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1,全文共 993 字
+ 加入清单借款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应签订《授权书》。授权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中心通过向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公安、社保、税务等部门,或通过其他经授权的第三方合法渠道查询、打印、保存、使用个人信用报告、户籍、婚姻状况、不动产登记、抵押、购房合同备案、房产交易缴税、购房证明、社保、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缴存、提取、贷款等信息和相关电子证照。
经借款人及配偶授权获取的共享信息、电子证照与借款人及配偶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借款人及配偶应配合公积金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查证。
(一)身份证明: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共有权人身份证原件等。
(二)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原件、离婚证原件、法院判决(调解)离婚文书原件、单身职工在受委托银行亲笔签署的《单身声明书》等。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证明资料:
1、购房贷款,提供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原件。购房合同(协议)中房屋地址与不动产登记地址不符的,提供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同址证明。
购买首套房或第二套住房,提供开发单位或售房人(单位)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首付款发票、证明。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借款人在国有土地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公积金中心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评估造(修)价。
(四)借款人及配偶、共有权人在受委托银行亲笔签字,同意将所购房产抵押作为贷款的担保,如不能履行《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性购房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的约定,可依法处置抵押物的《共有权人同意抵押承诺书》和在不能履行贷款合同约定,处置所购房产时,于六个月内自愿无条件迁出的《自行安置承诺书》。
(五)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或受委托银行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
(六)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及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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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南京户籍可以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2024-03-29,全文共 565 字
+ 加入清单不是南京户籍可以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公积金贷款没有户籍限制。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现役军官、士官转业到地方工作,转业时间与地方入职时间无月份间隔,部队服役时间视同缴存时间,可与现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二)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须为成套住宅。
(三)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
(四)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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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小卡需要什么材料
2024-03-22,全文共 284 字
+ 加入清单1、办理材料
有南京医保生育险: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如单亲也可不提供)、生育证明(在我的南京APP上申请登记)、医保卡。
无南京医保生育险:无南京医保生育险: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怀孕建卡:
建卡的目的是方便孕期做产检及将来分娩做准备。需要携带身份证等证件做资料的录入,及做第一次全面的产前检查。
1、建卡时需要空腹去做第一次的全面产检,包括彩超、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甲功、心电图及优生四项等,以了解胎儿发育情况及孕妇健康状况。
2、孕妇建卡以后会领一本健康手册,里面记录你每次产前检查的具体情况,既方便医院对孕妇管理,也能全面了解自己的妊娠情况。
南京公积金买现房贷款材料+办理点+额度
2024-03-07,全文共 549 字
+ 加入清单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商品房现售合同》、开发单位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南京市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购房首付款发票,至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申请贷款。
非南京市户籍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出具《居住证》;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士官或军改文职的,出具军队统一签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件。
贷款额度:
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及两个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办理地点
贷款承办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紫金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徽商银行等21家银行指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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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买法拍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材料
2024-02-01,全文共 332 字
+ 加入清单法拍房买受人竞拍成功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材料(←)之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贷款用途证明:申请人已成功竞拍住房的《拍卖 标的调查情况表》《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竞买公告/须知》 (由承办银行工作人员在网络上截图、打印并加盖或签署 “与网络公示信息一致”,并经申请人确认)。
(二)已付款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收款凭证,已付款 项不低于现行政策规定的首付比例。已付款项包含拍卖时买 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由申请人提供)。
(三)抵押审核材料: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其他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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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2024-01-12,全文共 232 字
+ 加入清单首次办理/签注材料:
1.身份证件。
2.相关居住证明的原件(五选一)。
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补办居住证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损坏的居住证(丢失的不用提交)。
南京办理车辆转让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2023-12-13,全文共 202 字
+ 加入清单需买卖双方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无违章)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到南京各大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交易发票》,车管所根据部令《机动车登记规定》转让登记业务流程,对车辆进行查验并审查,机动车来历凭证、行驶证与机动车登记证书和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在三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归档制作电子化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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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调整通知
2024-05-07,全文共 372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为加快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推进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共通、信息联通、业务畅通,现对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职工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
本通知自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都市圈范围:
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
政策查询: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可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gjj.nan-jing.gov.cn/)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025-12329了解咨询。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跨地区贷款和提取政策,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为准。
江苏省内外市首次身份证在南京办理需要材料一览
2024-04-18,全文共 410 字
+ 加入清单除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市户籍居民外,其他省市在南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年满16周岁公民办理材料:
向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未满16周岁公民办理材料:
在监护人陪同下向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南京职工去世家属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材料
2024-04-17,全文共 195 字
