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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才落户《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有效期3年,自2023年10月20日起执行。

2023-11-17,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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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办理人才落户受理点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025-68505950

玄武分局025-84421143

秦淮分局025-84427311

建邺分局025-84469632

鼓楼分局025-84426451

栖霞分局025-83148274

雨花台分局025-84427700

浦口分局025-58140049

江宁分局025-69977080

六合分局025-57131303

溧水分局025-57245575

高淳分局025-57347849

经济分局025-83148966

水上分局025-84427970

江北分局:4001001001

如果以上各分局电话有误或打不通,建议拨打南京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统一咨询热线:4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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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政策咨询联系电话一览表

2022-08-10,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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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政策咨询联系电话一览表

市级相关部门
市级咨询部门联系电话
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4221348
市委组织部人才三处83727669
市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68789686
市科技局法规处68786292
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68788781
市投促局重大项目处83581578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处68788219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推进处84648761
市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处12329
市住房保障中心资格审核处(主城区房产审核)68505430
保障管理处(主城区资金发放)84221327
区级相关部门
区属咨询部门联系电话
玄武区区人才安居办52317202
区发改局83678275
区科技局83682308
区工信局83673321
区投促局83681983
区人社局83682196
秦淮区区人才安居办87753857
区发改局84556327
区科技局84556750
区工信局84556327
区投促局87753896
区人社局84556829
建邺区区人才安居办87778970
区发改局87778397
区科技局87778318
区工信局87778481
区投促局87778742
区人社局87778222
鼓楼区区人才安居办
83303926
83320472
区发改局83230331
区科技局58590221
区工信局83230241
区投促局58591716
区人社局68730289
雨花台区区人才安居办52883527
区发改局52407764
区科技局52883256
区工信局52407764
区投促局52406167
区人社局52883435
栖霞区区人才安居办85300490
区发改局85572507
区科技局85516820
区工信局85664293
区投促局85661350
区人社局85302371
经济开发区区人才安居办85805196
江宁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2281085
区发改局52281410
区科技局52186071
区工信局52281229
区投促局51195673
区人社局52180127
浦口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8171319
区发改局58313201
区科技局58181606
区工信局68121883
区投促局58313079
区人社局58883228
六合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7109030
区发改局57121345
区科技局58887339
区工信局57122316
区投促局57092093
区人社局57159411
溧水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6225008
区发改局57229687
区科技局57204533
区工信局57421883
区投促局56211005
区人社局52707060
高淳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6861695
区发改局57338327
区科技局57327650
区工信局57312201
区投促局57312879
区人社局57338706
江北新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88029958
区发改局88029631
区科技局88029529
区工信局88029619
区投促局88029684
区人社局5815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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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咨询电话(区级+市级)

2021-11-08,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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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人才安居政策咨询电话
区属咨询部门联系电话
玄武区区人才安居办52317202
区发改局83678275
区科技局83682308
区工信局83673321
区投促局83681983
区人社局83682196
秦淮区区人才安居办87753857
区发改局84556327
区科技局84556750
区工信局84556327
区投促局87753896
区人社局84556829
建邺区区人才安居办87778970
区发改局87778397
区科技局87778318
区工信局87778481
区投促局87778742
区人社局87778222
鼓楼区区人才安居办83303926
区发改局83230331
区科技局58590221
区工信局83230241
区投促局58591716
区人社局68730289
雨花台区区人才安居办52883527
区发改局52407764
区科技局52883256
区工信局52407764
区投促局52406167
区人社局52883435
栖霞区区人才安居办85300490
区发改局85572507
区科技局85516820
区工信局85664293
区投促局85661350
区人社局85302371
经济开发区区人才安居办85805196
江宁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2281085
区发改局52281410
区科技局52186071
区工信局52281229
区投促局51195673
区人社局52180127
浦口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8171319
区发改局58313201
区科技局58181606
区工信局68121883
区投促局58313079
区人社局58883228
六合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7109030
区发改局57121345
区科技局58887339
区工信局57122316
区投促局57092093
区人社局57159411
溧水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6225008
区发改局57229687
区科技局57204533
区工信局57421883
区投促局56211005
区人社局52707060
高淳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6861695
区发改局57338327
区科技局57327650
区工信局57312201
区投促局57312879
区人社局57338706
江北新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88029958
区发改局88029631
区科技局88029529
区工信局88029671
区投促局88029684
区人社局58155653

