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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公安局招聘辅警562人公告(第七批)

南京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62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5日。

2023-12-11,全文共 4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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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2023年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62名(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简称“辅警”),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面向全国;

3.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4.报考勤务辅警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文职辅警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截止本次报名结束之日,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含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情形)不满3年的;

(8)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安机关民警、职工所在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二、报名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详细资格条件等信息可登陆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http://njfj.njga.gov.cn:8082/portal/index.html)或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5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微信端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无法修改报名岗位。重复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1.网络报名: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点击【个人中心】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找到【招聘公告】,点击相应公开招聘公告,然后选择适合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

2.微信报名: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微应用】——【辅警招聘】进行报名。实名认证后,按提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然后选择适合岗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

三、考试

考试按照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类别分为文职辅警岗位考试和勤务辅警岗位考试。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需参加上机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需参加体能测试。

(一)文职辅警岗位上机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上机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不设及格线,满分为100分。招聘单位在上机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比例划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分数线(各岗位分数线不一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报名截止后,七个工作日内发布在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招聘说明】和“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应用】—【辅警招聘】—【招聘说明】。

2.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知识、技能知识等。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上机笔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应聘特殊岗位的,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聘请专业人才组成评审团,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认定、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二)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子)或800米(女子)长跑三项。三项测试项目须均合格,60分及格,满分100分。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四、面试

招聘单位从应聘人员中,按照与岗位拟聘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根据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在考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时间、地点和要求。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结束后,按照百分制合成报考者总成绩,具体方法为:文职辅警岗位上机笔试成绩占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特殊岗位辅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上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在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

七、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招聘公告】—【公示】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电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新入职辅警需参加并通过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保障,正式录用后,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并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八、注意事项

1.南京公安辅警官方信息发布渠道为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http://njfj.njga.gov.cn:8082/portal/index.html)和“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代办代招。敬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网站发布的考务信息,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不收取任何费用。南京公安文职辅警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南京市公安局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进行验证,任何在读学历和证书均视为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证书。正式聘用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视为虚假报名。

5.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查看官方网站信息、打印报名材料,以及联系方式不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告知招聘单位、未按时达到考点等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再进行补考,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如对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职称、资格条件、薪酬待遇、招聘进度等信息需要详细了解的,可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

6.南京公安辅警招聘工作已经建立运行

“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在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无故放弃的应聘人员以及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不诚信行为,均纳入该档案库。入库人员将在3年内不能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

应聘人员纳入“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的行为,主要有:

(1)报名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以骗取报名、考试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证报名,扰乱报名秩序;一人同时投递多个岗位。

(2)在考试过程中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抄袭或协助抄袭;恶意操作计算机,安装、卸载程序,随意插拔设备。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4)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5)在岗前培训中拒绝服从命令和指挥,严重扰乱训练管理秩序被予以退训的。

(6)招聘过程中不遵守工作人员的安排,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扰乱招聘秩序。

(7)曾经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无故放弃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等环节。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九、纪律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5—84425307(周一至周五,9:30—11:30、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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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公安局第六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3-11-20,全文共 3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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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2023年第六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简称“辅警”),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面向全国;

3.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4.报考勤务辅警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截止本次报名结束之日,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含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情形)不满3年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安机关民警、职工所在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二、报名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详细资格条件等信息可登陆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http://njfj.njga.gov.cn:8082/portal/index.html)或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9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微信端报名。报名成功后,无法修改报名岗位。重复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1.网络报名: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点击【个人中心】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找到【招聘公告】,点击相应公开招聘公告,然后选择适合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

2.微信报名: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微应用】——【辅警招聘】进行报名。实名认证后,按提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然后选择适合岗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

三、测试

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子)或800米(女子)长跑三项。三项测试项目须均合格,60分及格,满分100分。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四、面试

招聘单位从应聘人员中,按照与岗位拟聘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体能测试测试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根据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在考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时间、地点和要求。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结束后,按照百分制合成报考者总成绩,具体方法为: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五、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在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

七、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招聘公告】—【公示】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电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新入职辅警需参加并通过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保障,正式录用后,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并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八、注意事项

1.南京公安辅警官方信息发布渠道为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http://njfj.njga.gov.cn:8082/portal/index.html)和“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敬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网站发布的考务信息,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不收取任何费用。南京市公安局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进行验证,任何在读学历和证书均视为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证书。正式聘用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的,视为虚假报名。

5.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查看官方网站信息、打印报名材料,以及联系方式不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告知招聘单位、未按时达到考点等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再进行补考,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如对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职称、资格条件、薪酬待遇、招聘进度等信息需要详细了解的,可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

6.南京公安辅警招聘工作已建立运行“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在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无故放弃的应聘人员以及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不诚信行为,均纳入该档案库。入库人员将在3年内不能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

应聘人员纳入“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的行为,主要有:

(1)报名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以骗取报名、考试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证报名,扰乱报名秩序;一人同时投递多个岗位。

