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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如何在北京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

外省市户籍居民如何在京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省市户籍居民均可在北京市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

2024-02-25,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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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省市户籍居民均可在北京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

适用事项及应用场景

外省市户籍居民在京就业、就学、居住,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可在京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

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受理地(在京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选择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交验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信息流转及查询

受理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对申请人的身份、申领条件进行核验,符合条件的,将受理信息及申请人申请材料传输至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收到相关材料后,将证明内容反馈至受理地公安派出所。

如果存在申请人身份无法查证或查证信息不一致等情形的,受理地公安派出所告知申请人可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出具证明

对于申请人申请出具的证明信息,能够通过网上查询直接确认的,受理地公安派出所可以当场为申请人出具《户籍信息证明》。

对于申请人申请出具的证明信息,不能通过网上查询直接确认的,受理地公安派出所依据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反馈的证明内容出具《户籍事项证明》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如申请人对出具的证明信息存在异议,受理地派出所告知申请人可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户籍类证明类型

户籍信息证明、户籍事项证明(含: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曾经同户人员亲属关系证明、户口迁移情况证明、其他户籍事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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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申请提交后如何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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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积分落户申请”后不能对相关指标进行复查,需在“预览/提交”页面内点击“撤回修改积分落户申请”,并在“积分申报”页面对相应指标进行复查。

申报阶段结束后,无法新增、修改、复查或保存指标信息,也无法提交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报阶段结束时,您未完成提交,将无法获得积分,不能计算年度总积分,也不能在审核结果查询阶段提出审核结果异议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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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租房申请入口: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

申请流程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及手机(如申请人因身体等特殊困难情况无法前往窗口的,受委托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窗口协助登记,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特别提示:

1、意向登记时,申请家庭使用主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注册并认证。

2、意向登记认证时,申请家庭需要填写“公租房备案编号”。“公租房备案编号”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进行查询,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住房保障”→“审核分配”→“备案结果查询”)。

京籍家庭如何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

北京公租房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配租套型标准为: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

3、本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4、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最终选房顺序号将根据意向登记结果和分组规则进行确认。

5、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已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及本次配租期间办理退房的已配租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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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北京西城区保租房在哪里申请?附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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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北京西城区租房

申请入口

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om.cn/home)

北京保障房APP

申请步骤: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首页注册账号。在房源展示时间内,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保租房专项配租界面。

登记说明: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符合在西城区、昌平区内无房条件。申请人应按照系统要求填报,涉及上传证明或相关材料的须提供原件电子版照片或PDF材料并确保清晰;

(2)填报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

(3)学历学位证明中留学人员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尚未毕业的应届生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工作证明中需上传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其中上传劳动合同的需提供甲乙双方信息、合同期限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页;

未按要求填报和上传材料导致无法确认身份、合同信息的视为登记无效,请申请人如实提交材料。登记结果仅对本次配租工作有效。

北京西城区大学生保租房西承寓·融泽项目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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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怎么申请(标准是多少钱+申请流程+服务单位)

2024-01-04,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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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最新消息:这些情况将暂停发放

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抽查评估,在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各区在规范记录并留存相关联系沟通证据情况下,暂停发放相关人员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待完成复评后评估结论为一级(重度)的,恢复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暂停期间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予以补发:

(一)因电话错误或变更、地址不详实等原因,导致联系不到老年人或其家属;

(二)复评对象在医院治疗,但在接到复评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提供在院治疗的相关材料证明;

(三)复评对象在京外居住不能复评;

(四)除上述(一)至(三)规定的情形外,自通知复评之日起连续一个月内老年人或其家属无故推迟或取消评估达3次的。

二、什么是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是发放给重度失能或持有相应残疾证的老年人,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补贴。

三、补贴标准多少钱?

1、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四、如何申请

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通过智能手机、计算机等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北京社会建设与民政网、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填报申请

1、办法一

打开【北京市民政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在热点服务板块找到【养老服务津贴补贴】,选择【失能护理补贴】按要求填写信息。

2、办法二

1、微信关注【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点击【掌上服务】进入,【注册】(如果已经认证,用验证码登录)并【登录】。

2、点击【老年人综合津贴】进入,点击【业务办理】,选择补贴类型,并输入老人信息,按要求进行申请。

五、使用范围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是以服务给付的方式解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困难,而不是以现金方式解决失能老年人的经济困难。属于“专款专用”,不能取现,有着严格的使用要求,可以用在以下几个方面:

☞ 养老机构的入住费用、辐射社区居家服务费用

☞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的短期托养、日间照料

☞ 家庭照护床位护理、入户生活照料等费用

☞ 护理站、康复医院、家政等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护理照料服务

☞ 其他符合政策要求的照料护理用品、康复辅助器具等服务产品和服务项目

六、服务商如何查询

☞ 拨打北京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198,或到北京农商银行任意网点咨询查询。

☞ 登陆北京农商银行网址查询

https://tb.mocentre.cn/Wap/PolyPage/index?keymark=ylzc0331。

☞ 微信扫码识别北京农商银行二维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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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共有产权房项目有哪些?如何申请?