市级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市级相关部门
市级咨询部门联系电话
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4221348
市委组织部人才三处83727669
市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68789686
市科技局法规处68786292
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68788781
市投促局重大项目处83581578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处6878810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推进处84648761
市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处12329
市住房保障中心资格审核处(主城区房产审核)68505430
保障管理处(主城区资金发放)8422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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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大学生创业场地补贴咨询电话

2023-12-08,全文共 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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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大学生创业场地补贴咨询电话

申请人向工商注册地辖区的街道劳保所提交材料,经街道劳保所初审签字、盖章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邮箱jnwutonglin@163.com。网上审核通过后,需根据要求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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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房资格咨询电话

2023-11-23,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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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市本级:025-84722588-101

江北新区:025-68110595(市民中心);025-57064441(大厂)

江宁区:025-69977115

浦口区:025-58115790

六合区:025-57573310

溧水区:025-57236043

高淳区:025-68988017

预约方式:

中山路、华侨路、中央门、校场大道、仙林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可进入“房帮宁”微信公众号(选择“大厅预约”)进行网上预约;

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选择“南京市”“市级站点”“在线预约”)进行网上预约,或者拨打02568505401进行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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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2023-11-17,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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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缴纳证明;

(五)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其他:

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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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2023-11-17,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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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条件(符合之一)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随迁条件:

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南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南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

办理材料点击查看

落户步骤

南京人才落户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落户:点击查看

线下落户:将材料直接提交到拟落户区公安局户证办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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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2023新政策

2023-11-17,全文共 2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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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第八条及《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21〕1号)第十五条规定,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努力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第三条  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南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南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

第四条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第五条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第六条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第七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缴纳证明;

(五)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第八条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第九条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第十条  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第十一条  本人在南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南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的,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和江宁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的集体户登记户口;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三项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的社区户登记落户。

第十二条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的,需向市级户政办理窗口提交申请。在南京市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江北新区集体户、江宁区集体户或居住证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的社区户落户的,需向所属地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第十三条  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受理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的,需在受理申请后及时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评审申报表或职称批文流转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需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公安机关。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南京市城镇地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载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公有房屋租赁证住房;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与单位办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住房等。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技术、技能型人才,包括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一级、二级、三级人员。2021年1月1日后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仅认可政府核发保留的9个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第十九条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十条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申请人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承诺的,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落户,并将失信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依法取消因落户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3年10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和《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与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南京市公安局和南京市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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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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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在我的南京app线上办理人才落户

打开并登陆“我的南京APP”,找到首页“政务”—“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页面选择“我要办理”,选择“人才落户办理”。

线下办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的,需向市级户政办理窗口提交申请。在我市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江北新区集体户、江宁区集体户或居住证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的社区户落户的,需向所属地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注意:申请人应当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办理流程:

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全市办理人才落户受理点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025-68505950

玄武分局025-84421143

秦淮分局025-84427311

建邺分局025-84469632

鼓楼分局025-84426451

栖霞分局025-83148274

雨花台分局025-84427700

江北新区分局:4001001001

浦口分局025-58140049

江宁分局025-69977080

六合分局025-57131303

溧水分局025-57245575

高淳分局025-57347849

经济分局025-83148966

水上分局025-8442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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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人才落户条件(最新)

2023-11-15,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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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有效期3年,自2023年10月20日起执行。

☞落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按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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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应天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聘6人

2023-08-02,全文共 2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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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国有控股公司南京应天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国有控股公司南京应天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3个岗位,共计6人。

客户服务专员3人,业务专员2人,行政专员1名。

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报名时需已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资格;

