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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通知

2023-12-21,全文共 2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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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养老发〔2023〕291号

北京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教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

为加快建设一支储备充足、职业规范、稳定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推动本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1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京政办发〔2023〕2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政策引导、职业培养、社会认同“三重激励”,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让养老服务领域吸引人、培养人、留住人,推动养老服务人才政策制度更加健全、培养体系更加完善、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更加有力,促进就业作用发挥更加明显,认同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养老服务人才规模持续扩大、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稳步提升、人才队伍稳定性有效增强。

2025年前,对养老服务机构、企业负责人、老年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组织全员培训;培训1万名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人员。到2025年,全市建成3个养老服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一批养老护理见习基地;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家庭从事专业照护服务的养老护理人员总数达到2.5万名;每家三星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者。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增量扩容工程

1.拓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途径。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人才主渠道作用,支持本市职业院校与京外职业院校合作,通过京外招生、对口合作等方式,为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定向培养养老服务人才。支持本市高等职业院校与京外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联合培养。

2.扩大养老护理员来源渠道。鼓励各区、大型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主动与冀蒙、中西部地区对口建立养老护理员劳动力输入对接机制。2024年6月前,各区民政部门与冀蒙、中西部地区至少1个县级以上地区建立养老护理员劳动力输入对接关系。2025年底前,每区建立对接关系不少于3个。

3.建立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标准体系。制定并实施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本市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综合等级评价,推动综合等级评价结果与养老护理员的职业生涯规划、薪酬待遇等相衔接。

4.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从业人员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落实医师区域注册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到相关医疗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5.加强家庭照护支持。将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照护人员培训和农村邻里互助员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由区民政局按照年度分配的培训名额,委托本市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各类职业院校、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照护人员和农村邻里互助员培训时间不低于16学时。

(二)实施养老服务人才提质增效工程

6.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支持职业院校与优质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共建合办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基地。市民政局会同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遴选工作。

7.支持建设养老护理见习基地。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与京内外职业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建设职业院校学生见习基地。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为本市见习单位的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可按照本市有关政策申报见习补贴。

8.健全市、区分级分层培训体系。本市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各类职业院校,以及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可承担本市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每年组织举办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示范班。区民政局每年通过政府购买培训机构服务方式,组织开展本区养老护理员培训,按照每人不高于900元标准给予培训支持,培训时间不低于60学时,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负担。

9.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比赛。市民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比赛并遴选国家级相关职业技能赛事参赛对象。各区民政部门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比赛。比赛的必要工作经费按照实施层级分别纳入市、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

10.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保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标准规范。支持职业院校、养老服务机构、企业等积极参与标准拟制、教材编写、课程开发,逐步统一并持续更新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教材、培训课程、考核题库。

(三)实施养老服务人才拴心留人工程

11.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及积分落户相关政策。对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举办的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第1名的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或按照一定标准投资建设养老机构或投资运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照护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中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照人才引进政策办理落户。对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举办的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第2至10名的非京籍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可按照政策有关规定享受积分落户加分。

12.开展首都“最美养老护理员”宣传活动。市民政局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首都“最美养老护理员”宣传活动,树立养老护理行业模范典型,向全社会大力宣扬敬老孝老优良传统美德,提升养老护理员社会认知度、认可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两级要将养老服务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建立民政、人力社保、教育、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各司其职,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广泛参与的养老服务人才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引导。市、区两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培育宣传养老服务行业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养老服务人才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尊重养老服务人才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持续加强全市统一、可查询、可统计的养老服务人才信息管理。完善养老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对违反行业职业道德或存在欺老骗老虐老行为的,纳入信用信息管理。

《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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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招聘公告(附报名表)

2023-12-06,全文共 2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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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增强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补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补充招聘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队员17人,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岗位信息概览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北京市户籍或取得北京市居住证明;

3.年龄及学历需符合《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有关要求;

4.报考专用车辆驾驶员岗位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5.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6.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审查合格;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8.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的人员优先录用。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0.由于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所从事的工作较为辛苦且具有一定危险性,限男性报考。

三、报考程序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院内)

2.报名注意事项

须报考者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类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粘贴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白底),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北京户籍的携带北京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报考专用车辆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招聘知情书》(附件3)两份,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所有复印件上需本人手签“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姓名并注明日期。现场报名时,返回到报考人员手中的《报名登记表》将作为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的准考证使用,《报名登记表》丢失视同放弃考试。

四、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12月17日,具体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登记表》参加体能测试。

3.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仰卧起坐、跳绳;单项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4)。

(二)心理测试和面试

1.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将在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聘用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3。

2.心理测试和面试时间在12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将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栏(点击进入)公布。

3.心理测试采用合格评定制;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测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检及政审

1.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且心理测试合格人员,按照体能测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结果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需提交一份由被政审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

(四)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如出现录用岗位空缺的,按照同岗位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履行相关程序补充录用。

(一)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由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劳务派遣单位,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录用。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所有受聘人员由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统一调配和安排至各中队相关岗位上工作。对不服从调配的人员,将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岗位因工作性质特殊,用工用时按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相关制度执行,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工作时24小时驻勤备战。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标准按照现有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政审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栏(点击进入)查阅成绩及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此次补充招聘各环节安排较为紧凑,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由于从事的工作较为辛苦且具有一定危险性,适合男性报考,报名前请您慎重决定。

咨询电话:6952464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00

咨询时间(节假日休息) 下午14:00-17:00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知情书

附件4: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体能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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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2023-12-21,全文共 1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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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背景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人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以服务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一支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按照民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民发〔2021〕51号)规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0〕17号),均提出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二、起草工作过程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加快建设一支储备充足、职业规范、稳定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推动本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牵头起草了《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多轮书面征求了市相关委办局和各区政府意见。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分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三部分,主要聚焦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建设增量扩容、提质增效、栓心留人“三大工程”提出了12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增量扩容工程。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人才主渠道作用,支持本市职业院校与京外职业院校合作,拓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途径。鼓励各区、大型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主动与冀蒙、中西部地区对口建立养老护理员劳动力输入对接机制,扩大养老护理员来源渠道。推动综合等级评价结果与养老护理员的职业生涯规划、薪酬待遇等相衔接,建立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标准体系。加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将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人员培训和农村邻里互助员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

(二)实施养老服务人才提质增效工程。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养老护理见习基地。健全市、区分级分层培训体系。组织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比赛并遴选国家级相关职业技能赛事参赛对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标准规范,逐步统一并持续更新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教材、培训课程、考核题库。

(三)实施养老服务人才拴心留人工程。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及积分落户相关政策。开展首都“最美养老护理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首都“最美养老护理员”宣传活动,树立养老护理行业模范典型,向全社会大力宣扬敬老孝老优良传统美德,提升养老护理员社会认知度、认可度。

政策文件:北京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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