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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镇职工医保零星报销(条件+材料+流程+时间)

南京城镇职工医保零星报销条件是怎样的?南京城镇职工医保零星报销在哪里办理?南京城镇职工医保零星报销受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4-01-23,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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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零星报销

一、办理条件

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自费垫付的医疗费用如符合政策规定,可申请零星报销:

(一)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经法律文书证实应由参保人员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四)经鉴定,不属于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欠费补缴或退休待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七)发生的其他符合零星报销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经办流程

申请人、用人单位经办人员递交申请材料(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材料由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汇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打印《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反馈申请人、用人单位(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完成报销申请。

三、办理要点:点击查看

四、申请材料:

申请零星报销费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并按申报费用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住院费用。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如申请住院期间外购药品零星报销,需提供住院医嘱单或外购药处方原件复印件)。

(二)门诊费用。门诊费用清单。

(三)急诊、抢救费用。医药费明细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抢救需提供门诊抢救病历、出院小结、死亡记录及死亡证明。

(四)生育费用。医疗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五)外伤(中毒)就医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责任认定证明材料。

(六)其他符合政策要求的申报材料。

五、办理地点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受理时间

工作日均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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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险零星报销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01-04,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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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可办理零星报销

1、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产前检查及分娩;

2、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

3、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分娩;

4、异地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

5、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6、输精管绝育及复通术。

二、经办流程

申请人递交材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完成报销→完成发放。

三、办理要点

1、产假期满;

2、已连续缴费10个月以上;

3、因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参保单位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方可按零星报销规定处理。

四、经办表单

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生育)待遇申报表》

五、申请材料

1、男职工配偶报销的,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女方无业无参保证明。

2、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六、办理地点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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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零星报销材料

2023-02-15,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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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零星报销申请材料

申请零星报销费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并按申报费用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住院费用。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如申请住院期间外购药品零星报销,需提供住院医嘱单或外购药处方原件复印件)。

(二)门诊费用。门诊费用清单。

(三)急诊、抢救费用。医药费明细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抢救需提供门诊抢救病历、出院小结、死亡记录及死亡证明。

(四)生育费用。医疗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五)外伤(中毒)就医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责任认定证明材料。

(六)其他符合政策要求的申报材料。

提醒

以上材料都将留存入档,除医保结算票据(异地就诊医疗费用票据)须提供原件自留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不符合报销条件的申报材料将退还至申请人。

以上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办理报销前请开通本人南京市民卡银行卡功能。如持省卡,在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时提供本人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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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医保零星报销流程

2022-04-26,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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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医保如何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办理材料:

社保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票据原件,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报销门诊大病、门诊精神病、抢救费用还需携带门诊病历。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还需携带《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回执》。

点击查看:南京医保零星报销材料详细说明

办理地点:

符合零星报销的参保居民可到户籍或居住地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

注意:

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办理报销前请开通本人南京市民卡银行卡功能。如持省卡,在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时提供本人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 柜台受理零星报销材料时,打印的零星报销登记表上会显示支付方式和银行账号,如需修改银行账号的,办理时须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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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江北新区购车以旧换新补贴领取(时间+材料+流程)

2024-04-19,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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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北新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活动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5月31日(额度发放完毕即提前结束)

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报废或置换本人名下在南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且在本次活动范围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10万元以上(含)的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并提供相关证明,按照1000元/辆给予一次性增加补贴。

发放平台:拟定使用工商银行(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试点机构)

申请入口:点此获取

申报审核办法

活动银行将于3月25日开启江北新区汽车消费补贴申报系统,分五轮周期受理补贴申报,购车者按照资料上传时间的受理周期进行审核排序。

每轮审核按照“孰先原则”:发票开具时间靠前的为先,发票开具时间为同一天的先上传者为先,具体以银行系统登记时序为准。

示例:

(1)申请购车补贴应登陆活动指定平台进行购车资料上传,未按要求的视为放弃补贴。

(2)申请购车补贴应提供①有效身份证件;②能够正常接受短信并能成功开通工行数币钱包的手机号码;③可清晰辨认交易日期、交易门店及交易金额的购车订(定)金凭证(包括POS小票、银行转账凭证、支付宝微信等付款截图页面)、汽车销售企业加盖公章的订(定)金合同,如上传现金、手写收据等订(定)金凭证需销售车企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④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申请以旧换新补贴,应增加提供:①本人名下旧车的行驶证;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机构出具的车辆报废证明;③置换:车辆销售企业出具的车辆置换协议或旧车辆的过户证明。(②③提供其中1项即可)

