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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栖霞区招聘111名教师公告

2024年栖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含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1名编制内教师。

2023-12-13,全文共 5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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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栖霞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宁栖事招公告[2023]3号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2024年栖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含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1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分别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数量等详见《2024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学科需求表1》(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表1》)和《2024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学科需求表2》(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需求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或2:

1.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见附件1)及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电子电工专业课教师可以是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

(2)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栖霞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人员不得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需求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的学校教学工作经历(任教学段须与报考学段相一致,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报考《需求表1》《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4年南京市栖霞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其中报考《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兼报栖霞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须与在其他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报考《需求表1》《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特殊教育和儿童康复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特殊教育、语文、数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6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1)时间: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2日8:00—12月26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6日17: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2)方式: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先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然后按照网上提示及相关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合并招聘岗位(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

2.上传材料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2024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生还需上传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2024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如所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3)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4)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学校聘用合同、3年及以上学校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段需一致,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6)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3.资格初审:栖霞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2日8:00—12月27日17:00。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宁价费〔2003〕342号)。未按期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已在我市其他区缴纳过报名费者,不需重复缴费)。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2日8:00—12月28日17:00。

6.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特殊教育学校、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报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9日14:00—12月29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8.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报过名者,符合栖霞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栖霞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的30%;面试按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的70%。

1.笔试

栖霞区中小学(含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笔试与2024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其他区中小学招聘教师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

本次笔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本次统一组织的笔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开办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栖霞区教育局聘用考试无关。此前电话或招聘会现场的咨询答复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本次成绩只在2024年应聘时有效。

2.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栖霞区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发布教师招聘面试公告,在栖霞区参加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栖霞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栖霞区教师招聘面试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南京市金陵中学仙林分校中学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仙林学校初中部2所学校公布的岗位;第二批次为其他学校公布的岗位,两个批次可以兼报。

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栖霞教育之家网或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由栖霞区教育局或招聘单位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及时在栖霞教育之家网或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2)面试形式和办法:

第一批次(南京市金陵中学仙林分校中学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仙林学校初中部):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合格线为60分。

第二批次(其他学校):主要从课堂教学能力、基本功、基本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两批次面试独立收费。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栖霞区教育局或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栖霞教育之家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2024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2024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为均衡区内教育资源,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被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025-85501433

六、招聘监督

栖霞区教育局: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本次招聘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学科需求表1

2.2024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学科需求表2

3.2024年南京市栖霞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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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全文共 4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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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根据南京浦口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5. 具有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

7.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以“本人姓名+应聘学校+应聘学科”命名,发送至邮箱596879076@qq.com。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邮箱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3. 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获得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有关荣誉证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5)本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6)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 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其中,采用合并招聘岗位的学科,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招聘岗位名称,不需填写具体单位;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学科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据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相应的招聘单位。

(2)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3)现任教学段、学科须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4)骨干教师学科类别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

(5)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6)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调整或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的,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本次招聘的总计划内调整并公布,或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如有招聘计划调整,将另行公告并延长相应岗位报名时间。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三)资格审查

招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原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参加综合考评。通过资格复审的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教师,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

教科研成果评分。根据招聘的岗位,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形式(说课占70%,答辩占30%)。

3. 总成绩计算。按照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五)体检、考察

1.

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综合考评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2.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用人方式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依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浦口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浦政发〔2020〕36号)、《2020年浦口区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浦才居〔2020〕1号)文件,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非南京市评选的骨干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除外)入职后需按相关要求转评,转评后享受浦口区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政策。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025-58882172、025-5818272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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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师范附属中学招聘编外教师5人公告

2024-03-11,全文共 1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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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编制外教师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劳务派遣)5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5名编制外(劳务派遣)教师:英语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信息科技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学习能力强,责任心强;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4.学历及资格证书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要求:要求具有一年及以上学校教育工作经历。

【不得应聘情形】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7日。

2. 报名方法:发送应聘材料至电子邮箱:nsfzsycz@163.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

3.

