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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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户口

南京户口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户口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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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户口迁移实现一站式办理

2022-12-05,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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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江浙沪皖)城市实现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以前:

办理跨省迁移户口,申请人需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批准迁入后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最后再返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全流程需要往返两地,至少跑4次公安派出所。

现在:

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户籍居民在长三角区域内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后续流程均由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通过网上信息流转完成,申请人只需等待通知办理落户手续即可,申请人再也不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真正实现“一站式迁移”。

这样整个流程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的次数减少到2次,且不必再往返于迁入迁出地。

>>推荐阅读:长三角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指南(范围+流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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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户口迁入地址怎么填

2023-08-10,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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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户口、集体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

户口登记在非直系亲属处

若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口

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新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落户。

户口登记在社区户

本人已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并符合迁移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移至合法稳定住所,有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应当将户口迁移至直系亲属处。

其他情况说明:

属《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情形的从其规定。

家庭户口除《规定明确的情形外,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

推荐阅读:南京户口注销办理材料清单(死亡+移民+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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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新生儿在南京如何办理医保手续

2023-10-12,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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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渠道

在上完户口后去居住地的公安部门给新生儿办理南京居住证,然后携带孩子户口本、社保卡、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孩子居住证、父母一方参加南京社保的参保证明等材料至街道(镇)和社区(村)社保基层经办机构办理。

缴费渠道

线上缴费

1.我的南京APP—社区—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社保缴费办理模块进行缴费操作。

2.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进行缴费操作。

3.微信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者通过“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缴纳”进行缴费操作。

4.江苏税务APP,我的社保—社保缴费办理(选档)。

线下缴费

可通过经办银行柜面进行缴费或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经办银行卡中,委托银行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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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本地迁户口怎么迁(条件+时限)

2023-08-10,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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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公民申请将户口移入至本人其他合法稳定住所的,按《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办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之间相互投靠的;

(二)投靠配偶的;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

属上述第(二)项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的,被投靠人户口所在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其直系亲属所有。

符合上述投靠情形的,投靠人可以在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也可以在被投靠人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不受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限制。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

(二)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除婚姻关系以外的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单位录(聘)用人员(第二十八条情形除外),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不含农村地区),无直系亲属投靠的,经单位同意可以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录(聘)用相关手续和社保缴纳证明。

家庭户口、集体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户口登记在非直系亲属处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二)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口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新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落户;

(四)户口登记在社区户的公民,本人已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并符合迁移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移至合法稳定住所,有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应当将户口迁移至直系亲属处。

(五)属本规定第二十八条情形的从其规定。

(六)家庭户口除本规定明确的情形外,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直系亲属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无直系亲属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无直系亲属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迁往兄弟姐妹家庭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因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离职,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的(第二十八条情形除外);

(四)因出国(境)定居、应征入伍、服刑被注销户口,符合恢复情形的;

(五)历史原因遗留的空挂户。

符合《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五条情形,公民申请将户口迁入社区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证明;

(二)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三)无直系亲属投靠、无法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情况说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

市内户口迁移:南京本地户口换地址,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不包括迁入社区户、农村地区的户口迁移。

学生户口迁移:学生户口迁入学生集体户的,由学生集体户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统一办理。

迁移原则

(一)户口登记在非直系亲属处,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二)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口,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新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落户。

(四)户口登记在社区户,本人已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并符合迁移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移至合法稳定住所,有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应当将户口迁移至直系亲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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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生没毕业可以把户口迁回原籍吗

2023-06-06,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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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齐全就可以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未毕业的不提供);

3、户口迁移证;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居民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1.着手补办身份证。如果在当地丢失身份证,需要本人拿着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之一到就近公安机关办证窗口(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补办。目前,身份证补办业务全国通办,可以选择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办证窗口进行补办,一般20个工作日取证。

2.申办“临时身份证明”。如果急需身份证,可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应当由本人在南京市范围内操作。可关注“南京公安”公众号,网上开具电子版《临时身份证明》。

>>南京网上申请临时身份证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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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把户口迁到南京需要什么

2023-11-17,全文共 1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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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材料

(一)积分落户申请表。相关阅读: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表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及复印件。推荐阅读:南京居住证办理指南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五)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注:若申请人要随迁配偶、子女,需要提供这些申请材料:

对于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且符合新《积分落户办法》第十三条所列家庭户落户条件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落户。(所谓家庭户落户条件,是指申请人本人、直系亲属在我市拥有产权住房,或有政府发放的公租房、租赁的单位公房、有公房租赁证的住宅用房等)

随迁落户按照我市市外夫妻投靠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之规定,同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办理。

六区落户材料

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应当本人到场申请,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

人才落户材料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缴纳证明;

(五)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其他:

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夫妻双方均按条件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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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户口迁移向军队有关部门申请的几种情况

2023-06-05,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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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驻宁部队现役军人的家属随军的,提交以下材料;

1、军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

2、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现役证明;

3、配偶、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子女关系证明;

4、结婚证;

5、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随军批复。

(二)驻宁部队女士官的未成年子女,提交以下材料:

1、军人的居民身份证、士官证;

2、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现役证明;

3、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

4、家庭关系证明。

属以上各种情形的,可以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部队集体户落户,并提交相应合法稳定住所证明、部队同意落户意见书。

推荐阅读:江苏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指南(条件+地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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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新生儿在南京如何办理医保卡

2023-10-12,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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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须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持卡人的电子证件照片)办理。

确认申请人基础信息和照片无误后,补充其他制卡信息。若系统未能自动获取申请人基础信息和照片的(7周岁以下人员无须采集照片信息),由业务经办人员协助完成人员基础信息、照片和制卡信息的录入。

注:7岁以下儿童不强制提供社保卡照片。

办理地点:

江北新区玄武区
秦淮区建邺区
鼓楼区浦口区
栖霞区雨花台区
江宁区六合区
高淳区溧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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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户口注销办理材料清单(死亡+移民+入伍)

2023-06-09,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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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失踪注销

公民死亡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村)委会工作人员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注销。

公民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者宣告死亡:由申报义务人持人民法院死刑判决书或者死亡宣告判决书、被执行死刑或者宣告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被执行死刑或者宣告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注销。

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由申报义务人持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被宣告失踪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被宣告失踪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失踪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死亡:由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同时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户口登记地以外死亡的,死亡地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区级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区级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接到本地公民死亡证明后,应当通知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按规定注销户口。

无法查明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死亡地公安机关应当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公民在境外死亡:死者亲属须持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翻译件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确认死亡证明、死者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和办理人居民身份证到死者户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换领国内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亲属持国内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办理人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

入伍注销

1、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应征公民居民户口簿、入伍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

2、应征入伍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入伍报到前应将其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迁入地公安机关应凭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同时凭居民户口簿、入伍通知书注销其户口。

3、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户口在原籍的应由本人、父母或者户主持入伍通知书和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在学校的应由学校负责统一提供入伍通知书或者当地兵役机关提供的入伍人员花名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出国(境)定居注销

1、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由本人持省公安厅或者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注销户口。通过自行取得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的,凭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定居注销户口通知书注销户口。

2、经批准前往台湾定居的,由本人持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批准赴台定居注销户口通知书注销户口。

3、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应当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4、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本人因故不能前来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亲属办理。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受托人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注销人委托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定居批准通知书办理。已加入外国籍的凭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注销人委托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身份认定办理。

5、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经区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或者凭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注销户口通知,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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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指南(范围+流程+须知)

2022-12-02,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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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范围

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

各市细则:

江苏:办理范围涵盖除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以外的所有户口迁移类别。

上海:目前,上海市适用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范围为:公安审批“投靠类”(配偶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和经上海市人社局审批入沪的“人才类”落户人员。

浙江:迁移类型全覆盖。从原有试行期间仅限夫妻、父母、子女投靠迁移类型人员,拓展至区域内所有迁移类型人员(特殊政策规定除外)。

安徽:安徽省户籍居民可以办理除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以外的所有户口迁移类别,其余设区市后续将逐步增加。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户办大厅)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落户时,可自愿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签订《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

2.准予迁入

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3.迁出注销

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移迁出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4.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办理户口网上迁移后,不得中途取消。

2.接到落户通知后,申请人要尽快携带迁入户居民户口簿(单独立户除外)和迁出户居民户口簿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办理,以免影响日常生活。

相关消息:长三角地区户口迁移实现一站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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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集体户口怎么领结婚证

2023-10-23,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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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材料

1.身份证: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派出所或人才市场专用章的复印件;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已注销的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证明。

3.证件照: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注:复婚、再婚者应当提供其他相应证明(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预约流程:点击查看

登记地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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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体育部门负责哪些户口迁移申请

2023-06-05,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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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运动员落户南京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省体育局出具的退役运动员安置证明。

属以上情形,可以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处、单位所在集体户或申请人单位所在的省、市、区级人才服务中心落户,并提交相应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同意落户意见书、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或人才服务中心同意落户意见书。

落户直系亲属处,还需提交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和家庭关系证明。

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可以在就业地社区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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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积分落户口需要多少分

2024-03-29,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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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并总分达到100分即可积分落户南京

(一)持有南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打印《南京市积分落户社保证明》时,正在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到账满1个月即可(含补缴)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数值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数值。(点击查看分值项

积分落户随迁政策:

获得落户资格并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家庭户落户条件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落户。随迁落户的,按照公安部门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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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怀孕建卡流程(外地户口)

2023-04-20,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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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管是本地户口还是外地户口,建卡流程基本都是相似的,只是提交的材料会不一样。那么,外地人在南京怀孕怎么建卡?需要什么材料?以下就是外地户口南京怀孕建卡流程详情。

南京怀孕建卡流程(外地户口)

建卡时间

1、建小卡:孕妇一般在孕8-10周左右,最迟不超过孕12周+6天(按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到暂在地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区县妇幼保健所建小卡(《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

以下为栖霞区栖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妇建卡流程,准妈妈们可以参考:

第一步:携带好以上材料,在一楼大厅收费处挂号妇产科;

第二步:中心二楼妇产科就诊;

第三步:诊室建卡登记资料、询问病史,妇科检查;

第四步:一楼收费处缴费,B超室进行B超检查、 检验科抽血(需空腹)及尿常规检查;

第五步:家庭医生签约、建立健康档案。

第六步:检查完毕,取结果到二楼妇科复诊。预约下次就诊检查时间。

注:如果超过孕12周+6天建卡的流程可能会复杂一些,需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具体可以咨询所在社区服务中心。

2、建大卡:在20-24周左右,就可以将小卡转到您选择的接产医院建立大卡了。

建卡提交材料

建卡当天根据情况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未办理南京市医保卡的孕妇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未婚者可不携带)。

2、持有南京市医保卡且有生育保险的,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孕妇本人医保卡(如男方有医保卡也请一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服务证明复印件。

若未开具生育服务证明,可以持第2点中的资料到建卡的医院或社区服务中心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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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迁户口问题咨询哪个部门

2023-10-09,全文共 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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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统一咨询热线:4001001001

外地人落户南京受理部门

申请户口迁入本市城镇,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教育部门申请,凭相应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点击查看

军人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本市城镇,并向民政部门申请,由公安部门办理,并提交材料:点击查看

退役运动员安置南京并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本市城镇,并向体育部门申请,由公安部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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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迁户口需要准迁证和迁移证吗

2023-06-13,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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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准迁证自签发之日起40天有效期。

也就是说,你需要在有效期内,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证,办好之后,携带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以及身份证回到南京核发给你准迁证的地方,办理落户手续。

注:迁移证有效期30天。

相关消息:长三角地区实现“免奔跑”一站式迁户口

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户籍居民在长三角区域内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后续流程均由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通过网上信息流转完成,申请人只需等待通知办理落户手续即可,申请人再也不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真正实现“一站式迁移”。

这样整个流程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的次数减少到2次,且不必再往返于迁入迁出地。

>>推荐阅读:长三角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指南(范围+流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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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新生儿在南京如何办理医保报销

2023-10-12,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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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南京新生儿医保:出生后医疗费用直接报销

没参加过南京准新生儿医保:参保缴费待遇生效后可以直接刷卡结算,出生至参保生效期间的费用需要走零星报销。

新生儿医保报销起付线及比例:

(一)门诊统筹待遇

(二)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

(三)住院待遇

此外,还将儿童I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儿童苯丙酮尿症等病种纳入保障范围。

相关消息:2023年6月1日实施《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明确了各类人群参保等待期。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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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怎么参保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条件+流程+费用)

2023-11-02,全文共 11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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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参保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免费办理)】

参保对象:

1、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宁台胞;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宁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4、《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和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紫金山英才卡》持有人,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7、父母一方为南京市户籍、且母亲已经参加南京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8、除上述第1条之外,具有本市中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另外“新市民”同样享受财政补助。

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按本市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享受同等标准缴费,财政按照本市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

参保方式

1、线上办理:

南京市户籍人员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柜面办理: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街道(镇)和社区(村)社保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

下列人员另需提供以下材料(建议准备复印件):

1、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南京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籍材料;

2、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3、除上述第2条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中小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4、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参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

5、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6、年度内中途参保的退役士兵及职工医保中断人员,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材料;

7、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8、按照《南京人才居住证》及《紫金山英才卡》政策参保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9、在宁台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台胞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1、年度内中途参保的刑满释放人员需提供《释放证明书》。

续保方式

除新参保人员外,下列情况需凭相关资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年满18周岁仍在南京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生,需携带相关学籍证明按“学生儿童”身份办理续保验证;

2、办理过居民医保停保手续需重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3、上一年度以大学生身份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且未办理过大学生毕业后补缴登记,需参加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4、参保居民需停止城乡居民医保的,应由本人或亲属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停保申请。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保手续的,不再另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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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迁户口到南京要多久?附公安办理程序

2023-11-17,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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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落户申请办理时间上限如下,同时还和申请人拿准迁证回原籍办迁移证的时间有关。

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

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注意:长三角户籍办理区域内户口迁移时无需回原籍,详细政策点击:长三角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指南(范围+流程+须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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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迁到南京可以落在哪个区

2023-08-10,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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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户口、集体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

户口登记在非直系亲属处

若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口

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新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落户。

户口登记在社区户

本人已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并符合迁移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移至合法稳定住所,有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应当将户口迁移至直系亲属处。

合法稳定住所概念:

1、房屋不动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载为住宅用途的住房;

2、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房;

3、政府提供共有产权住房或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4、军队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住宅用途房产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与单位办理的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6、农村地区尚未办理产权证和所有权证的自建房,凭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认定,或者房屋主管部门(或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凭证证明,以及经街道(镇)证明有建房申请表的住所。

合法稳定住所不包括与私人租赁的住房。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能反映出房屋用途的,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还应当提供房屋土地使用证或房屋登记簿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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