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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第一批保商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工作安排

2023-11-06,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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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定于2023年11月14日-12月7日(共18个工作日)为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的申请家庭开展配售工作。11月7日-1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申请家庭可持身份证、《预选房确认单》等原件到安居集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安居集团二楼服务大厅(BRT金山站旁金山街道一侧))领取《房号单》《配售通知书》《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购房指南》(以下简称《购房指南》)及填写《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买受人、共有产权人确认书》,对所选保障性商品房房源的买受人、共有产权人进行确认。每户购房手续办理时间详见《配售通知书》及附件1的《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安排表》。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购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购房资格,其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本批次各项目房源清单及户型图详见附件2《购房指南》,本局网亦附上各项目总平图,申请家庭可自行下载了解。

本批次房源配售主体为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版本详见《购房指南》中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面向社会)销售合同书》。请申请家庭务必仔细阅读《购房指南》及《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面向社会)销售合同书》,提前了解购房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知悉销售合同相关条款。

有关本批次配售相关事项可致电保障房咨询热线:968383。

附件:

1.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安排表

2.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购房指南

3.项目总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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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第一批保商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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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安排表
序号购房指南领取时间配售时间申请家庭顺序号申请人
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0027吕静
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3418高雯
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04江培兰
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05许全吉
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10吴晓能
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12肖丽红
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24杨小含
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37王晓玲
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54吴书火
1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68李冬妹
1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94黄松连
1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98戴春泉
1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13黄晓彬
1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28钟春秀
1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29李燕萍
1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43苏小娟
1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55邱丽娟
1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60叶宝翠
1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62苏宝珠
2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77叶志慧
2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87朱丹琴
2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88张思辰
2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89郑荣刊
2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96高奕翔
2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99董智锰
2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01兰锦榕
2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10孙荣霞
2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15林惠娟
2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24许艺娜
3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27杨秀霞
3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41罗伟艺
3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45沈怀娟
3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46黄楚红
3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51许一涵
3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53何燕明
3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65韩春枝
3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72郑宇佩
3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75伍燕铭
3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76王晓云
4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81陈滨
4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097王艺惠
4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108陈鲤榕
4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109林敏敏
4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113陈锦清
4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172郑德辉
4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188苏光华
4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193吴晓云
4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11吴薇薇
4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24陈乙平
5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28辜伟凡
5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40黎雪
5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41陈小斌
5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44孙婉君
5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56邓柏山
5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75曾芳华
5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80黄小珠
5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03邱国苏
5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12郭艺红
5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29张崇虎
6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41卢永彬
6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43钟灯平
6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67傅艺杰
6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68郑小英
6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73杨阿津
6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75林杰
6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415吴晟
6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420杨思涛
6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431阙钦荣
6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474张明来
7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512陈转兴
7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515周榅梅
7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518苏丹荣
7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538苏亚婷
7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557龚平
7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559林晓燕
7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595曾静娴
7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603郑海燕
7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618张斌
7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649刘海燕
8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670吴丽琦
8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703蔡云雯
8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718韩思成
8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753赖燕聪
8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785陈文强
8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786冯君
8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00杨佳
8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08张军
8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12谢礼彬
8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20杨章炉
9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35魏小花
91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36杨洋
92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55王建明
93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73文蓉芳
94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77钟琳
95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81刘利欣
96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914杨明朱
97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915熊松
98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932张慧珍
99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950庄雅婷
100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985高旭秀
101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13胡淑华
102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23黄文强
103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33陈小军
104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40黄玉洁
105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41林楚雯
106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72蔡晓玲
107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81程辉
108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92洪隆兴
109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100占丽芳
110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105张美云
111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115陈莲梅
112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130邓育素
113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159程调峰
114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169林鑫和
115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173黄珍瑶
116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185李焕连
117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192吕文殿
118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206郭书彬
119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223张榕杰
120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229朱坚强
121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237王宁
122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286黄金武
123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294刘艺锦
124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297林潇潇
125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00孙婷芳
126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12罗丽娜
127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22杨燕丽
128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36吴康
129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65贺毅祥
130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88苏才珍
131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90朱柳红
132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96牛佳
133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400张真富
134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412林海
135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413刘涛
136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452刘晓峰
137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453徐春娇
138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470翁文辉
139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478王伟
140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504曾尤秀
141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558李毅
142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589郑教仙
143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600李家华
144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623涂深发
145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631王吉生
146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675李常白
147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04朱容容
148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06钟至标
149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43宁玉英
150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44叶玲
151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49许建仔
152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50王永常
153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58李安娜
154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66黄东行
155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69祝日增
156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77易佑德
157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81刘俊
158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826张万添
159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897吴秀兰
160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908阮受润
161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916陈天宇
162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952李朝辉
163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954刘茂凤
164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979詹美婷
165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992李智国
166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997郑新震
167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005张鸿葛
168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027张坤镇
169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050陈大城
170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051吴小燕
171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082王金宝
172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101林双福
173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105林周诗宇
174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116苏文艺
175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152潘新兴
176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184林凯
177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216苏新火
178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235黄振军
179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239张瑶
180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246伊凤香
181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287林文吉
182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291赖金镇
183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03谷文必
184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05孙玉萍
185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13郭凯侣
186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21黄惠萍
187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22陈祥灿
188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54刘凤
189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70骆仪虹
190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72吴惜娟
191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92娄方昊
192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400李伦辉
193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408陈金链
194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468蔡月娴
195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504黄桂珍
196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537胡月
197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575徐刊花
198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581陈赟
199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619陈晓玲
200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654郑常芬
201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677曾玲芳
202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695郑少苹
203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718王亚杞
204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732庄有树
205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736李狄煌
206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展开阅读全文

