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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军人

南京军人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军人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军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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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军人申请迁往南京农村地区办理材料及条件

2023-08-10,全文共 1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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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籍是本市农村地区军转干部自主择业或退伍士兵恢复户口的,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转业安置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3、入伍时的《户口注销证明》;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5、军转干部自主择业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交相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原籍系本市居民的现役军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现役军人父母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现役证明;

3、现役军人原始户籍登记资料或者户口注销证明;

4、结婚证;

5、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父母关系证明;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7、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现役军人父母投靠现役军人配偶,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现役军人配偶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现役证明;

3、现役军人结婚证;

4、投靠人与现役军人关系证明;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6、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7、投靠人当前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证明。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现役军人父母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现役证明;

3、现役军人结婚证;

4、投靠人和被投靠人与现役军人关系证明;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6、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父母投靠现役军人成年子女的,现役军人成年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现役证明;

3、现役军人结婚证;

4、投靠人和被投靠人与现役军人关系证明;

5、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6、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原户籍系本市农村地区居民的华侨,回国申请在本市农村地区恢复户口的,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护照;

2、原始户籍登记资料或者户口注销证明;

3、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国外居留认证或者国内公证机构出具的国外居留证明翻译公证;

4、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提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5年出入境记录认定。

原户籍系本市居民的刑满释放户口注销人员,申请在本市农村地区恢复户口的,提交以下材料:

1、原始户籍登记资料或户口注销证明;

2、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

原户籍系本市农村地区居民,后因下放、支边、支援三线建设等原因户口迁入外地,现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3、原始户籍登记资料;

4、当前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待遇证明或退休金领取机构出具的经盖章确认的退休金证明;

5、证明下放、支边、支援三线建设材料。

原籍是本市农村地区的退伍士兵恢复户口的,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注销证明》;

3、区级以上退伍士兵安置办公室出具的《退伍士兵落户通知书》。

以上情形除第十四种情形外,均需提交村(居)委会出具书面已经村民会议决定同意迁入的证明材料。

农村地区同一行政村范围内户口迁移按照市内移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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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成考退役军人免考报名时间

2023-09-13,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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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成人高考退役军人报名时间:10月30日-11月2日

退役军人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11月3日前完成网上缴费。

报名和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时考生除按提示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填报志愿外,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照片(人像面)和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各一张。近期免冠证件照的规格及要求是: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色背景)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长宽比例为4:3),照片必须清晰完整大小不低于20kb。

(2)电子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3)电子照片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饰品、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4)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唯一使用照片,将用于考试期间的人像识别比对等照片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会影响考生的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点预约现场报名、审核并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推荐阅读:江苏成人高考报名流程(附详细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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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事业编制)专项招聘公告

2023-11-14,全文共 2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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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事业编制)专项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现面向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事业编制)专项招聘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定向招聘岗位共60个,具体岗位名称、报考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事业编制)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可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查询。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已批准随军、需在南京市就业安置的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随军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前,且已在南京警备区向市政府统计上报的存量待安置随军家属名单内(不含在外地省属、垂管单位工作的随军家属);

2.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非南京市、区所属);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

不得报考的情形: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在现单位试用期未满,或者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程序及要求

1. 网上报名

本次定向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登录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11月14日16:00-11月 22 日16:00。

上传的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 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11月14日16:00-11月22日16:0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后到报名网站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3. 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者于笔试前

日内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4. 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考核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基本分为100分,考核基本分为50分。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考试成绩×50%+考核成绩。

1、考试

(1)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根据报考岗位的不同,笔试分为教育和通用两类。教育类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报考教师岗位的需进行教学考核(详见岗位信息表),教学考核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通用类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应参加笔试的类别详见岗位信息表。

(2)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6日上午9: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报考教师岗位需教学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成绩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仅有笔试的,笔试成绩计算为考试成绩;考试既有笔试,又有试讲的,按笔试、教学考核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2、考核

考核按以下程序办理:

(1)填表:报考人员下载本公告附件2《驻宁部队军人考核积分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由部队批准随军的政治部门于2023年11月22日之前将表格连同备注要求相关材料报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2)考核积分:根据军人相关情况进行考核积分,基本分为50分(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按满分计算),优先安置对象可另行加分。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和考察人选。

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因岗位报考空缺、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按岗位需求专业,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调剂。

(四)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在事业单位编制员额和岗位类别、等级范围内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因涉及跨岗位类别调动和聘用的,可按本人原岗位类别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本人原因,未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在宁就业安置资格,今后也不再作为安置对象。

对于存在人员身份、档案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军人及其家属,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家属取消随军安置资格,不再安置。

凡发现并查实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随军家属政策咨询:025-68788238

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处:025-80933222

考务咨询:025-83151200

附件:

1.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事业编制)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2.驻宁部队军人考核积分登记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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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指南(条件+地点+材料)

2022-06-10,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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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

办理条件

优待证申请人应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办理地点

优待证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不在户籍地常住的申请人,可以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到常住地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户籍地优待证。但暂时无法在常住地申请办理n常住地优待证(因我省尚未明确申领条件)。

注:申请人可在百度、高德等主流电子地图上搜索关键词“退役军人服务”,便可查到附近的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地点、电话及准确定位。

办理材料

本人申请材料

1.照片要求

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注: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2.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除外)。

3.户口簿原件。

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证件丢失、字迹不清存疑或以上证件中未显示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的,还需要提供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入伍登记表、退出现役登记表等复印件。

“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持证人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材料,非持证人或持证人所提供上述证书未载明亲属关系的,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其他材料:伤残军人需提供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人员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代申请材料

委托他人申请的,除提交申请(登记)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监护人代为申请的,除提交申请(登记)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薄、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注: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户籍地优待证的,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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