(2)在考试过程中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抄袭或协助抄袭;恶意操作计算机,安装、卸载程序,随意插拔设备。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4)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5)在岗前培训中拒绝服从命令和指挥,严重扰乱训练管理秩序被予以退训的。

(6)招聘过程中不遵守工作人员的安排,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扰乱招聘秩序。

(7)曾经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无故放弃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等环节。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九、纪律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5—84425307。(周一至周五9:30—11:30、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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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2023年第四批)

2023-09-08,全文共 3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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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2023年第四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简称“辅警”),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面向全国;

3.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4.报考勤务辅警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截止本次报名结束之日,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含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情形)不满3年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安机关民警、职工所在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二、报名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详细资格条件等信息可登陆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点此进入)或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微信端报名。报名成功后,无法修改报名岗位。重复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1.网络报名: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点击【个人中心】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找到【招聘公告】,点击相应公开招聘公告,然后选择适合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

2.微信报名: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微应用】——【辅警招聘】进行报名。实名认证后,按提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然后选择适合岗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

三、测试

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子)或800米(女子)长跑三项。三项测试项目须均合格,60分及格,满分100分。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四、面试

招聘单位从应聘人员中,按照与岗位拟聘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体能测试测试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根据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在考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时间、地点和要求。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结束后,按照百分制合成报考者总成绩,具体方法为: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五、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在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

七、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招聘公告】—【公示】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电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新入职辅警需参加并通过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保障,正式录用后,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并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八、注意事项

1.南京公安辅警官方信息发布渠道为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http://njfj.njga.gov.cn:8082/portal/index.html)和“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敬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网站发布的考务信息,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不收取任何费用。南京市公安局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进行验证,任何在读学历和证书均视为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证书。正式聘用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视为虚假报名。

5.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查看官方网站信息、打印报名材料,以及联系方式不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告知招聘单位、未按时达到考点等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再进行补考,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如对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职称、资格条件、薪酬待遇、招聘进度等信息需要详细了解的,可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

6.南京公安辅警招聘工作已经建立运行

“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在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无故放弃的应聘人员以及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不诚信行为,均纳入该档案库。入库人员将在3年内不能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

应聘人员纳入“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的行为,主要有:

(1)报名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以骗取报名、考试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证报名,扰乱报名秩序;一人同时投递多个岗位。

(2)在考试过程中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抄袭或协助抄袭;恶意操作计算机,安装、卸载程序,随意插拔设备。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4)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5)在岗前培训中拒绝服从命令和指挥,严重扰乱训练管理秩序被予以退训的。

(6)招聘过程中不遵守工作人员的安排,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扰乱招聘秩序。

(7)曾经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无故放弃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等环节。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九、纪律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5—84425307、84426641(周一至周五9:30—11:30、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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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公安局第三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07-21,全文共 4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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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44名(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简称“辅警”),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面向全国;

3.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4.报考勤务辅警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文职辅警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截止本次报名结束之日,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含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情形)不满3年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安机关民警、职工所在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二、报名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详细资格条件等信息可登陆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http://njfj.njga.gov.cn:8082/portal/index.html)或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8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微信端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无法修改报名岗位。重复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1.网络报名: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点击【个人中心】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找到【招聘公告】,点击相应公开招聘公告,然后选择适合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

2.微信报名: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微应用】——【辅警招聘】进行报名。实名认证后,按提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然后选择适合岗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

三、考试

考试按照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类别分为文职辅警岗位考试和勤务辅警岗位考试。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需参加上机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需参加体能测试。

(一)文职辅警岗位上机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上机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不设及格线,满分为100分。招聘单位在上机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比例划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分数线(各岗位分数线不一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报名截止后,七个工作日内发布在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招聘说明】和“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应用】—【辅警招聘】—【招聘说明】。

2.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知识、技能知识等。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上机笔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应聘特殊岗位的,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聘请专业人才组成评审团,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认定、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二)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子)或800米(女子)长跑三项。三项测试项目须均合格,60分及格,满分100分。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四、面试

招聘单位从应聘人员中,按照与岗位拟聘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根据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在考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时间、地点和要求。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结束后,按照百分制合成报考者总成绩,具体方法为:文职辅警岗位上机笔试成绩占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特殊岗位辅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上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在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

七、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招聘公告】—【公示】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电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新入职辅警需参加并通过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保障,正式录用后,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并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八、注意事项

1.南京公安辅警官方信息发布渠道为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http://njfj.njga.gov.cn:8082/portal/index.html)和“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敬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网站发布的考务信息,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不收取任何费用。南京公安文职辅警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南京市公安局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进行验证,任何在读学历和证书均视为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证书。正式聘用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视为虚假报名。

5.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查看官方网站信息、打印报名材料,以及联系方式不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告知招聘单位、未按时达到考点等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再进行补考,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如对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职称、资格条件、薪酬待遇、招聘进度等信息需要详细了解的,可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