3.身心健康、无纹身、口齿清晰、仪表大方;

4.其他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5.其他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经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公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线上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进行线上或线下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或至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初审材料。

1.报名截止日期至2023年8月14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2.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并以word形式上传;

3.报名材料(初审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所要求相关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其他信息和证明材料。

报名要求:

(1)线上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和初审材料按顺序将扫描件汇总至一个word或pdf文件(文件名命名格式:客户服务专员-某某某),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NJ_ytrc@163.com),请按要求提交)。

(2)线下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和初审材料(复印件)装订好到现场提交。(线下报名地点: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A1幢应天907室)

后续招聘环节通知将主要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应关注邮件或短信,及时回复,逾期未按要求回复的,视同放弃。

(二)缴费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可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进行缴费,考务费为100元,(对公账户名称:南京应天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号:125915783510101),缴费时请注意备注姓名+身份证号。未在通知的时间范围内缴费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参加笔试,各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笔试为百分制。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为百分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确定总成绩,总成绩根据各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占比按百分制计算。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政审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无合适递补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或其他政府公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用人员放弃或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政审与公示后方可聘用。

本次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如因新聘人员离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次总成绩在原招聘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管理和待遇

一经聘用,与南京应天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薪酬按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纪律与监督

考生须对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违反考试纪律或取得资格后(指取得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资格)无故放弃,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同时考生的不诚信行为将建档入库,直接影响本人今后招聘考试的报名。

公开招聘工作,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25-87770220。

六、其他

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聘用等情况,调整、取消、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南京应天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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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申请指南(条件+流程+电话)

2022-08-17,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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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申请指南条件+流程

(一)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中在岗在职人员。

点击查看: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

2、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

3、(1)南京户籍,且住房未达本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

(2)非南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南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相关阅读:南京人才安居政策咨询联系电话一览表

(二)申请流程

①企业对照人才安居适用范围,在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http://rcaj.nanjing.gov.cn/zhzbweb/,在线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系统分配至纳税所在区(管委会)发改部门查验,在线注册后,提交人才安居申请。

②各类人才对照认定标准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企业统一进行在线申报,经系统分配至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进行初审。

③人才安居工作实行并联审批、按季公示,人才认定部门将认定结果移送至市房产部门。市房产部门汇总审核结果,确定人才的安居方式及标准,每季度末将人才安居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其中,A类人才由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B、C、D类人才及相当于B、C、D类的人才,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E、F类人才由各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认定。

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及非企业引进的A、B、C类人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参照本办法享受人才安居。

申请人可登陆“我的南京”APP,进入政务“南京房产”的“住房保障”模块,点击“人才安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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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大巴电话咨询热线

2022-06-15,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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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大巴咨询电话:025-69820058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询问电话:025-96066

☞机场大巴停靠点+运行时间:机场至市区|市区至机场

【拓展阅读】:乘坐飞机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规定

(1)旅客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时,液态物品应当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随身携带(单体容器容积超过100mL的,容器内液态物品即使不超过100mL或者100g,也不允许随身携带),与此同时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作为行李托运;

(2)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每种限带一件、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接受开瓶检查)方可随身携带(单体容器容积超过100mL的,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即使不超过100mL或者100g,也不允许随身携带)。在同一机场控制区内由国际、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示购物凭证、置于已封口且完好无损的透明塑料袋中、经安全检查确认)方可随身携带(由国际、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过程中旅客离开机场控制区的,必须将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作为行李托运);

(3)婴儿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随身携带;

(4)旅客在机场控制区、航空器内购买或者取得的液态物品在离开机场控制区之前可以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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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居民医保报销地点+咨询电话

2022-04-26,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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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城乡医保报销办理地点

