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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栖霞区卫建委招聘5名卫技人员公告

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补充招聘5名卫技人员,12月26日16:00截止报名。

2023-12-18,全文共 5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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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补充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宁栖事招公告(2023)4号

为选拔充实卫健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等相关规定,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补充招聘5名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栖霞区人民政府(http://www.njqxq.gov.cn)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补充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6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6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2023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2023年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登录易报名(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1116112648)。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12月26日16:00。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12月26日17:00。

3.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20日—12月27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 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2月20日—12月27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非报名系统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开放报名通道。

6.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电话或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易报名(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1116112648)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 准考证打印

招聘单位将会以短信形式(短信发送单位落款为易报名)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报名平台中技术支持电话021-32504293。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8.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协议”,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实施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岗位,可结合实际报名情况,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实施招聘。本次招聘中,对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的部分紧缺人才岗位(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3:1时,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3:1(不含)时,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请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号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岗位排名。

2、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未达相应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发布。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面试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易报名平台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本人签字的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易报名平台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为均衡区内医疗资源,本次招聘中的部分同性质、同条件岗位采取合并招聘的方式,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服从选岗结果,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选岗,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5-85570062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5664194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补充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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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京市栖霞区委员会2023年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京市栖霞区委员会(以下简称:栖霞团区委)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 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青少年事务工作

招聘人数:1人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媒体创意,网络与新媒体,新媒体与信息网络,播音与主持,新闻传播学。

注:以上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简章发布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发布。

(二)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6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2. 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书、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

(4)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

3. 报名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政府尧化办公点6号楼东楼501办公室(尧化街道尧佳路20号)。

4. 联系电话:025-85570551(周一至周五9:00-18:00)。

(三)资格审查

1. 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并现场出具准考证。

2. 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 资格审查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应聘材料由招聘单位收纳存档。

4.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将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将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 面试内容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 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3.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无录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南京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六条“关于考察(政审)”的规定。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若拟聘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方可聘用。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经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标准。被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共青团南京市栖霞区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5-85664286

共青团南京市栖霞区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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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局招聘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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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为更好开展栖霞区交通运输工作,经研究,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局下属栖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无纹身、无其他重大疾病;

4、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分配;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详见附件一:《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备注:(1)岗位的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南京市栖霞区政府网(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

简章公示时间:2024年3月15日上午10:00至2024年3月20日中午12:00。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上午10:00至2024年3月20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者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2)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照片);

(3)报考“交通运输辅助执法人员(三)”必须上传满足岗位要求的《退出现役证书》或复员、退伍军人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电子照片。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报名后需实时自查报考及审核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269 林老师。(报名周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2024年3月18日上午10:00至2024年3月20日下午17:00(工作日期间)。

对照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考生信息及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笔试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

3、准考证打印:以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269。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等。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和招聘单位无关。

5、笔试成绩出具后,在南京市栖霞区政府网(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身份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5、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须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交通运输辅助执法人员(三)”岗位的人员,必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或复员、退伍军人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6、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六)面试

1、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5、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政府网(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

(七)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九)聘用

1、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方可聘用。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4、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后方可聘用。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聘期内按照相关要求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根据个人表现及职称等因素综合评定,参照单位同岗位、同学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在栖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局和受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585393001

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5日

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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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95人公告

2024-03-14,全文共 5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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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更好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编制内人员,82名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https://www.njspkrmyy.com/)、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http://www.njpkzyy.com)等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6.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

7.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9月27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上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的岗位。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 资格条件中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提供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7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6. 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1日14: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部分岗位,可结合实际报名情况,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实施招聘。本次招聘中,对浦口区卫健系统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口腔科、眼科等紧缺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或等于5:1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 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浦口区人社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笔试组织单位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将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 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总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网站公布(详见《岗位信息表》“信息发布网址”栏,下同)。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 面试

面试由浦口区人社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招聘岗位有其他服务期限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025-58184561,5888106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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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主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2024-03-12,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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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主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为了更好地开展中心各项工作,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等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点击可查看大图)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2日8:00至2024年3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将应聘材料整合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中心邮箱bqsqws@163.com。

