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调整通知
2024-04-19,全文共 321 字
+ 加入清单注意啦!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调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厦公积金〔2019〕11号)文件精神,对照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政策,现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政策自2024年4月17日起执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时间为准。
厦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多少?
2024-04-19,全文共 351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多少?【2024年4月17日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首付款比例是指的首付款占住房总价款的比例,住房总价款按购房合同总价(工程总造价)与评估价中的低者确定。
缴存职工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贷款已结清的,思明、湖里区首付比例为30%,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为20%,按首套贷款利率执行;
缴存职工本市有一套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贷款已结清的,思明、湖里区首付比例为40%,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为30%,按首套贷款利率执行;
缴存职工本市有一套住房,且住房贷款记录未结清的,思明、湖里区首付比例为40%,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为30%,按第二套贷款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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