经办机构名称地址电话
淳化街道(方山点)湖东路99号 (方山社区居委会里)52163510
淳化街道(淳化点)淳化街道梨树园路197号 (淳化第二幼儿园旁)52292838
淳化街道(土桥点)土桥镇桂园西路201号 (土桥中学隔壁行政服务区内)84154560
谷里街道江宁区谷里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一楼86137067
江宁街道(江宁点)滨江开发区盛安大道739号86107109
江宁街道(陆郎点)江宁街道陆郎神山路陆郎社区内84915953
江宁街道(铜井点)江宁街道铜井福兴街邮储斜对面86123743
东山街道江宁区文靖西路99号东山街道 党群服务中心一楼51199413
麒麟街道麒麟街道开城路60号84128043
汤山街道(汤山点)汤泉西路87号汤山中心卫生院 (住院部一楼)84107353
汤山街道(上峰点)上峰集镇宁峰路12号(信用社旁)84102950
秣陵街道(秣陵点)秣陵欣旺花苑东门处52751584
秣陵街道(百家湖点)殷巷新寓51幢旁(农贸市场东)52723876
秣陵街道(东善桥点)东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87731950
禄口街道(禄口点)禄口街道办事处文体中心52770253
禄口街道(铜山点)铜山办事处(老政府1楼)86192503
横溪街道(横溪点)横溪集镇(老医院旁边)86160030
横溪街道(陶吴点)陶吴集镇陶禄路上52736329
横溪街道(丹阳点)丹阳卫生院内86153269
湖熟街道(湖熟点)湖熟街道湖熟集镇灵顺北路 (湖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内)52690186
湖熟街道(龙都点)湖熟街道龙都集镇虹南路 (老派出所旁边)52495527
湖熟街道(周岗点)湖熟街道周岗集镇齐尚路 (周岗社区对面)8416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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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细则

2022-02-25,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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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五)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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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受理点上班时间(附地址+电话)

2021-10-26,全文共 3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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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受理点一览表
受理单位受理点名称受理点地址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江北新区公安分局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市民中心三楼公安业务服务大厅(滨江大道292号)83146802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玄武公安分局玄武公安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红山路196号84421143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秦淮公安分局秦淮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太平南路点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69号84427311周一至周六 9:0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建邺公安分局建邺公安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84469632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30;周六 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鼓楼公安分局鼓楼公安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1号84427440周一至周五 9:00-17:30;周六 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栖霞公安分局栖霞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栖霞区文苑路118号栖霞政务服务中心F厅(周六及法定节假日在D厅综窗办理)83148747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30;周六 9:00—12:00,14:00—17:30 (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雨花台公安分局雨花台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竹影路5号1幢84427700周一至周六 9:0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浦口公安分局浦口公安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69659101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30-17:00;周六 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江宁公安分局江宁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杨家圩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C区3楼69977080周一至周六 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滨江派出所江宁街道盛安大道700号84950892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岔路派出所江宁区双龙大道606号84951300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淳化派出所淳化街道府前路1号84951712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丹阳派出所江宁区横溪街道丹阳集镇宁阳街188号84951496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东山派出所淳化街道天泰路2号84951208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东善桥派出所秣陵街道东善桥东虹花苑58幢旁84951358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高新区派出所江宁区善鉴路9号84951334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谷里派出所谷里街道金谷北街83号52390110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横溪派出所横溪街道吴楚东路2号84951487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湖熟派出所湖熟街道宝塔北路216号84951396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江宁派出所江宁街道昌宁街12号84951500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九龙湖派出所秣陵街道金龙路10号84951668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开发区派出所秣陵街道通淮街98号84951598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龙都派出所江宁区湖熟街道润湖路567号84951407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陆郎派出所江宁街道陆郎集镇西虹路52号84951518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禄口派出所禄口街道来凤路11号84951375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秣陵派出所秣陵街道泽丰路2号84951366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麒麟派出所江宁区麒麟街道悦民街1号84951457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上坊派出所东山街道润发路5号84951347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上峰派出所汤山街道宁峰路18号84951468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汤山派出所汤山街道天润路666号84951444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陶吴派出所江宁区横溪街道桃盛路58号84951475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铜山派出所禄口街道航金大道66号84951385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土桥派出所江宁区淳化街道鑫树塘路1号84951427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周岗派出所湖熟街道齐尚街366号84959158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六合公安分局六合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
57131303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00;周六 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经济公安分局新港派出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80号83148966周一到周六 9:00-17:3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溧水公安分局溧水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二楼B3区57245575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高淳公安分局高淳公安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高淳区淳溪街道创新大道9号57347849周一至周五 8:30-11:45,1:30-5: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水上公安分局水上公安分局办证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锦江路66号水上分局办证服务中心84427971周一到周五 8:3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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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合区哪里可以办第三代社保卡(附咨询电话)