报名材料:材料包括:①《南师附中实验初中应聘人员情况表》(文后附件下载),表格中请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⑤相关资格证书;⑥各种荣誉证书和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其他材料;⑦近期生活照片一张。

4.

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按报名时间进行电子材料的发送,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

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根据学校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学校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永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咨询、监督电话

本启事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解释。

咨询电话:025-85542006;联系人:侯老师。

监督电话:025-85542001;联系人:张老师。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

2024年3月7日

附中实验初中应聘人员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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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外高新成熟(骨干)教师招聘公告2024年3月

2024-03-04,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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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2024年 成熟(骨干)教师招聘公告

浦外高新

为适应办学规模,优化师资队伍,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熟(骨干)初中教师,欢迎更多志同道合的教育人加入。学校简介、条件待遇和报名要求如下:

学校简介

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坐落于全国第十三个、江苏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南京江北新区”。学校位于兰山路39号,北依龙王山景区,南靠南大江北校区,东邻地铁S8号线“高新开发区站”,占地面积6.2万平方米,设计规模54个班。作为江北新区第一所办学改革试点的公办初中,学校实行“教师自主招聘、经费包干使用、管理完全自主”的办学模式和“按岗取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制度。学校师资力量强劲(骨干教师占比35.4%),研修培训系统完善(语数英三个先进教研组),团队氛围开放融洽,办学质量位居新区前列。

招聘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体育。

*具体招聘数量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招聘类别

1.成熟教师

2.骨干教师(名教师、名班主任、优秀管理人才)

*本批次招聘对象为成熟(骨干)教师,应届生招聘以后续发布公告为准。

招聘条件

(一)成熟教师

在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两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骨干教师

在学校一线教师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另须具备下列基础条件之一:

1.名教师:获区(县)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或相当层次的骨干教师,或在区(县)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基本功)比赛中获一等奖者;

2.名班主任:获区(县)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德育带头人”或相当层次的骨干班主任,或在区(县)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班主任比赛中获一等奖者;

3.优秀管理人才:在较大规模(一般不低于 30 个班)名校担任中层或校级管理岗位(3年以上),能胜任学科教学,且管理经验丰富,相关业绩突出者。

所有成熟(骨干)教师须通过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核(含材料审核、业绩调查、视频面试、现场试岗等)。

相关待遇

1.学校聘任教师实行社会化合同管理,不列入编制,收入由江北新区财政稳定保障,明显高于同类事业编制教师(约30%—50%),并随在编教师待遇调整同步变动。

2.学校聘任教师的五险两金(住房公积金和年金)、住房补贴和补充医疗等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足额缴纳。

3.学校聘任教师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政策执行。

4.经学校招聘工作组认定的骨干教师,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根据不同级别和紧缺程度,享受60万元以内的人才安家费。

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信息,学校将在筛选履历后个别联系。

咨询方式:点此查看

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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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招聘剧社指导教师1人公告2023

2023-12-20,全文共 3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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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南京财经大学(学校网址:www.nufe.edu.cn)艺术教育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非在编,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剧社指导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职责:承担艺术教育中心教学工作;负责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负责学校大学生艺术团桐馨剧社日常训练、演出和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和演出交流等实践活动;参与艺术教育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等。

(二)美育国际化交流指导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职责:承担艺术教育中心教学工作;负责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负责艺术教育中心国际交流工作;开展学校美育教育相关活动;参与艺术教育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等。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次招聘报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报名网址:rszp.nufe.edu.cn),选择“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版块报名。资格初审和报名缴费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8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 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而未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无效。

4.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纳报名费的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一概不予退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③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1.剧社指导教师岗位的考核方式为:心理测试、资格复审、专业技

