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3,全文共 334 字
+ 加入清单2021年9月4日起,南京市高淳区有序恢复道路客运班线,具体如下:
1、高淳-无锡:8:30、12:50;
2、高淳-苏州:7:00;
3、高淳-常州:8:10;高淳(桠溪)-常州:7:10、12:40;
4、高淳-镇江:8:15;
5、高淳-江阴:6:30;
6、高淳-淮安:7:20;
7、高淳-盐城:6:40;
8、高淳-南通:6:40;
拓展阅读:根据2021年8月22日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调整离宁抵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第10号)》:
自2021年8月23日起,通过铁路、公路、水路等方式离宁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由上可得,乘坐长途汽车离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朋友们可打区号+12345询问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出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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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高淳区属国有集团财务总监招聘报名方法
2024-03-22,全文共 498 字
+ 加入清单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只接受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3 月21 日—2024年 4月3 日。
2.报名路径:在电脑端搜索网址:www.njgcrc.gov.cn,使用“我的南京”app扫码认证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及完善简历,浏览查看职位详情,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进入下一轮程序。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所需准备材料:
1.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登记表2份(需张贴照片),请至南京高层人才网本次招聘简章下方附件下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任现职文件以及相关荣誉奖励等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4.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一份。
2024南京市高淳区属国有集团财务总监招聘报名要求
2024-03-22,全文共 849 字
+ 加入清单报名条件
根据《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财务总监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纪录;
(三)具有金融、会计、审计、经济管理等财经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财务、会计和审计等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管工作,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审计类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五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工作经历,且具有企业财务、审计部长(经理)等财经管理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2.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总会计师一年以上;
3.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审计等工作,分别任中层正职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工作五年以上,且担任项目负责人三年以上;
5.在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任中层正职满3年以上;
上述任职年限计算至2024年2月29日(含)。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符合上述(一)、(二)、(三)项条件基础上,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会计、审计类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或在上市公司参与IPO工作的;或在上市公司任财务负责人1年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的。
2.企业报考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2024南京市高淳区属国有集团财务总监招聘1人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2437 字
+ 加入清单为了维护国有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
1名企业财务总监,委派至直接出资企业。
一、招聘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财务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企业会计工作。
(二)积极配合任职企业完成年度经济工作目标,为企业发展战略落地、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实施做好财务保障和专业服务。
(三)有效履行全面预算管理职责,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衔接,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四)牵头做好企业资金平衡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制定增收节支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对企业的重大投融资项目、担保、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债务重组、产权(股权)变动、收益收缴等重大财务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并发表专业意见。
(七)做好任职企业的大额资金管控。
(八)指导企业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做到依法纳税,确保所任职企业没有重大税务处罚事项。
(九)及时向上级国资监督管理机构和所任职企业负责人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及重大财务事项,接受上级单位的审计、财务检查或工作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
(十)其他职责。
二、报名条件
根据《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财务总监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纪录;
(三)具有金融、会计、审计、经济管理等财经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财务、会计和审计等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管工作,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审计类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五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工作经历,且具有企业财务、审计部长(经理)等财经管理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2.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总会计师一年以上;
3.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审计等工作,分别任中层正职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工作五年以上,且担任项目负责人三年以上;
5.在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任中层正职满3年以上;
上述任职年限计算至2024年2月29日(含)。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符合上述(一)、(二)、(三)项条件基础上,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会计、审计类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或在上市公司参与IPO工作的;或在上市公司任财务负责人1年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的。
2.企业报考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只接受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3 月21 日—2024年 4月3 日。
2.报名路径:在电脑端搜索网址:www.njgcrc.gov.cn,使用“我的南京”app扫码认证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及完善简历,浏览查看职位详情,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进入下一轮程序。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所需准备材料:
1.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登记表2份(需张贴照片),请至南京高层人才网本次招聘简章下方附件下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任现职文件以及相关荣誉奖励等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4.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一份。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面试、考察了解、体检、决策聘用等程序进行。
2、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3、综合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聘用办法
1、根据面试与考察等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聘任。
2、按照有关规定,对录用人员实行聘任制和任职试用期制,被录用者与高淳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
五、监督及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选聘设置监督工作组,对资格审查、综合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全过程实行监督,以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与公正。
2、企业财务总监享受企业集团副总待遇,不纳入区管干部管理,实行年薪制,薪酬福利待遇实行统一管理,具体视企业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及本人岗位责任完成情况确定。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
本简章由南京市高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咨询、联系监督电话:025-57338302。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南京市高淳区管理的安葬(放)机构联系电话是多少
2024-03-08,全文共 379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市高淳区管理的安葬(放)机构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8:00-16:00
区划名称 | 机构名称 | 咨询电话 |
高淳区 | 游山墓园 | 57853616 |
高淳区 | 福泽园 | 57805828 |
高淳区 | 阳江纪念堂 | 57366570 57897889 |
高淳区 | 花园山公墓 | 57330100 |
高淳区 | 老庄山公墓 | |
高淳区 | 长安公墓 | |
高淳区 | 长安纪念堂 | |
高淳区 | 戴家山公墓 | 57866877 |
高淳区 | 戴家山纪念堂 | |
高淳区 | 龙墩水库公墓 | 57853908 |
高淳区 | 小游山公墓 | |
高淳区 | 栗山公墓 | |
高淳区 | 栗山纪念堂 | |
高淳区 | 禅林山公墓 | 57378576 |
高淳区 | 平山公墓 | |
高淳区 | 老坟园纪念堂 | 57372126 57378570 |
高淳区 | 壮子园公墓 | 57831857 |
高淳区 | 千墩山公墓 | |
高淳区 | 苗甫公墓 | |
高淳区 | 松鹤公墓 | |
高淳区 | 东坝街道纪念堂 | 17798518086 |
高淳区 | 花墙山公墓 | 57812181 |
高淳区 | 大众山公墓 | |
高淳区 | 十亩山公墓 | |
高淳区 | 苦竹山公墓 | |
高淳区 | 平墩头公墓 | |
高淳区 | 千墩园纪念堂 | 13770875715 |
南京市高淳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名单+地址
2024-02-19,全文共 1389 字
+ 加入清单单位名称 | 电话号码 | 单位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春雷超市店 | 15996380566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砖墙镇周城村前和14号 |
