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便民服务

0

2023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聘6人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人事代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16:00。

2023-03-20,全文共 2226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16:00

报名邮箱:rsk@njtech.edu.cn

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身心健康;

(三)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好的学习能力、较强的文字功底,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备《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表1)中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等条件。本次招聘的学科、专业名称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者需提供《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表3),网络报名邮箱:rsk@njtech.edu.cn(邮件主题、报名表、基本信息表名称均须设置为: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最高学历学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和初审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时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要求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

3.报名结束后,学校相关部门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各项考核具体要求、考核地点将于2023年4月17日16:00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rsc.njtech.edu.cn/index/rczp.htm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4.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考试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考试办法执行,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环节,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

(一)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技能测试之前,应聘人员须到考核现场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须手写)。

(三)在技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期刊封面、目录);

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⑤其他可以证明自身优势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限三项)。

(四)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

岗位最终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五)各项考核的具体时间:

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14:00开始

面试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开始签到,9:30准时抽签,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

一次性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公示结束后,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非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60天内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8139373 联系人:潘老师、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69 联系人:黄老师

附表1: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专技人员岗位表.xls

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表3: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3月17日

更多相似推荐

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2023-07-19,全文共 3093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 岗位表.xlsx

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可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7月24日9:00-2023年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24日9:00-2023年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7月24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7月24日9:00-2023年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应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职称和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考核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考核方式为面试,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人员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的成绩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145、025-58139140

联系人:杨老师、闻老师、蔡老师

联系邮箱:hr@njtech.edu.cn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139070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7月18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财经大学公开招聘15人公告

2023-12-20,全文共 3317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南京财经大学(学校网址:www.nufe.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非在编,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次招聘报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毕业人员,须具有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报名(报名网址:http://zkfw.91job.org.cn )。资格初审和报名缴费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8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 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而未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无效。

4.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纳报名费的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一概不予退还。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ufe.edu.cn)“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核。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报名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66049069。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jpeg或png格式,大小为2M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栏发布。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且不能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且不能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2)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心理测试的人选。如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参加心理测试的人选。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通过人员方可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3.资格复审:通过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①身份证;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③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等证明材料;④《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或经审查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核安排

笔试、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均将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ufe.edu.cn)“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上述考核,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即在各项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组织考察、体检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组织考察的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三)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国内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留学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若发现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718679

联系人:浦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718705

附件: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南京财经大学

2023年12月19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大学2023年校聘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三)

2023-12-15,全文共 2499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大学2023年校聘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三)

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13个校聘岗位,其中管理岗9个、实验工程岗2个、档案岗1个、卫生技术岗1个。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校聘岗位招聘计划表(三)》。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校聘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南字发〔2021〕93号)以及招聘岗位的要求,详见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校聘岗位招聘计划表(三)》。

(二)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或即将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在读证明及成绩单报名(须注明预计毕业时间)。

(三)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四)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30周岁以下指1992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南京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人才招聘网https://rczp.nju.edu.cn/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不得中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关注各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的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和体检、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人才招聘网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2、各轮考核通过的人员将收到短信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3、各轮考核均不指定考试范围。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校聘岗位(南京大学聘用的非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校聘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南字发〔2021〕93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校聘人员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4、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5、其他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各设岗单位或人力资源处咨询。

设岗单位联系方式:请登录人才招聘网进入“我的申请”或下载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校聘岗位招聘计划表(三)》查看。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25-89681557;吴老师,025-89681686。

人才招聘网技术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校聘岗位招聘计划表(三)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大学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五)

2023-12-15,全文共 2688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五)

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岗位要求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国家重点实验室固体同位素实验工程人员1人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大型同位素比值质谱仪的管理和维护;

2、负责超净化学实验室的管理和维护;

3、负责同位素分析技术研发;

4、负责实验室机时安排,委托样品的分析测试;

5、负责研究人员和学生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6、完成学院和重点实验室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岗位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易于相处,乐于奉献,团结协作;

2、分析化学、环境化学、地球化学、地质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较好的同位素地球化学基础,化学分析基础;

5、有良好的实验室工作习惯和安全意识;

6、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数据分析和制图能力;

7、有较好的英语阅读和沟通能力;

