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4年度公务员遴选公告
2024-01-19,全文共 4763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福建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省、市两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计划遴选450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下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可以报考省级机关(参公单位):福建省设区市以下(含市本级)机关、中央及省级机关设在福建省设区市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下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可以报考所在设区市的市级机关(参公单位):福建省县(市、区)以下(含县本级)机关、中央及省、市级机关设在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中央机关在厦门市直属机构的下设单位(含派出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考厦门市市直机关(参公单位)。
(二)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计算,下同)。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者不确定等次的。
除选调生专门职位外的其他报考者,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选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应层次的职务职级,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选调生可报考选调生专门职位:
(1)在最新一批上报省委组织部的优秀选调生名单内的;
(2)参加工作以来曾获得县处级及以上表彰的;
(3)近五年年度考核获得1次优秀等次的;
(4)博士、硕士、本科选调生录用为选调生后累计在县乡两级机关工作分别满5年、8年和10年以上的。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含录用职位约定)。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或所在机关(含参公单位)约定(含录用职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含选调生),必须按其要求或约定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服务年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2014年度(含)之后考录到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2015年度(含)之后考录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在录用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央机关设在设区市以下机关(含参公单位)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在所在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国家和所在系统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如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年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前述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参照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或参与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的工作经历(包括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派或经省委组织部批准赴自贸区、福州新区、武夷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及省派驻村第一书记领队等;省委、省政府组织选派参加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应急处突等一线专项工作3个月以上〈多次参加的时间可累加〉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月。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的报名网站为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以下简称“福建考录网”),网址:http://gwykl.fujian.gov.cn。
(一)网络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6日17:00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报名手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应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后,方可提交报考申请。
除选调生专门职位外,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每人可报考1个专门职位,同时还可自主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非专门职位(所报的专门职位和非专门职位可不在同一层级)。
职位遴选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如该职位仅遴选1人,取消该遴选职位,该职位报考者可在2024年1月30日重新选择报考职位;如该职位遴选多人,将按相应比例减少遴选计划数。
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的以报名时职务为准。
(二)查询审核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初审结果。对于遴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申诉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上午9:00至1月29日17:00,报考者于申诉后2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三)申诉审核
1月23日9:00至1月29日17:00,报考者与招录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等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所有报考者均须于2024年3月13日(周三)9:00后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在报名时提交合格照片方可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同时报考非专门职位和专门职位的选调生将在网上生成两份准考证,两份准考证的考试座位一致,凭任一份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3月17日09:00—12:00
3.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设置考场。报考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职位的,只能选择遴选单位所在设区市为考区参加考试。1月29日17:00后,报考者不得修改笔试地点。
报考者可在2024年4月12日后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各遴选单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2个工作日内提出。由遴选单位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两次后不再递补。
同时报考专门职位和非专门职位的选调生,若均入围面试,在资格复审开始前,须选择确认所参加面试的职位,并向两个遴选单位报告,资格复审开始之日起不再更改职位,逾期未选择面试职位的,默认参加专门职位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报考者应登录福建考录网上传材料供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推荐表》及其他遴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两次后不再递补。
面试入围人选须登录福建考录网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根据《填写说明及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任免机关(单位)审核盖章,并按管理权限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及地点在福建考录网等上公布,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电话通知面试人选。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若有专业面试的,以职位表中注明的分值权重为准)。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若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察、公示
(一)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计划数在2人以上的,可适当降低考察对象的比例。