高淳县固城镇漕塘信用食品厂 | 13151541618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固城镇漕塘(老街) |
南京市高淳区家家福百货店 | 13337737815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固城街道庙岗村 |
高淳区金京家百货店 | 13390781207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漆桥镇双联村油榨62号 |
高淳区羊妈超市店 | 13952073108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阳江镇小花村花中村264号 |
南京市高淳区喜羊羊百货店 | 18262627173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固城街道漕塘村山脚下 |
高淳区龙龙日杂百货店 | 13327710137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桠溪街道农贸市场006号 |
南京市高淳区福来顺食品商店 | 13585125160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桠溪街道穆家庄村202-1号 |
高淳县漆桥镇双牌石玉保商店 | 13915916721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漆桥镇双牌石大街(41号南侧巷内第二门面房) |
高淳区德功烟花爆竹店(个体工商户) | 18551838542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固城街道固城镇固城村固游路1号 |
高淳峰继百货店 | 15951712627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正觉寺20号 |
高淳区潘正龙烟酒店 | 18852035800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桠溪街道永宁大街53-2-2号 |
高淳区双牌石鸿运商店 | 13770800188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高淳县漆桥镇漆桥西路(004号) |
南京市高淳区惠多多超市店 | 18751931375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桠溪街道镇南村陈家下村 |
南京市高淳区任改富百货商店 | 17368466338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阳江镇丹湖新正村21号 |
高淳区桂娣百货店 | 13585160893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漆桥街道双牌石大街39号 |
南京市高淳区黄记岗日杂店 | 13357712571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东坝街道红松村孙家自然村(110号) |
高淳区小红烟花爆竹经营部 | 15951697768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东坝街道河滨西路第一间 |
高淳县狮树金华商店 | 13951920469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狮树集镇(狮树村151号辅房) |
高淳县桠溪镇胜平商店 | 13952075100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桠溪街道红梅南路2-3号 |
高淳县漆桥镇多友好超市 | 13357712456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漆桥镇双秀路边(曹村379号) |
南京市高淳区建启日杂店 | 13913373525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固城镇桥头村三块碑12号 |
高淳县东坝镇翠萍烟酒商店 | 13913373869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东坝镇红岗村 |
高淳县东坝镇小红商店 | 15951697768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东坝镇红卫桥南端河滨西路 |
南京市高淳区芮华山日杂商店 | 15722905525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桠溪镇胥河村先锋61号 |
高淳区惠客烟花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15251783855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漆桥街道老庄山89号 |
桠溪镇穆家庄建中商店 | 15366082987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木家庄村266号 |
高淳区陈成日杂商店 | 13222037720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东坝街道下坝胥河北路70号 |
高淳区宁宁烟花爆竹店 | 13776535341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桠溪街道前寺里东面门面 |
高淳区妙妙舞百货烟花中心 | 13585170901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漆桥街道漆桥西路68号 |
高淳县东坝镇富康糕坊 | 13851827791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东坝镇(东风路054号) |
南京市高淳区烟花禁放规定(最新)
2024-02-01,全文共 924 字
+ 加入清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高淳区南北干线以东,砖墙与安徽交界线以北,固城湖与漆桥河东岸线至朝阳桥、朝阳桥至宁宣高速转盘高淳与溧水交界线以西,石臼湖与防洪埂以南合围区域内(含淳溪街道、古柏街道全域,砖墙镇、阳江镇、漆桥街道部分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图源:高淳发布)
二、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及礼花弹等。
三、禁放区域所在的砖墙镇、阳江镇、淳溪街道、古柏街道、漆桥街道、开发区、慢管会、高职园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居(村)委会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四、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三)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五)山林、风景区等重点防火区;
(六)客运站、轻轨站;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地点。
砖墙镇、阳江镇、淳溪街道、古柏街道、漆桥街道、开发区、慢管会、高职园和区各有关单位应当在上述地点设置警示标志,明确守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
五、在禁放区域有下列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下列处罚:
(一)违反本通告,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运输、销售或者携带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二)违反本通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违反本通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相关处罚记录依法依规纳入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六、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
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025-57303007。
2024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71人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4804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公告
为优化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提升卫生服务能力,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c.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后出生),其他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8月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6. 其他有关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仅指2024年当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含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其中符合下列相关条件的可报考相应岗位:
(1)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且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毕业生岗位。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凡是要求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的岗位,提供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4. 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5.
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6.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月30日9:00-2月1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及照片上传。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30日9:00-2月1日16:3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月30日-2月1日9:00-12:00,14:00-17: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月30日-2月1日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开放报名通道。
6.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区级医疗机构卫技人员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紧缺人员的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2月5日15:00-16: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报名平台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025-66049069。
8.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9.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协议”,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 笔试
(1)笔试范围: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教材或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准考证打印等其他相关事项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弃考者成绩按零分计算。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经研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2. 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网站公布(详见《岗位信息表》“信息发布网址”栏,下同)。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报名应聘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校验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若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3.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公示与录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保、公积金。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监督电话:025-57311012
附件: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2023年9月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招聘4人公告
2023-09-12,全文共 4594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高事招公告﹝2023﹞8号)