6.南京公安辅警招聘工作已经建立运行

“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在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无故放弃的应聘人员以及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不诚信行为,均纳入该档案库。入库人员将在3年内不能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

应聘人员纳入“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的行为,主要有:

(1)报名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以骗取报名、考试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证报名,扰乱报名秩序;一人同时投递多个岗位。

(2)在考试过程中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抄袭或协助抄袭;恶意操作计算机,安装、卸载程序,随意插拔设备。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4)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5)在岗前培训中拒绝服从命令和指挥,严重扰乱训练管理秩序被予以退训的。

(6)招聘过程中不遵守工作人员的安排,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扰乱招聘秩序。

(7)曾经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无故放弃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等环节。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九、纪律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5—84425307(周一至周五,9:30—11:30、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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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9人公告

2023-05-08,全文共 3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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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2023年第1批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简表

附件2: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公安局溧水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9名(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简称“辅警”),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事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纪律观念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见职位计划简表;

4、报考勤务辅警岗位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文职辅警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特殊岗位的,可适当调整);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截止报名结束之日,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含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情形),不满3年的;

(6)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工作人员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

二、报名程序与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1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各岗位报名地点、联系人、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计划简表。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征信报告(携带身份证至中国人民银行或市民之家自助打印),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符合条件的复转军人须另提供本人退伍证和复印件。本人如实填写《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报名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未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试

(一)应聘勤务辅警的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1、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2、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有三项: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3.4秒;1000米跑,标准为≤4分35秒;纵跳摸高,标准为≥265厘米。4、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三项内容必须都达标,在达标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换算为对应的百分制成绩测算,满分为100分。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文职辅警的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1、笔试科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没有任何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也没有任何题库,不办培训班。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面试条件: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体能测试、笔试)由高到低按照不小于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总成绩计算方法:

勤务辅警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体能测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文职辅警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

七、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京溧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规章制度学习告知书》等。

新入职辅警需参加并通过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保障,正式录用后,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并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进行验证,任何在读学历和证书均视为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证书。正式聘用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视为虚假报名。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查看官方网站信息、打印报名材料,以及联系方式不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告知招聘单位等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

3、公安辅警招聘工作已经建立运行“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在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无故放弃的应聘人员以及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不诚信行为,均纳入该档案库。入库人员将在3年内不能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应聘人员纳入“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的行为,主要有:

(1)报名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以骗取报名、考试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证报名,扰乱报名秩序;一人同时投递多个岗位。

(2)在考试过程中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抄袭或协助抄袭;恶意操作计算机,安装、卸载程序,随意插拔设备。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4)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5)在岗前培训中拒绝服从命令和指挥,严重扰乱训练管理秩序被予以退训的。

(6)招聘过程中不遵守工作人员的安排,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扰乱招聘秩序。

(7)曾经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无故放弃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等环节。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九、纪律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7245592(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00-18:00)。

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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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招聘辅警64人公告

2023-04-04,全文共 4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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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3年 4月4日-2023年 4月10日,9:0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公安局高淳分局老街警务工作服务站。(地址:高淳区淳溪街道富克斯广场南侧)。

招聘岗位表:点此查看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4名(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简称“辅警”),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事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纪律观念强;

2、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3、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岗位要求的能力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他部位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理疾病等;

5、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吸毒、嫖娼、赌博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截止本次报名结束之日,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含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情形)不满3年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人(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11)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 4月4日-2023年 4月10日,9:00-11:30、14:00-17:0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咨询电话: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政治处025-57347556、025-57347557、025-57347950。

2、报名地点: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老街警务工作服务站。(地址:高淳区淳溪街道富克斯广场南侧)。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或居住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如退伍证、驾驶证、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个人信用报告1份(可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查询,查询完成后下载打印并提交纸质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书》(请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模块中的户政服务栏无犯罪记录证明(测试)查询,查询完成后下载打印并提交纸质证明或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线下开具);

(6)《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请在招聘简章内下载,双面打印填写)。

(二)考试

1、所有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子测试项目有三项: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女子测试项目有三项: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4)体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均分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通过体能测试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范围: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4)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条件:通过体能测试、笔试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总成绩计算方法。

勤务辅警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文职辅警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选岗

面试后,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向填报用人单位,每人最多可填报3个意向单位志愿,并按照第一、二、三志愿进行排序。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及第一志愿填报情况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未满额,从第二志愿按照考试成绩排名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满额,从第三志愿按照考试成绩排名录取;若第三志愿仍未满额,从服从调剂分配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排名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若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4、体检所有项目均需完成,不配合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

(七)公示聘用

根据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情况,择优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正常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依据规定程序和时限,结合应聘者选岗情况及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本次招聘聘用人员离职所出现的空缺岗位,在公示期结束后一年内,按照该空缺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试用期。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新入职辅警需参加并通过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保障,正式录用后,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待遇,并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需能够在学信网进行验证,任何在读学历和证书均视为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证书。正式聘用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视为虚假报名。

