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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招聘8人公告

江苏苏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招聘教学辅助岗2人;教学研发岗2人;招生主管岗2人;品牌主管岗2人。

2023-08-04,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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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落实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助力我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推动与落实,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教学辅助岗2人;教学研发岗2人;招生主管岗2人;品牌主管岗2人。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做到“两个维护”。

4.认同江苏苏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办学宗旨,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吃苦耐劳,执行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及设备的运用,能独立完成包括但不局限于企业微信、微信公众号、腾讯会议等软件平台的设计、制作与使用者优先考虑。

5.各岗位(技能)描述:

教学辅助岗: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心理学及相关专业者优先考虑)

教学研发岗:本科及以上学历,网站开发及应用、大数据研发及应用等相关专业。(有心理学及相关专业学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招生主管岗: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招生经验能带领团队工作者优先考虑)。

品牌主管岗: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销售经验能带领团队工作者优先考虑)。

6. 须在本市有住所,有一定工作经验且能迅速上岗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至12月31日24点

报名方式: 发送个人简历至邮箱:spzj-510476@vip.163.com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名者发送的邮件名称为:8月招聘+姓名+联系电话。

报名资料内须包含:①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生活彩照1张;②提供身份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③个人简历。

对于通过简历筛选进入面试的人员,我校将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录取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三、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707077

联系人: 钟老师

四、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25-86511598

联系人: 肖校长

江苏苏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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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3人公告

2023-11-27,全文共 3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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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1月25日9∶00-2024年3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1月25日9∶00-2024年3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1月25日-2024年3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1月25日9∶00-2024年3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和试讲。

面试和试讲时间、地点及办法将通过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二)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76916联系人: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76977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24日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三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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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第二批)

2023-06-27,全文共 2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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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6月28日9∶00-7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6月28日9∶00-7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28日-7月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28日9∶00-7月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在试讲考核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试讲。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程序开考前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办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考核方式:试讲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2710819,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中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2710810,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7日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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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8人公告

2023-05-04,全文共 3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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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5日9∶00-5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5日9∶00-5月16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5日-5月1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5日9∶00-5月17日18∶00;

5.缴费确认:5月5日9∶00-5月18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5月25日-5月28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短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未报名成功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试讲。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jmi.edu.cn/)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会在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http://www.jmi.edu.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http://www.jmi.edu.cn/)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7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

(四)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出现总成绩、试讲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76916联系人: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76977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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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7人公告

2023-03-23,全文共 3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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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3月23日09:00-12月27日16:00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3月23日0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3月23日0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3月23日-12月29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3月23日09:00-12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试讲

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试讲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试讲。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其余岗位需要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2710819,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2710810,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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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长期招聘工作人员22人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3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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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50周岁。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非2024年毕业生报考时应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六)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八)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22日9∶00-8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22日9∶00-8月22日12∶00;

3.陈述申辩:4月22日-8月22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22日9∶00-8月22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考核前我校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考核,具体以我校通知为准。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现场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2024年毕业生还须提交的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若被录用,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5.已经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和论文;

6.个人简历1份;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核方式和所占比例

1.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课程内容组织等能力。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2.面试:采用面试答辩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3.试讲、面试的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将由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通过短信、网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4.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70%。

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我校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170915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621;025-681709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八、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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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有线职业经理人招聘公告2024

2024-01-24,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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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有线职业经理人招聘公告2024

公司介绍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江苏有线”)

是根据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在江苏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整合全省广电网络资源基础上,于2008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的国有大型文化企业,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主板上市(证券简称“江苏有线”,股

票600959)。目前公司注册资本50.01亿元人民币。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选聘岗位

江苏有线邦联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02 选聘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2.以市场化为导向:

3.以能力和业绩为依据

03 任职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领导团队、完成任务:3.具有大中型企业广告销售、品牌推广、活动策划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4.对新媒体、广告、策划等行业有深入了解和热情,熟悉市场环境及竞争态势,并具备创新思维和敏锐的洞察力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04 岗位职责

1.负责邦联公司全面工作

2.负责公司全省广告资源扎口管理和统一经营:

3.负责完成各项管理和经营指标

05 薪酬福利

税前年薪40-60万,具体面议。

06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07 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背调、聘用等程序进行

