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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落户

南京落户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落户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落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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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南京需要达到多少分

2024-03-29,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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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累计达到100分,且符合南京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即可申请落户南京。

注: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我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在居住年限互认地居住的年限(目前是苏州),予以累计互认并赋分。

南京积分落户分值项:

①基础指标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年限。

②加分指标,包括房产情况、房租租赁、年龄情况、婚姻状况、兵役情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纳税情况、表彰奖励、社会服务、带动就业、科技成果。

③落户减分指标有违法行为、失信行为、刑事犯罪、传销行为。

各种分值赋分方式:南京积分落户分值表(基础 加分 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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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加分项目有哪些

2024-03-29,全文共 2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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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意向者的加分指标包括:

序号

指标

指标内容及分值

责任单位

备注

1

房产情况

面积每满1平米计1分,最高不超过90分。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住宅用房,按本人产权比例计分。租赁住宅用房不计分。

市房产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多套房面积不累计计分。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的直系亲属共有产权的住宅用房不计分。

2住房租赁情况在本市依法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期限每满1个月积0.5分,可以累计计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同时具备“房产情况”和“租赁住房情况”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租赁登记备案地址与公安部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一致的,可以赋分;同一时段内承租多套房屋的,租赁期限不重复计分。

3

年龄情况

40周岁的计5分,每减少1周岁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市公安局

40周岁以上不赋分。

4

婚姻状况

配偶系本市户口,办理结婚登记一年以上的(符合投靠配偶政策除外),且一直维持该婚姻状况的计10分。

市民政局


5

兵役情况

参军退出现役的计20分。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文职干部转业证书等。

6

文化程度

1.本科学历(学位)计80分。

2.大专或高职学历计70分。

市教育局

同时具有“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最高学历、技术技能等级或者资格计分。

7

技术技能水平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计80分。

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计60分。

3.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计40分。

市人社局

8

纳税情况

1.个人近3年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加5分,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5000元,加5分。

2.个体工商户近3年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各项税收每满1000元以上,加5分。

3.个人以投资人、自然人股东、出资人(合伙人)身份,根据其在本市所有企业近3年实际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各项税收,以其投资份额和持有股权月份计算纳税额,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加50分,每超5万元加10分。

4.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其在本市所有企业近3年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各项税收,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加50分,每超5万元加10分。

5.本市所辖企业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的,其企业3年内纳税信用等级最高评价为A级的加10分,B级的加5分。

市税务局

前四类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计分,不累计计分,最高分不超过100分。有多家企业的以纳税信用等级最高的企业为评价依据。

9

表彰奖励

1.获得国家级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80分,最高不超过160分。

2.获得省部级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50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3.获得本市级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30分,最高不超过60分。

4.在本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获得区级表彰奖励的,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加15分;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加20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加25分。

市人社局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

同时具有多项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的,以最高项分值计分,不累计加分。

10

社会服务

1.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的,每次加2分,最高不超过40分;参加本市无偿献血并获得国家级奉献奖,每次加50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2.在本市参加志愿服务并被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的,每个星级加4分;只计最高星级分,不累计加分。

3.参加政府认定的慈善单位组织的慈善捐赠的,每千元加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4在本市正在从事环卫、家庭服务、保安、物业、养老服务等紧缺艰苦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满1年加10分,累计不超过50分。

5在本市实现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每次加50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6在本市办理过遗体(或器官、眼角膜)捐献登记手续的,加30分。在本市实现遗体(或器官、眼角膜)捐献者,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均可加50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文明办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市人社局

市房产局

市城管局

市、区红十字会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以“江苏志愿服务平台”平台数据为准。其他具体认定细则,参照关于印发《南京市志愿者星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文明委[2014]20号)执行。

11

带动就业

1.创业并带动5人以上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加40分。

2.创业并带动5人以上者,每增加带动10人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加10分。

市人社局

最高分不超过80分。

12

科技成果

1.授权发明专利,每获得1项加3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意向者所得分数按30/(人数+1)计算,意向者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2.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获得1项加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意向者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意向者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3.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每获得1项加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意向者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意向者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80分。科技成果未在本市运用并产生实际效益的,不予积分


