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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99人公告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中学(含南京商业学校)、小学(含特教学校)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9名编制内新教师

2023-12-13,全文共 5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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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根据南京市鼓楼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中学(含南京商业学校)、小学(含特教学校)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9名编制内新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l.gov.cn)网站发布。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2024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信息及分组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及分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学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4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

(2)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岗位信息及分组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4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2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2日17: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说明:此次网上报名,中学、商业学校报名具体到岗位(如:南京田家炳高级中学数学),小学、幼儿园合并招聘,按组报名,不到具体单位,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及分组表》。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的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专业的研究生如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具体学科方向,另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3日17: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4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5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学校特教专业课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或关注手机短信,以便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不按短信提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复审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并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13〕91号),面试名单将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现场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重点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3)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新教师2024年8月初到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校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原件。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集团内各学校实际需求,进行选岗。招聘的新教师见习期内原则上由集团安排到领衔校学习培养。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3230339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纪检工作小组:025-83230061

附件:

1、2024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信息及分组表

2、2024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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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事业单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鼓楼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l.gov.cn)等网站及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宣讲现场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和2:

1、普通高校2024届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后出生)。

(二)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设区市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招聘学段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3、获得区(县)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综合荣誉称号之一或近五年(2018年11月30日以后)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及以上奖项。

(三)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3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单位将于2023年11月28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开展《岗位信息表1》岗位招聘宣传。

1、网上报名

登录http://s.tqxxkj.cn/glzp2023网址报名。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8:00至11月30日17:00。

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上传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

报考《岗位信息表2》岗位,上传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学校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学校5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时间段需一致,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各类获奖证书等。

说明:本次招聘,高中、初中和商业学校报名具体到岗位,且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小学合并招聘的岗位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择应聘组别和学科。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1月30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8日8:00至12月1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12月2日中午12: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13〕91号)。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3日14:00至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17751781061(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址http://s.tqxxkj.cn/glzp2023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查询。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或关注手机短信,以便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不按短信提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并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13〕91号),面试名单将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现场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重点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3)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应聘《岗位信息表2》岗位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前须取得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鼓楼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教师2024年8月初到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任教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校验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关闭通讯工具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顺利,设立招聘监督单位和电话:

1、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83230339

2、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监察工作小组 025-83230061

附件:

1.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3.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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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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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南京市建邺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www.njjy.gov.cn)发布。

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

4.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2》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对工作经历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2》中注明的为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须符合《岗位信息表2》中所列条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 2020 年3月13 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 2024年6月22 日前未满

3 年服务期的在编 (在册)人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点此进入)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2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说明:因小学合并岗位招聘,此次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到分组学科。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3)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的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5)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材料上传具体要求: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及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④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

1)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最高);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岗位要求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

5)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报十项,重点是《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表彰、竞赛获奖、骨干称号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均无效)。

6)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4)。

2.资格初审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3日17: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4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5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建邺区教育局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 。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由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的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或模拟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项测试合格线均为60分,结构化面试与课堂教学(或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

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的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或模拟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各项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2》。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和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招聘岗位另行约定其他服务期限要求的除外)。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7778244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工委办:025-87778270

附件:

1.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3.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4.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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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84名编制内教师公告

2023-12-12,全文共 5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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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3〕35号

为加强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所属13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4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公开发布。

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需具有中小学教学或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2》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 2020 年3月13 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 2024年6月22

日前未满 3 年服务期的在编 (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2日17: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的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④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及其他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3日17: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4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5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学科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招聘岗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面试中各项测试的合格线均为该项测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部分无法现场评分的测试项目除外),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需求表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19

南京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5-83639945

附件:

1.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南京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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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招聘38名编制内教师公告2024

2024-02-29,全文共 3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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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溧水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信息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www.njls.gov.cn)、溧水教育信息网(www.njlsedu.cn)、南京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njnu.91job.org.cn)、南京晓庄学院就业信息网(njxzc.91job.org.cn)公开发布。