2023厦门第一批保商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指南

2023-12-07,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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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定于2023年12月13日-12月20日(共6个工作日)为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的申请家庭开展配售工作。12月8日-12月12日(共3个工作日)申请家庭可持身份证、《预选房确认单》等原件到安居集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安居集团二楼服务大厅(BRT金山站旁金山街道一侧))领取《房号单》《配售通知书》《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家庭购房指南》(以下简称《购房指南》)及填写《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买受人、共有产权人确认书》,对所选保障性商品房房源的买受人、共有产权人进行确认。每户购房手续办理时间详见《配售通知书》及附件1的《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安排表》。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购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购房资格,其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本批次各项目房源清单及户型图详见附件2《购房指南》,本局网亦附上各项目总平图,申请家庭可自行下载了解。

本批次房源配售主体为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版本详见《购房指南》中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面向社会)销售合同书》。请申请家庭务必仔细阅读《购房指南》及《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面向社会)销售合同书》,提前了解购房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知悉销售合同相关条款。

有关本批次配售相关事项可致电保障房咨询热线:968383。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2.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家庭购房指南.pdf

附件3.项目总平图.tar.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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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第一批保商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表

2023-11-06,全文共 64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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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安排表
序号购房指南领取时间配售时间申请家庭顺序号申请人
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057王德平
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105陈明辉
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584苏腾云
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652岳嵩峰
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723何悦
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753游振艳
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960甘丽孟
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974方锦琼
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139陈乘斌
1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194陈军
1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01张辉明
1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02郑志凌
1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05吴文琴
1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07黄宝珠
1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08陈国华
1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10叶星星
1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14林娟
1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15黄彧映
1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16余艳贞
2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17方婉婷
2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19姜丰
2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0周绍宇
2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1黄玉华
2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2黄婷婷
2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4吴为志
2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5连立凯
2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6陈桂兰
2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7林木水
2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9何分
3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31叶惠英
3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32董嗣
3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33杨崇鑫
3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35吴兰兰
3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37饶勇
3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39李阳
3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41李怀
3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44李文华
3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45陈小霞
3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49洪婉华
4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52黄任期
4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57王志辉
4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58曾颖
4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0林文煌
4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1华小彩
4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2彭兰铨
4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3赖欣怡
4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4张化雷
4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5罗万春
4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6李会利
5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8林银选
5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9池邦灵
5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0张焕银
5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1吴小凤
5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2赖琴芳
5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3魏乐
5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4叶剑辉
5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5汪德菊
5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6王日平
5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7刘文婷
6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8黄思靖
6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80宋静
6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81陈建岚
6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82黄月云
6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83张志扬
6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84汪盛延
6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85崔宁
6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87黄庆阳
6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291蔡青
6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293熊欣洁
7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294陈逸
7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295姚念
7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298吴丽玲
7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299黄子爝
7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00张新松
7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01涂毅
7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02林俊敏
7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04辜丽虹
7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05吕翔
7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07黄慧敏
8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09张发扬
8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11白艺琛
8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15曾鸿裕
8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16牛玲
8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26胡松龄
8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27龚娉
8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28林阿锌
8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29林秀君
8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32罗舒烨
8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33赵森榕
9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35罗科文
9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37黄慧华
9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39林婉兰
9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40傅兴强
9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42陈杨
9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43柯凯宏
9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44沈溢彬
9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46鄞文彬
9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47林雪华
9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52蔡海英
10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54许晶
10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56杨兆新
10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57翁鹭江
10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58陈鑫彬
10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59陈亦扬
10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60叶惠容
10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61蓝邱荣
10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62王春如
10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63朱丽敏
10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65尚云根
11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67高智荣
11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69郑宁
11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70何必最
11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71蔡培勇
11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72包铭玲
11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79郑彬
11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80方渊海
11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81曾燕燕
11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83张士心
11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84蓝仁锋
12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91林彩玲
12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92余海连
12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95黄雄
12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97吕丹凤
12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0林强
12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1李顺欢
12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2雷玉琳
12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3谭佳佳
12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4郑利平
12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5王希希
13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6吴进香
13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8陈永峰
13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9邱雅婷
13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10许浩哲
13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11陈桂宾
13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14林玉华
13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15林美华
13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16徐丽能
13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17戴柳梅
13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19李荣红
14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21柳予扬
14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22常亚婵
14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23周梅芳
14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24陈明建
14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28刘美清
14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31冯小娟
14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32游欢
14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33林文建
14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34范庆荣
14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36吴伟强
15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39廖功伟
15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40汪晓云
15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41叶炜
15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42李进伟
15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44柯德琼
15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46高春建
