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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招聘18人公告

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一起看看详情!

2023-11-29,全文共 4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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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人社〔2023〕13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可放宽至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校邮箱,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命名。南京市第一中学邮箱:zhaopin@njyz.net;南京市金陵中学邮箱:jlhsxb@126.com;南京市中华中学邮箱:zhzxdzbgs@126.com;南京外国语学校邮箱:jinque@nfls.com.cn;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邮箱:nsfzrs@vip.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社会人员: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学历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的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的组合。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岗位的具体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部分无法现场评分的测试项目除外),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则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电话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第一中学:025-68187209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09、84786260

南京市中华中学:025-52689922、52689012

南京外国语学校:025-83282300、83282398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025-83639919

附件: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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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4〕13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人社〔2023〕13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报名时需备注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报名时需备注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 2020 年3月13 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 2024年11月24日前未满

3 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校邮箱,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命名。南京市第一中学邮箱:zhaopin@njyz.net;南京市金陵中学邮箱:jlhsxb@126.com;南京外国语学校邮箱:jinque@nfls.com.cn。

3.报名提交材料: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社会人员: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学历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的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的组合。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岗位的具体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部分无法现场评分的测试项目除外),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则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对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电话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第一中学:025-68187209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09、84786260

南京外国语学校:025-83282300、83282398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19

南京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5-83639945

附件: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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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告

2023-06-28,全文共 3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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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可放宽至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校邮箱,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命名。南京市第一中学邮箱:zhaopin@njyz.net;南京市金陵中学邮箱:jlhsxb@126.com;南京外国语学校邮箱:jinque@nfls.com.cn;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邮箱:nsfzrs@vip.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2023届毕业生: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就业推荐表;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社会人员: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学历起);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的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的组合。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岗位的具体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或实践操作的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人选。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则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电话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第一中学:025-68187209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09、84786260

南京外国语学校:025-83282300、83282398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025-83639919

附件: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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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84名编制内教师公告

2023-12-12,全文共 5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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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3〕35号

为加强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所属13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4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公开发布。

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需具有中小学教学或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2》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 2020 年3月13 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 2024年6月22

日前未满 3 年服务期的在编 (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2日17: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的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④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及其他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3日17: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4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5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学科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招聘岗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面试中各项测试的合格线均为该项测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部分无法现场评分的测试项目除外),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需求表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19

南京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5-83639945

附件:

1.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南京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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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春季公开招聘108人公告

2023-04-20,全文共 4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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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点此进入)中“教师招聘”模块。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4月26日8:00至4月28日16:00。

附件: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所属3所高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8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师(详见《岗位信息表》)。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30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30日后出生);应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30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 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江苏省关于特级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未满约定服务期的江苏省特级教师;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4月26日8:00至4月28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4月28日16: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与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是同一个报名端口、同一天进行笔试,请应聘人员选择宁事招公告(R)﹝2023﹞13号或14号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不要重复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等。

②应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6日8:00至4月29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4月26日8:00至4月30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4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5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本次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 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在其网站发布,并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在其网站发布。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

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将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的组合方式。面试中的各项测试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招聘单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60

南京市中华中学:025-52689922,52689012

南京外国语学校:025-83282300,83282398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南京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5-83639945

南京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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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21人公告

2023-12-13,全文共 5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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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南京市建邺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www.njjy.gov.cn)发布。

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

4.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2》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对工作经历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2》中注明的为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须符合《岗位信息表2》中所列条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 2020 年3月13 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 2024年6月22 日前未满

3 年服务期的在编 (在册)人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点此进入)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2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说明:因小学合并岗位招聘,此次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到分组学科。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3)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的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5)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材料上传具体要求: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及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④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

1)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最高);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岗位要求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

5)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报十项,重点是《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表彰、竞赛获奖、骨干称号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均无效)。

6)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4)。

2.资格初审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3日17: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4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5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建邺区教育局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 。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由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的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或模拟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项测试合格线均为60分,结构化面试与课堂教学(或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

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的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或模拟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各项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2》。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和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招聘岗位另行约定其他服务期限要求的除外)。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7778244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工委办:025-87778270

附件:

1.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3.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4.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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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99人公告

2023-12-13,全文共 5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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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根据南京市鼓楼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中学(含南京商业学校)、小学(含特教学校)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9名编制内新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l.gov.cn)网站发布。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2024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信息及分组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及分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学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4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