本次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2024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且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相应的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专业符合《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要求(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溧水教育信息网(www.njlsedu.cn)中“教师招聘”版块。本次招聘每人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29日8:00至2024年3月8日17:00。

上传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来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9日8:00至2024年3月9日12: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需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3月1日8:00至3月9日17:00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报名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退还。

6、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笔试前两天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及考试证打印等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16日7:00-8:00,到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溧水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小区正南面)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4)《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佐证具体学科方向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和面试均由溧水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8:30。

笔试地点: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正南面)。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准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溧水区教育局拟于3月16日12:00左右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13:00。

面试地点: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正南面)。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

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顺序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次日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暂定于3月18日上午。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溧水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溧水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本次合并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四、相关要求

1.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溧水区教育局:025-57218589,025-57213271

(二)招聘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溧水区人社局事管科:025-57207026

本次招聘由溧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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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2024

2023-12-15,全文共 5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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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浦口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附件2),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4届、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仅限于报考初中学段招聘岗位。)

2.2024届、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以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符合所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所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国(境)外留学人员,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符合学科(专业)需求(附件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符合所报考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2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6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6日17: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报过名的应聘人员,符合浦口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浦口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类别中的一个学科,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初中学段的语文学科,面试不得改报小学学段的语文学科。)如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兼报,必须要保证报名学段学科一致。

(6)材料上传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师范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毕业生(师范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7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8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9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在浦口区参加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浦口区)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同学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资格复审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请务必提前准备好复印件,现场无法复印。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由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答辩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用人方式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025-58189192、025-58882172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xls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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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招聘81人公告

2023-12-13,全文共 5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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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人社〔2023〕13号)等文件精神,六合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六合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h.gov.cn)及六合教育信息网(http://www.lhenet.net)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2024年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岗位需求信息表》中小学(含中专校、特校)学科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2021年至2024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2)2021年至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含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报名前必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岗位需求信息表》中专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6.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2024年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2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点此进入)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

22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说明:因小学、初中合并岗位招聘,网上报名只报到相应学段、学科,不到具体学校(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2.资格初审

六合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3日17: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已在南京市直属学校或其他区缴纳考试费的,在我区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重复缴费。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4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5日14:00至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7.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已选择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其他区报名并缴费的考生,符合六合区招聘条件的可在六合区兼报,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兼报六合区的考生所报学段、学科必须与南京市直属学校及其他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4)笔试报名阶段所报的学校、学段、学科到面试报名阶段不可更改。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初中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小学学段的同一学科)。

(5)取得的教师资格证须符合所报学段学科或专业课要求(中专校专业课教师须取得相应专业的中职教师资格证)。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相对应(如: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研究生专业不符合,本科专业符合,则不符合报考条件)。

(7)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8)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9)按时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笔试。

(10)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24年应届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教务处或院系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样本附件3师范类专业证明,报考中专校专业课教师无需提供)。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普通高校非2024年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非必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如师范专业的本科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教务处或院系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样本附件3师范类专业证明,报考中专校专业课教师无需提供)。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④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无法体现学科方向)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详见市直属发布的招聘公告,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学科和中专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六合区新进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4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市教育局统一笔试成绩公布后,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和南京六合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其他岗位拟于2024年3月在六合教育信息网发布面试报名公告,具体时间以正式发布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有关网站信息,面试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可按面试公告要求进行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所报学校、学段、学科必须与笔试报名相同。面试报名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六合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2)面试形式与内容

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南京六合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采用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说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各占面试成绩的50%。单项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其他岗位的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最迟于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六合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六合教育信息网等相关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合并招聘的岗位,在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在所报考同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六合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六合区教育局025-57110249

监督电话:六合区人社局025-57116404

六合区纪委第八纪检组025-57755027

附件:

1.2024年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2.2024年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

3.师范类专业证明(样本)

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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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招聘18人公告

2023-11-29,全文共 4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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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人社〔2023〕13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可放宽至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校邮箱,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命名。南京市第一中学邮箱:zhaopin@njyz.net;南京市金陵中学邮箱:jlhsxb@126.com;南京市中华中学邮箱:zhzxdzbgs@126.com;南京外国语学校邮箱:jinque@nfls.com.cn;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邮箱:nsfzrs@vip.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社会人员: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学历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的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的组合。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岗位的具体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部分无法现场评分的测试项目除外),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则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电话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第一中学:025-68187209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09、84786260