能测试、面试。

2.美育国际化交流指导教师岗位的考核方式为:心理测试、资格复

审、试讲、面试。

(二)考核说明

1.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通过人员方可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2.资格复审:通过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①身份证;②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③已取得学历学位者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④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等证明材料;⑤《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未按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或经审查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考核资格。

3.专业技能测试/试讲

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技能测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试讲:根据岗位要求,通过试讲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成绩当场公布,试讲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百分制计算,剧社指导教师岗位的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美育国际化交流指导教师岗位的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核安排

心理测试、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

关安排均将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ufe.edu.cn)“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上述考核,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即在各项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组织考察、体检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组织考察的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三)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国内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留学人员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若发现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718679

联系人:浦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718705

附件: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财经大学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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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江北新区编制教师招聘公告(566人)

2023-12-15,全文共 5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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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南京江北新区是第十三个国家级新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为加强江北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6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江北新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2. 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教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任教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学段、学科相一致);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荣获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等学科称号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或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微课类竞赛除外)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学科称号类别及竞赛学科须和现任学段、学科一致。

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实施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6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 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1日8:00至12月26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6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如不能提供纸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须高校出具就业协议书为网签且未就业的证明材料。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社保养老缴费凭证及聘用合同。

⑤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⑥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⑦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4)有关要求

①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

②报高中学段学科须报考到具体学校,其他岗位采取合并招聘方式,报名只到学段,不到具体单位。高中、初中、小学学段学科不可兼报。

③兼报江北新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须与在其他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2. 资格初审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00至12月27日17:00。

3.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 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00至12月28日12:00。

5. 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9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 笔试

(1)笔试组织:江北新区本次教师招聘笔试与2024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其他区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 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发布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参加江北新区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江北新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为准,请考生予以密切关注。

3. 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报名结束后,在参加面试报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办法:面试在南京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监督下,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综合考核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20%)。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

(4)面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0%+面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0%。

(四)体检、考察

1.

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1.

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 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成绩、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安排。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5705、025-69761621

南京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附件:

1.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3.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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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秦淮区招聘192名编制内教师公告

2023-12-14,全文共 5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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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师资队伍,满足南京秦淮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2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秦淮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h.gov.cn)秦淮教育信息网(http://www.njqhjy.cn)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4,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1》中注明的为准。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需具有中小学教学或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人员的年龄要求,以《岗位信息表2》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6.具备《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 2020 年3月13 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 2024年6月22

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 (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2日17: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说明: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中学(含职业学校)报名须具体到岗位(如:南京市第三中学数学),其他学校报名不到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1》。其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需报名到组(如:语文一组),分组情况详见《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分组安排表》(附件2)。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的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考生: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联都要逐页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考生:

①身份证、报考学科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③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④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报十项,重点应提交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学科骨干称号、学科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均无效)。

⑤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5)。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3日17: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4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5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

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特殊教育专业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秦淮教育信息网或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面试由区教育局或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专业测试、现场答辩、授(说)课、模拟课堂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各项测试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岗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将取消体检及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或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区教育局或各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网、秦淮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需求表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秦淮区教育局党群科:025-52650626。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附件1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xlsx

附件2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分组安排表.xlsx

附件3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xlsx

附件4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xlsx

附件5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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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准聘长聘教师岗位招聘公告2024

2023-12-08,全文共 1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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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2024年度准聘长聘教师岗位招聘公告

一、学院介绍

南京大学南京赫尔辛基大气地球系统科学学院(简称"南赫学院")是南京大学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共同建设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于2022年4月正式获得教育部批准。南赫学院作为国内首个围绕大气科学专业,实施本、硕、博多层次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拥有南京大学和赫尔辛基大学相应层次的学位授予权。

南赫学院基于两校在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领域长达十余年的高水平国际科研合作,依托两校在相关领域高度互补的学科优势和特色,进一步通过联合师资、联合培养、联合管理等机制,实现强强联手,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卓越学识、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拔尖人才。学院将瞄准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等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拓展两校在传统大气科学领域的优势,聚焦大气科学与人工智能、社会经济、生态健康等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共同打造全新的、全尺度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体系。