8、有同位素质谱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以及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或即将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人员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四)应聘人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无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2、应聘人员与南京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人才招聘网https://rczp.nju.edu.cn/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不得中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关注各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等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体检和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人才招聘网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1、各轮考核通过的人员将收到短信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2、各轮考核均不指定考试范围。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事业编制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4、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5、其他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设岗单位或人力资源处咨询。

设岗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姚老师,025-89680717,yaojing@nju.edu.cn。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25-89681557;吴老师,025-89681686。

人才招聘网技术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12月15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理工大学公开招聘科研助理5人公告

2023-12-08,全文共 921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理工大学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理工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专职科研岗)工作人员5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科研岗人员含B类岗、C类岗。B类岗聘用人员按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方式进校工作,C岗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校工作。工资待遇由聘用团队与拟聘人员根据《南京理工大学专职科研岗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njust.edu.cn/1304/list.htm)协商确定。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基本素质要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创新意识和潜力,身心健康,讲诚信,能胜任本职工作。

3.学历及岗位能力基本要求:

B类岗: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具备良好的工程应用和技术开发能力。

C类岗: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相关学科科研工作,具备完成聘请团队安排任务的基本能力。

4.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填写对应的《南京理工大学专职科研岗位应聘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学院联系人,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团队+岗位类型”。学院根据科研团队意见,并结合具体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合适人选参加招聘考核。

(二)招聘考核

1.面试及心理测试

学院或应聘团队组织应聘人员须进行面试,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并填写应聘人员测评表。同时通知应聘人员到人事处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线上测试的方式,结果供招聘参考。

2.考核内容

B类岗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程应用和技术开发能力;C类岗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沟通协调与组织应变能力。

(三)公示

学校将根据学院招聘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公告范围内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学校将通知B岗拟聘人员到校签订合同,C岗人员由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

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人:请参照附件汇总表中的具体岗位联系方式。

附件:点此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工业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公告

2023-12-07,全文共 2590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身心健康;

(三)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好的学习能力、较强的文字功底,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表1)中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本次招聘的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者需发送《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表3)至报名邮箱,网络报名邮箱:rsk@njtech.edu.cn(邮件主题、报名表、基本信息表名称均须设置为: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最高学历学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和初审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时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要求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各项考核具体要求、考核地点将于2023年12月19日18:00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http://rsc.njtech.edu.cn/,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4.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教辅岗、学术期刊编辑部编辑岗的技能测试不设置开考比例。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岗、图书馆信息服务岗、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建设岗各岗位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5.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考试办法执行,各岗位的考核方式详见附表1,各项考核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满分均为100分)。

(一)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现场交纳报名考试费;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技人员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须手写)。

(三)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教辅岗、学术期刊编辑部编辑岗两个岗位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岗在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图书馆信息服务岗、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建设岗两个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达到合格线的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四)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结束后,按如下方式确定总成绩:

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教辅岗、学术期刊编辑部编辑岗的考核方式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岗的考核方式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

图书馆信息服务岗、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建设岗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各项考核的具体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9:30-11:30;

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12:30开始;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13:00开始签到,13:30准时抽签,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8139373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69 联系人:黄老师

附表1: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表3: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12月7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3-11-22,全文共 567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充实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动物实验技术人员(1-2名)

任职要求:实验动物、药学、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电脑文字处理能力、仪器使用及维护等相关培训,熟悉实验室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踏实刻苦,有责任心。有GLP工作经验、兽医证、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及其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用工方式:一经录用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邮箱:ncsa@njmu.edu.cn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将个人学习与工作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将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本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必要时进行笔试。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868392

联系人:朱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辅导员10人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4666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我国首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羊山北路1号。为充实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优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乐群,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4日-11月15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5日18:00;

5.缴费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须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院级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级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11月17日9:00-12: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考核人员。

(二)面试之前,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高校工作经历的证明(须由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材料。

以上材料请考生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体检、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心理测试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85864908

联系人:潘老师、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202

联系人: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11月3日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下半年)

2023-11-02,全文共 3594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我国首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羊山北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1月6日09:00-2024年3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1月6日09:00-2024年3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1月6日-2024年3月29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1月6日09:00-2024年3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资格复审、考核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在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试讲。复审时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二)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面试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85864908联系人:解老师、潘老师、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202联系人: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11月2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工业大学招聘院士秘书1人公告

