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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1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详见正文!

2023-12-05,全文共 3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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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http://www.njbpvi.org)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2024年6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人事部门邮箱。邮箱:njgjzp@qq.com,发送邮件请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命名。网上报名后需拨打电话025-86673607确认报名接收情况。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3.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文档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1)《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6)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7)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记录);

(8)其他岗位要求的科研项目、成果等情况的证明(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中文文章需附中国知网等检索截图,英文文章应附ISI Web of

Science等检索截图,科技项目应出具任务书或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附件2)外,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综合考评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项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来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后当场将原件返还,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者领取准考证,进入综合考评。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网上公布。

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包括资料评审和面试两个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综合考评小组,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成果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考评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资料评审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按照资料评审占30%,面试占70%计算总成绩,资料评审和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评,否则按弃考处理。

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网发布。

(四)考察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综合考评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监督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025-86673607、86673608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5-8464859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962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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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和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http://www.njsjly.com)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2024年6月1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15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16: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人事部门邮箱。邮箱:njjlzp@126.com,发送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网上报名后需拨打电话025-86735588确认报名接收情况。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3.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文档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1)《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内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外语、计算机等资格证书;

(7)获奖证书;

(8)论文、专利及科技项目等能体现科研水平成果的材料(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中文文章需附中国知网等检索截图,英文文章应附ISI Web of Science等检索截图,科技项目应出具任务书或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和简历外,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推荐表)一致。

(2)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评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按照电话和邮件通知要求来院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须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项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审核后当场将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综合考评,现场领取准考证。进入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在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公布。

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包括资料评审和面试两个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综合考评小组,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成果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考评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资料评审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按照资料评审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资料评审和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综合考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评,否则按弃考处理。

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发布。

(四)考察、体检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综合考评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人事部门:025-86735588

(二)招聘主管部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5-8464859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962

附件:

1.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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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报名要求

2024-01-19,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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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记录;

3.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意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附件1)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4.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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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怎么报名?

2024-01-19,全文共 434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527263110@qq.com)。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邮箱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下午16:0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压缩包以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材料中应包含: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以下材料影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咨询电话:025-52174909(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报名表: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岗位表下载入口

2024-01-19,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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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记录;

3.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意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附件1)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4.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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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3人公告

2024-01-19,全文共 2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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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从事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记录;

3.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意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附件1)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4.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告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上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527263110@qq.com)。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邮箱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下午16:0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压缩包以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材料中应包含: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以下材料影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咨询电话:025-52174909(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线上初审

1.初审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1月26日。

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笔试

1.初审合格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及时查收邮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确认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此次考试。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和招聘单位无关。

3.笔试成绩出具后,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五)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此次考试。

2.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录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2.在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招录计划人数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综合成绩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需参加完体检要求的所有项目,否则视为体检不合格。

4.体检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八)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背景调查。

(九)录用

1.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人员方可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办理入职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劳动关系

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5-52882707

附件:1.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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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8-16,全文共 3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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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https://www.njtjy.org.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2024年2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2月2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8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人事部门邮箱。邮箱:nj_tjy@163.com,发送邮件请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命名。网上报名后需拨打电话025-86673558确认报名接收情况。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3.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文档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1)《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内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6)外语、计算机等资格证书;

(7)获奖证书;

(8)本人科研项目、成果、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中文文章需附中国知网等检索截图,英文文章应附ISI Web of

Science等检索截图,科技项目应出具任务书或合同复件件);

(9)在校学习的成绩单。

以上材料除个人简历和登记表(附件2)外,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综合考评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项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来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后当场将原件返还,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者领取准考证,进入综合考评。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在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上公布。

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包括资料评审和面试两个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综合考评小组,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成果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考评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资料评审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按照资料评审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资料评审和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评,否则按弃考处理。

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发布。

(四)考察体检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综合考评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监督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025-86673558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5-8464858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962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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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招聘2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公告2024

2024-02-29,全文共 2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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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宁事招公告(Z)〔2024〕1号

为加强校(院)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实施好人才强校战略,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党建(http://www.njdj.gov.cn/)、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http://dx.nanjing.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拟于4月和11月进行考试,具体时间视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校(院)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jdxzzrsc02@163.com。

3.报名材料:

(1)《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博士在读证明)、各层次职称证书及聘书;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博士论文提纲和摘要(PDF格式)、1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代表作(PDF格式)、《科研成果清单》。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校(院)成立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和报名邮箱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试讲答辩、面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由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1.试讲答辩