南赫学院已于2023年正式开始首批本、硕、博学生招生,并将以南京大学苏州校区为主体开展培养。

二、招聘岗位设置

南京大学南赫学院拟面向全球招聘有志于从事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领域各主要研究方向的优秀青年人才到学院工作,工作地点主要为南京大学苏州校区。本次拟招聘准聘助理教授、准聘副教授若干名,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岗位另议。拟招聘岗位的研究方向主要如下:

1. 大气动力学

2. 边界层与城市气象

3. 云物理和辐射

4. 大气化学和气溶胶

5. 生态气象

6. 地球系统模拟

7. 气候变化及影响与应对

8. 气象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9. 温室气体观测和模拟

10. 行星大气

11. 大气环境与健康气象

12. 大气探测与卫星遥感

三、应聘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热爱教学科研事业;

2.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恪守学术道德,勤勉工作,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惩处记录;

3.

一流的学术背景:具有相关学科领域的博士学位,具有1年及以上的境外一流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工作经验,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的研究动态。其中,准聘副教授和准聘助理教授分别要求博士毕业从事学术研究4年以上和2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4. 出色的教学能力:具有胜任本专业核心基础课程和前沿课程的英文教学能力,掌握良好的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

突出的科研成果显示度与未来科研发展潜力:在相关研究方向有较为系统的研究积累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未来研究计划思路清晰,具有较好的学术潜力。

四、应聘材料

1. 岗位申请信(应明确申报的研究方向、具体岗位)

2. 详细个人简历(含已发表学术成果目录)

3. 研究成果与创新性

4. 研究计划与研究潜力

5. 三封推荐信(推荐人应包含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

6. 教学经验陈述(含助教等)

以上应聘材料请登录南京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提交。

五、薪酬待遇和相关工作与生活条件配套

1. 事业编制岗位或参照事业编制聘用*

2. 实行年薪制(具体另行商定)

3. 科研启动经费

4. 研究生招生

5. 学校提供短期周转住房和住房补贴,获聘人可优惠购买学校提供的商品房*

6. 协助解决子女就读于小学和中学

*注:对非中国籍入选者将采用国际接轨的人事管理模式(包括岗位、保险和住房补贴等)。

六、申请时间

全年滚动招聘(将视申请报名情况分批组织面试和评审)。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9686659(徐老师)

电子邮箱:nh@nju.edu.cn

南京大学南赫学院网址:http://nh.nju.edu.cn

如需投递简历或提交应聘材料请登录南京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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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初中教师招聘3人公告

2023-12-08,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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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初中教师招聘公告

因学校学科教学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

招聘岗位

初中部:初中英语1人,初中道德与法治2人

应聘条件

1.拥有教育情怀,专业素养深厚。身体健康,师德优秀。性格阳光,仪表端庄,亲和力强。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毕业,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为师范教育专业。2024届应届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所学师范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聘学科三者一致。

4.年龄要求:不高于35周岁,市级优秀骨干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取得省基本功等比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及优质课一等奖的教师优先录用。

教师待遇

在这里,您将拥有

一所有高度的学校

前瞻的理念,丰富的课程,专家领衔,导师帮带,引领你从优秀走向卓越。

一所有温度的学校

优质的育人生态,温馨的人文环境,给您满满的感动与浓浓的情意。

一所有保障的学校

不低于公办学校的年薪,优劳优酬的机制,享受五险一金、企业年金、餐补房贴、大病互助、职称晋升、工会福利、子女享受从幼儿园到初中高品质教育等保障。

在这里,您还可以享受

骨干津贴

年度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津贴。

学校奖励

绩效奖、春风化雨奖、弘爱奖教金、思目奖教金、校长奖励等奖励。

应聘流程

1.在线扫码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请应聘者务必扫码填写此表。

2.报名应聘资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书。以上资料请发送至邮箱:nsfz_zp@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学科教师。