为适应本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及相关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学校、学科、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学科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2021届至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位证书。
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3.现聘用在中小学,并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学经历,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和相应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报考相应学科岗位。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招聘学科(专业)需对应《学科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附件1)。以招聘条件1、2报考的小学语文或高中化学岗位人员,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9月19日8:00至9月20日17:00。
(2)报名要求:
①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②小学语文为合并招聘的岗位,此次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高中化学为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招聘的岗位,详见《学科信息表》。
(3)上传材料要求:
①所有报考者须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1-2023届本科毕业生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就业推荐表中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④以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报考须上传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以及近三年(截止2023年9月30日)从事教学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现工作经历证明落款时间需2023年9月份(三年工作经历时间可以累积相加,但必须现聘任在相应教学岗位上,需提交两个单位或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和近三年3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凭证中缴费单位如与工作单位不一致或是第三方劳务公司代为缴纳的社保,需在工作经历证明中说明情况)。其中,工作经历证明中须明确为从事相应学段、学科教学岗位,社保缴费凭证须能反映相应工作经历。
⑤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清晰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高淳区教育局组织相关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9日 8:30至9月20日20: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更改)。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9月20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补充材料。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9月19日8:30至9月20日22:00。
5.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紧缺学科或紧缺教师,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6.技术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相关问题,请直接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3年9月23日,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2)打印考试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23年9月21日8:30至9月22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内容:含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未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于2023年9月25日在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公布,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资格复审名单;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时明确资格复审的时间(初定9月27日)、地点和相关要求,请相关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未按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情况造成面试人员缺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资格复审名单。请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报名时预留的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未按要求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初定时间为10月9日,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形式见《学科信息表》,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本次编制内教师补充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高淳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高淳教育网和招聘单位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学科、拟聘用人员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说明
1.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以及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公开招聘的编制内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3.合并招聘的岗位,由高淳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岗位。
4.本次招聘由高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25-57338636
2.监督电话
高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25-56801809
附件:
附件1-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1日
2023南京市高淳区招聘备案制教师36名
2023-07-19,全文共 4814 字
+ 加入清单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3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学校、学科、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备案制教师招聘学科(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学科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2021届至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可放宽至师范类大专),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位证书。
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3.现聘用在经批准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并具有3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学经历,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不限专业;报考学前教育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但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和相应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报考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备案制教师招聘学科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以招聘条件1、2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幼教岗位的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的考生,如无具体学科方向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7月26日8:00至7月28日17:00。
(2)报名要求:
①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②合并招聘的岗位,此次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详见《学科信息表》。
③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中的一门学科,多选无效。
(3)上传材料要求:
①所有报考者须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专除外)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2023届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专除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④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还须上传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⑤以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报考须上传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以及近三年(截止2023年6月)从事教学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含单位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单位独立法人证书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⑥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上传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⑦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清晰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高淳区教育局组织相关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26日 8:30至7月29日12: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7月28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补充材料。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7月26日8:30至7月29日17:00。
5.开考比例