2、应聘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没有任何代办机构,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未经同意任何机构都不得对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查看官方渠道信息、打印报名材料,以及联系方式不通畅、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告知招聘单位等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

5、公安辅警招聘工作已建立运行“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在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无故放弃的应聘人员以及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不诚信行为,均纳入该档案库。入库人员将在3年内不得报名应聘高淳公安辅警。应聘人员纳入“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的行为,主要有:

(1)报名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以骗取报名、考试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证报名,扰乱报名秩序;一人同时投递多个岗位。

(2)在考试过程中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抄袭或者协助抄袭;恶意操作计算机,安装、卸载程序。随意插拔设备。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4)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5)在岗前培训中拒绝服从命令和指挥,严重扰乱训练管理秩序被予以退训的。

(6)招聘过程中不遵守工作人员的安排,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扰乱招聘秩序的。

(7)曾经报名应聘高淳公安辅警,无故放弃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等环节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纪律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日9:00-11:00、15:00-17:00):纪检监督室

025-5734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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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03-13,全文共 4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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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7日

报名入口:点此报名

招聘岗位:点此查看

南京市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38名(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简称“辅警”),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面向全国;

3.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4.报考勤务辅警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文职辅警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特殊岗位的,可适当调整);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截止本次报名结束之日,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含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情形)不满3年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二、报名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详细资格条件等信息可登陆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http://njfj.njga.gov.cn:8082/portal/index.html)或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7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可以通过网络或微信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1.网络报名: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点击【个人中心】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找到【招聘公告】,点击相应公开招聘公告,然后选择适合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二维码版《报名登记表》。

2.微信报名: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微应用】——【辅警招聘】进行报名。实名认证后,按提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然后选择适合岗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二维码版《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

考试按照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类别分为文职辅警岗位考试和勤务辅警岗位考试。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需参加上机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需参加体能测试。

(一)文职辅警岗位上机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上机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不设及格线,满分为100分。招聘单位在上机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比例划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分数线(各岗位分数线不一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在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招聘说明】和“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应用】—【辅警招聘】—【招聘说明】。

2.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知识、技能知识等。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上机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应聘特殊岗位的,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聘请专业人才组成评审团,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认定、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二)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子)或800米(女子)长跑三项。三项测试项目须均合格,60分及格,满分100分。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四、面试

招聘单位从应聘人员中,按照与岗位拟聘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根据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在考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时间、地点和要求。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结束后,按照百分制合成报考者总成绩,具体方法为:文职辅警岗位上机笔试成绩占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特殊岗位辅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上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在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

七、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招聘公告】—【公示】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电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新入职辅警需参加并通过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保障,正式录用后,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并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八、注意事项

1.南京公安辅警官方信息发布渠道为南京市辅警门户网站(http://njfj.njga.gov.cn:8082/portal/index.html)和“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敬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网站发布的考务信息,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不收取任何费用。南京公安辅警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南京市公安局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进行验证,任何在读学历和证书均视为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证书。正式聘用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视为虚假报名。

5.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查看官方网站信息、打印报名材料,以及联系方式不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告知招聘单位等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如对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职称、资格条件、薪酬待遇、招聘进度等信息需要详细了解的,可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

6.南京公安辅警招聘工作已经建立运行

“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在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无故放弃的应聘人员以及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不诚信行为,均纳入该档案库。入库人员将在3年内不能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

应聘人员纳入“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的行为,主要有:

(1)报名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以骗取报名、考试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证报名,扰乱报名秩序;一人同时投递多个岗位。

(2)在考试过程中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抄袭或协助抄袭;恶意操作计算机,安装、卸载程序,随意插拔设备。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4)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5)在岗前培训中拒绝服从命令和指挥,严重扰乱训练管理秩序被予以退训的。

(6)招聘过程中不遵守工作人员的安排,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扰乱招聘秩序。

(7)曾经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无故放弃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等环节。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九、纪律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025—8442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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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行政管理岗招聘18人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1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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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行政管理岗公开招聘公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享有“中国气象人才摇篮”之美誉,其前身南京气象学院始建于1960年,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位于南京江北新区(国家级新区)核心区龙王山北麓,交通便利、风景优美。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双向选择、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工作人员18人,详情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录用人员将分配到学院办公室、学校职能部门、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工作。基本条件如下: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为人诚实、积极上进、踏实肯干、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3、具有合作精神,善于与人沟通,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较强的管理与协调能力。

4、有较好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英语应用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主流办公自动化软件。

5、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本次招聘对象,不限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须在2024年7月10前提供学历认证证书,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名。

8、JM03、XG01、XG02岗位工作地点在天长市金牛湖新区,可申请酒店式教师公寓(免租金)。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5月13日16时。