15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48黄阿双
15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50陈树秀
15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51林拥军
15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52李丽琴
16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55陈艺玲
16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57刘丑水
16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58邹海凤
16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59戴彩云
16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61吴玲玲
16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62钟长美
16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64陈梦冉
16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65连明旺
16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66文湘澜
16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68黄如超
17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69詹建生
17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73黄傲琴
17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79陈怡军
17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80蔡玲凤
17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81郑国荣
17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82沈少强
17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84李小煜
17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87邱麒伟
17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489肖静
17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493黄贵仙
18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495赖佳惠
18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497陈晓燕
18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499戈琼
18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00陈明成
18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01黄祖健
18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03颜慧
18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04许渊鸿
18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05张唐标
18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06林玉燕
18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07曾良伟
19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10袁蕴伟
19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11陈进京
19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13官钦宗
19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17陈新埕
19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18曾华忍
19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19苏金笔
19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24林嘉琼
19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25陈易攸
19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28李芳婷
19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34严新文
20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35鄢晶晶
20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38李翔
20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40廖芬芳
20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41陈小榕
20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42陈志杰
20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43吴立涛
20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44何晓瑜
20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45黄文滨
20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46杨长益
20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52刘敏
21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53吴健敏
21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56林嘉文
21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57邓少甫
21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58巫仕强
21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64谢梅燕
21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66林桂连
21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67陈旭
21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69任永兰
21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71郭晓莹
21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73江进伟
22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74张秋旺
22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75郑蕊
22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79施学军
22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80宁莉
22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84汪晓雪
22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86黄翠霞
22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88林燕红
22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89方泗丹
22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90简林娜
22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91洪淑娟
23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93何利枚
23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97吴顺连
23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98林红香
23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01柯雅
23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02卢凯华
23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03朱奇星
23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05张晓丽
23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06马利清
23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08徐莉
23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10吴玮玮
24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11方林岭
24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12连德添
24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13徐志芬
24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14周贤颖
24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16吴焰榕
24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18黄红平
24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20叶贞燕
24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22王裕民
24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25姚亚伦
24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27张样明
25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29黄美丽
25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31赖吉林
25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32江斌
25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33余廷菊
25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34池钟炜
25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35肖淑梅
25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38刘文倩
25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39林三金
25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40张志杰
25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41刘秀秀
26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42陈孝建
26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43蒋万源
26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45蔡凤玉
26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47徐五娣
26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52郑惠芬
26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55张新竹
26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56龚文祥
26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57叶杨旭
26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60刘思琴
26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64张丽娜
27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65夏俊
27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66林顺鹏
27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67廖冰冰
27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68汪江燕
27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69许志达
27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70华聪
27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72陈雪莲
27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73曾繁平
27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74蔡幼媚
27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75林彬彬
28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76刘必武
28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78王雅芬
28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79陈奕航
28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82赖炳林
28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83宁桂林
28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84林荣炬
28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85林芳
28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86黄国钧
28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90黄清标
28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91吴永民
29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92陈佳宝
29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93陈铁坚
29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96韩月红
29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97陈静
29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01郑志彬
29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04崔景惠
29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08林佳禄
29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09陈丽华
29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11孙红艳
29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14曾桂珍
30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15胡金松
30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17蔡奇恒
30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18吴小华
30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23吴丽梨
30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25沈钱祥
30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27林燕贤
30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28孔慧慧
30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29赖小泉
30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30陈艺凤
30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33范丽娜
31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35陈良杞
31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36李辉东
31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40邱真
31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42杨朝熙
31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44曾嵘
31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46王秀娟
31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47柯雪芳
31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48王耀明
31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50张颜木盛
31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51陈琳丽
32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54游侨香
32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57黄惠玉
32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58李桃元
32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59苏抱弟
32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63李怀斌
32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64袁秀台
32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66祝建金
32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67郑倩
32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68游文琛
32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70林金盛
33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73蓝瑞敏
33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74赖婷英
33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79邹丽蓉
33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展开阅读全文

2023厦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在哪

2023-11-20,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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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在哪?