(二)因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没有考察对象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单位提出。
专门职位考察对象放弃遴选资格的,3年内均不得报考省、市两级公开遴选专门职位和面向选调生的推优遴选。
(三)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福建考录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遴选人员须在新遴选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单位。体检、试用等要求以职位表公布的为准。
六、咨询服务和考务监督
有关遴选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先在福建考录网上查询,还可在2024年1月22日至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反映:
(一)报考非专门职位政策咨询和考务监督电话:福建省省直机关单位:0591-87813629;福州市:0591-86293925;厦门市:0592-2896655;漳州市:0596-2050281;泉州市:0595-28386620;莆田市:0594-2281683;三明市:0598-8223027;南平市:0599-8803085;龙岩市:0597-2313850;宁德市:0593-2870935;平潭综合实验区:0591-23165699。
(二)报考专门职位政策咨询电话:福建省省直机关单位:0591-85022803;福州市:0591-86211793;厦门市:0592-2893850;漳州市:0596-2032515;泉州市:0595-22289007;三明市:0598-8269027;莆田市:0594-2680979;南平市:0599-8860265;龙岩市:0597-2313850;宁德市:0593-2836136;平潭综合实验区:0591-23165741。
(三)职位咨询。关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专业资格审核、面试等方面问题,可拨打《遴选职位表》中各遴选单位的联系电话。
(四)技术咨询。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005916970。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
(三)省公务员局和各遴选单位均不指定本次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福建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19日
2023GQ年度人物盛典明星艺人名单(附直播入口)
2023-12-07,全文共 483 字
+ 加入清单2023智族GQ年度人物盛典活动艺人名单
奥利、白敬亭、白鹿、BrunelloCucinelli、伯远、蔡文静、陈都灵、陈瑜、董洁、杜华、段奥娟、段奕宏、范丞丞、费翔、龚俊、何与、贺聪、胡兵、黄轩、James李铢衔、贾乃亮、江信熹、金晨、金靖、井柏然、景甜、李艾、李诞、李沁、李荣浩、李现、李一桐、林允、刘佳玉、刘美含、刘宇、刘雨昕、卢昱晓、毛晓彤、门腔、孟子义、米卡、莫文蔚、那尔那茜、倪妮、秦霄贤、庆怜、屈楚萧、沈羽洁、宋威龙、宋妍霏、孙晨竣、泰勒·扎克哈尔·佩雷斯、檀健次、TizzyT谢锐韬、田曦薇、万宝宝、王安宇、王传君、王红权星、王令尘、王七叶、王星越、王阳、王一博、王昱珩、魏大勋、文咏珊、吴磊、吴宣仪、谢娜、辛爽、许光汉、杨超越、杨幂、杨天真、杨紫、易梦玲、易烊千玺、于适、赞多、曾舜晞、张钧甯、张凌赫、张若昀、张晚意、张新成、赵佳丽、周翊然、朱婧汐、朱珠(嘉宾按照首字母排序,不分先后)。
注意:详细嘉宾名单和到场嘉宾名单,请以官方发布和实际到场人员为主哦,这里仅供参考。
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即将截止!你报名了吗?
2024-01-11,全文共 2669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福建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计划录用4543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1月8日至2006年1月7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三)职位要求
报考专门职位、2024年应届生岗位等的资格条件可查询《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四)时限要求
服务基层项目考生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的截止时间以组织实施项目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为准。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其他未经公告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考的报名网站为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以下简称“福建考录网”),网址:http://gwykl.fujian.gov.cn。
要求现场报名的职位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一)网络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4年1月8日9:00至1月12日17:00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报名手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应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后,方可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设置考场。报考者(含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可自行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考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职位的,只能选择福州考区参加考试。1月19日24:00后,报考者不得修改笔试地点。
(二)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初审结果。每个报考者成功报考1个职位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
(三)申诉审核
1月9日9:00至1月15日17:00,报考者与招录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四)笔试确认
1月17日9:00至1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笔试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3月13日9:00开始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3月16日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6日14:00—16:30《申论》;
3月17日09:00—11:00《公安基础知识》。
考生可于2024年4月12日后通过福建考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全省最低合格线。
(三)面试
除职位另有约定外,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建考录网或相关网站上公布。
考生按照招录单位要求,可通过福建考录网提交面试资格复查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申请面试资格复查。考生提交的扫描件或照片应清晰可辨,一般不得进行后期处理。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不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5%、15%、50%的比例计算。有加考《公安基础知识》的公安系统其他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的计算比例执行。
(五)其他考试
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具体安排及成绩计算规则由招录单位在福建考录网上另行公告。
需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评或体能测评的职位,面试合格者应全部参加测评,不得申请延期;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录用或递补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除职位另有约定外,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中央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录用职位的约定执行。
六、递补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职位招考条件,熟悉报考流程和职位有关要求,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及时完成报考手续;
(二)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笔试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福建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福建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5日
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
2023-11-22,全文共 5744 字
+ 加入清单最新!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已发布,快来看看吧!