2023-11-01,全文共 4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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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3.11.1更新

北京大兴区亦生悦小区共有产权

申购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10:00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7:00。

申购公告:点击查看

项目介绍:点击查看

产权比例:点击查看

申请对象:点击查看

户型图:点击查看

申购登记指南:点击查看

★北京大兴区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房

申购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00至2023年11月1日下午17:00

申购公告:点击查看

项目介绍:点击查看

产权比例:点击查看

申请对象:点击查看

户型图:点击查看

申购登记指南:点击查看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亦嘉家园项目

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00至2023年11月5日17:00

销售均价:25500元/㎡(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上下浮动5%)

产权病例: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0%,北京市燕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30%份额。

申购入口: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销售公告:点击查看

北京密云区通用博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申购数量:218套

☑登记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10:00至2023年8月28日下午17:00

☑销售均价;14500元/㎡

☑共有份额比例:点击查看

☑申购条件:点击查看

☑房源安排及配售对象:点击查看

☑资格审核:点击查看

☑房源明细表:点击查看

☑项目地址:密云区富帛路9号院11号,12号楼

☑项目咨询热线:010- 69052586,010-69052856 (工作日早9:00—晚17:00)

☑项目监督电话:010- 69042876 (工作日上午 8 :30- 11 :30下午13:30- 17:30)

操作指南|申购注意事项特别提示|房源明细

一、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二、谁可以购买?

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是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

三、住房规划设计标准和户型标准

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标准和户型标准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规定执行。

城六区新建项目容积率不高于2.8,层高不低于2.8米,套型总建筑面积最大9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容积率不高于2.5,层高不低于2.9米,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开发建设单位承诺的建设标准高于技术导则标准的,按承诺标准进行方案审查和日常监督。

四 、配售及申请流程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和配售采取项目登记制,不搞轮候。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项目规划方案复函后,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开通网上申购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有公告发布,政务君会第一时间公布)

(2)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项目公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联网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五、销售定价及个人产权份额比例确定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销售均价在土地供应文件中予以明确。

开发建设单位依据销售均价,结合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确定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价格浮动范围为±5%。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

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六、相关问题解答

1.申请家庭再申请其他项目时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吗?

答:申请家庭已取得的申请编码可申请其他项目,但申请其他项目时须重新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对申请编码进行激活。申请家庭情况有变化的,应及时登录网站进行变更。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按规定重新进行审核。

2.我是非京籍家庭但是符合限购政策能否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答:为贯彻落实中央“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方向”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各区共有产权住房,用于满足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房源不少于30%。各区可结合实际,根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确定具体申请条件。

3.共有产权住房可以抵押吗?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可依法将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用于抵押。其中,代持机构抵押融资只能专项用于本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和运营管理。

4.共有产权住房公维、物业费由谁承担?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应当按照本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全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有产权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由购房人承担,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

5.违反使用约定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且拒不按代持机构要求改正的,房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可以责令其腾退住房,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6.销售价格和份额何时确定?由谁确定?

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应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审核后确定。销售均价在土地供应文件中明确,共有份额比例在摇号公告发布前面向社会公开。

7.共有产权住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向当事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并按规定在附记栏注记共有人姓名、共有方式及共有份额等内容。

8.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租吗?出租要遵守哪些管理规定?

答: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可以用于出租,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另行制定。

9.共有产权住房何时可以出售?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

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10.北京集体户口,共产权房子能将集体户口落户吗?孩子出生能上北京户口吗?

答:可以落户。

11.夫妻双方一方为北京集体户口,一方为非北京户口且异地社保,且育有一名3岁小孩,该情况是否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共有产权房,三口之家是否存在优先?

答: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即可参加申购,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12.前两年在市住建委申请了6个自住房项目,现在共有产权房申请审核配售要去区里,那以前申请自住房等侯的时间都是否应该和现在共有产权房的分配衔接延续下来,以作为分配的依据之一?

答:根据自住房管理办法和共有产权住房征求意见稿规定,销售实行项目登记申请制,与是否参加过其他项目申购没有关系。

13.本人未婚年满30岁,无房屋转出记录,也符合其他条件。但未婚妻名下曾有房产转出记录,现在名下无房。若结婚组成新的家庭,按现行规则家庭无转出记录是否无法申请共有产权房?

答:如果按此情况组成一个新的家庭,则不能申请共有产权房。

14.本人北京户口,外地有商业贷款,未用公积金贷款。如果北京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在北京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算首套还是二套 ?

答:按以往政策来看,应该算首套。

15.如果在北京无住房转出记录,而在其它省市有多套房屋的家庭和首次购房的刚需家庭,享有同等优先权,请问如何保障首次购房(外地有房,北京无房并不属于绝对意义上的首次购房)的刚需家庭的优先权益?