3.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

4.联系电话:025-52724613 王老师、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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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准聘长聘教师岗位招聘公告2023年度

2023-11-17,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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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度准聘长聘教师岗位招聘公告

一、学院介绍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具有优良历史传统,是立足江苏、辐射全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省优势学科。学科实力雄厚,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创造性转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前沿研究、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政治发展史等方向上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总体规模约80人,其中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四青人才1名,中宣部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3人,教育部“择优资助计划”2人,江苏省社科英才、优青6人,江苏省高校思政课优秀青年教师“领航扬帆”人才计划4人。

二、招聘岗位设置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拟面向全球招聘有志于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领域各主要研究方向的优秀青年人才到学院工作。本次招聘准聘助理教授、准聘副教授总数不超过8名,其中准聘副教授不超过3名。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岗位另议。招聘研究方向包括: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

2.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

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4.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5. 传统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

6. 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7. 中国近现代史研究

8. 党史党建研究

三、申请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热爱教学科研事业;

2.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恪守学术道德,勤勉工作,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惩处记录;

3. 一流的学术背景:具有相关学科领域的博士学位,具有一流教学科研机构的学习、工作经验,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的研究动态。

4. 出色的教学能力:应具有能够胜任本专业核心基础课程和前沿课程的教学能力,掌握良好的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

突出的科研成果显示度与未来科研发展潜力:应有相关研究方向的成果显示度,对相关研究领域有原创性观点,未来研究计划思路清晰,具有较好的学术潜力。

6. 具有一定的思政课教学经验且同行和学生评价优秀。

四、申请材料

1.岗位申请信(应明确申报的研究方向、具体岗位)

2.详细个人简历(含已发表学术成果目录)

3.研究成果与创新性

4.研究计划与研究潜力

5.三封推荐信

6.教学经验

以上应聘材料请登录南京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提交。

五、薪酬待遇和相关工作生活条件配套

1. 事业编制岗位或参照事业编制聘用

2. 实行年薪制(具体另行商定)

3. 科研启动经费

4. 研究生招生

5. 学校提供短期周转住房和住房补贴,获聘人可优惠购买学校提供的商品房

6. 协助子女就读小学和中学

六、申请截止日期

2024年3月5日

若到期单个岗位申报人数较少则适当延长。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9681387(余老师)

电子邮箱:ndmy@nju.edu.cn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网址:https://marxism.nju.edu.cn/mai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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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艺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10人公告

2023-10-08,全文共 3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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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第二批)

南京艺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艺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同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0月9日9∶00-11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10月9日9∶00-11月9日16∶00;

3.陈述申辩:10月9日-11月1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0月9日9∶00-11月1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学校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将招聘考核时间、地点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学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证明格式详见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

④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二)考试方式

考核按照我校制定的办法进行。面试前由同行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科研成果评审,并由校内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材料审核或专业水平测试,按不高于1:3的比例进入面试,此两项不计分数。

博士研究生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姓名、岗位、排名将在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s://rsc.nua.edu.cn/)。

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博士研究生岗位总成绩=面试×100%,总成绩满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498027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31266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10月8日

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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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招聘第二次公告

2023-09-22,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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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第二次公告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麒麟科技创新园,西依钟山风景区,东邻仙林大学城,占地面积350亩,教职工近500名,高级以上职称人数130名,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是江苏省五年高职教育开展较早、规模最大的公办院校之一。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方式、招聘条件及岗位

1.聘用方式

聘用方式为合同制(非事业编制),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及管理参照学校合同制人员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要求。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国内应聘人员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相关说明

(1)岗位名称:专任教师。

(2)工作内容: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及专业(课程)建设等工作。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4.招聘岗位表及相关要求: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实名加入南工校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QQ群,群号码为496604625。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招满即止。