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验造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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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科员岗位招聘公告

2024-01-09,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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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科员岗位招聘公告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普通高等院校。根据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的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有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诚信守法、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适应民办高校工作要求,身心健康,人际关系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教务处科员

招聘要求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

2.专业不限;

3.负责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内涵评估规划(教学条线)、实施和管理;

4.有亲和力、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5.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有高校教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个人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可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请分别在电子邮件标题和电子版简历的显著位置注明:姓名+申请岗位名称。

8.简历请发送至智联或金肯人事邮箱:jkxyrsc01@QQ邮箱,岗位至招满截止。

三、福利待遇

1、聘用后享受学院规定的各项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2、学院将为所有教职工提供事业发展的平台;

3、可提供住宿。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自发布招聘启事起,校内外凡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简历材料发送至学院人事处邮箱或直接在智联招聘中投递简历。

2、个人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可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请分别在电子邮件标题和电子版简历的显著位置注明:姓名+申请岗位的名称。

截止时间:本公告长期有效,至招满为止。

五、招聘程序

学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面试考核合格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成老师

电 话:(025)86197139

邮 箱:jkxyrsc01@qq.com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铜山金铜路2号

邮 编:21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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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9人公告

2024-01-04,全文共 6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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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B01-B04专职辅导员岗位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为:

1.A01-A05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2.B01-B04专职辅导员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5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B01-B04专职辅导员岗位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秘书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

(2)有2年(24个月)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1月4日9∶00-2024年1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1月4日9∶00-2024年1月13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月4日9∶00-2024年1月15日18∶00;

5.缴费确认:2024年1月4日9∶00-2024年1月1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报名费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jmi.edu.cn/)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1月17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岗位A01-A04: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与试讲。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报名结束后另行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名次在笔试结束一周后,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上公布,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不再递补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和试讲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岗位A01-A04最终成绩计算方法:A01-A04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出现总成绩、试讲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2)岗位A05: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报名结束后另行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名次在笔试结束一周后,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上公布,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不再递补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实际操作和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岗位A05最终成绩计算方法:A05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出现总成绩、面试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同分,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加试确定排序。

(3)岗位B01-B04: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报名结束后另行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名次在笔试结束一周后,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上公布,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不再递补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岗位B01-B04最终成绩计算方法:B01-B04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1.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以下材料请应聘人员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时交给审核人员留存。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

2.岗位B01-B04岗位另需要提供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

(1)校级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2)政治面貌证明: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必须由当前所属党组织于资格复审前6个月内开具。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76916联系人: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76977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3日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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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

2023-12-06,全文共 5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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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二)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如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2.有3年(36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七)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B11继续教育工作人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中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服务工作经历指在高校继续教育学院或培训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服务工作经历。

(九)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12月8日09:00-12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12月8日09:00-12月1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12月8日09:00-12月20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12月8日09:00-12月20日18:00;

(5)报名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12月22日9:00-12:00;

(6)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12月22日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以及岗位表“其它资格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的相关条件(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2.岗位编号B1-B13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编号C1-C6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2023年毕业生还须提交的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若被录用,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5)已经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和论文;

(6)个人简历1份;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核方式和所占比例

1、B1-B6岗位:笔试30%、技能考核30%、面试40%。

B7-B13岗位:笔试40%、面试6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技能考核、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技能考核、面试人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根据岗位不同采用试讲或实操等形式,在面试之前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课程内容组织等能力,试讲时间10分钟,要求板书,不得使用PPT。实操主要考察应聘者实际操作能力。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技能考核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实操考核成绩、排名将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具体以我校公告为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C1-C6岗位:技能考核30%、面试70%。

(1)技能考核: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课程内容组织等能力,以试讲形式进行考核。试讲时间10分钟,使用PPT。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考核。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采用面试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15分钟(含陈述、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考生按照给定的模板陈述,专家按固定题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笔试、技能考核、面试的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将由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通过短信、网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4、总成绩

B1-B6岗位:总成绩=笔试×30%+技能考核×30%+面试×40%。

B7-B13岗位: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C1-C6岗位:总成绩=技能考核×30%+面试×70%。

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我校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3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170915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68170912

八、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230723

2.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信箱:wsrcfwzx@163.com

举报电话:025-83627161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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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辅导员10人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4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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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我国首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羊山北路1号。为充实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优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乐群,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4日-11月15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5日18:00;

