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生医保参保手续办一次可以吗
2023-11-02,全文共 311 字
+ 加入清单可以。
大学生参保工作由学校在大一新生入学时一次性办理,按学制缴费。后期如转学等,可按政策委托学校医保服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等手续。
大学生在异地实习、转外就医以及在户籍地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1)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在户籍地(或生源地),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转往异地医院住院应先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
(2)参保学生通过我的南京—医保服务—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备案手续。持省卡或三代卡在异地刷卡结算。
(3)如未办理省卡或三代卡,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明细原件、出院小结原件等材料(自留复印件)、转外地医院需提供转外就医申请表等统一交至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报区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2024年度南京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哪些人需要交
2024-01-05,全文共 193 字
+ 加入清单本次城乡医保有新变化:
增加保障人群,“新市民”同样享受财政补助。
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按本市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享受同等标准缴费,财政按照本市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
提高支付上限
参保人员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36万元。
>>>推荐阅读:
南京医保电话查询指南
2022-03-30,全文共 371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医保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025-12393,
查询内容: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南京医保局联系电话:
处室(分局、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025-68788682 |
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 025-68788663 |
待遇保障处 | 025-68788573 |
医药服务管理处 | 025-68788697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 025-68788680 |
基金监督处 | 025-68788571 |
信息管理处 | 025-68788517 |
基层工作处(城区分局) | 025-68788522 |
机关党委(人事处) | 025-68788703 |
南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025-86590799 |
南京市医疗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 025-86271627 |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C座13,14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南京市医保电话查询指南
2024-03-19,全文共 343 字
+ 加入清单【导语】:南京可以电话查询医保信息。南京医保热线查询电话是多少?南京医保局电话号码查询怎么查?以下是详情。
南京医保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025)12333。
查询内容: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南京城乡医保缴费方式:
一、网上缴费
“我的南京”APP→社区→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社保缴费办理;
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缴费;
“江苏税务”APP→社保缴费。
二、线下缴费:在全市范围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均可经办缴费业务。
三、委托代扣:将费用足额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上述五家银行中等待代扣。(请及时关注扣款情况,确保缴费到账)
南京城镇职工医保零星报销(条件+材料+流程+时间)
2024-01-23,全文共 755 字
+ 加入清单一、办理条件
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自费垫付的医疗费用如符合政策规定,可申请零星报销:
(一)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经法律文书证实应由参保人员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四)经鉴定,不属于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欠费补缴或退休待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七)发生的其他符合零星报销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经办流程
申请人、用人单位经办人员递交申请材料(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材料由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汇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打印《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反馈申请人、用人单位(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完成报销申请。
三、办理要点:点击查看
四、申请材料:
申请零星报销费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并按申报费用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住院费用。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如申请住院期间外购药品零星报销,需提供住院医嘱单或外购药处方原件复印件)。
(二)门诊费用。门诊费用清单。
(三)急诊、抢救费用。医药费明细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抢救需提供门诊抢救病历、出院小结、死亡记录及死亡证明。
(四)生育费用。医疗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五)外伤(中毒)就医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责任认定证明材料。
(六)其他符合政策要求的申报材料。
五、办理地点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受理时间
工作日均可受理。
2024年度南京居民医保缴费线下怎么办理
2024-01-05,全文共 371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居民在2024年1月31日前,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2024年度医保费。
1、业务经办银行柜面实时缴费
可通过以下经办银行柜面进行缴费或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经办银行卡中,委托银行代扣代缴。
在全市范围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均可经办缴费业务。另外,高淳区增加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溧水区增加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可经办缴费业务。
2、委托业务经办银行(同上)代扣代缴
通过以下银行柜面实时缴费或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上述经办银行卡中,委托银行代扣代缴。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费验证手续的,不再另行办理。
缴费标准:2023年度南京医保缴费标准一览
南京2024城乡医保参保流程(线上+线下)
2024-01-05,全文共 223 字
+ 加入清单线上办理:本市户籍人员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线下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携带有关凭证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和社区(村)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的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小贴士:2023年11月3日-2024年1月31日,在此期间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就可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提醒大家一定要及时缴费,不要错过时间。
2024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外地人缴费全指南
2024-01-05,全文共 916 字
+ 加入清单参保缴费对象:
1、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宁台胞;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宁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4、《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和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紫金山英才卡》持有人,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7、父母一方为我市户籍、且母亲已经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8、除上述第1条之外,具有本市中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若未参保,可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指南:外地户口怎么参保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条件+流程+费用)
缴费时间:
参保居民按规定参保缴费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注:大学生缴费标准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未足额缴费或未缴费的,无法正常享受202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标准:
2024年度“新市民”同样享受财政补助。
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按本市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享受同等标准缴费,财政按照本市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
以下人员不需要缴费:
1、困难人员。参保居民经本市相关部门认定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2、被征地人员。本市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享受人员和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享受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由个人账户资金、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或各级财政负担。
