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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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多子女家庭购房政策调整

厦门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

2023-11-16,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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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1月15日起,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

多子女家庭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认定证明,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部门按照现行政策适时组织配套执行。住房套数认定未涉及住房税收政策。

推荐阅读:厦门公积金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关于“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的要求,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需求,进一步减轻多子女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住房条件的资金压力,现就我市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子女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市场性租赁住房已在我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的,可按照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

二、多子女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额内,其可贷额度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三、本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涉及贷款政策的,执行时间以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或二手住房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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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春节出行政策调整汇总

2024-01-23,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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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开2条景点之间的免费公交往返摆渡专线,分别为:轮渡码头 - 国际邮轮中心、珍珠湾 - 会展中心。增开 8 条途经厦门大学、沙坡尾、环岛路、海沧天竺山等热门景区景点的公交旅游专线;加密 57 条途经景区景点的公交线路班次。

为方便市民游客假期出行,打通假期旅游交通“堵点”,在2月10日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初八)我市提供春节假期公交服务便民措施,优化提升公交运营服务保障能力,让广大市民游客少等待、少拥挤、快出行。公交运营优化措施如下:

(一)开通往返轮渡码头-国际邮轮中心、珍珠湾-会展中心的免费公交摆渡专线,方便游客往返邮轮中心码头和轮渡、中山路、会展中心片区。

(二)开通厦门大学—沙坡尾片区假日微循环专线以及会展中心公交场站—厦大西村、第一码头—厦大学生公寓、邮轮母港公交场站—厦大南普陀、火车站—胡里山公交场站、胡里山公交场站—霞溪路、天竺山东门环线、天竺山东门—西门等专线。

(三)加密途经厦门大学、环岛路片区的18路公交线路、途经海沧天竺山的1路公交线路、途经集美园博苑的25条公交线路、途经同安方特的11条公交线路、途经翔安下潭尾湿地公园的2条公交线路的运行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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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才子女择校照顾政策对人才要求

2023-06-14,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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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能够申请子女升学照顾人才类别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所指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厦工作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或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重点人才和高层次留学人员等,具体包括以下两类人才:

第一类:

(1)国家人才 (科技)计划入选者: “两院”院士, “特支计划”人选,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

“百千万工程”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讲座教授),中科院 “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 家,973计划、983计划的首席科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 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省引才 “百人计划”),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

(A类、B类),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海西产业人才 高地领军人才。

(3)市重点人才。

(4)市拔尖人才。

(5)市 “双百计划”入选者。

(6)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留学人员。

(7)“海纳百川”金鹭英才卡持有者。

第二类:

(1)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 (C —2—类),福建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 “双百计划”人选,杰出科技人才,海西创业英才。

(2)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留学人员。

(3)获颁 《厦门市人才居住证》的柔性引进人才。

(4)市高技能人才。

(5)“海纳百川”银鹭英才卡持有者。

02/能享受什么待遇?

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入学优惠待遇:

第一类人才享受优惠照顾政策,其子女入园入学时可享受择校或参照归侨子女享受照顾分待遇,申请择校的机会只有一次。不过,这几年很多区都要求每个申请者填报几个志愿,然后派位。

第二类人才享受本市户籍待遇,其子女入园入学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03/各区也有人才照顾对象

除了市里规定的人才照顾对象,各区也会有区级人才照顾对象,详细关注区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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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2024年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生简章

2024-05-11,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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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2024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生简章

为弘扬嘉庚精神,秉承陈嘉庚先生办学理念,培养新时代“嘉庚精神”的践行者和接班人,根据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资助计划,面向全市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毕业生200人。

组织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本次招生的工作方案制定、报名组织、材料审核、现场审核和录取等工作。

招生名额

面向全市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毕业生200人,其中片内100人。

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本市户籍且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学生父(母)在厦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2)学生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社保和居住相关证明材料的姓名必须一致,时间为2021年4月至今)。

3.身心健康,生活自理能力强,能适应集体宿舍生活。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08:00- 5月10日24:00。