现场确认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厅(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1、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确认实行网上预约,申请者请于11月22日—12月6日期间登录厦门市教育局http://edu.xm.gov.cn/或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网站http://swsl.xmedu.cn/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的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

2、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厅(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3、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即办件受理、发证。

推荐阅读:

1、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请咨询:2035405。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咨询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

(1)思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926522 5862742

(2)湖里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788599 5722665

(3)集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258852 6683358

(4)海沧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580561 6580591

(5)同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030188 7558573

(6)翔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88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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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在哪

2023-11-09,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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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厅(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1.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确认实行网上预约,申请者请于11月22日—12月6日期间登录厦门市教育局http://edu.xm.gov.cn/或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网站http://swsl.xmedu.cn/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的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

2.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厅(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3.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即办件受理、发证。

推荐阅读:

1.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请咨询:2035405。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咨询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

(1)思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926522 5862742

(2)湖里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788599 5722665

(3)集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258852 6683358

(4)海沧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580561 6580591

(5)同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030188 7558573

(6)翔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88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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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第一批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已选部分区域配售安排

2023-10-26,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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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已选马銮湾一期、洋唐A11及洋唐B13项目配售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定于2023年10月31日-11月1日(2个工作日)开展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已选马銮湾一期、洋唐A11及洋唐B13项目房源的配售工作。10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本批次已选马銮湾一期、洋唐A11及洋唐B13项目房源的申请家庭可持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等原件到安居集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安居集团二楼服务大厅(BRT金山站旁金山街道一侧))领取《配售通知书》及《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已选马銮湾一期、洋唐A11及洋唐B13项目购房指南》(以下简称《购房指南》),每户购房手续办理时间详见《配售通知书》及附件1,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购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购房资格,其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本次安排配售的房源均为现房,安居集团已于选房前安排现场看房,申请家庭自行前往各项目实地看房,申请家庭未实地看房的,视同对本批次房源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申请家庭按意愿完成选房,房源出卖人后续将以房源现场实物状态进行交付,房源外观、结构、固定装修装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出卖人以房屋现场实物状态进行交付,后续不再承担房源维修责任。

本批次房源配售主体为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版本详见附件2《购房指南》中的《厦门市人才住房(面向高层次人才)销售合同书》。请申请家庭务必仔细阅读《购房指南》及《厦门市人才住房(面向高层次人才)销售合同书》,提前了解购房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知悉销售合同相关条款。

有关本批次配售相关事项可致电保障房咨询热线:968383。

附件:

1.《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已选马銮湾一期、洋唐A11及洋唐B13项目配售工作时间安排表》

2.《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已选马銮湾一期、洋唐A11及洋唐B13项目购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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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批次轮候分配安排

2023-10-09,全文共 5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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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3年保障租赁房房型调整批次轮候分配安排

一、分配原则

(一)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实行自愿申请原则。

(二)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房型调整实行批次轮候分配制度。

本批次申请家庭办理房型调整意向登记后,通过摇号产生房型调整顺序号。房型调整顺序号仅在本批次有效,不得跨批次使用。摇号结果公布后,未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未按规定参加选房及未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未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续租申请的,本批次申请失效;提交续租申请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本批次申请失效;符合继续承租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出原承租住房并入住调整后房源的,本批次申请失效。

(三)本批次房型调整中,申请家庭成员婚前各自承租一套一房型保障性租赁房,并在2023年10月20日前按规定已退出其中一套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家庭,安排在第一场次分配(以下简称第一场次分配对象),并直接纳入受理范围。

(四)批次房型调整工作结束后,剩余房源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本批次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申请房型调整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家庭应至少住满一个合同租赁期,且符合继续承租条件;

(二)申请家庭承租期间人口发生变化,变化后家庭人口数量符合更大或更小保障性租赁房房型配租标准(以办结人口变更手续为准)。

保障性租赁房房型配租标准具体为:

1.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

2.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

3.3人及以上(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三、申请分配程序及安排

(一)申请分配程序

1.符合本批次房型调整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家庭情况自愿向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在“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房型调整 ”模块进行意向登记。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可在模块中查询。

