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2024-01-02,全文共 302 字
+ 加入清单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产前检查费用,需个人先行支付的部分,由个人先按规定比例支付后,再由生育基金予以支付。
建卡(册)起至孕20周(含20周)内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限额600元;孕20周后(含不满20周,按《南京市高危产妇管理规范(试行)》需至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的)至住院分娩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限额1200元。超出基金支付限额后,发生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推荐阅读:
2024年1月1日起南京职工医保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
2023-12-29,全文共 656 字
+ 加入清单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一个待遇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不含范围外医疗费用及医用耗材超过基金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个人自付金额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可以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无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与基本保险有序衔接,实时结算。
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2万元统一降低至1.5万元,降低了5000元。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职工大病保险待遇
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例:
张先生是我市职工医保退休人员,2023年突发疾病在三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16014元,其中医保范围外个人自费7789元,乙类药品、诊疗服务等需个人先行支付21595.5元,三级医院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1000元。出院结算时,基本医保为其报销了79635.44元,大病保险报销了5153.74元,个人需支付31224.82元(自付23435.82元,自费7789元)。
如同样的医疗费用,2024年政策实施后,个人自付1.5万元以上部分即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合计可以报销87789.18元,相较2023年减少个人医疗费用支出3000元。
困难人员大病保险政策倾斜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按减半政策执行,即起付标准降低到7500元,各费用段报销比例在普通人员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职工大病保险待遇(困难人员):
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困难人员):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2023-02-27,全文共 1260 字
+ 加入清单1、门诊产前检查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是指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
2、分娩医疗费用
分娩医疗费用指因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2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属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3、生育并发症
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期间产生的上述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4、计划生育手术
计划生育手术的范围: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早期妊娠流产、中期妊娠流(引)产、输卵(精)管绝育及复通手术。
5、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计算方式为: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3)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7)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8)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6、女职工妇科专项检查
妇科专项检查每两年一次。
检查项目包括:妇科双合诊、阴道分泌物常规检查、宫颈癌巴氏细胞学检查、盆腔B超(含子宫、附件)和乳腺手诊。
南京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2021-11-24,全文共 1611 字
+ 加入清单南京生育保险参保如何办理?生育保险能为女性的带来很多福利。因此很多人会参加生育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通常由企业直接办理,本文为您介绍南京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
1、 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部队文职人员等参保,填写《南京市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成立文件、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驻宁机构登记证等相应登记证书和批文;
3、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税务登记证(地税);
5、社保部门认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用人单位职工:
1、《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4、新录用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
5、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研究生)提供《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劳动合同;
6、复员转业军人等提供退伍安置协议、劳动合同;
7、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有效《暂住证》及二寸照片一张;
8、《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9、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参保登记:
1、 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部队文职人员等参保,填写《南京市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提交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成立文件、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驻宁机构登记证等相应登记证书和批文;(2)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税务登记证(地税);(4)社保部门认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用人单位职工参保办理:
(一)新参保人员须办理人员资源库数据登记
1、填报表格:
新增人员的用人单位需填报《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数据修改的填报《人员资源数据修改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
2、提交资料:
个人办理数据库登记及修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劳动合同备案
1、填报表格:
填写《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外地户口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需填写《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资料:
(1)新录用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
(2)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研究生)提供《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劳动合同;
(3)复员转业军人等提供退伍安置协议、劳动合同;
(4)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有效《暂住证》及二寸照片一张;
(5)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三)办理参保
1、填报表格:
(1)单位新参保或补缴三个月以内的须填写《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补缴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另需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
(2)多重劳动关系者参加工伤保险须填写《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
2、提交资料:
(1)补缴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工资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多重劳动关系者参加工伤保险须提供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当月的工资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3)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机关失业单位须提供公务员录取通知书、事业单位进人计划凭证、工资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外国人参保须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专家证》、《外国人记者证》、《南京人才居住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之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互免协议的还须携带互免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地点
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2024-01-02,全文共 486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1、门诊产前检查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是指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查看详情
2、分娩医疗费用
分娩医疗费用指因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查看详情
3、生育并发症
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期间产生的上述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4、计划生育手术计划生育手术的范围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早期妊娠流产、中期妊娠流(引)产、输卵(精)管绝育及复通手术。
5、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查看详情
产假期间生育保险缴费中断,津贴无法全额发放,产假期间缴费几个月即发放几个月,其余津贴按要求补足欠费及滞纳金后再发放。
异地分娩采取零星报销方式结算
办理材料
1、男职工配偶报销的,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女方无业无参保证明。
2、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
2023-12-20,全文共 130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失业保险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发放的?
2024-03-06,全文共 492 字
+ 加入清单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确定,长缴长得。对应如下: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确定。缴费每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满10年可以领取20个月,满12年及以上可以领取24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本次领取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标准与失业人员失业前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有关,多缴多得。目前南京市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为1575元/月,最高为2280元/月。缴费年限与对应的计算比例具体如下:
举个例子:小明累计缴纳了13年的失业保险,之前从未领取过失业金,失业前12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平均基数为4494元,他本次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月应该领到的失业保险金为:4494元×50%=2247元。
南京失能保险是什么?哪些人可以申请?