(三)报名办法

1.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集美中学校园网(网址:http://jmzx.xmedu.cn/)的【招生在线】栏目对应链接报名,也可以直接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入服务号,点击界面下方“家校联系”菜单中的相关报名选项。

2.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则报名无效。

(四)报名流程

1. 用身份证号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正面免冠的1寸彩色证件照1张。

2.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

(1)工作单位或者税务部门提供的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

(2)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户口页。

(3)如有学生本人的素质报告单,请提供个人信息页和近三学期的内容。

现场审核

(一)通过线上资格审核的学生凭下载的报名表参加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名单可于5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二)现场审核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5月19日(详见校园网通知)。地点: 集美中学初中部(集美区鳌园路19号)。

录取办法

(一)根据现场审核结果,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预录取名单。

(二)学校预录取名单报送厦门市教育局审批并公示。

(三)公示预录取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签订家校协议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四)现场审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或报名材料不真实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说明

(一)学生可以按照陈嘉庚教育基金会相关奖、助学项目的要求申请奖、助学金。

(二)学生经过初中培养后,综合素质达到厦门集美中学高中保送资格的,可以获得保送集美中学高中部的资格,未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参加中考。

咨询与监督

(一)我校设招生咨询台。报名期间(5月6日-5月10日)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6105017 、6105006

(二)本次招生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617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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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2024-05-09,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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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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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政策亮点

2024-04-25,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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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政策亮点

概括起来说,我市免费住宿保障政策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保障范围广

免费住宿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不限于当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或尚未毕业的高校大学生,来厦门求职、见习、实习,只要满足非本市户籍、没有在厦门就业或社保缴交记录,均可申请。

2、保障周期长

目前,全国已有部分城市出台类似免费住宿保障政策。保障时间从7天至12个月不等,多数在3个月左右。我市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结合厦门实际,为大学生提供累计最长12个月的免费住宿保障,属于最长的。

3、受理审核快

充分考虑申请便利、大学生生活习惯等因素,开发免费住宿受理审核模块,“统一受理、全程网办”。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市人社局运用大数据网上核验。经市住房和建设局审核后,通知申请人和配住企业,全程不见面网办,方便快捷。

4、房源配套好

首批提供2000多张床位,安排在湖里区围里公寓,由安居集团统一负责运营管理。公寓周边有5个公交和地铁站点,3公里范围内覆盖多个商圈。公寓门禁具有人脸识别功能,住户安全有保障。公寓还建有健身房、招聘对接室等配套设施,提供创业指导、就业帮扶等特色服务,以提高大学生入住便利性和满意度。

厦门出台这项政策,主要有三点初衷:

1、解决大学生过渡性居住需求

大学生在城市拥有“一张床”,才有立足之地。免费住宿保障政策,给初到厦门的大学生一个安全、便利的床位,有效减轻了大学生求职、实习期间经济压力,避免了临时找住处、频繁搬宿舍,并为大学生提供“一站式”求职就业服务,加快大学生在厦门就业创业、开启城市生活。此外,集中住宿也有利于同龄人之间互助互学、相互交流、共同进步。

2、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形成一整套符合厦门实际的分层次、全覆盖、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出台免费住宿保障政策,将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纳入保障体系,与公租房、保障性商品房、大学生“5年5折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相衔接,拓展了保障范围、延长了保障链条,完善了由“一张床”,到“一间房”,再到“一套房”的全链条保障体系。

3、提升厦门城市综合吸引力

厦门是一座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气候宜人、经济发展、文化深厚、宜居宜业。出台免费住宿保障政策,有利进一步增强厦门城市综合吸引力,让更多大学生选择厦门作为就业创业目的地,助力我市人才结构优化,助力行业发展、产业升级,为城市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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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调整通知

2024-04-19,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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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厦公积金〔2019〕11号)文件精神,对照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政策,现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政策自2024年4月17日起执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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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调整(2024年4月17日起执行)

2024-04-19,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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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厦公积金〔2019〕11号)文件精神,对照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政策,现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政策自2024年4月17日起执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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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材料一览

2024-04-18,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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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积分入学报名材料都有哪些呢?积分入学材料清单来了!需要家长准备的证明材料不少,但是真正需要家长在报名前特地请假办理的材料最多只有居住证明、计生登记。

积分入学报名材料都有哪些呢?