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改进选调生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培养储备适应新福建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和选调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一)计划从省内外部分高校(见附件1)福建生源2024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本科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400名(见附件2),其中:党政类355名、法院类25名、检察院类20名。
(二)计划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2024年全日制应届博士优秀毕业生中,通过“双向选择”方式选拔一定数量选调生,不限生源地,名额不作指令性安排。
二、选调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新福建建设服务奉献。
(三)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1月及以后出生)。
(五)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下同)须是参加教育部规定的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录取的,在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生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在2024年1月1日—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六)研究生、本科生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学生干部,并获得一定的表彰、奖励和取得优秀的学习成果。
(1)博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应担任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2)硕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应担任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3)沿海(包括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或校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正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或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副班长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学年。(4)山区(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副班长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5)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永泰,云霄、诏安、平和,建宁、宁化、泰宁、清流、明溪,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武平、长汀、连城,霞浦、寿宁、周宁、柘荣、古田、屏南,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七)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的,均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第一专业须为法学类。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含报考非定向研究生取得全日制学历,但行政关系或工资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现役军人和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推荐报考。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未满福建省选调生最低服务期限取消公务员录用或者被辞退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存在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23年11月22日8:00起至12月11日24:00止。考生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http://fjrclh.fzu.edu.cn)“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填写《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报名表》并在相应位置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对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录用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予以取消选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填报志愿:博士研究生不受生源地和选调类别限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选调志愿类别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3类,每位考生仅限报1类,原则上按照生源地(即参加高考时本人户籍所在地)填报志愿地区。
省内高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考生报名后高校资格审查,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一般按推荐名额1:10比例(博士研究生不受限制)推荐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复核。(2)高校对推荐考试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统一打印、分发报名表,并要求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到2024年1月21日前,由高校统一打印分发准考证。(3)高校将《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报名表》(各一式三份)报送省委组织部。
省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考生报名后省委组织部资格审查,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一般按推荐名额1:10比例(博士研究生不受限制)确定参加考试初步人选。(2)考生从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经高校学生工作部门审查后盖章,尽快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至福建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条件审核。(3)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到2024年1月21日前,考生从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考试。2024年1月21日(星期日)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举行,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博士研究生考《申论》(下午2:00—5:10),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2:00—3:30)和《申论》(下午3:30—5:10)。
