认定不具备选拔条件,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五)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各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列入签订就业协议名单范围考生,须于规定时限内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各市委组织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与市委组织部签署就业协议书),请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凡在规定时限不能提供三方协议或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空缺职位由招录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签约考生须恪守诚信精神、自觉履责践约,未经省委组织部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各市委组织部认真审核选调生档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档案重要信息涂改造假的,一律取消录用。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签约、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分别组织。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省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生录用名单确定后,有关高校或单位要将其档案寄送到其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封面上注明“选调生档案”字样)。
四、选调政策
河北省高度重视选调生工作,将其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的战略之举,不断完善政策、改进举措、强化培养,使选调生成为各个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对选调生设置6年重点培养期(含试用期),培养期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重点管理、跟踪培养,符合条件的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交流轮岗、遴选调动、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重点关注。
其他注意事项:
1. 请及时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和“选调新冀元”微信公众号通知动态,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报名咨询电话:石家庄0311-86686932,承德0314-2050745,张家口0313-2029175,秦皇岛0335-3220179,唐山0315-2802583,廊坊0316-2339522,保定0312-3089403,沧州0317-2160109,衡水0318-2020611,邢台0319-3699362,邯郸0310-3116101,定州0312-2320225,辛集0311-83283295,雄安新区0312-5620830。
2. 选调生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附件:1. 河北省2024年选调生职位代码表
2. 河北省2024年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届大学毕业生)
3. 河北省2024年选调生报名登记表(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4. 中共党员证明信
5. 学生干部证明信
6. 诚信承诺书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24年2月5日
河北省2024年公务员招录公告
2024-02-06,全文共 7893 字
+ 加入清单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
为满足河北省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全省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90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的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从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中招录: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4年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4年2月1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资格和条件。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0日至2006年2月19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2月20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一线干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2月20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印发)。另外,报考公安机关、省司法厅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规定执行)。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相关职位资格条件说明
1.职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2.职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4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职位条件中的“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本县县乡事业编制(不含学校、医院)在岗满5年人员,在岗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
4.职位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同上。
5.职位条件中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7月底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该职位。
二、报考的程序和步骤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www.hebpta.com.cn)。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做到诚信报考,报考者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时间为2月19日9:00至2月26日17: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月27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7日17:00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www.hebpta.com.cn)、河北党建网(http://www.hebdj.gov.cn)查询招录职位信息(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具体职位条件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见《各招录单位地址、网站、联系电话一览表》附件2)。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者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手机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以免影响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11-83808508、83824748。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其中,报考公安机关、省司法厅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提前进行“体能测评网上报名”、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首先要认真查看公安机关、省司法厅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身体等条件,符合条件的进行以下程序:
(1)2月19日9:00至20日24:00进行“体能测评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报考公安机关、省司法厅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后,从网上下载打印《体能测评表》。
特别提示:请考生慎重选报体能测评考区和体能测评相关职位类别(公安机关类职位或省司法厅监狱系统类职位)。①各考区体能测评安排,以考生在体能测评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信息为准。②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仅限在体能测评考区范围内选报《体能测评表》对应的公安机关类职位或省司法厅监狱系统类职位。