5.缴费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须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院级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级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11月17日9:00-12: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考核人员。

(二)面试之前,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高校工作经历的证明(须由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材料。

以上材料请考生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体检、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心理测试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85864908

联系人:潘老师、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202

联系人: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11月3日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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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下半年)

2023-11-02,全文共 3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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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我国首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羊山北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1月6日09:00-2024年3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1月6日09:00-2024年3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1月6日-2024年3月29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1月6日09:00-2024年3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资格复审、考核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在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试讲。复审时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二)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面试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85864908联系人:解老师、潘老师、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202联系人: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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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3-10-26,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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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普通高等院校。根据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的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有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诚信守法、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适应民办高校工作要求,身心健康,人际关系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聘用办法及待遇

1、聘用后享受学院规定的各项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2、学院将为所有教职工提供事业发展的平台。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自发布招聘启事起,校内外凡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简历材料发送至学院人事处邮箱或在智联招聘中直接投递。

2、个人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可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请分别在电子邮件标题和电子版简历的显著位置注明:姓名+申请岗位的名称。

截止时间:本公告长期有效,至招满为止。

五、招聘程序

学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面试考核合格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成老师

电话:(025)86197139

邮箱:jkxyrsc01@qq.com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铜山金铜路2号

邮编:211156

附件: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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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招聘第二次公告

2023-09-22,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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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第二次公告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麒麟科技创新园,西依钟山风景区,东邻仙林大学城,占地面积350亩,教职工近500名,高级以上职称人数130名,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是江苏省五年高职教育开展较早、规模最大的公办院校之一。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方式、招聘条件及岗位

1.聘用方式

聘用方式为合同制(非事业编制),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及管理参照学校合同制人员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要求。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国内应聘人员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相关说明

(1)岗位名称:专任教师。

(2)工作内容: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及专业(课程)建设等工作。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4.招聘岗位表及相关要求: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实名加入南工校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QQ群,群号码为496604625。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招满即止。

3.请考生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邮箱

(1)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应聘信息表;

(2)应聘人员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岗位2023-3-2、2023-3-7的人员需提供满足其它资格条件3的佐证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5.现场确认: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未确认或确认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官方网站通知)。应聘人员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并备一套复印件)。

6.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官方网站、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如因客观因素影响,考核不能按期进行,考核时间会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

2.开考比例

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

3.考核方式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招满即止。

四、考察与公示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组织思想政治考察。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五、试用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一般与学校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4126640

联系人:孟老师、吴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4198790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2023年9月21日

附件: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合同制教师应聘信息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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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名专任教师公告

2023-09-19,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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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适应民办高校工作要求;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上传个人应聘材料,具体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能力的材料。请在邮件名称中注明“姓名+应聘某岗位教师”字样。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9月26日。

四、聘用办法及待遇

1.聘用后享受学院规定的各项津贴和福利待遇;

2.学院将为所有教职工提供事业发展的平台。

五、招聘程序

1.学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对于进入面试的人员,我院将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合格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校 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8号

邮 编:211106

联系人:正德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吕老师 黄老师

电 话:025-52111901

联系邮箱:532295170@qq.com

附件: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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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智江苏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社会招聘公告

2023-09-15,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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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智江苏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社会招聘

根据用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及专业和技能条件。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落地执行、沟通协调、团结协作、语言表达等能力,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经营管理或专业技术能力,能胜任工作,较好履行岗位职责。

4.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义务。工作热情高,锐意进取、敢于担当,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拥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抗压能力。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相貌端庄、举止得体,无精神疾病、传染病及其他重大疾病史。

三、资格禁入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的;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被竞业禁止或市场禁入的;

5.曾在招录考试中作弊的;

6.不符合招聘回避、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7.法律法规或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禁入情形。

四、招聘岗位

详见《劳务派遣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官方邮箱报名方式,对照公开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报名邮件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邮件标题及文件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序号+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zhaopin@ciicjs.com(均为英文小写字母)进行报名。

3.应聘者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入围面试人选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未收到面试通知者,视作未通过简历筛选及入围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重点了解应聘人员在职业素养、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并注意查看手机短信。面试前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三)背景调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开展背景调查。