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居民在2024年1月31日前,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2024年度医保费。
缴费票据打印:
参保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的,均可在全市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经办银行打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作为缴费凭证。
南京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报销标准
2023-11-02,全文共 354 字
+ 加入清单住院待遇表
2023年6月1日实施《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明确了各类人群参保等待期。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
明确对五类救助对象予以全额资助参保
《条例》对医疗救助对象进行了明确,并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困境儿童等五类救助对象予以全额资助参保。还要求各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
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基本医保可补差或折算
《条例》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就业时,省内各统筹区互认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基本医保的,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可以通过补差或折算的办法与职工医保合并计算。为各统筹地区制定具体转移接续办法预留了政策空间,保障了参保人员跨统筹区跨制度参保的合法权益。
2024南京城乡居民医保5种缴费方式
2023-11-02,全文共 346 字
+ 加入清单一、线上缴费
参保居民在2024年1月31日前,可通过以下5种方式线上缴纳2023年度医保费:
☞支付宝
☞江苏税务
☞微信
☞“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缴纳”进行缴费;
二、业务经办银行柜面实时缴费
可通过以下银行柜面实时缴费或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上述经办银行卡中,委托银行代扣代缴。
(1)工商银行
(2)农业银行
(3)邮政储蓄银行
(4)南京银行
(5)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
(6)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
(7)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
三、委托业务经办银行(同上)代扣代缴
缴费人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上述经办银行卡中,由银行统一代扣。
哪些人可以参保缴费?
详见>>南京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对象
南京灵活就业医保个人缴费率(最新)
2023-04-06,全文共 192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4月1日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缴费率在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7%与个人缴费率2%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即缴费率由原来的9%降为8%。
政策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为4494元,缴费率为8%,实际缴费额为369.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缴费额下降了23元/人月。
【推荐阅读】
南京城乡医保缴费标准2024年
2024-01-05,全文共 346 字
+ 加入清单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81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2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540元/人·年
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83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9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640元/人·年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44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6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80元/人·年
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8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贴标准680元/人·年,个人缴费每人200元/人·年
参保人可下载“我的南京”APP,选择首页“医疗服务”、在“支付宝”的城市服务版块选择“居民医保缴费”、关注“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选择“我的社保”自助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即可缴费。
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
2024-01-05,全文共 808 字
+ 加入清单参保条件
南京城乡居民医保人群:
以下非南京市户籍人员也可参保:
1、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宁台胞;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宁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4、《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和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紫金山英才卡》持有人,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7、父母一方为我市户籍、且母亲已经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8、除上述第1条之外,具有本市中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缴费标准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81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2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540元/人·年
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83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9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640元/人·年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44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6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80元/人·年
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8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贴标准680元/人·年,个人缴费每人200元/人·年
注:
1、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含失能保险个人缴费。
2、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及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享受人员)个人不缴费。
3、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按本市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享受同等标准缴费,财政按照本市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
>>>推荐阅读:南京失能等级评估申请指南
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办理方式
1.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携带有关凭证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和社区(村)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的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2.本市户籍人员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024年南京居民医保哪些人可以免费缴纳
2023-11-02,全文共 382 字
+ 加入清单缴费标准可见:2024年度南京医保缴费标准一览。
符合条件的精准扶贫困难人员及被征地人员个人不缴费。
精准扶贫的困难人员:
参保居民经本市相关部门认定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被征地人员:
本市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享受人员和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享受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由个人账户资金、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或各级财政负担。
2024年度,“新市民”同样享受财政补助。
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按本市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享受同等标准缴费,财政按照本市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
南京职工医保零星报销注意事项
2023-02-27,全文共 855 字
+ 加入清单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学习)人员、异地转诊人员,临时赴异地人员需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直接到参保地外异地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本市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如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或医疗机构认为需立即治疗并出具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的,在非参保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报销不降低基金支付比例。
3、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申请零星报销的,须在三个月内补足欠费。
4、流动就业、转移接续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中断的,应在三个月内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
5、参保人员在申请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时,已享受其他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新农合)待遇的,不再对已在就医地享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待遇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差报销;已享受非政府办社会保险待遇(商业保险、医疗互助等),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合计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医疗费用总额。