2023-09-21,全文共 3526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院士秘书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士秘书。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学术交流、英语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9月25日9∶00-10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9月25日9∶00-10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9月25日-10月2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9月25日9∶00-10月2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①请于11月3日9:00-11月11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技能测试;②面试。

(一)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9:00开始。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技能测试内容: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技能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姓名、岗位、排名于11月15日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rsc.njtech.edu.cn/index/rczp.htm)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12:30开始签到,13:00准时抽签,逾时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人员: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11月15日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布。

4.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5.资格复审:面试开始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需提供材料包括: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以上材料请应聘人员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时交给审核人员留存。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总成绩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两个月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373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13906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9月21日

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院士秘书公告 - 岗位表.xlsx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大学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2人公告

2023-05-17,全文共 2565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二)

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岗位要求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纪检监察机构 纪检监察岗2人

(二)岗位职责

1、承担监督执纪等工作;

2、完成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具有较强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作风优良,廉洁自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法学、财务、审计等专业优先;

3、30周岁以下(以申报岗位截止日期为准,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5、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双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凭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人员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四)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92年5月24日以后出生),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无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2、应聘人员与南京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人才招聘网https://rczp.nju.edu.cn/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关注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等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体检和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人才招聘网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及岗位协议。

注: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一个岗位;考核通过的人员我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事业编制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4、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5、其他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设岗单位或人力资源处咨询。

设岗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025-89683545,zmnju@nju.edu.cn。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25-89681557;吴老师,025-89681686。

人才招聘网技术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5月16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人公告(第一批)

2023-03-23,全文共 4675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3月24日09:00-4月23日16:00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一批) - 岗位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一批)

南京医科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六)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本次招聘的专职辅导员须为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4日09:00-4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4日09:00-4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4日-4月2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4日9∶00-4月25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3月24日09:00-4月2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的,或参加了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而未能通过的,不再退回报名费用。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不再退回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njmu.edu.cn/)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务必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本人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所填写的学历、学位、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等内容,资格复审时均须提供按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南京医科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招聘方不会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单独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参加资格复审及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笔试之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方式届时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复审合格方可参加笔试,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

5.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须是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工作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任职职务、任职职务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等内容。工作经历、任职职务、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6.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须按证明模板出具,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模板以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为准。

(二)考核形式与程序

专职辅导员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和面试人员名单(包含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1.南京医科大学本研工作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岗位咨询。

联系电话:025-86869195,

联系人:蔡老师。

2.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869127,

联系人: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869060,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医科大学

2023年3月22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20人公告

2023-01-17,全文共 1563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南京中医药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jucm.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放宽年龄的除外(以岗位表为准)。

(七)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9日9:00-2023年12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

(1)应聘者可登陆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站:点此进入(请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

(2)点击“去注册”,注册个人账号;

(3)浏览所有岗位,并点击“我要应聘”,进入系统;

(4)确认招聘须知,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投递;

(5)完成表格填写,并按要求填写个人简历、上传附件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各招聘部门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除了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外,还应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内高校上传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外高校上传入学证明及本人说明。

以上材料须将扫描件或原件拍摄图片贴入word文档后上传。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6.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血亲关系、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不得应聘该部门。

三、考核及聘用

(一)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自行制定的考核程序执行。必要时进行笔试。

(二)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四)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性质为人事代理)。

(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2)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3)有工作单位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四、招聘工作咨询

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25—85811051

有关岗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五、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11025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人事代理).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3年1月18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商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人公告2024年5月

2024-05-16,全文共 4080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商业学校专业课新教师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等相关规定,南京商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鼓楼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l.gov.cn)、南京商业学校(http://www.njsyxy.com/)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中职专业课新教师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

(2)2024年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30岁以下(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中职骨干教师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设区市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学科(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以教育单位缴纳社保和合同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5、个人参加设区市技能竞赛或班主任大赛或教学大赛获相关学科(专业)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获相关学科(专业)设区市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根据 2020 年3月13 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未满 3 年服务期的在编

(在册)人员(距离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8:00—至5月24日17:00。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附件后按报名要求将材料打包发送指定邮箱8353800@qq.com。资格复审前不接待面访。