注意事项

①同时具备“纳税情况”和“带动就业”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

②同时具备“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

③同时具备“房产情况”和“租赁住房情况”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租赁登记备案地址与公安部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一致的,可以赋分;同一时段内承租多套房屋的,租赁期限不重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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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积分落户最新分值表及落户指标在哪看

2023-01-04,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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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0日起南京施行新积分落户办法,确定累计计算江浙沪皖社保缴费年限。本文同时结合了2021年9月1日起调整的积分落户办法作出整理。

>>>南京积分落户分值表

新《积分落户办法》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

1、申请条件:将“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调整至“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进一步降低了落户门槛,让更多在宁就业人员获得落户申请资格。

2、基础指标:调整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连续居住年限的梯度赋分,即:已达12个月的,每满1个月计1分;超过12个月,已达24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5分;超过24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2分,进一步加大基础指标分数比例,更加突出面向长期在宁就业、居住的普通劳动者的政策导向。

3、累计互认:在基础指标中增设与苏州社保缴纳、居住年限累计互认的赋分形式,即:在苏州市居住的,视为在南京市居住并赋分。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江浙沪皖)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南京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

4、加分指标:一是优化指标内容,将“社会服务”指标项中的紧缺、艰苦行业范围扩大为环卫、家庭服务、保安、物业、养老服务等,同时提高分值标准,将“每满1年加3分,累计不超过30分”调整至“每满1年加10分,累计不超过50分”,积极关注民生行业从业人员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实际需求;二是突出正向激励,在“表彰奖励”、“社会服务”指标项中新增见义勇为、捐献造血干细胞、办理遗体(或器官、眼角膜)捐献登记手续等项目内容,鼓励美德善行,弘扬社会正能量。

5、减分指标:增设“传销行为”指标项目,将“近5年内,被政府行政机关认定为传销违法行为人员的,扣减10分”列入指标内容,细化负面清单管理,提高城市社会治理水平。

6、有效期限: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新《积分落户办法》未设定具体的有效期限,以便根据城市发展实际,适时进行调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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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落户哪个区有区别吗

2023-12-21,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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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区域主要和学区有关。南京中小学学区汇总

落户原则参考:

1.稳定住所

如果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如果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2.单位集体户

如果申请人所在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3.社区户

如果上述落户条件均不具备的,对于大专学历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的社区户登记落户。

4.集体户

对于其他学历、技术技能人员,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大厅、江北新区公安分局市民中心和江宁公安分局市民中心的人才集体户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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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2023-11-16,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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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积分落户南京之前,可以先在南京积分落户测评入口测试一下自己有多少分。

南京积分落户办理地点:

积分落户采取“公安一窗受理,部门流转审核”的模式。申请人在确定落户地后,向拟落户地的区级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提交相关申请。

点击查看:落户地点确认顺序

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2、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 个月;

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如果申请人具备以上条件,且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能够通过积分办法在我市城镇地区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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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所有的分都可以加积分吗

2024-03-29,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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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所有的分都可以积分吗?

以下12项加分指标中,不分指标只能二选一加分。

(一)房产情况

(二)住房租赁情况

(三)年龄情况

(四)婚姻状况

(五)兵役情况

(六)文化程度

(七)技术技能水平

(八)纳税情况

(九)表彰奖励

(十)社会服务(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参加志愿服务并被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等)

(十一)带动就业。

(十二)租赁住房情况(2024年新政策加入)

注意!!

①同时具备“纳税情况”和“带动就业”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

②同时具备“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

③同时具备“房产情况”和“租赁住房情况”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租赁登记备案地址与公安部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一致的,可以赋分;同一时段内承租多套房屋的,租赁期限不重复计分。

点击查看:南京积分落户分值表(基础+加分+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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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2-07-21,全文共 2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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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户籍制度改革精神以及“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非南京户籍人员,符合规定条件通过积分落户本市的,适用本办法。

国家、省对积分落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按照积分指标体系要求,对有意向通过积分落户本市人员(以下称意向者)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赋分,达到规定分值,意向者可以将户口迁入本市城镇地区。

第四条  积分落户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市公安部门负责牵头实施积分落户工作,建设完善积分落户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积分汇总等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类职业资格、社会保险、表彰奖励等积分管理。

市大数据管理、教育、房产、规划和自然资源、税务、知识产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社会信用、学历证书、住所、纳税、科技成果等积分管理。

