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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理工大学公开招聘科研助理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理工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专职科研岗)工作人员5人,详见正文!

2023-12-08,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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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理工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专职科研岗)工作人员5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科研岗人员含B类岗、C类岗。B类岗聘用人员按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方式进校工作,C岗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校工作。工资待遇由聘用团队与拟聘人员根据《南京理工大学专职科研岗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njust.edu.cn/1304/list.htm)协商确定。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基本素质要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创新意识和潜力,身心健康,讲诚信,能胜任本职工作。

3.学历及岗位能力基本要求:

B类岗: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具备良好的工程应用和技术开发能力。

C类岗: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相关学科科研工作,具备完成聘请团队安排任务的基本能力。

4.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填写对应的《南京理工大学专职科研岗位应聘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学院联系人,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团队+岗位类型”。学院根据科研团队意见,并结合具体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合适人选参加招聘考核。

(二)招聘考核

1.面试及心理测试

学院或应聘团队组织应聘人员须进行面试,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并填写应聘人员测评表。同时通知应聘人员到人事处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线上测试的方式,结果供招聘参考。

2.考核内容

B类岗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程应用和技术开发能力;C类岗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沟通协调与组织应变能力。

(三)公示

学校将根据学院招聘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公告范围内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学校将通知B岗拟聘人员到校签订合同,C岗人员由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

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人:请参照附件汇总表中的具体岗位联系方式。

附件: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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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农业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公告(十)

2023-12-01,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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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十)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能力及团队精神,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任务;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服务意识;

(三)主要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

(四)身心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岗位职责及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汇总表(十).doc

三、用人形式

人才派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

1、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多个文档请压缩成一个附件,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以“应聘者姓名+用人单位+科研助理+项目负责人姓名”形式保存,报名邮箱:pyglk@njau.edu.cn。

2、应聘材料包括: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已取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个人简历等扫描件。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7日17点,逾期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考核

各学院、各单位通过材料审查、笔试或技能测试等方式筛选应聘者,成立考核小组组织面试,确定拟聘人员后推荐到学校审批并备案。

(三)公示

面试通过的拟聘人员,在南京农业大学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接收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巢老师 联系电话:025-84399720

南京农业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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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公告(张荣华教授科研团队)

2023-10-31,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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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公告(张荣华教授科研团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方案》的通知》(苏科资发【2020】)等文件精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张荣华教授科研团队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一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主要工作内容

1.协助开展ENSO预报与模拟工作;

2.协助负责人对课题组进行日常管理。

二、招聘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品行良好、遵章守纪、积极上进、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

4.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博士学位者优先,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大气科学等相关专业。

三、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临时、辅助性全职工作岗位,录用人员采用“人才派遣制”用人方式。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派遣至学校各科研团队工作,首聘期1年,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年薪由各科研团队与拟录用人员协商确定,所有费用均从科研团队课题经费支出。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4日止。

2.

有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咨询,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1)以及其它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发至邮箱siyingliu@nuist.edu.cn,邮件主题统一写成“姓名+张荣华团队科研助理岗位”。

3. 应聘邮箱:siyingliu@nuist.edu.cn。

4.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6)183-0648-6796)。

五、考核程序

1. 应聘考核工作由学院及科研团队具体负责。

2.学校将各学院、科研团队考核、考察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学院办公室,025-58695698

招聘纪律监督:人事处、人事科,025-58731143

纪委办:jiwei@nuist.edu.cn

附件1-(应聘岗科研助理+姓名)应聘报名表.doc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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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公告(丘仲锋教授课题组)

2023-10-31,全文共 1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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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公告(丘仲锋教授课题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方案》的通知》(苏科资发【2020】)等文件精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丘仲锋教授课题组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2-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主要工作内容

岗位一(1-2人):

1.实施项目需求的算法工程化任务;

2.协助项目负责人运行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3.协助负责人进行项目申报与执行工作;

4.完成负责人交给的其他科研相关工作。

岗位二(1-2人):

1.实施项目需求的气象海洋观测任务;

2.协助项目负责人运行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3.协助负责人进行项目申报与执行工作;

4.完成负责人交给的其他科研相关工作。

二、招聘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品行良好、遵章守纪、积极上进、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

4.本科及以上学历,海洋科学、物理海洋、气象等相关专业背景优先,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6.能熟练掌握WORD、PPT等软件应用于标书、项目报告等排版与制作。

7.岗位一:计算机、软件工程、GIS或相关专业,从事软件开发工作2年以上经验。熟悉python编程,熟练应用图形绘制库;精通HTML5、CSS3、VUE等前端开发技术,熟练使用ElementUI、uView等第三方组件库;对用户体验、交互操作流程、及用户需求有深入理解;具备C++编程能力,了解VTK编程者优先;有GIS展示系统开发经验者优先。