答: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优先配售对象包括:一是项目所在区户籍无房家庭;二是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其他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三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16.单身申请共有产权房有30岁的限制,那非单身的家庭是如何限定的?比如一个家庭,男27,女25,如果结婚了,无未成年子女,且名下均无房产,并且满足所有限购条件,是否可以申请共有产权房?如果上述情况可以的话,是不是只要结婚就能规避单身30岁的申请限制?

答:非单身家庭对申请人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年龄要求。

>>推荐阅读: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全攻略(申请条件+网站+流程+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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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房申请对象(哪些人可以申请)

2023-10-17,全文共 2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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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安排和销售对象

大兴星筑星光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房源安排,将结合大兴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项目申购登记家庭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摇号公告中予以公示。

销售对象分两类,第一类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第二类为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两类家庭具体分组如下: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为两组:

第一组为大兴区户籍、在大兴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和核心区危楼简易楼改造、重点文物腾退、申请式退租换租的腾退安置家庭。

第二组为本市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城六区和经开区)户籍无房家庭、在城六区和经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二)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为三组:

第一组为区委组织部认定的大兴区优秀青年人才,在区产促中心认定的大兴区重点企业、区科委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大兴经济开发区(原新媒体产业园)、生物医药基地产业园、京南大学联盟、大兴国际机场驻场单位从业的人员。

申请人所在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大兴区进行工商注册,纳税、入统,并不在拟腾退产业之内。申请人需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二组为在大兴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第三组为在城六区和经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四、申购条件

(一)申购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止2023年11月1日)。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申购家庭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三)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四)销售对象中"本市户籍家庭"是指在开通网上申请当月(2023年10月)申请人已取得大兴区、城六区和经开区任一区户籍。

(五)“核心区危楼简易楼改造、重点文物腾退、申请式退租换租的腾退安置家庭”是指经东城区、西城区相关部门认定的符合上述腾退安置条件的家庭。

(六)销售对象中"在大兴区、城六区和经开区工作"是指本市户籍家庭和非本市户籍家庭在开通网上申请当月(2023年10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大兴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任一区。

五、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结束后,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本区工作情况进行联网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申请复核,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二)大兴区委组织部、大兴区产促中心、大兴区科委、大兴经济开发区(原新媒体产业园)、生物医药基地产业园、京南大学联盟、大兴区机场办等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告申购条件,对非本市户籍申请家庭中第一组家庭情况进行审核。非本市户籍第一组申请家庭需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7:00前向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家庭信息。申请家庭工作单位需于2023年11月4日前向主管部门进行申报。主管部门需于2023年11月9日前将符合第一组认定条件的家庭名单提交至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的,不纳入非本市户籍申请家庭第一组范围。

(三)在申请家庭选房后,在正式签约前,开发企业将再次组织对选房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六、监督管理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对摇号配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域YZ00-0803-2019、2057地块。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组织建设、审核配售、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均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执行。

(二)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房源、户型及合同等信息由项目开发公司提供,仅供参考。

(三)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四)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并如实填报家庭信息。申请家庭未如实填报家庭信息或错报家庭信息的,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审核通过的,不予接受复核,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项目开发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七)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八)项目《北京市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已在网上公示。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8pqNp35DeG3Msvtet4puA?pwd=dyap

如对预售合同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7:00前反馈至BZXZF605@163.com。

网签前如遇北京市共有产权房政策调整,届时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申购网址:http://gycq.zjw.beijing.gov.cn/。

服务热线:010-88858887、010-61277120、010-61277160、010-61277161。

监督电话:010-69262646(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面向申购家庭配售房源.docx

附件2:星筑星光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有关情况特别提示.docx

附件3:申购注意事项.docx

附件4:申购系统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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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异地户籍居民身份证怎么办理?

2023-08-02,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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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异地户籍居民身份证怎么办理?

针对长期在北京工作或居住的异地户籍居民,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居住地等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相关业务。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除要求的证明外,需由监护人现场陪同办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所需材料

换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申请人原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领取新证时交回旧证。

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人需填写《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承诺书》,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

现场工作

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现场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采集指纹信息。

领取时限

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在原籍审核签发通过后20天即可领到证件。

以上两类居民身份证办理情形中,工本费收取和证件领取方式如下:

工本费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免缴工本费;

到期换领缴纳20元工本费;丢失补领、证件损坏换领,缴纳40元工本费。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或者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支付(异地户籍身份证办理,暂不支持电子支付)。

领取方式

(1)本人到派出所领取的,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2)选择寄递到个人方式领取的,可使用“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自愿申请寄递到个人。

(3)申领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件的,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需说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并签名)。未满十六周岁领取居民身份证可由监护人代为领取,需提供领取凭证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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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全攻略(申请条件+网站+流程+入口)

2022-03-01,全文共 7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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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需年满30周岁);

3、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

4、符合北京限购条件。

(各区还会在项目公告中规定符合本区的相关要求,具体以各项目公告为准)

注: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如下:

【非京籍家庭】

1、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2、若想在通州区购买房屋,还必须符合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要求。

【京籍家庭】

1、已婚京籍家庭(除通州外):无房的可购买两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

2、单身京籍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家庭):在京无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