+ 加入清单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材料;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3.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公证书原件;其他情形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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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落户需要带什么证件
2024-03-11,全文共 1332 字
+ 加入清单南京有人才落户、积分落户、六区落户三种形式,符合条件可以办理随迁。
人才落户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缴纳证明;
(五)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其他:
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申请材料
对于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且符合新《积分落户办法》第十三条所列家庭户落户条件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落户。(所谓家庭户落户条件,是指申请人本人、直系亲属在我市拥有产权住房,或有政府发放的公租房、租赁的单位公房、有公房租赁证的住宅用房等)
随迁落户按照我市市外夫妻投靠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之规定,同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办理。
六区落户
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应当本人到场申请,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是什么
2024-03-07,全文共 398 字
+ 加入清单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
额度: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军官或士官的根据已有住房套数同档次个人贷款最高限额计算。
南京公积金贷款发放: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如所购住房为期房,须在办妥抵押预告登记后放款;如所购住房为现房,须在受委托银行执管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放款。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二)购买存量住房的,须在受委托银行执管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放款。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受委托银行取得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至承建(修)方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南京期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指南
2024-03-07,全文共 537 字
+ 加入清单职工购买商品房期房,携带资料如下:身份证、户籍证明、 结婚证、备案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购房首付款发票,至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申请贷款。非南京市户籍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出具《居住证》;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军官、士官或军改文职的,出具军队统一签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件和证明文件。
贷款额度:
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及两个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办理地点
贷款承办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紫金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徽商银行等21家银行指定网点。
南京买二手房贷款申请指南(材料+地点+额度)
2024-03-07,全文共 562 字
+ 加入清单职工购买二手房,应在存量房买卖备案和登记(含抵押)前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申请贷款。携带资料如下: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卖方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不低于20%的购房首付款发票或付款证明至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申请贷款。
非南京市户籍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出具居住证;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军官、士官或军改文职的,出具军队统一签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件。
贷款额度:
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及两个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办理地点
贷款承办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紫金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徽商银行等21家银行指定网点。
南京公积金贷款买法拍房流程
2024-02-01,全文共 524 字
+ 加入清单(一)贷款申请。成功竞拍住房后,贷款申请人至选定 的承办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公积金法拍贷”业务。
(二)贷款受理审核。承办银行审核贷款申请材料,核 对网上竞拍信息,截图打印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将相关信息 和材料录入、扫描上传至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逐级审核。
(三)出具同意贷款承诺证明。贷款经公积金中心(承办银行)审核通过后,由承办银行向人民法院出具《法拍房个人住房贷款放款承诺书》(见附件)。
(四)抵押办理。贷款申请人和承办银行依据人民法院 出具的司法文书,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
(五)抵押审核。承办银行收集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 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审核原件, 复印件加盖或签署“与原件一致”),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的其他材料录入、扫描上传至住房公积金业务 系统。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
(六)贷款发放。法拍房抵押权设立后,承办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报送抵押审核、发放贷款在内的工 作。贷款发放至人民法院指定的贷款收款账户。 第七条 承办银行应在确认具备办理“公积金法拍贷” 业务资质的情况下,承接相关业务。不得无故拒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公积金法拍贷”业务。
南京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2024-02-01,全文共 1024 字
+ 加入清单在南京,按规定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全部产权自住住房(或部分份额的共有产权保障房)、建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应签订《授权书》。授权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中心通过向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公安、社保、税务等部门或通过其他经授权的第三方合法渠道查询、打印、保存、使用个人信用报告、户籍、婚姻状况、不动产登记、抵押、购房合同备案、房产交易缴税、购房证明、社保、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缴存、提取、贷款等信息和相关电子证照。
经借款人及配偶授权获取的共享信息、电子证照与借款人及配偶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借款人及配偶应配合公积金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查证。
1.身份证明:
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共有权人身份证原件等。
2.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原件、离婚证原件、法院判决(调解)离婚文书原件、单身职工在受委托银行亲笔签署的《单身声明书》等。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证明资料:
①购房贷款,提供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原件。购房合同(协议)中房屋地址与不动产登记地址不符的,提供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同址证明。
购买首套房或第二套住房,提供开发单位或售房人(单位)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首付款发票、证明。
②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借款人在国有土地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公积金中心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评估造(修)价。
4.借款人及配偶、共有权人在受委托银行亲笔签字,同意将所购房产抵押作为贷款的担保,如不能履行《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性购房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的约定,可依法处置抵押物的《共有权人同意抵押承诺书》和在不能履行贷款合同约定,处置所购房产时,于六个月内自愿无条件迁出的《自行安置承诺书》。
5.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或受委托银行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
6.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及身份证明材料。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2024(超全汇总)
2024-02-01,全文共 374 字
+ 加入清单按规定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全部产权自住住房、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024年2月1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实施细则
2023年5月25日:南京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调整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方面积认定标准。
自2022年5月20日起:南京关于调整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
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年限: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最长为30年,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军官或士官的根据已有住房套数同档次个人贷款最高限额计算。