根据招聘专业方向确定试讲题目,并提前一周通知应聘人员。试讲后,评委根据应聘人员博士论文、代表作、试讲内容等提问,应聘人员答辩。试讲答辩为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度、专业知识水平、个人综合素养等。综合考评为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

按照试讲答辩占50%,面试占50%计算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体检前,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校(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校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党建、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校(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应在校(院)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校(院)给予受聘人员10万元购房补贴,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向符合校(院)《关于引进人才住房待遇暂行规定》有关条件的受聘人员提供免费过渡公寓住房。受聘人员拥有省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课题),并保证最终科研成果归属我校的,将按校(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科研经费和科研奖励。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

组织人事处:025-86752046,025-86752053

(二)监督电话

机关党委(纪委):025-86752057

(三)受理时间

8:30-17:00

附件:

1.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科研成果清单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

南京市行政学院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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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执法协管员1人

2024-01-04,全文共 2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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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玄武区政府批准,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适岗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并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进行录用。

二、岗位设置和招聘数量

执法协管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信网可查询);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保密意识、道德品行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3.普通话标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 、PPT等办公软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4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无不能在服务性岗位工作的疾病;

5.要求具有1年以上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或法律类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尚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或曾因此受过处罚的;

6.有严重个人失信行为记录的;

7.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示。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或相关招聘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录用。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阶段

1.公告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7日。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3.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4.报名地点: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珠江路275号院内三楼左侧玻璃门内)。

5.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

(1)《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打印后须有承诺人签名),表中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

(3)学历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

(二)资格初审和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查与现场报名同一地点进行,须由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负责报名部门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2.用工单位根据公告规定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条件和人员报考条件综合研究,按照人岗相等原则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3.本次招聘面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将于报名结束后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六、考试与录用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无指定备考教材,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该项面试分数的60%。

面试后,用人单位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从高分到低分公示考生面试成绩,同步公示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与公示

体检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区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对体检不合格或个人自行放弃者,在面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三)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公示。

(四)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在报到通知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特别提醒: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七、待遇

聘用人员收入人均45000元/年左右(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用人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八、招聘咨询、监督

(一)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用工咨询):025-83682268

(二)报名咨询:025-83368744;联系人:黄老师

(三)监督电话

玄武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25-83682650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3682175

附件:《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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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招聘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4,全文共 3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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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http://www.njsjly.com/)和相关高校网站及招聘现场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2024年6月1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15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16:00。

网上报名者须下载并如实填写《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以“考生姓名+岗位”命名)。报名邮箱为:njjlzp@126.com,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网上报名通过者,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并须于2023年12月19日下午13:00-17:30到中国计量大学环宇楼T302室(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258号)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二寸免冠照片一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宣讲与报名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将于2023年12月19日13:00-17:30在中国计量大学环宇楼T302室(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258号)开展招聘宣讲及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填写《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办理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3.领取准考证

招聘单位现场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领取准考证。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笔试定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当日在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公布。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面试拟定于2023年12月2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公布。

(三)考察、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监督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025-86735588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5-8464859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962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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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江宁中医院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5人公告

2023-09-20,全文共 4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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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化医院发展的需要,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高层次卫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成立于1984年12月,2004年挂牌南京市惠民中医院,2010年成为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2015年成立了南京市急救中心江宁中医院急救分站,2020年创成“江苏省平安医院”、“江苏省健康促进医院”、“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三级中医医院。

医院可以开放床位1000张,设19个标准病区,有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1个(脾胃病科),南京市中医重点专科6个(骨伤科、肛肠科、脾胃病科、妇科、脑病科、肾病科),南京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2个(心血管科、内分泌科),南京市医学重点专科2个(医学检验科、放射科)。医院临床科室建设齐全,拥有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骨伤科、肛肠科等临床科室19个,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10个。同时,拥有腰腿痛多专业一体化诊疗平台、区骨质疏松健康管理基地、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合作医院及江苏省中医院呼吸专科联盟等。荣获“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PAC优质服务医院”“江苏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秀单位”“江苏省机关团体档案工作三星级标准”“南京市文明单位”等荣誉。

医院在职职工964人,其中硕、博研究生155名,高级职称227名,中级职称380名,南京市名老中医3名,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兼职教授36名。2017年11月成为江苏省人民医院技术支持医院,并挂牌成立江苏省人民医院泌尿外科江宁区中医医院工作室,2019年1月16日成立全国名老中医朱秉宜教授传承工作站。