(三)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确定,于2024年2月29日以后公布。博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参加福建省2024届引进生综合管理(博士)职位选拔面试成绩合格且符合福建省2024年度博士选调生报考资格条件的,根据考生个人意愿,可作为福建省2024年度博士选调生考察人选。硕士、本科选调生考察人选按报考类别及地区选调计划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组织考察。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2024年3月前后到高校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五)组织考察人选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考察人选资格审查、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及博士研究生“双向选择”等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确定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硕士、本科法院类、检察院类拟录用人员时,如计划录用名额多于考察对象人数,则按照自愿原则,从符合调剂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考察对象中,根据资格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优先从报考同类别且未被列为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对象中调剂;个别法院类、检察院类招录名额仍不满时,分别从报考检察院类、法院类且未被列为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对象中调剂。拟录用人员确定后,不再调剂。
(七)公示。委托高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反映的问题,经查不适宜选调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
(八)决定录用。录用人员确定后通知所在高校和选调地区或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办理就业、档案接转、选调生(公务员)录用等手续。录用人员不能放弃选拔资格,坚持放弃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予以取消选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得报考福建省选调生。空缺的招录名额均不再增补。
四、录用安排
(一)安排去向。
(1)博士选调生:根据“双向选择”结果确定工作单位。
(2)硕士、本科党政类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回生源地所在县(市、区),硕士选调生可安排到县(市、区)党政机关或乡镇;本科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到乡镇。
(3)硕士、本科法检类选调生:硕士选调生,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有编制及职数空缺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本科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回生源地所在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如果编制或职数没有空缺,安排到其他县(市、区)法院、检察院。
选调生不得安排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安排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到。
2024年7月25日,选调生随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接收的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报到,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到后应立即上岗。7月26日—12月31日期间取得两证的,应在取得两证15天内报到并上岗。
(三)基层锻炼。新录用选调生须到基层锻炼。
(1)省、市两级机关的选调生及公安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一般至少安排1年到村任职。
(2)县乡两级机关的选调生:招录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
(3)法院、检察院机关选调生到基层锻炼2年期间,至少安排1年到村任职。
(四)最低服务期限。
分配到设区市级机关的,在所在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应服务满4年(含试用期,下同);分配到县级以下机关的,在所在县(市、区)应服务满4年,其中分配到乡镇(街道)的,在所在乡镇(街道)应服务满3年;定向招录到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须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在所在县(市、区)应服务满5年。
五、其他事项
选调工作信息、动态及其他有关安排,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及时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选调生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联系电话:0591—85022808(兼传真),85022807。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 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邮编:350003。
附件:
1、2024年度福建省硕本选调生选拔范围高校名单
一、类别Ⅰ高校(9所)
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
二、类别Ⅱ高校(25所)
福建理工大学、福建警察学院、福建江夏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福建商学院、泉州师范学院、莆田学院、闽江学院、厦门理工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武夷学院、宁德师范学院、厦门医学院,仰恩大学;
闽南理工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厦门工学院、阳光学院、厦门华厦学院、福州理工学院、闽南科技学院、福州工商学院、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三、类别Ⅲ高校(148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山西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湘潭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以上3所高校只面向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无军籍应届大学毕业生选拔)。
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以上3所高校只选拔法院类、检察院类选调生)。
注:
(1)类别Ⅰ高校所属独立学院(嘉庚学院、至诚学院、协和学院、金山学院、诚毅学院)只招录定向到19个山区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党政类选调生。
(2)类别Ⅱ高校只招录定向到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党政类选调生。
2、2024年度福建省硕本选调生招录名额计划安排表
厦门2024年度社保缴费标准(2024年1月-12月)
2024-01-15,全文共 2272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度社保缴费标准(含医疗、生育保险)(2024年1月-12月)
参保对象险种 | 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 机关、财政核拨、核补事业单位 |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 | ||||
本市户籍 | 外来人员 | ||||||