3.请考生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邮箱

(1)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应聘信息表;

(2)应聘人员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岗位2023-3-2、2023-3-7的人员需提供满足其它资格条件3的佐证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5.现场确认: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未确认或确认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官方网站通知)。应聘人员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并备一套复印件)。

6.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官方网站、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如因客观因素影响,考核不能按期进行,考核时间会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

2.开考比例

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

3.考核方式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招满即止。

四、考察与公示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组织思想政治考察。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五、试用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一般与学校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4126640

联系人:孟老师、吴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4198790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2023年9月21日

附件: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应聘信息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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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名专任教师公告

2023-09-19,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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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适应民办高校工作要求;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上传个人应聘材料,具体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能力的材料。请在邮件名称中注明“姓名+应聘某岗位教师”字样。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9月26日。

四、聘用办法及待遇

1.聘用后享受学院规定的各项津贴和福利待遇;

2.学院将为所有教职工提供事业发展的平台。

五、招聘程序

1.学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对于进入面试的人员,我院将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合格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校 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8号

邮 编:211106

联系人:正德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吕老师 黄老师

电 话:025-52111901

联系邮箱:532295170@qq.com

附件: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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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级中学招聘心理教师公告

2023-09-15,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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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级中学心理教师招聘启事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级中学是南京师大附中与建邺区教育局于2005年7月合作创办的一所公办性质的初级中学。因学校工作需要,需招聘编外心理教师一名。经面试、试用合格后,学校将委托人事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自聘人员劳动合同,待遇面谈。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所学专业需与心理学相关,或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能够胜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心理辅导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有教师资格证优先聘用。

二、所需材料及投递方式

所需材料:个人简历一份(含联系方式)、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投递方式:以下两种均可以

发送电子材料至邮箱,将所需材料拍成图片打包,命名为:姓名+应聘心理教师,发送至邮箱2732940978@qq.com;

递交(或邮寄)纸质材料复印件至学校门卫(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123号),封面显著位置标注:姓名+应聘心理教师。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

联系电话:025-86418965 彭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nsfzxc.cn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级中学

2023年9月15日

附:心理教师岗位职责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的道德规范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规范,认真做好来访者的接待和辅导工作。

2、负责组织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专题调查,协助学校调查、分析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师生心理档案。

3、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业务资料统计、分类归档工作。

4、负责对有心理发展不良倾向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和追踪教育并建立工作个案,负责对有心理辅导需求的学生进行团体辅导、团体训练。

5、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活动方案,定期组织心理课的集体教研,定期组织全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6、协助学校接受上级部门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检查,协助学校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建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做好学校心理健康的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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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若干名兼职教师公告

2023-08-16,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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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高职校2023年兼职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若干名兼职教师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2.学历、专业与资格要求

⑴文化课教学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近;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或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⑵专业课教学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近;具有相应学科中职或高校教师资格证、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优先。

3.兼职教师可以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等。

4.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二、岗位及数量

思政1名,语文7名,体育2名,物理1名,计算机2名,电子2名,烹饪类2人。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8月 16日至 8月2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兼职教师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及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学生证、各类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打包后发至jnzjwgy@126.com邮箱。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由学校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月华路校区。

3.面试形式: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评委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情况。

4.学校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订工作协议。

五、其他事项

1.兼职教师所教学对象为本校中专或高职学生。

2.工作待遇高于同类学校,具体可电话垂询或面议。

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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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溧水区教办园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2023-07-21,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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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溧水区教办园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区教办园办园规模扩大的师资需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办园规范、优质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合格证明);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分组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7月26日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2023年7月26日17:00后,不再接受报名)(一)报名三、工作程序备注:视每组报名人数,确定面试是否再分组;若分组,采取抽签方式决定。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南京晓庄学院附属溧水幼儿园(永阳街道体育公园路88号)

4.报名材料:2023年教办园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2张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合格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留存)。报名材料审核通过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1.时间:7月29日8:00开始