3、现场审核

时间:2024年3月18日8:00-11:30,13:30--16:30。

地点: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楼综合办(雨花台区板桥街道辅机路182号)。

审核材料:线上提交的应聘材料原件。

4、应聘材料

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相关岗位职称、资格(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两部分,比例为4:6,均为百分制。笔试考试:科目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笔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14:30,面试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14:30地点均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考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

(三)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取最高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中心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执行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1、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报自身情况,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工作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监督。

请报考人员节假日期间通过线上方式递交报名材料。

本次考试由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办负责解释。

电 话:025-58069403

附件

(扫码可下载报名表)

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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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南京市雨花医院第二批招聘岗位合同人员6人公告

2024-03-05,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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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医院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合同人员公告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岗位

临床医生;招聘人数:3名;

护理:招聘人数:3名;

具体要求见下方:

(点击上方表格可放大查看)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邮箱报名的形式(二选一)。具体流程如下:

(1)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南京市雨花医院九楼907办公室(板桥大道9号)进行现场报名。

(2)邮箱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hyy52883121@163.com,需要《报名表》电子版请在底部链接下载。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起至2024年3月6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四、笔试通知

通过初审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参加笔试。笔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

‍五、材料审核

考生需在笔试进场前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相关岗位职称、资格(资质)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④纸质版报名表一份

笔试结束后统一组织面试。

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5-52883191或025-52883121转8001

报名表链接: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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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政府购岗人员招聘11人公告

2024-03-01,全文共 3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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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24年政府购岗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基础能力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文员11人。

具体招聘条件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学历须经学信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4年毕业生应在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 2024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毕业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

5.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 2024 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刑罚的人员,直系亲属在本院工作的人员;

6.与江苏各级法院签订《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且正在履行期内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或其他另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建邺区政府官网、建邺法院、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TRC-HR)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 年 3 月 1 日 9:00~3 月 10 日 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者点击链接进行报名。未按时上传完整准确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上的招聘信息及后续相关通知。

手机端:

电脑端:https://www.ivvajob.com/company/zhongtuo/u4v0ZA9262#/index?wt=0

3.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一经提交,报名信息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

本次招聘岗位为相关单位编外人员,非行政或事业编制。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请珍惜考试机会,不要随意浪费公共资源;参加体检后,因个人主观原因放弃者,将纳入考试诚信档案,视情况采取禁考措施。

4.报名上传材料:

(以下材料请汇总至一个word文档上传)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两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 jpg/jpeg/png,

4MB 以下)。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5)符合优先条件的考生应提供国家职业法律资格证书或通过考试的合格证明材料;应提供法院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单位盖章劳动合同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其他有效工作证明材料)。

(三)缴费确认

基础能力测试前应聘人员须根据通知缴纳考试工本费 100 元。

具体缴费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考试工本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考试方法和程序

采取基础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值各为 100 分。考试的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基础能力测试

基础能力测试采取技能测评加笔试方式进行。技能测评考察应聘人员计算机打字速录操作,要求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 100 字以上,准确率 95%

以上;笔试内容以法律基础常识为主,采用闭卷形式。两者分值各为 100 分,基础能力测试成绩根据技能测评成绩和笔试成绩按 1:4

折合计算(基础能力测评成绩=技能测评成绩×20%+笔试成绩×8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制取整)。

基础能力测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缴费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开考比例。

2.面试

根据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基础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如面试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开考比例。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审查人选。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

总成绩根据基础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 1:1 折合计算(总成绩= 基础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制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总成绩合格线为 60 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五)体检、政审

1.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如出现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结论不宜聘用的,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递补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聘用

1.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按照规定集中办理入职手续。

3.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如出现拟聘用人员放弃或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政审与公示后方可聘用。

五、管理和待遇

(一)

一经聘用,与南京众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 正式聘用后,薪酬按各实际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预留手机号电话畅通、电子邮箱正确无误,密切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邮件等平台的最新信息。如因忽视公众号信息、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导致联系不上,或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

本次招聘采用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了解和确认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等,对本人提供、上传的简历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以电子方式承诺,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违反考试纪律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包括取得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同时,应聘人员的不诚信行为将建档入库、将会影响今后招聘考试的报名。

(三)

招聘全程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主动接受监督。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聘用等情况,调整、取消、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报名咨询、监督

