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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区落户申请材料有哪些

符合落户条件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应当本人到场申请。

2023-11-17,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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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应当本人到场申请,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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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申请全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2023-11-16,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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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同时满足)

(一)持有南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达到100分规定分值的,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分值表及落户指标

申请材料

(一)积分落户申请表。相关阅读: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表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及复印件。推荐阅读:南京居住证办理指南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五)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申请材料

对于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且符合新《积分落户办法》第十三条所列家庭户落户条件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落户。(所谓家庭户落户条件,是指申请人本人、直系亲属在我市拥有产权住房,或有政府发放的公租房、租赁的单位公房、有公房租赁证的住宅用房等)

随迁落户按照我市市外夫妻投靠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之规定,同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办理。

办理地点

积分落户采取“公安一窗受理,部门流转审核”的模式。申请人在确定落户地后,向拟落户地的区级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提交相关申请。

点击查看:落户地点确认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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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购车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2024-04-15,全文共 2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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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购车补贴政策(时间+规模+标准)

购车补贴条件

1.购买新车补贴

活动期间,对在活动企业新购7座(含)以内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不限上牌地区),根据新购车的不含税车价(指“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不含税价格)分档进行补贴。

2.以旧换新补贴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之前注册且登记在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并且符合上文中购买新车补贴条件的,可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请消费者在完成以旧换新前,保留相关凭证照片用于申请补贴。

报废车辆是指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南京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报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车辆报废日期应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标注的交车时间为准),并已完成全部注销登记手续。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名下的非营运性小客车所有权在南京市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并完成全部转让登记手续。

购车补贴材料

补贴申请须由个人用户发起,申请人通过扫描活动二维码(2024年4月26日左右通过“南京消费发布”公众号公布)进入活动页面,并提交以下信息:

1、申请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照片。

2、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3、购车企业所在区及企业名称(相关信息以汽车补贴活动企业名单为准)。

4、能清晰看清交易日期、交易门店及交易金额的购车定金凭证。包括POS小票、银行转账凭证、汽车销售企业加盖公章的定金合同、带有订单号的定金支付页面截图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定金凭证,手写收据定金凭证不在本次补贴申报范围。

5、购车合同、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购车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购车发票补贴资格不予认定)。

6、注册登记的新车行驶证,车辆号牌号码及已悬挂机动车正式号牌的车辆正面、背面照片。

7、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储蓄卡(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人士需在中国大陆地区开户)。

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的,还需上传:

8、属于报废旧车的,请上传可清晰地看到日期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报废证明及该车报废前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信息栏及登记栏相关页面照片(请在车辆报废前注意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须包含车辆在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

9、属于转让旧车的,请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补贴资格不予认定)及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及登记栏相关页面照片(须包含车辆在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登记信息及本次转让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

购车补贴流程

申请补贴入口、申请操作指南及申请常见问题解答将在2024年4月26日左右公布。

申请人在完成车辆上牌的全部流程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即可申请购买新车补贴,完成以旧换新全部流程即可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

初审通过后,最终审核将在8月31日前完成,如提前审核完将另行公告。

通过初审但未通过最终审核的申请人将收到短信提示,并有一次修改材料的机会,可在72小时内修改材料,请申请人对申请状态保持关注,逾期未提交完整有效材料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之前锁定的额度将重新释放。

最终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开展专项审计。

审计结束后,将按相关标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补贴预计将在最终审核完成后2个月内发放完毕。

申报注意事项

1、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和购车发票日期均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且购车发票日期不早于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

2、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属于报废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转让旧车的)以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其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转让旧车的)需在南京市开具。

3、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的,请注意在车辆报废前及转让后及时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以免影响后续补贴申领。

4、申请人应严格按标准和要求上传材料,并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格式、卡号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或补贴资金无法到账。

5、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6、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护照等有效证件。

7、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汽车的补贴。

8、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汽车销售企业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实施细则的适用情况,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建议列入诚信黑名单。

9、发票信息中购车企业名称需要与活动名单中企业名称一致,如分公司开票,则发票信息中需要体现出与活动名单中企业名称一致的总公司名称。

10、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补贴发放机构

根据《2024年南京市汽车补贴发放机构评选公告》,本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由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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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购房补贴申请流程(附材料)