3、想在通州买房的京籍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的前提下,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在通州购买一套住房:

(1)已有1套住房、落户通州3年(含)以上的京籍家庭。

(2)已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社保或个税的京籍家庭。

(3)京籍无房家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

北京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和配售采取项目登记制,不搞轮候。共有产权住房具备申请条件后,由项目所在区住建委或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发布申购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申购家庭应仔细阅读申购公告,符合申购条件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如实填写家庭资料并提交审核。申购过程全程在线办理,一般不需要提交其他书面材料。

申请流程

1、项目公示

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网上申请

网上申购期间内,申请家庭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

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联网审核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4、摇号名单公示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5、摇号配售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摇号结果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6、顺序选房

提前5个工作日,在销售现场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

申请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家庭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7、购房确认

开发建设单位核对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复核。

复核通过的选房家庭可签订购房合同。

网上申购流程图解:

一、选定处于申购期的项目,点击‘我要申购’按钮进行申购。

阅知共有产权住房相关政策规定,并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后,进入下一步。

二、(1)选择申购入口,若已有申请编码的家庭,可直接点击“已取得申请编码”按钮进行申购(首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只能选择全新申购)。

(2)如购房家庭信息发生变化(如年龄、婚姻状况、户籍变更等情形)或首次进行共有产权住房申购的家庭请选择“全新申购”操作。进入后阅读申购说明以及承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选择家庭类型,并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点击‘下一步’,填写家庭申购信息。且添加的申购只能查看不能修改。如需返回上一步,点击下方的‘返回上一步操作’即可。

(3)选择家庭分类的对应一项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购,显示如下图界面。确定申请编码的前四位后,填写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婚姻状况、户籍所在地等内容点击“保存”即可完成申购。其他类别的家庭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后即可完成申购,点击“重置”按钮可重新录入信息。

三、申购成功后,点击导航菜单‘当前申购’,显示如下图界面。展示已经申购的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申请编号,申请人和日期。点击‘查看’可以预览家庭申购的详细信息及申请编码。点击‘修改’可以对申购信息进行修改。

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答: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组织建设单位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家庭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家庭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家庭要符合《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二是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应当年满30周岁。(各区还会在项目公告中规定符合本区的相关要求)

非京籍家庭能否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答:为贯彻落实中央“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方向”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各区共有产权住房,用于满足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房源不少于30%。各区可结合实际,根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确定具体申请条件。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能否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答:可以申购。申购时先按照北京市户籍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同时按照各区规定的申购条件纳入“非京籍”家庭类别审核,如工作地、社保缴纳地等条件审核,进入摇号环节的纳入“非京籍”组别进行摇号。

共有产权项目如何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未通过如何进行复核?

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申请家庭承租公租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租房屋如何处理?

答:申请家庭承租公租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允许其提出申购申请。申请家庭参加摇号后摇中共有产权住房并选房,应当在办理共有产权住房网签前签订补充协议,承诺入住2个月内腾退所租住房屋并结清租金等租赁费用,补充协议签订后停发租金补贴,共有产权住房入住通知发送后2个月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腾退住房前,所选房屋不予办理网签;拒不腾退住房的,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如何查询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资格审核、摇号相关信息?

答:共有产权住房审核分配工作遵循以区为主的原则,具体的审核标准设定,审核问题,摇号资格查询、摇号分配及选房签约等可咨询房源坐落地区住建委(房管局)。

共有产权住房配售由谁组织?优先配售对象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土地资源紧张的东、西城如何获得共有产权住房房源?

答: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优先配售对象包括:一是项目所在区户籍无房家庭;二是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其他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三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以公告为准)。

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工作遵循“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原则,各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建设。按照目前工作思路,今后会加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各区都应加大供给力度。对于供地不足的东、西城,会在大兴、房山、昌平、顺义等发展新区统筹一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东、西城房源供应不足。如2018年初昌平区就拿出了绿海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665套房源面向东、西城无房家庭配售。

销售价格和份额何时确定?由谁确定?

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应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审核后确定。销售评估及确定结果在土地上市前面向社会公开,共有份额比例在摇号公告发布前面向社会公开。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有何信贷优惠政策?

答: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组合贷。

购房合同如何签订?

答:申请家庭选定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应共同与开发建设单位、代持机构签订三方购房合同,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为同住人。

放弃选定的共有产权住房会怎么样?

答: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 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房的剩余房源怎么处理?

答:除在选房过程中,有放弃房源,需现场按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递补外,开发建设单位公开选房后房源有剩余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递补选房公告,并组织其他摇号家庭依次选房。开发建设单位递补选房后满6个月,房源仍有剩余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筹调配给其他区进行配售。

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标准和户型标准是什么?

答: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的要求,遵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规范、标准,并严格执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具体规定如下:

①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其中,城六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城六区以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

②套型设计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城六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充分考虑两孩及适老性要求,套型以多居室为主,严格控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③开发建设单位承诺的建设标准高于《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按承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日常监督。

其他类保障房转化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是否执行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导则,装修标准执行哪个文件要求?