2021-09-24,全文共 4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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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第三代社保卡各银行快速制卡网点
序号网点名称网点地址联系电话工作时间
1六合区社保中心六合区龙池路333号025-57101198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2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营业部六合区大厂葛关路278号025-58380242周一至周六,9:00-17:00
3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六合支行营业部六合区雄州镇延安路18号025-57753366周一至周日,8:30-17:00
4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朝阳支行六合区雄州镇长江路93号025-57759901周一至周六,8:30-17:00
5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扬子三村支行六合区大厂扬村三路103号025-58380269周一至周五,9:00-17:00
6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泰山路支行六合区雄州镇泰山路137号025-57759559周日至周五,8:30至17:00
7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延安北路分理处六合区雄州镇延安北路28号025-57758050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
8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晓山路支行六合区大厂晓山路101号025-58380258周日至周五,9:00至17:00
9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八百支行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招贤东路8号025-57560126周一至周五、周日8:00-11:00 14:00-16:40
10中国农业银行南京东沟支行六合区东沟镇新大街16号025-57640205周一至周五8:10-11:10 13:30-16:00
11中国农业银行南京横梁支行六合区横梁街道瑞成路9号东骏华府B1幢108-114室025-57600352周一至周五、周日8:20-11:30 14:00-16:30
12中国农业银行南京程桥支行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路79号025-57650101周一至周五、周日8:15-11:15 14:00-16:15
13中国农业银行南京竹镇支行六合区竹镇镇仕郎路94号025-57680207周一至周五、周日8:30-11:00 14:00-16:30
14中国农业银行南京仁和支行六合区泰山路192号025-57758967周一至周五8:30-16:30
15中国农业银行南京文昌街支行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78-1号025-57758698周一至周六8:30-16:30
16中国农业银行南京葛塘支行六合区葛塘街道葛关路882号025-58398677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6:30
17中国农业银行南京晓山路支行六合区大厂街道晓山路100号102-104室025-57791017周一至周六8:30-16:30
18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大厂支行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548号025-57791244周一至周五、周日8:30-16:30
19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六合支行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西路10号025-57106023周一至周五、周日8:30-16:30
20中国农业银行南京方州支行六合区气象路2-2号025-57759216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6:30
21中国银行南京六合支行营业部六合区龙津路13号中国银行025-57120302周一至周日8:30-17:00
22中国银行南京六合王桥路支行六合区王桥路219号025-57759425周一至周五8:30-17:00
23中国银行南京六合龙池支行六合区龙池街道冠城路1号025-57120095周一至周五8:30-17:00
24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六合支行六合区长江路32号025-57755183
周一至周六9:00-17:00,周日休
25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六合长江路支行六合区雄州镇延安北路3号025-57108902
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周日休
26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六合泰山路支行六合区雄州镇泰山路101号
025-57758313
周日至周五9:00-17:00,周六休
27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六合开发区支行六合区华欧大道8号荣盛时代广场一层A5-3商铺025-57750861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
28交通银行南京六合支行六合区雄州西路145号025-57047908周一至周五9:00-17:00
29交通银行南京大厂支行六合区新华路359号025-57022226周一至周日9:00-17:00
30南京银行六合支行六合区泰山路99号025-57129598周一至周六,9:00-17:00
3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合支行营业部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80号025-57753053周一至周六9:00-17:00
3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雄州支行六合区雄州街道泰山路12号025-57756051周一至周五8:30-17:00 周日8:30-17:00
3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晓山营业所六合区大厂新华西路218号025-57024866周一至周六9:00-17:00
3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彤华街营业所六合区文昌街127-2号025-57753943周一至周六9:00-17:00
3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八百营业所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招贤东路35号025-57560158周一至周六9:00-17:00
3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竹镇营业所六合区竹镇仕郎路51号025-57680203周一至周六9:00-17:00
3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马集营业所六合区马集镇人民路108号025-57590203周一至周六9:00-17:00
3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龙袍营业所六合区龙袍镇划子口东路118号025-57610147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日9:00-17:00