2024-04-12,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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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

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网签备案(网签上传)后,到江宁区市民中心房产交易大厅窗口申领并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购房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材料、企业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申请人本市银行借记卡、房屋共有产权人授权材料及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2.受理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初审,资料齐全的,进入审批程序。对资料不全或不清晰的,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备。

3.发放

申请人领取不动产权证后至江宁区市民中心房产交易大厅窗口申请资金,区相关部门核实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区房产局负责按审定的《购房补助发放清册》,适时将购房补助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借记卡上;区商务局负责按审定的《购房补助发放清册》,适时将购车抵用券、餐饮消费抵用券发放给申请人;区文旅局统筹负责按审定的《购房补助发放清册》,适时将江宁文旅消费券发放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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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南京户籍可以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2024-03-29,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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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南京户籍可以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公积金贷款没有户籍限制。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现役军官、士官转业到地方工作,转业时间与地方入职时间无月份间隔,部队服役时间视同缴存时间,可与现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二)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须为成套住宅。

(三)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

(四)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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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买二手房贷款申请指南(材料+地点+额度)

2024-03-07,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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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手房贷款材料

职工购买二手房,应在存量房买卖备案和登记(含抵押)前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申请贷款。携带资料如下: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卖方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不低于20%的购房首付款发票或付款证明至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申请贷款。

非南京市户籍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出具居住证;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军官、士官或军改文职的,出具军队统一签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件。

贷款额度

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及两个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办理地点

贷款承办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紫金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徽商银行等21家银行指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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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申请材料

2023-12-27,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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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结婚证原件。

2、生育四孩及以上的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办理须知

1、生育津贴根据产假天数(基础值为158天)计算。

参保人员生产方式为剖宫产、助娩产的,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3、生育一孩、二孩(非多胞胎的),如果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分娩的,其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直接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

4、参保人员休完产假后至一年内可申请发放分娩费用、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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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江北新区买车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2023-11-29,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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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能够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③可清晰辨认交易日期、交易门店及交易金额的购车订(定)金凭证(包括POS小票、银行转账凭证、汽车销售企业加盖公章的订(定)金合同、带有订(定)单号的订(定)金支付页面截图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订(定)金凭证,现金、手写收据等订(定)金凭证不在本次补贴申报范围);

④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注意:

提供的订(定)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订(定)金凭证日期和发票日期均在2023年11月28日后(包括当日),且发票日期不早于订(定)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订(定)金凭证日期。

发票开具时间靠前的为先,发票开具时间为同一天的先上传者为先,具体以银行系统登记时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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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2023-11-17,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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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缴纳证明;

(五)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其他:

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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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2023-11-17,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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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条件(符合之一)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随迁条件:

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南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南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

办理材料点击查看

落户步骤

南京人才落户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落户:点击查看

线下落户:将材料直接提交到拟落户区公安局户证办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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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需要哪些材料(随迁配偶、子女)

2023-11-17,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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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积分落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积分落户申请表。相关阅读: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表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及复印件。推荐阅读:南京居住证办理指南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五)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若申请人要随迁配偶子女需要提供这些申请材料:

对于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且符合新《积分落户办法》第十三条所列家庭户落户条件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落户。(所谓家庭户落户条件,是指申请人本人、直系亲属在我市拥有产权住房,或有政府发放的公租房、租赁的单位公房、有公房租赁证的住宅用房等)

随迁落户按照我市市外夫妻投靠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之规定,同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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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2023-11-16,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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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积分落户南京之前,可以先在南京积分落户测评入口测试一下自己有多少分。

南京积分落户办理地点:

积分落户采取“公安一窗受理,部门流转审核”的模式。申请人在确定落户地后,向拟落户地的区级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提交相关申请。

点击查看:落户地点确认顺序

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2、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 个月;

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如果申请人具备以上条件,且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能够通过积分办法在我市城镇地区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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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技能人才落户怎么申请

2023-11-15,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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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在我的南京app线上办理人才落户

打开并登陆“我的南京APP”,找到首页“政务”—“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页面选择“我要办理”,选择“人才落户办理”。