1、随迁子女的户籍是判断参加积分入学的依据

2、而暂住、社保、购房则是与家长有关,是否要办理居住证和居住证明是根据家长的户籍进行判断的:

3、材料一览

所以:虽然需要家长准备的证明材料不少,但是真正需要家长在报名前特地请假办理的材料最多只有居住证明、计生登记。这是因为积分入学系统目前已经实现了跟公安、人社、计生、工商、国土、社区网格化等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了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等到了网上报名当天,需要家长上传的就只是亲子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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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材料

2024-04-16,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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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学报名材料都有哪些呢?

1、随迁子女的户籍是判断参加积分入学的依据

2、而暂住、社保、购房则是与家长有关,是否要办理居住证和居住证明是根据家长的户籍进行判断的:

3、材料一览表

所以:虽然需要家长准备的证明材料不少,但是真正需要家长在报名前特地请假办理的材料最多只有居住证明、计生登记。这是因为积分入学系统目前已经实现了跟公安、人社、计生、工商、国土、社区网格化等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了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等到了网上报名当天,需要家长上传的就只是亲子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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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思明积分入学政策(最新)

2024-04-16,全文共 2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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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思明区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第一条 申请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即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住址为思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三)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思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3年11月1日—2024年4月30日必须在思明区连续居住。

第二条 积分计算规则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满分为115分。具体积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年积4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4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2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2分/365天)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24分;

2.随迁子女父(母)在思明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拥有该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该项积分不重复计算;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思明区,累计每满1年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分/12个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9分。

第三条 同分比较

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购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若按上述项目同分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的原则排序。

第四条 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于4月15日至4月25日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 微信公众号xm_ij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二)试算积分

网上报名后,积分系统将调取并审核报名者的各项信息,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今年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条件。积分系统将于6月10日前对符合我区今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试算积分,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

(三)积分复核与确认

6月21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完成对随迁子女积分异议的复核,报名者完成积分网上确认,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逾期未进行网上积分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四)积分公示

6月30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将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公示报名者的最后积分,接受监督。若随迁子女父母发现公示的积分与自己确认的积分不一致的,须在积分公示结束前通过网上积分入学系统向思明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可向思明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或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五)公布学位

7月24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公布本区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和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在全区排名位次、志愿填报须知。

(六)填报志愿

7月26日前,积分公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并确认志愿,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逾期未填报和确认志愿的,视为放弃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七)派位入学

7月31日前,思明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完成本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八)报到时间

通过积分入学电脑派位,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具体报到时间将由思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请派入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父母及时关注思明区教育局的相关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就读思明区公办、民办小学的资格。

第五条 随迁子女父(母)申请积分入学,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证书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第六条 不符合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或参加我区积分入学但未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应及时做好回原籍就学的准备。

第七条 积分计算、电脑派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积分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给予严肃查处。

第八条 其它说明

(一)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6〕194号)精神,有关暂住的要求按居住要求实施,并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实际居住时间计算积分。随迁子女父母申领居住证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暂住时间,可与居住时间合并计算积分,但暂住年限与居住年限重叠的部分不重复计算。

作为过渡,厦门市公安部门在暂住证与居住证衔接问题上规定如下:凡是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暂住证到期的群众,在暂住证有效期届满未及时申领居住证,造成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期限断档,对此类群众申请办理积分入学、落户等业务,其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断档时间计入居住证期限,连续计算。

(二)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随迁子女与父母亲子关系的,将无法参加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三)厦门市岛外户籍随迁子女,欲申请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参照本细则执行。随迁子女父(母)是厦门市岛外户籍的,其在思明区居住情况应到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通过网格系统办理居住情况登记。

