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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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才子女择校照顾政策对人才要求

厦门什么样的人才子女可以申请照顾?厦门便民100为你整理!怎么样的人才拥有子女择校权?有什么待遇:

2023-06-14,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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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能够申请子女升学照顾人才类别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所指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厦工作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或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重点人才和高层次留学人员等,具体包括以下两类人才:

第一类:

(1)国家人才 (科技)计划入选者: “两院”院士, “特支计划”人选,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

“百千万工程”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讲座教授),中科院 “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 家,973计划、983计划的首席科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 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省引才 “百人计划”),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

(A类、B类),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海西产业人才 高地领军人才。

(3)市重点人才。

(4)市拔尖人才。

(5)市 “双百计划”入选者。

(6)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留学人员。

(7)“海纳百川”金鹭英才卡持有者。

第二类:

(1)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 (C —2—类),福建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 “双百计划”人选,杰出科技人才,海西创业英才。

(2)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留学人员。

(3)获颁 《厦门市人才居住证》的柔性引进人才。

(4)市高技能人才。

(5)“海纳百川”银鹭英才卡持有者。

02/能享受什么待遇?

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入学优惠待遇:

第一类人才享受优惠照顾政策,其子女入园入学时可享受择校或参照归侨子女享受照顾分待遇,申请择校的机会只有一次。不过,这几年很多区都要求每个申请者填报几个志愿,然后派位。

第二类人才享受本市户籍待遇,其子女入园入学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03/各区也有人才照顾对象

除了市里规定的人才照顾对象,各区也会有区级人才照顾对象,详细关注区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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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人才优惠政策申请指南(5折租房+人才公寓+免费公寓)

2024-05-09,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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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同类优惠政策申报“就高不重复”原则,2022年10月起,不再新增受理高校毕业生到湖里区就业创业住房补贴申请,对已申领过该项补贴且未满24个月的按原政策标准,按期申领至满24个月,2023年10月最后一期申报结束后,该政策即行终止,不再办理补报申领,请新进大学生群体等青年人才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请住房保障政策。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

该政策全程网办

方式一:关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选择“综合服务”栏目,点击“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专栏”查询申报。

方式二:通过“i厦门”APP平台服务专区,进入“住房保障-五折租房”栏目查询申报。

咨询电话:968383

点击查看:2022厦门五折租房接续申请攻略(条件+流程+说明)

《湖里区人才公寓申报指南

方式一:关注“湖里区高层次人才” 微信公众号,选择“人才服务”栏目,点击“人才公寓”查询办事指南、操作流程及相关受理部门等政策内容。

方式二:登录“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人才住房保障”栏目查询政策内容。

点击查看:厦门湖里区人才公寓入住的办理流程(线上平台+线下窗口)

《实习求职高校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指南》

该政策全程网办

方式一:关注“湖里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便民服务”栏目,点击“雁来公寓”进行线上申报。

方式二:登录“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人才住房保障”栏目,点击“实习求职高校大学生住房保障”进行线上申报。

咨询电话:5790067

点击查看:厦门免费公寓申请指南(入口+条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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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才子女小学入学怎么报名?

2024-04-12,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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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通知》精神,人才子女可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于2024年6月1日(星期六)至6月21日(星期五)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热门应用“入学一件事”,通过“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志愿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精神,由教育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对象子女入学统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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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相关要求

2024-04-12,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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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相关要求

一、申请条件

父(母)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实际居住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一)持有我市有效的居住证;

(二)报名前在申请的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二、积分计算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总分115分(根据有关规定,个人生育情况不再纳入积分体系)。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一年积4分,本项满分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计算积分,本项满分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本项满分24分。

2.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申请参加积分入学所在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并占该住房的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同一区,并在该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积1分,本项满分9分。

备注:

1.派到学校的随迁子女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学位;

2.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详见各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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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人才引进补贴政策

2024-03-22,全文共 1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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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毕业生引进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2024年1月1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毕业信息应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http://www.mohrss.gov.cn)上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系统中查询,培养层级应显示为“预备技师”;

(二)申请人已在厦门办妥落户手续,按规定缴纳我市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三)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且未享受过我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二、申请时间

新引进人才原则上应在自引进之日起1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参照我市普通本科毕业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1万元/人)。普通本科毕业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如有调整,从其规定,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系统,按要求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扫描件;

3.与我市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扫描件;

4.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流水凭证。

(二)受理。

市人社局负责受理市属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厦门市分库(详见企业缴税凭证中的收款国库,下同)的各类企业申请;