2.地点:南京晓庄学院附属溧水幼儿园

3.方式与内容:专业素质考核(总分100分)

(1)结构化面试(30分):问题答辩,时间3分钟

(2)基本功考核(70分):绘画(40分钟,统一提供画纸,绘画笔自备);唱歌、舞蹈、钢琴弹奏(共3分钟,可分项完成,也可自主编排完成,如有伴奏,需提前自备仅有伴奏曲目的U盘)

4.结果公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7月30日9:00后,在溧水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说明

拟录用人员需根据集团幼儿园工作需要,服从安排。

五、咨询电话

溧水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025—57213267

附件:2023年溧水区教办园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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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传媒学院招聘继续教育学院教师13人公告

2023-07-18,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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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传媒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继续教育学院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实践创作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 拟承担课程

(一)公共基础课教研室

1.思政教师1名

承担自学考试《毛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修》等相关课程;

2.英语教师1名

承担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教研室

播音与主持教师1名

承担课程《播音主持基础课》、《播音主持方向》等,熟悉各类型的主持业务;

(三)综合艺术教研室

1.音乐表演、钢琴(音乐剧方向)教师2名

承担《钢琴演奏(实践)》、《声乐演唱(实践)》、《音乐教育学》、《音乐综合实践》等相关课程;

2.中国舞教师1名

承担《基训》、《专业性舞蹈》、《现代舞》、《舞蹈编创》等相关课程;

3.表演教师2名

承担《戏剧创作实践(话剧展演)》、《表演:文学、影视作品改编》、《台词:中国戏剧、影视作品独白》、《形体:动作结构与动机训练》、《表演:解放天性与素质训练》等相关课程;

(四)新闻与广告教研室

1.新闻与广告学(广告设计与制作)教师1名

承担《广告写作》、《广告法律法规》、《视听语言》、《广告创意文案》、《经典广告案例分析》、《广告设计(实践)》、《平面广告实训》、《广告剪辑(PR)》等相关课程

(五)设计与动画教研室

1. 数媒、动画、编导教师3名

能承担《动画场景设计》、《Cinema 4D

》、《数字影像设计与制作(含实践)》、《互动媒体设计(一)(实践)》、《动态图像设计(Ae)》、《电视栏目包装》、《影视后期制作》等相关课程

2.设计类教师1名

能承担《设计素描(一)(实践)》、《设计原理》、《广告设计基础(含实践)》、《艺术设计史》、《设计素描(实践)》等相关课程

三、 任职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讲师以上职称、博士优先;

(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思政教师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四)应聘者能在双校区工作(方山校区、滨江校区);

(五)专业素质过硬,有专业实践经验和成果者优先;

(六)能够达到全国(省)统考课程的绩效考核目标;

(七)熟悉自考助学业务,有自考教学经验,能开展自考教育教学研究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8月31日

报名方式:请下载填写《南京传媒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及简历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至jxjyxy@cucn.edu.cn,请在邮件名称中注明“姓名+继教学院+(具体课程)教师”字样。

联系电话:025-86179097

联系人:吴老师/冯老师

附件:南京传媒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docx

南京传媒学院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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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8名教师公告(编制内)

2023-07-05,全文共 4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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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http://www.nsfz.net)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需具有相关教学工作经历。

4.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应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http://www.nsfz.net)首页。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7月12日8:00至7月14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7月14日16: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与《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3﹞17号)中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岗位同一天面试,请不要重复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供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②应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及其他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12日8:00至7月15日11: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于笔试前2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本次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无关。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将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暂存。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将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发布。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5%+模拟课堂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25%。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19

南京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5-83639945

附件: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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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实验国际学校招聘中学语文历史骨干教师公告

2023-07-03,全文共 1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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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实验国际学校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

中学语文历史骨干教师

二、学科教师岗位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承担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