(四)坚持做好随迁残疾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随迁残疾子女通过积分入学派入我区学校的,派入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派入普通学校的随迁残疾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依申请,由思明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后,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鉴定建议,依据2024年思明区教育局有关招收三类残疾儿童工作意见,提出就学安置办法。

(五)严禁在全国学籍系统已建立小学学籍的随迁子女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否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政策和相关通告均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iming.gov.cn)和厦门思明教育微信公众号(xiamensimingjiaoyu)发布,请及时关注。

第九条 本细则由思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仅适用于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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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各区积分入学政策汇总(报名时间+条件+材料)

2024-04-16,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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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各区积分入学政策汇总

湖里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翔安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海沧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同安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思明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集美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2024年厦门积分入学网络报名时间为 2024年4月15日至4月25日。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 6周岁(即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备注:

1. 派到学校的随迁子女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学位;

2.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详见各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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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思明积分入学政策(最新)

2024-04-13,全文共 2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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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思明区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第一条 申请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即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住址为思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三)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思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3年11月1日—2024年4月30日必须在思明区连续居住。

第二条 积分计算规则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满分为115分。具体积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年积4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4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2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2分/365天)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24分;

2.随迁子女父(母)在思明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拥有该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该项积分不重复计算;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思明区,累计每满1年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分/12个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9分。

第三条 同分比较

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购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若按上述项目同分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的原则排序。

第四条 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于4月15日至4月25日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 微信公众号xm_ij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二)试算积分

网上报名后,积分系统将调取并审核报名者的各项信息,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今年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条件。积分系统将于6月10日前对符合我区今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试算积分,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

(三)积分复核与确认

6月21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完成对随迁子女积分异议的复核,报名者完成积分网上确认,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逾期未进行网上积分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四)积分公示

6月30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将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公示报名者的最后积分,接受监督。若随迁子女父母发现公示的积分与自己确认的积分不一致的,须在积分公示结束前通过网上积分入学系统向思明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可向思明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或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五)公布学位

7月24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公布本区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和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在全区排名位次、志愿填报须知。

(六)填报志愿

7月26日前,积分公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并确认志愿,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逾期未填报和确认志愿的,视为放弃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七)派位入学

7月31日前,思明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完成本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八)报到时间

通过积分入学电脑派位,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具体报到时间将由思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请派入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父母及时关注思明区教育局的相关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就读思明区公办、民办小学的资格。

第五条 随迁子女父(母)申请积分入学,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证书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第六条 不符合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或参加我区积分入学但未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应及时做好回原籍就学的准备。

第七条 积分计算、电脑派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积分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给予严肃查处。

第八条 其它说明

(一)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6〕194号)精神,有关暂住的要求按居住要求实施,并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实际居住时间计算积分。随迁子女父母申领居住证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暂住时间,可与居住时间合并计算积分,但暂住年限与居住年限重叠的部分不重复计算。

作为过渡,厦门市公安部门在暂住证与居住证衔接问题上规定如下:凡是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暂住证到期的群众,在暂住证有效期届满未及时申领居住证,造成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期限断档,对此类群众申请办理积分入学、落户等业务,其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断档时间计入居住证期限,连续计算。

(二)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随迁子女与父母亲子关系的,将无法参加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三)厦门市岛外户籍随迁子女,欲申请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参照本细则执行。随迁子女父(母)是厦门市岛外户籍的,其在思明区居住情况应到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通过网格系统办理居住情况登记。

(四)坚持做好随迁残疾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随迁残疾子女通过积分入学派入我区学校的,派入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派入普通学校的随迁残疾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依申请,由思明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后,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鉴定建议,依据2024年思明区教育局有关招收三类残疾儿童工作意见,提出就学安置办法。

(五)严禁在全国学籍系统已建立小学学籍的随迁子女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否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政策和相关通告均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iming.gov.cn)和厦门思明教育微信公众号(xiamensimingjiaoyu)发布,请及时关注。