线下办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的,需向市级户政办理窗口提交申请。在我市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江北新区集体户、江宁区集体户或居住证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的社区户落户的,需向所属地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注意:申请人应当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办理流程:

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全市办理人才落户受理点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025-68505950

玄武分局025-84421143

秦淮分局025-84427311

建邺分局025-84469632

鼓楼分局025-84426451

栖霞分局025-83148274

雨花台分局025-84427700

江北新区分局:4001001001

浦口分局025-58140049

江宁分局025-69977080

六合分局025-57131303

溧水分局025-57245575

高淳分局025-57347849

经济分局025-83148966

水上分局025-8442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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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区落户申请全流程

2023-11-15,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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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应当本人到场申请,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

落户原则:

(一)本人在我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我市有家庭户口且在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处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二)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如本人所在单位在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设立集体户的,应当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同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三)上述落户条件均不具备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所在地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办理地点:

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居住地社区户登记户口的,向属地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办理时效:

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第九条 通过本办法落户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的,可以通过迁往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及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投靠、配偶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的方式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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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军人申请迁往南京农村地区办理材料及条件

2023-08-10,全文共 1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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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籍是本市农村地区军转干部自主择业或退伍士兵恢复户口的,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转业安置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3、入伍时的《户口注销证明》;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5、军转干部自主择业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交相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原籍系本市居民的现役军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现役军人父母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现役证明;

3、现役军人原始户籍登记资料或者户口注销证明;

4、结婚证;

5、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父母关系证明;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7、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现役军人父母投靠现役军人配偶,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现役军人配偶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现役证明;

3、现役军人结婚证;

4、投靠人与现役军人关系证明;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6、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7、投靠人当前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证明。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现役军人父母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现役证明;

3、现役军人结婚证;

4、投靠人和被投靠人与现役军人关系证明;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6、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父母投靠现役军人成年子女的,现役军人成年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现役证明;

3、现役军人结婚证;

4、投靠人和被投靠人与现役军人关系证明;

5、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6、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原户籍系本市农村地区居民的华侨,回国申请在本市农村地区恢复户口的,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护照;

2、原始户籍登记资料或者户口注销证明;

3、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国外居留认证或者国内公证机构出具的国外居留证明翻译公证;

4、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提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5年出入境记录认定。

原户籍系本市居民的刑满释放户口注销人员,申请在本市农村地区恢复户口的,提交以下材料:

1、原始户籍登记资料或户口注销证明;

2、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

原户籍系本市农村地区居民,后因下放、支边、支援三线建设等原因户口迁入外地,现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3、原始户籍登记资料;

4、当前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待遇证明或退休金领取机构出具的经盖章确认的退休金证明;

5、证明下放、支边、支援三线建设材料。

原籍是本市农村地区的退伍士兵恢复户口的,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注销证明》;

3、区级以上退伍士兵安置办公室出具的《退伍士兵落户通知书》。

以上情形除第十四种情形外,均需提交村(居)委会出具书面已经村民会议决定同意迁入的证明材料。

农村地区同一行政村范围内户口迁移按照市内移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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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高淳区照顾子女申请转学流程(申请材料+登记时间)

2023-06-14,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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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高淳照顾对象转学流程

1、材料准备: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等材料。

2、意向登记:7月8日至9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3、审核签章:8月10日前,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4、材料报送:8月18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5、转学审批:由区政府牵头,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工信局、卫健委等部门会商,8月25日前,区教育局电话告知家长转学情况。

>>>相关阅读推荐:2023年南京高淳区转学流程及手续(附申请材料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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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高淳区转学流程及手续(附申请材料和时间)

2023-06-14,全文共 1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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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23〕1号)文件精神,南京高淳区各类学生转学流程如下:

一、户籍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学籍卡,其中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迁移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

2、意向登记:8月14日至18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施教区学校(参照《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招委〔2023〕2号))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后返还,并指导家长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发放回执单,留存材料复印件。

3、转学审批: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8月22日至23日学校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4、通知转学:8月25日前,接收学校电话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9月15日前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即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的暂住证或居住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即监护人在高淳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凭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高淳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