8.岗位二:具有气象海洋设备使用或开发经验,具有电子、气象、海洋等相关专业背景,能够参加野外科研实验,能够出海试验。

三、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临时、辅助性全职工作岗位,录用人员采用“人才派遣制”用人方式。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派遣至学校各科研团队工作,首聘期1年,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年薪由各科研团队与拟录用人员协商确定,所有费用均从科研团队课题经费支出。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止。

2.有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咨询,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以及其它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发至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写成“姓名+丘仲锋团队科研助理岗位”。

3.应聘邮箱:1048719370@qq.com。

五、考核程序

1.应聘考核工作由学院及科研团队具体负责。

2.学校将各学院、科研团队考核、考察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25-58695696

招聘纪律监督:人事处、人事科,025-58731143

纪委办:jiwei@nuist.edu.cn

附件1-(应聘岗科研助理+姓名)应聘报名表.doc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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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农业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公告(七)

2023-09-05,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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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七)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能力及团队精神,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任务;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服务意识;

(三)主要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

(四)身心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岗位职责及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7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汇总表(七).doc)

三、用人形式

人才派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

1、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多个文档请压缩成一个附件,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以“应聘者姓名+用人单位+科研助理+项目负责人姓名”形式保存,报名邮箱:pyglk@njau.edu.cn。

2、应聘材料包括: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已取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个人简历等扫描件。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7点,逾期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考核

各学院、各单位通过材料审查、笔试或技能测试等方式筛选应聘者,成立考核小组组织面试,确定拟聘人员后推荐到学校审批并备案。

(三)公示

面试通过的拟聘人员,在南京农业大学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接收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25-84395361

南京农业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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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助理招聘2人公告

2023-08-17,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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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薛丰昌教授气象灾害地理信息工程团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方案》的通知》(苏科资发【2020】)等文件精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薛丰昌教授气象灾害地理信息工程团队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主要工作内容

从事气象、遥感、GIS软件系统研发。

二、招聘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品行良好、遵章守纪、积极上进、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

4.具有1年以上气象、遥感、GIS软件系统项目研发工作经验,掌握java开发技术体系,掌握主流气象WEBGIS开发引擎,掌握各类气象数据解析技术。

三、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临时、辅助性全职工作岗位,录用人员采用“人才派遣制”用人方式。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派遣至学校各科研团队工作,首聘期1年,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年薪由各科研团队与拟录用人员协商确定,所有费用均从科研团队课题经费支出。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

2.

有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咨询,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以及其它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发至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写成“姓名+薛丰昌团队科研助理岗位”。

3. 应聘邮箱:xfc9800@126.com。

4. 联系人:薛丰昌教授

五、考核程序

1. 应聘考核工作由学院及科研团队具体负责。

2.学校将各学院、科研团队考核、考察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25-58695689

招聘纪律监督:人事处、人事科,025-58731143

纪委办,王老师,025-58731002

附件1-(应聘岗科研助理+姓名)应聘报名表.doc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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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公告三 (劳务派遣)

2023-08-11,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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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三 (劳务派遣)

为切实关心支持毕业生,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科信厅函〔2023〕1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结合教学科研事业发展和“双一流”建设需求,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第三批科研助理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科研一线工作;

4.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不接受定向生、委培生申报;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相关待遇

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由聘用部门及拟聘人员双方协商确定,学校再按照

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配套,按月给予补助,并由劳务派遣单位为聘用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优先提供校内住宿。服务期满后,工作表现优秀并

符合相关规定者,在我校升学考试、人事代理岗位招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须将简历、身份证、各级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相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表)。

2.相关招聘单位对接收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考核方式一般为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必要时可进行笔试。

4.考核结束后,各招聘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个人承担)。

5.学校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安排劳务派遣单位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科研助理的聘用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所聘人员派遣至学校工作。

3.科研助理被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

五、联系方式

招聘岗位相关问题请联系招聘岗位表中各岗位联系人。

学校主页: www.njucm.edu.cn

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岗位表(劳务派遣)第三批.xls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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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2023-07-19,全文共 3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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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 岗位表.xlsx

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可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7月24日9:00-2023年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24日9:00-2023年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7月24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7月24日9:00-2023年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应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职称和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考核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考核方式为面试,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人员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的成绩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145、025-58139140

联系人:杨老师、闻老师、蔡老师

联系邮箱:hr@njtech.edu.cn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139070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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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农业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公告(五)