(一) 招聘咨询电话:025-87770227、025-87770225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二) 监督电话:025-87770231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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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众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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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建邺区招聘卫技人员11人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4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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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区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8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外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实践技能考核、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录用等步骤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11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有年龄要求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5日至2006年1月15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

5.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

(1)学历须经学信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专业”条件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4)资格条件中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

6.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

(二)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招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或其他另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尚未初次就业,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初次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人员。

2.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有关要求,对此次公开招聘中涉及到的相关岗位,遵照上述要求执行。

(四)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健康建邺、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9:00~1月24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者点击链接进行报名。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上的招聘信息及后续相关通知。

手机端:

电脑端:

https://www.ivvajob.com/company/zhongtuo/r1yyB6r262#/index?wt=0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一经提交,报名信息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系统平台不支持重复应聘多个岗位。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人员,非行政或事业编制。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请珍惜考试机会,不要随意浪费公共资源;参加体检后,因个人主观原因放弃者,将纳入考试诚信档案,视情况采取禁考措施。

4.报名上传材料:

(以下材料请汇总至一个word文档上传)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两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jpeg/png,4MB以下)。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1年内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二选一,须包含工作岗位、单位、工作年限等对应信息):①劳动合同、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②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

(7)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其他信息和证明材料。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须根据通知缴纳考试工本费100元。

具体缴费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通过资格审查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考试工本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核减(取消)计划

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试方法和程序

1.考试方法

(1)考试由笔试、实践技能考核、面试等组成。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2)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践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40%。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程序

(1)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确认的考生参加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笔试。

(2)实践技能考核

实践技能考核前,对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进入实践技能考核;审查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实践技能考核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审查人选。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实践技能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以不低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未达相应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六)体检、政审

1.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

如出现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结论不宜录用的,在应聘同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递补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七)公示、录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众拓人才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录用人选,按照规定集中办理入职手续。

3.

招聘岗位空缺的,区卫健委可根据需要,在征求用人单位和同岗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同意后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人员须符合空岗所需的资格条件,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录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的,视作放弃补录,招聘各环节已自愿放弃的应聘人员不得参与调剂补录。

4.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自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如出现拟录用人员放弃或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在该岗位剩余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政审与公示后方可录用。

五、管理和待遇

(一)一经录用,与南京众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正式录用后,薪酬按各实际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预留电话畅通、电子邮箱正确无误,密切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邮件等平台的最新信息。如因忽视公众号信息、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导致联系不上,或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采用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了解和确认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等,对本人提供、上传的简历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以电子方式承诺,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违反考试纪律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包括取得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应聘人员的不诚信行为将建档入库、将会影响今后招聘考试的报名。

(三)招聘全程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主动接受监督。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区卫健委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报名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025-87770227、025-87770235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可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监督电话:025-8777023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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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众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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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马群办事处招聘15人公告

2024-01-03,全文共 4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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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马群办事处2024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马群办事处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工作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编外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其他规定的不符合应聘的相关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

注:

(1)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告

1.公告渠道: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TODAY马群”马群街道公众号(微信号:gh_640f21b4f04d)、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等平台发布。

2.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下午17:00。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下午17:00(逾期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报名方式: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1)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者登录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

(2)审核通过后不可改报,请慎重考虑。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照片);

(3)岗位“城管协管员(二)”还需上传满足岗位要求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复员、退伍军人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电子照片。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请实时自查报考及审核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系统使用及报名咨询电话:025-84761069、025-8476105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特别提醒:2024年1月8日下午17:00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状况。对于“踩点”报名(临近报名系统关闭时才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三)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9日下午17:00(工作日期间)。

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考生信息及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笔试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请考生实时自查报考及审核状态。

2.陈述申辩:如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可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0日17:00前(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进行陈述申辩。2024年1月10日18:00前完成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陈述申辩电话:025-84761050。

3.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则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4.笔试准考证打印: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短信通知或以笔试公告为准),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四)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等。

2.笔试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和招聘单位无关。

4.笔试成绩出具后,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五)体能测试(仅针对报考“城管协管员(一)”和“城管协管员(二)”岗位人员)

1.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是否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体能素质。

2.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达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人员,若该岗位内遇笔试成绩相同并列排名的,则均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3.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4.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5.体能测试结果出具后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六)资格复审