南京市中华中学:025-52689922、52689012

南京外国语学校:025-83282300、83282398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025-83639919

附件: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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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招聘高层次教师11人公告

2023-07-21,全文共 3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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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江宁事招公告(R)3号

根据江宁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11名高层次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南京市教育局网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同步转发,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8月10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至网上报名邮箱(jnjyjrskwm@qq.com),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格式注明。

3.报名提交材料:

(1)《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省级特级教师证书和有关证明文件。

(4)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和主要论著目录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与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与学术不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与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并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报销报名人员参加综合考评的往返车旅费和当日住宿费。

(二)调整或核减计划

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本次招聘的总计划内调整并公布,或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如有招聘计划调整或核减,将另行公告并延长相应岗位报名时间。招聘计划调整或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同步转发。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经资格初审通过后,须按照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要求于指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将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发布。

(四)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教师,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综合考评工作。

综合考评采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江宁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合格人员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成绩于面试前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按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考评总成绩。综合考评总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3个工作日以内,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发布。

(五)考察、体检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考评总成绩相同,按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选。如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公示与聘用。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综合考评、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根据《关于印发〈“紫金山英才·江宁百家湖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宁人才﹝2021﹞5号)相关精神,本次公开招聘的高层次教师享受江宁区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同时,根据《南京市教育系统获得特殊荣誉称号教师政府专项奖励考核办法》《关于江宁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培养津贴的发放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江苏省特级教师享受南京市政府专项奖励、江宁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培养津贴。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综合考评、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19106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5-52168726。

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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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学校初中部招聘教师5人公告

2023-07-03,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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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学校初中部2023教师招聘公告

我校因工作需要,现委托南京中欣人力资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公司)招聘编外聘用人员。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根据江宁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应聘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合格学历,其所学专业应与聘用岗位一致,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含)以下;

3.热爱教育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同等条件下,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优先。‍

二、岗位及数量

初中政治2名、历史3名;‍

三、薪资待遇

1.月工资5300元(含五险一金);

2.全年绩效人均28400元,考核后发放。担任班主任工作,班主任津贴另行考核发放;

3.工会福利同本单位相同岗位人员。‍

四、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五、报名办法

NO. 1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至7月10日

NO.2

现场报名地点: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学校西校区启德楼502室

②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学校西校区启智楼109室(备注:请从学校东南门进入学校)

NO.3

报名咨询:

联系人1:张老师(86123871—8018)

联系人2:纪老师(86185898、86123871—8015、)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00 ,下午14:00—17:00

NO.4 报名流程

第一步: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请自行下载),资格初审;

第二步:在线验证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步:递交报名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事先填好)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验证信息(打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教师资格证书验证信息(打印件1份)

6.身份证(身份证须将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NO.5 备注

1.现场报名之前,请将《个人简历》电子档、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拍成图片以“学科”加“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bjhzjx@163.com。

2.【邮件名格式】如下:【学科】+【姓名】+2023教师招聘,如:【语文】+【张三】+2023教师招聘。

3.学校将现场通过网络在线验证并打印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信息。

4.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其它证件面试结束后退还。‍

六、面试方法

1.面试时间:由学校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2.面试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学校西校区教室。

3.面试要求: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评委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基本知识和具体实践能力。学校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通知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参加招聘体检。‍

七、体检办法

1.体检时间:面试录用后,学校另行通知;

2.体检地址:学校在编教师体检医院;

3.体检要求:体检前一周内保持健康生活方式,体检前一天晚10时后禁食;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体检报告由本人领取。‍

八、录用入职

1.录用结果由学校通知应聘者本人或应聘者本人电询。

2.2023年9月上旬,学校根据考核结果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编外用工管理规定至中欣公司为新录用编外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学校

20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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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385人公告

2023-06-30,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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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胜任相应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养。