2023-07-05,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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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五)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能力及团队精神,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任务;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服务意识;

(三)主要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

(四)身心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岗位职责及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5、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汇总表(五).doc)

三、用人形式

人才派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

1、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多个文档请压缩成一个附件,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以“应聘者姓名+用人单位+科研助理+项目负责人姓名”形式保存,报名邮箱:pyglk@njau.edu.cn。

2、应聘材料包括: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已取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个人简历等扫描件。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7点,逾期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考核

各学院、各单位通过材料审查、笔试或技能测试等方式筛选应聘者,成立考核小组组织面试,确定拟聘人员后推荐到学校审批并备案。

(三)公示

面试通过的拟聘人员,在南京农业大学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接收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25-84395361

南京农业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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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公开招聘科研助理75人

2023-06-28,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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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理工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专职科研岗)工作人员75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科研岗人员含A类岗、B类岗、C类岗。A、B类岗聘用人员按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方式进校工作,C岗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校工作。工资待遇由聘用团队与拟聘人员根据《南京理工大学专职科研岗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njust.edu.cn/1304/list.htm)协商确定。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基本素质要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创新意识和潜力,身心健康,讲诚信,能胜任本职工作。

3.学历及岗位能力基本要求:

A类岗:具有博士学位,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拥有完成相应科研任务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B类岗: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具备良好的工程应用和技术开发能力。

C类岗: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相关学科科研工作,具备完成聘请团队安排任务的基本能力。

4.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填写对应的《南京理工大学专职科研岗位应聘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学院联系人,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团队+岗位类型”。学院根据科研团队意见,并结合具体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合适人选参加招聘考核。

(二)招聘考核

1.面试及心理测试

学院或应聘团队组织应聘人员须进行面试,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并填写应聘人员测评表。同时通知应聘人员到人事处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线上测试的方式,结果供招聘参考。

2.考核内容

A类岗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科研创新能力;B类岗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程应用和技术开发能力;C类岗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沟通协调与组织应变能力。

(三)公示

学校将根据学院招聘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公告范围内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学校将通知A、B岗拟聘人员到校签订合同,C岗人员由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

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人:请参照附件汇总表中的具体岗位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入口: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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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公告二 (劳务派遣)2023

2023-06-12,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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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二 (劳务派遣)

为切实关心支持毕业生,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科信厅函〔2023〕1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结合教学科研事业发展和“双一流”建设需求,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第二批科研助理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科研一线工作;

4.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不接受定向生、委培生申报;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相关待遇

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由聘用部门及拟聘人员双方协商确定,学校再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配套,按月给予补助,并由劳务派遣单位为聘用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优先提供校内住宿。服务期满后,工作表现优秀并符合相关规定者,在我校升学考试、人事代理岗位招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须将简历、身份证、各级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相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表)。

2.相关招聘单位对接收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考核方式一般为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必要时可进行笔试。

4.考核结束后,各招聘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个人承担)。

5.学校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安排劳务派遣单位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科研助理的聘用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所聘人员派遣至学校工作。

3.科研助理被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

五、联系方式

招聘岗位相关问题请联系招聘岗位表中各岗位联系人。

学校主页: www.njucm.edu.cn

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岗位表二(劳务派遣).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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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财经大学公开招聘15人公告

2023-12-20,全文共 3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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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南京财经大学(学校网址:www.nufe.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非在编,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次招聘报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毕业人员,须具有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报名(报名网址:http://zkfw.91job.org.cn )。资格初审和报名缴费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8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 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而未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无效。

4.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纳报名费的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一概不予退还。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ufe.edu.cn)“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核。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报名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66049069。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jpeg或png格式,大小为2M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栏发布。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且不能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且不能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2)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心理测试的人选。如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参加心理测试的人选。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通过人员方可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3.资格复审:通过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①身份证;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③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等证明材料;④《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或经审查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核安排

笔试、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均将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ufe.edu.cn)“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上述考核,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即在各项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组织考察、体检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组织考察的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三)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国内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留学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若发现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718679

联系人:浦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718705

附件: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南京财经大学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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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3年校聘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三)

2023-12-15,全文共 2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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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3年校聘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三)

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13个校聘岗位,其中管理岗9个、实验工程岗2个、档案岗1个、卫生技术岗1个。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校聘岗位招聘计划表(三)》。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校聘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南字发〔2021〕93号)以及招聘岗位的要求,详见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校聘岗位招聘计划表(三)》。

(二)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或即将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在读证明及成绩单报名(须注明预计毕业时间)。