2、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填写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和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将附件2、附件3文件名称按“岗位编号+姓名+报名表/信息汇总表”命名;以电子邮件方式打包发至rsk@nuist.edu.cn,邮件主题请标注为:“岗位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2、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进行报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可兼报;信息填写不一致、内容填写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五、考核程序

1、报名结束后,学校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https://rsc.nuist.edu.cn/1102/list.htm)(未能进入考核的不再单独通知)。

2、考核具体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在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核,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本次考核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3、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4、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社会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一个月内未办理入职手续;

(2)国内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7月1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留学人员未能在2024年7月1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工作。

六、岗位待遇

拟聘人员采用编外人事代理方式,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签订聘用协议,待遇按照学校相应规定执行。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待遇优厚,在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与事业编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七、咨询监督电话

JM01、JM02、JM03岗位咨询电话:教务处颜老师:025-58731342

GL01、GL02岗位咨询电话:人事处李老师:025-58731143

XG01、XG02岗位咨询电话:继教院黄老师:025-58699791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人事处李老师025-58731143

招聘纪律监督:jiwei@nuist.edu.cn

附件1: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岗位编号+姓名+报名表.doc

附件3.岗位编号+姓名+信息汇总表.xls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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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南京鼓楼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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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鼓楼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经批准,鼓楼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l.gov.cn/)、鼓楼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文字能力,思路清晰、逻辑性强;

5.办事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具备细致、耐心、踏实、稳重的职业作风。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流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审核资料、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方式相结合。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6日(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自行下载填写,详见附件二)、两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咨询电话:025-83701368

报名地址:虎踞关8-9号一楼

4.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负责进行审核资料、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

(二)笔试

笔试为百分制闭卷考试,占综合成绩50%。着重考察公共基础、综合能力等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如职位和公开报名人员比未达到1:5,则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三)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占综合成绩50%。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及综合成绩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

考察与体检的具体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应在各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各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南京鼓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各招聘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

四、注意事项

招聘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如招聘期间未及时回复则视为主动放弃。

五、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68731231

附件一: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报名信息表

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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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玄武区卫建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2024年4月

2024-04-15,全文共 3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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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经批准,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适岗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招聘卫健系统编外工作人员。

二、岗位设置和招聘数量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询),具体学历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保密意识、道德品行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3.普通话标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的注明为准,计算方法不变;

5.须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信息表》注明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或曾因此受过处罚的;

6.有严重个人失信行为记录的;

7.应聘人员不得与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8.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上发布。公告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

(二)报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三)考试、录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实操、体检、考察(政审)、录用等环节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报名地点: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75号院内三楼左侧玻璃门内)。

4.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

(1)《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后须有承诺人签名)(以下简称报名表),表中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5)应届毕业生岗位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

(7)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规培证书,也可提供2024年8月份前规培毕业的有关证明。

以上提供的原件均需复印件。

5.岗位报考和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严格按照《岗位信息表》选择和填报招聘单位和工作岗位,且只能报考1个工作岗位,报名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1:3即可开考,若有招聘单位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可从其他同岗位报名且愿意接受调剂的人员中进行调配。调剂后仍不足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将于报名结束后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参考人员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笔试开考比例进入面试;如职位数和岗位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开考比例的,经笔试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有实操考核的招聘岗位,经面试成绩合格后直接进入实操考核。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一地点进行,须由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负责报名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资格审查不通过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六、考试与录用

考试工作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笔试

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玄武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领取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

(二)面试、实操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无指定备考教材,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该项面试分数的60%。

考生报名《岗位信息表》中注明需参加实操考核的岗位,在面试结束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操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该项分数的60%。

笔试、面试、实操考核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各项考试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实操工作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各招聘单位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招聘岗位相关条件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区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应聘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和要求范围内配合开展体检、考察等工作,经招聘单位综合研究,可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公示。

(四)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报到通知规定时限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或主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在拟录用公示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考本部门编外人员招聘岗位。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特别提醒: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七、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所报考招聘单位现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招聘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八、招聘咨询、监督

用工咨询:详见岗位信息表中各招聘单位电话

报名流程咨询:025-83368744

资格审查及政策咨询:025-83682278

监督电话:025-83682175

附件:1、岗位信息表

2、报名表

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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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2024

2024-03-29,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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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成立于1999年,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由南京理工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举办。近年来,学校办学成果显著,当选江苏省社会组织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先后获得“全国先进独立学院”“江苏省十佳独立学院”“新华网中国影响力独立学院”“腾讯网综合实力独立学院”“江苏省高等学校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等佳誉。

学校现设有智能制造学院、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智能控制学院、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等六个二级学院,39个本科专业,在校生万余人。学校遵循“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思路,学校不断延伸和扩展办学面,形成了“一校两区”的发展布局。仙林校区占地613亩,坐落在南京城东紫金山麓仙林科教城,这里汇聚了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12所高校,自然风光秀丽,人文氛围深厚,交通出行便利。高淳新校区被列入2022年江苏省重大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1000亩。