3.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在教学过程中渗透德育、智育、心育,培养学生“勤奋、创新、高雅”的精神和自我内驱力;

4.承担相应的教育科研任务;

5.接受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三、应聘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师德高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有较深厚的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功底,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有班主任工作经验;

3.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女教师45周岁以下,男教师50周岁以下。特级教师、获得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5.优秀应届毕业生: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任教学科必备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担任班主任工作。在校期间担任学生会干部、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者、二等及以上奖学金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工资待遇及福利

1.薪酬待遇(含工资、福利、奖励、五险两金):

①一般教师年收入不低于同城同类同级同岗位教师;

②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大市级骨干教师、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等优秀人才待遇面议;

③特别优秀的中学一级教师可享受高级教师待遇;

④学期绩效奖、星级教师奖、竞赛指导奖等,优劳优得、多劳多得;

⑤校龄工资、餐补、年度体检、节日礼金、生日福利、企业年金等。

2.子女待遇:教职工子女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照顾入学,学费减免(含二孩)。

3.住房待遇:单身及外地教师提供教师公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入住;本地教师可申请午休房。学校免费提供床上用品、简单生活用品。

4.其他待遇:

①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评优评先、继续教育与南京市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②作为南京晓庄学院的直属学校,拥有卓越的成长平台,定期安排校本化研修学习,创造多样化的进修学习机会。

五、应聘办法

1.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非教师岗可不提交)、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学信网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2002年及以后需要)、免冠2寸照片一张、彩色生活近照一张等电子扫描件(材料恕不退还)打包发送至邮箱316900880@qq.com;

2.应聘材料请以“岗位+姓名”为文件名,以附件形式发送;

3.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

4.简历初选通过后将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未进入面试者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所发简历作删除处理。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高新路10号

联系人: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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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栖霞区栖霞中心小学招聘教师14人公告

2023-06-29,全文共 3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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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栖霞中心小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南京市栖霞区栖霞中心小学发展需要,经栖霞办事处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曾因危害儿童安全等原因受过处罚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注:栖霞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现下辖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华侨城小学、南京市炼油厂小学、南京市栖霞区石埠桥小学三个校区。聘用的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相应校区工作。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1.招聘简章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南京市栖霞区栖霞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njsqxqqxzxxx)、“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Leadzp)等平台发布。

2.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7日12:00。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7日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者点击“http://47.92.104.188/”链接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或材料提交不完善,请尽早报名并随时关注审核结果。

3.报名时提供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毕业证书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毕业证”栏内,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填写《考生基本信息表》时,“毕业时间”栏中须写明毕业证书取得的时间,并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经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电子照片上传至“材料一”栏内);

(2)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

(3)教师资格证书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获得资格证”栏内);

(4)符合放宽条件的教师提交区(县)级以上学科骨干称号证书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材料三”栏内)。

注: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但暂未领取证书者,须提交合格成绩单,并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需实时自查报考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报名咨询电话:025-8476106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至11:30,或13:30至17:30)

(三)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8日12:00(工作日期间)。

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考生信息及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下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陈述申辩:如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可于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8日17:00前进行陈述申辩。陈述申辩电话:025-84761069。

3.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等。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3.笔试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具备面试(技能考核)资格。

4.笔试成绩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方法:

(1)通过笔试环节,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需自行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经院校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放宽条件的教师提交区(县)级以上学科骨干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尚未领取证书者,须提交合格成绩单的打印件,并须现场填写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4.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技能考核)和聘用资格。

5.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技能考核)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六)面试(技能考核)

1.面试(技能考核)形式。采用技能考核+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聘者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2.面试(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技能考核)通知书》为准。

3.面试(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淘汰。

4.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一栏。

(七)体检

1.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江苏领航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九)聘用

1.对于通过体检、考察(政审)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方可聘用。

五、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标准。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办事处的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栖霞中心小学和接受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市栖霞区栖霞中心小学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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