各学科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紧缺学科或紧缺教师,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6.技术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相关问题,请直接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3年8月5日,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2)打印考试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23年8月3日8:30至8月4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内容:含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未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在2023年度内有效。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于2023年8月8日前在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公布,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资格复审名单;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时明确资格复审的时间(初定8月11日)、地点和相关要求,请相关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未按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情况造成面试人员缺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资格复审名单。请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报名时预留的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备案制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3),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未按要求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初定时间为8月19日,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各学科面试形式见《学科信息表》,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本次备案制教师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高淳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和高淳教育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学科、拟聘用人员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说明
1.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以及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公开招聘的备案制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
3.合并招聘的岗位,由高淳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岗位。
4.本次招聘由高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25-57338636
2.监督电话
高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25-56801809
附件1-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备案制教师招聘学科(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备案制教师招聘教师学科对应专业目录.xlsx
附件3-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doc
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9日
2023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12人
2023-06-19,全文共 2726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8〕4号)等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7家事业单位面向高淳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公开招聘12名编制内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c.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高淳区2018级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2023年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非高淳区2018级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2023年毕业生;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高淳区2018级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2023年毕业生”指高淳区2018级本科定向医学生培养院校毕业并于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高淳区卫健委3楼组宣科(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号)。
(3)报名材料
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最迟于2023年7月15日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两张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
2、资格审核
高淳区卫健委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6月29日—6月30日 9:00—16:30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29日—6月30日期间的9:00—12:00,14:00—17:00。
资格审核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6月29日—6月30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核即报名成功。
4、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高淳区卫健委将另行通知发放准考证时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进入笔试考场,请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和辅导机构。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弃考者成绩按零分计算,并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关于就业聘用约定执行。
(三)选岗考察体检
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60%。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校毕业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校毕业考成绩仍相同,由高淳区卫健委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方案另行制定)。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选岗、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参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订立聘用合同,违反《定向就业协议书》就业聘用约定的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025-57311012
(二)招聘监督电话 :025-57311009
附件:1. 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名表
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转学申请日程安排(流程+时间+工作安排)
2023-06-14,全文共 1151 字
+ 加入清单1、户籍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流程 | +时间 | 工作安排 |
意向登记 | 8月14日至18日 | 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到所在施教区学校(参照《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招委[2023]2号))进行意向登记。 |
转学审批 | 8月22日至23日 | 学校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审批备案。 |
通知转学 | 8月25日前 | 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
学籍转入 | 9月10日至15日 | 接收学校提请学籍转入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
2、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
流程 | 时间 | 工作安排 | |
意向登记 | 开发区企业 | 6月底前 | 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服务专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淳溪、古柏街道 | 7月8日至9日 | 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现场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于7月15日前可再次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提出申请。 | |
其他六个街镇 | 7月中旬 | 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 | |
转学审批 | 开发区企业 | 6月底前 | 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 |
淳溪、古柏街道 | 8月22日至25日 | 区教育局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备案,并依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 | |
其他六个街镇 | 学校相关负责人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 ||
通知转学 | 开发区企业 | 8月29日前 | 接收学校电话通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
淳溪、古柏街道 | |||
其他六个街镇 | |||
学籍转入 | 开发区企业 | 9月10日至15日 | 接收学校提请学籍转入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
淳溪、古柏街道 | |||
其他六个街镇 |
3、照顾对象转学
流程 | 时间 | 工作安排 |
意向登记 | 7月8日至9日 | 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
审核签章 | 8月10日前 | 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
材料报送 | 8月18日前 | 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将审核签章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
转学审批 | 月23日前 | 区教育局与相关部门会商审批。 |
通知转学 | 8月25日前 | 区教育局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父母 (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接收学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
学籍转入 | 9月10日至15日 | 接收学校提请学籍转入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
>>>相关阅读推荐:2023年南京高淳区转学流程及手续(附申请材料和时间)
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申请日程安排(最新)
2023-06-14,全文共 573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申请转学时间安排如下:
流程 | 时间 | 工作安排 | |
意向登记 | 开发区企业 | 6月底前 | 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服务专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淳溪、古柏街道 | 7月8日至9日 | 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现场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于7月15日前可再次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提出申请。 | |
其他六个街镇 | 7月中旬 | 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 | |
转学审批 | 开发区企业 | 6月底前 | 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 |
淳溪、古柏街道 | 8月22日至25日 | 区教育局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备案,并依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 | |
其他六个街镇 | 学校相关负责人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 ||
通知转学 | 开发区企业 | 8月29日前 | 接收学校电话通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
淳溪、古柏街道 | |||
其他六个街镇 | |||
学籍转入 | 开发区企业 | 9月10日至15日 | 接收学校提请学籍转入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
淳溪、古柏街道 | |||
其他六个街镇 |
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实施办法
2023-06-14,全文共 2599 字