市教育局负责受理市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申请;

各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负责受理本区(园区)属事业单位(含镇街属)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本区(园区)代理支库的各类企业的申请。

(三)审核。各受理部门按月汇总审核补贴申请。

(四)公示。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终止本次申请,

(五)发放。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受理部门发放补贴。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总咨询电话:2853281

市人社局:市人才服务中心事务服务窗口,湖滨东路319号C幢二楼,5396591

市教育局:人事处,2135597

思明区人社局: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5863067

湖里区人社局: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1116室,5751783

集美区人社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11楼1117室,6250966

海沧区人社局: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6051626,6806778

同安区人社局: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7108028

翔安区人社局: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608B,7889631

市自贸委:湖里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区2楼202,5626720

火炬管委会:湖里区火炬路火炬广场南楼711,5380731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执行。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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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2024-03-05,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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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考照顾录取规则

1.下列考生享有加3分照顾分的政策

(1)本人或其父(母)获设区市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2)户籍在我市的归侨和归侨子女。

(3)户籍在我市的台湾省籍(含金门、马祖)考生。

(4)持台湾身份证件的考生。

(5)户籍在我市的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少数民族考生。

(6)根据有关高层次人才政策,未享受过人才子女就学照顾政策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2.下列考生享有加12分照顾分的政策

(1)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以上(含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含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3)烈士子女。

(4)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5)公安英模或消防救援人员英模的子女。

(6)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3.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有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3)户籍在我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4.照顾对象仅限应届生

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按其中最优惠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5.照顾录取办理程序

照顾录取办理程序由市招考中心另行发布。

推荐阅读:厦门2024中考招生工作方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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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多子女家庭购房政策调整

2023-11-16,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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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1月15日起,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

多子女家庭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认定证明,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部门按照现行政策适时组织配套执行。住房套数认定未涉及住房税收政策。

推荐阅读:厦门公积金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关于“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的要求,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需求,进一步减轻多子女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住房条件的资金压力,现就我市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子女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市场性租赁住房已在我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的,可按照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

二、多子女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额内,其可贷额度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三、本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涉及贷款政策的,执行时间以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或二手住房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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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2023-10-17,全文共 2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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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持续更新)

根据厦门发布硬核留厦六条:提高补贴

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

✔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

✔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

✔“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

✔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

具体申请条件仍按《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厦人社〔2017〕278号)实施

厦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全文如下↓

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7〕16号),为做好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新引进人才。

本办法所称的新引进人才,是指自2017年7月10日起,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新引进我市辖区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才。

二、申请条件与补贴标准

(一)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厦门户口;

2.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以上学位,其中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3.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并已办理入厦人事关系;

4.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二)补贴标准【最新标准: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

三、申请时限与办理程序

(一)申请时限

新引进人才应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办理程序

1.申请: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2.受理:

市人社局负责受理市属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厦门市分库(详见企业缴税凭证中的收款国库,下同)的各类企业的申请;

市教育局负责受理市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申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负责受理本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本区(园区)代理支库的各类企业的申请。

3.审核:各受理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头五个工作日,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审核上一季度申请人员名单。

4.公示:符合条件的,各受理部门同时在各自网站(其中各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在区、园区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的,终止本次申请。

5.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各受理部门发放补贴。

四、资金保障

市、区(园区)财政部门按本办法规定负责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保障。市属事业单位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区(园区)属事业单位由区(园区)级财政全额承担;各类企业单位由市、区(园区)两级财政按共享税分成比例分别承担,其中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厦门市分库的各类企业先由市级财政垫付,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区(园区)代理支库的各类企业先由区(园区)级财政垫付。市人社局核实兑付情况,市财政局于每年年底会同有关部门将市级承担资金下达各区(园区)。

五、其他

(一)新引进人才只能享受一次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不得重复申报。未通过审核的,可在引进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二)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次引进时经市组织、人社或教育部门签署入厦报到的时间为准。因学历晋升以全日制毕业生或归国留学人员再次办理人事关系入厦手续的,以学历晋升后首次办理毕业生接收或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时间为准。

(三)已享受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人才,晋升学历学位的不予补差;参评并获取享受市、区(园区)级其他更高标准生活补贴(津贴、补助)资格的,应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退回已享受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后,方可享受其他更高标准的生活补贴。

(四)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实际用工单位均应是我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

(五)因申报信息错误导致申请失败、或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等需现场处理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受理部门业务窗口现场办理。