1.“城管协管员(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遇成绩相同并列排名的,则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城管协管员(一)”和“城管协管员(二)”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城管协管员(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若递补遇成绩相同并列排名的,则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城管协管员(一)”和“城管协管员(二)”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4.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纸质版的《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打印件;

(5)岗位“城管协管员(二)”还需提交满足岗位要求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复员、退伍军人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5.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七)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2.面试名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5.面试成绩现场出具,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核算总成绩,并将总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八)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九)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十)聘用

1.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方可聘用。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4.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后方可聘用。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经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标准。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马群办事处的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马群办事处和所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5-8435803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马群办事处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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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第三批卫技人员招聘公告

2023-12-29,全文共 7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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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卫技人员公告

为更好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名卫技人员(其中编内36名、备案制48名、编制外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

6.一类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二类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2024年7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7月1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报名

(一)一类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一》)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2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2日9:00-12:00,14:00-17: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2日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

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2日20:00。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月17日15∶3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二)二类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二》)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1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网上报名邮箱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格式命名(报考南京市江宁医院的考生请发送至njjnyyrsc@163.com,报考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的考生请发送至jneyrsk1@126.com)。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

3.报名材料:《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表

》(详见附件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同时提供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二类岗位为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三)其他要求

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须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一类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一种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一》。笔试、面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笔试、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岗位(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如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3:1时,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实施招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大纲和辅导用书,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按通知明确的时间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

应聘人员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未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各项考试(含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总分数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各项考试(含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合格分数线为该项考试(含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总分数的5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二)二类岗位

二类岗位为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

1.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限内携带报名材料到报考单位报名点(详见《岗位信息表二》)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报名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审核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核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监督。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审核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现场审核通过的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其信息发布平台(详见《岗位信息表二》)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

2.综合考评

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综合考评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一类岗位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二类岗位

综合考评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综合考评成绩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于综合考评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其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

(二)体检、考察要求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编内和备案制岗位拟聘用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编内和备案制岗位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对公示无异议的编制外人员,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一)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5-83151200

(二)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2136981

南京市江宁医院:025-52087071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025-87155123

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025-52703428-8412

九、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2285770

附件:

1.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

2.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

3.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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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栖霞区融媒体中心补充招聘2人公告

2023-11-27,全文共 2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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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融媒体中心2023年编外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为加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补充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栖霞区媒体中心计划面向社会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3.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 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要求”)。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 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要求

注: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告

招聘简章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栖霞融媒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rm01)、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发布。

(二)报名阶段

1.

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可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报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2.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1日中午12:00。

3. 报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

(3)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4)学位证书电子照片;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

(6)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电子照片;

(7)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含)以上等级证书的电子照片。

4. 报名咨询电话:025-84761073王老师(咨询时间:报名周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资格初审

1. 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1日下午17:00。

2.

根据报考条件及报名要求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实时自查,因自查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主承担。

3.

线上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延长招聘周期,延长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4.

线上资格初审合格人选需要参加线下初选,以自我介绍+才艺展示进行评分,线下初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初选总分的60%,未达到合格线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线下初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四)资格复审

1.

根据线下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未达到以上比例,按线下初选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

若遇线下初选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线下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

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及证书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环节。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应聘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5. 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含二维码);

(6)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7)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含)以上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考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五)考试

1.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进入考试环节。

2.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综合考核两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两项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任意一项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环节。

3.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4.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30%、综合考核成绩占比70%计算总成绩,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对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六)体检及考察

1.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考核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 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 此次招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及聘用

1.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3. 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后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期内,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电话:025-85772829。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融媒体中心和受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市栖霞区融媒体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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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招聘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4,全文共 3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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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http://www.njsjly.com/)和相关高校网站及招聘现场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2024年6月1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15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16:00。

网上报名者须下载并如实填写《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以“考生姓名+岗位”命名)。报名邮箱为:njjlzp@126.com,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网上报名通过者,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并须于2023年12月19日下午13:00-17:30到中国计量大学环宇楼T302室(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258号)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二寸免冠照片一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宣讲与报名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将于2023年12月19日13:00-17:30在中国计量大学环宇楼T302室(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258号)开展招聘宣讲及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填写《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办理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3.领取准考证

