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5,全文共 667 字
+ 加入清单打开并登陆“我的南京APP”,找到首页“政务”—“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页面选择“我要办理”,选择“人才落户办理”。
线下办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的,需向市级户政办理窗口提交申请。在我市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江北新区集体户、江宁区集体户或居住证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的社区户落户的,需向所属地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注意:申请人应当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办理流程:
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全市办理人才落户受理点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025-68505950
玄武分局025-84421143
秦淮分局025-84427311
建邺分局025-84469632
鼓楼分局025-84426451
栖霞分局025-83148274
雨花台分局025-84427700
江北新区分局:4001001001
浦口分局025-58140049
江宁分局025-69977080
六合分局025-57131303
溧水分局025-57245575
高淳分局025-57347849
经济分局025-83148966
水上分局025-8442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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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可以网上申请吗
2021-09-22,全文共 239 字
+ 加入清单步骤一:打开并登陆“我的南京APP”,找到首页“政务”—“政务服务”。
步骤二:在政务服务页面选择“我要办理”,进入下一步。
步骤三:选择“人才落户办理”,进入下一步。
步骤四:阅读申请须知,点击左下角“已阅读相关须知”,点击“继续申请”。
步骤五:查看友情提示,点击“确定”。
步骤六:根据认证所需要的材料,进行核实和认证,完成之后,点击底部“立即申请”。
步骤七:提交申请之后,等待公安机关审核,收到准迁证后在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不是南京户籍可以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2024-03-29,全文共 565 字
+ 加入清单不是南京户籍可以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公积金贷款没有户籍限制。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现役军官、士官转业到地方工作,转业时间与地方入职时间无月份间隔,部队服役时间视同缴存时间,可与现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二)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须为成套住宅。
(三)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
(四)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推荐阅读: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南京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2024-01-04,全文共 412 字
+ 加入清单具体如下: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的。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且证书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江苏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网中可查询的(以下简称“两网”)。
3、以企业参保职工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为失业保险金正常领取状态。
注意:
1.公务员、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非企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享受南京技能提升补贴。
2.申请人需要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3.是否符合补贴条件需要按照当时补贴政策,根据自己的社保情况判断一下,如发生变动,以官方最终政策文件为准。
拓展阅读:面试补贴申请条件+材料;人才安居补贴标准(5年);租房补贴申请人群(36个月)...
南京技能补贴申请通过名单在哪看
2023-12-01,全文共 126 字
+ 加入清单南京技能提升补贴名单可通过南京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告”栏目查看。
技能提升补贴名单经审核、公示通过后,南京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申请次月的25日前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金融账户。
(提醒:申请人需提前去银行柜台开通社保卡的银行功能)
南京人才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2023-11-17,全文共 933 字
+ 加入清单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缴纳证明;
(五)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其他:
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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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2023-11-17,全文共 486 字
+ 加入清单落户条件(符合之一)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随迁条件:
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南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南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
落户步骤
南京人才落户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落户:点击查看
线下落户:将材料直接提交到拟落户区公安局户证办理中心。
南京人才落户2023新政策
2023-11-17,全文共 2811 字
+ 加入清单第一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第八条及《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21〕1号)第十五条规定,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努力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第三条 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南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南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
第四条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第五条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第六条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第七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缴纳证明;
(五)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第八条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第九条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第十条 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第十一条 本人在南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南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的,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和江宁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的集体户登记户口;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三项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的社区户登记落户。
第十二条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的,需向市级户政办理窗口提交申请。在南京市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江北新区集体户、江宁区集体户或居住证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的社区户落户的,需向所属地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第十三条 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受理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的,需在受理申请后及时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评审申报表或职称批文流转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需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公安机关。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南京市城镇地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载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公有房屋租赁证住房;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与单位办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住房等。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技术、技能型人才,包括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一级、二级、三级人员。2021年1月1日后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仅认可政府核发保留的9个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第十九条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十条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申请人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承诺的,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落户,并将失信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依法取消因落户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3年10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和《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与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南京市公安局和南京市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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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咨询电话