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形式的人才队伍,加快推进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热忱欢迎优秀人才加入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讲诚信,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4.应聘者均须有与所需专业相对应的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聘用人员性质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

2.聘用人员按照我校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应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登陆https://ding.cjfx.cn/f/koru5qjn,,在线填写报名表。

温馨提示:报名信息每人只可提交一次,且提交后无法修改。请应聘者务必将所有信息核实清楚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后再填写。(请提前下载附件填写电子简历,至学信网下载学籍、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准备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等扫描件)

2.审核: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将通过邮件或者短信进行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3.考核:考核分为试讲、心理测评和面试三部分:试讲主要考察教师教学能力等;心理测试采用上机测试的方式,结果供面试考核小组参考;面试主要考察工作相关综合能力。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者将通过邮件或者短信的方式进行告知,未通过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4.录用:拟聘人员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学校将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本科起)、学位证(学士学位起)以及简历中提到的相关资格和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面试时提交学校核查。

2.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七、招聘咨询

学校网址:http://zj.njust.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

咨询电话:025-85786100 韩老师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2024年3月

附件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专任教师招聘条件.doc

附件2:简历模版(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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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4-03-29,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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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78年,1988年取得进出口自营权,1994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3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250)。南京旅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参股南京南纺、经纬电气、秦淮风光、南商运营、香港新达、朗诗地产、国展中心和金旅融租等十余家企业。公司坚持“旅游+商贸”双主业经营战略,持续探索发展路径,打造高质量旅游资产证券化平台及运营平台。

现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符合公司急需岗位要求或个人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的;

5.在过往任职期间,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助理岗1人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修改、审核,包括行政公文、总结材料、汇报材料、专项材料、大事记等;

2.负责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专题会等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落实、会议记录等工作;

3.负责公司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账户的内容策划,对外发布审核;

4.负责公司相关会议决议、领导批示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协调、督办落实;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35周岁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语言类、管理类相关专业,应届生可报;

3.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公文写作能力、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4.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品宣、文秘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核算会计岗1人

(一)岗位职责

1.审核各部门所发生的日常费用支出;

2.为公司预算和管理提供财务数据,定期编制费用报表,进行费用预算分析,反映费用开支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负责核算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员工工资表,确保工资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个人所得税及时申报与缴纳,员工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代扣;

4.负责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的记录,包括收入、成本、费用、资产的准确核算,审核提交的发票、合同等原始单据,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5.负责收入与应收账款以及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及时催收、清理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发现异常业务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任职条件

1.35周岁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财会类相关专业,应届生可报;

3.具备中级以上会计职称的优先考虑。

法务专员岗1人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法务制度、流程的制定和执行管理;

2.自行或协助外聘律师处理法律纠纷;

3.自行或配合外聘律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合同、协议的法务审定和合法性审查;

4.负责公司重大投融资项目涉及的法律事务;

5.指导下属子公司的法务与合规监督;

6.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和培训;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35周岁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法律类相关专业;

3.3年以上相关岗位从业经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熟悉国有资产管理者优先考虑。

党群人事岗1人

(一)岗位职责

1.归集整理党委理论学习资料,推动分层分级应用;

2.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的理论学习和党内主题教育等专题活动,跟进方案、计划制定和各项重点任务落地,总结推广经验成果,推动改进提升;

3.督促各级党组织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4.推动各级党组织规范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提升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5.跟进党建业务融合建设成效,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成果,分析问题,推动改进;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思政、行政管理类相关专业,应届生可报;

3.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4.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党建、群工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薪酬待遇

以上岗位薪酬待遇视应聘者个人能力与履职经历综合评价后确定,详情面议。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00。请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填写附件《个人信息登记表》,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证明、在校学习成绩记录(应届生)等文件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gwjp@nantex.com.cn邮箱,邮件名称请按照“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填写。

(二)报名咨询电话(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李先生:83331829

五、注意事项

应聘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附件:个人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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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鼓楼医院招聘6人招聘岗位及要求2024年3月

2024-03-29,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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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1.康复医学科南部院区医师1名

(1)硕士学历,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内科学、神经病学、老年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以第一作者发表医学类SCI论著论文1篇及以上。

(3)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康复病房临床诊治工作及科室其他工作。

2.儿科医师1名

(1)硕士学历,儿科学相关专业。

(2)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规培证,有儿科工作经验。

(3)有儿保工作经历及研究经验者优先。

(4)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儿科诊疗及相关工作。

3.生殖医学中心江北院区医师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学、超声医学、临床医学专业。

(2)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具备执业资格。

(3)社会人员,有2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4)在高年资医师的指导下参与超声监测,包括周期监测、基础窦卵泡检查、早孕超声及科室其他工作。

