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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怎么办

在南京范围内跨区迁移户籍的参保人,无需转移城乡养老保险,跨省市的只需要在迁入地申请即可。

2022-12-08,全文共 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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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转移

南京市范围内跨区迁移户籍的参保人,无需转移城乡居保关系,应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更改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信息。

省内转移

已实现省平台一键式办理,参保人可在迁入地申请,即时办结。

跨省转移

参保人只需在迁入地申请即可,后续转移手续由两地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处理,参保人无需两地奔波。

>>>南京城乡养老保险转移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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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养老保险转移最新政策

2022-12-08,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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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流动

城乡居保↔城乡居保

城乡居保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出本市的,应在迁入地及时申请办理城乡居保关系转移,将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至迁入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若同一年度有重复缴费的,个人账户予以累加,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跨制度转移

城乡居保→职工养老

参保人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申请将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领取养老金。城乡居保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职工养老→城乡居保

参保人不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申请将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保个人账户,按照城乡居保待遇计发办法领取养老待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保缴费年限。

参保人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保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相应的城乡居保个人缴费退还本人。

已经领取待遇的关系不再转移

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待遇的,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特别提醒:参保人不得同时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保待遇。在两项制度中都具备待遇领取资格的,按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同时终止并解除城乡居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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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

2023-12-20,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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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时间

参保(续保)人员按自然年度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参保(续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2023年度缴费将于12月25日截止。

线下缴费:

(1)柜面缴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至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选档、缴费手续。

(2)银行代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至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选档、批扣签约手续,参保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将保费足额存入指定银行的缴费卡(折),由税务部门委托银行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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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3-01-20,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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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标准,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2023年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四个档次,并对不同档次实行差别化补贴标准:

举例说明:

居民张某选择缴费档次“一档”,那么他需要缴纳保费为1680元,缴费到账后政府另外补贴168元,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其个人账户,合计1848元。

拓展阅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账后如何计息?

(一)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息办法进行结息。

(二)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资助)自到账次月起计息;政府补贴自个人缴费到账次月起计息;政府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的人员或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员代缴的养老保险费和政府补贴,自参保登记或年度身份确认次月起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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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养老保险参保有几种方式?

2022-11-17,全文共 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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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线上参保方式

参保人进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城乡居民参保手续。

1.选择个人办事—“城乡”—“城乡居民服务”

2.点击参保登记,办理城居保参保登记手续。

线下参保方式: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或社区(村居)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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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

2023-12-20,全文共 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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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最晚缴费时间为12月25日

缴费线上查询方式:

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江苏智慧人社”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点击“服务—社会保险城乡居民服务—城乡居民待遇人员发放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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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养老保险参保有几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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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标准

2023-01-12,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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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和标准(见下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拓展阅读:江苏人社厅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有什么影响?

①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上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②低于下限的,按下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③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

由此可见,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的调整并不是对所有参保人员都造成影响,对于自身的工资收入在上下限范围内的人群,上下限标准的调整并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同时,即便是按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缴费的人群,下限标准的提高对缴费金额的影响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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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哪些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需要缴费?

2021-09-02,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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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保障人群

参保居民经相关部门认定属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有二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等困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2.被征地人群

本市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享受人员由其个人账户资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时,由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列支;

被征地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享受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所需缴纳医保费由各级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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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调整通知

2024-05-07,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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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为加快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推进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共通、信息联通、业务畅通,现对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职工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

通知自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都市圈范围:

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

政策查询: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可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gjj.nan-jing.gov.cn/)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025-12329了解咨询。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跨地区贷款和提取政策,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为准。

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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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第十三届南京国际度假房车展览会指南(时间+地点+门票)

2024-05-06,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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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场馆:南京国际博览中心1-2号馆

展会以“美好健康生活,从 Camping+ 开始”为主题,集中展示房车露营、户外休闲、自驾游、房车配件等相关产品,包括房车露营装备、户外休闲装备、自驾游产品及装备、房车露营配件、新生活方式产品等。展会现场将集结优质房车、配件、户外露营企业,从入门级的大众车型到商务型的优选车型再到高端国际范的豪华车型,应有尽有,为爱好房车户外露营的观众带来一场房车露营盛宴。

展会介绍南京国际度假房车展览会正式定档,将于2024年5月31日-6月2日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1-3号馆举办,展会面积 3 万平米。

以打造华东地区高质量休闲度假平台为目标,聚焦蓬勃发展的长三角度假休闲市场,集房车、旅游、户外、休闲、亲子娱乐于一体,携手多方组织机构和行业同仁竭力呈现一场规模空前、板块完整、内容丰富、紧贴趋势的房车户外露营全产业链盛会。同时,沉浸式露营体验、免费参与研学课程、聆听露营房车达人分享,为到场观众呈现一场形式新颖、线上线下结合联动、又注重实效的高规格行业视听盛宴。