(2)2月21日,考生在报考职位所属的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体能测评安排”。
全省共设14个体能测评考区,分别设在11个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的市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区安排如下:
①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在报考职位对应的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考区。
②报考省公安厅机关的考生,在石家庄考区。
③报考省司法厅监狱系统的考生在以下考区:
石家庄考区:石家庄监狱、女子监狱、鹿泉监狱、石家庄出监监狱、定州监狱
承德考区:承德监狱、上板城监狱
张家口考区:张家口监狱、涿鹿监狱、沽源监狱
唐山考区:唐山监狱、冀东分局所属监狱、第二女子监狱
保定考区:保定监狱、冀中监狱、太行监狱
沧州考区:沧州监狱、沧南监狱
衡水考区:衡水监狱、深州监狱
邢台考区:邢台监狱、沙河监狱、隆尧监狱
(3)2月22日至24日,考生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表》按“体能测评安排”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凭体能测评合格码提交审核。
(4)体能测评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报考其他职位。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本次缴费使用支付宝扫码方式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的报名考务费每人145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退费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在报名系统中“减免申请”模块提交审核材料→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核对且符合减免条件的,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格式为JPG或PNG,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格式为JPG或PNG,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在报名截止前上传。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于3月11日9:00至17日9:30期间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各类职位均须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和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其中,申论考试对县级及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试题(职位类别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试卷分三类:
1.县级及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类卷;
2.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类卷;
3.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C类卷。
考生可参考《河北省2024年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3)。
(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可参考《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4)。
(三)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合成方法为:
笔试总成绩(不含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申论成绩×6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60%
(四)笔试时间、科目、考区设置
3月16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6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3月17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
全省共设11个笔试考区,分别设在11个设区市的市区。考生参加笔试的考区安排如下:
1.报考各设区市各级机关的考生,在报考的设区市考区。
2.报考省直各部门(不含省司法厅系统)、定州市、辛集市各级机关的考生,在石家庄考区。
3.报考雄安新区各级机关的考生在保定考区。
4.报考省司法厅系统的考生分别安排在以下设区市考区:
石家庄考区:石家庄监狱、女子监狱、鹿泉监狱、石家庄出监监狱、定州监狱
承德考区:承德监狱、上板城监狱
张家口考区:张家口监狱、涿鹿监狱、沽源监狱
唐山考区:唐山监狱、冀东分局所属监狱、第二女子监狱
保定考区:保定监狱、冀中监狱、太行监狱
沧州考区:沧州监狱、沧南监狱
衡水考区:衡水监狱、深州监狱
邢台考区:邢台监狱、沙河监狱、隆尧监狱
(五)公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
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一科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1.查看证件审核地点。4月8日前,考生在所报考职位所属的省直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报考省司法厅系统的考生在省司法厅招录网站(http://sft.hebei.gov.cn/)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省直各部门及省司法厅系统证件审核在省会石家庄市进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证件审核在本市进行;雄安新区证件审核在雄安新区进行。
2.查看笔试成绩。4月10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本人是否进入面试。
四、证件审核
4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户籍材料、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面试时间拟安排在2024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4月24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1.面试考生的分组。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面试组场,并将该职位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组场,此类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录计划。
2.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3.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蛇型分组的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场次)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4.公布进入体检名单、体检安排。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所报考的省直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是否进入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同时查看“体检安排”或“体检安排预告”。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前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对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按《关于印发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执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录用
(一)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省直各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在各自招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二)录用
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签发录用通知书,考生和有关部门、单位凭录用通知书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评、证件审核、面试、体检及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三)未被录用的考生笔试成绩备案