+ 加入清单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23〕1号)和《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招委〔2023〕2号)文件精神,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升教育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切实加强我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有效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2023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学生家庭户籍及居住地跨省、市、区、街镇户口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含主城区内户口迁移和开发区内户口迁移)。
(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含同一学段内往年已安排的对象)。
(三)根据教育部、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以下对象的子女义务教育转学给予适当照顾:
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筹安排,公办为主,同城不转”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各义务教育学校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转学流程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23〕1号)文件精神,我区各类学生转学的流程如下:
(一)户籍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学籍卡,其中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迁移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
2、意向登记:8月14日至18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施教区学校(参照《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招委〔2023〕2号))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后返还,并指导家长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发放回执单,留存材料复印件。
3、转学审批: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8月22日至23日学校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4、通知转学:8月25日前,接收学校电话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9月15日前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即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的暂住证或居住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即监护人在高淳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凭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高淳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
2、意向登记及审批
(1)开发区企业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6月底前,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服务专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后返还,留存复印件审批备案。
(2)淳溪、古柏街道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8日至9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的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留存审批备案)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并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符合条件的,现场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于7月15日前可再次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提出申请。
8月25日前,区教育局根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入学。8月29日前,接收学校告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接收学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3)其他六个街镇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上旬,各街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校在学校醒目处张贴接受申请、审核材料的工作方案。7月中旬,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学校相关负责人8月22日至23日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8月29日前,各相关学校应通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三)照顾对象转学
1、材料准备: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等材料。
2、意向登记:7月8日至9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3、审核签章:8月10日前,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4、材料报送:8月18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5、转学审批:由区政府牵头,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工信局、卫健委等部门会商,8月25日前,区教育局电话告知家长转学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做好转学条件审查,审核通过后逐项填写《2023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意向申请表》,逾期视为放弃转学申请。
(二)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服从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统筹安排。
(三)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学校一律不得接受学生转学。
(四)对确有转学需求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依据班额标准相关规定,全区统筹安排、有序接纳。转入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入学考试或测试,不得接收没有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待复学后方可办理转学。
(五)转学报名时,学校应收取《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
如有不详,可联系高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57338602,57338653。
五、日程安排
2023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日程安排:
1、户籍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2、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
3、照顾对象转学
>>>《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2023学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意向登记信息汇总表》
2023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
2023-06-12,全文共 4819 字
+ 加入清单附件: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为充实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编制内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发布,有关招聘资格条件及其他详细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2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报名时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也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3. 凡是要求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的岗位,提供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4.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http://zkfw.91job.org.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19日9:00—6月21日16:00。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9日9:00—6月21日17:00。
3.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19日—6月22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 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6月19日—6月22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开放报名通道。
6.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6月26日15:00-16:00,登录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http://zkfw.91job.org.cn/)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http://zkfw.91job.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66049069。
8.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协议”,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 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和辅导机构。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以及相关要求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弃考者成绩按零分计算。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公布,应聘人员成绩可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笔试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面试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为百分制,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数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数的50%。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等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高淳区卫健委组宣科 025-57311009
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2023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53人公告
2023-06-07,全文共 5271 字
+ 加入清单附件: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岗位信息表.xlsx
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卫生服务能力,充实卫生人才队伍力量,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8名,大学生村医26名,驻村护士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c.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编外卫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大学生村医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驻村护士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高淳户籍(含原籍,以身份证、户籍本为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其他有关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五)有关要求