(六)个人或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一经发现即撤销资格,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补贴,并依照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个人和用人单位有关信息纳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七)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由各单位自行负责补贴的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补贴资金由各单位先行垫付,审核发放结果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报备市人社局。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市人社局于每年年底拨付当年度的补贴资金。

(八)市委组织部负责总体协调。市人社局、教育局、各区人社局以及园区管委会,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资金预算、受理申请、审核、发放及监管工作。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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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骨干人才认定政策文件

2023-06-20,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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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3年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指南

一、人才类型确认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6日至9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符合《厦门市人社局 厦门市住房局关于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事项通知》(厦人社规〔2023〕1号)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我市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参照本款申请)的人才;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

3.高技能人才:

(1)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获奖选手(或入围国家集训队选手);

(2)福建省技术能手、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第1名、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引进至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职称)的人才;

5.经市人才工作部门研究确定的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选择人事人才系统,按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人社局发布的时间进行审核;

(三)公示。市人社局对初步审核通过的骨干人才予以公示;

(四)申购。市人社局对公示无异议的骨干人才名单推送至市住房局,由市住房局负责骨干人才申购保障性商品房的受理、审核、分配、管理、退出等工作。

四、相关说明

(一)为确保政策延续性,引进至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时间按照要求自2017年12月13日起算(以在厦工作缴交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首次记录为准)。

(二)重点产业领域范围参考认定时的《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

(三)骨干人才申购保障性商品房的受理、审核、分配等工作由市住房局按照《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规〔2022〕8号)及批次配售方案执行。

咨询电话:12333。

附件:

附件1:申报须知.doc【点击查看】

附件2: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申报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厦门市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申报材料目录.doc【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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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技术骨干人才怎么认定?

2024-05-09,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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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技术骨干人才怎么认定

技术骨干人才是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自身产业发展需要认定的人员。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并由各区(管委会)录入“大学生五折租房”平台名单库后的技术骨干人才,才能在平台以“技术骨干人才”方式提出保障资格申请。

具体认定标准及对本人是否纳入平台名单库,可咨询各区政府(管委会)

咨询电话如下↓

(一)政策咨询电话市房屋事务中心: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 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 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6583786,6050699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自贸区人力资源局 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 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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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2024-05-09,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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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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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政策亮点

2024-04-25,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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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政策亮点

概括起来说,我市免费住宿保障政策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保障范围广

免费住宿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不限于当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或尚未毕业的高校大学生,来厦门求职、见习、实习,只要满足非本市户籍、没有在厦门就业或社保缴交记录,均可申请。

2、保障周期长

目前,全国已有部分城市出台类似免费住宿保障政策。保障时间从7天至12个月不等,多数在3个月左右。我市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结合厦门实际,为大学生提供累计最长12个月的免费住宿保障,属于最长的。

3、受理审核快

充分考虑申请便利、大学生生活习惯等因素,开发免费住宿受理审核模块,“统一受理、全程网办”。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市人社局运用大数据网上核验。经市住房和建设局审核后,通知申请人和配住企业,全程不见面网办,方便快捷。

4、房源配套好

首批提供2000多张床位,安排在湖里区围里公寓,由安居集团统一负责运营管理。公寓周边有5个公交和地铁站点,3公里范围内覆盖多个商圈。公寓门禁具有人脸识别功能,住户安全有保障。公寓还建有健身房、招聘对接室等配套设施,提供创业指导、就业帮扶等特色服务,以提高大学生入住便利性和满意度。

厦门出台这项政策,主要有三点初衷:

1、解决大学生过渡性居住需求

大学生在城市拥有“一张床”,才有立足之地。免费住宿保障政策,给初到厦门的大学生一个安全、便利的床位,有效减轻了大学生求职、实习期间经济压力,避免了临时找住处、频繁搬宿舍,并为大学生提供“一站式”求职就业服务,加快大学生在厦门就业创业、开启城市生活。此外,集中住宿也有利于同龄人之间互助互学、相互交流、共同进步。

2、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形成一整套符合厦门实际的分层次、全覆盖、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出台免费住宿保障政策,将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纳入保障体系,与公租房、保障性商品房、大学生“5年5折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相衔接,拓展了保障范围、延长了保障链条,完善了由“一张床”,到“一间房”,再到“一套房”的全链条保障体系。

3、提升厦门城市综合吸引力

厦门是一座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气候宜人、经济发展、文化深厚、宜居宜业。出台免费住宿保障政策,有利进一步增强厦门城市综合吸引力,让更多大学生选择厦门作为就业创业目的地,助力我市人才结构优化,助力行业发展、产业升级,为城市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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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惠民保参保要求一览