答:《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适用于2017年9月30日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和建设及监督管理活动。其他类保障房转化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在规划设计时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的要求,遵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规范、标准,不执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

此类转化项目,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未约定全装修交房的项目,按文件约定执行;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约定了全装修交房的项目,装修标准执行《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有关意见的通知》(京建法〔2015〕17号)及《关于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15〕18号)文件。

在共有产权住房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答: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和同住人应当按照本市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和房屋销售合同约定使用房屋。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不得将拥有的产权份额分割转让给他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出售、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例如违法不能违法群租房屋,在出租、出售和出借前需要和代持机构协商。

购房人、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有擅自出售、赠与、出租、出借或超过份额担保等行为的,代持机构可以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其改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租吗?出租要遵守哪些管理规定?

答: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可以用于出租。出租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购房人与代持机构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另行制定。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抵押吗?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可依法将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用于抵押。其中,代持机构抵押融资只能专项用于本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和运营管理。

共有产权住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由谁承担?日常使用中的维护及维修由谁负责?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应当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取暖费、水电费等费用,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因政府在土地出让时让渡了一部分土地收益,同时让渡了共有房屋的使用权,本着与购买家庭互相让渡的原则,不再按照所占份额承担日常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及维修责任。

共有产权住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向当事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并按规定在附记栏注记共有人姓名、共有方式及共有份额等内容。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人弄虚作假要承担哪些责任?

答:违反《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经查实,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变更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状况,伪造或提供不真实相关证明材料,承诺腾退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腾退的,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并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已取得资格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取消其购买资格;

(二)已签约的,开发建设单位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已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由代持机构责令其腾退住房,收取住房占用期间的市场租金,住房腾退给代持机构后,由代持机构退回购房款。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获得其他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是否需要退出?

答: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关于共有产权住房出售、转让及获得其他住房有哪些规定?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目前尚无政府份额出售政策。

(一)购房人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转让申请,明确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

(二)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目前平台正在加紧建设中)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共有产权不动产证满5年后,代持机构优先购买、以及购房人购买政府份额的价格如何确定?

答:代持机构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价格,应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购房人转让价格明显低于评估价格的,代持机构应当按购房人提出的转让价格予以回购。

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是否能逐步购买政府持有份额?

答:政府不出让持有份额,是希望共有产权住房能够循环使用,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用上,也是为了引导购房人成为长期住户,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调控思路,减少共有产权住房的资产属性。

夫妻带未成年子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未成年子女成年后是否能再次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如果未成年子女成年以后买了商品房,父母是否要退共有产权住房?

答:申请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仅为同住人并非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成年后如符合届时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可作为独立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作为独立家庭购买了商品住房,不影响原父母家庭对共有产权住房的持有。

我离婚了,且离婚前家庭无购房,不满3年内再婚的配偶也没有购房记录是否可以申请共有产权住房;我离婚前与前配偶有房屋,离婚后给了对方,再婚后配偶无房,新家庭是否可以申请共有产权?

答:《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所指的婚姻状态为申请时点婚姻状态,申请时为已再婚的家庭成员均无购房记录不受离婚三年限制;离婚前有购房且转移给前配偶的,再婚后配偶虽无房,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家庭有住房转出记录的,不能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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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延庆区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公告(申请时间+租金标准)

2024-05-11,全文共 2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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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延庆2024第一次租房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

优先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二)配租原则

1.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在限制期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三、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9:30--2024年5月11日16:30(3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别提示: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成家园或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四)分组和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选房时按照同套型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依次选房。

2.排序规则

取得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五)选房顺序公示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有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房源具体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选房事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畅通。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将在完成选房后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或降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六、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此公告。

附件:配租登记用户操作手册.docx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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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延庆区公租房申请指南(时间+房源)

2024-05-11,全文共 3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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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次北京延庆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延庆区2024年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

优先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二)配租原则

1.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在限制期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三、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9:30--2024年5月11日16:30(3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别提示: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成家园或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四)分组和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选房时按照同套型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依次选房。

2.排序规则

取得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五)选房顺序公示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有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房源具体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选房事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畅通。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将在完成选房后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或降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六、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此公告。

附件:配租登记用户操作手册.docx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2024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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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公租房怎么申请?

2024-05-11,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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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租房怎么申请?