2.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公开随机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房型调整顺序号,确定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

3.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摇号结果及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确定批次受理范围,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按摇号产生的房型调整顺序号先后依次在安排场次选房。

4.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等部门对已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进行承租条件审核,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确认保障性租赁房承租资格。

5.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已选房家庭退出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并在规定时间内入住调整后的保障性租赁房。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1.资格查询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

意向申请家庭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房型调整”模块查询或致电968383咨询是否属于房型调整对象、符合调整的房型及是否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等信息。

变更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

符合房型调整申请条件,但因承租期间未及时变更人口,可在10月20日前到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承租家庭人口变更。

2.意向登记

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工作日, 上午 8:00 - 12:00,下午2:30-5:30)

两种方式意向登记,申请家庭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登记:

(1)手机登录“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房型调整”模块(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2)纸质材料提交到现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3.摇号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市住房保障中心

4.选房

时间:2023年12月(具体选房时间及地点以届时通知为准)

5.已选房家庭续租审核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将根据选房情况通知办理。

6.租赁合同签订、交房入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房源安排

(一)本批次房源共5200套现房房源,其中一房型521套、二房型1879套、三房型2800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1.思明区、湖里区房源237套(一房型121套、二房型80套、三房型36套),其中前埔BRT枢纽站保障性住房3套(一房型3套);古楼公寓13套(一房型7套、二房型6套);观音山公寓18套(一房型10套、二房型8套);虎仔山庄17套(一房型17套);万景公寓12套(二房型7套、三房型5套);高林居住区108套(一房型44套、二房型33套、三房型31套);湖边花园A区37套(一房型21套、二房型16套);湖边花园B区29套(一房型19套、二房型10套)。

2.集美区房源156套(一房型88套、二房型67套、三房型1套),其中滨水小区71套(一房型47套、二房型23套、三房型1套);后溪花园13套(一房型7套、二房型6套);华铃花园61套(一房型34套、二房型27套);杏北锦园居住区11套(二房型11套)。

3.海沧区房源1041套(一房型54套、二房型545套、三房型442套),其中海新阳光公寓二期9套(一房型4套、二房型3套、三房型2套);新阳居住区一期62套(二房型62套);新阳居住区二期970套(一房型50套、二房型480套、三房型440套)。

4.同安区房源1936套(一房型37套、二房型326套、三房型1573套),其中滨海公寓64套(一房型26套、二房型38套);城北小区63套(一房型11套、二房型51套、三房型1套);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109套(二房型87套、三房型22套);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1700套(二房型150套、三房型1550套)。

5.翔安区房源1830套(一房型221套、二房型861套、三房型748套),其中黎安居住区188套(一房型33套、二房型142套、三房型13套);九溪小区213套(一房型10套、二房型175套、三房型28套);东方新城一期60套(一房型11套、二房型43套、三房型6套);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47套(一房型25套、二房型22套);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98套(二房型98套);洋唐居住区A09地块29套(一房型2套、二房型26套、三房型1套);洋唐居住区A11地块25套(二房型25套);洋唐居住区三期1170套(一房型140套、二房型330套、三房型700套)。

注意事项:原承租房源位于思明区或湖里区的,可以选择任一行政区房源进行调整;原承租房源位于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的,只能选择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房源进行调整。具体房源以《选房手册》为准,因项目房源有限,本批次房源全部选完后,选房工作结束,剩余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本批次房型调整失效,房型调整顺序号作废。

(二)面积标准

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

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三)各项目租金标准及物业服务费标准

1.本批次房源市场租金标准分别为:前埔BRT枢纽站保障性住房21.4元/㎡·月、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高林居住区、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16元/㎡·月、虎仔山庄19.1元/㎡·月、万景公寓17.6元/㎡·月、滨水小区、杏北锦园居住区9.6元/㎡·月、后溪花园12元/㎡·月、华铃花园11.7元/㎡·月、海新阳光公寓二期10.4元/㎡·月、新阳居住区14.3元/㎡·月、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13元/㎡·月、滨海公寓11.6元/㎡·月、城北小区8.2元/㎡·月、黎安居住区13.1元/㎡·月、九溪小区12.5元/㎡·月、东方新城6.2元/㎡·月、洋唐居住区12.7元/㎡·月。

2.本批次房源物业服务费标准:前埔BRT枢纽站保障性住房、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万景公寓、虎仔山庄、高林居住区、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滨水小区、杏北锦园居住区、华铃花园、海新阳光公寓二期、城北小区、东方新城一期1.2元/㎡·月、新阳居住区2.5元/㎡·月、滨海公寓1.98元/㎡·月、后溪花园、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2元/㎡·月、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洋唐居住区1.8元/㎡·月、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黎安居住区、九溪小区、洋唐居住区三期2元/㎡·月。