3、报名材料:

(1)应聘专业课新教师岗位上传材料为: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国(境)外毕业人员:《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本科毕业证书和2024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聘骨干教师岗位上传材料为:

《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教育单位缴纳社保清单和合同、普通话等级证书、本人免冠二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各类获奖证书等。

4、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南京商业学校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5日8:00—至5月27日17: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个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南京商业学校网站公布。

(三)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由南京商业学校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通过个人报名邮箱查询。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的时间、地点,在南京商业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留存。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商业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由南京商业学校根据公开招聘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综合答辩和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答辩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总成绩

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和南京商业学校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报鼓楼区教育局、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有关要求

被聘用的教师于2024年8月初到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报到。2024届毕业生报到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校验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4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结束前应取得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能转正。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南京市商业学校:025-83375212   18606192075

2.监督电话: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3230339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监察工作小组025-83230061

附件1: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附件3: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行政管理岗招聘18人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1894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行政管理岗公开招聘公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享有“中国气象人才摇篮”之美誉,其前身南京气象学院始建于1960年,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位于南京江北新区(国家级新区)核心区龙王山北麓,交通便利、风景优美。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双向选择、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工作人员18人,详情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录用人员将分配到学院办公室、学校职能部门、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工作。基本条件如下: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为人诚实、积极上进、踏实肯干、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3、具有合作精神,善于与人沟通,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较强的管理与协调能力。

4、有较好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英语应用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主流办公自动化软件。

5、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本次招聘对象,不限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须在2024年7月10前提供学历认证证书,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名。

8、JM03、XG01、XG02岗位工作地点在天长市金牛湖新区,可申请酒店式教师公寓(免租金)。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5月13日16时。

2、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填写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和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将附件2、附件3文件名称按“岗位编号+姓名+报名表/信息汇总表”命名;以电子邮件方式打包发至rsk@nuist.edu.cn,邮件主题请标注为:“岗位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2、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进行报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可兼报;信息填写不一致、内容填写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五、考核程序

1、报名结束后,学校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https://rsc.nuist.edu.cn/1102/list.htm)(未能进入考核的不再单独通知)。

2、考核具体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在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核,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本次考核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3、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4、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社会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一个月内未办理入职手续;

(2)国内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7月1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留学人员未能在2024年7月1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工作。

六、岗位待遇

拟聘人员采用编外人事代理方式,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签订聘用协议,待遇按照学校相应规定执行。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待遇优厚,在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与事业编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七、咨询监督电话

JM01、JM02、JM03岗位咨询电话:教务处颜老师:025-58731342

GL01、GL02岗位咨询电话:人事处李老师:025-58731143

XG01、XG02岗位咨询电话:继教院黄老师:025-58699791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人事处李老师025-58731143

招聘纪律监督:jiwei@nuist.edu.cn

附件1: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岗位编号+姓名+报名表.doc

附件3.岗位编号+姓名+信息汇总表.xls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2024年4月25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京审计大学教学科研岗招聘88人公告

2024-03-12,全文共 3003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审计大学2024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南京审计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审计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14日9∶00-11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14日9∶00-11月5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14日-11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4日9∶00-11月6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二)面试

面试考核按照南京审计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低于70分不予聘用。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审计大学人事处及相关岗位联系人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312106(彭老师、郭老师),相关岗位联系人电话详见岗位表。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审计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313807

监督信箱:jjjb@nau.edu.cn

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孙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审计大学

2024年3月11日

南京审计大学2024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 岗位表.xlsx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地铁空调科技有限公司社会公开招聘公告2024

2024-01-24,全文共 2332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地铁空调科技有限公司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南京地铁空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26日,由南京地铁控股,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与石家庄国祥运输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办公地点根据生产需要分配各地铁基地。南京地铁空调有限责任公司依托自身优势,努力打造空调领域领先的制造维修一体化、智能化科技企业。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建立高效、精干的人才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面向社会招聘,详情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项目工程师

【学历及专业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电气、机械、焊接、制冷等工程类相关专业。

【任职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备3年及以上机电设备安装或空调维保项目经验;

4.吃苦耐劳、敢于担当,适应加班调休不定时工作制,能尽快到岗;