操作步骤: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点击下载查看:配租登记用户操作手册.docx

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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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非京籍入学材料要求有哪些?持续更新

2024-05-08,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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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年5月19日

2024年北京非京籍入学

材料要求汇总

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丰台区
顺义区通州区大兴区房山区门头沟昌平区
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延庆区燕山经开区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按照各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由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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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非京籍北京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2024-05-07,全文共 2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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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使用手册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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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

(一)操作流程

1. 在浏览器输入:yjrx.bjedu.cn,打开2024年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确定所在区开始填报,进入区级入口选择界面。如图1

所示:

图1

2. 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并选择服务项目。如图2 所示:

图2

3.点击“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如图3 所示:

图3

4.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登录页面后,点击“注册”按钮。如图4 所示:

图4

5.进入适龄儿童信息注册页面,在填写信息前请认真阅读监护人须知,10 秒后勾选中“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该条款”,并点击“确认”按钮。如图5

所示:

图5

6.根据儿童实际情况和系统提示来填写注册信息,填写完注册信息后查看《个人信息保护政策》,阅读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提交信息”完成信息注册。如图6

所示:

图6

7.系统提示“信息注册成功,您的账号为:24******。此账号为登录账号,同时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您的手机,请妥善保存。”后,系统自动跳转至信息采集导航页。此时您已进行到“录入相关审核材料信息”阶段,点击“录入相关审核材料信息”可进行详细信息录入。如图7

所示:

图7

(二)注意事项

1.带“*”的为必填项内容;

2.适龄儿童户籍和居住地中的任意一项,必须与用户确定选择的入学区一致才能完成注册;

3.一个证件号码只允许注册一个账号;

4.出生日期请按照系统提供的日期格式来填写;

5.每个监护人手机号码最多允许注册三个账号;

6.密码长度应为8~20 位,且必须包括数字、小写字母、大写字母;

7.手机短信码必须与注册手机号收到短信上的6 位验证码一致才能完成注册。

二、详细信息录入

(一)操作流程

1. 点击“录入详细信息”按钮。如图8 所示:

图8

2.法定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和系统提示来填写详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完成详细信息录入。如图9 所示:

图9

(二)注意事项

1.带“*”的为必填项;

2.注册账号时填写的基本信息不能修改;

3.如有疑义,为避免误操作,请先咨询入学所在区教委。

三、查看信息审核状态

(一)操作流程

1.用注册时生成的账号和密码登录“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登录系统后可点击页面中的“身份证及户籍信息核验”查看信息状态。如图10 所示:

图10

(二)注意事项

1.信息状态若显示“身份证及户籍信息待验证”,说明学生信息正处于验证中;若显示“身份证及户籍信息已验证”,说明该信息身份及户籍信息已验证通过。如图11

所示:

图11

2.根据各区时间安排,陆续公布入学资格审核结果,详见各区入学政策或咨询区教委。

3.入学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用户才能打印信息采集表。

四、打印信息采集表

(一)操作流程

1.当审核项全部审核通过后,点击“打印信息采集表”即可进入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查看页。如图12 所示:

图12

2. 点击左上方“下载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按钮,下载到本地后进行打印。如图13 所示:

图13

(二) 注意事项

1. 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是到小学入学预登记时的必备材料;

2. 建议使用谷歌Chrome、火狐Firefox 浏览器。

五、查看入学结果

(一)操作流程

根据区统一时间安排,用户登录平台后选择入学阶段中的“查看入学结果”查看入学情况。如图14 所示:

图14

(二) 注意事项

学校预登记完成并提交区教委审核通过后,适龄儿童家长方可登录平台查看到入学情况。

六、忘记密码登录

(一)操作流程

1.忘记“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 登录密码的用户可以通过点击“忘记密码”功能,在通过信息验证后重新设置密码。

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如图15 所示:

图15

2.输入正确的8 位儿童信息采集表编号或儿童的证件号码、注册手机号,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系统会将6

位短信码发送到监护人注册账号时使用的手机上。如图16 所示:

图16

3. 输入正确的账号、短信验证码和图片验证码,点击“登录”可登录系统。若图片验证码看不清楚可点击“换一张”来更换图片验证码。

(二) 注意事项

1. 儿童信息采集编号框可输入注册时生成的8 位编号或儿童的证件号码;

2. 输入的图片验证码必须与图片显示的一致才能登录系统;

3. 短信验证码必须与注册手机号收到短信上的6 位验证码一致才能登录系统。

七、其他辅助功能

(一)修改密码

1. 登录系统后点击右上角的“修改密码”。如图17 所示:

图17

2. 打开修改密码的页面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将6 位验证码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注册用的手机号上。如图18 所示:

图18

3. 点击“获取验证码”后,180 秒内不能再次点击该获取验证码。如图19 所示:

图19

4. 输入两次完全一致的密码和短信验证码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示“密码修改成功”即说明密码修改成功。下次登录时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

(二)撤销账号

1.登录系统后点击右上角的“撤销账号”。如图20 所示:

图20

2.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将6 位验证码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上。如图21 所示:

图21

3.点击“获取验证码”后,180 秒内不能再次点击该按钮。如图22 所示:

图22

4.输入短信验证码完成信息验证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示“撤销成功”后该用户不能再登录系统。

八、其他说明

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事宜,请咨询入学所在区教委。

1. 外国籍适龄儿童;

2. 北京市户籍超龄儿童;

3. 港、澳籍适龄儿童;

4.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入学所在区教委咨询。

2024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表(18区)

2024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小学+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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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操作指南(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2024-05-07,全文共 2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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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操作指南(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一、注册

(一)操作流程

1. 在浏览器输入:yjrx.bjedu.cn,打开2024 年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确定所在区开始填报,进入区级入口选择界面。如图1

所示:

图1

2. 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并选择服务项目。如图2 所示:

图2

3. 点击“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如图3 所示:

图3

4. 进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登录页面后,点击“注册”按钮。如图4 所示:

图4

5. 进入适龄儿童信息注册页面,在填写信息前请认真阅读监护人须知,10 秒后勾选中“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该条款”并点击“确认”按钮。如图5

所示:

图5

6.