2023-11-17,全文共 303 字
+ 加入清单市公安局025-68505950
玄武分局025-84421143
秦淮分局025-84427311
建邺分局025-84469632
鼓楼分局025-84426451
栖霞分局025-83148274
雨花台分局025-84427700
浦口分局025-58140049
江宁分局025-69977080
六合分局025-57131303
溧水分局025-57245575
高淳分局025-57347849
经济分局025-83148966
水上分局025-84427970
江北分局:4001001001
如果以上各分局电话有误或打不通,建议拨打南京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统一咨询热线:4001001001
南京六区落户申请材料有哪些
2023-11-17,全文共 223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应当本人到场申请,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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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申请全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2023-11-16,全文共 604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同时满足)
(一)持有南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达到100分规定分值的,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分值表及落户指标
申请材料
(一)积分落户申请表。相关阅读: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表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及复印件。推荐阅读:南京居住证办理指南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五)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申请材料
对于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且符合新《积分落户办法》第十三条所列家庭户落户条件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落户。(所谓家庭户落户条件,是指申请人本人、直系亲属在我市拥有产权住房,或有政府发放的公租房、租赁的单位公房、有公房租赁证的住宅用房等)
随迁落户按照我市市外夫妻投靠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之规定,同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办理。
办理地点
积分落户采取“公安一窗受理,部门流转审核”的模式。申请人在确定落户地后,向拟落户地的区级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提交相关申请。
点击查看:落户地点确认顺序
南京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2023-11-16,全文共 240 字
+ 加入清单申请积分落户南京之前,可以先在南京积分落户测评入口测试一下自己有多少分。
南京积分落户办理地点:
积分落户采取“公安一窗受理,部门流转审核”的模式。申请人在确定落户地后,向拟落户地的区级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提交相关申请。
点击查看:落户地点确认顺序
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2、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 个月;
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如果申请人具备以上条件,且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能够通过积分办法在我市城镇地区办理落户。
2023年南京人才落户条件(最新)
2023-11-15,全文共 491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市人才落户《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有效期3年,自2023年10月20日起执行。
☞落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按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一、四、五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
南京六区落户申请全流程
2023-11-15,全文共 846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应当本人到场申请,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
落户原则:
(一)本人在我市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我市有家庭户口且在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处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二)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如本人所在单位在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设立集体户的,应当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同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三)上述落户条件均不具备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所在地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办理地点:
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居住地社区户登记户口的,向属地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办理时效:
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第九条 通过本办法落户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城镇地区的,可以通过迁往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及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投靠、配偶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的方式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哪些证书可以申请南京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2023-10-26,全文共 382 字
+ 加入清单只要你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就可以申请拿钱。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且证书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江苏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网中可查询的(以下简称“两网”)。
3、以企业参保职工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
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为失业保险金正常领取状态。
南京技能提升补贴的补贴标准一览:
类别 | 等级 | 补贴标准(元/人) |
A类(←目录清单) | 高级(三级) | 2000 |
中级(四级) | 1500 | |
初级(五级) | 1000 | |
B类(←目录清单) | 高级(三级) | 1800 |
中级(四级) | 1300 | |
初级(五级) | 800 | |
C类(←目录清单) | 高级(三级) | 1500 |
中级(四级) | 1000 | |
初级(五级) | 500 |
南京技能提升补贴补贴申请流程大全
2023-10-26,全文共 387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需全部符合):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且证书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江苏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网中可查询的(以下简称“两网”)。
3、以企业参保职工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
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为失业保险金正常领取状态。
注意:
公务员、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非企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享受南京技能提升补贴。
申请流程
线上申请: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全部—就业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模块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无法网办的,可持三代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内就近至南京市任一区失业保险经办柜面办理。
南京技能提升补贴一年可以申请几次
2023-10-26,全文共 264 字
+ 加入清单次数限制:
每年可申领3次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以实际申领补贴时间计算次数。
注意:
1、在《江苏省2023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以下简称“省培训补贴目录”)内的,按《江苏省2023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基准》(以下简称“省培训补贴基准”)的标准进行补贴。
2、不在省培训补贴目录内的,统一按照省培训补贴基准中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项目的C类标准进行补贴。
3、纳入《江苏省2023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性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上浮30%。
南京技能补贴申请条件+发放标准
2023-10-26,全文共 287 字
+ 加入清单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且证书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江苏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网中可查询的(以下简称“两网”)。
3、以企业参保职工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
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为失业保险金正常领取状态。
注**是否符合补贴条件需要按照当时补贴政策,根据自己的社保情况判断一下,如发生变动,以官方的最终政策文件为准哦~
南京技能补贴一年可以申请几次
2023-10-26,全文共 248 字
+ 加入清单一个自然年度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领不超过3次补贴(含职业培训补贴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次数)。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且不可申领该等级以下的补贴。
(后续政策如有变动,以最新政策为准,南京便民100也会第一时间修改文章)
拓展阅读:南京技能补贴是每个月都发吗?
南京技能补贴是一次性发放。
技能提升补贴名单经审核、公示通过后,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申请次月的25日前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金融账户。
提醒:申请人需提前去银行柜台开通社保卡的银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