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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发布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2023-12-06,全文共 5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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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二)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如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2.有3年(36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七)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B11继续教育工作人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中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服务工作经历指在高校继续教育学院或培训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服务工作经历。

(九)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12月8日09:00-12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12月8日09:00-12月1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12月8日09:00-12月20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12月8日09:00-12月20日18:00;

(5)报名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12月22日9:00-12:00;

(6)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12月22日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以及岗位表“其它资格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的相关条件(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2.岗位编号B1-B13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编号C1-C6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2023年毕业生还须提交的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若被录用,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5)已经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和论文;

(6)个人简历1份;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核方式和所占比例

1、B1-B6岗位:笔试30%、技能考核30%、面试40%。

B7-B13岗位:笔试40%、面试6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技能考核、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技能考核、面试人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根据岗位不同采用试讲或实操等形式,在面试之前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课程内容组织等能力,试讲时间10分钟,要求板书,不得使用PPT。实操主要考察应聘者实际操作能力。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技能考核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实操考核成绩、排名将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具体以我校公告为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C1-C6岗位:技能考核30%、面试70%。

(1)技能考核: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课程内容组织等能力,以试讲形式进行考核。试讲时间10分钟,使用PPT。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考核。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采用面试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15分钟(含陈述、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考生按照给定的模板陈述,专家按固定题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笔试、技能考核、面试的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将由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通过短信、网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4、总成绩

B1-B6岗位:总成绩=笔试×30%+技能考核×30%+面试×40%。

B7-B13岗位: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C1-C6岗位:总成绩=技能考核×30%+面试×70%。

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我校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3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170915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68170912

八、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230723

2.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信箱:wsrcfwzx@163.com

举报电话:025-83627161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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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50周岁。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非2024年毕业生报考时应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六)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八)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22日9∶00-8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22日9∶00-8月22日12∶00;

3.陈述申辩:4月22日-8月22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22日9∶00-8月22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考核前我校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考核,具体以我校通知为准。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现场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2024年毕业生还须提交的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若被录用,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5.已经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和论文;

6.个人简历1份;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核方式和所占比例

1.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课程内容组织等能力。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2.面试:采用面试答辩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3.试讲、面试的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将由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通过短信、网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4.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70%。

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我校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170915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621;025-681709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八、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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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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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5日9∶00-5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5日9∶00-5月16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5日-5月1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5日9∶00-5月17日18∶00;

5.缴费确认:5月5日9∶00-5月18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5月25日-5月28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短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未报名成功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试讲。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jmi.edu.cn/)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会在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http://www.jmi.edu.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http://www.jmi.edu.cn/)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7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

(四)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出现总成绩、试讲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76916联系人: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76977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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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24人公告

2023-02-24,全文共 4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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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时间:2月24日09:00-3月8日16:00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具有中级职称资格要求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6、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A04、A05岗位资格条件中校级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部长及以上干部。

A13岗位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

8、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4日09:00-3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月24日09:00-3月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月24日09:00-3月10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月24日09:00-3月10日18:00。

(5)报名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3月15日9:00-12:00;

(6)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3月15日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相关从业经历,以及岗位表“其它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的相关条件(从业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2023年毕业生还须提交的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若被录用,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5)已经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和论文;

(6)个人简历1份;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核方式和所占比例

A03、A18岗位:笔试30%、技能考核30%、面试40%

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人数10人及以下考核方式为:技能考核40%、面试60%;报名成功人数多于10人考核方式为:笔试30%、技能考核30%、面试4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技能考核、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技能考核、面试人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根据岗位不同采用试讲或实操等形式,在面试之前进行。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技能考核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实操考核成绩、排名将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具体以我校公告为准。

(3)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4)笔试、技能考核、面试的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将由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通过短信、网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5)总成绩

A03、A18岗位:总成绩=笔试×30%+技能考核×30%+面试×40%。

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人数10人及以下岗位总成绩=技能考核×40%+面试×60%。报名成功人数多于10人岗位总成绩=笔试×30%+技能考核×30%+面试×40%。

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我校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3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170915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68170912

八、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230723

2.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信箱:wsrcfwzx@163.com

举报电话:025-83620829、83627161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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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二)

2023-03-30,全文共 3106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3月31日9∶00-12月27日16∶00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31日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31日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31日-12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31日9∶00-12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4)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5)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及奖励等)。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定制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7024651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701324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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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3人公告