(三)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四)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30周岁以下指1992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南京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人才招聘网https://rczp.nju.edu.cn/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不得中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关注各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的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和体检、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人才招聘网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2、各轮考核通过的人员将收到短信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3、各轮考核均不指定考试范围。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校聘岗位(南京大学聘用的非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校聘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南字发〔2021〕93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校聘人员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4、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5、其他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各设岗单位或人力资源处咨询。

设岗单位联系方式:请登录人才招聘网进入“我的申请”或下载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校聘岗位招聘计划表(三)》查看。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25-89681557;吴老师,025-89681686。

人才招聘网技术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校聘岗位招聘计划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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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大学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五)

2023-12-15,全文共 2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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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五)

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岗位要求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国家重点实验室固体同位素实验工程人员1人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大型同位素比值质谱仪的管理和维护;

2、负责超净化学实验室的管理和维护;

3、负责同位素分析技术研发;

4、负责实验室机时安排,委托样品的分析测试;

5、负责研究人员和学生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6、完成学院和重点实验室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岗位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易于相处,乐于奉献,团结协作;

2、分析化学、环境化学、地球化学、地质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较好的同位素地球化学基础,化学分析基础;

5、有良好的实验室工作习惯和安全意识;

6、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数据分析和制图能力;

7、有较好的英语阅读和沟通能力;

8、有同位素质谱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以及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或即将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人员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四)应聘人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无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2、应聘人员与南京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人才招聘网https://rczp.nju.edu.cn/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不得中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关注各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等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体检和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人才招聘网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1、各轮考核通过的人员将收到短信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2、各轮考核均不指定考试范围。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事业编制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4、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5、其他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设岗单位或人力资源处咨询。

设岗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姚老师,025-89680717,yaojing@nju.edu.cn。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25-89681557;吴老师,025-89681686。

人才招聘网技术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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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岗招聘46人公告(第三批)

2023-12-05,全文共 3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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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第三批)

南京财经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财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2月5日9∶00-2024年3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2月5日9∶00-2024年3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2月5日-2024年3月2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2月5日9∶00-2024年3月28日18∶00。

同时应聘人员需通过“南京财经大学人才招聘平台”填写信息。网址:http://rszp.nufe.edu.cn/。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一)资格复审

南京财经大学将对进入试讲、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二)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按照我校的面试相关办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引进协议书及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及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718686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71870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财经大学

2023年12月4日

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第三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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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3-11-22,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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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充实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动物实验技术人员(1-2名)

任职要求:实验动物、药学、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电脑文字处理能力、仪器使用及维护等相关培训,熟悉实验室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踏实刻苦,有责任心。有GLP工作经验、兽医证、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及其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用工方式:一经录用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邮箱:ncsa@njmu.edu.cn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将个人学习与工作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将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本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必要时进行笔试。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868392

联系人:朱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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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招聘公告W202311014(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助理)

2023-11-10,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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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W202311014(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助理)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助理1名

岗位编号:XZ2023-383

用工单位:电子科学工程学院

岗位职责:

1. 负责超高真空磁控溅射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2. 帮助学生生长磁控溅射的样品;

3. 负责实验室安全方面。

招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熟悉超高真空磁控溅射系统维护;

2. 熟练掌握生长磁控溅射样品;

3. 熟悉实验室安全方面各种规章制度;

4. 本岗位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11-15。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点此查看wangqian@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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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张荣华教授团队科研助理招聘报名要求

2023-10-31,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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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品行良好、遵章守纪、积极上进、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

4.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博士学位者优先,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大气科学等相关专业。

考核程序

1. 应聘考核工作由学院及科研团队具体负责。

2.学校将各学院、科研团队考核、考察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公告(张荣华教授科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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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助理招聘报名要求

2023-10-31,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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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及主要工作内容

岗位一(1-2人):

1.实施项目需求的算法工程化任务;

2.协助项目负责人运行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3.协助负责人进行项目申报与执行工作;

4.完成负责人交给的其他科研相关工作。

岗位二(1-2人):

1.实施项目需求的气象海洋观测任务;

2.协助项目负责人运行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3.协助负责人进行项目申报与执行工作;

4.完成负责人交给的其他科研相关工作。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止。

2.有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咨询,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以及其它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发至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写成“姓名+丘仲锋团队科研助理岗位”。

3.应聘邮箱:1048719370@qq.com。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公告(丘仲锋教授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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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3-08-14,全文共 3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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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8月15日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8月15日9∶00-12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8月15日-12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8月15日9∶00-12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果”栏中详细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方式:所有教学科研岗位的考核方式均为面试。按照南京师范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85898260、85891809,联系人:吕老师、薛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25-85891511,联系人:李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师范大学

2023年8月14日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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