五、申请限制

违反下列保障性租赁房管理规定且未完成整改的申请家庭不得申请房型调整:

(一)将保障性租赁房转租、转借、调换以及作为经营性用房;

(二)改变房屋用途、擅自装修、损毁、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

(三)未按期足额缴交租金及滞纳金、物业服务费;

(四)被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在2021年房型调整批次中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入住的申请家庭。

六、工作流程

(一)确定可申请房型调整家庭名单

意向申请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公众号“房型调整”模块查询或致电968383咨询是否属于房型调整对象、可调房型及是否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等信息。若符合房型调整条件,但未在查询名单内或人员发生变化的申请家庭,请于10月20日前到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家庭人口变更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不再纳入本批次意向登记范围。

(二)意向登记

意向登记分为线上登记及线下登记两种方式,申请家庭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意向登记。

1.线上登记:“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房型调整”

申请家庭的申请人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受理,身份验证成功后,确认申请家庭信息及原配租房源信息,生成《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申请意向登记单》(附件2)。

2.线下登记:在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

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原件供核验。

(三)摇号

意向登记结束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摇号,确定已取得《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申请意向登记单》申请家庭的房型调整顺序号及批次选房范围,公证部门对摇号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摇号结果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1. 本批次意向登记家庭纳入选房范围的包括:

(1)排序在1-5200号的申请家庭;

(2)排序在5200号以后的属于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

2.未纳入选房范围申请家庭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申请意向登记单》及摇号产生的房型调整顺序号失效。

(四)选房

1.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房源情况及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情况制定选房方案,以《房型调整选房手册》形式公布执行。选房手册包括本批次选房的申请名单、选房顺序、房源清单、选房规则、看房时间、选房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2.市住房保障中心向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发放《房型调整选房通知书》及《房型调整选房手册》。

3.申请家庭应当按照本批次《房型调整选房手册》的规定参加选房。原承租房源位于思明区或湖里区的申请家庭可在任一行政区剩余房源中按意愿选择符合家庭结构配租标准的房源;原承租房源位于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的申请家庭只能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剩余房源中按意愿选择符合家庭结构配租标准的房源。

4.选房后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房型调整选房确认书》,并填写《房型调整承诺书》。

5.纳入选房范围但在本批次选房工作结束时未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其本批次房型调整顺序号失效。

(五)承租条件审核

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续租申请,按届时的续租审核标准执行。

特别提醒:

对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按续租审核要求进行续租条件审核。经审核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组织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符合保障性租赁房行租金补助条件的,按对应标准执行;不符合承租条件的,需退出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具体收入及租金补助标准以届时续租审核时点为准。

(六)退出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

1.已选房的申请家庭经审核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携带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房型调整通知书》及签订的《过渡协议》(《过渡协议》一式两份,市住房保障中心一份,申请家庭一份)到调整后的保障性租赁房所在物业服务处领取钥匙。

2.搬迁完成后,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住户需腾空住房,打扫干净,缴清房租、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及其它所有相关费用,提供相关票据及撤销单据,并保证房屋固定装置和设备齐全完好。将保障性租赁房清空后,到所在小区物业办理退房手续。委托运营企业管理的项目由委托运营企业办理退房手续。

3.《房型调整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时限内(自《房型调整通知书》出具之日起2个月)未完成交房入住手续并退出原承租房源的,本批次房型调整申请失效,申请家庭需按新续租审核的结果签订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合同,房型调整的房源由住房保障部门收回。

(七)签订房型调整后的保障性租赁房合同

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退房后,已选房并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新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重新计算)。

七、注意事项及特别提醒

(一)未纳入选房范围申请家庭摇号产生的本批次房型调整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二)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申请资格,其本批次房型调整顺序号失效:

1.未按《选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

2.未按《选房手册》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的;

3.签订《选房确认书》后,但经审核不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

4.经审核符合继续承租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出原承租保障性租赁房,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型调整后房源的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的。

(三)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入住的申请家庭,下一批次不得参与房型调整。

(四)选房后,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继续承租条件的,需退出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经审核,租金补助比例变化的,按照新认定的租金补助标准承租。

八、咨询电话及公开网站:

(一)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968383

(二)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附件下载:

附件1.房型调整管理系统申请家庭意向登记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申请意向登记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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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四个批次6000套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操作指南(时间+房源安排)

2023-09-04,全文共 2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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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四个批次6000保障性租赁申请操作指南