3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横梁营业所六合区横梁镇兴镇路300号025-57600203周一至周六9:00-17:00
4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沪江营业所六合区雄州南路288号沪江商贸城金商坊C区16幢113-114号025-57151932周一至周日08:30-11:30--13:25-17:30
4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园林路营业所六合区雄州街道白果路70号025-57121605周一至周日08:30-11:30--13:25-17:30
4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龙池营业所六合经济技术开发区集群路25号025-57138455周一至周日08:30-11:30--13:25-17:30
4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瓜埠营业所六合区瓜埠镇东街64号025-57630224周一至周日08:30-11:30--13:25-17:30
4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程桥营业所六合区程桥镇编钟路60号025-57650203周一至周日07:45-11:30--13:25-16:45
4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新集营业所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社区新集东路2号025-57660203周一至周日08:00-11:30--13:25-17:00
4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十村营业所六合区大厂葛关路383号025-57791397周一至周日08:15-11:30--13:25-16:45
4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平顶山营业所六合区新华路726号025-57785323周一至周日08:10-11:30--13:25-16:30
4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玉带营业所六合区玉带镇白玉路69号025-57620203周一至周日08:00-11:30--13:25-17:00
4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新篁营业所六合区新篁镇新篁东路105号025-57540203周一至周日08:30-11:30--13:25-17:30
5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东沟营业所六合区东沟镇新大街14号025-57640203周一至周日07:40-11:30--13:25-16:40
5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四合营业所六合区冶山镇四合街道石柱林路182号025-57573085周一至周日08:00-11:30--13:25-17:00
5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樊集营业所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塘桥社区新颜路8号025-57550203周一至周日08:30-11:30--13:25-16:30
5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马鞍营业所六合区马鞍街道小康南路7号025-57096601周一至周日08:00-11:30--13:25-16:40
5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灵岩营业所六合区雄州街道汇灵路22号025-57110067周一至周日07:45-11:30--13:25-16:00
55江苏银行南京六合支行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26、28、30、32号025-51811370周一至周五、周日8:30-17:00
56紫金农商银行长芦支行六合区大厂晓山路100号025-57793134周日至周五8:00-11:30,13:30-16:50
57紫金农商银行六合支行营业部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南路108号025-57759020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6:30
58紫金农商银行龙池支行六合区龙池街道华欧大道10号、12号025-57150335周日至周五9:00-11:30,13:30-17:00
59紫金农商银行八百支行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招贤西街55号025-57560727周一至周六8:15-11:30,14:00-16:45
60紫金农商银行六城支行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58号025-57759671周日至周五8:15-16:30
61紫金农商银行马集支行六合区马集镇人民路152号025-57591608周一至周六8:10-11:40,14:00-16:30
62紫金农商银行横梁支行六合区横梁镇兴镇路308号025-57600324周一至周六8:20-11:30,14:00-16:50
63紫金农商银行程桥支行六合区程桥街道荷花路4号025-57650102周日至周五8:15-11:30,13:30-16:15
64紫金农商银行龙袍支行六合区龙袍镇划子口东路025-57610121周日至周五8:10-11:30,13:30-16:10
65紫金农商银行灵钢支行六合区雄州街道文峰路1号025-57522632周日至周五8:10-11:30,13:30-16:15
66紫金农商银行灵岩支行六合区雄州街道白果路2号025-57758493周日至周五8:30-16:30
67紫金农商银行竹镇支行六合区竹镇镇民族小区明礼路5号、7号、9号及仕林路254号025-57680205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6:30
68紫金农商银行新集支行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西路1号025-57660142周一至周六8:20-11:30,13:40-16:30
69紫金农商银行四合支行六合区冶山镇四合街道石柱林路11号025-57573116周日至周五8:20-11:40,14:00-16:40
70紫金农商银行北门支行六合区方州路1幢50-3、4、5025-57758058周一至周六8:20-11:40,13:50-16:30
71紫金农商银行新城支行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59号025-57112570周日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72紫金农商银行瓜埠支行六合区瓜埠镇东街1号025-57630165周日至周五8:30-12:00,14:00-16:30
73紫金农商银行新篁支行六合区新篁镇新篁居委会新篁东路16号025-57540386周日至周五8:40-12:00,14:00-16:40
74紫金农商银行文庙支行六合区马鞍镇城西街道38号025-57160319周一至周六8:30-11:30,13:45-16:45
75紫金农商银行马鞍支行六合区马鞍镇街道025-57170158周一至周六8:20-11:30,13:30-16:20
76紫金农商银行东沟支行六合区东沟镇新大街73号025-57640206周日至周五8:10-11:40,13:4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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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可以网上申请吗