6、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票据遗失的,需到就诊医疗机构复印票据存根联或医疗机构开具具备财务票据基本要素(姓名、收费项目、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金额合计、就诊时间等)的遗失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财务(收费)公章,并附带单位情况说明或个人承诺书(承诺票据原件未在任何形式保险机构、单位用于报销或赔偿);发票有修改的,需在修改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收费)公章。
7、由于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参保人员提供用人单位确认或个人出具的事情经过说明;相关部门认定材料(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部门出具的出警记录及事故陈述、公安或司法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正反面复印件。经核查,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医疗费用按其所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报销。第三人100%责任的,医疗费用依法由第三人负担,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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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4-03-15,全文共 195 字
+ 加入清单备案后在外地住院比例和南京本地一样,门诊按非社区的比例报销。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直接到参保地外异地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如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或医疗机构认为需立即治疗并出具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的,在非参保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报销不降低基金支付比例。
点击查看南京职工医保零星报销注意事项
南京职工医保零星报销手续(附要点)
2023-03-02,全文共 914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流程:
申请人、用人单位经办人员递交申请材料(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材料由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汇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打印《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反馈申请人、用人单位(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完成报销申请。
办理要点: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学习)人员、异地转诊人员,需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直接到参保地外异地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本市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如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或医疗机构认为需立即治疗并出具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的,在非参保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报销不降低基金支付比例。
3、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申请零星报销的,须在三个月内补足欠费。
4、流动就业、转移接续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中断的,应在三个月内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
5、参保人员在申请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时,已享受其他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新农合)待遇的,不再对已在就医地享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待遇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差报销;已享受非政府办社会保险待遇(商业保险、医疗互助等),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合计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医疗费用总额。
6、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票据遗失的,需到就诊医疗机构复印票据存根联或医疗机构开具具备财务票据基本要素(姓名、收费项目、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金额合计、就诊时间等)的遗失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财务(收费)公章,并附带单位情况说明或个人承诺书(承诺票据原件未在任何形式保险机构、单位用于报销或赔偿);发票有修改的,需在修改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收费)公章。
7、由于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参保人员提供用人单位确认或个人出具的事情经过说明;相关部门认定材料(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部门出具的出警记录及事故陈述、公安或司法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正反面复印件。经核查,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医疗费用按其所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报销。第三人100%责任的,医疗费用依法由第三人负担,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南京医保电子证明医保局官网打印(入口+流程)
2024-03-15,全文共 261 字
+ 加入清单1.进入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nanjing.gov.cn
2.选择网上办事——个人登录——权益记录——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拓展阅读:医疗保险断缴的影响
首先,停保状态下是无法在医院刷卡结算医疗费用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断缴期间生病,那就需要自支付医疗费用,并且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不过,停保次月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可以申请零星报销。如果社保中断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并且之后一次性足额补缴了,那么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按规定申请报销。
外地户口怎么参保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条件+流程+费用)
2023-11-02,全文共 1186 字
+ 加入清单参保对象:
1、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宁台胞;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宁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4、《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和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紫金山英才卡》持有人,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7、父母一方为南京市户籍、且母亲已经参加南京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8、除上述第1条之外,具有本市中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另外“新市民”同样享受财政补助。
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按本市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享受同等标准缴费,财政按照本市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
参保方式
1、线上办理:
南京市户籍人员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柜面办理: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街道(镇)和社区(村)社保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
下列人员另需提供以下材料(建议准备复印件):
1、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南京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籍材料;
2、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3、除上述第2条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中小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4、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参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
5、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6、年度内中途参保的退役士兵及职工医保中断人员,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材料;
7、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8、按照《南京人才居住证》及《紫金山英才卡》政策参保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9、在宁台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台胞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1、年度内中途参保的刑满释放人员需提供《释放证明书》。
续保方式
除新参保人员外,下列情况需凭相关资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年满18周岁仍在南京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生,需携带相关学籍证明按“学生儿童”身份办理续保验证;
2、办理过居民医保停保手续需重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3、上一年度以大学生身份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且未办理过大学生毕业后补缴登记,需参加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4、参保居民需停止城乡居民医保的,应由本人或亲属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停保申请。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保手续的,不再另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