本次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在2025年度全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开始前有效,期间如有新的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从未被录用的人员中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本公告由河北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广大报考者随时关注。
2.本次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各招录单位地址、网站、联系电话一览表.xls
3.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
4.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x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doc
6.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印发).doc
沧州地区2024年贺岁纪念币兑换网点有哪些
2024-01-12,全文共 3183 字
+ 加入清单基础信息 | 网点信息 | 2024年贺岁纪念币额度 (单位:枚) | 2024年贺岁纪念钞额度 (单位:张) | ||||||||
省/自治区/直辖市 | 市 | 县/区 | 网点名称 | 网点地址 | 网点电话 | 线上预约额度 | 网点现场预约额度 | 合计 | 线上预约额度 | 网点现场预约额度 | 合计 |
河北省 | 沧州市 | 运河区 | 邮储银行沧州市西环支行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大道22号邮储银行 | 0317-2176801 | 12000 | 0 | 12000 | 10000 | 0 | 10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新华区 | 邮储银行沧州市新华区支行 |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黄河路东方世纪广场B座底商 | 0317-3506387 | 12000 | 0 | 12000 | 10000 | 0 | 10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新华区 | 邮储银行沧州市解放中路营业所 |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解放中路30号 | 0317-3055680 | 12000 | 0 | 12000 | 10000 | 0 | 10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沧县 | 邮储银行沧县支行 | 河北省沧州市千童大道与百川路交叉口处沧兴一品底商 | 0317-3081102 | 9500 | 0 | 9500 | 7000 | 0 | 7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沧县 | 邮储银行沧县刘家庙营业所 |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刘家庙乡刘家庙村 | 0317-4728102 | 9000 | 0 | 9000 | 7000 | 0 | 7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泊头市 | 邮储银行泊头市支行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红旗大街651号 | 0317-8319550 | 9500 | 0 | 9500 | 7000 | 0 | 7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泊头市 | 邮储银行泊头市龙华街营业所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33号 | 0317-8189525 | 9000 | 0 | 9000 | 6500 | 0 | 65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孟村回族自治县 | 邮储银行孟村县支行 | 沧州孟村县朝阳大街与津南路交口锦绣乾城小区临街底商 | 0317-6762773 | 9500 | 0 | 9500 | 7000 | 0 | 7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孟村回族自治县 | 邮储银行孟村回族自治县团结路营业所 | 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团结路 | 0317-6721385 | 9000 | 0 | 9000 | 6500 | 0 | 65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东光县 | 邮储银行东光县支行 | 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邮政路77号 | 0317-8233600 | 9500 | 0 | 9500 | 7000 | 0 | 7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东光县 | 邮储银行东光县燕台营业所 | 东光县南霞口镇燕台村西头辛霞路北侧 | 0317-7766003 | 9000 | 0 | 9000 | 6500 | 0 | 65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南皮县 | 邮储银行南皮县支行 | 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金刚中路9号 | 0317-8852424 | 9500 | 0 | 9500 | 7000 | 0 | 7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南皮县 | 邮储银行南皮县南吴路营业所 | 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南皮镇南吴路东侧 | 0317-8852111 | 9500 | 0 | 9500 | 6500 | 0 | 65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盐山县 | 邮储银行盐山县支行 | 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靖远西路644号 | 0317-6221364 | 9500 | 0 | 9500 | 7000 | 0 | 7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盐山县 | 邮储银行盐山县东环营业所 | 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平津南大街8号 | 0317-6394357 | 9500 | 0 | 9500 | 6500 | 0 | 65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黄骅市 | 邮储银行黄骅市支行 | 河北省黄骅市红旗大街19号 | 0317-5321517 | 9500 | 0 | 9500 | 7000 | 0 | 7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黄骅市 | 邮储银行黄骅市骅西营业所 | 河北省黄骅市渤海西路76号 | 0317-5319500 | 9500 | 0 | 9500 | 6500 | 0 | 65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肃宁县 | 邮储银行肃宁县支行 | 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靖宁街294号 | 0317-5022938 | 9500 | 0 | 9500 | 7000 | 0 | 7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肃宁县 | 邮储银行靖宁中街营业所 | 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靖宁街458号 | 0317-5022992 | 9500 | 0 | 9500 | 6500 | 0 | 65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任丘市 | 邮储银行任丘市燕山支行 |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燕山道理想家园商邸 | 0317-2682778 | 9500 | 0 | 9500 | 7000 | 0 | 7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任丘市 | 邮储银行任丘市会战北道营业所 |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会战北道 | 0317-2254008 | 9500 | 0 | 9500 | 6500 | 0 | 65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青县 | 邮储银行青县支行 |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南环西路北侧 | 0317-4022326 | 9500 | 0 | 9500 | 7000 | 0 | 7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青县 | 邮储银行青县马厂营业所 |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马场镇东姚庄村 | 0317-4071008 | 9500 | 0 | 9500 | 6500 | 0 | 65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间市 | 邮储银行河间支行 | 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新华中路123号 | 0317-3222854 | 9500 | 0 | 9500 | 7000 | 0 | 7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间市 | 邮储银行河间市城垣路营业所 | 河北省河间市城垣中路123号 | 0317-3668947 | 9500 | 0 | 9500 | 6500 | 0 | 