(4)提供的订(定)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订(定)金凭证日期和发票日期均在2024年3月21日后(包括当日),且发票日期不早于订(定)车合同日期、购车订(定)金凭证日期。

(5)银行每轮受理周期结束后开始审核,按照“孰先原则”进行审核排序(发票开具时间靠前的为先,发票开具时间为同一天的先上传者为先,具体以银行系统登记时序为准)。原则上审核通过后,不超过15个工作日进行补贴发放。

(6)购车者上传完整资料后,初审中如发现材料存在问题,申请人将收到银行提示(不限于电话、短信等),并有一次修改材料的机会,可在72小时内按照银行要求前往指定线下网点提交修改,逾期未提交完整有效材料的,视为放弃申领本活动补贴资格。

(7)购车者上传完整资料后,所购车区域资金池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全额补贴,即视为该区域资金池已使用完毕;在无额度释放的情况下,该购车者本人及审核排序在其之后的已上传人员均将无法获得补贴。

活动特别提示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文件要求,目前仅在以下地区开通数字人民币试点,非试点地区手机号暂无法注册开通数字人民币APP账号,无法申领本次活动购车补贴,请换用试点地区内手机号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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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购车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2024-04-15,全文共 2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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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购车补贴政策(时间+规模+标准)

购车补贴条件

1.购买新车补贴

活动期间,对在活动企业新购7座(含)以内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不限上牌地区),根据新购车的不含税车价(指“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不含税价格)分档进行补贴。

2.以旧换新补贴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之前注册且登记在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并且符合上文中购买新车补贴条件的,可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请消费者在完成以旧换新前,保留相关凭证照片用于申请补贴。

报废车辆是指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南京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报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车辆报废日期应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标注的交车时间为准),并已完成全部注销登记手续。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名下的非营运性小客车所有权在南京市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并完成全部转让登记手续。

购车补贴材料

补贴申请须由个人用户发起,申请人通过扫描活动二维码(2024年4月26日左右通过“南京消费发布”公众号公布)进入活动页面,并提交以下信息:

1、申请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照片。

2、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3、购车企业所在区及企业名称(相关信息以汽车补贴活动企业名单为准)。

4、能清晰看清交易日期、交易门店及交易金额的购车定金凭证。包括POS小票、银行转账凭证、汽车销售企业加盖公章的定金合同、带有订单号的定金支付页面截图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定金凭证,手写收据定金凭证不在本次补贴申报范围。

5、购车合同、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购车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购车发票补贴资格不予认定)。

6、注册登记的新车行驶证,车辆号牌号码及已悬挂机动车正式号牌的车辆正面、背面照片。

7、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储蓄卡(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人士需在中国大陆地区开户)。

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的,还需上传:

8、属于报废旧车的,请上传可清晰地看到日期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报废证明及该车报废前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信息栏及登记栏相关页面照片(请在车辆报废前注意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须包含车辆在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

9、属于转让旧车的,请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补贴资格不予认定)及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及登记栏相关页面照片(须包含车辆在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登记信息及本次转让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

购车补贴流程

申请补贴入口、申请操作指南及申请常见问题解答将在2024年4月26日左右公布。

申请人在完成车辆上牌的全部流程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即可申请购买新车补贴,完成以旧换新全部流程即可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

初审通过后,最终审核将在8月31日前完成,如提前审核完将另行公告。

通过初审但未通过最终审核的申请人将收到短信提示,并有一次修改材料的机会,可在72小时内修改材料,请申请人对申请状态保持关注,逾期未提交完整有效材料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之前锁定的额度将重新释放。

最终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开展专项审计。

审计结束后,将按相关标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补贴预计将在最终审核完成后2个月内发放完毕。

申报注意事项

1、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和购车发票日期均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且购车发票日期不早于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

2、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属于报废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转让旧车的)以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其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转让旧车的)需在南京市开具。

3、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的,请注意在车辆报废前及转让后及时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以免影响后续补贴申领。

4、申请人应严格按标准和要求上传材料,并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格式、卡号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或补贴资金无法到账。

5、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6、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护照等有效证件。

7、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汽车的补贴。

8、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汽车销售企业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实施细则的适用情况,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建议列入诚信黑名单。

9、发票信息中购车企业名称需要与活动名单中企业名称一致,如分公司开票,则发票信息中需要体现出与活动名单中企业名称一致的总公司名称。

10、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补贴发放机构

根据《2024年南京市汽车补贴发放机构评选公告》,本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由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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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03-18,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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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方法出来了,一起来看南京出生证补办方法。

办理条件

1996年11月1日以后在南京出生,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儿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补证说明:

1.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须由申请儿童父母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内容与原证信息一致;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口登记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2.