2、意向登记及审批

(1)开发区企业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6月底前,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服务专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后返还,留存复印件审批备案。

(2)淳溪、古柏街道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8日至9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的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留存审批备案)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并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符合条件的,现场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于7月15日前可再次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提出申请。

8月25日前,区教育局根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入学。8月29日前,接收学校告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接收学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3)其他六个街镇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上旬,各街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校在学校醒目处张贴接受申请、审核材料的工作方案。7月中旬,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学校相关负责人8月22日至23日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8月29日前,各相关学校应通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三、照顾对象转学

1、材料准备: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等材料。

2、意向登记:7月8日至9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3、审核签章:8月10日前,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4、材料报送:8月18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5、转学审批:由区政府牵头,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工信局、卫健委等部门会商,8月25日前,区教育局电话告知家长转学情况。

>>>相关阅读推荐: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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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材料

2023-06-13,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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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S开头)的,且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中可查询的(简称“两网”)。

3、取得证书的当月须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申请当月须为企业参保职工。

4、在南京市申报考核且取得当年政府补贴目录清单内工种证书的或取得当年政府补贴目录清单外工种证书的可申请相应标准的补贴。

南京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材料分为网上申请和线下网点申请,材料分别如下:

网上申报: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服务—就业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模块办理

现场申报:符合补贴条件但无法网办的企业参保职工,可持三代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内就近至全市任一区失业保险经办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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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哪些落户要向人社部门申请

2023-06-05,全文共 2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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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置在本市的军队干部转业及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

1、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2、省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入户介绍信》或《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入户介绍信》;

3、入伍时的《户口注销证明》;

4、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需提交相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关系证明。

(二)被聘为大学生村官并在本市工作: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聘用合同书。

(三)属于国家“****”专家、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本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及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省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书或证明;

3、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需提交相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关系证明。

(四)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者《南京市人才居住证》B证人员及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均具有中国国籍),申请人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南京市人才居住证》B证;

3、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需提交相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关系证明;

4、迁移人员没有国内户口的提交本次入境的护照或旅行证等出入境证件,户口注销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

(五)博士后出站人员及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需提交相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关系证明。

(六)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申报户口介绍信》。

(七)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职业院校毕业生)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户口迁移证(加盖人社或教育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核专用章);

3、毕业证书;

4、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职业中专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就业登记表》(教育部门审核后加盖专用章)。

(八)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就业的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创业的提交本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社保缴纳证明(对缴费年限无要求)。

(九)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专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毕业生,本科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或者创业的,专科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或者创业: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就业的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创业的提交本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本科的提供近1年、专科提供近2年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经市人社部门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外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时需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批文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

4、就业的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创业的提交本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社保缴纳证明(对缴费年限无要求)。

(十一)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或者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经市人社部门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外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时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的发证证明);

4、就业的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创业的提交本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社保缴纳证明(对缴费年限无要求)。

(十二)调入在宁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省或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教育部门签发的调令(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需提交相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关系证明。

(十三)在宁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的工作人员: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省或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教育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书》或调令(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十四)经省、市政府批准引进的其他人员及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

1、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省或市政府批准的文书;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需提交相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关系证明。

属以上各种情形,可以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处、单位所在集体户或申请人单位所在的省、市、区级人才服务中心落户,并提交相应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同意落户意见书、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或人才服务中心同意落户意见书。落户直系亲属处,还需提交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和家庭关系证明。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可以在就业地社区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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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护理假津贴申请指南(入口+材料+时间)

2023-03-02,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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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请

男职工报销陪产假津贴需要携带结婚证原件、出院小结并填写《南京市医疗保险 (生育) 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 于每月工作日至市医保中心生育科柜台办理。

线上申请:【图文版

1.我的南京APP首页—医保服务—零星报销掌上预审—生育保险。

2.按要求上传结婚证照片、出院小结照片。

3.选择报销类型:生育津贴。输入手机号码,点击申请报销即可。

到账时间

男职工配偶生育时在南京市医院使用生育保险并登记男方个人信息,如未出错,津贴将于女方产假结束后次月发放到男方单位对公账户。

注意事项:未登记男方个人信息,自行申请护理假津贴的年限为配偶生育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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