65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献县 | 邮储银行献县支行 |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平安大街易兴大厦底商 | 0317-4633191 | 9500 | 0 | 9500 | 7000 | 0 | 7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献县 | 邮储银行献县乐寿营业所 |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乐寿镇水源路52号 | 0317-4561007 | 9500 | 0 | 9500 | 6500 | 0 | 65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海兴县 | 邮储银行海兴县支行 | 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海政路167号 | 0317-5545992 | 9500 | 0 | 9500 | 7000 | 0 | 7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海兴县 | 邮储银行海兴县市场营业所 | 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转盘东50米路北 | 0317-6621447 | 9500 | 0 | 9500 | 6500 | 0 | 65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吴桥县 | 邮储银行吴桥县支行 | 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太行道132号 | 0317-7341800 | 9500 | 0 | 9500 | 7000 | 0 | 700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吴桥县 | 邮储银行吴桥县泰山道营业所 | 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泰山道2号 | 0317-7340050 | 9500 | 0 | 9500 | 7000 | 0 | 7000 |
沧州中国工商银行2024年纪念币预约兑换网点
省 | 市 | 区(县) | 网点名称 | 纪念币预约兑换额度 | 纪念钞预约兑换额度 | ||
线上预约 | 现场预约 | 线上预约 | 现场预约 | ||||
额度(枚) | 额度(枚) | 额度(枚) | 额度(枚) | ||||
河北省 | 沧州市 | 东光县 | 沧州东光支行营业室 | 8000 | 0 | 6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海兴县 | 沧州海兴支行 | 8000 | 0 | 6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间市 | 沧州河间曙光支行 | 4000 | 0 | 4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间市 | 沧州河间米各庄支行 | 4000 | 0 | 4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间市 | 沧州河间支行营业室 | 12000 | 0 | 8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黄骅市 | 沧州黄骅南大港支行 | 4000 | 0 | 4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黄骅市 | 沧州渤海新区支行营业室 | 12000 | 0 | 8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黄骅市 | 沧州黄骅中捷支行 | 8000 | 0 | 6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黄骅市 | 沧州黄骅支行营业室 | 12000 | 0 | 8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开发区 | 沧州开发区支行行 | 8000 | 0 | 6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孟村回族自治县 | 沧州孟村支行 | 8000 | 0 | 6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南皮县 | 沧州南皮支行 | 8000 | 0 | 6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泊头市 | 沧州泊头交河支行 | 4000 | 0 | 4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泊头市 | 沧州泊头支行营业室 | 12000 | 0 | 8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青县 | 沧州青县支行营业室 | 8000 | 0 | 8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任丘市 | 沧州华北石油任丘支行 | 8000 | 0 | 4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任丘市 | 沧州华北石油北环支行 | 4000 | 0 | 4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任丘市 | 沧州华北石油支行营业室 | 16000 | 0 | 8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肃宁县 | 沧州肃宁支行营业室 | 8000 | 0 | 6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吴桥县 | 沧州吴桥支行营业室 | 12000 | 0 | 8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献县 | 沧州献县支行营业室 | 8000 | 0 | 6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新华区 | 沧州铁东支行营业室 | 8000 | 0 | 6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新华区 | 沧州车站支行营业室 | 16000 | 0 | 12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盐山县 | 沧州盐山支行营业室 | 8000 | 0 | 6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运河区 | 沧州阿尔卡迪亚支行 | 8000 | 0 | 6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运河区 | 沧州西环支行 | 8000 | 0 | 6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运河区 | 沧州新华支行营业室 | 16000 | 0 | 12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运河区 | 沧州南门里支行营业室 | 16000 | 0 | 12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运河区 | 沧州河西支行营业室 | 16000 | 0 | 12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运河区 | 沧州北环支行 | 12000 | 0 | 8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运河区 | 沧州福宾支行 | 8000 | 0 | 6000 | 0 |
河北省 | 沧州市 | 运河区 | 沧州文园支行 | 8000 | 0 | 6000 | 0 |
华北油田分公司2024年春季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2167 字
+ 加入清单华北油田分公司2024年春季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本次高校毕业生招聘主要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报名条件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2023届毕业生也可报名。
在中国石油2023年秋季高校毕业生招聘中公示录用的毕业生不可再报名。
(二)年龄要求
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
(三)外语水平要求
国内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少于425分,研究生的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少于425分;本科生和研究生第一外语为英语以外语种的,其外语水平应分别达到相应标准;外语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专业最高等级水平。
留学生应按照报名的外语种类,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中国石油考试中心外语水平考试,其中英语水平考试不低于500分,俄语、法语、西语、日语不低于80分。
国内毕业生和留学生也可提供个人两年内取得的官方外语考试成绩证明,英语成绩新托福不低于70分、雅思不低于6.0分、领思不低于160分、托业不低于785分,小语种需提供相应证明。
(四)优才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报名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免予参加通用能力考试。
1. 2023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50名高校的研究生或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国内地排名前10名高校的毕业生;
2. 国内高校所在学科达到教育部学科评估结果为A+的毕业生;
3.