4.胸外科江北院区医师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

(2)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病房相关工作。

5.日间病房江北院区医师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备执业资格。

(3)有三甲医院外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4)在高年资医生的指导下,完成病史采集、病历书写等病房相关工作,对出院患者进行数据整理。

6.皮肤科技师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专业。

(2)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

(3)在上级技师的指导下,负责门诊及病房真菌检查及其他检验工作。

南京鼓楼医院2024年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公告(补充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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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浦口招聘10名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4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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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根据南京浦口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5. 具有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

7.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以“本人姓名+应聘学校+应聘学科”命名,发送至邮箱596879076@qq.com。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邮箱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3. 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获得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有关荣誉证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5)本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6)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 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其中,采用合并招聘岗位的学科,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招聘岗位名称,不需填写具体单位;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学科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据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相应的招聘单位。

(2)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3)现任教学段、学科须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4)骨干教师学科类别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

(5)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6)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调整或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的,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本次招聘的总计划内调整并公布,或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如有招聘计划调整,将另行公告并延长相应岗位报名时间。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三)资格审查

招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原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参加综合考评。通过资格复审的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教师,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

教科研成果评分。根据招聘的岗位,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形式(说课占70%,答辩占30%)。

3. 总成绩计算。按照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五)体检、考察

1.

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综合考评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2.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用人方式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依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浦口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浦政发〔2020〕36号)、《2020年浦口区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浦才居〔2020〕1号)文件,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非南京市评选的骨干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除外)入职后需按相关要求转评,转评后享受浦口区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政策。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025-58882172、025-5818272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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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新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2024-03-14,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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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南京新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新农集团)成立于2012年6月,是南京市政府直属涉农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截至2023年末,新农集团总资产约62亿元,年营业收入约20亿元。目前集团旗下全资、控股一级子企业17家。新农集团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秉承“立足农业,服务南京”的理念,紧紧围绕“在乡村振兴中有作为,在现代农业中作示范,在农民增收中作贡献”的使命担当,重点发力现代农业、乡村产业和康养产业三大产业板块。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集团本部及子企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选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02、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及专业技能条件。

2.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员工义务。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合担任的。

6.各岗位具体条件见《新农集团2024年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03、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包括集团本部及所属子企业的27个岗位,计划招聘34-35人,具体详见《新农集团2024年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04、有关事项

(一)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违法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相关证书及《新农集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等报名材料发送至应聘单位的对应邮箱,并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合则约见,对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代为保密,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京新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详情可致电025-83118873。

05、报名方式

附件1:新农集团2024年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新农集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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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审计大学教学科研岗招聘88人公告

2024-03-12,全文共 3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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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2024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南京审计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审计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14日9∶00-11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14日9∶00-11月5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14日-11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4日9∶00-11月6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二)面试

面试考核按照南京审计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低于70分不予聘用。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审计大学人事处及相关岗位联系人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312106(彭老师、郭老师),相关岗位联系人电话详见岗位表。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审计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313807

监督信箱:jjjb@nau.edu.cn

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孙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审计大学

2024年3月11日

南京审计大学2024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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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师范附属中学招聘编外教师5人公告

2024-03-11,全文共 1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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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编制外教师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劳务派遣)5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5名编制外(劳务派遣)教师:英语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信息科技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学习能力强,责任心强;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4.学历及资格证书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要求:要求具有一年及以上学校教育工作经历。

【不得应聘情形】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7日。

2. 报名方法:发送应聘材料至电子邮箱:nsfzsycz@163.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

3.

报名材料:材料包括:①《南师附中实验初中应聘人员情况表》(文后附件下载),表格中请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⑤相关资格证书;⑥各种荣誉证书和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其他材料;⑦近期生活照片一张。

4.

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按报名时间进行电子材料的发送,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

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根据学校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学校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永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咨询、监督电话

本启事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解释。

咨询电话:025-85542006;联系人:侯老师。

监督电话:025-85542001;联系人:张老师。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

2024年3月7日

附中实验初中应聘人员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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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雨花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雨花分公司招聘5人公告

2024-03-09,全文共 2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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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雨花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雨花分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外包人员公告

根据南京雨花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雨花分公司业务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务外包人员,委派到南京宁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及对象

招聘计划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2024年南京雨花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雨花分公司招聘劳务外包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专业素养、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拓展业务的创新精神;

(5)具有与招聘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年龄、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业务技能(职称/资格)、专业知识结构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月。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进行招聘录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技术职称、工作经历等材料的人员;

(7)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含《岗位信息表》)将通过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上发布,公告期7个工作日。

后续各个招聘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仅通过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上发布,由报名者自行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8日止。

2.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简历投递报名方式,应聘者关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上进入公告页面下载附件2《2024年南京雨花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雨花分公司招聘劳务外包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应聘者须按《报名表》要求填写本人信息,并对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3)报名须上传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毕业生、海外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及获奖证书等对应所报岗位要求的清晰完整的图片证明材料至527263110@qq.com邮箱。未按以上报名要求投递简历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视为无效简历。除通过指定系统报名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3.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者限投递一个岗位,且不得重复报名。