招聘单位现场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领取准考证。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笔试定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当日在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公布。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面试拟定于2023年12月2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公布。

(三)考察、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监督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025-86735588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5-8464859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962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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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政务服务中心部分管理岗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3-11-20,全文共 1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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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政务服务中心部分管理岗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成立于2010年7月,是市委市政府重点布局的科技创业创新平台。园区紧扣“突出空间集聚、学科集群、要素集中,打造麒麟科技城战略科技力量承载区”总体目标,聚焦“创新策源活力之城、科技产业实力之城、生态宜居魅力之城”的发展愿景,以南京麒麟科技城为发展载体,依托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中科院“一院四所”、“中科系”研究机构等优势资源,重点实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城市建设、党建引领等领域的六大任务,助推南京市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管理岗工作人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原则,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强,爱岗敬业,富有开拓进取、吃苦耐劳精神。

4.学历、年龄、工作经历以本招聘简章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形象气质好。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无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取得相应学位)

3.熟悉掌握各类办公软件,具备较强文字综合能力、数据分析能力、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持续学习和抗压能力。

4.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只限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发至njpengda07@163.com邮箱。

3.报名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及本科阶段,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应聘人员登记表》纸质件1份,附电子照片。

(4)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二)资格审查、考核评价、面试

1.由南京鹏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考核评价的人员将按照招聘计划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接到面试通知的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出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

(三)背景调查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背调人选;背景调查着重审核其工作经历、公共安全风险(犯罪记录)、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及其学历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凡在学历、工作经历等条件方面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对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安排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五)公示

根据资格审核、考核评价、面试、背景调查、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政务服务中心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南京鹏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南京鹏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背景调查、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按排名依次递补。

四、工作地点: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300号

五、联系方式

南京鹏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利路89号);联系电话:025-52104645、025-52761706;联系人:白老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麒麟科技创新园政务服务中心解释。

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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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28人公告

2023-11-07,全文共 3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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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备案制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我院招聘备案人员2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http://www.njls.gov.cn)和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官网(http://www.lsxzyy.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备案制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备案制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或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相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8:0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门诊楼4楼429人事科(溧水区永阳街道文昌路201号)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①身份证;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③岗位信息表中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方向证明、规培证书;④本人签字的《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备案制人员报名表》;⑤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资格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应聘者需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岗位核减、取消及降低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和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现场、溧水区中医院网站公布。

5.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发至QQ群内(现场报名添加),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请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1.笔试

(1)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由护理部组织护理技能操作,人选为笔试合格人员。

护理技能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考试顺序。技能操作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80分,技能操作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人选:除临床护理岗位外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临床护理岗位按笔试及护理技能操作成绩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溧水区中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溧水区中医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3.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溧水区中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者,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未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或关闭告知的联络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人事科:025-69070036

六、招聘监督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7210959

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227317

南京市溧水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25-56237862

附件:

1.《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备案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备案制人员报名表

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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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水科所招聘编外人员2人公告

2023-09-21,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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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科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招聘的2个岗位都设在本所科技推广与培训中心。

招聘岗位一:科研辅助岗

招聘条件:1、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原则性,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2、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需要长期在江宁基地工作;4、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水产养殖、渔业等水产相关专业。

工作职责:主要从事品种研发及养殖生产管理相关工作。

招聘岗位二:水产养殖工人岗

招聘条件:1、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原则性,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2、身体健康,能适应水产一线工作环境;3、需要长期在江宁基地工作;4、有水产养殖经验者优先。

工作职责:主要从事水产养殖品种繁养殖生产管理相关工作。

三、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南京市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和考试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于9月28日下午4点前报至我所邮箱:845372391@qq.com,未按时报«应聘登记表»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考试形式为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先生86566711 唐先生86566708

邮箱:845372391@qq.com

点击下载:应聘登记表

南京市水产科学研究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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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浦口区部分单位招聘88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13,全文共 4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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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2023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浦口区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xwpd/)、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js.com/)等网站发布。有关招聘条件信息、报名咨询电话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2023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5日之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设置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原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人员或其他有关规定不得应聘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上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的岗位。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15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至9月21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者请务必使用电脑端登入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招考系统(http://zk.fescojs.com:9090/)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