获得专业领域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国家级大学生竞赛奖项的毕业生:获得过全国油气地质大赛、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勘探地球物理(软件开发)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
4. 获得过王涛英才奖学金的毕业生或两次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
5. 两次评选为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毕业生;
6. 博士研究生。
(五)高层次毕业生范围
优才范围中,泰晤士世界排名前30名和国内排名前10名高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科评估结果为A+的国内高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纳入高层次毕业生范围。
薪酬福利:
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薪酬制度。
招聘程序:
(一)学生网上报名
4月29日至5月19日,毕业生通过中国石油高校毕业生招聘平台(https://zhaopin.cnpc.com.cn)进行应聘报名。中国石油高校毕业生招聘平台是华北油田唯一招聘通道。
(二)应聘资格审查
按照应聘基本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通用能力考试名单。
(三)校园宣讲
适时开展校园宣讲系列活动。
(四)通用能力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毕业生参加集团公司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通用能力考试,具体考试信息以中国石油高校毕业生招聘平台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本次春季招聘采用线下集中上机考试的形式。
(五)公布入围名单
在中国石油高校毕业生招聘平台统一发布入围名单,公示期为5天。
(六)面试考核
组织对入围毕业生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需要开展人才测评、背景调查等。
(七)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及测评结果,综合研究确定拟录用及递补人员名单。
(八)签约公示
与拟录用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和《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在中国石油高校毕业生招聘平台上对拟录用及递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九)报到入职
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报到、资格复核、入职注册和入职集中培训等工作。
招聘标准:
(一) 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石油事业,认同中国石油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二)忠诚石油事业,品学兼优,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三)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分配,能胜任所分配岗位的工作。
(四)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五)学习成绩优良,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公司入职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
联系方式及其它:
(一)个人信息栏:请按要求上传个人近期免冠证件标准照,准确如实填写全部报名信息,如无该项信息,可填“无”,不得留空。
(二)教育背景及其他描述:准确填写个人专业排名、综测排名、学分绩点(研究生还需填写全部所学课程的平均分数)。
(三)获奖情况描述:请填写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请注明荣誉内容及颁发单位名称。属于免考范围的毕业生须上传相应的荣誉奖项证书、证明材料。
(四)应聘人员须一次性上传个人在校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所有审查材料扫描件。
(五)资格审查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毕业生应对个人信息和应聘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一经填报即产生承诺效力。
(六)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有效、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面试、入职等招聘环节有关信息将通过电子邮箱形式通知,请及时关注。
(七)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
2. 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 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4. 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和条件的。
咨询电话:0317-2726823 2725987
咨询时间:8:00-12:00,14:00-18:00 (法定工作日)
电子邮箱:hbytzp@petrochina.com.cn
招聘岗位
图源:中国石油
沧州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3080 字
+ 加入清单沧州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共有招聘岗位2个,招聘工作人员2名。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条件详见《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需于报名前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27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献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ianxian.gov.cn/)、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发布《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2024年 5月27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
29日下午5:00。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登录献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献县献王大道58号6楼)报名。按照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由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命题、阅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专业为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审计学、税务学、投资学等经济学门类和管理学门类。
具体笔试时间及考场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5月31日,地点在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献县献王大道58号6楼)。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方式进行。采取半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面试考场地点和面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
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无故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
资格复审同时进行考察,由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经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管理办法及标准执行。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程序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17-4610799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24吉祥文化金银纪念币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833 字
+ 加入清单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24年5月20日发行2024吉祥文化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8枚,其中金质纪念币3枚,银质纪念币4枚,金银双金属纪念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该套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吉祥”文字造型,衬以中国传统吉祥纹饰,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5克圆形金质“一岁一礼”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装饰风车造型,并刊“一岁一礼”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及发行量
5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5克,直径20毫米,面额8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5000枚。
10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00克,直径60毫米,面额3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5克如意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5克,外接矩形18毫米×24毫米,面额8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30克如意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30克,外接矩形36毫米×47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0000枚。
5克金3克银心形双金属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5克、纯银3克,外接正方形边长27毫米,面额8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0000枚。