第二章  条件和指标分值

第六条  通过积分落户本市,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第七条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

总积分数值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数值。

第八条  基础指标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年限。

(一)根据意向者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按月赋分。

(二)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我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

(三)根据意向者在本市居住情况按月赋分。

(四)在居住年限互认地居住的年限,予以累计互认并赋分。

第九条  意向者的加分指标包括:

(一)年龄状况。

(二)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门认可、认定的国内学历(学位)的情况。学历(学位)以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加分。

(三)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

(四)服兵役情况。

(五)房屋的性质和面积情况。最高不超过90分,本市有二套及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

(六)婚姻状况。

(七)纳税主体、金额、期限等情况。

(八)在本市参加社会服务的情况。

(九)获得国家、省、市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情况。

(十)创业带动就业的情况。

(十一)科技成果的种类且在本市实际运用、创造效益的情况。

(十二)从事环卫、家庭服务、保安、物业、养老服务等紧缺艰苦行业的情况。

同时具备“纳税情况”和“带动就业”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

同时具备“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

第十条  减分指标为本办法附表所列的违法行为、失信行为、刑事犯罪记录、传销行为等。

第十一条  市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积分指标及标准分值,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三章  落户准则

第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在落户之前,意向者有关条件、积分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不予落户。

第十三条  取得落户资格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落户地点,登记本市常住户口。

意向者应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直系亲属的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房、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不具备前二款落户条件的,可在意向者录(聘)用单位集体户落户;单位未设集体户的,可以落户在单位设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

不具备前三款落户条件的,按公安部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第十四条  获得落户资格并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家庭户落户条件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落户。随迁落户的,按照公安部门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第十五条  对积分落户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公安等部门举报、投诉;市公安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查验,并在15个工作日答复当事人。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市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积分落户工作中获悉的人员信息,应当按照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合法稳定就业,是指在本市区域就业创业并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职业资格证书,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者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评价和论证后颁发的国家资格证书。

(五)社会保险年限,是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年限(含补缴社保的年限)。

(六)纳税,是指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税款,且以“税款实际入库时间”为准,不含罚款、稽查查补和追缴的税款。

第十九条  市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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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积分落户分值表(基础+加分+减分)

2023-01-04,全文共 2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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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申请积分落户,除了需要满足基础条件,还需满足积分分值达到100分。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

注意事项

①同时具备“纳税情况”和“带动就业”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

②同时具备“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

南京市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

基础分:

序号指标指标内容及分值责任单位
1参保情况

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分值按三个缴纳时段区别赋分,已达12个月的,计分标准为每满1个月计1分;超过12个月,已达24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5分;超过24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2分。三角区域三省一市(江浙沪皖)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上述分值予以加分。

市人社局
2居住期限居住分值按三个时间段区别赋分,连续居住已达12个月的,计分标准为每满1个月计1分;超过12个月,已达24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5分;超过24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2分。在苏州居住期限,按照上述分值予以加分。市公安局

加分:

序号

指标

指标内容及分值

责任单位

备注

1

房产情况

面积每满1平米计1分,最高不超过90分。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住宅用房,按本人产权比例计分。租赁住宅用房不计分。

市房产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多套房面积不累计计分。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的直系亲属共有产权的住宅用房不计分。

2

年龄情况

40周岁的计5分,每减少1周岁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市公安局

40周岁以上不赋分。

3

婚姻状况

配偶系本市户口,办理结婚登记一年以上的(符合投靠配偶政策除外),且一直维持该婚姻状况的计10分。

市民政局


4

兵役情况

参军退出现役的计20分。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文职干部转业证书等。

5

文化程度

1.本科学历(学位)计80分。

2.大专或高职学历计70分。

市教育局

同时具有“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最高学历、技术技能等级或者资格计分。

6

技术技能水平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计80分。

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计60分。

3.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计40分。

市人社局

7

纳税情况

1.个人近3年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加5分,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5000元,加5分。

2.个体工商户近3年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各项税收每满1000元以上,加5分。

3.个人以投资人、自然人股东、出资人(合伙人)身份,根据其在本市所有企业近3年实际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各项税收,以其投资份额和持有股权月份计算纳税额,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加50分,每超5万元加10分。

4.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其在本市所有企业近3年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各项税收,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加50分,每超5万元加10分。