展品范围

• 自驾游及主题游

- 国家、地区旅游局、旅游机构

- 旅行线路供应商

- 旅游目的地、度假区、主题公园

- 酒店、度假村、SPA会所、休闲农庄

- 团队游、自助游、邮轮游、亲子游、蜜月游、高尔夫游、游学游、定制游等旅游线路

- 旅游设施

- 航空公司

- 旅游地产

- 旅游商品、纪念品

• 自驾游及装备

- 轿车、SUV、跑车

- 地形车、摩托车、平衡车、电动车

- 自驾游营地

- 自驾游线路、自驾游俱乐部

- 自驾游装备及配件

• 房车露营

- 拖挂式房车

- 自行式房车

- 露营地及设备

- 房车装备及配件

• 户外休闲

- 户外装备

- 木屋、移动房屋、户外家具

- 通讯导航、旅游摄影器材

- 钓鱼装备、水上娱乐设施

- 自行车

• 新闻、媒体及出版物

• 服务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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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南京户籍可以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2024-03-29,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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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南京户籍可以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公积金贷款没有户籍限制。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现役军官、士官转业到地方工作,转业时间与地方入职时间无月份间隔,部队服役时间视同缴存时间,可与现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二)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须为成套住宅。

(三)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

(四)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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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南京户籍可以在南京买房吗

2024-03-29,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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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南京户籍可以南京买房

可以。自2023年9月8日起,南京全面取消限购。也就是说外地人在南京买房不用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套房: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6%,5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期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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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南京户籍能在南京高考吗

2024-03-29,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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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南京户籍能在南京高考吗?

符合条件可以

非江苏户籍生在南京高考条件(参考往年,以最新政策为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5、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6、在江苏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随迁子女在南京高考(参考2024年高考政策):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24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附后),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江苏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江苏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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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2024-03-22,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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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享受南京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陪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护理假津贴。

南京生育险男方和女方报销有什么区别

津贴到账时间:

男职工配偶生育时在南京市医院使用生育保险并登记男方个人信息,如未出错,津贴将于女方产假结束后次月发放到男方单位对公账户。

注意事项:未登记男方个人信息,自行申请护理假津贴的年限为配偶生育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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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2024-03-22,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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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假津贴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社会保险,怀孕生育期间发生的门诊产前检查费、分娩手术费,男职工可以申请零星报销,报销标准为女职工报销标准的50%。

3.输精管结扎和复通手术

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提醒◆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如已参加当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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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保险营养费打到什么卡上

2024-03-22,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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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卡账户,可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一农行网点领取。

什么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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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什么条件能享受生育险保险报销

2024-03-22,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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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享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拓展阅读:涉及二次报销或商业保险的,如何办理调取发票复印件手续?

本人在报销受理前应自行留存原始发票复印件。如有特殊情况未及时留存,在报销完毕后需调取原始发票复印件,需本人或经办人提供本人社保卡,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且书面申请(注明社会保障卡号、姓名、发票金额、联系方式、复印用途)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部基金核算二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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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医保生孩子有多少补助

2024-03-22,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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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生育医疗待遇

包括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比例40%,基金支付限额800元。

发生的生育住院分娩费用,参照住院支付政策执行,其中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80%。

城乡医保生育补助待遇

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享受生育补助待遇。补助标准为1300元/人次。

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地点(汇总)

南京居民医保哪些人可以免缴城乡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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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保险零星报销指南

2024-03-13,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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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可办理零星报销:

1、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产前检查及分娩;

2、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

3、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分娩;

4、异地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

5、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6、输精管绝育及复通术。

注意:因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参保单位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方可按定额零星报销处理。

报销材料

1.结婚证原件。

2生育四孩及以上的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配偶报销的,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

4.女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分娩的,另需提供本人《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材料下载: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注:南京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表可现场填写。报销流程

申请人递交材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完成报销→完成发放。

1.线下: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受理时间:产假期满后来办理就行,工作日8点30至17点30都受理,中午不休息。

2.线上:“我的南京”首页-医保服务-零星报销掌上预审-生育保险,按要求上传结婚证和出院记录等相关照片,选择报销类型:生育津贴。输入手机号,点击申请即可。

注意:

1、产假期满;

2、已连续缴费10个月以上;

3、因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参保单位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方可按零星报销规定处理。

>>南京领取生育津贴流程

报销地点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1.南京市医保中心。

地点:水西门大街61号。

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2.其他区经办机构:点击查看报销时间

一般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特殊情况需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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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保险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发放的?

2024-03-06,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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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发放年份

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确定,长缴长得。对应如下: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确定。缴费每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满10年可以领取20个月,满12年及以上可以领取24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本次领取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标准与失业人员失业前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有关,多缴多得。目前南京市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为1575元/月,最高为2280元/月。缴费年限与对应的计算比例具体如下:

举个例子:小明累计缴纳了13年的失业保险,之前从未领取过失业金,失业前12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平均基数为4494元,他本次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月应该领到的失业保险金为:4494元×50%=22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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