2021-09-22,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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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我的南京app线上办理人才落户

步骤一:打开并登陆“我的南京APP”,找到首页“政务”—“政务服务”。

步骤二:在政务服务页面选择“我要办理”,进入下一步。

步骤三:选择“人才落户办理”,进入下一步。

步骤四:阅读申请须知,点击左下角“已阅读相关须知”,点击“继续申请”。

步骤五:查看友情提示,点击“确定”。

步骤六:根据认证所需要的材料,进行核实和认证,完成之后,点击底部“立即申请”。

步骤七:提交申请之后,等待公安机关审核,收到准迁证后在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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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采摘杨梅地点一览(地址+电话)

2024-05-28,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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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杨梅季节,南京有不少采摘地点可以选择,一起来看看南京杨梅采摘地址电话信息。

南京杨梅采摘地推荐

1、芊芊杨梅园

芊芊杨梅园不用农药、不用化肥,只有工人定时除草,这里的杨梅树都是自然生长的有机“原生态”杨梅,目前也已经注册了“芊芊有机杨梅”的商标。

地址:溧水区横山村胡家店300号

联系电话:18551650662

2、晶桥镇笪村果香杨梅园

果香杨梅园位于晶桥镇杭村赭山水库旁,果香杨梅园种植的杨梅以黑炭和东魁为主,杨梅全部采用植物有机肥,并通过人工精细化管理,生物防控等手段,使种植出来的杨梅个大、口感还好。

地址:溧水区晶桥镇笪村

联系电话:13062530968

3、龙吟湾

龙吟湾生态园种植杨梅100亩,有早佳、荸荠两个品种,这里的荸荠杨梅,果大核小、汁多味浓、酸甜美味。

地址:溧水区晶桥镇笪村刘家山88号

联系电话:18952036588

4、南乡莓园

地址:溧水区石头寨路

联系电话:1324589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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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落户条件2024最新

2024-05-14,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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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公安局发布并实施《南京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原文

2023年10月9日,南京市实施《南京六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原文.

2024年南京印发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修订) 3月10日实施

2023年10月20日,南京实施《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有效期3年。

根据南京现有的落户政策,外地人落户南京主要有3种方式:人才落户,积分落户、六区落户。

1.南京人才落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2.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2、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

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申请人具备以上条件,并通过加、减分指标审核,累计积分达100分,可以在我市城镇地区办理积分落户。

注意事项: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是指在本市区域就业创业并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

>>南京市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

3.南京六区落户条件

符合以下落户条件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

(一)持有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属于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缴纳,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南京累计认可。

符合以上落户条件且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城镇地区有自有产权房屋的,其满足南京市外投靠迁入条件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同时办理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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