养 | 缴费基数 | 3300—21060 | 3300—21060 | 4212—21060 | 4214—21060 (分七个档次) | ||
缴费 比例 | 合计 | 24% | 24% | 24% | 20% | ||
单位 | 16% | 16% | 16% | 全部由本人 | |||
个人 | 8% | 8% | 8% | ||||
医 | 缴费基数 | 4212—21060 | 4212—21060 | 4212—21060 | 4212—21060 | ||
缴费 | 合计 | 8.5% | 8.5% | 8.5% | 8.5% | ||
单位 | 6.5% | 6.5% | 6.5% | 全部由本人 | |||
个人 | 2% | 2% | 2% | ||||
失 | 缴费基数 | 3300—21060 | 3300—21060 | 4212—21060 | ∕ | ||
非农民合同制职工 | 农民合同制职工 | ||||||
缴费 | 合计 | 1% | 1% | 0.5% | 1% | ||
单位 | 0.5% | 0.5% | 0.5% | 0.5% | |||
个人 | 0.5% | 0.5% | ∕ | 0.5% | |||
医 | 缴费基数 | 4212—21060 | 4212—21060 | 4212—21060 | ∕ | ||
缴费比例 | 合计 | 0.7% | 0.7% | 0.35% | ∕ | ||
单位 | 0.7% | 0.7% | 0.35% | ∕ | |||
个人 | ∕ | ∕ | ∕ | ∕ | |||
工 | 缴费的对 | 1)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024年度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4212元、上限按21060元执行。),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2)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2%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缴纳。 | |||||
备注 | 一、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按不低于3300元/月执行,若国家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要求执行。 二、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具体问题的通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执行调整,按3300元执行。 以上相关文件为依申请才公开,不属于厦门市人社局负责公开的信息。建议依法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获取该信息,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联系电话:0591-87559359。 三、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全部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作为其当期缴费基数。以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作为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和上限。 四、按照《关于公布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47号),2024年度独立人参保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4212-21060(分七个档次)。 五、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我市外来员工失业保险缴费政策调整为和本市职工缴费政策一致,即用人单位和个人均缴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仍可选择本人不缴费)。 六、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48号),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七、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和<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规〔2022〕12号),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其缴费基数的7.5%和2%按月共同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率为9.5%,由个人缴纳。 八、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7.5%调整为6.5%。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9.5%调整为8.5%。调整后参保人员待遇不变。 九、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闽医保〔2023〕64号),从2023年7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1060元,下限4212元。 十、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和<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规〔2022〕12号),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率为0.7%。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率为0.35%,其职工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不享受生育津贴。 十一、用人单位应根据参保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向税务部门申报参保职工2024社保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
2023智族GQ年度人物盛典活动直播入口+嘉宾名单
2023-12-07,全文共 893 字
+ 加入清单2023智族GQ年度人物盛典活动
举办时间
2023年12月6日至12月7日
举办地点
智族GQ年度人物盛典(MEN OF THE YEAR,简称MOTY)落地浙江嘉兴院时尚古镇。
活动直播/回放
直播时间:2023年12月7日17:00-20:00
红毯直播时间:12月7日下午17点开始
直播平台:打开手淘搜索“智族GQ直播”(进不去的话,需要逐字输入,不能点击下方快捷按钮哦)
直播预约/回放入口:用淘宝app扫码进入
明星艺人名单
奥利、白敬亭、白鹿、BrunelloCucinelli、伯远、蔡文静、陈都灵、陈瑜、董洁、杜华、段奥娟、段奕宏、范丞丞、费翔、龚俊、何与、贺聪、胡兵、黄轩、James李铢衔、贾乃亮、江信熹、金晨、金靖、井柏然、景甜、李艾、李诞、李沁、李荣浩、李现、李一桐、林允、刘佳玉、刘美含、刘宇、刘雨昕、卢昱晓、毛晓彤、门腔、孟子义、米卡、莫文蔚、那尔那茜、倪妮、秦霄贤、庆怜、屈楚萧、沈羽洁、宋威龙、宋妍霏、孙晨竣、泰勒·扎克哈尔·佩雷斯、檀健次、TizzyT谢锐韬、田曦薇、万宝宝、王安宇、王传君、王红权星、王令尘、王七叶、王星越、王阳、王一博、王昱珩、魏大勋、文咏珊、吴磊、吴宣仪、谢娜、辛爽、许光汉、杨超越、杨幂、杨天真、杨紫、易梦玲、易烊千玺、于适、赞多、曾舜晞、张钧甯、张凌赫、张若昀、张晚意、张新成、赵佳丽、周翊然、朱婧汐、朱珠(嘉宾按照首字母排序,不分先后)。
注意:详细嘉宾名单和到场嘉宾名单,请以官方发布和实际到场人员为主哦,这里仅供参考。
活动内容
明星试衣间
与明星一起精心挑选红毯“战袍”,明星穿什么上红毯,你的投票也至关重要
红毯发布会
艺人阵容最全官宣,你想知道的答案都在这儿
创意造型室
走上红毯前,先做个头发,和嘉宾们边做造型边聊天儿
E人小酒馆
小酒馆里,1人和E人相遇,呈现一场娱乐圈IE大赏
水陆两栖红毯
古镇之中,时间之外,百位艺人嘉宾共赴两栖红毯
活动日程
活动一
时间:14:00-15:50
活动:何为美好生活?(论坛)
活动二
时间:17:00-20:00
活动:嘉宾酒会
活动三
时间:17:00-20:00
活动:盛典红毯
活动四
时间:20:00-21:30
活动:颁奖晚宴
厦门市全日制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校历表
2023-11-07,全文共 385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全日制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校历表来啦!快来看看吧!