5.本市所辖企业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的,其企业3年内纳税信用等级最高评价为A级的加10分,B级的加5分。

市税务局

前四类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计分,不累计计分,最高分不超过100分。有多家企业的以纳税信用等级最高的企业为评价依据。

8

表彰奖励

1.获得国家级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80分,最高不超过160分。

2.获得省部级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50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3.获得本市级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30分,最高不超过60分。

4.在本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获得区级表彰奖励的,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加15分;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加20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加25分。

市人社局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

同时具有多项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的,以最高项分值计分,不累计加分。

9

社会服务

1.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的,每次加2分,最高不超过40分;参加本市无偿献血并获得国家级奉献奖,每次加50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2.在本市参加志愿服务并被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的,每个星级加4分;只计最高星级分,不累计加分。

3.参加政府认定的慈善单位组织的慈善捐赠的,每千元加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4在本市正在从事环卫、家庭服务、保安、物业、养老服务等紧缺艰苦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满1年加10分,累计不超过50分。

5在本市实现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每次加50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6在本市办理过遗体(或器官、眼角膜)捐献登记手续的,加30分。在本市实现遗体(或器官、眼角膜)捐献者,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均可加50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文明办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市人社局

市房产局

市城管局

市、区红十字会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以“江苏志愿服务平台”平台数据为准。其他具体认定细则,参照关于印发《南京市志愿者星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文明委[2014]20号)执行。

10

带动就业

1.创业并带动5人以上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加40分。

2.创业并带动5人以上者,每增加带动10人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加10分。

市人社局

最高分不超过80分。

11

科技成果

1.授权发明专利,每获得1项加3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意向者所得分数按30/(人数+1)计算,意向者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2.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获得1项加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意向者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意向者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3.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每获得1项加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意向者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意向者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80分。科技成果未在本市运用并产生实际效益的,不予积分

减分:

序号

指标

指标内容及分值

责任单位

备注

1

违法行为

近5年内曾被行政拘留的,每次扣减20分。

近5年内曾被强制戒毒的,每次扣减20分。

近5年内曾被收容教育的,每次扣减20分。

市公安局


2

失信行为

1.一般失信的,每项减20分。

2.严重失信且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管理的有效期内,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市大数据管理局

市发改委

各项失信应累计减分。因违法行为被记入个人不良征信的,不重复减分。

失信信息结合市文明交通失信信息和有效期内的双公示失信信息;黑名单信息以国家提供的黑名单数据接口为准。

3

刑事犯罪记录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刑罚的,按照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月)乘以10减分。

市公安局


4

传销行为

近5年内,被政府行政机关认定为传销违法行为人员的,扣减10分。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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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口落户南京3种方式(积分+人才+六区)

2023-11-15,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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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主要有人才落户积分落户、四区落户三种形式。

落户类型条件材料申请流程
人才落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积分落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六区落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注意:除长三角地区跨省户口迁移线上办理外,其他户籍居民在证件有效期内办理手续。

以南京人才落户为例,准迁移证件有效期为40天,申请人应当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在迁移证有效期30天内,申请人本人持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和居民身份证到南京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由此,整个落户手续才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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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落户条件2024最新

2024-05-14,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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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公安局发布并实施《南京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原文

2023年10月9日,南京市实施《南京六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原文.

2024年南京印发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修订) 3月10日实施

2023年10月20日,南京实施《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有效期3年。

根据南京现有的落户政策,外地人落户南京主要有3种方式:人才落户,积分落户、六区落户。

1.南京人才落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2.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2、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

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申请人具备以上条件,并通过加、减分指标审核,累计积分达100分,可以在我市城镇地区办理积分落户。

注意事项: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是指在本市区域就业创业并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

>>南京市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

3.南京六区落户条件

符合以下落户条件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

(一)持有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属于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缴纳,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南京累计认可。

符合以上落户条件且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城镇地区有自有产权房屋的,其满足南京市外投靠迁入条件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同时办理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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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南京有几种方式

2023-11-17,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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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落户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按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

办理材料|申请流程

积分落户:

(一)持有南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分数累计达到100分,且符合上述条件即可申请落户。

办理材料|申请流程

六区落户:

符合以下落户条件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

(一)持有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属于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缴纳,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南京累计认可。