2023-12-15,全文共 341 字
+ 加入清单☞什么是失能人员照护保险?
“失能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失能,失能状态持续3个月以上,经评估为重度失能等级,可按规定享受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照护服务的保障制度。
☞什么人可申请“失能保险”?
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失能人员均可申请,失能保险基金由个人缴纳、财政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入三部分组成。
☞成功申请“失能保险”后,居家可以享受什么样的照护服务?
失能人员可以在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自己的居家上门照护机构,在规定的居家服务项目中选择照护服务项目,并与照护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确定上门服务的次数、每次的时间、服务的项目等。
而照护服务机构上门服务时间也有具体规定。照护服务机构入户服务时间为每月30个小时,同时加大对重点人群的政策倾斜。
南京生育保险零星报销范围
2022-04-26,全文共 215 字
+ 加入清单1、男职工配偶的产前检查及分娩;
2、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
3、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分娩;
4、异地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
5、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6、输精管绝育及复通术。
办理地点
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2023
2023-05-06,全文共 1567 字
+ 加入清单南京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报销范围有哪些?报销标准是怎样的?一起来看下。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南京生育险报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南京生育险报销范围
根据南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以下费用可以享受报销: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是指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
2、分娩医疗费用
分娩医疗费用指因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
3、生育并发症
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期间产生的上述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计划生育手术的范围: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早期妊娠流产、中期妊娠流(引)产、输卵(精)管绝育及复通手术。
5、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计算方式为: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3)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7)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8)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注意事项: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6、妇科专项检查
妇科专项检查每两年一次,检查项目:妇科双合诊、阴道分泌物常规检查、宫颈癌巴氏细胞学检查、盆腔B超(含子宫、附件)和乳腺手诊。
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1、顺产3000元、助娩产3200元、剖宫产4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
2、顺产3001-5000元、助娩产3201-6000元、剖宫产4501-7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3、顺产5001元、助娩产6001元、剖宫产7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1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属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 80%,二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 85%,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 90%。
南京生育保险营养费打到什么卡上
2024-03-22,全文共 214 字
+ 加入清单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卡账户,可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一农行网点领取。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推荐阅读:南京生育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取消了吗
南京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2024-03-22,全文共 227 字
+ 加入清单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陪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护理假津贴。
津贴到账时间:
男职工配偶生育时在南京市医院使用生育保险并登记男方个人信息,如未出错,津贴将于女方产假结束后次月发放到男方单位对公账户。
注意事项:未登记男方个人信息,自行申请护理假津贴的年限为配偶生育两年内。
2023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标准
2023-01-12,全文共 452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和标准(见下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拓展阅读:江苏人社厅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有什么影响?
①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上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②低于下限的,按下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③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
由此可见,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的调整并不是对所有参保人员都造成影响,对于自身的工资收入在上下限范围内的人群,上下限标准的调整并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同时,即便是按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缴费的人群,下限标准的提高对缴费金额的影响也是有限的。
南京医保扣失能保险怎么扣
2023-12-15,全文共 260 字
+ 加入清单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个人部分由个人账户资金缴纳,每年12月份在医保个人账户划账同时一次性划转次年个人缴费额。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在每年集中参保缴费期缴纳次年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
拓展阅读:为什么要交失能保险费
失能人员照护保险是一项社会性、共济性的政策制度,是对参保人员今后发生失能风险的保障。
失能保险缴纳费用和医疗保险一样,是个人应尽的义务,年轻人缴纳保险既是为自己也是为家庭抵御未来可能发生的未知失能风险和家庭经济风险。
如果没有缴费,没有基金的积累,也就无法实现社会性的保障。
推荐阅读:南京失能保险是什么?哪些人可以申请?
南京生育保险办理地址+电话
2023-02-27,全文共 123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南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电话025-86590799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南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首次办理多久可以报销
2023-11-15,全文共 210 字
+ 加入清单新生儿医保
2023年6月1日实施《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明确了各类人群参保等待期。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参保缴费后即可生效,但是别忘了年底集中缴费期缴纳下一年度费用。
其他人群
南京城乡医保交完钱不是立刻生效,因为缴纳的是下一年度费用。在集中缴费期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注: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2023-02-27,全文共 1045 字
+ 加入清单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什么?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和报销流程、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条件分别是什么?南京便民100为您介绍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报销范围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
2、分娩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5、生育津贴;
6、妇科专项检查。
南京生育保险零星报销范围报销标准
分娩医疗费用指因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1.顺产3000元、助娩产3200元、剖宫产4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
2.顺产3001~5000元、助娩产3201~6000元、剖宫产4501~7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3.顺产5001元、助娩产6001元、剖宫产7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1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属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报销条件
待遇享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保险不予报销的情况报销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生育四孩及以上的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男职工配偶报销的,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
5、女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分娩的,另需提供本人《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报销流程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报销流程
1、生育一孩、二孩、三孩(非多胞胎的),计生手术除中期妊娠流产外,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
计生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第3个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在分娩后的第5个月发放。
2、其他人员的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按规定进行零星报销:报销指南
南京市失能老人保险怎样实行
2023-12-15,全文共 529 字
+ 加入清单失能保险基金由个人缴纳、财政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入三部分组成。制度规定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缴纳40元/人·年,60周岁以下人员个人缴纳20元/人·年。
参保人员居家接受照护服务机构入户提供照护服务的,在规定的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范围内,由失能保险基金按45元/小时标准与照护服务机构结算。照护服务机构可提供入户服务时间为每月30个小时—54个小时不等的照护;入住照护服务机构接受照护服务的,在规定的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范围内,由失能保险基金按60元/天标准与照护服务机构结算。
那么,如何申请失能等级评估?