(四)体检

通过背景调查后,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综合基本条件、面试成绩、背景调查、入职体检等情况,公司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入职管理

通过本次社会公开招聘经确定录用人员与中智江苏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派遣到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报名咨询电话:025-52327600-8009。

监督举报电话:52372927。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1-劳务派遣招聘岗位表.xlsx

中智江苏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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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7人公告

2023-06-30,全文共 5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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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2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

(四)岗位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相关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要求为准。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和学位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和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须同步取得学历证书和对应的学位证书。本次招聘的2023年毕业生包括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和2021年毕业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未缴纳社保,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有效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毕业生。其他人员一律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7月1日09:00-7月7日16:00。

2. 资格初审:2023年7月1日09:00-7月8日16:00。

3. 陈述申辩:2023年7月1日09:00-7月9日16:00。

4. 异议处理:2023年7月1日09:00-7月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打印准考证

1.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2.

准考证打印事项将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核。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详细填写以下内容:

(1)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填起,包括:起止年月日、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

(2)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日、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及职务);

(3)资格证书(包括:取得资格时间、资格名称、取得资格等级、发证单位);

(4)学术论文(包括:论文作者及本人排名、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及引文库、刊期)。

3.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

本公告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报名结束、核减公告发布以后在2023年7月11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4)2023年7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考核事项将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公告告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考核方式和成绩计算

1.

编号为B2301至B2316的教师岗位考核方式包括笔试、试讲和面试。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总成绩=笔试考核成绩×30%+试讲考核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30%,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考核成绩、试讲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

编号为B2317的管理岗位考核方式包括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总成绩=笔试考核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30%,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考核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试讲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笔试

1.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

笔试暂定2023年7月举行,具体将根据考试机构统一考试安排提前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报名结束后另行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3. 笔试成绩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查询。

(三)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工作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采取现场集中审核形式进行。编号为B2301至B2316的教师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6,确定资格复审应聘人员。编号为B2317的管理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下一项考核。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下一项考核人选。进入下一项考核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在资格复审前,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方式与取得复审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确认,确认时有应聘人员放弃参加复审资格的,将在同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国内2023年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4)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中须明确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日。工作经历证明须由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出具。

(5)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等证明材料。

(四)试讲

1. 编号为B2301至B2316的教师岗位须进行试讲考核。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可参加试讲考核。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试讲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

2.

试讲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及操作水平。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技能考核

1. 编号为B2317的管理岗位须进行技能考核。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可参加技能考核。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参加技能考核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

2.

技能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六)面试

1.

本批次发布的所有岗位均须进行面试考核。编号为B2301至B2316的教师岗位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6,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编号为B2317的管理岗位在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如出现入围考生放弃面试,取消其考核资格,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

2.

面试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需要决定递补人员,递补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考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的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 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 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若咨询电话无法取得联系,请应聘人员在有效时间内将咨询事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与我们取得联系,邮箱地址:njjyrczp@vip.163.com。

咨询电话:025-86115856、86115120。

联系人:苗老师、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1588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举报电话:025-52853507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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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员70人公告

2023-05-23,全文共 4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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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公告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65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专任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7.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有1年及以上高校就读期间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2)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3日9∶00-12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3日9∶00-12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23日-12月1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3日9∶00-12月13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为:试讲+岗位胜任能力评价。

1.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或岗位设想情况,同时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岗位胜任能力评价: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试讲成绩×30%+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成绩×70%。各项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满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岗位胜任能力评价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岗位胜任能力评价。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2.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职称、工作经历等的证明材料。

3.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4.社会人员须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等证明。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6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6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自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起30天内,应聘人员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履行报到手续,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98

咨询QQ:225299976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6853315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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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集萃医工交叉技术研究所招聘公告

2023-05-15,全文共 3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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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萃医工交叉技术研究所(江苏集萃医工交叉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由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医工交叉创新人才团队共同举办。研究所致力于引领高端医疗器械装备创新,在南京徐庄高新区建设医工协同创新临床前公共服务平台,规划高端医疗器械创新设计中心、AI诊疗新技术中心、医疗机器人研发中心,以现代医学与先进制造技术为基础,通过医学、工学、材料学、信息学等多学科交叉,将在大型医疗设备、新型医学材料等方面催生学科交叉、驱动新一轮自主创新变革,助力高端医疗器械领域实现国产替代,推动江苏及长三角制造业向高端医疗器械和装备方向发展。现因工作需要招聘以下人员:

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将简历电子档(含最高学位和学历、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发送至snowfirlx@126.com。研究所将根据应聘材料投递情况,通知面试、考核录用。所有职位招满即止。

招聘岗位

岗位1:机械工程师

薪资:15000-17000/月

岗位职责:

1、能够胜任非标设备机械结构、机械部件的设计、材料选用;

2、熟悉机电一体化及控制相关技术;3、负责对结构或部件进行机械设计,生成三维、二维加工图纸;4、能够撰写技术文档,生成标准件BOM清单;5、负责和供应商沟通,跟踪零件、外购件的加工、采购和验收;6、负责零部件和电子部件的装配与测试。

岗位要求:

1、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机械工程、自动化相关专业;2、熟练掌握AUTOCAD、SOLIDWORKS等绘图软件,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3、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4、具有医疗器械相关的电子设备设计与装配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2:业务经理

薪资:10000-15000/月

岗位职责:

1、负责医疗器械领域的创新资源对接、重大项目培育、孵化等工作;

2、搜集地方企业信息,挖掘高校、医院临床技术需求和人才需求,促进科研项目转化落地;

3、负责平台建设与运营,组织项目路演、产学研对接、人才培养等活动;

4、负责生物与医药领域项目的筛选、评估、策划、培育、投后管理和服务。

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且具有医疗相关专业背景,检验学、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医药卫生、生命科学专业优先;

2、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具有早期项目投资经验者优先;

3、具有地方政府或科技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 科技载体、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机构从业经验者优先;

4、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团队协作能力强。

岗位3:兽医

薪资:底薪7000-9000/月

岗位职责:

1、负责实验动物(实验猪、犬、兔、羊)的接收、体检、检疫;

2、负责定期查房巡检及对动物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3、负责监督动物饲养管理、环境维持工作,确保动物福利;

4、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及治疗;

5、管理常规兽用药品和麻醉药物库存及使用;

6、对意外死亡动物解剖尸检及书写尸检报告;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医学、动物医学、生物技术、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对动物有爱心且愿意了解接触动物;

3、勤奋好学,工作踏实,能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和规范的记录;

4、敬业,有责任心及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医药学研究领域。

5、持有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证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

岗位4:术前麻醉人员/护士

薪资:底薪7000-9000/月

岗位职责:

1、根据项目需求,与PI和动物房部门相关人员安排当天执行项目顺序及涉及动物编号,确保准确;

2、熟练掌握配药,静脉注射,肌肉注射,皮下注射,扎留置针,静脉采血等基本技能;

3、负责术前麻醉准备工作;

4、负责动物术前和术后监护,动物出现意外,及时施救;

5、及时填写当天的实验记录,整理并交接给相关人员。

岗位要求:

1、医学、动物医学、生物技术、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对动物有爱心且愿意了解接触动物;

3、勤奋好学,工作踏实,能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和规范的记录;

4、敬业,有责任心及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医药学研究领域;

岗位5:影像科技师/医师

薪资:底薪7000-9000/月

岗位职责:

1、对于手术中产生的影像数据进行分析和测量以及数据整理;

2、能够正确使用相关设备影像处理工作站;

3、定期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4、正确书写及按时填写记录;

5、根据项目需求,及时准确交付项目执行、处理资料及相关记录;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医学影像学、医学、动物医学、生物技术、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对动物有爱心且愿意了解接触动物;

3、勤奋好学,工作踏实,能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和规范的记录;

4、敬业,有责任心及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医药学研究领域;

5、有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影像处理经验者优先。

岗位6:手术人员/介入医生

薪资:底薪7000-9000/月

岗位职责:

1、熟练操作动物的注射、给药、监护等基础实验操作,项目手术中进行麻醉和心电监护;

2、熟练使用心电监护仪、动物麻醉机、ACT检测仪以及除颤仪等基础仪器;对于一些手术要求的特殊设备(高压注射器、OCT、腔镜等)能够迅速上手和使用;

3、根据项目的实验方案进行动物实验执行以及动物的植入介入手术操作,协助术者顺利完成手术;