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以岗位信息表备注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直接报名到具体学校,请以“应聘人员姓名和岗位”标注邮件主题发送到招聘单位(学校)报名邮箱。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五年来(2018年1月1日后)获得的主要荣誉和教科研成果。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学校)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招聘单位(学校)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招聘单位(学校)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招聘单位(学校)组织的综合考评,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学校)另行通知。

(四)考察

综合考评结束后,招聘单位(学校)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聘用

招聘单位(学校)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待遇等,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四、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岗位信息表中备注各招聘单位(学校)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附件1: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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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告

2023-06-28,全文共 3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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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可放宽至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校邮箱,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命名。南京市第一中学邮箱:zhaopin@njyz.net;南京市金陵中学邮箱:jlhsxb@126.com;南京外国语学校邮箱:jinque@nfls.com.cn;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邮箱:nsfzrs@vip.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2023届毕业生: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就业推荐表;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社会人员: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学历起);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的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的组合。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岗位的具体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或实践操作的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人选。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则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电话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第一中学:025-68187209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09、84786260

南京外国语学校:025-83282300、83282398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025-83639919

附件: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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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招聘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31人公告

2023-06-19,全文共 5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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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师资整体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编制内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秦淮教育信息网(http://www.njqhjy.cn)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25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8:00至6月25日16:00。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登录秦淮教育信息网“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报名入口,并按要求填报,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3.报名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2)报考学科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5)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报十项,重点应提交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学科骨干称号、学科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均无效);

(6)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2);

(7)应聘紧缺学科教师还须提供:①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4.有关要求:

(1)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4)所提交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以内,岗位信息表中涉及有效期计算,截止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

(5)所有报名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9日8:00至6月25日17:00。

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于2023年6月19日8:00至6月25日18:00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6月19日8:00至6月25日19: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报材料。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6月19日8:00至6月26日12:00。

(四)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和秦淮教育信息网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6月26日14:00至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登录报名平台,报名高中校应聘者在2023年6月28日8:30至6月29日17:00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初中校应聘者在2023年6月28日8:30至7月5日17:00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应聘紧缺学科教师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及时关注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官网有关资格复审的通知。

(六)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1.骨干教师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笔试组织:由秦淮区教育局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

笔试时间地点:高中校的笔试时间为6月30日,初中校的笔试时间为7月6日。笔试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秦淮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负责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模拟课堂、综合面试等形式,各项测试均按百分制,合格线均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具体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2.紧缺学科教师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实施招聘。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紧缺学科教师,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在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学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应聘紧缺学科教师须本人按照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含复印件)送交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人事处811室(地址:南京市光华路125号)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综合考评采取专业技能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技能成果评分

由学校组织专家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专业技能成果进行评分。专业技能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及结果将于专业技能成果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学科技能。现场答辩、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均按照百分制计分,其中,现场答辩占面试总成绩的30%,模拟课堂教学占面试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合格分数线均为该项成绩的60%。现场答辩、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的成绩均现场告知考生。

(3)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技能成果评分(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七)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成果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成果评分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秦淮区政府网、秦淮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遵守承诺书中约定事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信息表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秦淮区教育局党群科:025-52650626

本公告由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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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23-06-14,全文共 4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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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根据南京市浦口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内高层次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职称、应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取得设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以“本人姓名+应聘学校+应聘学科”命名,发送至邮箱596879076@qq.com。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邮箱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3.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有关荣誉证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5)本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6)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其中,小学语文岗位采用合并招聘,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招聘岗位名称,不需填写具体单位;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学科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据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相应的招聘单位。

(2)现任教学段、学科须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3)骨干教师学科类别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

(4)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5)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调整或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的,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本次招聘的总计划内调整并公布,或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如有招聘计划调整,将另行公告并延长相应岗位报名时间。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三)资格审查

招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原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参加综合考评。通过资格复审的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教师,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科研成果评分。根据招聘的岗位,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含公开课、讲座、课题研究等)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形式(说课占70%,答辩占30%)。