2020年6月1日起,原由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的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划归各区卫生健康委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办理。

办理材料

新生儿父母向儿童户口所在区补办点申请补发(未报户口参考父母户口)。非南京户籍在分娩医院所在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根据儿童户口办理情况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区级卫生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可至各区补发申请点领取或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告栏中下载。

2.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已报户口的需携带孩子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未报户口的需携带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

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及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无首次签发登记表需提供住院病例首页和新生儿记录页(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原签发机构管理部门印章);户口已报者存根联可从派出所复印盖章。

5. 刊登有原《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办理流程

2020年6月1日起,原由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的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划归各区卫生健康委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办理。

办理地点

各区妇幼保健院

浦口区妇幼保健所 58182319

高淳区妇幼保健所 68597375

玄武区妇幼保健所 84820695-8501

溧水区妇幼保健所 57428980

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 52453543

栖霞区妇幼保健所 85578157

建邺区卫生局 87778590

江宁区妇幼保健所 52281381

六合区妇幼保健一所 57477500

六合区妇幼保健二所 57023213(办理原大厂辖区内儿童)

鼓楼区妇幼保健所 58932079

秦淮区妇幼保健所 685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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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电子证明医保局官网打印(入口+流程)

2024-03-15,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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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nanjing.gov.cn

2.选择网上办事——个人登录——权益记录——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拓展阅读:医疗保险断缴的影响

首先,停保状态下是无法在医院刷卡结算医疗费用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断缴期间生病,那就需要自支付医疗费用,并且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不过,停保次月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可以申请零星报销。如果社保中断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并且之后一次性足额补缴了,那么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按规定申请报销。

南京城镇职工医保零星报销(条件+材料+流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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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怎么办理零星报销(附材料)

2024-01-04,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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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生育一个孩子(非多胞胎的),计生手术除中期妊娠流产外,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

其他人员的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按规定进行零星报销

递交材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完成报销→完成发放。(领取失业金期间分娩的人员可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

材料:

1、男职工配偶报销的,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女方无业无参保证明。

2、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发放时间:

南京本地刷卡:计生手术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

零星报销:一般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特殊情况需20个工作日。

发放账户: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至计生手术或分娩当月所在单位对公账户;零星报销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卡账户,可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一农行网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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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方没有工作男方报生育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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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2023-11-17,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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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条件(符合之一)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随迁条件:

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南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南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

办理材料点击查看

落户步骤

南京人才落户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落户:点击查看

线下落户:将材料直接提交到拟落户区公安局户证办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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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申请全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2023-11-16,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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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同时满足)

(一)持有南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达到100分规定分值的,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分值表及落户指标

申请材料

(一)积分落户申请表。相关阅读: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表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及复印件。推荐阅读:南京居住证办理指南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五)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申请材料

对于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且符合新《积分落户办法》第十三条所列家庭户落户条件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落户。(所谓家庭户落户条件,是指申请人本人、直系亲属在我市拥有产权住房,或有政府发放的公租房、租赁的单位公房、有公房租赁证的住宅用房等)

随迁落户按照我市市外夫妻投靠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之规定,同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办理。

办理地点

积分落户采取“公安一窗受理,部门流转审核”的模式。申请人在确定落户地后,向拟落户地的区级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提交相关申请。

点击查看:落户地点确认顺序

推荐阅读:长三角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指南(范围+流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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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怎么参保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条件+流程+费用)

2023-11-02,全文共 11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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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参保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免费办理)】

参保对象:

1、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宁台胞;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宁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4、《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和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紫金山英才卡》持有人,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7、父母一方为南京市户籍、且母亲已经参加南京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8、除上述第1条之外,具有本市中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另外“新市民”同样享受财政补助。

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按本市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享受同等标准缴费,财政按照本市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