3.应聘人员在线规范填写基础资料、上传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证书栏: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

②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其他材料栏: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

②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电子照片(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要与岗位要求匹配);

③应聘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电子照片(学位证书、户口本、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书等)。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特别提醒:

(1)报名时间以在线提交报名时间为准。

(2)请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仔细检查预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名填写手机号码错误或者电话不通等问题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二)线上资格初审

1.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至2023年9月22日16:00。

2.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笔试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9月15日-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9月15日-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5.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我的报名信息”栏实时自查报名状态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机构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相关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9月25日9∶00~12∶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我的报名信息”栏在笔试前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单位将同步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 笔试:笔试于2023年10月6日上午9:00—10:30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3年10月6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视为放弃笔试。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官网发布,考生可登录招考系统查询成绩。

2.面试: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浦口区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专业测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机构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前,招聘机构负责对取得面试(专业测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机构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要求,提供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相应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如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一致或不齐全的,可在招聘机构规定的时限内补充完善材料后重新进行资格复审,逾期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将取消面试(专业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机构提出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官网公布。

(2)面试:面试(含专业测试)由第三方招聘机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含专业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因个人放弃面试等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面试前2个工作日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到浦口区人社局领取《浦口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录用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岗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本人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正式聘用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区人社局择优选定的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协议,招聘单位可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咨询

报名咨询: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5-87727218,87727166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全程监督。

监督与投诉举报电话:025-58883228

附件:南京市浦口区2023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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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

2023-08-17,全文共 5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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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为选拔充实卫健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等相关规定,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编制内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栖霞区人民政府(http://www.njqxq.gov.cn)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2月24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2023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2023年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登录易报名(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801094140)。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8月25日16:00。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8月25日17:00。

3.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8月21日—8月26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 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8月21日—8月26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非报名系统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开放报名通道。

6.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电话或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易报名(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801094140)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 准考证打印

招聘单位将会以短信形式(短信发送单位落款为易报名)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报名平台中技术支持电话021-32504293。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8.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协议”,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实施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岗位,可结合实际报名情况,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实施招聘。本次招聘中,对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的部分紧缺人才岗位(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3:1时,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3:1(不含)时,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请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号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岗位排名。

2、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未达相应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发布。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面试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易报名平台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本人签字的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易报名平台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为均衡区内医疗资源,本次招聘中的部分同性质、同条件岗位采取合并招聘的方式,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服从选岗结果,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选岗,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85570062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5664194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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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卫技人员25人公告

2023-08-15,全文共 5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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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卫技人员25人公告

为充实我区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9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编外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实践技能考核、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录用等步骤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5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有年龄要求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5.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

(1)学历须经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专业”条件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4)资格条件中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

6.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

(二)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招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或其他另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有关要求,对此次公开招聘中涉及到的相关岗位,遵照上述要求执行。

(四)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政府网站、健康建邺、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9:00~8月22日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按照公众号上的对应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未按时上传完整准确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上的招聘信息及后续相关通知。手机端:

电脑端:https://www.ivvajob.com/company/zhongtuo/vDM6F32262#/index?wt=0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一经提交,报名信息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系统平台不支持重复应聘多个岗位。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人员,非行政或事业编制。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请珍惜考试机会,不要随意浪费公共资源;参加体检后,因个人主观原因放弃者,将纳入考试诚信档案,视情况采取禁考措施。

4.报名上传材料:

(以下材料请汇总至一个word文档上传)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两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jpeg/png,4MB以下)。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1年内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二选一,须包含工作岗位、单位、工作年限等对应信息):①劳动合同、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②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

(7)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其他信息和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自愿报名同步网上进行,初审结束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酌情调整。资格初审筛选符合条件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包括考察政审时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将立即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根据通知缴纳考试工本费100元。

具体缴费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考试工本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五)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将通知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六)考试方法和程序

1.考试方法

(1)考试由笔试、实践技能考核、面试等组成。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2)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践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40%。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程序

(1)笔试

网上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考生参加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笔试。

(2)实践技能考核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实践技能考核环节。考核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实践技能考核前,对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岗位考生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实践技能考核。审查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实践技能考核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审查人选。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资格审查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以不低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实践技能考核合格人员未达相应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七)体检、政审

1.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

如出现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结论不宜录用的,在应聘同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递补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八)公示、录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政府网站、众拓人才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录用人选,按照规定集中办理入职手续。

3.