1.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报名时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也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4. 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http://zkfw.91job.org.cn/)。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6月15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及照片上传。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6月15日16:3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13日—6月15日9:00-12:00,14:00-17: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6月13日—6月15日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完成报名及照片上传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开放报名通道。
6.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医疗卫生机构招录卫技人员困难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6月19日15:00-16:00,登录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http://zkfw.91job.org.cn/)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http://zkfw.91job.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66049069。
8.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9.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协议”,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均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应聘人员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编外卫技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考试采取笔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 笔试
(1)笔试范围: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教材或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弃考者成绩按零分计算。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区卫健委党委研究后报相关部门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 资格复审
编外卫技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由招聘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方案另行制定)。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编外卫技报考人员及取得体检资格的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网站公布(详见《岗位信息表》“信息发布网址”栏,下同)。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报名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报考驻村护士人员须携带户口簿。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编外卫技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若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编外卫技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公示。
3.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
(三)考察体检
编外卫技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由招聘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方案另行制定)。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公示与录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保、公积金。
本次公开招聘考生笔试、面试及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符合下列情形形成缺员的,确因工作急需补员的,经报区人社局同意后,可按公开招聘同一报考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征求本人同意后,予以递补,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考察、体检、录用等手续。
1. 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指定单位报到、不服从岗位分配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2. 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
3. 该岗位招用的相应人员辞职的;
4. 被招聘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监督电话:025-57311009
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2023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招聘3名编制内教师公告
2023-06-02,全文共 4476 字
+ 加入清单附件1-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和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网(http://chgz.gcjy.info/)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2021届—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21届—2023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②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本科(不限师范类)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其中,具有中小学一级职称,且获得市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与所应聘学段学科相符的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学科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网址:http://chgz.gcjy.info/
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官网“教师招聘”入口。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8日8:00至6月1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6月12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有关要求:
请应聘人员按招聘学科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①所有报考者须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2023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可不上传)。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2021-2022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此外,上述第②③条中,本科毕业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④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还须上传3年以上相应教学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含单位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其中单位证明中须明确为从事教学岗位,社保缴费凭证须能反映相应工作经历)。具有中小学一级职称,且获得市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与所应聘学段学科相符的县(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学科称号的,还须上传职称证书和相关荣誉证书。
⑤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清晰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资格初审
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6月8日8:00至6月12日20: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补充材料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6月8日8:00至2023年6月13日12:00。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学科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对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学科,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8.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3年6月17日上午7:00-11:00到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3),网上报名所有上传材料的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笔试考试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由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知识、专业素养。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于2023年6月17日下午2:00—4:00进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于笔试当日在学校南大门现场张贴公布。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于笔试当日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模拟课堂、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学校南大门公布,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高淳教育网、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高淳教育网和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说明
1.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和体检、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校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3.本次招聘由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025-68614099、025-68614098
李老师18651863012、邢老师13776535118
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25-57338636
监督电话:高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025-56801809
南京市高淳区淳辉高级中学
2023年5月30日
2023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招聘2名编制内教师公告
2023-05-26,全文共 4568 字
+ 加入清单附件:
1-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doc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和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网(http://hbgz.gcjy.info/)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届—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21届—2023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本科(不限师范类)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其中,具有中小学一级职称,且获得市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与所应聘学段学科相符的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学科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陆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网(http://hbgz.gcjy.info/)报名入口(报名开始后可以使用)。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8日8:00至6月1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6月12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3)报名要求
①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②招聘岗位(学科)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4)上传材料要求
①所有报考者须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2023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可不上传)。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2021-2022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此外,上述第②③条中,本科毕业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④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还须上传3年以上相应教学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含单位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其中单位证明中须明确为从事教学岗位,社保缴费凭证须能反映相应工作经历)。具有中小学一级职称,且获得市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与所应聘学段学科相符的县(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学科称号的,还须上传职称证书和相关荣誉证书。
⑤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清晰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6月8日8:00至6月12日20: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补充材料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四)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6月8日8:00至6月13日12:00。
(五)核减(取消)计划
各学科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对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学科,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3年6月17日上午7:30-11:30到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高淳区古檀大道8号)南校区报告厅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2023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网上报名所有上传材料的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笔试考试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由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知识、专业素养。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于2023年6月17日下午2:00—4:00进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于笔试当日在学校大门口现场张贴公布。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初定2023年6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于笔试当日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模拟课堂、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学校大门口公布,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高淳教育网、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网公布。
(八)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高淳教育网和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说明
1.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和体检、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校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3.本次招聘由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陈老师025-57357900,13851598829
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25-57338636
监督电话:高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25-56801809
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
2023年5月26日
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3-05-18,全文共 6434 字
+ 加入清单为切实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教育局负责实施。成立以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称区招考中心),具体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产证[指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其法定监护人,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一致。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其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1%及以上产权。
(一)小学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到区教育局报备。
5月27日至28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
(二)初中
5月27日至28日,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户口簿、房产证、学籍卡等材料,到所在施教区中学报名登记。
(三)补充说明
1、房产新政入学: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并在此政策发布之前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户口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在5月27日至28日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招生学校统一安排补报名,学校须在醒目处张贴公布补报名日期。
4、2023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家庭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三者一致的,在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派定完成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提醒:2024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三、入学工作管理
(一)报名审核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审核新生报名登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新生信息录入《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系统》,区招考中心审核报名系统新生信息,与户籍、房产等主管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报名工作结束后,将新生信息与学籍库对接,凡与报名系统信息不符的学生都不予办理学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新生信息审核和网上录入工作。
(二)班额控制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加强入学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的班额,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施教区范围
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按城区(淳溪街道)、古柏街道和其他六个街镇进行划分。淳溪、古柏街道以外的六个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相对独立,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2023年淳溪、古柏街道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范围为:
(一)小学
1、实验小学:沿石臼湖南路-石臼湖北路-镇兴路-太安路-芜太路-官溪路-湖滨大道-石臼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
2、宝塔小学:沿石臼湖南路-石臼湖北路-芜太路-水阳江路-湖滨大道-石臼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
补充说明:2023年,宝塔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宝塔小学康乐路校区(省淳中北面)就读,2024年回宝塔小学励志路校区就读二年级。
3、淳溪中心小学:沿石臼湖北路-芜太路-太安路-镇兴路-石臼湖北路所形成的区域。
4、新城小学(南京市芳草园小学分校):沿芜太路-溧芜高速-石固河-凤山路-丹阳湖北路-芜太路所形成的区域,以及芜太路以北的花奔村。
5、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小学部):沿凤山路-花园大道-花山路-芜太路-丹阳湖北路-凤山路所形成的区域。
6、滨湖小学:东至芜太路、北至双高路、西至石固河、南至固城湖所形成的区域。
7、汶溪小学:雅居乐、东方曼园和东方公馆住宅小区。
8、淳溪薛城小学:金澜花园、薛城村、临城村、邢丰村和荣复村。
9、淳溪长乐小学:长乐村和杨家村。
10、金陵汇淳学校(小学部):沿芜太路-花山路-花园大道-溧芜高速-宁宣高速-漆桥河-芜太路所形成区域内的淳溪、古柏街道区域。
11、古柏中心小学:溧芜高速以北的淳溪、古柏街道区域。
12、考虑到交通距离、历史原因和学位数情况,对部分区域设立多校划片,具体方案为:
(1)芜太路以北的花奔村适龄儿童可选择施教区学校新城小学报名入学,也可申请淳溪中心小学报名入学。
(2)薛城村、临城村、邢丰村和荣复村适龄儿童可选择施教区学校薛城小学报名入学,也可申请新城小学报名入学。
(3)宝塔小学、新城小学、淳溪中心小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可申请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小学部)报名入学(总计划数100,申请人数未超过计划数时,一次性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计划数时,按照随机派位规则录取,未派中的回原施教区学校入学)。
5月27日至28日,以上多校划片区域内有申请意向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户口簿、房产证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办理申请登记,区招考中心将在施教区范围内学生学位派定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024年秋季招生时,根据区域生源数和学校学位数情况适时调整多校划片方案。
(二)初中
1、第一中学:对应新城小学和薛城小学施教区(具体范围为:芜太路以北、溧芜高速以南的碧桂园、中交荣域、大丰景苑、大丰佳苑、中宏万家、万科溪望城、丰和湾、宝龙世家、悦熙台、金澜花园等住宅小区,及芜太路以北的花奔村、薛城村、临城村、邢丰村、荣复村)。
2、第二中学(南京一中高淳分校):沿宝塔路-固城湖北路-镇兴路-太安路-芜太路-官溪路-湖滨大道-宝塔路所形成的区域。
考虑到历史原因,家庭户籍为东湖村和襟湖村的适龄学生,可申请在第二中学报名入学。
3、第三中学:沿宝塔路-固城湖北路-镇兴路-太安路-芜太路-水阳江路-宝塔路所形成的区域,及长乐小学施教区范围。