参保方式

1、线上办理:

南京市户籍人员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柜面办理: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街道(镇)和社区(村)社保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

下列人员另需提供以下材料(建议准备复印件):

1、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南京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籍材料;

2、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3、除上述第2条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中小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4、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参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

5、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6、年度内中途参保的退役士兵及职工医保中断人员,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材料;

7、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8、按照《南京人才居住证》及《紫金山英才卡》政策参保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9、在宁台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台胞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1、年度内中途参保的刑满释放人员需提供《释放证明书》。

续保方式

除新参保人员外,下列情况需凭相关资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年满18周岁仍在南京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生,需携带相关学籍证明按“学生儿童”身份办理续保验证;

2、办理过居民医保停保手续需重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3、上一年度以大学生身份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且未办理过大学生毕业后补缴登记,需参加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4、参保居民需停止城乡居民医保的,应由本人或亲属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停保申请。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保手续的,不再另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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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高淳区照顾子女申请转学流程(申请材料+登记时间)

2023-06-14,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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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高淳照顾对象转学流程

1、材料准备: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等材料。

2、意向登记:7月8日至9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3、审核签章:8月10日前,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4、材料报送:8月18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5、转学审批:由区政府牵头,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工信局、卫健委等部门会商,8月25日前,区教育局电话告知家长转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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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高淳区转学流程及手续(附申请材料和时间)

2023-06-14,全文共 1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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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23〕1号)文件精神,南京高淳区各类学生转学流程如下:

一、户籍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学籍卡,其中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迁移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

2、意向登记:8月14日至18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施教区学校(参照《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招委〔2023〕2号))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后返还,并指导家长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发放回执单,留存材料复印件。

3、转学审批: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8月22日至23日学校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4、通知转学:8月25日前,接收学校电话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9月15日前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即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的暂住证或居住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即监护人在高淳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凭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高淳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

2、意向登记及审批

(1)开发区企业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6月底前,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服务专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后返还,留存复印件审批备案。

(2)淳溪、古柏街道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8日至9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的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留存审批备案)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并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符合条件的,现场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于7月15日前可再次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提出申请。

8月25日前,区教育局根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入学。8月29日前,接收学校告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接收学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3)其他六个街镇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上旬,各街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校在学校醒目处张贴接受申请、审核材料的工作方案。7月中旬,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学校相关负责人8月22日至23日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8月29日前,各相关学校应通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三、照顾对象转学

1、材料准备: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等材料。

2、意向登记:7月8日至9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3、审核签章:8月10日前,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4、材料报送:8月18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5、转学审批:由区政府牵头,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工信局、卫健委等部门会商,8月25日前,区教育局电话告知家长转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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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怀孕建卡流程(大卡小卡+建卡时间+提供材料)

2023-04-19,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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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建卡?所谓建卡, 就是去医院建立一个产检档案, 记录孕妇孕期检查及健康状况等等,有系统的指导孕妇定期检查, 便于了解孕妇情况。那么,在南京怀孕建卡的流程是什么样的?怎么建卡?一起来看下。

南京怀孕建卡流程

建大卡和小卡的区别

建“小卡”是每个孕妈妈在孕10-12周这段时间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级妇幼保健所,建立《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孕早中期的健康体检,以排除相关疾病。

转“大卡”是指建好《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孕妇,选择自己打算产检分娩的医院,可以是妇幼保健医院也可以是具有接产资质的综合性医院,将您的《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送到这家医院的产科门诊,完成“小卡转大卡”。

转大卡的时间一般是在孕18-20周,但是如果孕早期产检发现了妊娠高风险因素的,您就要提前来产科门诊报到,接受妊娠风险评估,如果高危分级为橙色和红色,以后的产检就将在医院进行了。

建卡时间

孕妇一般在孕8-10周即可建卡,最迟不超过孕12周+6天(按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确认宫内怀孕后,带户口本、早孕检查报告单到所在区妇幼保健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

温馨提醒:

因初次产检项目含有空腹血糖、肝肾功能等需要空腹检查的项目(可随身携带食物待检查结束后食用),本地市民和外地人员都可以办理早孕建卡。

建卡需要什么材料

建卡当天根据情况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未办理南京市医保卡的孕妇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未婚者可不携带)。

2、持有南京市医保卡且有生育保险的,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孕妇本人医保卡(如男方有医保卡也请一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服务证明复印件。