5.具有低压电工证、焊工证、制冷工证及登高等特种设备操作证者者优先;

6.中共党员优先。

【岗位职责】

负责通风空调等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维修、故障处置、技术改进、问题控制等。

(二)维保工长

【学历及专业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电气、机械、焊接、制冷等工程类相关专业。

【任职要求】

1.年龄45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

3.具备电工证及制冷工证;

4.具备焊工证、登高证等特种作业操作证者优先;

5.具备10年及以上机电设备安装或维修、维保项目经验;

6.吃苦耐劳、敢于担当,适应加班调休不定时工作制,能尽快到岗;

7.中共党员优先。

【岗位职责】

负责通风空调等设备开展维修、维保的现场技术管理及故障处置等。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生理缺陷、心脏病等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及精神或心理障碍。

3.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专业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条件可适当宽放。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任职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月5日。

2.报名方式:通过南京地铁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入南京地铁招聘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二)上传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电子件。

3.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电子件;高中学历可不提供。

4.单位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5.岗位任职资格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其他材料上传”栏内)。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专业、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和测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要求不符或出现弄虚作假情况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登录报名系统实时自查,因自查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主承担。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

(2)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应聘者请保持联系方式(电话、短信等)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综合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1. 测评

现场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行测评,测评时限为20分钟。

2. 笔试(项目工程师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纸笔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00分钟。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职业能力及综合素质。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五)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设置达标分数线,并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核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择优进行拟录用。

(六)体检与考察

1.安排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以单位通知为准。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3.入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垫付,入职后凭发票进行报销。

4.体检及考察不合格或因候选人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递补。

(七)录用与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南京地铁空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含试用期),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工作餐、带薪休假、健康体检、节日福利、婚假福利、生日福利等;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工作能力。

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者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入口

1.招聘系统入口

http://zhaopin.njmetro.com.cn

2.招聘微信公众号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投递资料概不退还,公司负责保密。

2.应聘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未授权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培训、代招,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4.联系人:邓珺,咨询电话:025-88057662。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南京地铁空调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4年1月

2024-01-11,全文共 1828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军 工科技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 工”)分建而成,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其他专业技术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理工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实验岗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程训练中心专职实验岗4名,主要承担实习项目教学、实验室开放指导、仪器设备运行维护、实验技术研究等工作,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工作地点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基本素质要求: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工作态度认真,吃苦耐劳,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和学习意识,有较强的工作执行力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且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须取得或即将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专业要求:理工类专业优先。

5.年龄要求: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2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录南京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rczp.njust.edu.cn,推荐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将360浏览器改成极速模式)注册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选择应聘岗位。报名截止(2024年1月23日24:00)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3.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等信息,并在相应位置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照片)等应聘材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应填写完整,个人经历时间保持连续。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学校将审核应聘人员填报资料,结合应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存在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考试考核

1.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的具体形式、流程安排和时间、地点等信息将通过学校人才招聘网等方式通知。

2.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本科起)、学位证书原件(学士起)、简历中提到的相关资格和奖励证书原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携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就读高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材料核实无误后,再进行面试考核。

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三)体检、思想政治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学校确定参加体检、思想政治考察人员。考察重点侧重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的表现。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公示

学校根据体检、思想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公告范围内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学历学位等材料核实无误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约定试用期。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学校人才招聘网相关公告、人才招聘系统或短信邮件等相关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及移动电话,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而导致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招聘咨询

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相关问题咨询。

联系人:甄老师 陈老师

咨询电话:025-84303007,025-84315261

南京理工大学

2024年1月10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秘书招聘公告W202401002

2024-01-02,全文共 557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公告W202401002(大气科学学院秘书)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秘书1名

岗位编号:XZ2023-481

用工单位:大气科学学院

岗位职责:

1、负责聂玮、鄢超老师团队的日常财务报销工作;

2、负责聂玮、鄢超老师团队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科研仪器、设备、耗材的建账、报废等工作;

3、担任聂玮、鄢超老师承担的科研项目财务助理;

4、完成聂玮、鄢超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例如科研项目会议组织等工作。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1、做事细心、认真负责, 熟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和组织能力;

2、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熟悉南京大学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者优先;

3、财会专业优先。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01-14。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1170 wangh@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