2023-11-27,全文共 3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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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1月25日9∶00-2024年3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1月25日9∶00-2024年3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1月25日-2024年3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1月25日9∶00-2024年3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和试讲。

面试和试讲时间、地点及办法将通过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二)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76916联系人: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76977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24日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三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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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3-10-26,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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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普通高等院校。根据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的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有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诚信守法、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适应民办高校工作要求,身心健康,人际关系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聘用办法及待遇

1、聘用后享受学院规定的各项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2、学院将为所有教职工提供事业发展的平台。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自发布招聘启事起,校内外凡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简历材料发送至学院人事处邮箱或在智联招聘中直接投递。

2、个人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可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请分别在电子邮件标题和电子版简历的显著位置注明:姓名+申请岗位的名称。

截止时间:本公告长期有效,至招满为止。

五、招聘程序

学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面试考核合格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成老师

电话:(025)86197139

邮箱:jkxyrsc01@qq.com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铜山金铜路2号

邮编:211156

附件: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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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第二批)

2023-06-27,全文共 2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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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6月28日9∶00-7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6月28日9∶00-7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28日-7月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28日9∶00-7月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在试讲考核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试讲。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程序开考前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办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考核方式:试讲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2710819,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中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2710810,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7日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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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2023-06-09,全文共 4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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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创新,提高南京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根据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商议,决定分别设立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江北新区审评科和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江北新区核查科,在南京江北新区集中设点办公,合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

为支持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建设,现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民政局所属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面向社会招聘5名编内专技人员,安排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从事药械审评核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网、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0日至2005年6月16日之间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3年6月30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易报名(链接: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414115638),进行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账号并完善报名资料,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电子照片等。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9:00至6月16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0日9:00至6月17日12: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应聘人员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3年6月17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接到应聘人员的陈述申辩至2023年6月17日18:00。

5.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6月18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招聘单位将会以短信形式(短信发送单位落款为易报名)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报名平台中技术支持电话021-32504293。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7.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报名网站上的“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招考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号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易报名平台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岗位)证明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网、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与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安排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从事药械审评核查等工作,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5-68770132(核查岗)

025-84533381(审评岗)

025-58640658

025-57792995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73655; 025-88029228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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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员70人公告

2023-05-23,全文共 4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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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公告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65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专任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7.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有1年及以上高校就读期间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2)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3日9∶00-12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3日9∶00-12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23日-12月1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3日9∶00-12月13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为:试讲+岗位胜任能力评价。

1.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或岗位设想情况,同时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岗位胜任能力评价: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试讲成绩×30%+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成绩×70%。各项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满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岗位胜任能力评价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岗位胜任能力评价。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2.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职称、工作经历等的证明材料。

3.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4.社会人员须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等证明。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6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6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自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起30天内,应聘人员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履行报到手续,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98

咨询QQ:225299976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6853315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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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工程学院招聘实验岗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23-05-19,全文共 3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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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5月22日9∶00-8月28日16∶00

南京工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实验岗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工程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5月22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2日9∶00-8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2日9∶00-8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22日-8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2日9∶00-8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一)试讲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试讲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录用人员学校将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金等待遇。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18042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1833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8日

南京工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实验岗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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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江苏农垦清能公司工作人员招聘2人公告

2023-04-12,全文共 1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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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邮箱:380688313@qq.com

报名期限: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

2023年上半年江苏农垦清能公司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一、关于江苏农垦和江苏农垦清能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注册资本33亿元,集团总部设在南京。江苏农垦诞生于1952年,经过七十年的改革发展,形成了以现代农业为核心,以医药健康、房地产为支撑的产业体系,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农垦系统和江苏省属企业前列。

江苏农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是省属国有企业江苏农垦集团旗下控股二级子公司,于2018年11月正式工商注册登记。公司主要以江苏农垦垦区风、光、水面、农业等优质资源为依托,积极开发、建设、投资、运营太阳能光伏、渔光互补、农光互补、风力发电等成熟清洁能源项目,同时着眼挖掘小型水电、地热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储能和电网系统、充电桩、充换电站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清洁能源技术信息智能化服务。诚聘有意从事新能源行业,愿与公司共成长共进退的有为人才加盟!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质量技术部:新能源项目开发岗1人

岗位职责为:

(1)熟悉国家和地方的电力政策,了解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储能等综合能源业务,熟悉业务项目的设计规范和标准;(2)熟悉项目的运作模式,包括收集当地有关新能源开发的相关资料、熟悉新能源项目核准流程,高效推进项目电力接入、环评、土地租赁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办理;具备一定商务谈判能力和应变能力;(3)实施对项目的开发评估、尽职调查、签订协议等工作,负责项目开发过程中公司内外部流程的推进和办理;(4)负责项目所在地政府、客户、电力公司和设计院的关系维护,协助推进客户服务和运维管理等工作;(5)公司或者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为:

(1)能源类、电气类、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2)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合作精神,能适应省内出差需要;(4)有C1及以上驾照并能熟练掌握驾驶技能者可优先。

(二)质量技术部:

新能源工程技术管理岗1人

岗位职责为:

(1)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技术支持工作,参与可研报告的编制和优化工作;(2)贯彻执行工程技术管理标准、规范,监督、检查工程建设期间的落实情况;(3)协调内部和外部相关方等资源,实现项目工程建设按计划推进、并网、交付;(4)参加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及项目重大技术方案的内外审工作;(5)负责或参加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特殊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及有关监理工作的检查;(6)公司或者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为:

(1)能源类、电气类、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2)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3)项目工程管理、光伏和风电技术等有一定的了解,熟练运用CAD软件;(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合作精神,能适应省内出差需要;(5)有C1及以上驾照并能熟练掌握驾驶技能者可优先。

此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收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有其他不良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工作证明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送至邮箱:380688313@qq.com,简历名为:岗位+姓名。(二)报名期限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三)简历筛选对照条件要求,对应聘者简历进行筛选。(四)资格审查通过简历筛选人员,公司综合部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先电子材料审查,后现场审查的方式,内容及要求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通过后,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通知。(五)笔试及面试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笔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分析能力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六)录用根据笔试、面试等情况,提交公司党支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组织安排体检事宜。体检合格且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正式录用后,根据任用管理办法和薪酬制度确定职级及薪酬,享受五险一金、节日福利、通讯及交通补助、高温补贴、大病互助、定期体检等国企福利。

咨询电话:周先生

025-8369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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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招聘半天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04-12,全文共 769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邮箱:jgyytjzx@163.com

报名时间:4月8日发布,尽早报名

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半天制妇科、眼科、外科、B超记录、心电图操作人员招聘公告

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是为各界人士提供健康体检、疾病风险评估、健康档案建立、健康干预、健康宣教等综合性健康促进服务的现代化健康管理中心。多年来一直承担了省级机关干部、千余家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健康体检工作,以及国家公务员入职、招生、执业注册等专业体检工作。荣获中国健康管理协会理事单位、健康管理示范基地等多项荣誉。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半天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满足医院岗位要求。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二、岗位信息

招聘岗位

岗位描述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备注

妇科

从事妇科体检工作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有执业医师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

工作时间:上午半天

外科

从事外科体检工作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有执业医师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

工作时间:上午半天

眼科

从事眼科体检工作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有执业医师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

工作时间:上午半天

心电图操作

从事健康管理中心心电图操作工作

中专及以上

护理学

熟练操作心电图室相关设备,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作时间:上午半天

B超记录

从事健康管理中心B超记录工作

中专及以上

不限

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信息录入高效,医学相关专业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作时间:上午半天

三、薪资待遇

面议。

四、报名方式

将详细个人简历(学历工作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发送至jgyytjzx@163.com邮箱。

五、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25-89699729, 联系人:范老师。

健康管理中心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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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28,全文共 2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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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新河西路6号(石湫校区)及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草场门校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工作人员结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30日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30日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30日-12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30日9∶00-12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

(一)资格复审。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面试按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工作。

咨询电话:(025)56226192

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5)56226170

联系人:周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23年3月28日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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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7人公告

2023-03-23,全文共 3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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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3月23日09:00-12月27日16:00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3月23日0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3月23日0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3月23日-12月29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3月23日09:00-12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试讲

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试讲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试讲。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其余岗位需要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2710819,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2710810,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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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4年1月

2024-01-25,全文共 1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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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教师岗位,详见附件《三江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

4.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5.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或有2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实践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6.

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高校教学经验或相关专业实践工作经验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7. 身心健康,能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8. 满足应聘岗位其他要求,详见《三江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0日17:00。

2.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三江学院人才招聘(http://sjzp.sju.edu.cn),邮箱注册并登录成功后,点击“招聘岗位”,报名并填写个人简历,按要求上传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具体操作详见人才招聘网站“通知公告”栏《三江学院岗位应聘网上填报指南》)

微信报名:微信关注“三江学院”公众号,进入“人才招聘“,注册报名。

本批次内岗位不得兼报。

上传材料:

(1)本科阶段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空白三方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身份证、专业技术技能职务资格证书;

(4)其他证明个人工作经历或能力的材料。

3.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直系亲属为我校工作人员,请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3)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的,三江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2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4.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报名考试费用一律不退。(缴费要求在初审结束后详见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

四、 考核程序

1.