厦门市全日制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校历表
第一学期
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2023年8月31日正式上课。
小学初中
于2024年1月26日学期结束,寒假从1月27日(农历十二月十七)至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
普通高中
于2024年2月2日学期结束,寒假从2月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四)至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
中职学校
于2024年1月26日学期结束,寒假从1月27日(农历十二月十七)至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
第二学期
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2024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上课)。
小学初中
于2024年7月5日学期结束,暑假从7月6日至9月1日。
普通高中
于2024年7月12日学期结束,暑假从7月13日至9月1日。
中职学校
于2024年7月5日学期结束,暑假从7月6日至9月1日。
福建省发布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4-01-07,全文共 2669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福建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计划录用4543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1月8日至2006年1月7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三)职位要求
报考专门职位、2024年应届生岗位等的资格条件可查询《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四)时限要求
服务基层项目考生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的截止时间以组织实施项目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为准。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其他未经公告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考的报名网站为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以下简称“福建考录网”),网址:http://gwykl.fujian.gov.cn。
要求现场报名的职位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一)网络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4年1月8日9:00至1月12日17:00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报名手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应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后,方可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设置考场。报考者(含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可自行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考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职位的,只能选择福州考区参加考试。1月19日24:00后,报考者不得修改笔试地点。
(二)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初审结果。每个报考者成功报考1个职位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
(三)申诉审核
1月9日9:00至1月15日17:00,报考者与招录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四)笔试确认
1月17日9:00至1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登录福建考录网完成笔试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3月13日9:00开始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3月16日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6日14:00—16:30《申论》;
3月17日09:00—11:00《公安基础知识》。
考生可于2024年4月12日后通过福建考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全省最低合格线。
(三)面试
除职位另有约定外,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建考录网或相关网站上公布。
考生按照招录单位要求,可通过福建考录网提交面试资格复查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申请面试资格复查。考生提交的扫描件或照片应清晰可辨,一般不得进行后期处理。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不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5%、15%、50%的比例计算。有加考《公安基础知识》的公安系统其他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的计算比例执行。
(五)其他考试
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具体安排及成绩计算规则由招录单位在福建考录网上另行公告。
需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评或体能测评的职位,面试合格者应全部参加测评,不得申请延期;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录用或递补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除职位另有约定外,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中央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录用职位的约定执行。
六、递补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职位招考条件,熟悉报考流程和职位有关要求,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及时完成报考手续;
(二)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笔试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福建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福建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5日
厦门2024年度社保缴费标准(2024年1月-12月)
2024-01-04,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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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社保缴费标准(含医疗、生育保险)(2024年1月-12月)
参保对象险种 | 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 机关、财政核拨、核补事业单位 |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 | ||||
本市户籍 | 外来人员 | ||||||
养 | 缴费基数 | 3300—21060 | 3300—21060 | 4212—21060 | 4214—21060 (分七个档次) | ||
缴费 比例 | 合计 | 24% | 24% | 24% | 20% | ||
单位 | 16% | 16% | 16% | 全部由本人 | |||
