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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关于专题栏目,提供与厦门关于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厦门关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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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通客运码头小三通复航1周年票价优惠活动的通告

2024-01-05,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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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通客运码头小三通复航1周年票价优惠活动通告

为庆祝厦金“小三通”航线复航1周年,答谢广大旅客对“小三通”路径的厚爱,我司拟开展阶段性票价优惠活动,经厦金“小三通”航线前往金门的旅客均可享受。

优惠期间:2024年1月7日至20日共14天。

优惠标准:在优惠期间每人每票减免45元,婴儿(0至2岁)免费。

优惠对象:所有(厦门-->金门)旅客。

请大家互相转告,并祝您旅途愉快!

元翔(厦门)海岸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

厦金台小三通套票购票须知

1.本系統可接受訂2-60天內的所有開放班次的套票。欲購2天以內票請接洽客服座席

2.完成訂位購票程式後,旅客資料即無法更改。若旅客辦理落地簽(有回程),請務必告知旅客于出發前2天提供落地簽證號,以利回程報關,若未提供恐有滯留當地的問題。辦理落地簽之旅客需備妥身分證正本(或以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正本替代),未攜帶者邊檢一律拒簽。

3.小三通电子套票仅限本人使用。

4.本系統一次性接收四人訂票(含兒童),超過四人請分次訂購。

5.机票有效期为自开票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套票请至少提前24小时购买,不支持购买当天航班套票。

6.本系統不接受嬰兒、兒童單獨訂票,兒童票需有成人票一同訂購。嬰兒票機票免費,船票一折隨成人現場買。

7.行李直掛作業:

在金門停留時間在80分鐘以內的旅客,不建議採用行李直掛作業。

每位旅客托運行李限重20公斤(飛機免費行李限重10公斤),超重部分收费具体以航司当天收取为准。

航班或船班異常時,將由出發站主管授權暫停受理行李直掛作業。

8.船班重覆訂位者一律取消航空公司的訂位記錄,且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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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五批启用现场摇号的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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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4第五批启用现场摇号公告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五批线上摇号原定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9:30准时启动,共有567家通过申请审核的单位使用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网址:www.xm-gzf.com)参与此次摇号。因同时参与摇号的单位数量众多,超出了系统并发荷载能力,出现部分用户无法登录系统、无法进行摇号操作的现象,并导致系统随机选房顺序号生成错误。

为了确保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选房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厦门安居集团将于2024年5月15日15:30在厦门安居集团客户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2楼)采用现场摇号的方式重新开展本次摇号工作,由公证机构全程参与监督。

本批次重新摇号相关事项通知已发送至各申请单位联系人邮箱,请留意查阅。您可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8:00起拨打0592-968383服务热线报名参与现场观摩本次摇号过程(受场地限制,参与观摩人数最多不超过50人)。

厦门安居集团对此次线上摇号出现的问题深表歉意。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五批申请须知(思明区、湖里区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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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4-01-19,全文共 2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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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我省高考(含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招考,下同)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已参加2024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已参加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因相关技能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二、照顾项目

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项目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4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20〕5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

三、申报办法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2月29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确有特殊原因的普通高考考生,可在高考补报名时一并申请。

2.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提交《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3.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上述表格,如实填写。

四、审核程序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2名以上国家公职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其中考生少数民族成份须报送当地民宗部门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填报《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4)、《2024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5),并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于3月1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审核确认后的每位申报考生《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复印一份,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2年备查。

3.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并于3月3日前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同时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4.省教育考试院将于3月5日前,将网上审核结果打印下发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3月7日前,将每页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寄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并将纸质《花名册》(每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5.省教育考试院将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专门组织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国家公职人员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辖区内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4号)执行。

2.加强信息公示。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公示机制,详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录取照顾考生资格信息的分级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方的监督,高中阶段学校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时须按照顾类型分类,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录取照顾项目及审核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保留至2024年12月底。各地要畅通申诉渠道,在公示地点或网上页面公布有效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举报和考生申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3.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建立健全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1.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

2.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

3.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

4.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5.2024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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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2024-05-10,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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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和《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于2024年5月10日15时0分起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

防空警报试鸣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

1.15:00起试鸣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2.15:10起试鸣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3.15:20起试鸣解除警报信号:一长音,连续鸣3分钟。

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秩序。届时,厦门电视台、厦门人民广播电台、厦门地铁将同步传送防空警报的图文信息;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将向部分手机用户发送试鸣防空警报信息。

特此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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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收看群星璀璨八闽残疾运动员冠军故事专题片的通知

2024-01-25,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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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收看群星璀璨——八闽残疾运动员冠军故事专题片》的通知

闽教关委〔2024〕4 号

各设区市教育系统(局)关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关工委,各本科、高职高专院校及省属中职校、中小学关工委:

为了迎接杭州第四届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的顺利举办和弘扬残奥精神,集中展现八闽残疾运动员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从中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励志成长。2023年《福建教育五老说》栏目组联合福建省点阅助学服务中心历时八个月,在福建省残联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支持下,以访谈的方式,录制了10位八闽残疾运动员从自身经历变故到结缘体育最后努力成长为全国乃至世界冠军的故事,整理出10期“冠军面对面”励志专题节目,拟于2024年1月25日起正式通过“五老正在说”公众号和“福建教育五老说”视频号、快手号和抖音号同步上线播出。现将组织收看通知如下:

一、播出时间

2024年1月25日至2月3日期间每天19:00发布,每日一期,共10期。

二、收看对象

全省本科、高职高专、中职、中小学师生及家长。

三、收看方式

1.通过关注“五老正在说”微信公众平台,点击菜单栏“收看入口”,打开“冠军面对面”进入专题页面进入收看或收看往期内容。

2.通过“福建教育五老说” 快手号、抖音号平台同步收看视频。具体收看操作流程见附件2。

四、活动要求

请各基层教育系统关工委和各学校关工委以本次展播学习为契机,加强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和励志教育,积极通过发动班主任、家委会、家长学校等组织师生及家长进行收看,并将组织情况,包括转发文件、微信通知、收看照片等资料发送我委邮箱:mjggwb @163.com,以便进行相关的宣传报道和总结。

五、宣传交流

欢迎广大师生积极撰写观后感(500字以内)或录制简短视频(3分钟内)表达收看感受和学习体会,观后感通过“下一代成长平台”微信小程序“五老说”专栏上传,短视频发送到邮箱:zgwlszb@163.com。《福建教育五老说》栏目组将组织评选并陆续在“五老正在说”公众号和“福建教育五老说”视频号等进行展播交流,并在每期将评选出10位“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其观后感将予以汇编,并与《群星璀璨——八闽残疾运动员冠军故事专题片》共同出版。

有关收看事宜可与我委秘书处联系,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91-87854645。

附:1.播出安排表及冠军嘉宾简介(按访谈先后顺序)

2.收看操作流程

福建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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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

2024-04-02,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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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通告(4月1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4月1日24时起执行。车用乙醇汽油按同标号车用汽油价格执行。

福建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表

2024年3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不作调整

自2024年3月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震荡运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3月18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3月4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及其他原油加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3月4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福建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3月4日24时起执行。车用乙醇汽油按同标号车用汽油价格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2024全年油价调整日历

图源:中国石油

2024油价月度调整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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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

2024-04-25,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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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厦求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

为鼓励更多大学生来厦留厦就业创业,持续优化我市引才留才政策举措,助推城市和产业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提供求职和见习实习期间的免费住宿,鼓励更多大学生来厦求职就业,解决该群体在稳定就业前的过渡性居住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适用对象与条件

(一)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来厦求职、见习,且个人在厦门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毕业生(本地大学生集体户视同非本市户籍);

(二)来厦实习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在校大学生。

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已有在厦就业创业相关记录的大学生,不适用本方案。

三、保障标准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申请享受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免费住宿,按照每人“一张床”的住宿标准保障,原则上2人一间。

配住企业可根据房源情况调整,但每间最多不超过3人。住宿期间免交租金,但个人要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通过市住建局线上系统平台,提交下列申请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等)、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页)、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大学生还须提供学生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见习实习的大学生须提供见习实习单位证明材料。

(二)受理审核

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市人社局核验申请人社保、就业、学历等信息材料,并将核验结果同步推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审核个人住房情况后,以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同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提供给配住企业。

五、入住管理

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件前往房源所在地办理入住手续。申请人入住前需与配住企业签订入住协议、消防安全承诺书等。申请人入住后应遵守入住管理相关规定。

六、退出机制

为合理调配房源,实施更加精准保障,申请人入住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提供免费住宿:

(一)已在厦就业创业的;

(二)累计已享受免费住宿时间满12个月的;

(三)收到住宿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入住,且无正当理由的;

(四)其他存在违反入住协议、入住管理规定或消防安全承诺等应当退出情形的。

七、房源筹集和管理

免费住宿的房源,由安居集团等配住企业结合区位、交通、配套等条件,在全市范围内从空置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房源中筹集。免费住宿房源由配住企业负责统一运营管理,并根据需求情况,分期分批推出。

鼓励各区(管委会)盘活区级公租房、安置房等各类房源,用于免费住宿。

八、资金补贴

市级房源所需费用纳入市住建局部门预算安排。

九、职责分工

(一)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制定免费住宿办事指南,构建申报审核系统平台,受理申报材料,牵头协调处理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二)市人社局负责核验申请人员的社保、就业及学历等相关信息,并将核验结果推送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入住人员的就业、人才政策宣传。

(三)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房源资金保障。

(四)市公安局负责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支持和住宿人员治安管理等工作。

(五)安居集团等配住企业负责免费入住房源的物业管理、安全维护,做好人员入住安排、使用、退出等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六)各区政府(管委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十、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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