第九条 本细则由思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仅适用于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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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小学入学条件(非厦门户籍)

2024-04-12,全文共 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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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小学入学条件(非厦门户籍

父(母)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实际居住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1.持有我市有效的居住证;

2.报名前在申请的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3.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厦积分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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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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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通知》精神,人才子女可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于2024年6月1日(星期六)至6月21日(星期五)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热门应用“入学一件事”,通过“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志愿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精神,由教育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对象子女入学统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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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澳台外籍子女入学方法

2024-04-12,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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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7月7日(星期日)至7月8日(星期一)

温馨提示:户籍人口报名方法,需不需要网上报名等,要等到各区细则。

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024年厦门港澳台外籍子女入学方法

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就学的,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到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其父亲(母亲)为本市户籍的,到其父亲(母亲)户籍地片区学校报名,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的,其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入学的,其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到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二)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适龄儿童,因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厦生活,申请在我市就学的,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至5月31日(星期五)期间,通过“厦门市台联”微信公众号“就学备案”入口申报相关信息,经市台办审核后,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在行政区内小学就读。

(三)华侨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就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侨办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到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四)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就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详见【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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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户口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时间+条件+材料)

2024-04-12,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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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户口小学入学政策

招生年龄: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及时间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的报名时间为7月7日(星期日)至7月8日(星期一)。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招生片区由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划定(市属小学报市教育局核准),并由区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二)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8日(星期一)。超过截止日期落户的,由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热点学校”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3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2)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3)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4)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热点学校”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除符合“两一致”外,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片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并提前预告公布。

(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处理。

(四)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五)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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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相关要求

2024-04-12,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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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相关要求

一、申请条件

父(母)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实际居住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一)持有我市有效的居住证;

(二)报名前在申请的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二、积分计算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总分115分(根据有关规定,个人生育情况不再纳入积分体系)。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一年积4分,本项满分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计算积分,本项满分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本项满分24分。

2.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申请参加积分入学所在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并占该住房的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同一区,并在该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积1分,本项满分9分。

备注:

1.派到学校的随迁子女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学位;

2.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详见各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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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积分入学政策

2024-04-12,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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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积分入学政策

继续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网络报名时应符合相关行政区积分入学条件。

一、申请条件

父(母)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实际居住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一)持有我市有效的居住证;

(二)报名前在申请的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二、积分计算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总分115分(根据有关规定,个人生育情况不再纳入积分体系)。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一年积4分,本项满分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计算积分,本项满分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本项满分24分。

2.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申请参加积分入学所在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并占该住房的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同一区,并在该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积1分,本项满分9分。

三、日程安排

各区细则:

湖里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翔安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海沧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同安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思明区2023年积分入学细则【2024年暂未公布】

集美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厦门各个教育局联系电话

● 针对系统报名时,遇到的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操作等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统一技术咨询电话:400-0909-353。

● 针对“厦门i教育”账号实名注册、账号找回密码等等账号问题,统一技术咨询电话:5051516。

●思明区教育局积分入学政策和技术咨询电话:2684508

●湖里区招生咨询服务专线:3372670

●海沧区入学政策咨询电话:6886887

●集美区咨询电话 0592-6682707 ;技术咨询: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 0592-6074444

●翔安入学政策咨询电话:7889786

●同安区招生咨询服务专线:7035792,702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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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年第一批骨干人才保障房意向登记家庭摇号结果出炉

2024-03-27,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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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骨干人才意向登记家庭摇号结果

3月27日上午,2024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骨干人才)进行公开摇号,产生414户纳入该批次受理范围申请家庭的申请人顺序号。

附件下载:·厦门市2024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骨干人才)意向登记家庭摇号结果.xlsx

*可通过键盘ctrl+F快捷方式查找姓名进行搜索,核对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温馨提示:

本批次申请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请本市户籍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办理正式申请;请非本市户籍申请家庭向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办理正式申请。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资格申请”-“骨干人才批次”栏目线上办理正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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