(2)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岗位信息及分组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4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2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2日17: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说明:此次网上报名,中学、商业学校报名具体到岗位(如:南京田家炳高级中学数学),小学、幼儿园合并招聘,按组报名,不到具体单位,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及分组表》。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的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专业的研究生如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具体学科方向,另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3日17: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4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5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学校特教专业课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或关注手机短信,以便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不按短信提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复审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并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13〕91号),面试名单将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现场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重点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3)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新教师2024年8月初到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校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原件。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集团内各学校实际需求,进行选岗。招聘的新教师见习期内原则上由集团安排到领衔校学习培养。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3230339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纪检工作小组:025-83230061

附件:

1、2024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信息及分组表

2、2024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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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105人公告

2023-11-21,全文共 4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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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事业单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鼓楼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l.gov.cn)等网站及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宣讲现场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和2:

1、普通高校2024届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后出生)。

(二)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设区市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招聘学段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3、获得区(县)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综合荣誉称号之一或近五年(2018年11月30日以后)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及以上奖项。

(三)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3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单位将于2023年11月28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开展《岗位信息表1》岗位招聘宣传。

1、网上报名

登录http://s.tqxxkj.cn/glzp2023网址报名。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8:00至11月30日17:00。

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上传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

报考《岗位信息表2》岗位,上传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学校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学校5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时间段需一致,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各类获奖证书等。

说明:本次招聘,高中、初中和商业学校报名具体到岗位,且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小学合并招聘的岗位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择应聘组别和学科。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1月30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8日8:00至12月1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12月2日中午12: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13〕91号)。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3日14:00至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17751781061(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址http://s.tqxxkj.cn/glzp2023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查询。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或关注手机短信,以便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不按短信提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并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13〕91号),面试名单将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现场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重点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3)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应聘《岗位信息表2》岗位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前须取得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鼓楼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教师2024年8月初到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任教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校验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关闭通讯工具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顺利,设立招聘监督单位和电话:

1、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83230339

2、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监察工作小组 025-83230061

附件:

1.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3.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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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7人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4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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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https://www.njspkrmyy.com/)、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http://www.njpkzyy.com)等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

7.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地区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地区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距离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上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的岗位。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提供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0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5月27日- 5月31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6. 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3日14∶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1. 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浦口区人社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笔试组织单位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将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 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浦口区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网站公布(详见《岗位信息表》“信息发布网址”栏,下同)。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 面试

面试由浦口区人社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和所占面试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测试等)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试等)总分数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测试等)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试等)总分数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本人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正式聘用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招聘单位可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025-58184561,5888106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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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招聘1人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3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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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sjw.nanjing.gov.cn/)、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网(http://www.njcjzz.com/)发布,具体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6日至2006年5月10日之间出生)。

4.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1月10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1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不受户籍限制,不设开考比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jcjzzzp@163.com。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以“姓名+招聘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3)报名材料

①《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本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④工作经历证明。

(4)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如不符合要求,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资格初审结果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2日期间的9:00-11:30,14:00-16: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2日期间的9:00-11:30,14:00-18:00。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合格者即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其中,教学试讲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1.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将在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网站(http://www.njcjzz.com)公示。

(三)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考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考评成绩相同,按教学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教学试讲成绩仍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确定。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和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考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综合考评、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咨询电话:025-6879397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督电话:025-83753461。

附件:1.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

(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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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95人公告

2024-03-14,全文共 5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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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更好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编制内人员,82名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https://www.njspkrmyy.com/)、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http://www.njpkzyy.com)等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6.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

7.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9月27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上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的岗位。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 资格条件中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提供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7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6. 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1日14: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部分岗位,可结合实际报名情况,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实施招聘。本次招聘中,对浦口区卫健系统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口腔科、眼科等紧缺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或等于5:1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 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浦口区人社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笔试组织单位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将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 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总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网站公布(详见《岗位信息表》“信息发布网址”栏,下同)。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 面试

面试由浦口区人社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招聘岗位有其他服务期限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025-58184561,5888106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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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招聘38名编制内教师公告2024

2024-02-29,全文共 3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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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溧水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信息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www.njls.gov.cn)、溧水教育信息网(www.njlsedu.cn)、南京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njnu.91job.org.cn)、南京晓庄学院就业信息网(njxzc.91job.org.cn)公开发布。

本次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2024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且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相应的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专业符合《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要求(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溧水教育信息网(www.njlsedu.cn)中“教师招聘”版块。本次招聘每人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29日8:00至2024年3月8日17:00。

上传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来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9日8:00至2024年3月9日12: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需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3月1日8:00至3月9日17:00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报名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退还。