符合以上落户条件且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城镇地区有自有产权房屋的,其满足南京市外投靠迁入条件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同时办理随迁。

办理材料|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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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2023-11-17,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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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缴纳证明;

(五)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其他:

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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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社保证明怎么打

2024-03-29,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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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打印

申请人在各“南京市积分落户社保证明打印网点”可打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积分落户专用),既可以自助打印,也可以在柜台打印。

线上打印

于每日8:30至19:30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

进入网站>>用户登录(社会保险)“进入”>>个人用户登录输入社会保障卡号、密码、验证码,点“登录”>>

在“服务大全中”——征缴与权益记录——积分落户社保证明打印4.个人查询区积分落户证明打印点“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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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100分怎么算

2024-03-29,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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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计算器快速了解个人积分值:点击进入

南京积分落户分基础分、加分和减分,累计至少达到100分且符合其他条件方可落户。

基础分值:

序号指标指标内容及分值责任单位
1参保情况

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每满1个月,计2分;在南京市居住每满1个月,计2分。三角区域三省一市(江浙沪皖)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上述分值予以加分。

市人社局
2居住期限

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每满1个月,计2分;在南京市居住每满1个月,计2分。在苏州居住期限,按照上述分值予以加分。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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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是不是随时可以办理

2024-03-29,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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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实施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一)持有南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打印《南京市积分落户社保证明》时,正在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到账满1个月即可(含补缴)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数值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数值。(点击查看分值项

申请人应当向哪里提交申请?

积分落户采取“公安一窗受理,部门流转审核”的模式。申请人在确定落户地后,向拟落户地的区级公安行政服务中心或办证大厅公安窗口提交相关申请。

政策原文:南京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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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南京是不是就可以买房

2023-12-21,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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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已经不限购了不限购。自2023年9月8日起,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四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购房证明,而该四区亦是此前是南京仅剩的限购区域。

贷款还款方式:

借款人可在计算确定的贷款期限内,选择贷款期限,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还款方式一经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得变更。

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期(月)归还贷款本息,每月15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从公积金贷款发放月的次月开始,于每月15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中。

注:借款人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归还公积金贷款。

推荐阅读:南京公积金贷款怎么提前还

政策来源:

央广网,https://news.ycwb.com/2023-09/12/content_521989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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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区落户申请全流程

2023-11-15,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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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应当本人到场申请,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

落户原则:

(一)本人在我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我市有家庭户口且在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处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二)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如本人所在单位在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设立集体户的,应当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同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三)上述落户条件均不具备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所在地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办理地点:

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居住地社区户登记户口的,向属地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办理时效:

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第九条 通过本办法落户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的,可以通过迁往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及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投靠、配偶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的方式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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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落户条件2023最新

2023-11-17,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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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9日,南京市实施《南京六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原文.

2022年8月20日起,南京实施《南京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3年10月20日,南京实施《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有效期3年。

根据南京现有的落户政策,外地人落户南京主要有3种方式:人才落户,积分落户、四区落户。

1.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2.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落户分值: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南京市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

3.南京六区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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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是不是随时可以办理

2024-03-30,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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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实施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一)持有南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打印《南京市积分落户社保证明》时,正在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到账满1个月即可(含补缴)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数值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数值。(点击查看分值项)

申请人应当向哪里提交申请?

积分落户采取“公安一窗受理,部门流转审核”的模式。申请人在确定落户地后,向拟落户地的区级公安行政服务中心或办证大厅公安窗口提交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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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落户会分到哪个区

2023-12-21,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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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主要有人才落户、六区落户、积分落户三种落户方式。

人才落户

1、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2、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3、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

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或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的,向所属地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的,向市级户政办理窗口提交申请。

六区落户

1、本人在我南京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南京有家庭户口且在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处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2、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如本人所在单位在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设立集体户的,应当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同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3、上述落户条件均不具备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所在地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积分落户

1、如果本人在宁有产权住房,应当在产权住房处登记户口;如本人无住房,但直系亲属有产权住房,可在直系亲属产权住房处登记户口。

2、不具备条件a的申请人,可以在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处登记户口。

3、条件a、b都不具备的申请人,如本人所在单位设有集体户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设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登记户口。

4、条件a、b、c均不具备的申请人,应按居住证系统记载的居住地址所在社区户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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