4、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初中部):对应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小学部)、汶溪小学施教区范围,以及芜太路以西、双高路以南、双湖南路以东区域内的紫晶美域、滨湖丽景、南塘小区、南塘新村住宅小区和南塘村、河城村。
5、金陵汇淳学校(初中部):对应金陵汇淳学校(小学部)和古柏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以及芜太路以南的驼头村。设三年过渡期,2023年~2025年芜太路以南的驼头村户籍初一新生可在施教区学校金陵汇淳学校(初中部)入学,也可申请到第二中学入学。
五、关于户籍和住房审定的几种情况
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的户籍在施教区,有房产且常住。
2、适龄儿童少年随老人(指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我区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3、适龄儿童少年在老人处落户,持老人的房产证报名须同时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孩子的父母确实没有房产(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二是孩子出生后,孩子、父母与老人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
六、民办学校招生
(一)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按公布的招生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二)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经批准公布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七、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没有分配安置房且没有房产的,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在家庭户籍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2、有安置房但未交付的,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拆迁安置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5月27日至28日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登记。
3、有安置房且已交付的,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拆迁安置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5月27日至28日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申请在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登记。
提醒:户口在拆迁后迁移的,不享受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政策。
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我区暂住的非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一)开发区企业的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经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招考中心,区招考中心审核后统筹安排。
(二)淳溪、古柏街道的随迁子女
7月8日至9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区招考中心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并填写《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申请表》。对符合条件的,现场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项目,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可于7月15日再次向区招考中心提出申请。
8月20日前,区招考中心根据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数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并通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三)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
7月上旬,各街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校在学校醒目处张贴接受申请、审核材料的工作方案。7月中旬,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四)实施办法
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具体条件和申请流程在《高淳区2023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中具体说明,《实施办法》将通过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高淳区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gcqzsks)等媒体公布。
九、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
十、电脑派位
有参加电脑派位意向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生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可在民办学校和热点公办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派位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将通过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高淳区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gcqzsks)等媒体公布。
十一、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根据教育部、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以下对象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给予适当照顾:
(一)烈士;
(二)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
(三)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
(四)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
(五)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六)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以上照顾对象人员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入学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持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证明、家庭户口簿等材料,到区招考中心领取申请表(照顾对象类型不同,所需提供材料不同,具体咨询区招考中心);
2、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3、6月25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区招考中心;
4、由区政府牵头,区教育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十二、淳溪、古柏街道新建住宅小区备案要求
目前,淳溪、古柏街道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是综合考虑区域内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学生数量和交通状况等因素进行划定的。为保证淳溪、古柏街道新增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能按时按序入学,开发商在规划建设时要向区教育局和区招考中心备案,提供小区建设详细情况(包括小区位置、住宅套数、交付期数、交付日期等),以备提前研究、合理安排业主子女入学。
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要求需配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开发商要按时按规建设到位。凡开发商未按要求进行备案或未按要求配建学校而造成业主子女不能正常入学,其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十三、招生纪律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完整准确地宣传招生政策。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释,在招生工作中增加透明度,公布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解答,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三)落实问责制度。区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与学校签订《招生入学管理工作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于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
十四、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南京市高淳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地 址:镇兴路229号区教育局二楼。
咨询电话:57338627、57338626、57338625。
附件: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023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聘运营维护岗1人公告
2023-05-10,全文共 1209 字
+ 加入清单招聘简介: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京政务服务网运营维护岗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岗位、数量及任职要求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南京政务服务网运营维护岗 (1名)
(三)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文科专业1人(中文、新闻传媒、文秘等专业优先,有行政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2、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统计分析能力;3、熟悉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简章公示
智联招聘网(www.zhaopin.com)、领航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2日17时。
2、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简历投递可在智联上投递或者邮箱投递dxj@leaderhr.com(邮箱投递时请在邮箱名称上备注应聘岗位+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切勿使用网名)。(2)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1、材料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劳务派遣公司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持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主要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了解应聘者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4、面试实行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不合格者即淘汰,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聘用
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后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由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与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用工过程始终,应聘人员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上岗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在各招聘环节中,将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若联系不到考生本人,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对未能进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