医院拥有最新的德国STORZ

3D腹腔镜、西门子双源CT、西门子3.0T核磁共振、飞利浦64排CT和16排CT、西门子“无人”CT、西门子DSA、数字乳腺钼靶机、奥林巴斯超声内镜、椎间孔镜、三维彩色B超等万元以上设备800余台,价值2亿多元。中医诊疗设备有14类41种。

医院将恪守“传承、创新、厚德、济世”的院训,突出“弘扬中医药文化,为百姓健康服务”的服务宗旨,以“精、诚、仁、和”的医院精神为指引,为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且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并在2024年3月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3月1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2023年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评人选,适时启动考评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南京市江宁中医院人事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57号2号楼九楼912室)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网上报名邮箱(jnzyyrsc@126.com)。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3)报名材料:《南京市江宁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同时提供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材料。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网上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须按招聘单位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到南京市江宁中医院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审查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全程指导和监督。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综合考评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结束后,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于综合考评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发布,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

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根据综合考评、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职称资格、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中医院人事处

电话:025-87155123

电子邮箱:jnzyyrsc@126.com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行风办:025-87155126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2137900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江宁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江宁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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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执法协管员2人公告

2023-09-05,全文共 2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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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玄武区政府批准,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适岗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并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进行录用。

二、岗位设置和招聘数量

执法协管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信网可查询),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岗位简介表》;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保密意识、道德品行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3.普通话标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 、PPT等办公软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4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无不能在服务性岗位工作的疾病;

5.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尚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或曾因此受过处罚的;

6.有严重个人失信行为记录的;

7.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示。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或相关招聘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录用。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阶段

1.公告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5日。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3.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4.报名地点: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珠江路275号院内三楼左侧玻璃门内)。

5.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

(1)《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后须有承诺人签名),表中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

(3)学历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

(二)资格初审和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查与现场报名同一地点进行,须由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负责报名部门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2.用工单位根据公告规定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条件和人员报考条件综合研究,按照人岗相等原则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3.本次招聘面试的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将于报名结束后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六、考试与录用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无指定备考教材,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该项面试分数的60%。

面试后,用人单位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从高分到低分公示考生面试成绩,同步公示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与公示

体检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区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对体检不合格或个人自行放弃者,在面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三)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公示。

(四)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在报到通知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特别提醒: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七、待遇

聘用人员收入人均45000元/年左右(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用人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八、招聘咨询、监督

(一)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用工咨询):025-83682268

(二)报名咨询:025-83368744;联系人:黄老师

(三)监督电话

玄武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25-83682650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3682175

附件:1.《2023年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岗位简介表

2.《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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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江宁医院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10人公告

2023-08-02,全文共 5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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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化医院发展的需要,南京市江宁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制内高层次卫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江宁医院创建于1935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职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临床学院、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和东南大学及江苏大学教学医院。医院建成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级心衰房颤中心、国家级脑出血外科诊疗中心和高级卒中中心、国家标准化心脏康复中心、中国高血压达标中心、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康复医学会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国康复医学会呼吸康复专科培训基地、国家级EBUS培训基地等。加入国家级创伤联盟,入选国家卫健委首批“神经外科建设中心”。获得中国医院质量管理奖、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创新医院、全国最佳“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省第一批医院文化建设示范点等各项荣誉,近两年获评艾力彼省单医院前100强。

医院已发展成“两院区多分院”新格局,核定床位2100张。2022年,医院年门急诊量195万人次以上,其中急诊量约40.8万人次,位于全省前列。年住院量6.8万人次;年手术4.8万人次。

医院人才队伍实力雄厚,现拥有在职职工2897名,其中卫技人员2559名,硕博研究生731名,高级职称584名,中级职称992名。第一批江苏“卫生拔尖人才”1名,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7名,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2名,江苏省“双创博士”12名,南京市中青年行业学科带头人3名,南京市卫生青年人才1名,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1名,南京市中医药青年人才2名,南医大及南医大康达学院教授27名,副教授69名,讲师144名,硕博生导师24名。

医院形成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学科体系,已拥有省市级重点专科30个,分别是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肿瘤科、消化科、普外科、泌尿外科、骨科、胸外科、肾内科、内分泌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妇科、药学部、血液科、老年医学科、超声诊断科、输血科、病理科、儿科、急诊科、耳鼻咽喉科、中西医结合(老年病)科、产科、护理、医学影像科(介入放射学专业),其中,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骨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心血管内科为南京医科大学重点学科。