南京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4-01-25,全文共 3294 字
+ 加入清单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现役军官、士官转业到地方工作,转业时间与地方入职时间无月份间隔,部队服役时间视同缴存时间,可与现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经认定为A、B、C、D、E类人才的,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须为成套住宅。
购买别墅,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以及其他非普通居住用房的,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共有产权保障房除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装潢住房的,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
4、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仍有尚未归还的逾期贷款的,或担保人代偿、或处置抵押物归还贷款的;
2.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3.申请贷款时近五年内,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的;
4.申请贷款时近两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的;
5.申请贷款时近两年内,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逾期(不含年费)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的;
6.存在呆账、止付、被强制执行等情况的;
7.通过伪造、变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得公积金贷款未清退的;
8.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且受惩处未执行完毕的;
9.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借款人有以下情形的,自违规行为登记之日起1年内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通过伪造、变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骗取公积金贷款未遂的;违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已清退的;违规获得的公积金贷款已清退的。
(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建筑人均不超过40平方的住房建筑
米(根据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情况适时调整),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家庭已有2套(含)及以上住房的,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8、贷款次数。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三次(含)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计算家庭或个人公积金贷款次数时,按以下四种情形合并计算:
①本地、异地公积金贷款次数。
②夫妻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
③夫妻婚姻状态存续期间,对同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各计相同的公积金贷款次数。
④所购商品房因质量等原因退(换)房的,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至退房时已归还,且不超过贷款发放之日起一年的,不计公积金贷款次数。
9、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夫妻离异,如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约定房产归主借款人所有,且该笔贷款由主借款人归还,原配偶方结清剩余贷款中本人所占份额,视为原配偶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贷款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应签订《授权书》。授权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中心通过向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公安、社保、税务等部门或通过其他经授权的第三方合法渠道查询、打印、保存、使用个人信用报告、户籍、婚姻状况、不动产登记、抵押、购房合同备案、房产交易缴税、购房证明、社保、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缴存、提取、贷款等信息和相关电子证照。
经借款人及配偶授权获取的共享信息、电子证照与借款人及配偶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借款人及配偶应配合公积金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查证。
1.身份证明:
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共有权人身份证原件等。
2.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原件、离婚证原件、法院判决(调解)离婚文书原件、单身职工在受委托银行亲笔签署的《单身声明书》等。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证明资料:
①购房贷款,提供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原件。购房合同(协议)中房屋地址与不动产登记地址不符的,提供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同址证明。
购买首套房或第二套住房,提供开发单位或售房人(单位)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首付款发票、证明。
②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借款人在国有土地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公积金中心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评估造(修)价。
4.借款人及配偶、共有权人在受委托银行亲笔签字,同意将所购房产抵押作为贷款的担保,如不能履行《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性购房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的约定,可依法处置抵押物的《共有权人同意抵押承诺书》和在不能履行贷款合同约定,处置所购房产时,于六个月内自愿无条件迁出的《自行安置承诺书》。
5.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或受委托银行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
6.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及身份证明材料。贷款流程
贷款年限如何确认:点击查看
贷款利率
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额度的最低值:
(一)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贷款最高限额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额度执行。按照现行规定,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自2022年5月20日起,南京住房公积首次使用购买第二套房额度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在普通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即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120万元/户。
(二)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可贷年限为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最长为30年,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军官或士官的根据已有住房套数同档次个人贷款最高限额计算。
(三)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如借款人使用拆迁款购买住房,须将拆迁款全额计入首付。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目前1-5年(含)贷款年利率为2.75%,6年(含)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25%。
注:利率以银行通知为准。贷款地点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51号
电话:025-845528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分中心地点:点击查看
南京生育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24-01-05,全文共 467 字
+ 加入清单自动发放:
南京市在职女职工在本市医院刷卡结算生育费用(一胎、二胎、三胎生育且非双胞胎的)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产假结束后由系统批量结算。
零星报销:
1、男职工配偶报销的,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女方无业无参保证明。
2、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办理要点
1、生育津贴根据产假天数(基础值为158天)计算。
参保人员生产方式为剖宫产、助娩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3、单次生育一个孩子(非多胞胎的),如果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分娩的,其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直接发放。生育津贴发放至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
4、参保人员产生的符合生育零星报销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自发票开具2年内可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南京新车上牌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2024-01-05,全文共 418 字
+ 加入清单1、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
2、符合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机动车产品公告》条件
3、符合南京市尾气排放标准(国六)
要求:车到场,车辆环保需达到国六标准,车辆购置税必须在南京缴纳。(新能源车减征、免征车购税)
上牌材料(个人私牌)
1、车主携带身份证原件(地址与户籍一致)
2、车辆发票原件
3、车辆合格证原件
4、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购置税通过网上缴纳的电子税,窗口是可以审核的,有电子税的可以不需要提供纸制购置税证明)
5、交强险保单原件。
要求:车到场,车辆环保需达到国六标准,车辆购置税必须在南京缴纳。
上牌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2、拓印车辆识别代号;
3、至查验场地交验机动车;
4、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5、安装号牌。
上牌费用
行驶证10元,登记证书10元,牌照费用100元,一共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