初审。报名截止后,用人部门初审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初审结果及后续考核等将通过我校招聘系统通知本人,请应聘者关注招聘系统个人信息,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 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情况在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内公布。

3. 复审。考核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复审材料。

4. 体检与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 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录用,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首聘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五、待遇及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同类岗位标准确定待遇。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唐/蒋老师,025-52366070;张/詹老师,025-52897024

各二级教学单位联系人:见附件《三江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江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三江学院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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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有线职业经理人招聘公告2024

2024-01-24,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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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有线职业经理人招聘公告2024

公司介绍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江苏有线”)

是根据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在江苏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整合全省广电网络资源基础上,于2008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的国有大型文化企业,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主板上市(证券简称“江苏有线”,股

票600959)。目前公司注册资本50.01亿元人民币。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选聘岗位

江苏有线邦联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02 选聘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2.以市场化为导向:

3.以能力和业绩为依据

03 任职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领导团队、完成任务:3.具有大中型企业广告销售、品牌推广、活动策划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4.对新媒体、广告、策划等行业有深入了解和热情,熟悉市场环境及竞争态势,并具备创新思维和敏锐的洞察力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04 岗位职责

1.负责邦联公司全面工作

2.负责公司全省广告资源扎口管理和统一经营:

3.负责完成各项管理和经营指标

05 薪酬福利

税前年薪40-60万,具体面议。

06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07 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背调、聘用等程序进行

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验造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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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71人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4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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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公告

为优化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提升卫生服务能力,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c.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后出生),其他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8月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6. 其他有关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仅指2024年当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含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其中符合下列相关条件的可报考相应岗位:

(1)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且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毕业生岗位。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凡是要求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的岗位,提供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4. 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5.

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6.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月30日9:00-2月1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及照片上传。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30日9:00-2月1日16:3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月30日-2月1日9:00-12:00,14:00-17: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月30日-2月1日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开放报名通道。

6.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区级医疗机构卫技人员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紧缺人员的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2月5日15:00-16: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报名平台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025-66049069。

8.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9.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协议”,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 笔试

(1)笔试范围: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教材或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准考证打印等其他相关事项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弃考者成绩按零分计算。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经研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2. 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网站公布(详见《岗位信息表》“信息发布网址”栏,下同)。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报名应聘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校验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若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3.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公示与录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保、公积金。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监督电话:025-57311012

附件: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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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2024-01-23,全文共 4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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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为加强委直属事业单位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委直属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5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非2024届毕业生报考时应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将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尚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若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证书。③“两个同等对待对象”的规培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9、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报名开始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8月1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关闭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通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后搜索“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1日09:00至8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2月1日09:00至8月2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1日至8月2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2月1日至8月2日9:00-17:3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考核,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等证件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由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公布,并由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考核方式按照各招聘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83620829

联系人:张老师、胡老师、宋老师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监察委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9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八、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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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科员岗位招聘公告

2024-01-09,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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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科员岗位招聘公告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普通高等院校。根据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的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有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诚信守法、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适应民办高校工作要求,身心健康,人际关系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教务处科员

招聘要求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

2.专业不限;

3.负责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内涵评估规划(教学条线)、实施和管理;

4.有亲和力、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5.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有高校教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个人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可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请分别在电子邮件标题和电子版简历的显著位置注明:姓名+申请岗位名称。

8.简历请发送至智联或金肯人事邮箱:jkxyrsc01@QQ邮箱,岗位至招满截止。

三、福利待遇

1、聘用后享受学院规定的各项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2、学院将为所有教职工提供事业发展的平台;

3、可提供住宿。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自发布招聘启事起,校内外凡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简历材料发送至学院人事处邮箱或直接在智联招聘中投递简历。

2、个人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可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请分别在电子邮件标题和电子版简历的显著位置注明:姓名+申请岗位的名称。

截止时间:本公告长期有效,至招满为止。

五、招聘程序

学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面试考核合格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成老师

电 话:(025)86197139

邮 箱:jkxyrsc01@qq.com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铜山金铜路2号

邮 编:21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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