房源安排

看房时间:8月12日-8月13日自行前往保障房小区看房

第一批房源为翔安区的黎安居住区共约800套,均为二房型;

第二批房源为同安区的祥平地铁社区二期共约2200套,二房型约1000套,三房型约1200套

第三批房源为翔安区的洋唐居住区三期共约1000套,均为二房型;

第四批房源为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二期共约2000套,二房型约1000套,三房型约1000套。

二房型建筑面积约为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为70平方米

申请对象

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2人及以上户家庭。四个批次均未对1人户申请家庭开放申请

申请条件

01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0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人均12平方米)

0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2年)家庭收入和资产均符合规定的标准: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72万元

04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1项和第2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不能申请的情况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直接纳入受理范围的情形

01.优先情形: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当优先分配;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02.适当优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时予以适当优先分配:孤寡老人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优先情形包括: 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退役军人、三孩及以上家庭,具体以批次方案要求为准。

03.单列情形:居住在危房的居住在已退的侨房、信托代管房等落实政策住房的居住在已确定拆迁范围内的住房且不符合安置条件的

04.低收入家庭: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与民政部门确认低收入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的申请家庭,可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但在选房分配时不予优先、适当优先或单列分配。

申请流程

1.意向登记

线下渠道:8月14日至9月1日,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核验。

线上渠道:8月14日-8月23日,一是进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点击“综合服务”-“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二是“厦门住房保障中心”公众号,点击“掌上办”-“意向登记”选择相应的批次进行登记

申请家庭可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项目提交意向登记,在登记结束(9月1日)前,可修改登记意向。

2.公开摇号

9月6日意向登记结束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的顺序号及批次受理范围

3.申请受理

第一批及第二批9月8日至9月28日,第三批及第四批10月9日至10月27日

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人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未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资格,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4.审核公示

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 、住房等情况,进行逐级核查,并公示审核结果,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5.分配选房

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批次的资格公示结果和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选房方案,申请家庭根据选房顺序依次办理选房手续。待所选房源具备交房入住条件时,申请家庭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运营企业签订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租金标准按合同签订时执行的租金标准确定

租金补助标准

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按照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水平分档执行,具体为:

1.属于中等偏下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40%予以补助;

2.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予以补助;

3.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及以下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80%予以补助;

4.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家庭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90%予以补助

前款第(1)、(2)、(3)项中的家庭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在首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续租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

特别提醒:请有意向申请上述四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家庭详细阅读申请条件,结合自身家庭情况提前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并诚信申报,未自行提前核实及诚信申报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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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2024年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生简章

2024-05-11,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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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2024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生简章

为弘扬嘉庚精神,秉承陈嘉庚先生办学理念,培养新时代“嘉庚精神”的践行者和接班人,根据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资助计划,面向全市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毕业生200人。

组织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本次招生的工作方案制定、报名组织、材料审核、现场审核和录取等工作。

招生名额

面向全市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毕业生200人,其中片内100人。

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本市户籍且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学生父(母)在厦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2)学生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社保和居住相关证明材料的姓名必须一致,时间为2021年4月至今)。

3.身心健康,生活自理能力强,能适应集体宿舍生活。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08:00- 5月10日24:00。

(三)报名办法

1.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集美中学校园网(网址:http://jmzx.xmedu.cn/)的【招生在线】栏目对应链接报名,也可以直接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入服务号,点击界面下方“家校联系”菜单中的相关报名选项。

2.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则报名无效。

(四)报名流程

1. 用身份证号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正面免冠的1寸彩色证件照1张。

2.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

(1)工作单位或者税务部门提供的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

(2)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户口页。

(3)如有学生本人的素质报告单,请提供个人信息页和近三学期的内容。

现场审核

(一)通过线上资格审核的学生凭下载的报名表参加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名单可于5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二)现场审核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5月19日(详见校园网通知)。地点: 集美中学初中部(集美区鳌园路19号)。

录取办法

(一)根据现场审核结果,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预录取名单。

(二)学校预录取名单报送厦门市教育局审批并公示。

(三)公示预录取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签订家校协议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四)现场审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或报名材料不真实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说明

(一)学生可以按照陈嘉庚教育基金会相关奖、助学项目的要求申请奖、助学金。

(二)学生经过初中培养后,综合素质达到厦门集美中学高中保送资格的,可以获得保送集美中学高中部的资格,未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参加中考。

咨询与监督

(一)我校设招生咨询台。报名期间(5月6日-5月10日)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6105017 、6105006

(二)本次招生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617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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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保障资格申请)

2024-05-10,全文共 2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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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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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5折租房补贴保障资格申请最新版指南