6、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笔试前两天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及考试证打印等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16日7:00-8:00,到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溧水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小区正南面)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4)《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佐证具体学科方向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和面试均由溧水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8:30。

笔试地点: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正南面)。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准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溧水区教育局拟于3月16日12:00左右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13:00。

面试地点: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正南面)。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

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顺序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次日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暂定于3月18日上午。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溧水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溧水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本次合并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四、相关要求

1.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溧水区教育局:025-57218589,025-57213271

(二)招聘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溧水区人社局事管科:025-57207026

本次招聘由溧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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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第三批卫技人员招聘公告

2023-12-29,全文共 7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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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卫技人员公告

为更好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名卫技人员(其中编内36名、备案制48名、编制外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

6.一类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二类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2024年7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7月1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报名

(一)一类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一》)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2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2日9:00-12:00,14:00-17: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2日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

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2日20:00。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月17日15∶3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二)二类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二》)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1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网上报名邮箱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格式命名(报考南京市江宁医院的考生请发送至njjnyyrsc@163.com,报考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的考生请发送至jneyrsk1@126.com)。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

3.报名材料:《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表

》(详见附件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同时提供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二类岗位为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三)其他要求

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须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一类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一种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一》。笔试、面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笔试、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岗位(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如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3:1时,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实施招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大纲和辅导用书,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按通知明确的时间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

应聘人员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未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各项考试(含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总分数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各项考试(含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合格分数线为该项考试(含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总分数的5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二)二类岗位

二类岗位为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

1.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限内携带报名材料到报考单位报名点(详见《岗位信息表二》)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报名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审核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核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监督。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审核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现场审核通过的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其信息发布平台(详见《岗位信息表二》)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

2.综合考评

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综合考评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一类岗位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二类岗位

综合考评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综合考评成绩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于综合考评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其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

(二)体检、考察要求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编内和备案制岗位拟聘用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编内和备案制岗位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对公示无异议的编制外人员,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一)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5-83151200

(二)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2136981

南京市江宁医院:025-52087071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025-87155123

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025-52703428-8412

九、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2285770

附件:

1.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

2.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

3.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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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2024

2023-12-15,全文共 5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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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浦口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附件2),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4届、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仅限于报考初中学段招聘岗位。)

2.2024届、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以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符合所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所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国(境)外留学人员,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符合学科(专业)需求(附件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符合所报考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2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6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6日17: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报过名的应聘人员,符合浦口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浦口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类别中的一个学科,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初中学段的语文学科,面试不得改报小学学段的语文学科。)如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兼报,必须要保证报名学段学科一致。

(6)材料上传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师范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毕业生(师范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7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8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9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在浦口区参加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浦口区)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同学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资格复审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请务必提前准备好复印件,现场无法复印。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由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答辩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用人方式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025-58189192、025-58882172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xls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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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招聘130人公告

2023-12-13,全文共 5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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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玄武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玄武区教育局所属31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wzf.gov.cn)公开发布。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本科不做师范类要求;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须具有学历相应的学位证书。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

出生)。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实施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2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2日17:00。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2日17: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说明:高中、职业学校直接报名到学校(如南京市第九中学高中语文)。初中、小学合并岗位招聘,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学校只到学科(如:初中化学),其中: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小学语文岗位需报名到组(如:初中语文1组)。具体分组情况详见《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小学语文岗位分组表》(附件3)。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的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其中:身份证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6)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专业的研究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普通高等院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联都要逐页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化学岗位的须具有高中化学教师资格证)。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3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4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5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或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提交原件(留存)。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或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请按面试通知要求,缴纳面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

面试在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玄武区教育局或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学科(专业)答辩、课堂教学考核、模拟课堂考核、教学基本功、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考核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各项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其中,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初中、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岗位的学科(专业)答辩和模拟课堂考核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20%和80%;物理、化学、音乐、美术、科学岗位的教学基本功和模拟课堂考核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体育岗位的教学基本功和模拟课堂考核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50%和50%。

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招聘岗位具体面试形式及占比详见《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附件4)。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或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面试成绩仍相同,按模拟课堂考核或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模拟课堂考核或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1日前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化学岗位的须具有高中化学教师资格证),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教师2024年8月初到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交验有关证件。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玄武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被聘用到初中化学岗位的,入职3-5年后,如工作需要,须服从玄武区教育局工作安排,调动到区内高中校任教。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报考或办理聘用过程中,发现材料作假或档案涂改造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4550138

南京市第九中学:025-68586008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025-83269911

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025-84810958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025-85286705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工委办:025-84550372

附件:

1.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3.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小学语文岗位分组表

4.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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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招聘81人公告

2023-12-13,全文共 5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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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人社〔2023〕13号)等文件精神,六合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六合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h.gov.cn)及六合教育信息网(http://www.lhenet.net)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2024年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岗位需求信息表》中小学(含中专校、特校)学科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2021年至2024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2)2021年至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含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报名前必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岗位需求信息表》中专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6.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2024年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2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点此进入)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

22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说明:因小学、初中合并岗位招聘,网上报名只报到相应学段、学科,不到具体学校(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2.资格初审

六合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3日17: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已在南京市直属学校或其他区缴纳考试费的,在我区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重复缴费。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4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5日14:00至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7.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已选择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其他区报名并缴费的考生,符合六合区招聘条件的可在六合区兼报,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兼报六合区的考生所报学段、学科必须与南京市直属学校及其他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4)笔试报名阶段所报的学校、学段、学科到面试报名阶段不可更改。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初中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小学学段的同一学科)。

(5)取得的教师资格证须符合所报学段学科或专业课要求(中专校专业课教师须取得相应专业的中职教师资格证)。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相对应(如: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研究生专业不符合,本科专业符合,则不符合报考条件)。

(7)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8)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9)按时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笔试。

(10)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24年应届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教务处或院系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样本附件3师范类专业证明,报考中专校专业课教师无需提供)。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普通高校非2024年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非必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如师范专业的本科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教务处或院系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样本附件3师范类专业证明,报考中专校专业课教师无需提供)。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④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无法体现学科方向)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详见市直属发布的招聘公告,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学科和中专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六合区新进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4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市教育局统一笔试成绩公布后,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和南京六合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其他岗位拟于2024年3月在六合教育信息网发布面试报名公告,具体时间以正式发布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有关网站信息,面试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可按面试公告要求进行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所报学校、学段、学科必须与笔试报名相同。面试报名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六合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2)面试形式与内容

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南京六合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采用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说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各占面试成绩的50%。单项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其他岗位的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最迟于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六合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六合教育信息网等相关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合并招聘的岗位,在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在所报考同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六合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六合区教育局025-57110249

监督电话:六合区人社局025-57116404

六合区纪委第八纪检组025-57755027

附件:

1.2024年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2.2024年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

3.师范类专业证明(样本)

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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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招聘151人公告

2023-12-13,全文共 5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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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34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1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公开发布。

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 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须满足:

1.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1》中注明的为准。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

3. 所学专业符合《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学科专业目录》)。

4. 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雨花台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人员不得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 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须满足: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两年及以上中小学校相应教学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1年),任教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一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3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2日17: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兼报我区的,报考的学段、学科必须与其他区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3、2022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④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未注明任教学段、学科岗位的,需聘用单位出具任教学段、学科的相关证明,如是劳务派遣合同要在合同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另附用人单位证明。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3日17: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4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4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应聘特殊教育专业岗位的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将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请关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公布的《关于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以下简称《面试通知》),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2)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在通过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本人笔试成绩证明和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其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提交原件。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后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请在面试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2024年3月中旬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采用模拟课堂和结构化面试相组合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面试中各项测试的合格线均为该项测试总成绩的60%。

模拟课堂占面试成绩的8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20%。体育、美术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各项成绩分别为模拟课堂占60%,结构化面试占20%,专业技能占20%。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工作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为均衡区内教育资源,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方式。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组织科:025-52873631

本公告由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3.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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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政务服务中心部分管理岗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3-11-20,全文共 1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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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政务服务中心部分管理岗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成立于2010年7月,是市委市政府重点布局的科技创业创新平台。园区紧扣“突出空间集聚、学科集群、要素集中,打造麒麟科技城战略科技力量承载区”总体目标,聚焦“创新策源活力之城、科技产业实力之城、生态宜居魅力之城”的发展愿景,以南京麒麟科技城为发展载体,依托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中科院“一院四所”、“中科系”研究机构等优势资源,重点实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城市建设、党建引领等领域的六大任务,助推南京市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管理岗工作人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原则,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强,爱岗敬业,富有开拓进取、吃苦耐劳精神。

4.学历、年龄、工作经历以本招聘简章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形象气质好。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无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取得相应学位)

3.熟悉掌握各类办公软件,具备较强文字综合能力、数据分析能力、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持续学习和抗压能力。

4.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只限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发至njpengda07@163.com邮箱。

3.报名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及本科阶段,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应聘人员登记表》纸质件1份,附电子照片。