根据儿童实际情况和系统提示来填写注册信息,填写完注册信息后查看《个人信息保护政策》,阅读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然后点击“提交信息”完成信息注册。如图6

所示:

图6

7.

系统提示“信息注册成功,您的账号为:24******。此账号为登录账号,同时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您的手机,请妥善保存。”后,系统自动跳转至信息采集导航页。此时您已进行到“录入详细信息”阶段,点击“录入详细信息”可进行详细信息录入。如图7

所示:

图7

(二)注意事项

1. 带“*”的为必填项内容;

2. 适龄儿童户籍和居住地中的任意一项,必须与用户确定选择的入学区

一致才能完成注册;

3. 一个证件号码只允许注册一个账号;

4. 出生日期请按照系统提供的日期格式来填写;

5. 每个监护人手机号码最多允许注册三个账号;

6. 密码长度应为8~20 位,且必须包括数字、小写字母、大写字母;

7. 手机短信码必须与注册手机号收到短信上的6 位验证码一致才能完成注册。

二、详细信息录入

(一)操作流程

1. 点击“录入详细信息”按钮。如图8 所示:

图8

2. 法定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和系统提示来填写详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完成详细信息录入。如图9 所示:

图9

3. 用户提交详细信息成功后,提交的信息进入信息待审核状态。

(二)注意事项

1. 带“*”的为必填项;

2. 注册账号时填写的基本信息不能修改;

3. 如有疑义,为避免误操作,请先咨询入学所在区教委。

三、查看信息审核状态

(一)操作流程

1. 用注册时生成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后,点击导航栏中的“身份证及户籍信息核验”查看信息核验状态。如图10 所示:

图10

(二)注意事项

信息状态若显示“身份证及户籍信息待验证”,说明学生信息正处于验证中;若显示“身份证及户籍信息已验证”,说明该信息身份证及户籍信息已验证通过。如图11

所示:

图11

四、打印信息采集表

(一)操作流程

1. 当您已进行到“打印信息采集表”阶段后,即可点击“打印信息采集表”进入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查看页。如图12 所示:

图12

2. 点击左上方“下载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按钮,下载到本地后进行打印。如图13 所示:

图13

(二) 注意事项

1. 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是到小学入学预登记时的必备材料;

2. 建议使用谷歌Chrome、火狐Firefox 浏览器。

五、查看入学结果

(一)操作流程

根据区统一时间安排,用户登录平台后选择入学阶段中的“查看入学结果”查看入学情况。如图14 所示:

图14

(二) 注意事项

学校预登记完成并提交区教委审核通过后,适龄儿童家长方可登录平台查看到入学情况。

六、忘记密码登录

(一)操作流程

1. 忘记“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登录密码的用户点击“忘记密码”按钮,在通过信息验证后重新设置密码。

进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如图15 所示:

图15

2. 输入正确的8 位儿童信息采集表编号或儿童的证件号码、注册手机号,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系统会将6

位短信码发送到监护人注册账号时使用的手机上。如图16 所示:

图16

3. 输入正确的账号、短信验证码和图片验证码,点击“登录”可登录系统。若图片验证码看不清楚可点击“换一张”来更换图片验证码。

(二) 注意事项

1. 儿童信息采集编号框可输入注册时生成的8 位编号或儿童的证件号码;

2. 输入的图片验证码必须与图片显示的一致才能登录系统;

3. 短信验证码必须与注册手机号收到短信上的6 位验证码一致才能完成验证。

七、辅助功能

(一)修改密码

1. 登录系统后点击右上角的“修改密码”。如图17 所示:

图17

2. 打开修改密码的页面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将6 位验证码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注册用的手机号上。如图18 所示:

图18

3. 点击“获取验证码”后,180 秒内不能再次点击该获取验证码。如图19 所示:

图19

4. 输入两次完全一致的密码和短信验证码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示“密码修改成功”即说明密码修改成功。下次登录时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

(二)撤销账号

1.登录系统后点击右上角的“撤销账号”。如图20 所示:

图20

2.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将6 位验证码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上。如图21 所示:

图21

3.点击“获取验证码”后,180 秒内不能再次点击该按钮。如图22 所示:

图22

4.输入短信验证码完成信息验证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示“撤销成功”后该用户不能再登录系统。

八、其他说明

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事宜,请咨询入学所在区教委。

1. 外国籍适龄儿童;

2. 北京市户籍超龄儿童;

3. 港、澳籍适龄儿童;

4.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入学所在区教委咨询。

2024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表(18区)

2024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小学+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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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经开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清单

2024-05-06,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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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

1.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2.在京实际住所材料;