若未开具生育服务证明,可以持第2点中的资料到建卡的医院或社区服务中心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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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医保零星报销手续(附要点)

2023-03-02,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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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申请人、用人单位经办人员递交申请材料(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材料由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汇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打印《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反馈申请人、用人单位(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完成报销申请。

办理要点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学习)人员、异地转诊人员,需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直接到参保地外异地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本市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如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或医疗机构认为需立即治疗并出具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的,在非参保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报销不降低基金支付比例。

3、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申请零星报销的,须在三个月内补足欠费。

4、流动就业、转移接续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中断的,应在三个月内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

5、参保人员在申请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时,已享受其他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新农合)待遇的,不再对已在就医地享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待遇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差报销;已享受非政府办社会保险待遇(商业保险、医疗互助等),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合计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医疗费用总额。

6、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票据遗失的,需到就诊医疗机构复印票据存根联或医疗机构开具具备财务票据基本要素(姓名、收费项目、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金额合计、就诊时间等)的遗失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财务(收费)公章,并附带单位情况说明或个人承诺书(承诺票据原件未在任何形式保险机构、单位用于报销或赔偿);发票有修改的,需在修改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收费)公章。

7、由于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参保人员提供用人单位确认或个人出具的事情经过说明;相关部门认定材料(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部门出具的出警记录及事故陈述、公安或司法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正反面复印件。经核查,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医疗费用按其所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报销。第三人100%责任的,医疗费用依法由第三人负担,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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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医保零星报销条件

2023-03-02,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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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可办理零星报销

(一)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经法律文书证实应由参保人员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四)经鉴定,不属于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欠费补缴或退休待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七)发生的其他符合零星报销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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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医保零星报销注意事项

2023-02-27,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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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零星报销办理要点: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学习)人员、异地转诊人员,临时赴异地人员需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直接到参保地外异地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本市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如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或医疗机构认为需立即治疗并出具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的,在非参保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报销不降低基金支付比例。

3、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申请零星报销的,须在三个月内补足欠费。

4、流动就业、转移接续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中断的,应在三个月内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

5、参保人员在申请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时,已享受其他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新农合)待遇的,不再对已在就医地享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待遇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差报销;已享受非政府办社会保险待遇(商业保险、医疗互助等),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合计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医疗费用总额。

6、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票据遗失的,需到就诊医疗机构复印票据存根联或医疗机构开具具备财务票据基本要素(姓名、收费项目、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金额合计、就诊时间等)的遗失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财务(收费)公章,并附带单位情况说明或个人承诺书(承诺票据原件未在任何形式保险机构、单位用于报销或赔偿);发票有修改的,需在修改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收费)公章。

7、由于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参保人员提供用人单位确认或个人出具的事情经过说明;相关部门认定材料(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部门出具的出警记录及事故陈述、公安或司法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正反面复印件。经核查,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医疗费用按其所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报销。第三人100%责任的,医疗费用依法由第三人负担,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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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医保零星报销条件

2022-04-25,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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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一)办理长期驻外登记备案手续后,在驻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办理转外就诊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异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因急症在门诊抢救后转住院(或死亡)的,在门诊发生的抢救医疗费用;

(四)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经法律文书证实应由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五)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并缴费,出生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注意:以上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办理报销前请开通本人南京市民卡银行卡功能。如持省卡,在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时提供本人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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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变更指南(条件+流程+材料+地点)

2022-01-13,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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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委托还贷协议变更指南

办理条件

1.协议签订并生效后,因工作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账号发生变化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变更委托协议。

2.协议签订并生效后,由于婚姻状况变化(借款人结婚或离婚)等原因,需增加或减少配偶方的委托还贷协议,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变更委托协议。

办理流程

1.借款人及配偶携带申请材料前往贷款银行申请委托逐年(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协议变更业务,贷款银行对借款人及配偶提供的材料审核合格后,变更双方签订委托协议书,录入中心信息系统。

2.借款人及配偶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归集银行申请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变更业务,归集银行对借款人及配偶提供的材料审核合格后,变更双方签订委托协议书,录入中心信息系统。

申请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或《离婚证》原件。

办理时间及地点

1.委托逐年(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协议变更业务,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贷款银行专柜工作时间赴银行柜面办理。

2.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变更业务,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归集银行专柜工作时间赴银行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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