(4)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二)资格审查、考核评价、面试

1.由南京鹏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考核评价的人员将按照招聘计划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接到面试通知的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出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

(三)背景调查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背调人选;背景调查着重审核其工作经历、公共安全风险(犯罪记录)、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及其学历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凡在学历、工作经历等条件方面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对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安排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五)公示

根据资格审核、考核评价、面试、背景调查、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政务服务中心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南京鹏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南京鹏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背景调查、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按排名依次递补。

四、工作地点: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300号

五、联系方式

南京鹏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利路89号);联系电话:025-52104645、025-52761706;联系人:白老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麒麟科技创新园政务服务中心解释。

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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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浦口区部分单位招聘88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13,全文共 4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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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2023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浦口区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xwpd/)、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js.com/)等网站发布。有关招聘条件信息、报名咨询电话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2023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5日之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设置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原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人员或其他有关规定不得应聘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上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的岗位。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15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至9月21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者请务必使用电脑端登入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招考系统(http://zk.fescojs.com:9090/)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

3.应聘人员在线规范填写基础资料、上传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证书栏: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

②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其他材料栏: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

②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电子照片(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要与岗位要求匹配);

③应聘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电子照片(学位证书、户口本、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书等)。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特别提醒:

(1)报名时间以在线提交报名时间为准。

(2)请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仔细检查预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名填写手机号码错误或者电话不通等问题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二)线上资格初审

1.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至2023年9月22日16:00。

2.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笔试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9月15日-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9月15日-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5.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我的报名信息”栏实时自查报名状态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机构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相关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9月25日9∶00~12∶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我的报名信息”栏在笔试前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单位将同步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 笔试:笔试于2023年10月6日上午9:00—10:30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3年10月6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视为放弃笔试。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官网发布,考生可登录招考系统查询成绩。

2.面试: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浦口区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专业测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机构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前,招聘机构负责对取得面试(专业测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机构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要求,提供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相应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如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一致或不齐全的,可在招聘机构规定的时限内补充完善材料后重新进行资格复审,逾期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将取消面试(专业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机构提出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官网公布。

(2)面试:面试(含专业测试)由第三方招聘机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含专业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因个人放弃面试等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面试前2个工作日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到浦口区人社局领取《浦口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录用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岗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本人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正式聘用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区人社局择优选定的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协议,招聘单位可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咨询

报名咨询: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5-87727218,87727166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全程监督。

监督与投诉举报电话:025-58883228

附件:南京市浦口区2023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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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招聘4人公告

2023-09-12,全文共 4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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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高事招公告﹝2023﹞8号)

为适应本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高淳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及相关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学校、学科、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学科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2021届至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位证书。

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3.现聘用在中小学,并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学经历,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和相应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报考相应学科岗位。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招聘学科(专业)需对应《学科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附件1)。以招聘条件1、2报考的小学语文或高中化学岗位人员,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9月19日8:00至9月20日17:00。

(2)报名要求:

①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②小学语文为合并招聘的岗位,此次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高中化学为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招聘的岗位,详见《学科信息表》。

(3)上传材料要求:

①所有报考者须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1-2023届本科毕业生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就业推荐表中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④以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报考须上传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以及近三年(截止2023年9月30日)从事教学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现工作经历证明落款时间需2023年9月份(三年工作经历时间可以累积相加,但必须现聘任在相应教学岗位上,需提交两个单位或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和近三年3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凭证中缴费单位如与工作单位不一致或是第三方劳务公司代为缴纳的社保,需在工作经历证明中说明情况)。其中,工作经历证明中须明确为从事相应学段、学科教学岗位,社保缴费凭证须能反映相应工作经历。

⑤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清晰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高淳区教育局组织相关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9日 8:30至9月20日20: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更改)。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9月20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补充材料。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9月19日8:30至9月20日22:00。

5.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紧缺学科或紧缺教师,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6.技术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相关问题,请直接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3年9月23日,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2)打印考试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23年9月21日8:30至9月22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内容:含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未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于2023年9月25日在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公布,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资格复审名单;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时明确资格复审的时间(初定9月27日)、地点和相关要求,请相关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未按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情况造成面试人员缺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资格复审名单。请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报名时预留的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未按要求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初定时间为10月9日,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形式见《学科信息表》,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本次编制内教师补充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高淳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高淳教育网和招聘单位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学科、拟聘用人员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说明

1.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以及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公开招聘的编制内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3.合并招聘的岗位,由高淳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岗位。

4.本次招聘由高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25-57338636

2.监督电话

高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25-56801809

附件:

附件1-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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