3.北京市居住证;

4.全家户口簿。

审核标准:

(一)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在经开区范围务工就业材料。

1.审核申请人或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经开区范围内企业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申请人或配偶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在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自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经开区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二)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在经开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在经开区范围内自有住房(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购买的住宅)且正式入住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发票(密码刮开)原件及复印件、入住证明。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在经开区范围内租住房屋的,提交审核时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占用知情同意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所租房屋应为住宅性质(截至2024年8月31日,租期及出租房屋纳税证明均应满三年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相关材料。

租住经开区范围内公租房的,应提供单位与公租房管理部门签订的公租房租赁合同以及个人与单位签署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租住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等非住宅性质房屋的证明无效。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等租房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截至2024年4月30日,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连续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要求在经开区范围内居住已满三年。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经开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2024北京经开区义务教育入学时间安排(小学+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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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经开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审核程序及标准

2024-05-06,全文共 2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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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经开区中小学就读审核程序标准

经开区设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1.在京务工就业材料;2.在京实际住所材料;3.北京市居住证;4.全家户口簿,以下简称“所需材料”)联合审核机制,统筹所需材料审核工作。经开区工委、管委会各机构依据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所需材料。

一、审核程序

(一)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1.在京务工就业材料由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分别审核。签有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事业局审核;个体工商户由行政审批局审核。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由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审核。

2.在京实际住所材料由开发建设局和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共同审核。

3.《北京市居住证》由北京市公安局审核。

4.全家户口簿由北京市公安局审核。

5.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社会事业局审核。

(二)街道办事处及镇人民政府受理复核确认申请

1.集中受理时间:5月10日至5月24日之间的工作日9:00-11:30,13:30-18:00。

2.受理地点及范围

荣华街道办事处地址:经开区地盛北街一号北工大软件园8号楼

受理范围:林肯公园(住宅)、新康家园、听涛雅苑、梅园小区、大雄城市花园、管委会宿舍、博客雅居、东晶国际、金泰公寓、一品亦庄、一栋洋房、鹿鸣苑、长新花园别墅、浉城百丽、卡尔生活馆、金地格林小镇、上海沙龙、大雄郁金香舍、中央公馆、国锐金嵿(住宅)以及国融国际AB座5层及以上。

博兴街道办事处地址:经开区博兴八路22号

受理范围:观海苑、海棠苑(含公租房)、泰河园二里一区(住宅)、亦园、京海雅苑(中海京叁號院)、亦城茗苑(公租房)、博客雅苑(公租房)、鹿海园五里(公租房)、赢海庄园、中芯花园、通泰国际公馆(住宅)、经开壹中心(住宅)、汀塘小区(含公租房)、禧瑞天著、亦城文园(公租房)、亦城景园(公租房)、亦城科创家园(公租房)、定海园一里至三里(含公租房、租房、二手房)、臻林雅苑、融岸雅苑。

亦庄镇审核地址:亦庄镇广德中巷5号(社区服务中心一层)

受理范围:贵园北里、贵园东里、贵园南里、燕景佳园、广德苑、瀛景园、星岛假日、星岛嘉园、富源里、莱茵河畔、米兰天空,泰河园一里、泰河园三里、泰河园四里一区1-4号楼、泰河园七里、鹿海园一里、鹿海园三里、泰河园一里二区1-4号楼、Dear

Villa、天宝园二里(原大粮台地区)、境界。

金茂悦社区服务站(北区):金茂悦北区南门东50米

受理范围:鹿海园五里(租房、二手房)、南海家园一里至七里(租房、二手房)、金茂悦家园(含公租房)、亦庄悦家园、金茂逸家园(含公租房)、亦庄逸家园(含公租房)、海梓嘉园(含公租房)、金域东郡、亦城亦景家园、和悦华锦、金麟府、金隅学府、亦城亦禧家园、文澜苑、海庭雅园、北雅嘉苑。

3.咨询电话: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67887651、56420072

荣华街道办事处:67837829

博兴街道办事处:89028531

亦庄镇教委:67866100

金茂悦社区服务站(北区):69271308

4.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审核结果告知

审核结果合格的,将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审核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审核结果不合格的均通过电话方式反馈给申请人。

二、审核标准

(一)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在经开区范围务工就业材料。

1.审核申请人或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经开区范围内企业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申请人或配偶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在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自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经开区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二)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在经开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在经开区范围内自有住房(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购买的住宅)且正式入住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发票(密码刮开)原件及复印件、入住证明。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在经开区范围内租住房屋的,提交审核时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占用知情同意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所租房屋应为住宅性质(截至2024年8月31日,租期及出租房屋纳税证明均应满三年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相关材料。

租住经开区范围内公租房的,应提供单位与公租房管理部门签订的公租房租赁合同以及个人与单位签署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租住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等非住宅性质房屋的证明无效。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等租房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截至2024年4月30日,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连续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要求在经开区范围内居住已满三年。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经开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2024北京经开区义务教育入学时间安排(小学+初中)

2024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表(18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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