2024-05-10,全文共 2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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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 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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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5折租房补贴保障资格申请指南(2023最新版)

2024-05-09,全文共 2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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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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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灵玲国际马戏城演出时间安排(每月更新)

2024-04-28,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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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灵玲国际马戏城5月演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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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等级报名安排(附最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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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等级报名安排出炉,报名时间延期至5月6日上午9:15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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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报名。厦门市普通话报名前端不使用全国考试系统前端,重复报名的考生,考试系统将审核不通过,报名缴费无效且无法退费,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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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省内外任何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成功报名,尚未参加测试,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2.已参加过测试,但还未公布成绩者,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3.缴费问题可以咨询电话0592-5051516。

5月1日-5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报名时间延期至5月6日上午9:15开放,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25日至月底,测试时间为6月中下旬。

后续恢复当月1日报名(如遇到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顺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当月25日至月底,下月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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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等级报名安排(附最新时间)

2024-04-25,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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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等级报名工作安排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报名。厦门市普通话报名前端不使用全国考试系统前端,重复报名的考生,考试系统将审核不通过,报名缴费无效且无法退费,后果自负。

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属于重复报名:

1.在省内外任何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成功报名,尚未参加测试,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2.已参加过测试,但还未公布成绩者,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3.缴费问题可以咨询电话0592-5051516。

5月1日-5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报名时间延期至5月6日上午9:15开放,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25日至月底,测试时间为6月中下旬。

后续恢复当月1日报名(如遇到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顺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当月25日至月底,下月测试。

厦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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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厦门舰介绍+开放日活动安排

2024-04-22,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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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厦门介绍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厦门舰,舷号154,隶属于东部战区海军,是我国自行设计研制建造的052D型导弹驱逐舰,2014年12月30日下水,2017年6月10日正式加入人民海军战斗序列,主要担负编队指挥、区域防空、反潜作战和对海打击等使命任务。

战舰是流动的国土,城市是水兵的家园。厦门舰入列以来,厦门舰与厦门市风雨同舟,和衷共济、同向同力,谱写了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的绚丽华章。

2024年海军厦门舰开放日活动安排(最新)

➊舰艇装备研学:

组织参观舰艇武器装备、舰艇特色文化、官兵生活区等

➋国防宣传教育:

LED 展播海军建设发展宣传片、快闪MV等,沿码头布设海军建设成就展、普及海防知识、开展国防教育

➌海军特色表演:

现场安排舞龙、旗语表演、匕首操、轻武器分解结合、瞄靶等特色项目与军事课目演示互动

➍合影留念:

现场布设厦门舰特色打卡点,供参观市民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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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小学入学条件(非厦门户籍)

2024-04-12,全文共 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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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小学入学条件(非厦门户籍

父(母)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实际居住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1.持有我市有效的居住证;

2.报名前在申请的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3.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厦积分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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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湖里区积分入学时间安排

2024-04-11,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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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湖里积分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一)实名注册,网上报名

(4月15日-4月25日)

符合参加湖里区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需在报名前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或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并于4月15日-4月25日期间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的“入学一件事”栏目或通过“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准确的个人信息。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二)系统审核,计算积分

(5月31日前)

积分入学报名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个人信息自动调取申请人的居住、缴交社会保险等信息进行审核并试算积分。

(三)公布积分试算结果,积分确认

(6月21日前)

湖里区教育局将于6月初公布积分试算结果及积分确认方式。具体积分试算结果公布时间及积分确认方式和时间段将在湖里区政府网站和“湖里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积分确认时间段以积分确认公告为准,逾期未进行积分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四)公示积分

(6月30日前)

6月30日前,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入学积分,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随迁子女家长如对积分计算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其他异议的,可向中共湖里区委教育工委或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投诉反映。

(五)公布积分全区排名位次及学位情况

(7月24日前)

7月24日前,区教育局公布本区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在全区的排名位次。

(六)填报志愿

(7月26日前)

7月26日前,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网上志愿填报,逾期未填报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七)派位入学

(7月31日前)

7月31日前,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积分排序位次和填报的志愿顺序,以电脑派位的方式派入我区的公、民办小学,派完学位为止。派位结果向社会公布。电脑派位结果查询时间和方式将通过“湖里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八)派到公、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注册报名

(8月1日前)

8月1日前,派到公、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请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所派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将通过“湖里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逾期未到派位学校报到的随迁子女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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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五一调休安排

2024-04-10,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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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五一放假安排出炉!放假时间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2024厦门五一调休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4年五一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一加班费怎么算

5月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在5月1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3倍的加班工资。5月2日-5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2、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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