医院科研能力稳步提升,医院中心实验室挂牌南京医科大学校级重点实验室,拥有专职研究人员10名。设有江苏省人民医院王学浩院士工作站、南京医科大学免疫细胞转化研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全科医学研究中心江宁研究基地,以及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创建了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医院各类科研获奖级别及数量均持续提升,近年来,成功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6项,发表SCI论文300余篇。

医院设施设备先进齐全,配备了全国领先的先进医疗设备,拥有直线加速器1台、SPECT1台、CT13台、磁共振4台、DR12台、DSA4台,包括GE静音核磁共振、西门子科研型3.0核磁共振、双源CT、256排螺旋CT,还配有高压氧舱、生化流水线、免疫流水线,以及体外碎石系统、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胃肠镜系统等高精尖设备,可为患者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诊断和治疗。医院基础设施与智慧医院建设处于国内顶尖水平,建有国内领先的包含轨道、通道、机器人在内的智能物流系统和药品分包与发放自动化设施,全力打造全国“智慧+物联网”医院。

医院不断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邀请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前来讲学交流,先后与美国、德国、比利时、瑞典、日本等医院及医学院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派出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出国访问进修。医院是全省首家中德“银发项目”试点单位。医院作为全省第一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医改成绩显著,“以改革促发展,以管理出成效”的改革路径,被国家卫健委录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案例汇编》,医改经验被国务院医改办归纳为“江宁模式”。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建设经验被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简报形式在全国推广。

医院始终牢记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秉承“仁爱、诚信、精湛、卓越”的院训,坚持“人才科技兴院、质量服务立院、改革创新强院”的办院方针,瞄准国际型、研究型的发展方向,以建设南京南部地区医疗服务中心新定位,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打造人民满意医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且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并在2024年2月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2月1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2023年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评人选,适时启动考评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南京市江宁医院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到南京市江宁医院报名点(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169号江宁医院教研保障楼4楼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网上报名邮箱:njjnyyrsc@163.com,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格式命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

(3)报名材料:《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同时提供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材料。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由南京市江宁医院现场审查报名材料。网上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须按招聘单位要求在七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到南京市江宁医院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审查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综合考评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江宁医院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医院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于综合考评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发布,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江宁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南京市江宁医院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职称资格、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

电话:025-52087515/025-52087295

电子邮箱:njjnyyrsc@163.com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江宁医院监察室:025-52087058

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25-52137900

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5-52168726

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江宁医院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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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告

2023-06-28,全文共 3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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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可放宽至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校邮箱,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命名。南京市第一中学邮箱:zhaopin@njyz.net;南京市金陵中学邮箱:jlhsxb@126.com;南京外国语学校邮箱:jinque@nfls.com.cn;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邮箱:nsfzrs@vip.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2023届毕业生: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就业推荐表;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社会人员: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学历起);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的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的组合。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岗位的具体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或实践操作的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人选。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则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电话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第一中学:025-68187209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09、84786260

南京外国语学校:025-83282300、83282398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025-83639919

附件: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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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农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怎么报名?

2024-04-19,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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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点此进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5月8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5月9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0日期间9:00-16: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0日期间9:00-16:00。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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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农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下载入口(第二批)

2024-04-19,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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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综合评议评分规则.pdf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农业科研事业;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七)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均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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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4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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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前身为1931年国民政府创立的中央农业实验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钟灵街5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农业科研事业;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七)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均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5月8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5月9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0日期间9:00-16: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0日期间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同时还须发送能证明所学专业的电子版材料(如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以本人姓名命名,大小不超过1M)及报名信息中涉及的科研业绩电子版材料至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接收邮箱(详见《招聘岗位表》)。提交上述材料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发送专业证明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应聘人员只能从本次招聘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 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www.jaas.ac.cn)公告。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根据国家不鼓励从中西部、东北地区单位引才的精神和要求,来自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且具备高级职称的社会人员,不得应聘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4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所有岗位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根据中央和省有关人才评价和科技评价相关文件精神,参照《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综合评议评分规则》进行综合评议(详见附件2),根据综合评议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有放弃参加面试的,将在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同一岗位综合评议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评议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最多递补两次。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面试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现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符合应聘岗位条件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应聘人员身份证;

2.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需要有工作经历的以及现已参加工作人员,须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3.