2024-04-24,全文共 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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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惠民参保要求一览

参保对象:

凡是厦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以及拥有厦门市户籍的异地基本医保参保人均可参保,无年龄、职业类型、健康状况等限制,无需体检、有既往症也可参保,且可按对应免赔额、赔付比例获赔。

参保时间:

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6月30日

保障期限: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

400-007-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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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积分入学报名年龄要求

2024-04-18,全文共 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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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积分入学报名年龄要求

居住在厦门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特别注意:

超龄的孩子无法申请积分入学,未到年龄的等明年再申请入学。

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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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材料一览

2024-04-18,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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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积分入学报名材料都有哪些呢?积分入学材料清单来了!需要家长准备的证明材料不少,但是真正需要家长在报名前特地请假办理的材料最多只有居住证明、计生登记。

积分入学报名材料都有哪些呢?

1、随迁子女的户籍是判断参加积分入学的依据

2、而暂住、社保、购房则是与家长有关,是否要办理居住证和居住证明是根据家长的户籍进行判断的:

3、材料一览

所以:虽然需要家长准备的证明材料不少,但是真正需要家长在报名前特地请假办理的材料最多只有居住证明、计生登记。这是因为积分入学系统目前已经实现了跟公安、人社、计生、工商、国土、社区网格化等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了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等到了网上报名当天,需要家长上传的就只是亲子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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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材料

2024-04-16,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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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学报名材料都有哪些呢?

1、随迁子女的户籍是判断参加积分入学的依据

2、而暂住、社保、购房则是与家长有关,是否要办理居住证和居住证明是根据家长的户籍进行判断的:

3、材料一览表

所以:虽然需要家长准备的证明材料不少,但是真正需要家长在报名前特地请假办理的材料最多只有居住证明、计生登记。这是因为积分入学系统目前已经实现了跟公安、人社、计生、工商、国土、社区网格化等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了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等到了网上报名当天,需要家长上传的就只是亲子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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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思明积分入学政策(最新)

2024-04-16,全文共 2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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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思明区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第一条 申请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即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住址为思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三)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思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3年11月1日—2024年4月30日必须在思明区连续居住。

第二条 积分计算规则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满分为115分。具体积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年积4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4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2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2分/365天)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24分;

2.随迁子女父(母)在思明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拥有该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该项积分不重复计算;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思明区,累计每满1年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分/12个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9分。

第三条 同分比较

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购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若按上述项目同分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的原则排序。

第四条 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于4月15日至4月25日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 微信公众号xm_ij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二)试算积分

网上报名后,积分系统将调取并审核报名者的各项信息,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今年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条件。积分系统将于6月10日前对符合我区今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试算积分,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

(三)积分复核与确认

6月21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完成对随迁子女积分异议的复核,报名者完成积分网上确认,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逾期未进行网上积分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四)积分公示

6月30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将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公示报名者的最后积分,接受监督。若随迁子女父母发现公示的积分与自己确认的积分不一致的,须在积分公示结束前通过网上积分入学系统向思明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可向思明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或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五)公布学位

7月24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公布本区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和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在全区排名位次、志愿填报须知。

(六)填报志愿

7月26日前,积分公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并确认志愿,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逾期未填报和确认志愿的,视为放弃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七)派位入学

7月31日前,思明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完成本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八)报到时间

通过积分入学电脑派位,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具体报到时间将由思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请派入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父母及时关注思明区教育局的相关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就读思明区公办、民办小学的资格。

第五条 随迁子女父(母)申请积分入学,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证书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第六条 不符合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或参加我区积分入学但未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应及时做好回原籍就学的准备。

第七条 积分计算、电脑派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积分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给予严肃查处。

第八条 其它说明

(一)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6〕194号)精神,有关暂住的要求按居住要求实施,并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实际居住时间计算积分。随迁子女父母申领居住证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暂住时间,可与居住时间合并计算积分,但暂住年限与居住年限重叠的部分不重复计算。

作为过渡,厦门市公安部门在暂住证与居住证衔接问题上规定如下:凡是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暂住证到期的群众,在暂住证有效期届满未及时申领居住证,造成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期限断档,对此类群众申请办理积分入学、落户等业务,其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断档时间计入居住证期限,连续计算。

(二)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随迁子女与父母亲子关系的,将无法参加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三)厦门市岛外户籍随迁子女,欲申请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参照本细则执行。随迁子女父(母)是厦门市岛外户籍的,其在思明区居住情况应到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通过网格系统办理居住情况登记。