3.总成绩计算。按照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综合考评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综合考评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用人方式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依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浦口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浦政发〔2020〕36号)、《2020年浦口区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浦才居〔2020〕1号)文件,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非南京市评选的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除外)入职后需按相关要求转评,转评后享受浦口区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政策。

四、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025-58189192、025-58882172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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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金陵汇文学校初中部招聘编外教师25人公告

2023-06-07,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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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金陵汇文学校(初中部)2023年非编教师招聘公告

南京市金陵汇文学校,由金陵中学、拉萨路小学“汇”而“和”成,肇兴于2008年秋,得名于金陵中学的前身美国基督教会美以美会在1888年创办的汇文书院,是鼓楼区人民政府办人民满意教育、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打造教育强区的创新举措,是一所高起点、高标准的九年制公办学校。为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更高质量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养。

3.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应聘者如为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生,或有一定学校工作经验、获得区(县)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奖项、有专业论文获奖或发表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从教以来有因师德或意识形态等问题受处分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政策待遇和其他要求

签订正规劳务合同,按南京市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薪酬待遇面谈。

招聘程序

(一)递交应聘材料

1.所有材料请于2023年6月7日20: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jlhwxwb@126.com 邮件主题统一为:学科+姓名+性别

2.打包材料(所有材料都需命名为学科+姓名+性别)包含:

①“南京市金陵汇文学校初中教师应聘登记表”(扫码下载表格,免冠二寸照片电子版(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请传至表内对应位置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教师资格证

④学历、学位证书

⑤职称证书(若有请提供)

⑥个人荣誉、发表文章等(按应聘登记表等级顺序编号命名,最多5份)

说明:(1)②-⑥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并以姓名+图片内容命名)。

(2)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材料提交,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学校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6月下旬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所有提交材料原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由学校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以电话通知为准。

招聘咨询

1.咨询电话:025-86379904

2.学校地址:南京市清江路19号

公告由南京市金陵汇文学校(初中部)负责解释。

附件:金陵汇文学校非编教师自荐表(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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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春季公开招聘108人公告

2023-04-20,全文共 4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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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点此进入)中“教师招聘”模块。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4月26日8:00至4月28日16:00。

附件: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所属3所高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8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师(详见《岗位信息表》)。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30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30日后出生);应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30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 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江苏省关于特级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未满约定服务期的江苏省特级教师;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4月26日8:00至4月28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4月28日16: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与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是同一个报名端口、同一天进行笔试,请应聘人员选择宁事招公告(R)﹝2023﹞13号或14号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不要重复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等。

②应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6日8:00至4月29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4月26日8:00至4月30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4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5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本次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 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在其网站发布,并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在其网站发布。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

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将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的组合方式。面试中的各项测试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招聘单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60

南京市中华中学:025-52689922,52689012

南京外国语学校:025-83282300,83282398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南京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5-83639945

南京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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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53人(有编制)

2023-02-08,全文共 3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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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岗位信息表|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溧水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s.gov.cn)、溧水教育信息网(https://www.njlsedu.cn)、南京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http://njnu.91job.org.cn)、南京晓庄学院就业信息网(http://njxzc.91job.org.cn)公开发布。

本次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专业符合《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要求(附件2)。

4. 2023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溧水教育信息网(点此进入)中“教师招聘版块”。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2月14日8:00至2023年2月20日17:00。

上传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来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4日8:00至2023年2月21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需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4.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2月15日8:00至2月22日12:00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报名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退还。

6.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23日9:00至2023年2月25日7:00登陆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及考试证打印等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5日8:00-9:30,到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溧水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小区正南面)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4)《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佐证具体学科方向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和面试均由溧水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

笔试日期:2023年2月25日10:00。

笔试地点: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正南面)。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准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溧水区教育局拟于2月25日20:00前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2月26日上午。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溧水教育信息网。

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顺序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当日17:00后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水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溧水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本次合并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四、相关要求

1.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第一初级中学  025-68813005

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025-57426330

金陵中学溧水分校  025-56613787

南京市溧水区实验小学  025-56238208

南京市溧水区状元坊小学  025-68577788

南京市溧水区第三小学  025-57217471

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  025-56613733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溧水区教育局:025-57218589, 025-57213271