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可通过 “我的南京” 线上APP或就近向承办机构服务柜台提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1、《南京市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及失能情况自评表(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各服务网点领取);
2、申请人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真实有效的病情诊断证明、出入院记录、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病史资料或可证明参保人员失能3个月以上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失能保险失能评估的其他证明材料。
南京市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主要内容
2021-07-14,全文共 1592 字
+ 加入清单明确了参保筹资、失能评估、照护服务、保障待遇4项标准,构建了三方协议管理、人员动态管理、考核结算、全流程信息系统、监督管理5个服务体系。
(一)参保筹资标准。一是统一参保对象,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即为失能保险参保人员。二是多元筹资渠道。基金由个人缴纳、财政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入三部分组成。三是分年龄缴费机制。60周岁(含)以上参保人员,筹资标准为100元/人·年,其中个人、财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4:2:4分担;60周岁以下人员,筹资标准为60元/人·年,其中个人、财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2:1:3分担。四是便捷个人缴费方式。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年12月份在个人账户划账同时一次性划转;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年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其中学生儿童、大学生个人暂时不缴费。居民医保中享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补助的人员,其失能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全额补助。
(二)评估标准。一是规范评估流程,规定了“申请自评、材料初审、现场评估、邻里走访、社会公示、复评估、评估结论”7各环节及时间节点具体要求;二是明确评估费用标准及来源,申请人居家进行评估的,评估费标准为300元/次;申请人入住机构后进行评估的,评估费标准为200元/次。初次评估费用由失能保险基金承担,申请人申请的复评估结果与初评结果一致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其它情形由承办机构承担。三是制定南京市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发挥专家团队力量,在国际通用Barthel指数评分评分基础上,引入肢体残疾程度因素,减少主观干扰成分,通过设定两份评估量表的权重,增加评估的客观公正性。
(三)照护服务标准。一是设定两类服务方式,支持失能人员自主选择机构照护或机构上门照护服务方式。二是规范照护标准,按照“保基本、稳起步”的要求,坚持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设定照护服务机构照护服务项目23项,居家照护服务项目18项,基本满足了失能人员照护服务需求。三是明确照护服务协商供给,失能人员与服务机构协商约定相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服务时间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体现服务供给的灵活性,鼓励服务机构多层次发展。
(四)基金支付标准。一是明确两类照护基金支付标准。居家接受入户服务的,基金按45元/小时标准与照护服务机构结算;入住照护服务机构接受照护服务的,基金按60元/天标准与照护服务机构结算。二是明确四档居家服务时间标准。《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规定的八十周岁以上失能人员,服务时间为31小时/月;政府养老扶助对象的失能老年人,服务时间为54小时/月;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内的居家重度残疾人员,服务时间为40小时/月。同时符合上述三类人员条件的,择高选择待遇,不重复享受。三是明确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失能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护理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病情需要转至医院治疗,其住院期间停止失能保险待遇享受。
(五)五个服务体系。一是实行四方协议管理,医保部门与承办机构,承办机构分别与评估机构、照护服务机构,照护机构与失能人员签订服务管理协议,在有效监督的基础上,发挥市场调节机制,满足社会多层次服务需求。二是建立两定机构及其人员信息库,将评估机构和照护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未纳入信息库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失能险相关工作,促进评估和照护服务的规范有效。三是建立考核结算体系,建立与参保人员满意度、评估、照护服务质量挂钩的考核结算机制,通过每月扣除评估、照护费用一定比例作为预留款等方式,医保部门、承办机构、评估机构、照护服务机构四方进行费用清算。四是建设全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申请、评估、服务、监督、考核、结算全流程信息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效能。五是建立智能审核、日常巡查、年度复核、诚档案等监督管理体系。
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3-01-20,全文共 371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标准,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2023年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四个档次,并对不同档次实行差别化补贴标准:
举例说明:
居民张某选择缴费档次“一档”,那么他需要缴纳保费为1680元,缴费到账后政府另外补贴168元,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其个人账户,合计1848元。
拓展阅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账后如何计息?
(一)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息办法进行结息。
(二)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资助)自到账次月起计息;政府补贴自个人缴费到账次月起计息;政府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的人员或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员代缴的养老保险费和政府补贴,自参保登记或年度身份确认次月起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