招聘岗位空缺的,区卫健委可根据需要,在征求用人单位和同岗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同意后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人员须符合空岗所需的资格条件,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录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的,视作放弃补录,招聘各环节已自愿放弃的应聘人员不得参与调剂补录。

4.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自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如出现拟录用人员放弃或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在该岗位剩余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政审与公示后方可录用。

五、管理和待遇

(一)一经录用,与南京市建邺区众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正式录用后,薪酬按各实际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预留电话畅通、电子邮箱正确无误,密切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邮件等平台的最新信息。如因忽视公众号信息、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导致联系不上,或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须对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违反考试纪律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包括取得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同时,应聘人员的不诚信行为将建档入库、将会影响今后招聘考试的报名。

(三)招聘全程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主动接受监督。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区卫健委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报名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025-87770227、025-87770235、025-87770223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可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监督电话:025-8777023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下载入口:

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建邺区众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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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招聘2人公告

2023-08-09,全文共 3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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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23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成立于2003年9月,隶属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然资源部认定的首批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单位之一,测绘乙级资质。现有员工76人,博士3人、硕士44人,研究员级高工11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7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2人,省五一劳动奖章、市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三大光荣使命、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5人。先后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南京市三八红旗岗、南京市文明单位等国家、省市级集体荣誉71项,省部级、市级各类城乡规划奖项160余项。是一支持续跟踪城市发展、专注规划行业提升、助力南京高质量建设的优秀技术力量。

为了进一步优化专业配置,选拔优秀人才,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23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以下渠道发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ghj.nanjing.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

1、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可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报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8日中午12:00。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2)学位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位证”栏内);

(3)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4)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电子照片(上传至“其他须上传材料”栏内);

(5)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电子照片(岗位一须提供,上传至“资格证”栏内);

(6)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上传至“材料”栏内);

(7)1年及以上与岗位描述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岗位一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指①经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②劳动合同③单位社保缴纳记录证明,三者选择其一即可。上传至“其他须上传材料”栏内)。

(8)项目经历证明的电子照片 (岗位一须提供,项目经历证明指经本人签名的参与项目清单,上传至“其他须上传材料”栏内)。

4、报名咨询电话:025-84761069 张老师。

(咨询时间:报名周期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8日下午17:00(工作日期间)。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3、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笔试成绩出具后,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四)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4的比例确定,若未达到上述比例,则按岗位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4、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7)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打印件;

(8)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一须提供);

(9)1年及以上与岗位描述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岗位一须提供);

(10)项目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一须提供,项目经历证明指经本人签名的参与项目清单)。

5、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资格复核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人员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4、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对综合成绩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江苏领航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薪酬待遇如下:

1、参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享受岗位薪酬、福利、五险一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2、有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为年轻人提供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途径,以及国内外行业学术会议与论坛、技能培训、业务学习等机会;

3、有完善的科技奖励机制,鼓励科技创新,鼓励学术创优,帮助优秀人才追求事业的提升与发展。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电话:89691017,89691703。

本简章由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及所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23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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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雨花医院公开招聘岗位合同人员公告

2023-07-18,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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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医院公开招聘岗位合同人员公告

01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

02招聘岗位

岗位1:检验科 招聘人数:1名

注: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点击可查看大图)

0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形式。具体流程如下:

发送报名表:登录南京市雨花医院官方网站(www.njsyhyy.com)进入“下载中心”专栏,下载考试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好报名表后(报名表上务必粘贴照片),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雨花医院官方邮箱进行初审(邮箱为yhyy52883121@163.com)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17:00

不便于采用网上邮箱报名的人员,可以在工作时间到医院现场报名,地址:南京市雨花医院九楼907办公室(板桥大道9号)。

04笔试通知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参加笔试。笔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所需材料入场。

05材料审核

考生需在笔试进场前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就业推荐表

③相关岗位职称、资格(资质)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④纸质版报名表一份

06咨询电话

联系人:冀老师

电 话:025-52883191;

025-52883121转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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