个人 | 8% | 8% | 8% | ||||
医 | 缴费基数 | 4212—21060 | 4212—21060 | 4212—21060 | 4212—21060 | ||
缴费 | 合计 | 8.5% | 8.5% | 8.5% | 8.5% | ||
单位 | 6.5% | 6.5% | 6.5% | 全部由本人 | |||
个人 | 2% | 2% | 2% | ||||
失 | 缴费基数 | 3300—21060 | 3300—21060 | 4212—21060 | ∕ | ||
非农民合同制职工 | 农民合同制职工 | ||||||
缴费 | 合计 | 1% | 1% | 0.5% | 1% | ||
单位 | 0.5% | 0.5% | 0.5% | 0.5% | |||
个人 | 0.5% | 0.5% | ∕ | 0.5% | |||
医 | 缴费基数 | 4212—21060 | 4212—21060 | 4212—21060 | ∕ | ||
缴费比例 | 合计 | 0.7% | 0.7% | 0.35% | ∕ | ||
单位 | 0.7% | 0.7% | 0.35% | ∕ | |||
个人 | ∕ | ∕ | ∕ | ∕ | |||
工 | 缴费的对 | 1)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024年度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4212元、上限按21060元执行。),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2)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2%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缴纳。 | |||||
备注 | 一、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按不低于3300元/月执行,若国家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要求执行。 二、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具体问题的通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执行调整,按3300元执行。 以上相关文件为依申请才公开,不属于厦门市人社局负责公开的信息。建议依法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获取该信息,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联系电话:0591-87559359。 三、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全部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作为其当期缴费基数。以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作为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和上限。 四、按照《关于公布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47号),2024年度独立人参保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4212-21060(分七个档次)。 五、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我市外来员工失业保险缴费政策调整为和本市职工缴费政策一致,即用人单位和个人均缴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仍可选择本人不缴费)。 六、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48号),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七、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和<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规〔2022〕12号),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其缴费基数的7.5%和2%按月共同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率为9.5%,由个人缴纳。 八、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7.5%调整为6.5%。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9.5%调整为8.5%。调整后参保人员待遇不变。 九、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闽医保〔2023〕64号),从2023年7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1060元,下限4212元。 十、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和<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规〔2022〕12号),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率为0.7%。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率为0.35%,其职工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不享受生育津贴。 十一、用人单位应根据参保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向税务部门申报参保职工2024社保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
2023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直播入口+回放入口
2023-12-04,全文共 340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直播入口(附视频回放入口)
直播入口:CCTV12
播出时间
首播12月4日20:05/CCTV-12
重播12月4日22:37/CCTV-112月5日15:00/CCTV-12央视频12月4日22:48播出
直播内容
《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法治人物》聚焦重点领域、典型人物,讲好“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法治故事,向全社会揭晓10位“2023年度法治人物”和3位“2023年度致敬英雄”,讲述他们在法治战线上坚守和付出的感人故事,全面展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举措新成就。
节目以人物故事、嘉宾感言、主持人访谈作为主要内容,融合朗诵、舞蹈、歌曲、致敬讲述等艺术形式,打造有深度、有温度的法治宣传精品节目。
厦门市全日制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校历表
2023-10-25,全文共 351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全日制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校历表
第一学期
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2023年8月31日正式上课。
小学初中
于2024年1月26日学期结束,寒假从1月27日(农历十二月十七)至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
普通高中
于2024年2月2日学期结束,寒假从2月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四)至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
中职学校
于2024年1月26日学期结束,寒假从1月27日(农历十二月十七)至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
第二学期
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2024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上课)。
小学初中
于2024年7月5日学期结束,暑假从7月6日至9月1日。
普通高中
于2024年7月12日学期结束,暑假从7月13日至9月1日。
中职学校
于2024年7月5日学期结束,暑假从7月6日至9月1日。