(三)资格初审

由南京雨花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雨花分公司根据本公告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及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者报名信息及提交的附件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个人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技能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资格初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开考要求: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延长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经过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采取自我介绍、现场提问、互相交流的方式进行。

4.面试按百分制评分,由现场面试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现场表现和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综合评定。

5.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程序,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分数均低于70分的,则延长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6.面试成绩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上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应聘人员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记录证明》、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六)体检

到南京雨花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雨花分公司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由南京雨花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雨花分公司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检环节,如出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应聘资格产生名额空缺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录用

根据应聘者的体检结果,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无异议的办理后续手续。

(十)用工方式

1.以劳务外包方式用工。

2.劳务外包用工由个人与南京雨花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雨花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使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薪酬待遇根据所在岗位和个人工作能力综合确定。(薪资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点-11点,下午2点-5点电话咨询)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所有招聘环节中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属南京雨花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雨花分公司。

附件: 附件1:2024年南京雨花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雨花分公司招聘劳务外包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年南京雨花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雨花分公司招聘劳务外包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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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六合文旅集团招聘3人公告

2024-03-07,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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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六合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南京六合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成立,为区属国有企业,主责主业为文旅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文化及旅游服务等。

因工作需要,下属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相关要求

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相关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日-2023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网页链接进行简历投递:点此进入

四、资格审查

1、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打印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工作经历证明指:经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或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其他工作证明材料。应聘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提供)、职称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4、未录用人员材料代为妥善处置,谨慎保密,恕不退还。

五、综合测试

1、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2、综合测试共分两轮,通过第一轮初选方可进入第二轮测试。第二轮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确定进入背景调查人员名单。

3、时间地点另有专人通知。

六、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数1:1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治审查,体检时间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及聘用

1、因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前程无忧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2、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前程无忧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聘用人员听从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

1、具体薪酬面议;

2、一经录用,签订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九、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点此查看

联系邮箱:1062427610@qq.com

附件:2024年南京六合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表

南京六合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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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玄武区融媒体中心招聘编外1人公告2024年3月

2024-03-06,全文共 3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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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融媒体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2024年玄武区融媒体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经研究,玄武区媒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并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进行录用。

二、岗位设置和招聘数量

视觉创意与制作(设计方向)1名。

三、招聘条件

(一)视觉创意与制作(设计方向)

1. 具有动画、平面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设计类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3.

有较强的学习、独立策划设计新媒体产品能力,具备良好的创意表现能力及领悟能力,并熟练运用绘画、动画等专业编辑软件,独立完成动画、海报、H5、长图等制作,有3年及以上策划制作新媒体产品工作经历;

4.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能在岗位工作的疾病,无犯罪记录;热爱设计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分配,能够适应加班等工作要求;

5. 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平台等发表过平面创意设计等相关新媒体产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尚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或曾因此受过处罚的;

6.有严重个人失信行为记录的;

7.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技能考试(实操)、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示。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或相关招聘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技能考试(实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录用。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阶段

1. 公告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9日。

2. 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5日09:00至3月19日17:00。

3. 报名材料:

(1)《玄武区融媒体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打印后须有承诺人签名),表中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两者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根据报名岗位,本人发表过的平面设计及相关新媒体产品的,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或具有党员身份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报名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报名方式:本次仅接受电子邮箱报名。报名人员需使用本人邮箱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后,以压缩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1004515646@qq.com。邮件名称:视觉创意与制作(设计方向)+本人姓名。

报名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以收到电子邮箱回执为准,如提交报名材料三日内未收到回执,请拨打报名电话(025-83368744)核实。

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5,考试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经招聘单位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将于技能考试之前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单位在技能考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技能考试合格人数少于开考比例所规定的进面人数,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 根据本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第三方机构发放实操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25-83368744

咨询服务时间:自报名开始至实操考试日前,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六、考试与录用

(一)技能考试(实操)

技能考试由玄武区融媒体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当日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技能考试成绩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

技能考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水平、专业知识、操作能力等。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面试

1. 资格复审。由玄武区融媒体中心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由应聘者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参加。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后留存复印件。不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单位收纳存档。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为准。

2. 面试工作由玄武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无指定备考教材,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该项面试分数的60%。

考生综合成绩(技能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比40%和60%)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

本次招聘技能考试、面试工作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由相关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招聘岗位相关条件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区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应聘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和要求范围内配合开展体检、考察等工作,经招聘单位综合研究,可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公示。

(四)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应在报到通知规定时限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或主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在拟录用公示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考本单位的编外人员招聘活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递补。

特别提醒: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七、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单位岗位要求的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八、招聘咨询、监督

(一)区融媒体中心(用工咨询):025-83681386

(二)报名电话:025-83368744

(三)监督电话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3682175

玄武区融媒体中心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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