30克心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30克,外接正方形边长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50000枚。
3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3克,直径18毫米,面额5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15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5克,直径33毫米,面额5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40000枚。
三、铸造单位及销售渠道
该套纪念币由沈阳造币有限公司、上海造币有限公司和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销。
销售渠道详见中国金币网(www.chngc.net/qd)或“中国金币”微信公众号(chinagoldcoin_cgci)。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5月9日
2024张家口银行微贷客户经理岗位招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1060 字
+ 加入清单2024张家口银行微贷客户经理岗位招聘公告
公司简介
张家口银行作为地方城商行,深度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与地方经济同频共振,与实体经济休戚与共,以金融之力助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更好地服务城乡居民、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张家口银行充分发挥小企业金融专营机构独立牌照优势,实行“专注小微、专营体系、专业队伍”的运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扶持力度。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信贷经理,欢迎您的加入。
招聘岗位
微贷分中心信贷经理
招聘机构
张家口管理部、石家庄分行、唐山分行、邯郸分行、沧州分行、保定分行
工作地点及人数
本次在张家口、石家庄、唐山、邯郸、沧州、保定六个地区,合计招聘120人,具体工作地点及招聘人数如下:
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制,按照张家口银行相关规定,业绩达标且符合条件的,可转为合同制员工。
福利待遇
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
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岗位职责
负责对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进行客户资源开发;负责市场拓展营销,进行客群批量开发;负责小微信贷业务的受理,开展贷前调查及贷后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维护客户授信,确保授信资产质量优良。
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愿意履行张家口银行员工义务和岗位职责:
起始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且在2024年7月前毕业;
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营销方面工作经验年龄可适当放宽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各微贷分中心招聘所在区域内居住
具备吃苦、创新、求实的精神品质,有强烈进取精神,客户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征信记录良好,无违规违纪不良行为记录及监管处罚、内部处分和处罚情况,符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关于银行从业人员的有关要求。
招聘流程
报 名->简历筛选->线上笔试->线上笔试->现场面试->业务观摩->背景调查->培训及体检->录用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对于通过各招聘环节的应聘人员,我行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请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三)应聘者所提交的应聘材料,我们将严格保密,不再退还。
(四)我行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咨询电话:17367858655
立即网申
1、扫码投递简历
2、网申地址:https://zjkyh.zhaopin.com
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公告
2024-04-27,全文共 1603 字
+ 加入清单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公告
沧州交通学院(Cangzhou Jiaotong
College)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2008年,前身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成功转设为普通民办高校。学校位于渤海之滨——英雄城市黄骅,地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渤海新区,东临渤海,南接齐鲁,北依京津,西邻雄安,坐落北京大都市圈城市群之中,属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的重要地区。学校设10个学院,37个本科专业(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特色,工程类、信息技术类、管理类专业为优势),目前在校生20000余人。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及建设发展需要,现就2024年度教师(含辅导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博士学位人员优先)。
2.普通高校已办理退休手续,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年龄在65岁以下的高级职称(教授、副教授)教师。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预备)党员;
4.2024年度招聘计划(含专业要求等)详见附表。
二、薪酬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按学校薪酬体系落实相关待遇。
(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符合住宿条件者学校安排住宿。
(三)学校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权,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相应教师资格认定及职称评定工作,可为在校教职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
(四)正式聘任后与学校签订京津冀劳动合同(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协议),人事档案由学校委托当地人才统一管理。
(五)除享受我校相关待遇外,还可通过申请“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享受住房保障、职称评定、子女入学、生活服务等政策待遇。
三、应聘程序
(一)应聘资料投递:请应聘者于2024年5月22日前将《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文章末尾附件1、附件2)及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xyrs@czjt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例: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师岗+张三、某某大学、金融工程;沧州交通学院辅导员岗+张三、某某大学、XX专业)。
(二)初选: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电话通知面试事宜。
(三)考察:根据应聘岗位不同,采取测评、面试、试讲等不同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察。
(四)公布结果:考察结束后,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拟录用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学校信息
官方网站:http://www.czjtu.edu.cn
地 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
(二)招聘咨询
1.人事处咨询:
田老师、于老师
电话:0317-8887106
2.各学院咨询:
经济管理学院:
郑老师 电话:0317-5335061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尹老师 电话:0317-8885532
轨道交通学院:
刘老师 电话:0317-8882015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郭老师 电话:0317-8885205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代老师 电话:0317-8885202
艺术学院:
左老师 电话:0317-8887091
外国语学院:
张老师 电话:0317-8887053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孙老师 电话:0317-8882025
通识教育学院:
王老师 电话:0317-8885185
五、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计划一览表
附件:
附件1: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xls
附件2: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xlsx