4、负责原始实验数据记录的书写、整理;

5、负责实验进程中的动物状况的监护,对动物的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反馈并给予施救措施;

6、对于术前和术后的客户样品使用和未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和汇报;

7、发现实验进行中的问题,及时汇报异常实验结果及寻求解决方案;

8、按照实验室相关SOP完成实验仪器的检查、维护、核查,以及及时完成使用记录填写。

岗位要求:

1、医学、动物医学、生物技术、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对动物有爱心且愿意了解接触动物;

3、勤奋好学,工作踏实,能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和规范的记录;

4、敬业,有责任心及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医药学研究领域。

岗位7:动物饲养人员

薪资:底薪7000-9000/月

岗位职责:

1、根据相关项目实验方案提前进行实验动物筛选及动物入场,根据实验项目要求及动物植入介入手术后体征体况准备相应饲养环境;2、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筛选或退换不合格动物,确保手术顺利进行;3、负责对应项目实验动物相关信息采集整理;4、对术后动物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每日观察记录,对术后动物出现的异常状况进行上报和及时处置,

对动物日常行为(精神状态,食欲强弱,粪便状态,鼻镜和呼吸道检查,可视粘膜,饮水情况)观察记录;5、按照要求执行生物安全流程,定点饲喂,及时进行卫生清理;6、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给兽医、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直属领导,并根据医嘱进行相应治疗;

岗位要求:

1、医学、动物医学、生物技术、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对动物有爱心且愿意了解接触动物;3、勤奋好学,工作踏实,能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和规范的记录;4、敬业,有责任心及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医药学研究领域。

岗位8:行政文秘

薪资:7000-10000/月

岗位职责:

1、能够胜任综合性材料的撰写和编制工作;2、负责宣传材料的撰写和编制,管理微信公众号和网站;3、策划、安排各类会议及接待活动;4、能够开展医工行业的政策背景、战略规划及和行业发展的研究,协助项目申报书的撰写;5、协助内部建设工作;6、协助对接政府及相关部门。

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经类、管理类或理工科相关专业;2、掌握各种公文处理流程以及各种常用公文的写作,有较高的公文处理及写作水平,熟练使用OFFICE系列办公软件;3、掌握公共关系、行政管理、行政法规等知识,4、有对外联络交际和对内各部门工作的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强;5、3年以上行政实务管理经验,有政府部门、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9:销售专员

薪资:5000-7000元/月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第三方合作产品在临床终端的市场推广。

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熟悉产品特性,理解客户需求,做好售后维护工作;3、1-3年同行业经历。

岗位10:注册专员

薪资:6000-9000元/月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协助质量体系建立。

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收集注册法规,行业标准,掌握最新政策和动态;收集产品相关的文献技术资料,编写产品申报材料;3、进行产品注册报批,跟踪注册进度;4、3年以上行业经历。

上述岗位工作地点为南京,部分岗位需要出差;任职岗位和具体薪酬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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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人公告

2023-05-12,全文共 5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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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5月12日9∶00-5月22日16∶00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65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专任教师岗位(C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专职辅导员岗位(D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校辅导员中级以上职称的,或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有1年及以上高校就读期间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2.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以上经历任职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12日9∶00-5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12日9∶00-5月23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12日-5月2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12日9∶00-5月24日18∶00;

5.缴费确认:5月12日9∶00-5月2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5月30日-6月3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5月26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退。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专任教师岗位(C岗位)

1.考核方式为:试讲+面试。

①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②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仪态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前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面试人员姓名、试讲成绩、岗位排名。(网址:http://rsczp.njrts.edu.cn)

③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同分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④C01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将加试笔试;C02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将加试笔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末位有多名同分者,一同进入。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发布。进入试讲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在试讲前现场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试讲。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

①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社会人员须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等证明;

④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职称、工作经历等的证明材料。

3.时间安排。第一轮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后续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以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告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D岗位)

1.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①笔试:主要测试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发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排名。(网址:http://rsczp.njrts.edu.cn)

②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仪态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③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各项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同分时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如面试成绩亦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④社会人员须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等证明;

⑤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⑥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任职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6月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以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告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进行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自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起30天内,应聘人员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履行报到手续,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98

咨询QQ:225299976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6853315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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