(四)坚持做好随迁残疾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随迁残疾子女通过积分入学派入我区学校的,派入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派入普通学校的随迁残疾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依申请,由思明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后,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鉴定建议,依据2024年思明区教育局有关招收三类残疾儿童工作意见,提出就学安置办法。

(五)严禁在全国学籍系统已建立小学学籍的随迁子女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否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政策和相关通告均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iming.gov.cn)和厦门思明教育微信公众号(xiamensimingjiaoyu)发布,请及时关注。

第九条 本细则由思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仅适用于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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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各区积分入学政策汇总(报名时间+条件+材料)

2024-04-16,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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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各区积分入学政策汇总

湖里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翔安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海沧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同安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思明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集美区2024年积分入学细则

2024年厦门积分入学网络报名时间为 2024年4月15日至4月25日。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 6周岁(即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备注:

1. 派到学校的随迁子女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学位;

2.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详见各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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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龙年纪念币二次预约证件要求

2024-04-15,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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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龙年纪念币二次预约证件要求

个人办理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兑换要求

办理余量兑换时,各承办银行网点必须登记兑换人身份信息和兑换数量。

温馨提示

由于本次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的余量为首次发行剩余部分,前期各承办银行按照其管理要求对余量进行归集整理、重新清点;故此次余量兑换工作中存在纪念钞号码不连续,纪念币非原封盒、非原封卷、不成卷等情况,请公众予以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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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思明积分入学政策(最新)

2024-04-13,全文共 2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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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思明区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第一条 申请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即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住址为思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三)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思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3年11月1日—2024年4月30日必须在思明区连续居住。

第二条 积分计算规则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满分为115分。具体积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年积4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4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2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2分/365天)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24分;

2.随迁子女父(母)在思明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拥有该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该项积分不重复计算;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思明区,累计每满1年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分/12个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9分。

第三条 同分比较

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购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若按上述项目同分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的原则排序。

第四条 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于4月15日至4月25日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 微信公众号xm_ij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二)试算积分

网上报名后,积分系统将调取并审核报名者的各项信息,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今年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条件。积分系统将于6月10日前对符合我区今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试算积分,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

(三)积分复核与确认

6月21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完成对随迁子女积分异议的复核,报名者完成积分网上确认,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逾期未进行网上积分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四)积分公示

6月30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将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公示报名者的最后积分,接受监督。若随迁子女父母发现公示的积分与自己确认的积分不一致的,须在积分公示结束前通过网上积分入学系统向思明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可向思明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或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五)公布学位

7月24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公布本区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和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在全区排名位次、志愿填报须知。

(六)填报志愿

7月26日前,积分公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并确认志愿,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逾期未填报和确认志愿的,视为放弃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七)派位入学

7月31日前,思明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完成本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八)报到时间

通过积分入学电脑派位,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具体报到时间将由思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请派入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父母及时关注思明区教育局的相关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就读思明区公办、民办小学的资格。

第五条 随迁子女父(母)申请积分入学,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证书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第六条 不符合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或参加我区积分入学但未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应及时做好回原籍就学的准备。

第七条 积分计算、电脑派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积分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给予严肃查处。

第八条 其它说明

(一)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6〕194号)精神,有关暂住的要求按居住要求实施,并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实际居住时间计算积分。随迁子女父母申领居住证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暂住时间,可与居住时间合并计算积分,但暂住年限与居住年限重叠的部分不重复计算。

作为过渡,厦门市公安部门在暂住证与居住证衔接问题上规定如下:凡是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暂住证到期的群众,在暂住证有效期届满未及时申领居住证,造成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期限断档,对此类群众申请办理积分入学、落户等业务,其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断档时间计入居住证期限,连续计算。

(二)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随迁子女与父母亲子关系的,将无法参加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三)厦门市岛外户籍随迁子女,欲申请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参照本细则执行。随迁子女父(母)是厦门市岛外户籍的,其在思明区居住情况应到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通过网格系统办理居住情况登记。

(四)坚持做好随迁残疾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随迁残疾子女通过积分入学派入我区学校的,派入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派入普通学校的随迁残疾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依申请,由思明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后,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鉴定建议,依据2024年思明区教育局有关招收三类残疾儿童工作意见,提出就学安置办法。

(五)严禁在全国学籍系统已建立小学学籍的随迁子女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否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政策和相关通告均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iming.gov.cn)和厦门思明教育微信公众号(xiamensimingjiaoyu)发布,请及时关注。

第九条 本细则由思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仅适用于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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