2024年沧州新华区小赵庄乡孙庄子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941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沧州新华区小赵庄乡孙庄子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孙庄子村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1宗土地,位于解放路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0.0067公顷,均为农用地。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219万元/公顷(14.6万元/亩),计1.467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1号)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沧新政字〔2020〕15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新华区小赵庄乡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刘大夺 联系电话:0317-3025285。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27号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沧州新华区小赵庄乡小代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953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沧州新华区小赵庄乡小代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小代庄村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1宗土地,位于解放路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2.4924公顷,均为农用地。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219万元/公顷(14.6万元/亩),计545.835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1号)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沧新政字〔2020〕15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新华区小赵庄乡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刘大夺 联系电话:0317-3025285。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27号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沧州新华区小赵庄乡刘表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965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沧州新华区小赵庄乡刘表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刘表庄村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1宗土地,位于东风路以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刘表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2021年第19批次1号地),北至东风路。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0.7781公顷,其中农用地0.0849公顷,均为耕地,建设用地0.6932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264万元/公顷(17.6万元/亩),计205.418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1号)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沧新政字〔2020〕15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新华区小赵庄乡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刘大夺 联系电话:0317-3025285。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27号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海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告
2024-04-17,全文共 3316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海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24年海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海军相关单位从事装备维修、物资器材存储、后勤保障、文化服务等工作的技术工岗位。具体招考岗位计划见附件。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建设等敏感岗位。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对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依据报考人员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进行综合考察,具备岗位要求能力的可认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五)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
(六)户籍条件。应当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户籍条件。
(七)其他条件。应当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的时间,不晚于2024年7月31日。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海军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发布公告,并公示招考岗位计划(附件1)。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4月20日08:00至26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2024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报考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把握不准的,可联系招考单位进行咨询。
报考人员确定拟报考的岗位后,应先进行资格初审、再完成报名确认。具体程序:(1)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标准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2)。(2)用人单位对填报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3)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报考不收取报名费。
资格审核范围包括身份信息、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户籍所在地、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情况,报考人员需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相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驾驶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取消考试、考核及录用资格。报名期间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符合理论考试加分优待政策的军烈属等人员,可随资格审核材料一并上传加分申请(主要说明有关加分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现役军人证、退役军人证、入伍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单位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或报考人员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
具体加分政策:(1)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2)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4年4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3)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理论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三)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可于5月13日9:00至19日9: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届时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海军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于5月19日上午9:00至11:00统一进行,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文与社会、国防和军队、时事政治等,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大纲见附件3)。海军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岗位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技能考核安排在6月中旬左右,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用人单位确定,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入围人员。技能考核成绩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未入围人员和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参加技能考核。
海军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各单位组织的技能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含政策加分)、技能考核成绩分别占40%、60%。
(四)确定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通过用人单位向承检医疗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对象和公示。9月上旬,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并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录用。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起始日期从报到之日起算。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和职业资格,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
本次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用人单位设立招考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海军招考咨询电话:010-66960260。
2024年海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海军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