有研究方向(背景、基础等)、科研业绩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与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或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后相关研究经历证明材料;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可提供1-2项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代表性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文(全文)、专利证书、科技成果奖项等;上述材料1份原件及7份隐匿个人信息的复印件装订好,在资格复审当日递交给工作人员;

4. 岗位及综合评议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硕士及博士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奖学金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三)面试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执行,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主要研究方向、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综合表现等。

(四)面试的时间及具体要求将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所有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可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

(二)招聘结果公示方式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jshrss.gov.cn)及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www.jaas.ac.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面试的成绩、排名等。

(三)递补说明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与试用期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2024年毕业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

(二)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违反国家和省公开招聘规定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联 系 人:周老师 汤老师

咨询电话:025-84390040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综合评议评分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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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一中学招聘4名编制外教师公告2024年4月

2024-04-15,全文共 2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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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一中学2024年4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4名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国际部:国际部英语教师2名、国际部心理教师1名、国际部数学教师1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智联招聘、南京一中校园网(http://www.njyz.net)上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 国际部英语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 专业与学历:英语类、教育类或对外汉语教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博士学历优先考虑;

4. 有英语专业8级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100分以上等相关英语成绩证明;

5. 能胜任SAT学科、TOEFL学科英语课程教学;

6. 能胜任高中班主任工作及相关学生管理工作。具有国际课程教学或管理经验者优先。

(二)国际部心理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 专业与学历: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或人文社科类关专业。应聘者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博士学历优先考虑;

4. 英语功底好,具备大学英语6级或雅思6分或托福90分以上等相关英语成绩证明;

5. 能胜任AP心理学教学。同时能胜任TOEFL学科教学者优先考虑;

6. 能胜任高中班主任工作及相关学生管理工作。具有国际课程教学或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国际部数学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 专业与学历:数学、经济商管或理工类相关专业。应聘者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博士优先考虑;

4. 英语功底好,具备大学英语6级或雅思6分或托福90分以上等相关英语成绩证明;

5. 能胜任SAT数学、AP微积分BC、AP统计学等科目教学。同时能胜任AP宏观经济学,AP微观经济学等学科教学优先考虑;

6. 能胜任高中班主任工作及相关学生管理工作。具有国际课程教学或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不得应聘情形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8日。

2.

报名方式:寄送应聘材料(信封封面注明应聘岗位名称)。材料包括:《附件:南京市第一中学应聘工作人员信息表》、个人简历一份、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近期生活照、证件照各一张。材料恕不退还。

3. 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24年4月18日(以收件邮戳为准)。

4.

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南京市中山南路301号南京市第一中学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孙老师、许老师,联系电话:025—68187209,邮编:210001。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 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学校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

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1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招聘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单,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5. 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 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南京市中山南路301号)。

7.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8.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 面试地点:南京市第一中学高中部。

10. 考核: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

11. 结果通知:面试结束后,学校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其他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2.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四)体检、考察

1.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 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上公示三天。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学校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由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南京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68187209;联系人:李老师、孙老师、许老师。

监督电话:025-68187208;联系人:周老师。

南京鼓楼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南京市第一中学

2024年4月8日

南京市第一中学应聘工作人员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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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浦口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招聘报名方法

2024-03-15,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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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以“本人姓名+应聘学校+应聘学科”命名,发送至邮箱596879076@qq.com。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邮箱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3. 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获得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有关荣誉证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5)本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6)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 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其中,采用合并招聘岗位的学科,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招聘岗位名称,不需填写具体单位;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学科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据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相应的招聘单位。

(2)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3)现任教学段、学科须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4)骨干教师学科类别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

(5)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6)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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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浦口招聘10名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4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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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根据南京浦口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5. 具有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

7.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以“本人姓名+应聘学校+应聘学科”命名,发送至邮箱596879076@qq.com。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邮箱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3. 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获得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有关荣誉证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5)本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6)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 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其中,采用合并招聘岗位的学科,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招聘岗位名称,不需填写具体单位;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学科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据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相应的招聘单位。

(2)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3)现任教学段、学科须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4)骨干教师学科类别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

(5)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6)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调整或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的,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本次招聘的总计划内调整并公布,或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如有招聘计划调整,将另行公告并延长相应岗位报名时间。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三)资格审查

招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原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参加综合考评。通过资格复审的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教师,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

教科研成果评分。根据招聘的岗位,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形式(说课占70%,答辩占30%)。

3. 总成绩计算。按照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五)体检、考察

1.

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综合考评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2.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用人方式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依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浦口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浦政发〔2020〕36号)、《2020年浦口区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浦才居〔2020〕1号)文件,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非南京市评选的骨干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除外)入职后需按相关要求转评,转评后享受浦口区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政策。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025-58882172、025-5818272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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