(三)招聘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南京市溧水区人社局事管科  025-57207026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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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招聘1人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3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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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sjw.nanjing.gov.cn/)、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网(http://www.njcjzz.com/)发布,具体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6日至2006年5月10日之间出生)。

4.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1月10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1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不受户籍限制,不设开考比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jcjzzzp@163.com。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以“姓名+招聘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3)报名材料

①《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本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④工作经历证明。

(4)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如不符合要求,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资格初审结果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2日期间的9:00-11:30,14:00-16: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2日期间的9:00-11:30,14:00-18:00。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合格者即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其中,教学试讲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1.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将在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网站(http://www.njcjzz.com)公示。

(三)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考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考评成绩相同,按教学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教学试讲成绩仍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确定。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和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考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综合考评、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咨询电话:025-6879397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督电话:025-83753461。

附件:1.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

(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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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一中学招聘4名编制外教师公告2024年4月

2024-04-15,全文共 2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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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一中学2024年4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4名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国际部:国际部英语教师2名、国际部心理教师1名、国际部数学教师1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智联招聘、南京一中校园网(http://www.njyz.net)上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 国际部英语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 专业与学历:英语类、教育类或对外汉语教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博士学历优先考虑;

4. 有英语专业8级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100分以上等相关英语成绩证明;

5. 能胜任SAT学科、TOEFL学科英语课程教学;

6. 能胜任高中班主任工作及相关学生管理工作。具有国际课程教学或管理经验者优先。

(二)国际部心理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 专业与学历: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或人文社科类关专业。应聘者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博士学历优先考虑;

4. 英语功底好,具备大学英语6级或雅思6分或托福90分以上等相关英语成绩证明;

5. 能胜任AP心理学教学。同时能胜任TOEFL学科教学者优先考虑;

6. 能胜任高中班主任工作及相关学生管理工作。具有国际课程教学或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国际部数学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 专业与学历:数学、经济商管或理工类相关专业。应聘者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博士优先考虑;

4. 英语功底好,具备大学英语6级或雅思6分或托福90分以上等相关英语成绩证明;

5. 能胜任SAT数学、AP微积分BC、AP统计学等科目教学。同时能胜任AP宏观经济学,AP微观经济学等学科教学优先考虑;

6. 能胜任高中班主任工作及相关学生管理工作。具有国际课程教学或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不得应聘情形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8日。

2.

报名方式:寄送应聘材料(信封封面注明应聘岗位名称)。材料包括:《附件:南京市第一中学应聘工作人员信息表》、个人简历一份、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近期生活照、证件照各一张。材料恕不退还。

3. 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24年4月18日(以收件邮戳为准)。

4.

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南京市中山南路301号南京市第一中学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孙老师、许老师,联系电话:025—68187209,邮编:210001。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 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学校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

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1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招聘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单,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5. 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 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南京市中山南路301号)。

7.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8.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 面试地点:南京市第一中学高中部。

10. 考核: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

11. 结果通知:面试结束后,学校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其他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2.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四)体检、考察

1.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 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上公示三天。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学校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由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南京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68187209;联系人:李老师、孙老师、许老师。

监督电话:025-68187208;联系人:周老师。

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南京市第一中学

2024年4月8日

南京市第一中学应聘工作人员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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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95人公告

2024-03-14,全文共 5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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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更好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编制内人员,82名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https://www.njspkrmyy.com/)、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http://www.njpkzyy.com)等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6.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

7.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9月27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上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的岗位。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 资格条件中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提供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7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6. 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1日14: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部分岗位,可结合实际报名情况,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实施招聘。本次招聘中,对浦口区卫健系统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口腔科、眼科等紧缺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或等于5:1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 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浦口区人社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笔试组织单位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将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 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总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网站公布(详见《岗位信息表》“信息发布网址”栏,下同)。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 面试

面试由浦口区人社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招聘岗位有其他服务期限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025-58184561,5888106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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